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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藤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内蒙古藤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建设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如下: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藤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藤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廷村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华泰瀚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包头铝业产业园区材料园区,厂址中心坐标为E110°4′46.355″,N40°33′44.329″。
6.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项目内容包括利用原有生产车间、库房,新建生产车间、成品库、办公楼及宿舍。建设10条再生颗粒生产线,年产再生颗粒30000吨;建设4条包装袋生产线,年产包装袋8000吨;建设一条饮料瓶(PET)再生聚脂切片加工生产线,年产再生聚酯切片18000吨。
7. 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再生颗粒30000吨、包装袋8000吨、PET再生聚酯切片18000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廷村
邮寄地址:包头市东河区包头铝业产业园区内,内蒙古藤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箱:3252676121@qq.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内蒙古藤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