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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017) 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现将东莞市立塑方模具有限公司(迁改扩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东莞市立塑方模具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2)建设单位:东莞市立塑方模具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华海路2号欧菲光电影像产业科研中心2栋103室
(4)项目概况:东莞市立塑方模具有限公司(迁改扩建)(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华海路2号欧菲光电影像产业科研中心2栋103室(详见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1400m2,建筑面积1400m2,主要从事电子连接器、汽车配件生产。年加工生产电子连接器150万件、汽车配件120万件。
(5)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6)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