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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孤山镇中兴路与南三街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委托单位:东港市翠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调查单位:辽宁宇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次调查地块——东孤山镇中兴路与南三街交叉口西北侧地块,调查地块中心点坐标:东经:123°34′55.31″,北纬:39°53′28.80″;位于东港市孤山镇于家园子,规划面积为43833.2㎡。调查地块原为集体农用地及非利用地,拟规划为居住用地。
项目组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搜集,调查期间,地块内为空地。
调查地块为裸露土壤,无明显颜色异常、污染或化学腐蚀痕迹,也无恶臭、刺激性等异常气味。
地块原为集体农用地及非利用地。本次为该地块转变用地性质前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范围:调查地块北侧为瑞阳馨园小区;南侧为东港市第二医院(新院);西侧为居民区;东侧为瑞阳祥园小区。
本次为山镇中兴路与南三街交叉口西北侧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信息收集、实地调查和历史影像了解拟调查地块周围区域没有对本地块土壤产生不利影响的企业,地块内不存在土壤污染风险。
综上,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可以满足规划用地要求,即作为居住用地使用要求。
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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