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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21〕34号),现将昆山鼎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元器件加工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昆山鼎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元器件加工项目(第二阶段)
建设单位:昆山鼎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388号9号房和6号房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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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洪总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