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的规定,现将壕门电子传感器及应用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壕门电子传感器及应用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南昌壕门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正文、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2.3-2026.3.9(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