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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博罗县园洲镇杨花路南地块(划拨〔2025〕2号)
占地面积:25132m2
地理位置: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杨花路南侧、尚德路西侧交汇处
土地使用权人: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主要为闲置空地。部分长有些许杂草,部分片区推填土还未完全平整,为相邻地块基础建设开挖期间的堆土暂存于地块内。
未来规划:建设智能装备产业园园洲东片区保障性租住房,属于二类居住用地(R2)。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省地质局惠州地质调查中心
检测单位:广东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广东普罗宾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简称“土十条”)、《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开通会员可解锁*)等文件,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5月。根据调查情况分析,地块历史沿革如下:
目标地块*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主要为农用地,分别为果园地、鱼塘(位于地块西侧)及水塘(位于地块东侧)。果园地主要种植荔枝树、龙眼树,为普通农家肥施肥,不打农药;鱼塘和水塘分别养殖鲤鱼、草鱼及牛蛙(2010年~2012年期间养殖),均为当地村民个人养殖。*开通会员可解锁*博罗县人民政府委托博罗县园洲建筑工程公司开始进场施工场平,并于同年12月完成场地平整施工。因此地块片区在2021年间存在大规模填、挖土方工程,地块经推填平整后为空地。其土方工程取土点位于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园洲东片区,历史上为农用果园地,运距2公里。2023年~2024年,因周边相邻地块基础开挖施工建设,临时将建筑余土堆放至目标地块内。2025年至今,目标地块一直为闲置空地,主要为拟建片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地块进场取样时,未完全平整,有6个未平整土堆为相邻厂房基础建设期间开挖的土壤暂存于目标地块内形成的。
对目标地块周边50m范围区域历史利用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资料可知,项目地块周边50 m范围内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无工业企业生产利用历史。其相邻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如下:东侧为道路,主要是为园区尚德路,附带极少部分佳顺达工业园区的出入口道路和绿化带;南侧为广东弘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鑫宏远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鑫源达科技有限公司在建厂房项目的基础建设;西侧为兴尚三路和惠州市运成恒行科技有限公司在建厂房项目的基础建设;北侧为空地,部分片区推填土还未完全平整,相邻地块基础建设开挖期间的堆土暂存于地块内。
根据污染识别,目标地块及相邻企业历史上均不涉及重点区域建设且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无重点关注区域。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各工业园区在基础建设过程中的土地平整、推填活动期间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也均未发生过倾倒或掩埋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情况,填土来源清晰,故填土对目标地块造成的影响较小。但地块在填土平整以及相邻地块基础建设期间,大型机械和运输施工车辆的临时停放及对地块进行压实、平整、推填等施工活动,以及施工车辆的器械维修等,可能带来机油、润滑油等的跑冒滴漏情况,从而对目标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因此本次调查需关注的特征物污染因子为石油烃(C10-C40)。
三、初步采样调查
1、采样调查
(一)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30日,采取随机布点法,共布设6个土壤钻孔采样点位(不含对照点),同时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布设2个底泥和6个堆土点位,实际钻孔最大深度为6~8 m,单点采集5~6个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39组(不含对照点和现场平行样,含6个土堆样品、2个底泥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值、重金属和无机物(铜、镍、铅、镉、砷、汞、六价铬)、VOCs(GB36600中27项基本项目)、SVOCs(GB36600中11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等47项。
(二)本次调查在按三角形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对照井1口,采集地下水样品共4组(含1组对照井,不含现场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pH值、浊度、重金属和无机物(铜、镍、铅、镉、砷、汞、六价铬)、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等10项。
2、结果分析
目标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设智能装备产业园园洲东片区保障性租住房,属于二类居住用地(R2),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因此选用第一类用地标准作为调查区域土壤和沉积物风险筛选值;地块所属区域地下水按照*开通会员可解锁*正式发布的《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办函〔2009〕459号)文件,目标地块所在地属于珠江三角洲惠州博罗分散式开发利用区(H*开通会员可解锁*Q05),地下水功能区保护目标中水质类别为III类,本次主要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进行评价;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沙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因此本次地块内的地表水体环境质量标准主要参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2002)III类水质标准进行评价。据此,本地块初步调查样品检测结果分析如下:
(一)地块内土壤和沉积物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污染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二)地块内地下水和地表水样品中:出现超筛选值的项目为地下水pH值、浊度,均不属于本地块的特征污染物,且没有列入《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因此本次调查不对其进行风险评估。
四、初步调查结论
博罗县园洲镇杨花路南地块(划拨〔2025〕2号)土壤和沉积物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地下水样品超筛选值的pH值、浊度,不属于本地块的特征污染物,且没有列入《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本次调查不对其进行风险评估,本地块土壤/沉积物和地下水/地表水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开展详细采样分析,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博罗县园洲镇杨花路南地块(划拨〔2025〕2号)作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建设智能装备产业园园洲东片区保障性租住房二类居住用地(R2)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