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垃圾运输车、垃圾压缩箱维修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0-20
发布于
河南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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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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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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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PC-2025-038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垃圾运输车、垃圾压缩箱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5、评审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成交情况

1、供应商名称:洛阳市伊滨区李村镇远大汽车维修站

2、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李村镇兰台嘉苑22-103

3、成交优惠率:3%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5、服务期限:1年,第2、3年根据考核情况续签;

三、评审专家名单

唐晓明、郭国宁、宋雨。

四、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按照伊滨区伊滨财〔2013〕110号相关规定收取,按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80%收取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279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中标(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伊滨区科技大厦B座3楼301室

联系人: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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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鹏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英秀街16号2号楼12层1204号

联系人: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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