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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智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光固化新材料中试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河北智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光固化新材料中试生产项目位于邯郸冀南新区林坛工业园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度21分8.313秒,北纬36度36分59.882秒。项目总投资10052.34万元,主要建设环保型紫外光及可见光引发剂生产线、环保型可光交联塑料改性剂生产线、水性可光交联丙烯酸酯乳液生产线、水性可光交联聚氨酯乳液生产线、可光交联酯-醇溶丙烯酸树脂生产线及配套生产设施,年产环保型紫外光及可见光引发剂80吨、环保型可光交联塑料改性剂470吨、水性可光交联丙烯酸酯乳液2000吨、水性可光交联聚氨酯乳液680吨、可光交联酯-醇溶丙烯酸树脂950吨。
《河北智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光固化新材料中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原邯郸市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为:2014(205)号。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建设内容发生变动,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河北尚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河北智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光固化新材料中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
邯郸市环境保护局冀南分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组织了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水性可光交联丙烯酸酯乳液生产线和水性可光交联聚氨酯乳液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由于市场原因,拆除了上述两条生产线的丙烯酸酯乳液和聚氨酯乳液聚合反应装置,改用外购成品水性丙烯酸酯乳液和水性聚氨酯乳液直接复配混合生产,环评中批复的可光交联酯-醇溶丙烯酸树脂生产线也是直接外购醇溶丙烯酸树脂直接复配混合生产。
目前企业生产规模为水性可光交联丙烯酸酯乳液2000吨、水性可光交联聚氨酯乳液680吨、可光交联酯-醇溶丙烯酸树脂950吨。
河北智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重新申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开通会员可解锁*3923P001V。
本次阶段性验收内容为实际已建水性可光交联丙烯酸酯乳液生产线、水性可光交联聚氨酯乳液生产线、可光交联酯-醇溶丙烯酸树脂生产线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核实,本项目拆除了原生产工艺流程中反应釜、乳化釜、聚合、冷却、扩链、亲水等聚合反应生产工序以及部分生产设备,直接外购水性聚氨酯、水性聚丙烯酸酯、醇溶丙烯酸树脂、光引发助剂、脱盐水等生产原料进行复配混合。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建设内容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气
本项目混合搅拌工序、真空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 废水
生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绿化,无废水外排。
3、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及辅助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滤料、滤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本项目废包装物暂存固废间;危险废物废滤料、滤渣、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河北智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北未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6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WPJC[2025]07293Y号)。
1、废气
经检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6.67mg/m3,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中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
经检测,厂界无组织氨最大浓度为0.11mg/m3、无组织硫化氢最大浓度为0.012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8(无量纲),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12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企业边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最大浓度为1.6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以及《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噪声
经检测,东、西、北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8.5dB(A),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南厂界不具备检测条件,未进行检测。
五、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固体废物妥善处置,项目运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总体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项目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核实、验收监测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本项目污染治理设施及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与建议
完善无组织废气管控措施,加强生产过程环境管理和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