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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凯裕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铝型材项目(阶段性)》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铝型材项目(阶段性);
建设单位:安徽凯裕隆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建设路1号东侧厂房;
建设内容:安徽凯裕隆机械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铝型材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建设路1号东侧厂房,受市场行情和自身发展等因素影响,项目采取分期方式进行建设,目前仅新建5条铝型材挤压生产线,达到年产1.25万吨铝型材的生产能力。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项目验收报告表、项目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胡总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