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汀城小学屋顶光伏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补充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
本补充文件是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修改说明,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内容
1、在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同类业绩评分项补充说明:
评分项 |
原内容 |
澄清调整后 |
同类 业绩 |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 注: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 注: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业绩包括设备的采购安装施工业绩。 |
二、其他说明
以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投标文件份数以前附表为准。
综上补充内容本项目予以延期开标,延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单位:杭州临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