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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钢昌金属制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开通会员可解锁*,受新疆钢昌金属制品制造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新疆钢昌金属制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告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钢昌金属制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则克台镇(新源工业园区B区)218国道南新型建材产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3000万元
项目概况:新疆年产3万吨热镀锌生产线2条,配套直进式拉丝机9套、放线设备2套、明火退火2套、酸洗设备2套等设备。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钢昌金属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则克台镇(新源工业园区B区)218国道南新型建材产业园1号办公楼101室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总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128号办公楼2层201室
评价单位联系人:姜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163373922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钢昌金属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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