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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方诺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十万台高端智能传动装备制造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施行)等相关规定,现将《山东方诺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十万台高端智能传动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十万台高端智能传动装备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方诺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凰街以南,钢一路以东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23亿元,建设厂房及配套设施,总占地面积422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847.2平方米,新购置立式加工中心、龙门加工中心、数控镗床、激光切割机、喷漆线、喷塑线、热处理炉等生产设备80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制造驱动轴、传动轴、驱动桥、轮毂等十万台高端智能传动装备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方诺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来兵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鑫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工
联系方式:136999535@qq.com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项目下料、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废气排气筒P1(DA001)排放;热处理过程产生的VOCs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废气排气筒P2(DA002)排放;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P3(DA003)排放;喷塑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P4(DA004)排放;调漆、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收集后经水帘+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P5(DA005)排放;干式机加工、湿式机加工、以及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加强车间密闭、厂区绿化等措施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市环境高新(潍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后外排。
3、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布袋集尘、废布袋、焊渣和不合格品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屑、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含油废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等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水性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待鉴定,鉴定之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等收集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噪声:项目所产生的噪音,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值,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车间采取实体隔音等。
5、风险: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本次评价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下,项目的建设与运行带来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政府总体规划要求,项目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工程采用清洁的先进生产工艺、设备,三废治理措施可靠,污染物可实现排放,对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本项目在落实好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连接见附件。
公众如需查阅纸质报告表,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
七、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等。
八、公众发表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作进一步咨询。《公众意见表》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有效期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山东方诺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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