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平强养殖专业合作社千头肉牛养殖场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发布时间:
2026-01-27
发布于
宁夏中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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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中卫市平强养殖专业合作社组织验收组对“中卫市平强养殖专业合作社千头肉牛养殖场新建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组成员包括项目建设单位(中卫市平强养殖专业合作社)、验收监测单位(甘肃亿源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并邀请三位专家(名单附后)进行验收评审。验收组通过听取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情况介绍,经现场查看、质询、评议,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园镇新北山区,实际占地面积136125.04m2,场区实际建成了21座牛舍,并配套建设了饲料加工区、青贮池、消毒池、医疗废物暂存间、办公生活区、草场、库房等附属设施,实际存栏肉牛1200头。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企业取得了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64*开通会员可解锁*-000300);

*开通会员可解锁*,企业委托宁夏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中卫市平强养殖专业合作社千头肉牛养殖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开通会员可解锁*,企业取得了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下发的《关于同意中卫市平强养殖专业合作社千头肉牛养殖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卫环沙坡头区分局函〔2022〕5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开工建设;

*开通会员可解锁*,企业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364*开通会员可解锁*6R001Z)。

*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

项目从立项到调试过程中均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58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约为135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8.54%。总投资和环保投资较环评阶段略有增加,主要原因为养殖规模增加,相应设施的建设规模增加。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主要为中卫市平强养殖专业合作社千头肉牛养殖场新建项目已建设内容。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中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牛舍恶臭及饲料加工粉尘。经现场勘查,实际在日粮中添加了沙皂素,同时对牛舍定期喷洒了除臭剂,对牛粪进行了日产日清,减少了牛粪的堆存时间;饲料加工在封闭车间内进行,饲料加工区粉尘采用了卧式全日粮搅拌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牛尿及生活污水,牛尿部分蒸发,部分进入牛粪、垫料。场区设置了防渗旱厕,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用于场区抑尘,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牛叫声、卧式全日粮搅拌机、装载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采取的减噪措施有:

①控制饲养密度、圈棚隔声,牛舍设置在场区内侧;

②选用低噪设备,对水泵、饲料加工设备等高噪声设备加橡胶减震垫;

③采用密闭式或选用较好的隔声材料等。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使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根据现场踏勘,养殖场牛粪日产日清,采取干清粪工艺清出的牛粪全部直接拉运至建设单位自有农田堆熟后作为农肥使用,不在场区暂存;垫料每半年清理一次,清理的垫料中含牛尿及部分牛粪残渣,在运动场内消毒晾晒处理后重复使用;病死牛及分娩废物产生后委托中卫市风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时清运处置,不在场区暂存;实际建设了1座医疗废物暂存间(10m2),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中卫市泰和实业有限公司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重新混入了原料中加工成饲料回收利用;废弃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商;场内设置了集中收集垃圾箱,办公生活区设置了若干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1.废气

验收期间:本项目无组织排放NH3浓度最大值为0.08mg/m3,无组织排放H2S浓度最大值为0.009mg/m3,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NH3≤1.5mg/m3、H2S≤0.06mg/m3),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均<10,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中的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70)。

本项目各监控点各时段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58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周边各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2dB(A)~56dB(A)之间,夜间监测值在43dB(A)~48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1990)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

根据现场踏勘,养殖场牛粪日产日清,采取干清粪工艺清出的牛粪全部直接拉运至建设单位自有农田堆熟后作为农肥使用,不在场区暂存;垫料每半年清理一次,清理的垫料中含牛尿及部分牛粪残渣,在运动场内消毒晾晒处理后重复使用;病死牛及分娩废物产生后委托中卫市风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时清运处置,不在场区暂存;实际建设了1座医疗废物暂存间(10m2),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中卫市泰和实业有限公司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重新混入了原料中加工成饲料回收利用;废弃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商;场内设置了集中收集垃圾箱,办公生活区设置了若干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废气、废水、噪声等在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妥善处置,且项目运营期间未发生投诉现象,因此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经现场检查,环保设施建设到位,运行正常,经检测,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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