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建陶产业科技攻坚五年行动计划》编制服务项目磋商采购采购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4-29
发布于
江西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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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高安市建陶产业科技攻坚五年行动计划》编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高安中心-GA2026-024)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高安中心-GA2026-024

项目名称:《高安市建陶产业科技攻坚五年行动计划》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万元人民币/年

最高限价:29.9万元人民币/年

采购需求:

采购名称

简要说明

数量

备注

《高安市建陶产业科技攻坚五年行动计划》编制服务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1项

合同履行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所有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þ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环节将进行核查】

5.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文件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证据证明有关供应商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以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公司的授权函。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特别提醒: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以下相关文件】:

①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或信用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公章);

②供应商提供响应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公章);

③供应商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或信用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公章);

④供应商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公章);

⑤供应商提供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信用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公章);

⑥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或电子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备注:1)供应商如提供信用承诺函的,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拟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谈判采购模式,各供应商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上传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统一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在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内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在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网址:https://yccg.jxgyc.com/下同)注册。

2.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北京时间)。

3.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及方式:

地点: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

方式:网上确认和获取磋商文件。

4.售价:免费。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启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分(北京时间)。

2.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具体要求详见“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操作指南”。对阳光采购平台注册、获取文件等操作方面的疑问均可拨打客服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磋商保证金:根据中共高安市委办、市政府办《高安市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的若干措施》(高办字〔2022〕7号)文件精神,取消收取政府采购磋商保证金,故本项目不适用。

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4.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或与采购人联系。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纸质书面或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电子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人提交质疑函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高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详细地址:高安市瑞阳新区行政中心

联系人:皮思琴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高安市市民中心(白云路市委党校隔壁)

联系人:黄思宇、杨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gaszfcgzx@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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