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魏县新型环保改性沥青制品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项目名称:魏县新型环保改性沥青制品项目建设单位:魏县路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公示内容:魏县新型环保改性沥青制品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暑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李坤龙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