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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连云港擎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输油臂、油罐内浮盘等石油化工设备项目(喷漆工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输油臂、油罐内浮盘等石油化工设备项目(喷漆工段)
地点:大浦工业区中心南侧(晶能光源厂东)
建设单位:连云港擎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置大型全自动数控切割机、加工中心、自动喷漆房等设备,实际建成年产300套输油臂、300套油罐内浮盘、100套其他石油化工设备生产线。
联系人:江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