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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区第九煤矿
原煤分选捡矸业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EC-ZYZB260784001F001)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区第九煤矿原煤分选捡矸业务已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区第九煤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本业务为洗煤厂核心辅助生产环节,为原煤分选捡矸全费用总承包,服务于原煤分选、排矸、归集、现场整理全流程生产需求,需保障每日24小时常态化作业,不得影响车间正常生产秩序。乙方每天委派不得少于40人组成的运营服务团队,为甲方老井原煤车间提供服务(服务内容见合同)。
(1)负责对粒径大于50mm的原煤中矸石、铁器及其它杂物进行分拣、处理,做到干净分类存放,分拣过程无混料、无遗漏;
(2)负责原煤车间作业区域约30平方内的卫生清理与环境保洁工作;
(3)负责作业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文明生产管理,配合甲方完成现场安全检查、煤质抽检等工作;
(4)负责分拣出的矸石、杂物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做到分类清晰、堆放规范,不影响现场生产秩序;
(5)配合甲方完成其他与原煤分选捡矸相关的工作内容,乙方应确保其运营服务团队及成员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2.1.1服务地点鹤煤九矿老井原煤车间;中标人作为独立经营、独立用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业务总承包主体,自主完成全部人员招聘、培训、排班考勤、薪酬发放、各类保险足额缴纳、现场人员安全管理,全面覆盖以下全部运营成本:
(1)人工薪酬(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补贴等);
(2)各类保险及法定福利;
(3)生产耗材、日常工具耗材、劳保用品费用;
(4)安全保险、现场管理、厂区保洁费用;
(5)通勤、食宿及各类津贴补贴;
(6)零星辅助作业及合同执行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7)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再产生任何零星签证、零星用工、物资增补、加班补差等额外费用支出。
(8)服务成果要求:对大于50mm矸石、铁器、杂物完成分拣、干净分类规范堆放,物料分类、堆放标准满足甲方生产及验收标准;本合同为成果式总承包合同,甲方仅对分选堆放成品成果验收,不直接管理中标方任何从业人员,不制定工人考勤、奖惩、排班制度,不向工人发放任何报酬、福利,与中标人从业人员无任何劳动、劳务隶属关系。合同价款按月度分选作业成果验收量结算,总价包含所有人员的全部运营成本,中标人开具外包服务类发票,不得开具劳务费发票。
(9)责任风险:凡中标方与其从业人员产生劳动纠纷、工伤、人身损害、群体性信访,全部由中标方独立处理并全额赔付;若因此导致招标人被起诉、垫付赔偿、行政处罚、停产损失,招标人有权全额向中标方追偿,且可单方扣除合同款、解除合同。
2.2服务期限:原则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终止合同。
2.3服务地点: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区第九煤矿老井原煤车间。
2.4 服务人员配置及管理要求
为保障24小时连续生产及分拣作业质量稳定,乙方须自主足额配置满足现场生产需求的作业人员。
人员配置、招录条件、岗前培训、岗位分工、日常排班、考勤管理、绩效考核、人员调换辞退、薪酬标准、各类保险缴纳等全部由乙方独立全权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甲方仅对最终作业成果、现场生产秩序、在岗保障进行监督,不对乙方任何人员进行用工管理、人事支配及制度约束,不参与乙方内部人员管理事务,不建立任何用工隶属关系。
乙方可根据生产负荷、作业强度、人员轮换需求自主增加作业人员数量,所有增加人员产生的人工、耗材、管理、保险等全部费用均包含在合同综合包干总价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5特别权责界定
(1)本项目为业务总承包(成果外包),不属于劳务派遣、劳务用工性质;合同计价依据为作业成果验收量,不以人头数量计价、核算及结算。
(2)乙方所有从业人员系乙方唯一员工,由乙方全权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承担全部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保险条例规定的全部义务与责任。
(3)因乙方用工不规范、欠薪、管理不当、工伤事故、劳资纠纷、信访维稳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行政处罚、民事追责、连带损失,全部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有权全额追偿及扣减承包款。
3.结算付款方式:
3.1结算方式:每月按照中标价除以365天(平均价)×本月度甲乙双方认可的每日验收单-各项罚款=月度承包费用,按月开具发票交甲方入账;甲方入账后以承兑形式支付。
3.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且通过甲方验收后,(1)付款约定:乙方知悉并认可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流程。(2)付款日为: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开具专用增值税票,在甲方财务挂账之日起开始分期付款;(3)付款期限:自付款日起60个月内付清;60个月内对未付清款项,乙方自愿放弃利息、滞纳金等权利主张,承诺不采用任何方式(包括诉讼)追收,且在60个月后追收也自愿放弃利息、滞纳金、诉讼费等剩余本金之外的权利主张;(4)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承兑汇票等其他有价证券。(不允许负偏离)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4.2 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内同类型项目至少1份类似项目证明材料,以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否则无效;
4.3 提供无安全事故、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4.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若是事业单位提供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签署股权及任职关联穿透声明。(详见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投标服务费:300元(人民币)。
均按标段(包)缴纳投标服务费,供应商成功报名后,按照操作流程扫码支付,支付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服务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投标服务费发票请在中原云商自行申请下载)
注:首次参与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参考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帮助中心”,选择远程审核注册或现场审核注册。经河南国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招标活动。
有关联系事项:中原云商客服热线:400-600-2367(有关电子投标的投标人注册、CA办理事项的咨询)。
注:潜在投标人应完成中原云商注册登记。缴纳投标服务费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云商(http://bid.zyepp.com)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所在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注:相关事宜请查阅中原云商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教程。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原云商平台
8.其他
8.1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 “发包人要求”的相关内容。
8.2开标方式:电子一步法。
8.3投标保证金:3万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基本账户支付至中原云商的指定账户(投标人完成报名后,进入项目流程>保证金缴纳模块中查询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汇款时应备注本项目招标编号、标段(包)。
投标保证金缴纳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原云商,首页> 操作教程>中原云商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投标人)。
8.4 如果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一次以上(包含本项目采购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请注意以下规则:
(1)投标单位只需要支付一次投标服务费。
8.5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投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6 关于投标服务费和中标服务费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1)投标服务费:投标人通过发票业务自助办理功能,自助开具电子发票或在线申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详见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教程(链接:http://bid.zyepp.com/ptsc/list.html)。
(2)中标服务费后:投标人交请将开具发票的信息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zyzb2966002@163.com
投标方法:具体操作方法在中原云商平台“帮助中心”教程。
中原云商网址:http://bid.zyepp.com/
8.7 本项目禁止相应单位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一经发现转包,立即解除合同、拒付合同款、列入黑名单。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监督组。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区第九煤矿
地址:鹤壁市鹤山区鹤煤九矿
联系人:朱铁钢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鹤壁招标处
联 系 人: 佟先生 娄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信箱:zyzb29660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