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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芦林纸业工业纸板生产线搬迁改造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芦林纸业工业纸板生产线搬迁改造项目(一期)
地点: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B区
建设内容:搬迁改扩建项目位于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B区江西省芦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及新增用地范围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118°4′20″,N28°24′22″。项目新建制浆造纸车间、碎解车间、锅炉房、配套纸管生产车间、固废整理车间、干煤棚、辅料仓库、化学品库、综合楼和职工宿舍等,搬迁改扩建项目占地约71346m2。项目一期生产规模:灰板纸0万吨,纱管纸20万吨。项目一期实际投资30000万元,环保投资148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4.9%。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包括PM7制浆造纸车间、碎解车间等,贮运工程包括成品仓库、辅料仓库等,公用及辅助工程包括综合楼、锅炉房、给水、供电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固废处理、噪声处理。
验收结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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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秦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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