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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江西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项目(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公示如下:
1. 项目名称:江西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项目(二阶段)
2.建设地点:江西樟树盐化工业基地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37′33.71″,北纬28°1′7.63″
3.建设单位:江西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
4.联系人:范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5.公示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