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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卢氏县建筑垃圾处理再生利用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卢氏县建筑垃圾处理再生利用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建设地点:卢氏县横涧乡照村铁梨沟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雷宏林
联系电话:132xxxx7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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