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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现“佛山市南海蕾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组织召开“汽车轻量化零部件智造基地新建厂房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议,现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汽车轻量化零部件智造基地新建厂房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蕾特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科冠路8号
验收范围:项目占地面积约6136.86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本次验收项目为一期验收,实际投资4000万元,其中用于污染防治投资资金为180万元,主要从事汽车白车身冲压件的加工生产,主要产能为年产汽车白车身冲压件20万件。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和顺城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表1洗涤用水限值后回用作为清洗用水,反渗透浓水交由佛山市科源达环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脱模剂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激光切割烟尘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转时候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源为热成型压力机、激光加工机床、连续式时效炉、清洗线等,这些设备声级范围在65~80dB(A)之间。项目采取优化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隔音降噪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使受其影响的厂界噪声得到有效控制。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金属边角料、废滤筒/废布袋、纸箱/塑料袋等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及其包装桶、含有废抹布手手套、废药剂包装物、废水处理污泥、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滤芯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佛山市富利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项目在办公过程会产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小*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9
电子邮箱:"mailto:942505159@qq.com" target="_blank">942505159@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