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汇朋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
2025-09-02
发布于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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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东莞市汇朋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东莞市汇朋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东莞市汇朋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单位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及施工单位东莞市东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根据《东莞市汇朋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并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茶山分局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因项目尚有部分设备未建设,本次验收为一期验收,验收组经过现场核查和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汇朋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超横路20号7号楼102室(东经113°54\'23.788",北纬23°03\'8.107"),项目租用1栋1层混凝土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含办公室、仓库),占地面积3510m2,建筑面积3510m2,楼层高度5m,设裁切、包装、冲型、贴合等工序及办公室;租用相邻2座1层厂房作为开孔车间,两栋建筑总占地面积225.2m2,总建筑面积225.2m2,楼层高度4m,设开孔工序;租用1栋1层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占地面积126m2,建筑面积126m2,楼层高度4m,设发泡工序。本项目一期总投资额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额为9万元。项目建设后主要从事海绵制品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海绵制品约145吨。项目建设内容及变化情况表详见下表:

表1 项目建设内容及变化情况一览表

工程名称

单项工程名称

实际建设内容

变化情况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主体工程

A栋厂房

租用1栋1层混凝土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含办公室、仓库),设裁切、包装、冲型、贴合等工序

占地面积3510m2,建筑面积3510m2,楼层高度5m

因生产需要,对车间布局进行了调整

B-1栋厂房

租用相邻2座1层厂房作为开孔车间,设开孔工序

两栋建筑总占地面积225.2m2,总建筑面积225.2m2,楼层高度4m

B-2栋厂房

C栋厂房

租用1栋1层厂房作为生产车间,设发泡工序

占地面积126m2,建筑面积126m2,楼层高度4m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市政供水

年用水量338.3m3

废气处理设施增设了水喷淋塔,需定期补充新鲜水,故用水量增加

排水系统

厂区内三级化粪池

年排水量225m3

厂区内雨水管网

/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风机风量12700m3/h

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风机风量9000m3/h

开孔工序废气温度较高,为保证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果,增设了水喷淋+干式过滤器,同时提高风机风量

废水

处理

三级化粪池

225m3/a

噪声

控制

消声、减振 车间隔声

固废

处理

规范设置一般固体废物仓库及危险废物暂存仓库。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康诚龙正环保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石排分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东莞中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本次验收项目生产设备建设情况详见下表。

表2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或规格

环评审批数量(台)

验收实际数量(台)

使用工序

1

开孔机

/

4

3

开孔工序

2

平切机

/

2

2

裁切工序

3

电脑切割机

/

1

1

4

立切机

/

3

3

5

圆盘机

/

2

2

冲型工序

6

台式钻床

/

1

1

7

冲床

/

3

3

8

压缩机

2.55*2.2*2.45M

1

1

包装工序

9

真空打包机

/

2

1

10

热熔胶贴合机

工作温度:105℃

1

1

贴合工序

11

空压机

/

2

2

辅助设备

12

手工发泡线

/

1

1

发泡工序

包含

搅拌桶

直径:550MM;高:700MM

1

1

发泡模具

内尺寸:2.1*1*1M

1

1

13

TDI储罐

容积:2m3(最大充装系数为0.8)

1

1

原料储存

14

PPG储罐

容积:2m3(最大充装系数为0.8)

2

2

15

硅油储罐

容积:2m3(最大充装系数为0.8)

1

1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广东佳润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汇朋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茶山分局审批同意建设;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项目开工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配套的处理设施竣工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废气处理设施调试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项目无环境投诉。

(三)投资情况

项目一期总投资额为90万元,废气、废水污染物及固废、噪声治理项目的环保投资额为9万元。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下表。

表3项目环保设施及其投资一览表

污染类别

污染治理项目

采取的环保措施

投资

废气

发泡、清洁工序有组织废气

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发泡、清洁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3.5(万元)

开孔、贴合工序有组织废气

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开孔、贴合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4.5(万元)

废水

生活污水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纳污管网

水喷淋用水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

噪声

车间噪声

合理调整车间内设备布置,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稳固设备,设置独立空压机房、减振垫

固废

海绵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海绵废渣

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暂存仓库

0.5(万元)

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清洗剂

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仓库

0.5(万元)

生活垃圾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合计

9(万元)

(四)验收范围

项目为一期验收,验收范围为现已建成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备(见下表),产品产能为海绵制品145吨/年。

表4项目本次验收内容实际情况与环评审批对比表

序号

工程内容

环评审批情况

验收实际情况

变动原因及说明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

开孔、贴合工序废气处理设施

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风量7000m3/h

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风量9000m3/h

开孔废气温度较高,为保证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果,增设了水喷淋+干式过滤器,同时提高风机风量

2

生产设备

开孔机

4台

3台

因生产计划调整,项目部分设备未投建

3

真空打包机

2台

1台

4

原辅材料

甲苯二异氰酸酯(TDI)

45.5t/a

33.9t/a

因生产计划调整,项目部分设备未投建,原料用量相应减少

5

聚醚多元醇(PPG)

134t/a

100t/a

6

硅油

23t/a

17t/a

7

催化剂

10t/a

7.5t/a

8

水(自来水)

2.5t/a

1.9t/a

9

色料

1t/a

0.7t/a

10

阻燃剂

1t/a

0.7t/a

11

氧气

120L/a

90L/a

12

氢气

240L/a

179L/a

13

氮气

3600L/a

2686L/a

14

热熔胶

5t/a

3.7t/a

15

产品

海绵制品

194.29吨/年

145吨/年

因生产计划调整,项目部分设备未投建,产品产量相应减少

16

投资总概算

100万元

90万元

因部分设备未投建,项目投资额减少

17

市政供水

年用水量252.5m3

年用水量338.3m3

为保证开孔、贴合工序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项目增设了水喷淋塔,用水量相应增加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的较严值后,排至东莞市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将发泡、清洁工序设置于密闭车间内,并在设备产污处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点对点收集,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收集效率可达80%,处理效率可达81.6%;项目将开孔、贴合工序设置于密闭车间内,并在设备产污处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点对点收集,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收集效率可达80%,处理效率可达82.9%;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臭气浓度厂界外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合理布局生产机械设备位置,采用隔声和减震等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规范设置一般固体废物仓库及危险废物暂存仓库。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康诚龙正环保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石排分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东莞中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破损防范措施:

①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②加强设备的检修及保养;

③活性炭定期更换,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

④设置机器事故应急措施及管理制度,确保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态,使设备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

2、项目火灾防范措施:

①在车间内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尤其是在易燃品堆放的位置;

②灭火器应布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并定期维护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

③制定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除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员工进行定期消防知识培训,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④自动消防系统定期维护保养,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作;

⑤电路定期检查;

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设有安全疏散通道;

⑦在仓库、车间设有门槛或墁坡,发生应急事故时产生的废水能截留在仓库或车间内,以免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原料储存使用管理措施:

①各种物料按其相应堆存规范进行堆置,禁止堆叠过高,防止滚动;

②加强日常管理,原料装卸、使用时,全过程有专人在现场监督,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与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

4、危险废物储存管理措施

①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区,各种危险废物按种类的不同进行规范化堆存,禁止堆叠过高,防止滚动;同时采用密闭的胶袋进行密封存放;

②在日后生产中加强管理,危险废物在搬运过程中,全过程有人在现场监督,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与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

③危险废物暂存区已做好防腐防渗漏措施,地面采用防腐水泥地坪。定期对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外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破损和漏处。

(六)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

项目已建立相关的环境管理人员小组,制定了相关环保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要求执行。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监测报告(编号:HSJC2*开通会员可解锁*)的检测结果可知,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2)废气

根据监测报告(编号:HSJC2*开通会员可解锁*)的检测结果可知,项目发泡、清洁、开孔、贴合工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臭气浓度厂界外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编号:HSJC2*开通会员可解锁*)的检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环境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1)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至东莞市茶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主要水污染物纳入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

(2)项目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产排。项目在发泡、清洁、开孔、贴合工序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属总VOCs,经核算,项目总VOCs排放量为0.133t/a,可满足环评报告中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总VOCs:0.1381t/a。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检测报告(编号:HSJC2*开通会员可解锁*)的检测结果表明:在项目最大生产负荷达到84.9%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会超出项目环评。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已落实《关于东莞市汇朋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文号:东环建〔2024〕5221号)的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处理措施,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总体一致,建设内容变更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东莞市汇朋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安全有效运行。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环保制度,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信息公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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