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公开招标][施工]义县前杨镇团山子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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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02
发布于
辽宁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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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前杨镇团山子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义县前杨镇团山子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 锦州市水利局 关于义县前杨镇团山子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锦水利[2024]187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投资资金和县级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90%;10% ,招标人为 义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团山子河小流域位于义县前杨镇八塔子村,为大定河支流,系大凌河流域,小流域总面积36.60km2,水土流失面积11.91km2,经过本次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4km2,综合治理控制水土流失面积7km2

2.2建设地点:义县前杨镇八塔子村

2.3招标范围:1)预防保护区:在自然植被较好的地方,采取封禁措施,本次设计对流域中部南侧林、草地进行封育,封禁面积为37.94hm2,在封育治理区边缘,人、畜活动频繁处设置铁丝围栏1100m,标志牌1个,保护林草植被,蓄水保土,涵养水源;2)综合治理区:水平梯田14.28hm2,新建4m宽田间道路1.46km;土谷坊10座,总长度130m;3)生态修复区:新建护岸长度共计2178m,其中左岸1093m,右岸1085m。护岸采用水工联锁砖护坡结合固滨笼护脚形式,即按1:2.0坡比铺设150mm厚水工联锁砖护坡(400mm×330mm×150mm),联锁砖下设150mm厚砂垫层及土工布反滤,坡脚设1m宽固滨笼护脚,固滨笼规格为2×1×1.5m(长×宽×高)。在过水路面处上下游铺设绿滨垫防冲护底,绿滨垫厚度0.50m,其下设0.1m厚砂砾石垫层。(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义县前杨镇团山子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完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工期243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7投标保证金:3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保函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交纳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主要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信誉要求:

①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企业要求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和“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6其它: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投标单位应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进行登记,对于省内企业应在“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对于外省企业应在“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信息申报入口”栏完整填报“外省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603021700分至202603090800分止,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址:https://ggzy.jz.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4.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址:https://ggzy.jz.gov.cn/)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请随时关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修改、澄清答疑文件,投标人未留意该修改、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0324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址:https://ggzy.jz.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时间:2026032409时00分

5.4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义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义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义县振兴路26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368974263@qq.com

(3)异议处理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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