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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文件要求,张家界市中医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拟进行调试生产,现将环保设施竣工时间及调试时间进行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中医医院门诊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张家界市中医医院
环保设施竣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环保设施调试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魏云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张家界市中医医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