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晋城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17
发布于
山西晋城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

晋城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公示

根据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安排,我市组织开展市级龙头企业申报工作,有意向的企业请遵照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且有优秀的企业带头人和高素质的管理队伍。

2.企业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资产负债率低于65%,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带动农户应在500户以上,企业年营业收入在500万以上,所实施项目筹集融资渠道畅通,产品竞争优势显著,市场前景广阔。

3.企业产品的定位,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中所确定的酿品、饮品、乳品、主食糕点、肉制品、果品、功能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中医药品十个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整体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4.企业与农民应当采取股份合作、合股等多种经济合作方式,建立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企业的发展壮大切实能给农民增加收入。

5.企业现有产品市场潜力大,工艺技术先进,设有专门产品研发机构或者以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为长期稳定的技术依托,拥有必要数量的技术人才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

二、申报程序

1.企业申请。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填报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向高平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2.县级审核。高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后,汇总辖区内所有企业的申报情况,正式行文向晋城市农业农村局上报推荐申报企业名单。

3.市级审定。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异议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定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名单,并对拟定名单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认定企业名单。

联系人:王红艳、张雷

联系电话:5241013

电子邮箱:gpnynccyg@163.com

附件:晋城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材料

高平市农业农村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