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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永嘉县桥头镇远达激光打标加工厂迁扩建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永嘉县桥头镇远达激光打标加工厂迁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桥头镇外资工业区温州市康王制刷有限公司2幢一楼
建设单位: 永嘉县桥头镇远达激光打标加工厂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