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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瑞雪机械有限公司年产新能源汽车电池盒15万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发布单位:昆山瑞雪机械有限公司
1、 说明
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昆山瑞雪机械有限公司委托完成了对“昆山瑞雪机械
有限公司年产新能源汽车电池盒15万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规
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昆山瑞雪机械有限公司和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昆山瑞雪机械有限公司和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昆山瑞雪机械有限公司和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昆山瑞雪机械有限公司年产新能源汽车电池盒15万件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昆山瑞雪机械有限公司年产新能源汽车电池盒15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昆山瑞雪机械有限公司
(2)项目地点:昆山市锦溪镇锦灿路208号
(3)项目所属行业:C3849其他电池制造
(4)项目内容:
昆山瑞雪机械有限公司选址于昆山市锦溪镇锦灿路208号,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7441.57平方米,厂区内5栋建筑,包括3栋厂房,1栋办公楼,1个门卫室,企业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经营范围:机械制造、钣金冷作加工、电气开关箱加工;整机、金属材料、电器元件销售。
*开通会员可解锁*,昆山瑞雪机械有限公司年产纺织机械、化纤机械配件1万台等新建项目环评表通过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昆环建[2011]2156号)。
2016年,因批建不符,实际产品为年加工农业机械配件1.2万套,2016年通过违法违规清理自评估登记程序予以登记,纳入日常管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昆山瑞雪机械有限公司扩建及增加配套涂装线、电泳线项目通过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昆环建[2015]2865号)。该项目分期实施,第一阶段增加涂装线,年加工脱粒滤网8万个、铁架2万个、侧板2万个、盖板2万个、龙门架2万个,项目已投产运行并通过昆山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昆环验[2017]0219号,验收批文中要求第二阶段验收时需要进行全厂验收)。
企业排污许可类别为简化管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83333D001Z。
建设单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了“昆山瑞雪机械有限公司扩建及增加配套涂装线、电泳线项目建设项目”自主竣工环保验收。
现公司拟在原厂区内进行扩建,增加年产新能源汽车电池盒15万件。原项目粉末涂装用的挂架涂装后会挂架上会附着粉末涂料,粉末涂料厚度约达到3mm就需要进行处理,增加1台热洁炉焚烧去除挂架表面的粉末涂料,年处理挂架2500个;原项目粉末涂装线烘烤为隧道炉,隧道炉适合大批量、连续式的生产,原项目部分产品(约占原产量的5%)批号产量较小,增加两台箱式烤炉对产量较小的批号的产品进行烘烤,全厂粉末涂料用量不变,箱式烤炉产生的废气仍接入原烘烤废气处理设施。
该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了备案(备案证号:昆旅度审备〔2025〕6号,项目代码为2412-32*开通会员可解锁*-2672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修订)中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 77电池制造384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昆山瑞雪机械有限公司的委托,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受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并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评价单位在掌握了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环评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江苏省、苏州市的产业政策;厂址选择合理。项目投产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昆山瑞雪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志斌
电子邮箱:hzb@rxmach.com.cn
联系地址:昆山市锦溪镇锦灿路208号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志国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金山东路198号安达科技园6幢4层北排6006、6015室
E-mail:529258372@q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