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700-03711 二 、 项目名称: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产品质量抽检检测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产品质量抽检检测 供应商名称: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辽宁省大连保税区自贸大厦813室 中标(成交)金额:185,668(元) 评审总得分:93.33(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塑料购物袋(含降解塑料袋)等产品质量抽检检测 供应商名称: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沈阳市铁西区滑翔路24号 中标(成交)金额:92,685(元) 评审总得分:88(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移动电源等产品质量抽检检测 供应商名称: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菏泽市上海路4666号(菏泽腾元实业有限公司院内) 中标(成交)金额:163,656.5(元) 评审总得分:93.67(分)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成品油(车用乙醇汽油、柴油、车用甲醇燃料)等产品质量抽检检测 供应商名称: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供应商地址:铁西区沈阳市铁西区滑翔路24号 中标(成交)金额:168,980(元) 评审总得分:94.3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产品质量抽检检测 服务类 名称: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产品质量抽检检测(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对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建筑防水材料、学生校服、建筑用钢材、塑料膜袋、餐具洗涤剂、保温材料、卫生巾(成人、婴幼儿)、过度包装(月饼、酒等)、网络抽检(儿童玩具、婴幼儿服装)、儿童玩具、学生文具、化肥、农膜和烟花爆竹等15项产品进行分批次抽检 服务要求:我公司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工作。 2. 根据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计划的要求,进行抽样、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信息录入、抽检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按时按量完成抽检任务。 3. 具有专门从事抽样工作的人员,并经过培训考核,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抽样和检验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抽样文书的书写要工整、有力,确保文书每页内容清晰可见、易辨认。 4. 采样时必须全程佩戴记录仪,不佩戴或记录不全的按合同违约处理(记录仪影像资料自抽样完成之日起留存不少于6个月,项目验收通过后无异议方可销毁)。 5. 具有满足本项目抽样检验运输要求的能力,可提供自有车辆证明或车辆租赁合同。 服务时间:除化肥、农膜产品外其他产品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化肥、农膜产品抽检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需要。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塑料购物袋(含降解塑料袋)等产品质量抽检检测 服务类 名称:塑料购物袋(含降解塑料袋)等产品质量抽检检测(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锦州市行政区域内 服务要求:对塑料购物袋(含降解塑料袋)、卫生纸、羽绒制品(羽绒服、羽绒被等)、床上用品(含学生絮棉制品)、水泥、眼镜(近视镜、老花镜)、电线电缆、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塑料餐饮具等)、纸尿裤(成人、婴幼儿)、消防器材(消防水带、灭火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和无人机等11项产品进行分批次抽检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 服务标准:以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完成本次抽查任务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移动电源等产品质量抽检检测 服务类 名称:移动电源等产品质量抽检检测(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采购人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工作。 2. 根据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计划的要求,进行抽样、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信息录入、抽检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按时按量完成抽检任务。 3. 具有专门从事抽样工作的人员,并经过培训考核,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抽样和检验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抽样文书的书写要工整、有力,确保文书每页内容清晰可见、易辨认。 4. 采样时必须全程佩戴记录仪,不佩戴或记录不全的按合同违约处理(记录仪影像资料自抽样完成之日起留存不少于6个月,项目验收通过后无异议方可销毁)。 5. 具有满足本项目抽样检验运输要求的能力,可提供自有车辆证明或车辆租赁合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需要。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成品油(车用乙醇汽油、柴油、车用甲醇燃料)等产品质量抽检检测 服务类 名称:成品油(车用乙醇汽油、柴油、车用甲醇燃料)等产品质量抽检检测(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锦州市行政区域内 服务要求:对成品油(车用乙醇汽油、柴油、车用甲醇燃料)、车用尿素水溶液和商品煤(含洁净煤)等3项产品进行分批次抽检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 服务标准:以锦州市场局要求进行本次抽检任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尹小林、王红雨(包组编号:001,002,003,004)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产品质量抽检检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项目取费标准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塑料购物袋(含降解塑料袋)等产品质量抽检检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项目取费标准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移动电源等产品质量抽检检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项目取费标准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成品油(车用乙醇汽油、柴油、车用甲醇燃料)等产品质量抽检检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项目取费标准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二段52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五金机电城22-31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永丰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