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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后需进行“环保设备竣工公示”。根据环评批复以及现场实际情况,本项目需配套废气治理装置。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山东高特威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60亿只陶瓷基座、60亿只石英晶体谐振器及自动化设备制造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法人代表:陈佳明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9MACDYXJ23U
环评批复号:临审服投资许字[2024]22020号
环评批复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本项目点胶、固化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经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90%)处理达标后由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及生产工艺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要求、《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沭河流域》(DB37/3416.2-2018)表2标准要求,以及东城新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经市政管网排入东城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达标排入穆疃河。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晶片废包装、TFD清洗液及槽渣、晶片水洗槽渣、治夹具水洗槽渣、清洗液废包装、靶材废包装、导电胶废包装、无水乙醇废包装、废抹布、上盖废包装、不合格产品、载带废包装、废润滑油、润滑油废包装和职工生活垃圾。
4、噪声: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是为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以及根据噪声产生的位置和特点采取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自即日起,公示期20个工作日,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