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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冶市胜宏铸造有限公司关于《铸造熔炼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铸造熔炼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大冶市胜宏铸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经理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