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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第十二条中的“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要求。本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份建设完成,现我公司将项目相关配套建设的环境治理设施进行调试,就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计划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泡沫塑料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曲靖市吉创农业有限公司
计划调试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计划调试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773478107@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者邮件形式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