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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本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梅州市梅江区飞勇废品店废塑料回收破碎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租赁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明阳村十七队老铁路右侧厂房第三间的空地进行建设,1200m2,建筑面积500m2,主要建筑包括破碎区、成品堆放区、原料堆放区。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回收破碎废塑料3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梅州市梅江区飞勇废品店;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明阳村十七队老铁路右侧厂房第三间;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黎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现对梅州市梅江区飞勇废品店废塑料回收破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进行公示,该项目验收材料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可自主查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