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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鸿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零件150吨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鸿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零件150吨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鸿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零件150吨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鸿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
中山市鸿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于中山市黄圃镇食品工业园健富路6号厂房二第3层,项目用地面积为21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160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零件生产,年产塑料零件150吨。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中山公用黄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1)烘料废气采用设备直连管收集,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汇合一起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 40 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2)模具维修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
为了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边的影响,建设单位进一步落实加强管理等有效的降噪措施,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1、合理布局,降低企业总体噪声水平,建设项目总图布置时,高噪声设
备置于厂区内东面与北面,通过距离衰减有效降低了厂区中位置各类高噪声设备噪声源的噪声;
2、对于各种设备,生产设备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已经采取了合理的安装,生产设备的基座在加固的同时要进行必要的减震和减噪声处理,对于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建议建设单位合理安排安装位置,同时经过隔声板、消音棉、机座加固等必要减震减噪声处理,以减少对周围的影响,依据 GBT 19889.3-2005《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 第 3 部分: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的实验室测量》,减震和隔声措施等隔声量为5-8dB(A),本项目取值为 5dB(A);
3、根据《环境工程手册·环境噪声控制卷》:噪声可通过墙体进行隔声降噪。项目生产车间为标准厂房,墙体为 240 厚砖墙(双面抹灰),根据《环境工程手册·环境噪声控制卷》中表 4-14 可知 240 厚砖墙(双面抹灰)隔声量为52.5dB(A),由于车间设有门窗,保守起见本项目墙体降噪值取值约为 25dB(A);
4、装卸及运输过程机械防噪措施,首先从设备选型上,考虑选择低噪声器装卸机械设备,加强装卸工管理,防止人为噪声。加强管理,要求尽量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5、废气处理风机置于项目东面楼顶,与敏感点直线距离为 217 米。室外废气处理风机中积极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并对各类设备进行合理安装,在安装过程中铺装减震机座、减震垫等设施,根据《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减震设施可衰减 5-8dB(A),项目室外废气处理风机加装减震基座,本项目减震基座降噪量取值为 5dB(A),根据《环境工程设计手册》3.5.7中低压离心风机消音器在<15m/s 风速时降噪量可取上限值 20dB(A)。因此室外风机安装有减震消音后取降噪 25 dB(A);
6、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一旦发生噪声投诉的现象,立即停产整顿;
经过以上治理措施,项目室内高噪声设备的噪声源强为40~55dB(A),室外废气处理风机噪声源强为 60dB(A)。则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 类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2)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给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2、调试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鸿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食品工业园健富路6号厂房二第3层
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