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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郴州长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食品级包装、环保降解材料
研发制造项目(阶段性)
公示类别: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现状用地类型:工业用地
公示时长:15天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政区划: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
地块面积(m2):68740m2
地块详细地址:汝城县经济开发区三星工业园
地块中心地理坐标:113.688326°,25.486825°
委托单位:郴州长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郴州长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司懿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告主要结论:
项目建成后年产21500吨塑料编织布、2.4亿条彩印编织包装袋(其中21000吨塑料编织布用于2.4亿条彩印编织包装袋生产,500吨塑料编织布用于外售)。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8740m2,总建筑面积为57764m2,本次阶段性验收内容为1#、2#厂房、3#综合楼及其配套设施,4#厂房、5#、6#宿舍楼暂未建设,原4#厂房的彩印工序在1#厂房进行。
1、废气排放及处理措施
(1)投料废气
本项目拉丝车间生产过程采用人工投料的方式,在投料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该类粉尘数量不多但很难定量描述,其产生量与职工操作方法有较大关系。同时,该部分粉尘大部分会在车间内沉降至地面以固废的形式被收集,仅有小部分散布至车间大气环境中。
(2)彩印烘干废气
彩印的油墨和稀释剂中的溶剂成分在彩印和烘干过程中全部挥发,项目设置了收集罩对VOCs进行收集,并拟配置沸石转轮催化燃烧设施对印刷过程中产生的VOCs进行处理,设计处理风量为50000m3/h,经处理后的尾气通过一根15m排气筒(G2)高空排放。
(3)塑料编织布生产、回用造粒废气
编织布原料聚丙烯粒子在拉丝机组的挤出过程、回收边角料的重新造粒过程和覆膜机组运行时PE塑料粒子的高温熔融过程都会产生一定的有机废气。
项目在各VOCs产生点设置了收集罩对VOCs进行收集,并拟配置一套喷淋过滤吸收+微生物处理设施对编织布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s进行处理,设计处理风量为20000m3/h,经处理后的尾气通过一根15m排气筒(G1)高空排放。
(4)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配置沸石转轮催化燃烧设施对印刷过程中产生的VOCs进行处理,使用的燃料为天然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最终经不低于15m排气筒(G2)引至高空排放。
(5)食堂油烟废气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过专用烟道引至所在建筑楼顶高空排放。
2、废水排放及处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三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再排入三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达标尾水排入浙水河。
另外,本项目拉丝车间及边角料和残次品回用造粒在熔融挤出后需进行冷却,该冷却工序采用冷却水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适时添加,均不外排。
3、噪声处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和废气处理装置的风机噪声,生产设备全部位于车间内部,设备噪声治理的主要措施包括: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设备噪声经上述隔声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各侧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料和残次品回用造粒流水线重新造粒;废包装袋外售回收单位资源利用;废抹布、废油墨桶收集至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综上所述,该项目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均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限值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到位在主体工程建设期间,环境保护设施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按照有关要求执行了“三同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