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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一方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万吨水泥稳定剂结合料及沥青混凝土搅拌楼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一方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0万吨水泥稳定剂结合料及沥青混凝土搅拌楼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云峰街道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发展路2号、发展路8号
建设内容:沥青混凝土厂区位于遂昌县云峰街道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发展路2号,占地面积12.76亩,保留原有办公楼798.23m2,拆除原有厂房,新建沥青混凝土搅拌楼和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1402.26m2;新增1套更加先进的节能环保型UniHRT400(5000型)沥青搅拌站,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的生产能力。水稳料厂区位于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发展路8号,占地面积20.07亩,保留原有办公楼1713.19m2,拆除老厂房,新建厂房建筑面积20000m2;淘汰原有1套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同时新增1套WCB-800仓型模块式稳定土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万吨水泥稳定剂结合料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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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勤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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