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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文件内容要求,我司组织召开了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装船泊位(4#泊位)升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经技术审查、现场检查、专家评审和会议审议,验收工作组认为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装船泊位(4#泊位)升级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符合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环境保护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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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众对该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建设单位: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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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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