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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荣华一矿锅炉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荣华一矿锅炉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永和镇东安村
建设单位: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荣华一矿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荣华一矿现有工业场地内新建一座锅炉房,拆除厂区现有锅炉房内3台7MW及2台4t/h燃煤锅炉及附属配套设施,新建2台29MW燃煤热水锅炉,配套建设输煤系统、热力系统、除灰渣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等附属工程。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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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