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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精择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年产60万件塑料笔记本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建设单位:安徽精择智能制造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年产60万件塑料笔记本配件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紫蓬镇紫二路珠光紫蓬产业园4号楼(117度5分2.913秒,31度46分41.414秒);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