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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白象食品有限公司方便面生产扩建项目(一期)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山东白象食品有限公司方便面生产扩建项目(一期)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单位:山东白象食品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大安镇大丰路
5、建设规模:主要建设生产车间3#、一台30t/h天然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并对厂区的污水站进行扩建改造,年产3.4亿包方便面(剩余1.95亿包/年尚未建设投产)。
6、验收结论: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各项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评报告表以及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市分局对该项目环评批复中要求建设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建设变更和变化情况均不属于重大变动。检测期间的运行负荷符合验收规定,检测数据有效,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均满足有关标准或文件要求。
山东白象食品有限公司方便面生产扩建项目(一期)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验收。
7、公示内容:山东白象食品有限公司方便面生产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附图、验收组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见附件
8、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孔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