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汇聚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家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验收监测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8-13
发布于
河北廊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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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汇聚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家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廊坊汇聚家具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单位:廊坊汇聚家具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史全路

建设单位:廊坊汇聚家具有限公司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地址:霸州市堂二里镇丰林村(霸州市三江家具有限公司厂内)

目录

"#_Toc23933 ">前言

"#_Toc19767 ">1验收编制依据

"#_Toc1802 ">1.1法律、法规

"#_Toc26105 ">1.2验收技术规范

"#_Toc28073 ">1.3工程技术文件及批复文件

"#_Toc19476 ">1.4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_Toc26510 ">2工程概况

"#_Toc27485 ">2.1项目基本情况

"#_Toc11754 ">2.2建设内容

"#_Toc19012 ">2.3工艺流程

"#_Toc8038 ">2.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_Toc24286 ">2.5公共工程

"#_Toc27531 ">2.6环评审批情况

"#_Toc3382 ">2.7项目投资

"#_Toc5718 ">2.8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_Toc8449 ">2.9验收范围及内容

"#_Toc32140 ">3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_Toc26165 ">3.1废气

"#_Toc5514 ">3.2废水

"#_Toc24337 ">3.3噪声

"#_Toc411 ">3.4固体废物

"#_Toc19343 ">3.5生态

"#_Toc3114 ">4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_Toc5477 ">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_Toc25920 ">4.2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_Toc3319 ">5验收评价标准

"#_Toc558 ">5.1污染物排放标准

"#_Toc1766 ">5.2总量控制指标

"#_Toc3928 ">6质量保障措施和检测分析方法

"#_Toc10024 ">6.1质量保障

"#_Toc11636 ">6.2污染物排放检测

"#_Toc19915 ">7验收检测结果及分析

"#_Toc15812 ">7.1检测结果

"#_Toc31435 ">7.2检测结果分析

"#_Toc23823 ">7.3总量控制要求

"#_Toc27047 ">8环境管理检查

"#_Toc27490 ">8.1环保管理机构

"#_Toc27291 ">8.2运行期环境管理

"#_Toc12003 ">8.3环境管理情况分析

"#_Toc28326 ">9结论和建议

"#_Toc21052 ">9.1验收主要结论

"#_Toc9415 ">9.2建议

"#_Toc17263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_Toc14867 ">附图2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_Toc24064 ">附图3平面布置图

"#_Toc7063 ">附图4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

"#_Toc25577 ">附件1环评批复

"#_Toc20510 ">附件2排污许可证

"#_Toc8881 ">附件3检测报告

"#_Toc29011 ">附件4危废协议

"#_Toc20112 ">附件5营业执照

"#_Toc18141 ">附件6金属支架委托外协说明

前言

廊坊汇聚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家具项目位于霸州市堂二里镇丰林村(霸州市三江家具有限公司厂内),*开通会员可解锁*,本企业委托河北皓淼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的审批意见,文号为霸环管[2024]B047-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本项目环评中购置租赁现有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购置下料锯、缩头机、变方机、热熔攻机、天车、冲床、自动弯管机、拨弯机、烤管机、台钻、打母机、切割机、拔口机、焊机、对焊机、机器人焊机、喷涂流水线、打磨机、抛光机、砂轮机、螺杆机、空压机、缝纫机、压花机、双线机、平缝机、裁革刀、热风枪、激光切割机等设备共计251台(套),设计年产50万套家具。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7.5%。由于市场和成本原因水洗、喷涂及固化生产线暂未建设,本项目实际建设焊接生产线2条,打磨、抛光生产线1条,家具板面生产及金属家具组装生产线各一条。本项目金属支架生产工序只建设到①下料②缩头③变方④折弯⑤冲弯⑥打眼⑦焊接⑧打磨⑨抛光⑩整形,生产设备共计232台(套),后续工序:①水洗②喷淋③水洗④烘干⑤喷粉⑥固化等生产单元暂未建设。金属支架喷淋水洗喷涂固化等后续工序均为外协加工。

实际建设产能小于设计产能,水洗、喷粉、固化等工序生产单元暂未建设。与环评对比工程已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实际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本企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河北廊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廊坊益津检测技术务有限公司接收委托后,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6月12日进行了竣工验收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根据国家及河北省、廊坊市相关环保政策要求,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开展相关验收调查工作,我公司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检测报告编制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阶段验收报告。

1验收编制依据

1.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施行,*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修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施行,*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修改);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开通会员可解锁*);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开通会员可解锁*修改,*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施行);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施行);

(8)《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施行)。

1.2验收技术规范

(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3)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4.29修订)第四章49条之规定;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

1.3工程技术文件及批复文件

(1)《廊坊汇聚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家具项目》(河北皓淼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编制);

(2)《廊坊汇聚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家具项目》的环评批复(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霸环管霸环管[2024]B047-2号);

(3)廊坊益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26~27日监测报告编号:LFYJ20250862。

1.4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有组织废气:

表1-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

污染物名称

排气筒高度

标准值mg/m³

排放速率kg/h

去除效率

备注

焊接工序

颗粒物

有组织

15m

120

3.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打磨工序、抛光工序

颗粒物

有组织

15m

120

3.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喷粉工序

颗粒物

有组织

15m

18

0.5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

固化工序

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

15m

60

--

70%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家具制造业标准

未收集的有机废气

非甲烷总烃

无组织

企业边界浓度限值2.0mg/m³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车间或设备边界浓度限值4.0mg/m³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厂区内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6mg/m³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0mg/m³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颗粒物

无组织

厂界浓度限值:1.0mg/m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表1-2回用水污染物标准值单位:mg/L,pH无纲量

执行标准

pH

COD

BOD5

氨氮

SS

石油类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洗涤用水标准

6.0~9.0

50

10

5

--

1.0

0.5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洗涤用水标准

6.5~9.0

--

30

--

30

--

--

(3)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一般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和要求;生活垃圾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版)第四章“生活垃圾”章节中的规定要求。

2工程概况

2.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见下表2-1。

表2-1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廊坊汇聚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家具项目

项目代码

2304-13*开通会员可解锁*-371308

建设单位联系人

史全路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地点

霸州市堂二里镇丰林村(霸州市三江家具有限公司厂内)

地理坐标

东经:116°41′13.591″、北纬:39°08′34.039″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2130金属家具制造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十八、家具制造业21-36金属家具制造213-其他(仅分割、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

建设性质

þ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þ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霸发改审备字[2023]82号

总投资(万元)

400

环保投资

(万元)

30

实际投资(万元)

2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比(%)

7.5

施工工期

6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þ否

¨是

用地(用海)面积(㎡)

5600

本项目位于霸州市堂二里镇丰林村(霸州市三江家具有限公司厂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41′13.591″、北纬:39°08′34.039″。项目东侧为霸州市庆远制品有限公司,南侧为村路,西侧为村路,北侧为112国道。本项目租赁霸州市三江家具有限公司厂房(租赁协议见附件),根据霸州市三江家具有限公司所在地的土地证:霸国用(2006)第03100010号,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霸州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项目选址可行。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周边关系图见附图2。

项目租赁霸州市三江家具有限公司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及库房,1#生产车间位于厂区西侧中部,主要进行金属支架机加工生产;2#生产车间位于1#生产车间南侧,中间间隔一座其他项目车间,主要进行金属支架机加工生产;3#生产车间位于2#生产车间南侧,主要进行金属支架水洗喷涂加工。库房位于1#生产车间东侧,一般固废间位于库房内西南角,危废暂存间位于库房西侧。4#生产车间位于库房北侧,主要进行家具板面生产及金属家具组装。污水处理站位于3#生产车间西南角。项目平面布置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布局合理,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

2.2建设内容

本项目环评中建设内容为:租赁现有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购置下料锯、缩头机、变方机、热熔攻机、天车、冲床、自动弯管机、拨弯机、烤管机、台钻、打母机、切割机、拔口机、焊机、对焊机、机器人焊机、喷涂流水线、打磨机、抛光机、砂轮机、螺杆机、空压机、缝纫机、压花机、双线机、平缝机、裁革刀、热风枪、激光切割机等设备共计251台(套)。设计年产50万套家具。

本项目实际建设焊接生产线2条,打磨、抛光生产线1条,家具板面生产及金属家具组装生产线各一条。本项目金属支架生产工序只建设到①下料②缩头③变方④折弯⑤冲弯⑥打眼⑦焊接⑧打磨⑨抛光⑩整形,生产设备共计232台(套),后续工序:①水洗②喷淋③水洗④烘干⑤喷粉⑥固化等生产单元暂未建设。金属支架喷淋水洗喷涂固化等后续工序均为外协加工。

实际建设产能小于设计产能,水洗、喷粉、固化等工序生产单元暂未建设。与环评对比工程已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本项目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2。

表2-2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环评及批复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相符性分析

主体

工程

1#生产车间

建筑面积1100㎡

用于金属支架生产

建筑面积1100㎡

用于金属支架生产。由于市场和成本原因,本项目金属支架生产工序只建设到①下料②缩头③变方④折弯⑤冲弯⑥打眼⑦焊接⑧打磨⑨抛光⑩整形,后续工序:①水洗②喷淋③水洗④烘干⑤喷粉⑥固化等生产单元暂未建设。

部分一致

2#生产车间

建筑面积700㎡

用于金属支架生产

建筑面积700㎡

用于金属支架生产。由于市场和成本原因,本项目金属支架生产工序只建设到①下料②缩头③变方④折弯⑤冲弯⑥打眼⑦焊接⑧打磨⑨抛光⑩整形,后续工序:①水洗②喷淋③水洗④烘干⑤喷粉⑥固化等生产单元暂未建设。

部分一致

3#生产车间

建筑面积1400㎡

用于金属支架水洗喷涂加工

暂未建设

4#生产车间

建筑面积900㎡

用于家具板面生产及金属家具组装

建筑面积900㎡

用于家具板面生产及金属家具组装

一致

辅助工程

办公室

用于员工办公

用于员工办公

一致

公用

工程

供水

由南水北调供水管网提供,不采用地下水

由南水北调供水管网提供,不采用地下水

一致

供电

由当地供电所供给

由当地供电所供给

一致

供热

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冬季办公室采暖利用空调,生产车间不供暖

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冬季办公室采暖利用空调,生产车间不供暖

一致

储运工程

库房

建筑面积1500㎡

建筑面积1500㎡

一致

危废暂

存间

建筑面积10㎡

本阶段未建设,不产生危废

一般固

废间

建筑面积10㎡

用于暂存一般固体废物

位于库房内

环保

工程

废气治理

焊接工序(1#生产车间)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集中焊烟净化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集中焊烟净化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一致

焊接工序(2#生产车间)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集中焊烟净化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集中焊烟净化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一致

打磨、抛光工序

通过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通过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一致

喷粉工序

1#喷涂线经自带滤芯粉末回收系统(4套)处理后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喷涂线经自带滤芯粉末回收系统(4套)处理后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3#喷涂线经自带滤芯粉末回收系统(4套)处理后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暂未建设

固化工序

1#喷涂线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2#喷涂线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3#喷涂线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暂未建设

软包工序

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

一致

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水量较小,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无外排废水产生

生活污水水量较小,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无外排废水产生

一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隔油调节池+破乳反应池+中间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二沉池+过滤池”工艺,处理能力2m³/d)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暂未建设

噪声治理

设备噪声

采取设备置于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

采取设备置于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

一致

固废处置

金属下脚料

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一致

废皮革、废布

焊接除尘灰

打磨、抛光除尘灰

喷粉收集尘

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暂未建设

废机油

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暂存,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

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暂存,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

一致

废机油桶

废四合一清洗液

生产线暂未建设,未产生

废四合一清洗剂包装桶

喷淋残渣

泥饼

废胶桶

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暂存,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

一致

废活性炭

生产线暂未建设,未产生

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一致

表2-3项目建成后全厂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

项目

序号

名称

消耗量

实际建设情况

相符性分析

原材料

1

钢管

3000t/a

3000t/a

一致

2

木板

5000m³/a

5000m³/a

一致

3

玻璃

5万㎡/a

5万㎡/a

一致

4

海绵

15000m³/a

15000m³/a

一致

5

皮革

25万㎡/a

25万㎡/a

一致

6

15万㎡/a

15万㎡/a

一致

7

焊丝

10t/a

10t/a

一致

8

二氧化碳

60t/a

60t/a

一致

9

氩气

20t/a

20t/a

一致

10

胶黏剂

3t/a

3t/a

一致

11

抛光片

10000片/a

10000片/a

一致

12

粉末涂料

6t/a

暂未建设

13

四合一清洗剂

3t/a

暂未建设

14

机油

0.2t/a

暂未建设

15

氢氧化钙

0.5t/a

暂未建设

16

三氯化铁

0.5t/a

暂未建设

17

PAM

0.5t/a

暂未建设

能源

1

新鲜水

640m³/a

370m³/a

2

30万kwh/a

15万kwh/a

表2-4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环评数量(台/套)

实际建设情况

相符性分析

1

下料锯

5

5

一致

3

3

一致

2

冲床

15

15

一致

3

镦头机

1

1

一致

4

缩头机

2

2

一致

5

变方机

1

1

一致

6

热熔攻机

2

2

一致

7

天车

3

3

一致

8

自动弯管机

4

4

一致

9

剪管机

1

1

一致

10

拔管机

3

3

一致

11

切割机

1

1

一致

12

烤管机

5

5

一致

13

攻丝机

1

1

一致

1

1

一致

14

台钻

8

8

一致

15

打母机

2

2

一致

16

拔口机

1

1

一致

17

二氧焊机

3

3

一致

18

氩弧焊机

5

5

一致

19

激光焊机

5

5

一致

20

机器人焊机

20

20

一致

21

点焊机

2

2

一致

22

碰焊机

6

6

一致

23

打磨机

12

12

一致

24

抛光机

5

5

一致

25

螺杆机

1

1

一致

26

砂轮机

2

2

一致

27

铁条机

16

16

一致

28

铁管封头机

3

3

一致

29

激光切割机

4

4

一致

30

滚圆机

1

1

一致

31

水洗室

2

暂未建设

32

喷淋室

1

暂未建设

33

烘干箱

1

暂未建设

34

喷粉室

12

暂未建设

35

固化箱

3

暂未建设

36

打气枪(钉枪)

20

20

一致

37

真空包装机

2

2

一致

38

空压机

2

2

一致

39

叉车

2

2

一致

40

扫地机

1

1

一致

41

缝纫机

30

30

一致

42

压花机

2

2

一致

43

双线机

3

3

一致

44

平缝机

2

2

一致

45

裁革刀

2

2

一致

46

断布刀

2

2

一致

47

喷胶枪

18

18

一致

48

热风枪

2

2

一致

合计

/

251

232(部分设备未建设)

2.3工艺流程

(1)金属支架生产:

图1金属支架生产工艺流程排污节点图

由于市场和成本原因,本项目(1)水洗(2)喷淋(3)水洗(4)烘干(5)喷粉(6)固化等生产单元暂未建设。

工艺流程说明:

①下料:将外购的钢管利用下料锯进行切割,得到需要的长度,本工序主要产生金属下脚料和噪声。

②缩头:部分钢管需按照产品需求利用缩头机将切割好的钢管进行一端变径处理。本工序主要产生噪声。

③变方:部分钢管需按照产品需求通过变方机加工后成为方形钢管。本工序主要产生噪声。

④折弯:将钢管通过弯管机进行折弯。根据产品需要,部分产品折弯后需要使用烤管机将管件进行热缩(电加热)。本工序主要产生噪声。

本工序主要产生噪声。

⑤冲弯:将工件送入冲床进行冲弯。本工序主要产生噪声。

⑥打眼:按照产品要求通过台钻或者冲床进行打眼。根据产品需要,部分产品打眼后需要使用铁管封头机将管件进行封头处理(电加热)。本工序主要产生金属下脚料和噪声。

⑦焊接:对机加工好的的工件进行焊接紧固。本道工序主要产生焊接烟尘、噪声和焊接除尘灰。

⑧打磨:将焊接好的工件通过打磨机或砂轮机进行打磨,使工件表面更光滑,本道工序主要产生打磨粉尘、噪声和打磨除尘灰。

⑨抛光:将打磨好的工件通过抛光机进行抛光,使工件表面光亮,本道工序主要产生抛光粉尘、噪声和抛光除尘灰。

⑩整形:该工序主要将半成品工件通过人工调整进行整形。

以下工序暂未建设:

11水洗:将整形后的工件通过喷洒方式进行水洗,将工件表面所附着的金属屑、灰尘及其他杂质清除。本道工序主要产生水洗废水。

12喷淋:将四合一清洗剂稀释成规定浓度的水溶液,以喷淋的方式对工件进行清洗,具有除油、除锈的作用,使工件表面达到喷粉要求。喷淋清洗液循环利用,定期补充清洗液,使其保持一定的浓度,本道工序主要产生废四合一清洗液、废四合一清洗剂包装桶和喷淋残渣。

13水洗:喷淋后工件采用喷洒方式进行水洗,去除工件上的四合一清洗液,本道工序主要产生水洗废水。

14烘干:水洗后工件通过悬挂轨道自动进入烘干箱内进行烘干,项目烘干箱设计采用电热式热风炉加热的烘干方式,烘干温度保持在120℃左右,烘干时间为3分钟。本工序主要产生噪声。

15喷粉:烘干后的工件经悬挂轨道自动进入密闭喷室。项目采用静电粉末喷涂工艺,利用电晕放电现象使粉末涂料吸附在工件上。本道工序主要产生喷粉粉尘、噪声及喷粉收集尘。

16固化:附着塑粉的工件通过悬挂轨道自动进入固化箱内固化。项目固化箱设计采用电热式热风炉加热的固化方式,使塑粉固化在工件上。工件以一定速度通过固化箱,固化温度保持在180℃,约20分钟完成固化。固化后的工件即为金属支架。

(2)家具板面生产:

图2-2家具板面生产工艺流程排污节点图

工艺流程说明:

将外购的皮革和布按设计要求通过裁剪机进行裁剪,得到需要的大小,通过缝纫机进行缝纫,对外购的木板进行软包处理,软包过程需要人工喷胶,喷胶后按照设计要求将发泡海绵粘到木板上,再将缝纫后的面料与板面组合在一起,即为家具板面,本工序主要产生软包有机废气和噪声、废胶桶、废皮革、废布。

(3)金属家具组装生产:

图2-3金属家具组装生产工艺流程排污节点图

根据设计要求,将生产的金属支架和家具板面或者外购的玻璃进行人工组装,组装好再进行打包,即为金属家具待售。

2.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劳动人员20人。均为当地居民,不设食宿;项目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制,每班昼间工作8小时。

2.5公共工程

2.5.1给排水

1、供水

(1)给水

项目用水为职工生活用水,项目用新鲜水取自市政管网,不取用地下水,水质水量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①生活用水:项目职工均为当地居民,厂区不设宿舍、食堂,故生活用水主要为职工饮用水和盥洗水,厂区劳动定员20人,按照18.5m³/人·年计算,职工生活用水量1.233m³/d(370m³/a)。

②生产用水:生产用水工序暂未建设。

(2)排水

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为0.987m³/d(296m³/a),水量较小,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无外排废水产生。

2.5.2供热

本项目生产用热为电加热,办公室冬季取暖采用电取暖。

2.5.3制冷:

本项目办公室夏季制冷采用空调制冷。

2.5.4供电:

项目耗电量为15万kWh/a,用电由当地市政供电电网提供。

2.6环评审批情况

(1)《廊坊汇聚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家具项目》(河北皓淼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编制);

(2)《廊坊汇聚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家具项目》的环评批复(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霸环管霸环管[2024]B047-2号);

(3)*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廊坊汇聚家具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131081MA07XFC6XK001Y)。

2.7项目投资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2.8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内容“三同时”情况落实情况见表2-5。

表2-5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内容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落实情况

大气环境

焊接工序(1#生产车间)/DA001

颗粒物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集中焊烟净化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组织:≤120mg/m³,排放速率:3.5kg/h;无组织:1.0mg/m³)

已落实

焊接工序(2#生产车间)/DA002

颗粒物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集中焊烟净化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组织:≤120mg/m³,排放速率:3.5kg/h;无组织:1.0mg/m³)

已落实

打磨、抛光工序/DA003

颗粒物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组织:≤120mg/m³,排放速率:3.5kg/h;无组织:1.0mg/m³)

已落实

喷粉工序/DA004

颗粒物

1#喷涂线经自带滤芯粉末回收系统(4套)处理后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喷涂线经自带滤芯粉末回收系统(4套)处理后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3#喷涂线经自带滤芯粉末回收系统(4套)处理后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组织:≤18mg/m³,排放速率:≤0.51kg/h;无组织:肉眼不可见)

暂未建设

固化工序/DA005

非甲烷总烃

1#喷涂线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2#喷涂线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3#喷涂线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家具制造业标准、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60mg/m³,去除效率≥70%;无组织:≤2.0mg/m³;企业边界浓度限值2.0mg/m³;车间及设备边界浓度限值4.0mg/m³;厂区内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³,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³)

暂未建设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pH、BOD5、COD、NH3-N、SS

厂区道路泼洒抑尘,厂区内设有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已落实

生产废水

pH、BOD5、COD、NH3-N、SS、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隔油调节池+破乳反应池+中间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二沉池+过滤池”工艺,处理能力2m³/d)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暂未建设

声环境

生产设备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设备置于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再经距离衰减

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0dB(A))

已落实

电磁辐射

--

--

--

--

--

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金属下脚料、焊接除尘灰、打磨、抛光除尘灰、废皮革、废布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粉收集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胶桶、废四合一清洗剂、废四合一清洗剂包装桶、喷淋残渣、泥饼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暂存,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不涉及危险废物,已落实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效果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10cm/s;生产加工区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效果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要求;办公区为简单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

已落实

生态保护措施

/

已落实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火灾风险防范措施

①库房、危废间和车间附近的区域设置灭火器、消火栓等。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人员,并做好防尘、防雨、防渗、防腐“四防”措施,避免渗漏引发火灾。

②企业应定期进行模拟演习,在厂内建立事故应急中心。企业应建立一整套安全生产和事故风险防范制度、措施,定期开展事故演习,从企业领导到基层职工有较强的防范事故意识、一定的处理事故能力。

③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作业。

④企业应定期检查消防水枪、灭火器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同时各类作业人员还应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危废贮存间风险防范措施

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等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保证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有效处置,使其风险减小到最小程度,项目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危废暂存间由专人监控,值班领导定期检查危废暂存间的安全情况和应急物资的配备情况。定期检查地面与裙角防腐材料是否存在损坏脱落现象,容器有无损坏。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对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①贮存库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隔墙等方式。②在贮存库内或通过贮存分区方式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1/10(二者取较大者);用于贮存可能产生渗滤液的危险废物的贮存库或贮存分区应设计渗滤液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容积应满足渗滤液的收集要求。③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④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建立贮存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设施运行操作制度、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等。

采用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风险源处存在的潜在风险。

不涉及危废库,已落实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根据《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999]24号),为进一步强化对污染源的现场监督管理及更好的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规定一切新建、扩建、改造和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源治理实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并作为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和项目验收内容之一。排污口规范化的技术要求如下:

(1)如实向环保管理部门申报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等情况。

(2)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的规定,排放口应设置相应的环保图形标志牌。

(3)填写由国家环保总局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并根据登记证的内容建立排污口管理档案。

(4)规范化排污口有关设施属环境保护设施,企业要将其纳入本公司设备管理,并选派责任心强、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业或兼职人员对排污口进行管理。

排污许可制度: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部令第11号)相关规定,针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建设单位生产属于“十六、家具制造业21—35、金属家具制造2132(其他)”,属于实施登记管理的类别,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填报。

环保验收:本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已落实

2.9验收范围及内容

本次验收是根据《廊坊汇聚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家具项目》及批复对已建设内容进行阶段验收。

废气—主要来源焊接工序(1#生产车间)/DA001、焊接工序(2#生产车间)/DA002、打磨、抛光工序/DA003。污染因子:颗粒物。

废水—不产生。

噪声—主要来源为生产设备及风机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金属下脚料、焊接除尘灰、打磨、抛光除尘灰、废皮革、废布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粉收集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暂不产生,已同有危废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接收处置合同。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工程环评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环保机构及规则制度建设情况等,为本工程验收报告的检查内容。

2.9.1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环评中建设内容为:租赁现有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购置下料锯、缩头机、变方机、热熔攻机、天车、冲床、自动弯管机、拨弯机、烤管机、台钻、打母机、切割机、拔口机、焊机、对焊机、机器人焊机、喷涂流水线、打磨机、抛光机、砂轮机、螺杆机、空压机、缝纫机、压花机、双线机、平缝机、裁革刀、热风枪、激光切割机等设备共计251台(套)。设计年产50万套家具。

本项目实际建设焊接生产线2条,打磨、抛光生产线1条,家具板面生产及金属家具组装生产线各一条。本项目金属支架生产工序只建设到①下料②缩头③变方④折弯⑤冲弯⑥打眼⑦焊接⑧打磨⑨抛光⑩整形,生产设备共计232台(套),后续工序:①水洗②喷淋③水洗④烘干⑤喷粉⑥固化等生产单元暂未建设。金属支架喷淋水洗喷涂固化等后续工序均为外协加工。

实际建设产能小于设计产能,喷粉、固化工序生产单元暂未建设。与环评对比工程已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

3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3.1废气

1、有组织排放废气:

焊接工序、打磨工序、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集中焊烟净化器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排放废气:

焊接、打磨、抛光工序未被收集的无组织废气。

3.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3.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以减少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3.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金属下脚料、焊接除尘灰、打磨、抛光除尘灰、废皮革、废布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3.5生态

厂区范围内除建筑物及绿化外,已全部采用水泥硬化,无裸露地面。

生态保护减缓以及防沙治沙措施:

(1)已强化对厂区周围、厂区围墙内外、厂区内外道路两旁进行重点绿化,以美化工作环境,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2)定期对厂区内绿化植被进行养护,保证长势良好。

4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审批意见:

霸环管[2024]B047-2号

你单位所报《廊坊汇聚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5600平方米,该项目位于霸州市堂二里镇丰林村建设。

本报告表可以作为该项目环保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项目建成后,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及治理效果:

1、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集中焊烟净化器+15米高排气筒(2根)等措施处理后,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1根)等措施处理后,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滤芯粉末回收系统+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1根)等措施处理后,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染料尘)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1根)等措施处理后,须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家具制造业标准及表2、表3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5、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VOCs通过采取该环评文件中要求的治理措施处理,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控制要求。

6、生活废水全部用于厂区泼洒抑尘;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m/d,采用隔油调节池+破乳反应池+中间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二沉池+过滤池工艺)处理后,须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全部回用于生产,均不得外排。厂区须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7、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该环评文件的要求,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8、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处置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本)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的相关内容;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均不得随意排放。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搞好建筑物周围环境绿化和路面硬化工作,提高绿化覆盖率。

三、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t/a、氨氮:0t/a、二氧化硫:0t/a、氮氧化物:0t/a,不得超过总量排污。

四、加强厂区污染物排放控制管理,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中控制管理要求。

五、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该环评文件中提出的要求建立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设置相关设施(采取防渗处理等措施)、设备,严防污染事故发生。

六、建设单位须依法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七、各类防护距离要严格按照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予以落实。

八、在本项目建成后,发生排污行为之前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请排污许可手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九、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报送所在辖区的环境保护监管部门,并按规定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开通会员可解锁*

4.2审批意见落实情况

审批意见落实情况详见下表4-1。

项目

审批内容

本项目实际情况

落实性

一、项目投资、地理

位置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5600平方米,该项目位于霸州市堂二里镇丰林村建设。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占地面积5600平方米,该项目位于霸州市堂二里镇丰林村建设。

已落实

二、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及治理效果:

1、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集中焊烟净化器+15米高排气筒(2根)等措施处理后,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集中焊烟净化器+15米高排气筒(2根)等措施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已落实

2、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1根)等措施处理后,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1根)等措施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已落实

3、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滤芯粉末回收系统+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1根)等措施处理后,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染料尘)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滤芯粉末回收系统+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1根)等措施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染料尘)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已落实

4、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1根)等措施处理后,须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家具制造业标准及表2、表3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暂未建设

/

5、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VOCs通过采取该环评文件中要求的治理措施处理,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控制要求。

暂未建设

/

6、生活废水全部用于厂区泼洒抑尘;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2m/d,采用隔油调节池+破乳反应池+中间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二沉池+过滤池工艺)处理后,须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全部回用于生产,均不得外排。厂区须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生活废水全部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须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暂未建设产生生产废水工序。

已落实

7、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该环评文件的要求,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建设单位已严格按照该环评文件的要求,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已落实

8、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处置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本)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的相关内容;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均不得随意排放。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搞好建筑物周围环境绿化和路面硬化工作,提高绿化覆盖率。

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处置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本)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的相关内容;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均不得随意排放。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搞好建筑物周围环境绿化和路面硬化工作,提高绿化覆盖率。

/

三、

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t/a、氨氮:0t/a、二氧化硫:0t/a、氮氧化物:0t/a,不得超过总量排污。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化学需氧量:0t/a、氨氮:0t/a、二氧化硫:0t/a、氮氧化物:0t/a,不得超过总量排污。

已落实

四、

加强厂区污染物排放控制管理,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中控制管理要求。

加强厂区污染物排放控制管理,建设单位已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中控制管理要求。

已落实

五、

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该环评文件中提出的要求建立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设置相关设施(采取防渗处理等措施)、设备,严防污染事故发生。

建设单位已严格按照该环评文件中提出的要求建立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设置相关设施(采取防渗处理等措施)、设备,严防污染事故发生。

已落实

六、

建设单位须依法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建设单位已依法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已落实

七、

各类防护距离要严格按照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予以落实。

各类防护距离要严格按照卫生、安全、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予以落实。

已落实

八、

在本项目建成后,发生排污行为之前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请排污许可手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在本项目建成后,发生排污行为之前已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申请排污许可手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已落实

九、

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报送所在辖区的环境保护监管部门,并按规定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须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报送所在辖区的环境保护监管部门,并按规定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已落实

5验收评价标准

5.1污染物排放标准

5.1.1废气

焊接、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家具制造业标准要求,当去除效率不达标时补测车间口无组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软包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注:该项目200m范围最高的建筑物不超过10m。

表5-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

污染物名称

排气筒高度

标准值mg/m³

排放速率kg/h

去除效率

备注

焊接工序

颗粒物

有组织

15m

120

3.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打磨工序、抛光工序

颗粒物

有组织

15m

120

3.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

喷粉工序

颗粒物

有组织

15m

18

0.5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

固化工序

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

15m

60

--

70%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家具制造业标准

未收集的有机废气

非甲烷总烃

无组织

企业边界浓度限值2.0mg/m³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车间或设备边界浓度限值4.0mg/m³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厂区内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

6mg/m³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0mg/m³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颗粒物

无组织

厂界浓度限值:1.0mg/m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1.2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标准值见表5-2。

表5-2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

类别

昼间标准值

单位

执行标准

厂界噪声

2类

60

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1.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处置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本)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的相关内容;一般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和要求。

5.2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t/a、氮氧化物:0t/a、颗粒物:3.691t/a、非甲烷总烃:0.011/a。

6质量保障措施和检测分析方法

廊坊益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26~27日对廊坊汇聚家具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正常生产,检测期间生产负荷大于75%。满足环保验收检测要求。

6.1质量保障

(1)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有关环境检测质量保证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保存、分析等,全程进行质量控制。

(2)参加本项目检测人员均持证上岗,检测仪器均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声级计测量前后均经标准声源校准且合格,测试时无雨雪,无雷电,风速小于5.0m/s。

(4)检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6.2污染物排放检测

6.2.1检测内容、点位及频次

表6-1检测内容、点位及频次

监测类别

监测点位

采样/测试人员

监测日期

采样起止时间

有组织废气

DA001

焊接工序

废气排放

刘梦祺、杨仁杰、杨文瑾

*开通会员可解锁*

8时07分-11时22分

DA002

刘泽昆、刘畅、杨文瑾

8时12分-11时24分

DA003

打磨、抛光

工序废气

排放口

刘梦祺、杨仁杰、杨文瑾

13时36分-16时49分

无组织废气

1

厂界

郝镇炀、马明、杨文瑾

8时04分-12时22分

2

3

4

噪声

1

厂界

郝镇炀、马明

13时02分-13时38分

2

3

表6-2检测内容、点位及频次

监测类别

监测点位

采样/测试人员

监测日期

采样起止时间

有组织废气

DA001

焊接工序

废气排放

刘梦祺、杨仁杰、杨文瑾

*开通会员可解锁*

8时16分-11时29分

DA002

刘泽昆、刘畅、杨文瑾

8时21分-11时38分

DA003

打磨、抛光

工序废气

排放口

刘梦祺、杨仁杰、杨文瑾

13时46分-16时57分

无组织废气

1

厂界

郝镇炀、马明、杨文瑾

8时07分-12时22分

2

3

4

噪声

1

厂界

郝镇炀、马明

10时22分-10时58分

2

3

6.2.2检测项目、分析方法、使用仪器及检出限

表6-3检测项目、分析方法、使用仪器及检出限

序号

检测

类别

检测项目

分析方法及标准号

仪器名称及编号

检出限

1

有组织废气

排气流速、流量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16157-1996及修改单

7排气流速、流量的测定

低浓度颗粒物采样系统

LFYJ-IE-089-2020

LFYJ-IE-072-2019

/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

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

低浓度颗粒物采样系统

LFYJ-IE-089-2020

LFYJ-IE-072-2019

电子分析天平(十万分之一)LFYJ-IE-010-2018恒温恒湿室

LFYJ-IE-003-2018

1.0mg/m³

2

无组织废气

总悬浮颗粒物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1263-2022

智能大气综合采样器

LFYJ-IE-088A-2020

LFYJ-IE-088B-2020

LFYJ-IE-088C-2020

LFYJ-IE-088D2020

电子分析天平(十万分之一)LFYJ-IE-010-2018恒温恒湿室

LFYJ-IE-003-2018

0.168mg/m³

3

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GB12348-2008

多功能声级计

LFYJ-IE-084-2019

声校准器

LFYJ-IE-085-2019

/

6.2.3检测点位示意图

7验收检测结果及分析

廊坊益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26~27日对廊坊汇聚家具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正常生产,检测期间生产负荷大于75%。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满足环保验收检测要求。

7.1检测结果

7.1.1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见下表。

表7-1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排气筒名称

焊接工序废气排放口

DA001

排气筒高度(m)

15

净化方式

集中焊烟净化器

废气处理设备名称

集中焊烟净化器

采样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分析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27~28日

采样

位置

监测项目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执行标准号及标准限值GB16297-1996

表2其他

达标情况

出口

标干

流量

m³/h

3154

3206

3121

/

/

颗粒物

浓度

(mg/m³)

4.2

3.9

3.9

≤12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13

0.013

0.012

≤3.5

达标

表7-2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排气筒名称

焊接工序废气排放口

DA002

排气筒高度(m)

15

净化方式

集中焊烟净化器

废气处理设备名称

集中焊烟净化器

采样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分析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27~28日

采样

位置

监测项目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执行标准号

及标准限值

GB16297-1996

表2其他

达标情况

出口

标干

流量

m³/h

1733

1858

1613

/

/

颗粒物

浓度

(mg/m³)

3.9

4.2

3.8

≤12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6.8×10-3

7.8×10-3

6.1×10-3

≤3.5

达标

表7-3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排气筒名称

打磨、抛光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3

排气筒高度(m)

15

净化方式

布袋除尘

废气处理设备名称

布袋除尘器

采样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分析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27~28日

采样

位置

监测项目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执行标准号

及标准限值

GB16297-1996

表2其他

达标情况

出口

标干

流量

m³/h

6809

6884

6690

/

/

颗粒物

浓度

(mg/m³)

3.9

3.9

4.3

≤12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27

0.027

0.029

≤3.5

达标

表7-4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排气筒名称

焊接工序废气排放口

DA001

排气筒高度(m)

15

净化方式

集中焊烟净化器

废气处理设备名称

集中焊烟净化器

采样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分析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28~29日

采样

位置

监测项目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执行标准号

及标准限值

GB16297-1996

表2其他

达标情况

出口

标干

流量

m³/h

3127

3141

3205

/

/

颗粒物

浓度

(mg/m³)

3.8

4.2

4.2

≤12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12

0.013

0.013

≤3.5

达标

表7-5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排气筒名称

焊接工序废气排放口

DA002

排气筒高度(m)

15

净化方式

集中焊烟净化器

废气处理设备名称

集中焊烟净化器

采样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分析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28~29日

采样

位置

监测项目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执行标准号

及标准限值

GB16297-1996

表2其他

达标情况

出口

标干

流量

m³/h

1570

1689

1813

/

/

颗粒物

浓度

(mg/m³)

3.8

4.2

3.8

≤12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6.0×10-3

7.1×10-3

6.9×10-3

≤3.5

达标

表7-6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排气筒名称

打磨、抛光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3

排气筒高度(m)

15

净化方式

布袋除尘

废气处理设备名称

布袋除尘器

采样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分析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28~29日

采样

位置

监测项目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执行标准号

及标准限值

GB16297-1996

表2其他

达标情况

出口

标干

流量

m³/h

6667

6743

6814

/

/

颗粒物

浓度

(mg/m³)

4.3

4.3

3.9

≤12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29

0.029

0.027

≤3.5

达标

7.1.2无组织检测结果见下表。

表7-7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天气情况

晴,南风,风速:1.5m/s

采样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分析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27~28日

监测

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执行标准号

及标准限值

GB16297-1996

表2

达标

情况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最大值

上风向1#

总悬浮颗粒物(mg/m³)

0.399

0.395

0.389

0.393

0.438

≤1.0

达标

下风向2#

0.408

0.436

0.438

0.423

下风向3#

0.434

0.415

0.430

0.429

下风向4#

0.413

0.430

0.415

0.436

表7-8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天气情况

晴,南风,风速:1.5m/s

采样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分析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28~29日

监测

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执行标准号

及标准限值

GB16297-1996

表2

达标

情况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最大值

上风向1#

总悬浮颗粒物(mg/m³)

0.391

0.393

0.397

0.391

0.439

≤1.0

达标

下风向2#

0.412

0.437

0.427

0.423

下风向3#

0.433

0.412

0.429

0.431

下风向4#

0.420

0.433

0.421

0.439

7.1.3噪声检测结果见下表。

表7-9噪声检测结果

监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天气情况

晴,南风,风速:1.5m/s

监测点位

测量时段

测量结果dB(A)

执行标准号

及标准限值

GB12348-2008

2类

达标

情况

1#厂界南侧

13:02~13:12

54

≤60

达标

2#厂界西侧

13:16~13:26

55

≤60

达标

3#厂界北侧

13:28~13:38

55

≤60

达标

备注

厂界东面与相邻共墙不具备监测条件

表7-10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天气情况

晴,南风,风速:1.5m/s

监测点位

测量时段

测量结果dB(A)

执行标准号

及标准限值

GB12348-2008

2类

达标

情况

1#厂界南侧

10:22~10:32

56

≤60

达标

2#厂界西侧

10:35~10:45

58

≤60

达标

3#厂界北侧

10:48~10:58

56

≤60

达标

备注

厂界东面与相邻共墙不具备监测条件

7.2检测结果分析

廊坊益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26~27日对廊坊汇聚家具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正常生产,检测期间生产负荷大于75%。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经监测该企业焊接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1、DA002、打磨、抛光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3废气中的颗粒物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的限值要求。

企业边界无组织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

经监测,该企业厂界昼间环境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昼间的限值要求。

7.3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氨氮:0t/a、SO2:0.889t/a、NOX:1.403t/a、颗粒物:0.438t/a、非甲烷总烃0.177t/a。

8环境管理检查

8.1环保管理机构

本项目管理由专人负责监督,负责工程环境管理工作,实时处理环境问题,并进行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宣传工作。

8.2运行期环境管理

该公司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定期对公司废气、噪声进行检测。

8.3环境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正常履行了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职责,后续检测计划按周期正常进行。

9结论和建议

9.1验收主要结论

廊坊汇聚家具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家具项目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建设并运行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经检测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同意本项目通过阶段竣工环保验收。

9.2建议

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廊坊汇聚家具有限公司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项目名称

廊坊汇聚家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霸州市堂二里镇丰林村(霸州市三江家具有限公司厂内)

行业类别

C2130金属家具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50万套家具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50万套家具

投入试运行时间

2025.6

投资总概算(万元)

400

环保投资总烃概算(万元)

30

所占比例(%)

7.5

环评审批部门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

批准文号

霸环管[2024]B047-2号

批准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

施施工

单位

/

环保设施检测单位

廊坊益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实际总投资(万元)

2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20

所占比例(%)

10

废水治理(万元)

/

废气治理(万元)

20

噪声治理(万元)

/

固废治理(万元)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它(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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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30000m³/h

年平均工作时间

2400小时

建设单位

廊坊汇聚家具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065702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环评单位

河北皓淼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污染物控制指标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1)

本期工程

实际排放浓度

(2)

本期工程

允许排放浓度

(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

身削减量

(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

定排放总量

(7)

本期工程

“以新带

老”削减量

(8)

全厂实

际排放

总量

(9)

全厂核对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

增减

(12)

COD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氨氮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SO2

0

0

200

0

0

0

0

0

0

0

0

0

NOx

0

0

300

0

0

0

0

0

0

0

0

0

非甲烷总烃

0

0

60

0

0

0

0

0

0

0

颗粒物

0

0.029mg/m³

30

23.5t/a

23.26t/a

0.24t/a

3.691t/a

0

0.24t/a

0.24t/a

0

0.24t/a

注:1、排放削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图2项目周边关系及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图3平面布置图

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及四邻关系图

附图4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

焊接工序

焊烟净化器处理,

废气收集装置

排气筒

附件1环评批复

附件2排污许可证

附件3检测报告

附件4危废协议

附件5营业执照

附件6金属支架委托外协说明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