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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后需进行“环保设备竣工公示”。根据环评批复以及现场实际情况,本项目需配套废气治理装置。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临沂沃曼迪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塑料色母项目(一期工程)
法人代表:傅庆强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2MAEEDF9E9R
环评批复号:临环(兰山)审[2025]20号
环评批复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环保设施内容:
1、废气:本项目投料、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5%)收集后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达标后由1根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加热挤出工序产生的VOCs、油烟颗粒、丙烯腈、苯乙烯、1,3-丁二烯、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后经1套水喷淋+静电除油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综合去除效率均为90%)处理后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本项目循环冷却水排污水作为喷淋补水,不外排;喷淋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配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沂河众创城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金锣水务有限公司(西外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金锣水务有限公司和金锣水务有限公司(兰山区柳青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柳青河,最终汇入沂河。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下脚料、不合格品、废注塑板、除尘器集尘、废布袋、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废油、喷淋废水、废机油桶、废机油和职工生活垃圾。
4、噪声: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是为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以及根据噪声产生的位置和特点采取减振、吸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自即日起,公示期20个工作日,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