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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哈尼喀塔木乡等5个乡(镇)末级渠系防渗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哈尼喀塔木乡等5个乡(镇)末级渠系防渗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库车市水资源总站
建设地点: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齐满镇、哈尼喀塔木乡、阿克吾斯塘乡、阿拉哈格镇、比西巴格乡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 阿布里米提·克比尔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