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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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08
发布于
贵州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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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根据上年度中央、省、州关于社会化服务项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前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都匀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服务主体数量

为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单环节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多个环节的社会化服务,遴选的服务主体择优选择,直至满足工作任务。

二、参加遴选的服务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托管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和专业化农业服务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服务主体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运营正常、信用良好,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四)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农机操作人员持有效驾驶证和行驶证达100%,能够按照时间节点按时高质量完成各环节作业任务。

(五)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和好评。

(六)为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和切实保障服务效果,优先支持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或农业用北斗终端的服务主体。

(七)实施主体服务小农户的面积或资金占比不得低于60%(80亩以下),不得向主体给自己流转的土地提供服务发放补助,不得向几家主体互为对方流转土地提供服务发放补助。

三、遴选程序

(一)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农业农村局在都匀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都匀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遴选公告。

(二)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资料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资料清单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营主体银行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固定办公场所(图片)、信用良好(资信报告)、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3.设施设备清单、服务作业人员名单、农机操作人员驾驶证和行驶证、服务对象满意度印证资料、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或农业用北斗终端的图片等;

4.2026都匀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承诺书;

5.《都匀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三)专家评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各社会化服务主体报来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对照遴选条件,采取打分制综合评价,分数高于60分入选服务主体(满分100)。

(四)结果公示。经专家评选拟确定为我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担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五、申请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5月15日。

六、报名地点

都匀市农业农村局3楼农村经营服务站308办公室(都匀市文峰路12号,州医院对面)。

七、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都匀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docx

          2.2026都匀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承诺书.docx

都匀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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