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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赤峰市富岭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 10 万吨新型矿山填充剂加工项目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赤峰市富岭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0 万吨新型矿山填充剂加工项目
项目地点:赤峰市巴林左旗白音勿拉镇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泽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