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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 |
|---|---|---|
| 建设单位(盖章): |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 | |
| 编制日期: |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 |
|---|---|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2 | |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31 | |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1 | |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88 | |
| 六、结论 79 |
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项目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图 3 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 4 新昌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附图 5 新昌县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 附图 6 新昌县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附件:
附件 1 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附件 2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附件 3 规划设计条件书
附件 4 二氯甲烷 MSDS 报告
| 建设项目名称 | 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 ||||||
| 项目代码 | 2412-33*开通会员可解锁*-702780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吕国民 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建设地点 | 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纬一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南区块 | ||||||
| 地理坐标 | 东经 度 120 | 分 56 0.552 | 秒,北纬 | 度 分 秒 29 28 21.375 |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职业技能培训 (P8391)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10.学校、福利院、养老 院(建筑面积 平方米 5000 及以上的))-有化学、生 物实验室的学校 |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新昌县发展和改 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2412-33*开通会员可解锁*-702780 | ||||
| 总投资(万元) | 100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500 | ||||
| 环保投资占比(%) | 0.5 | 施工工期 | 个月 23 |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 用地(用海) | 面积(m2) | 123000 | |||
|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 |||||||
| 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具体分析详见下表: | |||||||
| 表 1 |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 ||||||
| 专项 评价 设置 情况 | 专项评价 的类别 | 设置原则 | 本项目情况 | ||||
| 大气 |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外 500 标 2 | 1、二噁 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 的建设项目。 | 本项目排放废气中含有二氯甲 烷,但无排放标准,因此不涉及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 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 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 化物、氯气。故无需设置大气专 项评价。 | ||||
| 地表水 |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 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 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 本项目废水为间接排放,因此无 需开展地表水专项评价。 | |||||
| 环境风险 |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 量超过临界量 的建设项目。 3 | 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 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因此 不需开展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 ||||
|---|---|---|---|---|---|---|
| 生态 | 取水口下游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 500 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 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 染类建设项目。 | 本项目不设置取水口,因此无需 开展生态专项评价。 | ||||
| 海洋 |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 设项目。 | 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 目,不涉及。 | ||||
| 物)。 | 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 | |||||
|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 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附录 B、附录 C。 | ||||||
| 规划名称:《新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25)》 | ||||||
| 规划 情况 | 审批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 |||||
| 审批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规划 环境 影响 评价 情况 | 无 | |||||
| 项目拟建地位于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纬一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南区块,项 | ||||||
| 规划 及规 | 目已取得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规划设计条件书(新自然资源规条字 | |||||
| 划环 | 号,详见附件 4),确定本项目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符合区域用地 2025001 | |||||
| 境影 响评 | 规划。对照《新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项目拟建地位 | |||||
| 价符 | 于新昌县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且不涉及生态保护 | |||||
| 合性 分析 | 红线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具体见附图 4。因此,项目选址符合 | |||||
| 新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 | ||||||
| 1.1新昌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 | ||||||
| 项目位于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纬一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南区块,对照 | ||||||
| 其他 | 《新昌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项目所在地块涉及两个管控单 | |||||
| 符合 | 元 , 分 别 为 浙 江 省 绍 兴 市 新 昌 县 中 心 城 镇 生 活 重 点 管 控 单 元 | |||||
| 性分 析 | (ZH33062420010)和新昌县一般管控单元(ZH33062430001),项目建设 | |||||
| 与新昌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1-1、表1.1-2。 | ||||||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类别 | 序 号 | 要求 | 项目情况 | 符合性 分析 |
|---|---|---|---|---|
| 空间 布局 约束 | 1 | 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 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改建不得增加 污染物排放总量,鼓励现有三类 工业迁出或关闭。 | 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服务 业,不属于工业项目。 | 不涉及 |
| 2 | 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 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 有机污染物排放等环境健康风险 较大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工业功 能区(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 外,原则上禁止新建其他二类工 业项目。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 扩建,不得增加控制单元污染物 排放总量。 | 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服务 业,不属于工业项目。 | 不涉及 | |
| 3 | 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 城镇建成区内禁止畜禽养殖。 | 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服务 业,不涉及畜禽养殖 | 不涉及 | |
| 4 | 推进城镇绿廊建设,协同建设区 域生态网络和绿道体系,建立城 镇生态空间与区域生态空间的有 机联系。 | 本项目不涉及 | 不涉及 | |
| 5 | 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高质 量发展零碳低耗绿色建筑。 | 本项目不涉及 | 不涉及 | |
| 1 | 管控单元内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不得增加。 | 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服务 业,不涉及工业污染物排 放。 | 不涉及 | |
| 2 | 污水收集管网范围内,禁止新建 除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外的入河排 污口,现有的入河排污口应限期 纳管。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 定必须单独设置排污口的除外。 | 本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水 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纳入 市政管网,送嵊新污水处 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入曹 娥江,不设置入河排污口。 | 符合 | |
|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 3 | 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 造,加快完善城乡污水管网,加 强对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 造,深化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 设。 | 本项目不涉及 | 不涉及 |
| 4 | 加强噪声和臭气异味防治,强化 餐饮油烟和机动车尾气治理,严 格施工扬尘监管,依法严禁秸秆、 垃圾等露天焚烧。 | 本项目不涉及 | 不涉及 | |
| 5 |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 复。 | 本项目为社会事业服务 业,建成后实验场地范围 内将按要求采取硬化、防 腐蚀、防渗漏等措施,不 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 径。 | 符合 |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 风险 防控 | 1 | 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 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 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 设项目布局。 | 本项目地块西侧贴临规划 道路,北侧与规划轨道交 通相接,东侧及南侧为现 状山体,按要求控制噪声 排放。 | 符合 | |
|---|---|---|---|---|---|
| 资源 开发 效率 要求 | 1 | 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 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耗水 服务业用水,推进生活节水降损, 实施城市供水管网优化改造,到 年,全县城市公共供水管网 2025 漏损率控制在 以内。 8% | 本项目不涉及 | 不涉及 |
| 类别 | 序 号 | 要求 | 项目情况 | 符合性 分析 | |
|---|---|---|---|---|---|
| 1 | 原则上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 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扩建、改建不 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 制环境风险。 | 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服务 业,不属于工业项目。 | 不涉及 | ||
| 空间 布局 约束 | 2 | 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 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 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 目,改建、扩建涉及一类重金属、 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 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 项目不得增加管控单元污染物排 放总量;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小 微园区、工业集聚点)外新建其 他二类工业项目,一二产融合的 加工类项目、利用当地资源的加 工项目、工程项目配套的临时性 项目等确实难以集聚的二类工业 项目除外;工业功能区(小微园 区、工业集聚点)外现有二类工 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污 染物排放总量。 | 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服务 不涉及 业,不属于工业项目。 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服务 业,不属于工业项目,不 不涉及 在工业功能区。 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服务 不涉及 业,不涉及畜禽养殖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教育用 | ||
| 3 | 建立集镇居住商业区、耕地保护 区与工业功能区等集聚区块之间 的防护带。 | ||||
| 4 | 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 根据区域用地和消纳水平,合理 确定养殖规模。 | ||||
| 5 |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限制非 农项目占用耕地。 | 地,不占用耕地。 | 符合 | ||
| 污染 | 1 | 加强工业污染物排放管控,原则 上管控单元内工业污染物排放总 量不得增加。 | 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服务 业,不属于工业项目。 | 不涉及 | |
| 物排 放管 控 | 2 |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 制化肥农药施加量,合理水产养 殖布局,控制水产养殖污染,逐 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 | 本项目不涉及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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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教育体育局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推动农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依 | |||||
| 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因地制宜 | |||||
| 选择适宜的技术模式对农田退水 | |||||
| 进行科学治理,有序推进农田退 | |||||
| 水"零直排"工程建设。 | |||||
| 1 | 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防 止水土流失。 | 本项目不涉及 | 不涉及 | ||
| 环境 风险 防控 资源 开发 效率 要求 | 2 | 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 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 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 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 | 本项目不涉及 | 不涉及 | |
| 3 | 加强农田土壤、灌溉水的监测及 评价,对周边或区域环境风险源 进行评估。 | 本项目不涉及 | 不涉及 | ||
| 1 | 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 控,推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用 水效率。 | 本项目不涉及 | 不涉及 | ||
| 2 | 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 用。 | 本项目不涉及 | 不涉及 | ||
综上,项目的实施符合《新昌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相关 要求。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 388 号第三次修订)第一 章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 1.2。
内容 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 生态保 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新昌县南明街道纬一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南区 块,对照绍兴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可知,本项目不涉及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保护红 线要求。 符合 环境质 量底线 本项目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纳管排放,对周围水环境不产 生影响;项目产生的少量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对周围大气 环境影响较小,能够维持现状等级;噪声经落实相应防治措 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固废能够妥善处置,不产生二 次污染。因此,本项目实施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不 触及环境质量底线。 符合 资源利 用上线 本项目用水来自供水管网,用电为新昌县供电局统一供电, 设备均用清洁能源电,不消耗煤等其他资源。项目建成后通 过内部管理、原辅材料的选用、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 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达到"节能、降耗、减污" 的目的。因此,企业总体的资源消耗量较少,不会突破区域 的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
表 1.2 " 三线一单 " 符合性分析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88 号《浙江省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 年修正)》中"第一章第三条:建设项目应 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 控的要求"。
| 序号 | 指南要求 | 符合情况 |
| 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 | 不涉及。本项目选址位于新昌 | |
| 第三 | 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 | 县南明街道纬一路与东环路 |
| 条 | 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 | 交叉口东南区块,不属于港口 |
| 《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 | 码头项目。 | |
| 第四 条 |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 《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 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 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的 港口码头项目。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或交通运输部审批、核准 的港口码头项目,军事和渔业港口码头项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休闲旅游配套 码头、陆岛交通码头等涉及民生的港口码头 项目,结合城市规划和督导交通专项规划等 另行研究执行。 | 不涉及。本项目选址位于新昌 县南明街道纬一路与东环路 交叉口东南区块,不属于港口 码头项目。 |
| 第五 条 |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 目。 禁止在森林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毁林开 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 为。 禁止在地质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以及可 能对地质公园造成影响的周边地区采石、取 土、开矿、放牧、砍伐以及其他对保护对象 有损害的活动。 禁止在 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 1 项目。 自然保护地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 定。 | 不涉及。本项目选址位于新昌 县南明街道纬一路与东环路 交叉口东南区块,不涉及自然 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 名胜区核心景区、森林公园、 地质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不属于 级林地、一级国家级 1 公益林范围。 |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第六 条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 合《浙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 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 定。 | 不涉及。本项目选址位于新昌 县南明街道纬一路与东环路 交叉口东南区块,不涉及饮用 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 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 | |
|---|---|---|---|
| 第七 条 |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 资建设项目。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相 关管理机构界定。 | 不涉及。本项目选址位于新昌 县南明街道纬一路与东环路 交叉口东南区块,不涉及水产 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 段范围。 | |
| 第八 条 | 第八条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内: (一)禁止挖沙、采矿; (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 设项目; (三)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 (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 (五)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 (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 类洄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 (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 (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 放生; (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 国家湿地公园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 界定。 | 不涉及。本项目选址位于新昌 县南明街道纬一路与东环路 交叉口东南区块,不涉及国家 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 |
| 第九 条 | 禁止违法利用、 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 | 不涉及。本项目选址位于新昌 县南明街道纬一路与东环路 交叉口东南区块,不涉及长江 流域河湖岸线。 | |
| 第十 条 | 禁止在 《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 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 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 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 础设施以外的项目。 | 不涉及。本项目选址位于新昌 县南明街道纬一路与东环路 交叉口东南区块,不涉及《长 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 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 留区。 | |
| 第十 一条 | 禁止在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 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 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 不涉及。本项目选址位于新昌 县南明街道纬一路与东环路 交叉口东南区块,不涉及《全 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 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 留区。 | |
| 第十 二条 |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 改设 或扩大排污口。 | 不涉及。本项目选址位于新昌 县南明街道纬一路与东环路 交叉口东南区块,不新增排污 口,校区内产生废水经处理后 纳入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 公司处理,不涉及长江干支流 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 口的情况。 |
| 不涉及。本项目选址位于新昌 | ||
|---|---|---|
| 第十 三条 | 禁止在长江支流、 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 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 县南明街道纬一路与东环路 交叉口东南区块,不涉及长江 支流、 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 里范围。 |
| 第十 四条 | 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 建、 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 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 的改扩建除外。 | 不涉及。本项目选址位于新昌 县南明街道纬一路与东环路 交叉口东南区块,不涉及长江 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 |
| 第十 五条 |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 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 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 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 | 符合。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服 务业,不属于在合规园区外新 建、 扩建钢铁、石化、化工、 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 等高污染项目。 |
| 第十 六条 | 禁止新建、 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 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 符合。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服 务业,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 工等产业。 |
| 第十 七条 | 禁止新建、 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 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 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 律不得核准、备案。 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 目供应土地。 | 符合。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服 务业,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 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 目,不属于列入《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 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 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 |
| 第十 八条 | 禁止新建、 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 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 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 供应、能评、环评审 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 | 符合。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服 务业,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 业。 |
| 第十 九条 | 禁止新建、 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 项目。 | 符合。符合。本项目属于社会 事业服务业,不属于高耗能高 排放项目。 |
| 第二 十条 | 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 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 | 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水库和 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 |
| 第二 十一 条 |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 从其规定。 | 不涉及。 |
| 注:1.长江支流指直接或者间接流入长江干流的河流,可以分为一级支流、二级支流等。2.长江支流、 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指长江支流、重要湖泊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湖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 一公里。3.本实施细则中涉及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由省水利厅会同相关省级部门和管理机构界定。4.合规 园区指已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浙江省开发区(园区)名单》或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 设立、审核认定的园区。 | ||
|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 ||
| 2022 |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 |
| 1.4 | 新昌县区"三区三线"划分成果 | |
|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纬一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南区 |
块,对照新昌县域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区图(见附图 4),项目所在地属于
城镇集中建设区,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符 合三区三线要求。
1.5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本项目为"P8341 普通高等 教育",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
1.6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 年版)》符合性分析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 年版)》,本项目不涉及"(十六)教 育:项目号 79"中的禁止措施,符合市场准入政策。
| 项目号 | 禁止措施 | 禁止或许可准入措施描述 | 中央主管部 门 | |
| (十六)教育 | ||||
| 79 | 未获得许 可,不得设 立特定教育 机构 | 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民办和中外合 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及幼儿园、面向中小学 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办学 许可;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办学许可 职业培训学校及民办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筹设 审批;职业培训学校、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办 |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 | |
| 学许可 | ||||
表 1.6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 年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 07 月 16 日修正版)要求及前文分析,本项目"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如下。
| 内容 | 是否符 本项目情况 合 | ||
| 四性 | 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新昌县生态环境管 控单元准入清单、用地规划,符合总量控 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等,项目产生污染 物经各项措施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因此, 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 符合 |
| 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 性 | 本环评根据项目设计产能、原辅料消耗量 及其成分组成等进行工程分析,项目环境 影响分析预测评估具有可靠性。 | 符合 | |
| 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 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见第四章,均属于可 行技术,项目三废污染物能够得到有效处 置,处理后能够稳定达标排放,措施是有 | 符合 | |
| 效的。 | |||
|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 | 本项目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 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 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 响,环评结论是可行的。 | 符合 | |
|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 规模等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 项目所在地位于新昌县南明街道纬一路与 东环路交叉口东南区块,项目所在地块涉 及两个管控单元,分别为浙江省绍兴市新 昌县中心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 (ZH33062420010)和新昌县一般管控单 元(ZH33062430001)。本项目为学校建 设,项目的选址、布局、规模均符合法规 和规划要求。 | 符合审 批要求 | |
| 五不 批 |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是否达到国 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建设 项目拟采取的措施能否满足区 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 根据第三章节分析,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达 标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项目废气污 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实验 室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全部纳入 污水管网,送至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 司集中处理,可以维持水环境现状;产生 噪声经各项措施后能厂界达标排放,可以 维持周边声环境现状。 | 符合审 批要求 |
|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能否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 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是否采取 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采取有效的污 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 不对外直接排放,可预防和控制项目所在 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 符合审 批要求 | |
|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是 否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 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 符合审 批要求 | |
|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 是否明显不实,内容是否存在重 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 价结论是否不明确、不合理 | 本环评采用基础资料数据均采用项目实际 建设申报内容,环境监测数据均由正规资 质单位监测取得,基础资料具有真实性。 根据多次内部审核,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遗 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 | 符合审 批要求 |
本项目涉及新污染物二氯甲烷废气排放,根据《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 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5]28 号)要求:
重点关注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重点行业建设项 目,在建设项目环评工作中做好上述新污染物识别,涉及上述新污染物的, 执行本意见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以上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因此不执行该意见 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各项环评审批原则和要求。
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医药人才,新昌县教体局拟实施新昌生命健 康产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作为专注于医药领域的教育实训基地。
本项目位于新昌县南明街道纬一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南区块,基地北侧贴临纬 一路,西侧临近东环路,南侧及东侧为现状山体。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184.5 亩。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实训用房、图书馆、室内体育用房、校级办公用 房、大学生活动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国际交流中心、后勤及附属用房以及 250 米标准环形跑道等。
本项目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 项日属于 P8391 职业技能培训。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具体见表 2.1-1。
| 建 | |||||
|---|---|---|---|---|---|
| 设 | 项目类别 | 环评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 内 | 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 ||||
| 容 | 学校、福利院、养老院 | 新建涉及环境敏感区 | |||
| 101 | (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 / | 的;有化学、生物实验 | / | |
| 及以上的) | 室的学校 | ||||
表 2.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的有关规定,项目属于"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大类中"110 学校、福利院、 养老院(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及以上)"中的"新建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有化学、 生物实验室的学校",因此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评工作,我单 位接受委托后,在对拟建项目周围实地踏勘、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 响报告表,报请审查、审批,以期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根据《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主要 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2-1。
| 序 号 | 项目 | 单位 | 数值 | 备注 | |
|---|---|---|---|---|---|
| 1 | 规划用地面积 | m2 | 121652 | / | |
| 2 | 总建筑面积 | m2 | 109700.00 | ||
| 地上建筑面积 | m2 | 104445.42 | |||
| 1#综合楼 | m2 | 12205.50 | |||
| 2#工程中心 | m2 | 10418.44 | 实验室 | ||
| 3#楼 | m2 | 32475.95 | 实验室、图书馆、文体活动区 | ||
| 4#田径场 | m2 | 8010.09 | |||
| 其 | 5#多功能厅 | m2 | 3692.90 | ||
| 6#食堂 | m2 | 4034.15 | |||
| 3 | 中 | 7#-11#学生宿 舍 | m2 | 33195.32 | |
| 12#垃圾房 | m2 | 72.00 | |||
| 13#配电房 | m2 | 124.10 | |||
| 14#-15#门卫 | m2 | 124.10 | |||
| 地下建筑面积 | m2 | 48.34 | 应建人防面积 5185m2(折算为 3630m2五级人防) | ||
| 4 | 容积率 | 43.53 | |||
| 5 | 建筑基底面积 | m2 | 5254.58m2 | ||
| 6 | 建筑密度 | % | 0.86 | ||
| 7 | 绿化面积 | m2 | 33356.02 | ||
| 8 | 绿化率 | % | 27.42 | ||
| 9 | 建筑高度 | m | 30413 | ||
| 10 | 机动车配件 | 辆 | 25.0 | ||
| 其中 | 地上配建 | 辆 | 32.5 | ||
| 11 | 地下配建 | 辆 | 150 | 充电车位 个 15 (其中快充 个) 2 | |
| 12 | 非机动车停车数 | 辆 | 51 | ||
表 2.2-1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表
根据《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本项 目实施后的主体建筑功能布局见表 2.2-2。
| 序号 | 名称 | 总层数 | 楼层 | 功能布局 | 备注 |
| 7F | 1F | 培训室、行政门厅、展 示区等 | |||
| 1 | 1#综合楼 | H=32.5m | 2F | 活动室、培训室、工会 之家、厨房、餐厅等 |
| 3F | 办公区及会议室 | ||||
|---|---|---|---|---|---|
| 4F | 公寓、活动室 | ||||
| 5~7F | 公寓、活动室 | ||||
| 地下车库、消防水池、 | |||||
| -1F | 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 | ||||
| 房等 | |||||
| 1F | 工程中心、实训室、静 脉配置实验室、仪器、 | ||||
| 2 | 2#工程中心 | 3F | 贮存室、丙类储藏室等 | ||
| H=17.60m | 工程中心、实训室、实 | ||||
| 2F | 验室、原吸室、气相室、 | ||||
| 高效液相室等 | |||||
| 3F | 工程中心、实训室、实 | ||||
| 验室、教师科研室等 | |||||
| 物化实验室、药剂实验 室、仪器室、药品生产 | |||||
| 1F | 机房(计算机机房,用 | ||||
| 于模拟药品生产)、制 | |||||
| 剂设备与维护室等 | |||||
| 仪器分析实验室、药物 | |||||
| 分析实验室、阶梯教 | |||||
| 室、多媒体及智慧教 室、红外室、高温室、 | |||||
| 4F | 2F | 紫外室、天平室、pH | |||
| 教学实训用房 | 室、溶出室(药物的溶 | ||||
| (H=21.10m) | 出度测定)、实验室等 | ||||
| 微生物 实验室、生 1+1 | |||||
| 3F | 物制品实验室(微生物 | ||||
| 发酵)、药理实验室、 | |||||
| 多媒体及智慧教室等 桌上通风型实验室、预 | |||||
| 3 | 3#楼 | 留实验室、普通机房、 | |||
| 4F | 药学机房、校园数据网 | ||||
| 络中心、多媒体管理中 | |||||
| 心等 | |||||
| 公共阅览区、电子阅读 | |||||
| 4F | 3F | 室、报告厅、开放书库 等 | |||
| 图书馆 | 电子阅读室、开放书 | ||||
| (H=21.10m) | 4F | 库、密集书库、特藏书 | |||
| 库等 | |||||
| 多功能训练用房、武术 | |||||
| 1F | 用房、器材室、卫生站、 | ||||
| 3F | 健身房、体侧用房、室 | ||||
| 活动用房 | 内体育馆等 乒乓球室、台球室、舞 | ||||
| (H=21.10m) | 3F | 蹈室、办公区等 | |||
| 壁球房、办公室、研讨 | |||||
| 4F | 室、校园广播中心等 | ||||
| 4 | 4#田径场 | H=14.00m | 1F | 架空,篮球场地、排球 |
| 场地、匹克球场地等 | ||||||
| 2F | 田径场场地 | |||||
| 2F | 1F | 观众厅(池座 座) 524 | ||||
| 5 | 5#多功能厅 | H=18.00m | 2F | 休息厅、排练厅 | ||
| 6 | 1F | 学生餐厅(408 座)、 | ||||
| 6#食堂 | 3F H=14.50m | 厨房及配套用房 | ||||
| 2F | 学生餐厅(312 座)、 | |||||
| 风味档口、仓库 | ||||||
| 3F | 学生餐厅(312 座)、 | |||||
| 风味档口、仓库 | ||||||
| 7#-11#学生宿舍 (5 幢) | 6F H=23.70m | 1F~6F | 学生宿舍 | 设置 8#1F | ||
| 学生活动 | ||||||
| 7 | 室,11#1F | |||||
| 设置配电 | ||||||
| 室、学生活 | ||||||
| 动室 | ||||||
| 8 | 12#垃圾房 | 1F H=3.0m | 1F | 垃圾房 | ||
| 1F | ||||||
| 9 | 13-14#配电房 | H=4.85m | 1F | 配电房 | ||
| 15-16#门卫 | 1F | 门卫室 | ||||
| 10 | H=4.40m | 1F |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项目公辅工程组成具体见下表 2.2-3。
表 2.2-3 项目公辅工程组成一览表
| 项目 | 类别 | 主要功能 |
| 辅助工程 | 地下室 | 地下车库(99 辆机动车位、120 辆非机动车车位)、消防水泵 房、生活水泵房 |
| 给水 | 项目从周边市政给水管网引一路供水,室外给水管网与室外消 火栓管网分别设置;室外给水管网布置成环;室外给水管道阀 门采用暗杆型的阀门,并设置阀门井;室外给水管道管材 DN ≥100 采用球墨铸铁管,承插连接;DN<100 采用钢塑复合管, 螺纹连接 | |
| 排水 | 室内生活污水采用污、废分流制,室外采用雨、污分流制。生 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专用自动油脂分离器处理 后排至室外污水管、实验室的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达到相应 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 |
| 热水 | 住宿、餐饮厨房采用集中电加热、储热的空气源热泵(辅助热 源采用电辅热)加承压储水罐系统 | |
| 公用工程 | 供电 | 由市政电网供电。 |
| 暖通 | 本工程图书馆、综合楼、食堂等均采用多联机系统。新风采用 全热交换器或者新风处理机组送入室内。报告厅采用风冷热泵 型风管送风式空调机。 工程消防控制室、宿舍、教室、实验室、科研室等均采用分体 空调,预留分体空调室外机位及配电。 本工程设备用房采用机械通风,地下室汽车库设置一氧化碳浓 度监测装置,当车库一氧化碳浓度大于 20mg/m3 时,联动风 机排风 | |
| 供气 | 本工程燃气采用城市燃气管网提供的天然气送至燃气调压柜, 并分送给食堂、餐厅等。 |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废水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专用自动油脂分离器处 理后排至室外污水管,实验室的废水经中和、沉淀后达到《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 管网,经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曹娥江。 | ||
| 废气 |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建筑物通风竖井排出地面或屋顶; 厨房含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通过土建竖井排至主楼屋顶。 实验室加强通风,有酸性气体、挥发性废气的实验置于通风柜 中进行,废气经活性炭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垃圾房内部采用垃圾袋装化、密闭存放,日产日清。 | ||
| 环保工程 | 噪声 | ①规划设计上,尽量对临近高架侧布置非教学和宿舍用房,同 时对临路段设置绿带,加装隔声窗; ②运营时,采用低噪声坡道,设置吸声板等,地下车库出入口 应设有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设置绿化隔离带等;地下室设备 独立布设专用机房内,并采取隔声、减振处理;屋面设备安装 时均加装减震垫;建设单位应规定广播时间,不应在中午和晚 上等非教学时间打开广播,应尽量少使用高音广播,开展大型 活动时尤应注意音响音量和选择播放时间;确保室内声环境满 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学校建筑中 各种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允许噪声级 | |
| 固废 | 危险固废、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贮存并妥善处 置;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房 处,面积为 72m2; 1 一般固废设置一般固废仓库 处,面积约为 84m2 3 危险固废设置危废暂存间 处,面积约为 28m2。 1 |
本项目所建实训基地营运期实验所用主要教学科研原辅材料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年用量 (瓶/ 支) | 最大储存量 | 形态 | 用途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11 | ||||||
| 12 | ||||||
| 13 | ||||||
| 14 | ||||||
| 15 | ||||||
| 16 | ||||||
| 17 | ||||||
| 18 | ||||||
| 19 | ||||||
| 20 |
| 21 | |||
| 22 | |||
| 23 | |||
| 24 | |||
| 25 | |||
| 26 | |||
| 27 | |||
| 28 | |||
| 29 | |||
| 30 | |||
| 31 | |||
| 32 | |||
| 33 | |||
| 34 | |||
| 35 | |||
| 36 | |||
| 37 | |||
| 38 | |||
| 39 | |||
| 40 | |||
| 41 | |||
| 42 | |||
| 43 | |||
| 44 | |||
| 45 | |||
| 46 | |||
| 47 | |||
| 48 | |||
| 49 | |||
| 50 | |||
| 51 | |||
| 52 | |||
| 53 | |||
| 54 | |||
| 55 | |||
| 56 | |||
| 57 | |||
| 58 | |||
| 59 | |||
| 60 | |||
| 61 | |||
| 62 | |||
| 63 | |||
| 64 | |||
| 65 | |||
| 66 | |||
| 67 | |||
| 68 | |||
| 69 | |||
| 70 | |||
| 71 | |||
| 72 | |||
| 73 | |||
| 74 | |||
| 75 |
| 76 | |||||||
|---|---|---|---|---|---|---|---|
| 77 | |||||||
| 78 | |||||||
| 79 | |||||||
| 80 81 | |||||||
| 82 | |||||||
| 83 | |||||||
| 84 | |||||||
| 85 | |||||||
| 86 | |||||||
| 87 | |||||||
| 88 | |||||||
| 89 | |||||||
| 90 | |||||||
| 91 | |||||||
| 92 | |||||||
| 93 94 | |||||||
| 95 | |||||||
| 96 | |||||||
| 97 | |||||||
| 98 | |||||||
| 99 | |||||||
| 100 | |||||||
| 101 | |||||||
| 102 | |||||||
| 103 | |||||||
| 104 | |||||||
| 105 | |||||||
| 106 | |||||||
| 表 2.3-2 | 本项目主要实验药品理化性质 | ||||||
| 序号 | 名称 | 号 CAS | 理化性质 | ||||
| 透明无色液体,有刺激性气味。溶于水,可混溶与醇类、 | |||||||
| 1 | 甲醇 | 67-56-1 | 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密度 | 0.79g/cm3,熔点-97.8℃,沸 | |||
| 点 64.7℃。 | |||||||
| 无色透明液体,有酒香味。溶解性:与水、甲醇、乙醚、 | |||||||
| 氯仿等溶剂混溶。熔点:-114.1℃,沸点 | 78.39℃,相对密 | ||||||
| 度(水=1):0.7893,相对密度(空气=1):1.59,临界 | |||||||
| 2 | 无水乙醇 | 64-17-5 | 压力 | 6.38MPa,临界温度 | 243.1℃,蒸气压 | 5.33kPa(19℃), | |
| logpow:0.32,燃烧热:-1368kJ/mol,闪点:14.0℃(闭 | |||||||
| 杯)、21.1℃(开杯),爆炸极限:3.3%~19.0%,引燃温 | |||||||
| 度:363℃。 | |||||||
| 无色至淡黄色清澈液体。有强烈的刺鼻气味,具有较高的 | |||||||
| 腐蚀性,与水、乙醇任意混溶浓盐酸具有极强的挥发性, | |||||||
密度 1.84g/cm 3 ,熔点 10.371℃,沸点 337℃。
因此盛有浓盐酸的容器打开后氯化氢气体会挥发,与空气 中的水蒸气结合产生盐酸小液滴,使瓶口上方出现酸雾。 密度 1.18g/cm 3 ,熔点-27.32℃(247K,38%溶液),沸点 110℃(383K,20.2%溶液)。
无色液体。是一种无色无味油状液体,高沸点难挥发的强 酸,易溶于水,能以任意比与水混溶。化学式:H₂SO₄。
盐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硫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一种无色液体,带有一种甜的,渗透的,像醚的气味。微 | |||
|---|---|---|---|
| 5 | 二氯甲烷 | 75-09-2 | 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化学式为CH2Cl2,密度 1.33g/cm3, |
| 熔点-95℃,沸点 39.8℃。 | |||
| 正己烷 | 无色液体,带有一种像汽油的气味。不溶于水,溶于乙醇、 乙醚、丙酮、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密度为 0.66g/cm3,熔 | ||
| 6 | 110-54-3 | 点-95.3~-94.3℃,沸点 69℃。 | |
| 无色澄清液体,有芳香气味,易挥发。微溶于水,溶于乙 | |||
| 7 | 乙酸乙酯 | 141-78-6 | 醇、丙酮、乙醚、氯仿、苯等多数有机溶剂,密度 0.90g/cm3, |
| 熔点-83.6℃,沸点 77.2℃。 | |||
| 纯品为无色透明发烟液体,有酸味。分子量:63.01;饱和 | |||
| 8 | 硝酸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蒸气压 4.4kPa(20℃);相对密度(水=1):1.50(无水), |
| 相对蒸汽密度(空气=1):2.17,熔点:-42℃(无水), | |||
| 沸点 86℃(无水),与水混溶。 | |||
| 9 | 乙腈 | 75-05-8 | 无色液体,有刺激性气味,与水混溶,溶于乙醇、乙醚等 多数有机溶剂。密度 0.79g/cm3,熔点-45℃,沸点 81.6℃。 |
| 无色液体,有醇味,与水混溶,可混溶于乙醇、乙醚等多 | |||
| 10 | 正丙醇 | 71-23-8 | 数有机溶剂,密度 0.80g/cm3,熔点-127℃,沸点 97.1℃。 |
| 无色透明液体,有刺激性酸臭,溶于水、乙醇、乙醚、甘 | |||
| 11 | 冰醋酸 | 64-19-7 | 油,不溶于二硫化碳,密度 1.05g/cm3,熔点 16.6℃,沸点 |
| 118.1℃。 | |||
| 无色无臭的黏稠状液体,有甜味,能吸收硫化氢、氢氰酸、 | |||
| 12 | 丙三醇 | 56-81-5 | 二氧化硫。能与水、乙醇相混溶,密度 1.3±0.1 g/cm3,熔 |
| 点 20℃,沸点 290℃。 | |||
| 无色透明液体,有似乙醇和丙酮混合物的气味,溶于水、 | |||
| 13 | 异丙醇 | 67-63-0 | 乙醇、乙醚、苯、氯仿等多数有机溶剂,密度 0.8±0.1 g/cm3, |
| 熔点-89.5℃,沸点 73.0±3.0℃。 氨水是无色液体,具有特殊氨味,是一种无机化合物溶液。 | |||
| 其在水中会产生氢氧根离子,具有碱的性质。氨水具有良 | |||
| 14 | 氨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好的溶解性,可以溶解许多物质,如酸、盐等。氨水具有 |
| 还原性,可以与一些金属离子发生反应。化学式:NH3·H2O; | |||
| 熔点:-77°C;沸点:38°C。 | |||
| 常温下无色液体,特殊性辛辣气味,与水混溶,可混溶于 | |||
| 15 | 丙酮 | 67-64-1 | 乙醇、乙醚、氯仿、油类、烃类等多数有机溶剂,密度 |
| 0.788g/cm3。 | |||
| 紫罗兰色-黑色晶体带有一种金属光泽和一种强烈的气味, | |||
| 16 | 碘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难溶于水、硫酸,易溶于乙醇、醚、三氯甲烷、二硫化碳、 苯和其他有机溶剂及碱金属的碘化物溶液。密度 |
| 1.32g/cm3,熔点 113.5℃,沸点 184.4℃。 | |||
| 无机化合物,化学式 NaOH,也称苛性钠、烧碱、固碱、 | |||
| 火碱、苛性苏打。氢氧化钠具有强碱性和有很强的吸湿性。 | |||
| 易溶于水,溶解时放热,水溶液呈碱性,有滑腻感;腐蚀 | |||
| 17 | 氢氧化钠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性极强,对纤维、皮肤、玻璃、陶瓷等有腐蚀作用。密度 |
| 2.13g/cm3;熔点 318.4℃;沸点 1390℃;分子量 40;易溶 | |||
| 于水、乙醇、甘油,不溶于丙酮、乙醚。 | |||
| 无色透明液体,有水果香味,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 | |||
| 18 | 乙酸丁酯 | 123-86-4 | 烃类等多数有机溶剂,密度 0.93g/cm3,熔点-78℃,沸点 |
| 126.6±3.0 ℃。 | |||
| 19 | 硫氰酸钠 | 540-72-7 | 白色斜方晶系结晶或粉末。有吸湿性,易溶于乙醇和丙酮, 溶于水,密度 1.295g/cm3,熔点 287℃,沸点 146℃。 |
| 20 | 苯甲醛 | 100-52-7 | 纯品为无色液体,工业品为无色至淡黄色液体,有苦杏仁 |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气味,微溶于水,20℃在水中溶解度为 0.3%,能与乙醇、 | |||||
| 乙醚、苯、氯仿等混溶。密度 1.0g/cm3,熔点-26℃,沸点 | |||||
| 178.7℃。 | |||||
| 无色易挥发液体,有类似乙醚的气味,溶于水、乙醇、乙 | |||||
| 21 | 四氢呋喃 | 109-99-9 | 醚、丙酮、苯等多数有机溶剂。密度 0.9g/cm3,熔点-108.4℃, | ||
| 沸点 66℃。 | |||||
| 结晶酚 | 108-95-2 | 结晶酚为高纯度苯酚,无色或白色晶体,有特殊气味,密 | |||
| 22 | 度 1.1g/cm3,熔点 40-42℃,沸点 181.8℃。 | ||||
| 二苯基乙 二酮 | 134-81-6 | 黄色棱形结晶。溶于乙醇、乙醚、氯仿、乙酸乙酯、苯、 | |||
| 23 | 甲苯和硝基苯,不溶于水。相对密度 1.23。熔点 95℃。沸 | ||||
| 点 346~348℃。 | |||||
| 四氯苯醌 | 118-75-2 | 金黄色叶状结晶或黄色结晶粉末。,溶于氢氧化钠溶液、 | |||
| 醚,微溶于醇,难溶于氯仿、四氯代碳和二硫化碳,几乎 | |||||
| 24 | 不溶于冷醇,不溶于水。密度 1.8g/cm3,熔点 295-296℃。 | ||||
| 沸点 269.5±40.0℃ |
本项目实验实训相关设施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11 | ||
| 12 | ||
| 13 | ||
| 14 | ||
| 15 | ||
| 16 | ||
| 17 | ||
| 18 | ||
| 19 | ||
| 20 | ||
| 21 | ||
| 22 | ||
| 23 | ||
| 24 | ||
| 25 | ||
| 26 | ||
| 27 | ||
| 28 |
表 2.4-1 本项目主要实验仪器一览表
| 29 | ||
|---|---|---|
| 30 | ||
| 31 | ||
| 32 | ||
| 33 | ||
| 34 | ||
| 35 | ||
| 36 | ||
| 37 | ||
| 38 | ||
| 39 | ||
| 40 | ||
| 41 | ||
| 42 | ||
| 43 | ||
| 44 | ||
| 45 | ||
| 46 | ||
| 47 | ||
| 48 | ||
| 49 | ||
| 50 | ||
| 51 | ||
| 52 | ||
| 53 | ||
| 54 | ||
| 55 | ||
| 56 | ||
| 57 | ||
| 58 | ||
| 59 | ||
| 60 | ||
| 61 | ||
| 62 | ||
| 63 | ||
| 64 | ||
| 65 | ||
| 66 | ||
| 67 | ||
| 68 | ||
| 69 | ||
| 70 | ||
| 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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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 | ||
| 1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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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 | ||
| 109 | ||
| 110 | ||
根据设计文件资料,本项目可容纳学生约 3300 人,教职工约 300 人,学生年 在校时间约 285 天。
(1)交通组织
园区设置两个出入口,主出入口设于西侧东环路路上,利用场地西侧道路,打 造恢弘大气的园区入口形象。上下两端各设置一个机动车出入口,由一条外环路串 联而起,便捷到达各个区域。东侧现状道路上开设次入口主要服务于后勤生活组团, 能便捷到达食堂及生活区。
(2)停车场地
项目机动车位配建150辆,其中地上设置51辆,地下设置99辆,地下室位于综 合楼以及工程中心下方,地下室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地下室设置一层,层高为4.7 米;非机动配建1260辆,结合非机动车库及室外场地设置。
给水:水源为市政自来水,市政水压暂按0.15MPa考虑;从地块周边市政道路 接入1根管径为DN200的进水管。在用地红线内部形成环状管网,供整个地块的生 活及消防用水,同时供应总体浇洒道路及绿化用水;在引入管的总水表后设倒流防 止器。
热水:住宿、餐饮厨房采用集中加热、储热的空气源热泵(辅助热源采用电辅 热)加承压储水罐系统。空气源热泵机组及供水承压水储罐设置在服务楼栋的屋顶。 冷热水管道设置明显标识。热水管道布置尽量利用自然补偿,不能利用自然补偿时 设置不锈钢波纹管伸缩器解决。热水系统采用上行下给方式,立管循环,热水供回 水管道同程布置,采用全日制机械循环方式
排水:室内排水采用污、废分流制,室外采用雨、污分流制。厨房含油脂废水 先经专用自动油脂分离器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实验室废水经中和、 沉淀处理后就近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 外排。
屋面雨水经雨水斗和雨水管(不设置承水斗)排放到室外雨水检查井或雨水口; 室外场地雨水以溢流形式排至市政雨水管;设备平台雨水、空调冷凝水通过地漏收 集,立管底部采用间接排水或排入室外雨水井;地下车库坡道出入口设雨水集水井, 由潜污泵提升排水,排入埋地雨水管道,最后排入市政雨水管。
消防:室外消火栓系统采用区域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消防水池设于地下一层, 设室外消火栓系统加压泵2台,1用1备,互为备用;本工程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40L/s,火灾延续时间3h,并在地块内布置成环状,按规范规定设置室外消火栓;室 内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水泵房设消火栓泵2台,1用1备,互为备用, 设稳压设备 1套。消火栓泵水源来自消防水池。稳压设备直接从屋顶消防水箱吸水。 塔楼屋顶设高位消防水箱。系统竖向不分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临时高压消防给
水系统,由高位消防水箱和稳压泵维持平时压力,火灾时由报警阀处的压力开关、 系统供水主管上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自动启动自喷泵加 压供水,系统同时具备手动启泵功能。
给排水用量设计:
根据《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本项 目用水包括学生教职工办公用水、食堂餐饮用水、住宿用水、配套用房用水、实验 室用水、绿化浇灌用水、道路冲洗用水、车库冲洗用水等。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 计标准》(GB 50015-2019),项目用水及排水见表2.7-1。
| 序号 | 用水单 位 | 人数或 面积 | 单位 | 用水 标准 | 单位 | 用水时 间(d) | 总用水量 m3 /a | 污水按 85%计 m3 /a | |
|---|---|---|---|---|---|---|---|---|---|
| 1 | 师生、教 职工 | 3860 | 人 | 50 | L/(人·日) | 285 | 55005.0 | 46754.3 | |
| 2 | 食堂餐 饮(一日 三餐) | 11580 | 人次 | 25 | L/(人·次) | 285 | 82507.5 | 70131.4 | |
| 3 | 住宿 | 3576 | 人 | 150 | L/(人·日) | 285 | 152874.0 | 129942.9 | |
| 4 | 综合楼 | 12000 | m2 | 8 | L/(m2·日) | 285 | 27360.0 | 23256.0 | |
| 240 | 人 | 50 | L/(人•日) | 285 | 3420.0 | 2907.0 | |||
| 5 | 实验室 | 48 | 人 | 460 | L/(人•日) | 285 | 6292.8 | 5348.9 | |
| 6 | 小计 | 327459.3 | 278340.5 | ||||||
| 7 | 绿化浇 灌 | 30758 | m2 | 2 | L/(m2·日) | 285 | 17532.1 | ||
| 8 | 道路冲 洗(早晚 各一次) | 49213.5 | m2 | 0.5 | L/(m2·次) | 285 | 14025.8 | ||
| 9 | 车库冲 洗 | 6000 | m2 | 2 | L/(m2·日) | 285 | 3420.0 | ||
| 10 | 小计 | 34977.9 | |||||||
| 11 | 未预见 水量 | 10% | 36243.7 | 30807.1 | |||||
| 合计 | 398680.9 | 309147.6 | |||||||
| 本项目水平衡示意见图2.7-1。 | |||||||||
表 2.7-1 本项目给排水用量设计情况
图 2.7-1 项目水平衡示意图
本工程要求由市电网引2路10kV专线电源到本校区工程中心一层1#变配电房内 的总高配。再引至2#变配电房。两路中压电源为一用一备,当一路10KV电源故障时, 另外一路10KV电源可承担所有一、二级及其他断电仍需要使用的其他负荷。
本工程拟在靠近市政道路西侧引入高压电缆,在工程中心一层设置1#变配电房 (带高压),食堂楼一层设置2#变配电房,满足整个工程的供电需求。在本工程共 设置2座变电所。变压器均采用D.yn11 接线,总用电容量为8025KVA.,变电所低压 设联络,并集中设无功自动补偿装置,补偿后10kV侧的功率因数不小于0.9。
本工程拟设置2个变配电房,1#变配电房内设4台1250KVA变压器,2#变配电房 内设置2*1600KVA,总装机容量为 8200kVA。
本工程图书馆、综合楼、食堂等均采用多联机系统。新风采用全热交换器或者 新风处理机组送入室内。报告厅采用风冷热泵型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本工程消防 控制室、宿舍、教室、实验室、科研室等均采用分体空调,预留分体空调室外机位 及配电。
本项目通风系统设计情况如下。
| 序号 | 房间名称 | 换气次数(次/h) | 方式 | ||
|---|---|---|---|---|---|
| 1 | 男女卫、开水间 | 10 | 机械通风 | ||
| 2 | 生活、消防水泵房 | 6 | 机械通风 | ||
| 3 | 机动车库 | 5 | 机械通风 | ||
| 4 | 变配电房 | 按照换热量计算 | 机械通风 | ||
| 5 | 非机动车库 | 2-4 | 机械通风 | ||
| 6 | 厨房 | 50 | 机械通风 | ||
| 7 | 电梯机房 | 10 | 机械通风 | ||
| 8 | 实验室 | 3 | 机械通风 | ||
表 2.7-2 通风系统设置情况
项目整体规划呈现一轴三心三区格局。三心即半弧形主入口广场、中央尚学广 场和生活区生活广场。礼仪景观轴贯穿三心,形成有序开放的空间流线。园区功能 划分为教学实训区、文体活动区、生活休闲区,既相对独立又能灵活共享。
教学实训区布置于园区北部,临近城市道路。主要包括综合楼(行政办公、国 际交流中心、办公用房、教师公寓)、教学实训用房、教学辅助用房。文体活动区 布置于园区西南角,主要包括活动用房、室内体育用房、多功能厅及室外田径场。 生活休闲区布置于园区东侧,组团依山势设计,方便学生平时生活。共设置学生宿 舍组团,并在生活区一侧设置食堂,整体结合山体设计若干景观步行道,从而提升 学生生活品质(附图3)。基地分区明确、动静分离、便捷通畅、人车分流,布局 合理。
(1)工艺流程
本项目在拆迁完毕的空地上进行建设,主要施工活动为新建教学楼及配套设施 和新建教学楼的装修及配套设施的安装、调试等。在建设期需使用大量的车辆和施 工机械。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噪声: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大,其中原有建筑物的拆除工 作需要切割管线、整楼拆除、垃圾清运;新建实验楼和教学楼的基础施工、材料运 输、室内装修会用到大量的施工机具,这些施工机具(推土机、挖掘机、搅拌机、 电锯和运输车辆等)在使用过程中将产生较大噪声,其声源达80~100dB(A)。
工 艺 流 程 扬尘:本项目施工期间首先进行原有建筑物的拆除工作,之后教学楼及配套设 施的新建工作,整个过程会产生大量扬尘,尤其在气候干燥、风力较大的季节会尘 土飞扬污染空气,影响项目区大气环境质量。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在运输过程中会 产生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和 产 排 污 环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建设期原有建筑物的拆除工作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新 建教学楼及配套设施施工期主要是施工时挖掘机的土方、建筑垃圾,还有施工的众 多劳动力的生活垃圾。
节 本项目施工流程见下图。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内部装修 | 等效连续 声级 A | |
|---|---|---|
| 施工人员日常生活 | 厨余、果皮、其他生活垃圾 | |
| 固体 | 土石方工程 | 废弃土方 |
| 废物 | 建筑施工 | 废钢筋、包装袋、建筑边角料等建筑垃圾 |
| 内部装修 | 装修垃圾 |
1、项目废气包括:①油烟废气;②实验室废气;③汽车尾气;④垃圾房废气。 项目油烟废气经食堂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 达标排放。
2、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配套用房废水、实验室废水, 食堂废水经油脂分离器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市政污水管网对环境影 响较小。实验室清洗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嵊新首创污水 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地表水体无不利影响。
3、项目固废主要为食堂餐厨垃圾、实验室废弃物、生活垃圾、废气处理设施 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实验室废弃物主要为实验室废液、实验废弃培养基、实验试剂 空瓶、实验动物尸体、废一次性实验用品、饲养残渣、粪尿,实验室废弃物严格按 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收集、储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 统一清运,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项目噪声主要为车辆进出地下车库出入口噪声、各类设备运行噪声和人员 活动噪声。
5、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故为实验室化学试剂存放不当引发的火灾以及 危废泄漏。环评主要针对最大可信事故的环境风险影响程度进行分析,同时就主要 的环境风险事故提出必要的防范措施。
项目营运期污染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具 体污染因子见表 2.9-2。
| 类别 | 名称 | 产污环节 主要污染因子 | |||||||
|---|---|---|---|---|---|---|---|---|---|
| 生活污水 | 学生、教职工办公生活 | CODCr、SS、NH3-N 等 | |||||||
| 食堂废水 | 食堂 CODCr、SS、NH3-N、动植物油等 | ||||||||
| 废水 | 实验清洗废水 | 实验室 | 值、CODCr、NH3-N 等 pH | ||||||
| 综合楼废水 | 配套用房 | CODCr、NH3-N、TN 等 | |||||||
| 废气 | 食堂油烟 | 食堂 | 油烟 | ||||||
表 2.9-2 建设项目污染工序及污染因子汇总
| 实验室废气 | 实验室 | 甲醇、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氨、 DMF、二氯甲烷、非甲烷总烃 | |
|---|---|---|---|
| 汽车尾气 | 地下车库 | CO、NOx、非甲烷总烃 | |
| 垃圾房臭气 | 垃圾房 | 恶臭 | |
| 生活垃圾 | 学生、教职工办公生活 | 纸张、塑料 | |
| 餐厨垃圾 | 食堂 | 餐厨垃圾 | |
| 固废 | 油脂 | 隔油池 | 浮油 |
| 危险固废:废液、废试剂瓶、废培养 | |||
| 实验废物 | 实验室 | 基 | |
| 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 | |||
| 噪声 | 设备运行噪声 | 设备 | / |
|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存在原项目污染物情况。 |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1.1.1 基本污染物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判断项目所 在地区域是否达标,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 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为了解项目所在地大 气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环评引用《绍兴市 2024 年环境状况公报》,新昌县环 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见表 3.1-1。
| 污染物 | 评价指标 | 现状浓度 (µg/m3) | 标准值 (µg/m3) | 占标率 (%) | 达标情况 | |||
| S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5 | 60 | 8.33 | 达标 | |||
| 第 百分位日平均质量浓度 98 | 8 | 150 | 5.33 | |||||
| N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24 | 40 | 60.00 | 达标 | |||
| 区域 | 第 百分位日平均质量浓度 98 | 48 | 80 | 60.00 | ||||
| 环境 | PM10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39 | 70 | 55.71 | 达标 | ||
| 质量 | 第 百分位日平均质量浓度 95 | 88 | 150 | 58.67 | ||||
| 现状 | PM2.5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23 | 35 | 65.71 | |||
| 第 百分位日平均质量浓度 95 | 58 | 75 | 77.33 | 达标 | ||||
| CO | 第 百分位日平均质量浓度 95 | 1000 | 4000 | 25.00 | 达标 | |||
| O3 | 第 百分位 平均质量浓度 90 8h | 124 | 160 | 77.50 | 达标 | |||
根据上表可知,2024 年新昌县环境空气基本因子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 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年均浓度和相应百分位数日均浓 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因此,2024 年新昌县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根据《绍兴市 2024 年环境状况公报》,2024 年全市主要河流水质总体 状况为优,70 个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Ш类水质标准,且水质类 别均满足水域功能要求。其中:I 类水质断面 2 个,占 2.8%;I 类水质断面 31 个, 占 44.3%;I 类水质断面 37 个,占 52.9%。与上年相比,-Ш类水质断面比例持
平,保持无劣 V 类水质断面,满足水域功能要求断面比例持平,总体水质保 持稳定。
3.1.3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
本项目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要求,故不对项目声环境现状 进行监测。
3.1.4 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6.地下水、土壤环境。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 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 留作背景值。"
本项目为学校建设项目,建成后实验场地范围内将按要求采取硬化、防 腐蚀、防渗漏等措施,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废气经处理后对周边土壤及 地下水影响较小,可基本忽略不计;各固废均规范收集暂存,暂存场所做好 防渗漏措施,不会对周边土壤造成影响,故无需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的环境质 量现状调查。
3.1.5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4.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时,应 进行生态现状调查。"本项目位于新昌县南明街道纬一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南 区块,项目所在地块涉及两个管控单元,分别为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中心城 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ZH33062420010)和新昌县一般管控单元
(ZH33062430001),本项目新增用地,但用地范围内没有生态环境保护目 标,因此不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3.1.6 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
本项目位于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纬一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南区块,根 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地东侧、南侧为山体,西侧为东环路,北侧为纬一路,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及规划保护目标分别为: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昌校区、 新昌县妇幼保健院、技师学院、甘棠村、望江山村。本项目 50m 范围内无声 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拟建地周围环境现状详见附图 2。
(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本报告调查了厂界周边 500 米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大气环境保护 目标分布详见表 3.2-1,具体位置见附图 2。
| 序 号 | 保护目标 名称 | 坐标/m UTM | 环境 | 距离 | |||||
| X | Y | 保护 对象 | 保护内 容 | 功能 区 | 方 位 | 项目 厂界 |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1 | 浙江工业职业技 术学院新昌校区 (规划) | 299477.63 | 3262450.84 | 学校 | / | 环境 | N | ~65m |
| 2 | 新昌县妇幼保健 院(规划) | 299735.40 | 3262731.56 | 医院 | / | 空 气: | N | ~370m | |
| 3 | 技师学院(规划) | 299323.71 | 3262282.28 | 学校 | / | 二级 | W | ~180m | |
| 4 | 甘棠村 | 299701.45 | 3262364.79 | 居民 | 人 ~3100 | N | ~110m | ||
| 5 | 望江山村 | 300501.01 | 3262313.84 | 居民 | 人 ~1500 | NE | ~505m | ||
表 3.2-1 项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2)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 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纬一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南区块,四 周主要为交通道路、学校和商业住宅等,周边范围内不含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沥青废气、施工机械和车辆 尾气、塑胶废气、装修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苯并[a]芘、沥青烟、非 甲烷总烃、SO2、NOx、苯、甲苯、二甲苯、甲醛,施工期产生的无组织废气 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 控浓度限值,具体数值见表 3.3-1。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序号 污染物 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1 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mg/m 3 2 苯并[a]芘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008μg/m 3 3 沥青烟 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存在 4 非甲烷总烃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4.0mg/m 3 5 NO x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12mg/m 3 6 SO 2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40mg/m 3 7 苯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40mg/m 3 8 甲苯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2.4mg/m 3 9 二甲苯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2mg/m 3 11 甲醛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20mg/m 3
表 3.3-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地下车库尾气、食堂油烟废气、实验 室废气和垃圾站臭气。本项目实施后,校区内未高出周围 200m 半径范围的 建筑 5m 以上的排气筒,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 50%执行; 以下表中所列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均为 100%值,未按严格 50%列出。
(1)地下车库尾气
地下车库尾气主要污染物为 CO、NO x 和非甲烷总烃,其中 NO x 和非甲 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新污染 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具体数值见表 3.3-2。
| 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3.3-2 | ||||||||||
|---|---|---|---|---|---|---|---|---|---|---|
| 序 | 最高允许 | 排气筒 | 最高允许 排放速率 (kg/h)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 号 | 污染物 | 排放浓度 (mg/m3) | 高度(m) | 监控点 | 浓度 (mg/m3) | |||||
| 240 | 15 | 0.77 | 周界外 浓度最高点 | 0.12 | ||||||
| 1 | 氮氧化物 | 18 | 1.09 | |||||||
| 20 | 1.3 | |||||||||
| 15 | 10 | |||||||||
| 2 | 非甲烷总烃 | 120 | 18 | 14.2 | 周界外 浓度最高点 | 4.0 | ||||
| 20 | 17 | |||||||||
(2)食堂油烟废气
食堂油 烟废气排 放参照执 行《饮食 业油烟排 放标准( 试行)》 (GB18483-2001)中的大型标准。具体标准详见下表 3.3-3。
表 3.3-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 规模 | 小型 | 中型 | 大型 | |||||
| 基准灶头数 | ≥1,<3 | ≥3,<6 | ≥6 | |||||
| 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 | 1.67,<5.00 | ≥5.00,<10 | ≥10 | |||||
|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m2) | ≥1.1,<3.3 | ≥3.3,<6.6 | ≥6.6 | |||||
|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Nm3) | 2.0 | |||||||
|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 | 60 | 75 | 85 | |||||
| 注: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油烟 | ||||||||
| 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大、中、小型均为 2000m3 /h。 | ||||||||
(3)实验室废气
实验室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甲醇、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氨、二氯甲 烷和非甲烷总烃。其中氯化氢、硫酸雾、甲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的二级标准。具体限值见表 3.3-4。其中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表 2 限值,具体限值见表 3.3-5。其中二氯甲烷有组织排放 浓度采用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方法计算,排放速率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公式进行计算;无组织监控点 浓度按环境质量标准的 4 倍计。具体限值见表 3.3-6。
| 最高允许 排气筒 序 污染物 排放浓度 高度 号 (mg/m3) (m) | 最高允许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
| 排放速率 (kg/h) | 监控点 | 浓度 (mg/m3) | ||||||||||
| 15 | 0.26 | |||||||||||
| 氯化氢 | 100 | 17 | 0.33 | 周界外 | ||||||||
| 1 | 19 | 0.40 | 浓度最高点 | 0.2 | ||||||||
| 20 | 0.43 | |||||||||||
| 15 1.5 | ||||||||||||
| 17 | 1.94 2.38 | 周界外 浓度最高点 | ||||||||||
| 2 | 硫酸雾 | 45 | 19 | 1.2 | ||||||||
| 20 | 2.6 | |||||||||||
| 15 | 10 | |||||||||||
| 17 | 12.8 | 周界外 | ||||||||||
| 3 | 非甲烷总烃 | 120 | 19 | 15.6 | 浓度最高点 | 4.0 | ||||||
| 20 | 17 | |||||||||||
| 甲醇 | 190 | 15 | 5.1 | |||||||||
| 17 | 6.5 | 周界外 浓度最高点 | ||||||||||
| 4 | 19 | 7.9 | 12 | |||||||||
| 20 | 8.6 | |||||||||||
| 表 3.3-5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
| 最高允许 | 排气筒 | 最高允许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 污染物 | 排放浓度 (mg/m3) | 高度(m) | 排放速率(kg/h) | 监控点 | 浓度 (mg/m3) | |||||||
| 15 | 4.9 | |||||||||||
| 17 | 6.42 | 周界外 | ||||||||||
| 氨 | / | 19 | 7.94 | 浓度最高点 | 1.5 | |||||||
| 20 | 8.7 | |||||||||||
| 表 3.3-6 | 二氯甲烷排放标准 | |||||||||||
| 最高允许排 | 排气筒 | 排气筒最高 | 无组织排放 | |||||||||
| 污染物 放浓度 (mg/m3)① | 高度 (m) | 允许排放速 度(kg/h)③ | 监控浓度限 值(mg/m3)② | 引用标准 | ||||||||
| 15 | 1.54 | 《制定地方大气污 | ||||||||||
| 二氯甲 72.00 烷 | 19 | 2.77 3.08 | 2.05 | 染物排放标准的技 术方法》 (GB/T3840-91) | ||||||||
| 20 | ||||||||||||
1600-2000mg/kg,取值 1600mg/kg 计算)。 ②无组织监控浓度取环境质量标准中小时浓度值的 4 倍,小时浓度值按日均值的 3 倍折 算,根据大鼠经口半数致死剂量(LD50)计算空气环境目标值(AMEG),公式为: AMEG=0.107×LD50/1000,LD50为大鼠经口半数致死量(本项目根据 MSDS 报告 1600-2000mg/kg,取值 1600mg/kg 计算) ③排放速率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相关公式 进行测算得到,本项目二氯甲烷排气筒高度处于《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 方法》排放系数列出的两个值之间的(19m),执行以内插法计算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具体如下: Q=CmRKe 式中:Q----排气筒允许排放率,kg/h; Cm----标准浓度限值,mg/m³; R----排放系数,按浙江省地区 15m 排放高度要求取值为 6;20m 排放高度要求取 值为 12。 Ke----地区性经济技术系数,取值为 0.5。 (4)垃圾站臭气 本项目垃圾收集点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具体见表 3.3-7。 表 3.3-7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控制项目 单位 二级 新改扩建 氨 mg/m 3 1.5 硫化氢 mg/m 3 0.06 臭气浓度 无量纲 20 (5)无组织废气 校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排放执行《挥发性有 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详见表 3.3-8。 表 3.3-8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项目 特别排放限值 mg/m 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NMHC 6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3.3.2 废水 3.3.2.1 施工期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雨污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基坑水和生活污 水。施工期雨污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和基坑水经临时排水沟、基坑截水沟 等引入沉沙池,经沉沙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域内洒水降尘和施工机械车辆 冲洗,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纳管
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送嵊新首创污水处理 有限公司处理。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实验室清洗废水。实验室 清洗废水经酸碱中和池处理后和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一并经化粪 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 水管网,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中"表 1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B 级 标准,具体数值见表 3.3-9。
项目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 理达标后排放。其中主要污染物 CODcr、NH3-N、TN、TP 执行《城镇污水处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 1 标准,其余执行《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曹娥江, 具体数值见表 3.3-10。
| 序号 | 污染物 | 单位 | 标准限值 | 执行标准 | |
| 1 | pH | 无量纲 | 6~9 | ||
| 2 | SS | mg/L | 400 | ||
| 3 | BOD5 | mg/L | 300 | ||
| 4 | CODCr | mg/L | 500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
| 5 | 石油类 | mg/L | 20 | (GB8978-1996) | |
| 6 | 动植物油 | mg/L | 100 | ||
| 7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mg/L | 20 | ||
| 8 | 氨氮 | mg/L | 45 | ||
| 9 | 总磷 | mg/L | 8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 | |
| 10 | 总氮 | mg/L | 70 | 标准》(GB/T31962-2015) | |
表 3.3-9 污水排放标准
| 序号 | 污染物 | 单位 | 标准限值 | 执行标准 | ||
| 1 | pH | 无量纲 | 6~9 | |||
| 2 | BOD5 | mg/L | 10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 | ||
| 3 | SS | mg/L | 10 | |||
| 4 | 动植物油 | mg/L | 1 | 放标准》(GB18918-2002) | ||
| 5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mg/L | 0.5 | 一级 标准 A | ||
| 6 | 石油类 | mg/L | 1 | |||
| 7 | CODCr | mg/L | 40 |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 | ||
| 8 | 氨氮 | mg/L | 2(4) | 染物排放标准》 | ||
| 9 | 总氮 | mg/L | 12(15) | (DB33/2169-2018)表 标 1 | ||
| 10 | 总磷 | mg/L | 0.3 | 准 | ||
| 注:括号内数值为每年 月 日至次年 月 日执行。 11 1 3 31 | ||||||
本项目施工期场界环境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的要求。具体见表 3.3-11。
表 3.3-11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 昼间(dB(A)) | 夜间(dB(A)) |
|---|---|
| 70 | 55 |
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中的 2 类标准限值。具体见表 3.3-12。
表 3.3-12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厂界外声环境 | 适用厂界 | 时段 | ||||||||
|---|---|---|---|---|---|---|---|---|---|---|
| 功能区类别 | 昼间(dB(A)) | 夜间(dB(A)) | ||||||||
| 类 2 | 东侧、南侧、西侧、北侧 | ≤60 | ≤50 | |||||||
固体废物处置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国家 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 《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和《 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 录 》(公告 2024 年 第 4 号),来鉴别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 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其中本项目为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 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 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生活垃圾处理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 [2000]120 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 号)以及国家、省市 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环发(2014)197 号)、《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 案》(浙环发[2021]10 号)等,浙江省列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有 COD、NH3-N、 SO2、NOx和 VOCs。
根据项目的特征,本评价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COD、NH3-N、 VOCs、NOx。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建议量见下表 3.5-1。
| 现有项目 审批量 | 本项目排 放量 | 以新代老 削减量 | 全厂排放 量 | 本项目实施后 全厂增减量 | ||
| 废水量(t/a) | 0 | 309147.6 | 0 | 309147.6 | +309147.6 | |
| 纳管 | 0 | 154.574 | 0 | 154.574 | +154.574 | |
| 排环境 | 0 | 12.366 | 0 | 12.366 | +12.366 | |
| 纳管 | 0 | 13.912 | 0 | 13.912 | +13.912 | |
| 排环境 | 0 | 0.618 | 0 | 0.618 | +0.618 | |
| 纳管 | 0 | 21.640 | 0 | 21.640 | +21.640 | |
| 排环境 | 0 | 3.710 | 0 | 3.710 | +3.710 | |
| 0 | 0.963 | 0 | 0.963 | +0.963 | ||
| 0 | 0.034 | 0 | 0.034 | +0.034 | ||
| COD(t/a) 氨氮(t/a) 总氮(t/a) | 项目 VOCs(t/a) NOx(t/a) | |||||
表 3.5-1 企业总量控制指标建议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排 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18 号)中"二、原 则性规定(二)明确对象"确定的"现阶段纳入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范围 的排污单位,包括有总量控制要求的工业排污单位和产生二次污染物的环境 治理业排污单位(不包括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本项目属于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为非工业类项目,其新增的污染物排放 量可以不需要区域替代削减。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沥青烟气、塑胶废气、装潢废气,为了尽 量减少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建议采用以下防治措 施:
1)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 工程概况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2)加强施工车辆管理,优化行车路线,施工便道尽量布设在远离居民区的一 侧,以减少施工车辆运输行驶过程产生的扬尘影响。
施 工 3)建议结合年主导风向和项目周边情况,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砂石、土方石、 粉料等物料堆放尽量远离居民区的一侧。
期 环 境 保 护 4)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不能及时外运的应采取植草覆绿,加蓬覆盖和 洒水等措施,防治扬尘的产生。裸露的地面未能及时开发建设,应同开挖的土石方 一样植草覆绿。
措 施 5)使用商品混凝土,严谨现场搅拌作业。
使用外购商品沥青,严禁现场拌合。沥青运送过程中采用罐装沥青专用车辆装 运,以防止沿途洒落。建议选用环保节能型改性沥青混合料,减少沥青路面浇筑过 程中有毒气体挥发。
使用外购符合产品标准的商品塑胶,减少塑胶跑道、运动场铺设过程中有毒气 体挥发。
尽量使用环保油漆、水性涂料和环保无污染的装修材料。
4.1.2 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废水。为了防止施
工期产生废水对附近水体的影响,建议采用以下防治措施:
1)施工车辆及机械清洗废水:车辆、机械清洗安排在施工场地定点区域,地 面设置硬化防渗地坪,并四周设置集水沟和临时隔油沉淀池,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 达标后,回用与场地洒水以及施工车辆冲洗。
2)钻孔泥浆:灌注桩打桩过程中和桥梁灌注桩时有钻孔泥浆产生,严禁将施 工过程产生的钻孔泥浆倾倒入河或排入市政雨污水管道。应委托城管部门认可的具 有渣土承运资格的专业单位采用防漏密闭槽车收集后清运,并外送至城管部门指定 的地点消纳。
3)材料堆放径流:若建筑材料(如黄沙、土方等)露天堆放或管理不当,遇 暴雨时将被冲刷进入水体,造成河道淤积和污染。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加强施工管 理,严禁将施工泥浆、砖渣和建筑垃圾倒入附近河中;施工机械严格检查,防止油 料泄漏进入水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临时堆场合理选址,远离水体,同 时对堆场采取防冲刷措施,如加盖雨棚、采用袋装耕植土围护、在堆场四周设置截 流沟等,以减少对附近河道水体的影响。截流沟内废水应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或 者纳管。
施工人员食宿尽量依托工程附近居民住宅和生活设施,生活污水可纳入既有城 市排水系统。若条件无法满足,则产生生活污水必须处理达标后委托环卫部门抽运, 不得随意排放。施工期间应设置临时化粪池、隔油池等设施,经简易处理达到三级 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建筑施工噪声和装潢噪声。施工期噪声具有高声级、 无规律的特点,为了尽量减少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建 议采用以下防治措施:
1)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高噪声设备,如挖掘机、推土机等尽量远离周边居民区、 学校等敏感目标,建议布置在场地南侧,离敏感点较近的场界应设置临时隔声围护。 2)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开周边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目标,施工车辆经
过敏感目标路段和进出施工场地应减速慢行,严禁鸣笛,装载机等重型车辆建议安 装消声器。
3)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 定,禁止在夜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生 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确需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 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证明。证明应当载明证明单位、夜间施工的时限 以及投诉举报方式等内容,并在施工现场周边醒目位置提前公示。
4)积极采取各种噪声控制措施,尽可能对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 施。如尽量采用低噪施工设备;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对高噪声设备搭建隔声 棚,使用时错开居民的休息时间等。
5)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养护。
装潢时使用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有打孔机、冲击钻、切割机、电锯、地板打磨机 等,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力度,严禁施工人员在中午休息时间和夜间从事对产 生噪声污染的装潢作业,并督促相关管理部门加强管理,防止环保纠纷。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垃圾、装潢垃圾和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垃 圾。为确保固体废物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建议采用以下防治措施:
1)土方石:施工土石方在项目施工前需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严禁随意运 输、随意倾倒。施工过程基础开挖等产生的土石方应尽量回填利用,废弃土石方委 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
2)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对废木材、金属、 玻璃、塑料等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按 照《台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台政发〔2011〕45 号)的规定委托有建筑垃 圾经营服务资质的企业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置。
3)工程渣土:施工单位要做好弃渣场的优化和水土保持工作,同时应与当地 渣土办、交管部门联系,及时清运,按指定路线送达指定地点妥善处置。
4)工程泥浆: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运输工程中要采取封闭措施,
严禁沿途抛、撒、滴、漏,污染周边环境。
施工单位应对装潢产生的装修垃圾应进行分拣,对木材、纸类包装物、废钢材、 砖石、混凝土碎块等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利用的部分, 应按照建筑垃圾处理,委托有建筑垃圾经营服务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及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长期 堆放,导致垃圾腐烂发臭,滋生蚊虫苍蝇,给周围环境和施工人员健康带来不利影 响。
为减少项目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控制施工占地,尽量减少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对作业场外的植被破坏,施工 便道利用现有道路;
2)施工现场场地及道路进行硬化;
3)项目土方施工尽量避开雨季,取土时保留表土以用于绿化;
4)开挖用土以及临时堆放的土方及时压实,并选取最佳的堆放坡度,以免遇雨 流失,在堆土场附近,挖好排水沟,避免雨季时高浊度水流入附近环境;
5)对于已经完成的堆土区,加强绿化工作,尽快完善绿地和各种裸露地面绿化 工作,降低水土流失的可能性。
振动主要来源于重型施工机械的运转、重型运输车辆行驶以及挖土、夯实等作 业产生的振动。主要环境保护措施有:
1)在可供选择的施工方案中尽量选用振动小的施工艺及施工机械;
2)将振动较大的机械设备布置在运离施工红线的位置,减少对施工红线外振动 的影响;
3)对振动较大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作业。
措 施
根据对项目运营期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废气、实 验室废气和垃圾房臭气。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5 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中心
| 4.2-1 | 污染物产生 | 治理措施 | 污染物排放 | |||||||||||||||
|---|---|---|---|---|---|---|---|---|---|---|---|---|---|---|---|---|---|---|
| 工序/ 生产线 | 排放源 | 污染物 | 核算方 法 | 风量 (m3 /h) | 产生 浓度 (mg/ m3) | 产生 速率 (kg/h) | 产生 量(t/a) | 收集 方式 | 收集 效率 (%) | 工艺 | 是否 为可 行技 术 | 去除 效率 (%) | 风量 (m3 /h) | 排放浓 度 (mg/m3 ) | 排放速 率 (kg/h) | 排放量 (t/a) | 排放 时间 (h) | |
| NMHC | 系数法 | 0.536 | 0.062 | 0.035 | / | / | 114750 | 0.536 | 0.062 | 0.035 | ||||||||
| DA001 | CO | 系数法 | 114750 | 4.278 | 0.491 | 0.280 | / | 4.278 | 0.491 | 0.280 | 570 | |||||||
| 地下车 | NOx | 系数法 | 0.496 | 0.057 | 0.032 | 机械 排风 | 95% | 0.496 | 0.057 | 0.032 | ||||||||
| 库 | NMHC | 系数法 | / | 3.24E -03 | 0.002 | 收集 | / | / | 3.24E- 03 | 0.002 | ||||||||
| 无组织 | CO | 系数法 | / | / | 2.58E -02 | 0.015 | / | / | / | / | 2.58E- 02 | 0.015 | 570 | |||||
| NOx | 系数法 | / | 3.00E -03 | 0.002 | / | 3.00E- 03 | 0.002 | |||||||||||
| 食堂 | DA002 | 油烟 | 系数法 | 20000 | 28.95 0 | 0.579 | 0.990 | 烟罩 | 100% | 20000 | 是 | / | 20000 | 1.448 | 0.029 | 0.050 | 1710 | |
| NMHC | 类比法 | 2.500 | 0.075 | 0.086 | 活性炭 | / | 30000 | 2.500 | 0.075 | 0.086 | ||||||||
| 氯化氢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DA003 | 硫酸雾 | 类比法 | 30000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是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1140 | |||||||
| 硝酸雾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吸附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氨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实验室 | 甲醇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通风 橱 | 65%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NMHC | 类比法 | / | 0.008 | 0.046 | / | 0.008 | 0.046 | |||||||||||
| 氯化氢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无组织 | 硫酸雾 | 类比法 | / | / | 少量 | 少量 | / | / | / | / | / | 少量 | 少量 | 1140 | ||||
| 硝酸雾 氨 | 类比法 类比法 | / / | 少量 少量 | 少量 少量 | / / | 少量 少量 | 少量 少量 | |||||||||||
| 甲醇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NMHC | 类比法 | 2.500 | 0.075 | 0.086 | 2.500 | 0.075 | 0.086 | |||||||||||
| 氯化氢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硫酸雾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活性炭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DA004 | 硝酸雾 | 类比法 | 30000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吸附 | 是 | / | 30000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氨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甲醇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通风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NMHC | 类比法 | / | 0.008 | 0.046 | 橱 | 65% | / | 0.008 | 0.046 | 1140 | ||||||||
| 氯化氢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硫酸雾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无组织 | 硝酸雾 | 类比法 | / | / | 少量 | 少量 | / | / | / | / | / | 少量 | 少量 | |||||
| 氨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甲醇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NMHC | 类比法 | 2.500 | 0.075 | 0.086 | 2.500 | 0.075 | 0.086 | |||||||||||
| 氯化氢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硫酸雾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DA005 | 硝酸雾 | 类比法 | 30000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活性炭 | 是 | / | 30000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氨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吸附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二氯甲 烷 | 类比法 | 0.030 | 0.001 | 0.001 | 0.030 | 0.001 | 0.001 | |||||||||||
| 甲醇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通风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NMHC | 类比法 | / | 0.008 | 0.046 | 橱 | 65% | / | 0.008 | 0.046 | 1140 | ||||||||
| 氯化氢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硫酸雾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无组织 | 硝酸雾 | 类比法 | / | / | 少量 | 少量 | / | / | / | / | / | 少量 | 少量 | |||||
| 氨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二氯甲 烷 | 类比法 | / | 1.84E -05 | 0.001 | / | 1.84E- 05 | 0.001 | |||||||||||
| 甲醇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DA006 | NMHC | 类比法 | 30000 | 2.500 | 0.075 | 0.086 | 通风 | 65% | 活性炭 | 是 | / | 30000 | 2.500 | 0.075 | 0.086 | 1140 | ||
| 氯化氢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橱 | 吸附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硫酸雾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硝酸雾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氨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甲醇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NMHC | 类比法 | / | 0.008 | 0.046 | / | 0.008 | 0.046 | |||||||||||
| 氯化氢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硫酸雾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无组织 | 硝酸雾 | 类比法 | / | / | 少量 | 少量 | / | / | / | / | / | 少量 | 少量 | |||||
| 氨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甲醇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NMHC | 类比法 | 2.500 | 0.075 | 0.086 | 2.500 | 0.075 | 0.086 | |||||||||||
| 氯化氢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硫酸雾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活性炭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DA007 | 硝酸雾 | 类比法 | 30000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吸附 | 是 | / | 30000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氨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甲醇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通风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NMHC | 类比法 | / | 0.008 | 0.046 | 橱 | 65% | / | 0.008 | 0.046 | 1140 | ||||||||
| 氯化氢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硫酸雾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无组织 | 硝酸雾 | 类比法 | / | / | 少量 | 少量 | / | / | / | / | / | 少量 | 少量 | |||||
| 氨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甲醇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NMHC | 类比法 | 2.500 | 0.075 | 0.086 | 2.500 | 0.075 | 0.086 | |||||||||||
| 氯化氢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DA008 | 硫酸雾 | 类比法 | 30000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通风 | 活性炭 | 是 | / | 30000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硝酸雾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橱 | 65% | 吸附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1140 | |||||||
| 氨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无组织 | 甲醇 NMHC | 类比法 类比法 | / | 少量 / | 少量 0.008 | 少量 0.046 | / | / | / | / | 少量 / | 少量 0.008 | 少量 0.046 | |||||
| 氯化氢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 硫酸雾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硝酸雾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 | / | |||||||||||||||||
| 氨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甲醇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NMHC | 类比法 | 2.500 | 0.075 | 0.086 | / | 2.500 | 0.075 | 0.086 | ||||||||||
| 氯化氢 | 类比法 | 30000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是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DA009 | 硫酸雾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活性炭 吸附 | 30000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硝酸雾 氨 | 类比法 类比法 | 少量 少量 | 少量 少量 | 少量 少量 | 少量 少量 | 少量 少量 | 少量 少量 | |||||||||||
| 甲醇 | 类比法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少量 | |||||||||||
| 类比法 | 通风 橱 | 65% | 1140 | |||||||||||||||
| NMHC 氯化氢 | 类比法 | / | 0.008 少量 | 0.046 少量 | / | 0.008 少量 | 0.046 少量 | |||||||||||
| 硫酸雾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无组织 | 硝酸雾 | 类比法 | / | / | 少量 | 少量 | / | / | / | / | / | 少量 | 少量 | |||||
| 氨 | 类比法 | / | 少量 | 少量 | / | 少量 | 少量 | |||||||||||
| 甲醇 | 类比法 | / / | 少量 | 少量 | / / | 少量 | 少量 | |||||||||||
(1)地下车库尾气
根据本项目初步设计资料,项目建成后有机动车位 150 个,地上车位 51 个,地 下车位 99 个,包含 3 个无障碍车位、15 个充电车位。根据汽车尾气排放特点,汽车 在平坦道路上行驶时,汽油燃烧较为充分,尾气排放量较小,在露天空旷条件下又极 易扩散,故本环评只对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做定量分析。
汽车尾气主要是汽车在怠速及慢速(5km/h)状态下进出停车位和出入地下停车 库时产生的废气排放,包括排气管尾气、曲轴箱漏气、油箱和化油箱等颜料系统的泄 漏等,其主要污染物为 CO、HC 和 NOX等。
运 营 汽车废气排放量与车型、车况和车辆数等有关,本项目地下停车场出入车辆基本 为小型车,参考《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有代表性的汽车排出物的测定结果和大 气污染物的排放系数见下表。
| 环 境 | 污染物种类 | CO | 非甲烷总烃 | NO2 |
| 影 | 污染物排放量(g/L) | 191 | 24.1 | 22.3 |
| 响 | 备注:根据类比调查和车库规模,出入口到停车位的平均距离按 | 计算。 100m |
备注:根据类比调查和车库规模,出入口到停车位的平均距离按 100m 计算。
期 表 4.2-2 轿车(汽油)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
和 保 护 措 施 停车库汽车尾气排放量与汽车在车库内的运行时间和车流量有关。一般汽车出入 停车库的行驶速度要求 5~10km/h;出入口到泊位的平均距离按照 100m 计算,汽车从 出入口到泊位历时约 36~72s,从汽车泊车至关闭发动机一般在 1s~3s;而汽车从泊位 启动至出车一般在 3s~180s(平均按 60s),故汽车出入停车场与在停车场内的运行时间 约 120s。根据调查,车辆进出停车库的平均耗油速率为 0.20L/km,则每辆汽车进出停 车场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的量可由下式计算:
g=f·M
其中:M=m·t
式中:f—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g/L 汽油);
M—每辆汽车进出停车场耗油量(L);
t——汽车出入停车场与在停车场内的运行时间总和;
m—车辆进出停车场的平均耗油速率,约为 0.20L/km,按照车速 5km/h 计算,可 得 2.78×10 -4L/s。
由上式计算可知每辆汽车进出停车场一次耗油量为 0.0334L,则每辆汽车进出停 车库产生的废气污染物 CO、HC 与 NOx 产生量,见表 4.2-2。
表 4.2-3 汽车出入地下停车库污染物产生量
| 污染物种类 | CO | HC | NO2 |
|---|---|---|---|
| 污染物产生量(g/辆·次) | 6.38 | 0.80 | 0.74 |
一般情况下,车辆进出车库一般集中在上、下班高峰期各一个小时内,其它时间 段相对较少。本次评价取最不利条件,即满负荷工况下,地下车库内车辆达到总停车 位数(即 81 辆),一日按进、出车库两次计算。
设车库开放时间为学校开课时间,每年 285 天。地下车库尾气按 95%有组织收集, 其余为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地下车库设计高度为 4.5m,设计面积为 5100m 2 ,则车库 容积为 22950m 3 。地下车库设置换气次数在 5 次/h,则废气排放量为 114750m 3 /h。地 下汽车库尾气有组织产生情况计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 区域 | 泊位 | 日车流量 (辆/日) | 开放时 间(天) | 污染物产生情况(t/a) | |||||
|---|---|---|---|---|---|---|---|---|---|
| (个) | 项目 | CO | 非甲烷总烃 | NOx | |||||
| 地下车 库 | 81 | 162 | 285 | 有组织 | 0.280 | 0.035 | 0.032 | ||
| 无组织 | 0.015 | 0.002 | 0.002 | ||||||
| 合计 | 0.295 | 0.037 | 0.034 | ||||||
表 4.2-4 地下车库尾气污染物产生情况
(2)食堂油烟
本项目设一栋 3 层食堂,满足学生及教师的用餐需求。食堂在进行食物烹饪、加 工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热分解或裂解产物会产生一定量的油烟废气。根据《新 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本项目食堂就餐人数 按最大可就餐人数 3860 人计,食堂提供三餐,每日三餐使用时间为 6h。根据《中国 居民膳食指南》,我国人均每日食用油的摄入量为 30g/人 · d~40g/人 · d,取 30g/人 · d 计;油烟挥发量为总耗油量的 1~3%,按不利条件 3%计算,则油烟产生量为 0.990t/a。
本项目预计设置 10 个基准灶头(灶头规模一致),除油效率按大型饮食业(基准 灶头数≥6)规模要求不低于 85%,本项目去除效率取 95%,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设计 为 2000m 3 /h,则总风量为 20000m 3 /h。油烟废气产排情况见下表:
| 表 | 4.2-5 | 油烟废气产排情况 | |||||||
|---|---|---|---|---|---|---|---|---|---|
| 类型 | 人数 | 用油 指标 | 耗油量 | 油烟 挥发 系数 | 油烟产 生量 | 除油 效率 | 油烟 排放量 | 风量 | 排放浓 度 |
| 单位 | 人 | g/人·d | t/a | % | t/a | % | t/a | m3 /h | mg/m3 |
| 一日 三餐 | 3860 | 30 | 33.003 | 3 | 0.990 | 95 | 0.050 | 20000 | 1.45 |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量为 0.050/a,排放浓度为 1.45mg/m 3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相关要求。
(3)实验室废气
本项目设有实验室,此废气为间歇式排放。每个实验室内均设有通风柜,实验过 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风机抽送,产生的废气经风机抽送后通过通风竖井送到楼顶活性炭 吸附系统,经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并在排气口顶部设置风帽,防止废气倒灌。
实验过程中产生挥发性气体,主要为酸雾、有机气体(甲醇、乙醇、丙酮等,以 非甲烷总烃表征)。由于教师实验教学活动为间歇性的过程,实验演示非长期持续性 进行且间断排放,故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量较少,实验室每天按照 4h 运行时间计算。
类比《研发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该实验室主要 进行药物研发和检测,非甲烷总烃的排放值为 2.12~2.39mg/m 3 ,为保守起见,排放浓 度取 2.5mg/m 3 。二氯甲烷排放浓度类比《四川普康药业长效药物平台转化实验室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该实验室主要进行药物研发,二氯甲烷的排放值为< 0.001~0.0225mg/m 3 ,为保守起见,排放浓度取 0.03mg/m 3 。
本项目设有 1 个垃圾房,位于教学及实训用房东北侧,占地面积 80m 2 。在垃圾的 收集和堆放过程中,部分易腐败的有机垃圾由于其分解会发出异味。为了将垃圾产生 的恶臭影响降至最低,项目拟采用加盖密闭式垃圾桶,保洁人员每天将垃圾桶内垃圾 收集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场统一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并且定期对 垃圾收集点进行冲洗、消毒,设置绿化隔离带。采取以上措施后,垃圾收集点恶臭对 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本项目涉及废气处理装置为食堂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 置。正常情况下,进行烹饪时,油烟净化器即运转,待油烟废气完全排出后再关闭。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考虑油烟净化器运行不正常的情况,本次评价按最不利的情况 考虑,即油烟净化器完全失效,处理效率为 0 的情况。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为保障性 措施,本身不考虑去除效率,因此废气非正常排放时处理效率为 0%。
该情况下废气排放情况见表 4.2-6。
| 污染源 | 非正常 排放原因 | 污染物 | 非正常排 放浓度 (mg/m3) | 非正常 排放速率 (kg/h) | 单次持 续时间 (h) | 年发生 频次 (次) | 应急措施 |
| DA002 | 油烟 | 28.950 | 0.579 | ||||
| NMHC | 2.5 | 0.075 | |||||
| 氯化氢 | 少量 | 少量 | 次/年 1 | 及时停 机,找 相关技 术人员 维修 | |||
| 硫酸雾 | 少量 | 少量 | 1h/次 | ||||
| DA003 | 硝酸雾 | 少量 | 少量 | ||||
| 氨 | 少量 | 少量 | |||||
| 甲醇 | 少量 | 少量 | |||||
| NMHC | 2.5 | 0.075 | |||||
| 氯化氢 | 少量 | 少量 | |||||
| 硫酸雾 | 少量 | 少量 | |||||
| DA004 | 硝酸雾 | 少量 | 少量 | ||||
| 氨 | 少量 | 少量 | |||||
| 甲醇 | 少量 | 少量 | |||||
| NMHC | 2.5 | 0.075 | |||||
| 废气处理 设施故 障,废气 处理效率 为 0 | 氯化氢 | 少量 | 少量 | ||||
| 硫酸雾 | 少量 | 少量 | |||||
| DA005 | 硝酸雾 | 少量 | 少量 | ||||
| 氨 | 少量 | 少量 | |||||
| 二氯甲烷 | 0.03 | 0.001 | |||||
| 甲醇 | 少量 | 少量 | |||||
| NMHC | 2.5 | 0.075 | |||||
| 氯化氢 | 少量 | 少量 | |||||
| DA006 | 硫酸雾 | 少量 | 少量 | ||||
| 硝酸雾 | 少量 | 少量 | |||||
| 氨 | 少量 | 少量 | |||||
| 甲醇 | 少量 | 少量 | |||||
| NMHC | 2.5 | 0.075 | |||||
| 氯化氢 | 少量 | 少量 | |||||
| DA007 | 硫酸雾 | 少量 | 少量 | ||||
| 硝酸雾 | 少量 | 少量 | |||||
| 氨 | 少量 | 少量 |
表 4.2-6 废气污染源非正常工况排放情况
| 甲醇 | 少量 | 少量 | |||
| NMHC | 2.5 | 0.075 | |||
| 氯化氢 | 少量 | 少量 | |||
| 硫酸雾 | 少量 | 少量 | |||
| DA008 | 硝酸雾 | 少量 | 少量 | ||
| 氨 | 少量 | 少量 | |||
| 甲醇 | 少量 | 少量 | |||
| NMHC | 2.5 | 0.075 | |||
| 氯化氢 | 少量 | 少量 | |||
| 硫酸雾 | 少量 | 少量 | |||
| DA009 | 硝酸雾 | 少量 | 少量 | ||
| 氨 | 少量 | 少量 | |||
| 甲醇 | 少量 | 少量 |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上表可知,在非正常工况下,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将超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试行)》(GB18483-2001)中的标准限值 2mg/m 3 要求。实验室废气非正常情况下 源强与正常工况相同,因此对大气环境基本无影响。
为防止本项目餐饮油烟的非正常工况排放,学校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 定期检修油烟净化装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 现故障时,食堂也应暂停运行。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 标排放:
①由学校委派专人负责每日巡检废气处理装置,做好巡检记录。
②当发现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并导致废气非正常排放时,应立即停止烹饪,待废气 处理装置故障排除后并可正常运行时方可恢复烹饪。
③定期对废气处理装置进行维护保养,以减少油烟废气的非正常排放。
④建立废气处理装置运行管理台账,由专人负责记录。
本项目废气排放口情况如表 4.2-7。
| 表4.2-7 排放口基本情况 |
|---|
| 地理坐标/° | 排气 | 排气筒 | 风量/ | 烟气 | ||||
|---|---|---|---|---|---|---|---|---|
| 编号 | 废气名称 | 经度 | 纬度 | 筒高 度/m | 出口内 径/m | (m3 /h) | 温度 /℃ | 类型 |
| DA001 | 汽车尾气 | 120.933455 | 29.473377 | 18 | 0.8 | 114750 | 25 | 一般排 |
| DA002 | 食堂油烟 | 120.935257 | 29.471478 | 15 | 1.1 | 20000 | 50 | 放口 |
通过上述防治措施后,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即实验室废气经处理后达 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有机废气,按《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26-2013)、《浙江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 术指南(试行)》要求:项目配套活性炭吸附单元宜采用颗粒活性炭,颗粒活性炭的 BET 比表面积应不低于 350m 2 /g,气体流速宜低于 0.60m/s,当动态吸附量降低至设计 值的 80%时宜更换吸附剂。根据源强分析,活性炭吸附装置仅为保障措施,本项目 DA001 设计最大风量为 30000m 3 /h,根据《浙江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 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得活性炭初装量最小为 1.5t。活性炭更换周 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 500 小时,本项目实验室实际运行时间为 1140h/a,活性炭更 换周期为 500h,则本项目年活性炭更换次数为 3 次,故活性炭年使用量为 4.5t,产生 的废活性炭量为 4.5t/a。
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自身污染物因子较为简单,废气污染物排放经采取相关措 施后,可以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综上,本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有 效执行的前提下,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4.2.2 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和实验室清洗废水。 4.2.2.1 污染源核算
( 1 )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废水为在校师生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废水。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 标准》(GB50015-2019),学生和教职工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取 50L/(人 · d)计,住 宿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取 150L/(人 · d)计,根据设计资料,综合楼最高日用水定额取 8L/(m 2 · d)计。
根据设计资料,本项目学生和教职工人数为 3860 人,本项目住宿人数 3576 人, 综合楼面积为 12000m 2 ,年开课时间为 285 天,则生活用水量为 235239t/a。污水量按 生活用水量的 0.85 计,则本项目营运期生活废水产生量为 199953.2t/a。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Cr、SS、氨氮、TN,类比同类型项目,生活废水水 质污染物源强为 CODCr 350mg/L、氨氮 35mg/L、动植物油 20mg/L。
食堂含油废水,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食堂最高日 用水定额取 25L/(人 · 次)计,则本项目食堂用水量为 82507.5t/a,污水量按生活用水 量的 0.85 计,污水产生量为 70131.4t/a。
实验室清洗废水主要是实验室清洗废水,其中第一、二道清洗废水按危废处置, 最后一道清洗废水作为废水处置。最后一道清洗废水中重金属含量极低,因此不做定 量分析。
学校 2#楼拟建设 5 间实验室,每间使用人数约 40 人,9 间教师科研室,3#楼拟 建设 3 间物化实验室、4 间药剂实验室、4 间药物分析实验室、4 间微生物 1+1 实验室、 2 间生物制品实验室、2 间药理实验室、7 间桌上通风型实验室、5 间预留实验室,每 间使用人数约 40 人。平均每天约 8 个班次(每个班次约 30 人)进行实验,每次实验 时长 2 节课,每天约进行 6 节实验课,即每天进行实验的人数约 240 人次/天。参考《建 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中表 3.2.2 的序号 17"高等院校的教学、实 验楼"最高日用水量为 40~50L/学生 · d,因此用水量按 50L/学生 · 天计;9 间教室科研 室全部使用的人数为 48 人,参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中表 3.2.2 的序号 14"科研楼"中化学、生物、物理、药剂调制四个类别的最大值,则用水 量按 460L/人 · d 计。则实验室日用水量为 34.08t/d,学校运行时间约 285 天/年,则实验 室用水约为 9712.8t/a(包含纯水在内)。折污系数按 0.85 计,则实验室清洗废水产生 量为 8255.9t/a。
实验过程产生的实验废液和第一、第二遍清洗废水全部收集倒入废液桶,作为危 废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因此本项目实验废水主要为最总实验设备及器皿清洗废水。 类比同类型项目,实验室废水水质污染物源强:pH:4.9~10.3、CODCr 150mg/L、氨 氮 30mg/L。
项目给排水产生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用水单 位 | 人数或 面积 | 单位 | 用水 标准 | 单位 | 用水时 间(d) | 总用水量 m3 /a | 污水按 85%计 m3 /a |
| 1 | 师生、教 职工 | 3860 | 人 | 50 | L/(人·日) | 285 | 55005.0 | 46754.3 |
表 4.2-8 本项目给排水用量情况表
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7 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中心
| 住宿 人 L/(人·日) 3 3576 150 285 | ||
|---|---|---|
| 152874.0 | 129942.9 | |
| 综合楼 L/(m2·日) m2 4 12000 8 285 | 27360.0 | 23256.0 |
| 人 L/(人•日) 240 50 285 | 3420.0 | 2907.0 |
| 实验室 5 人 L/(人•日) 48 460 285 | 6292.8 | 5348.9 |
| 小计 6 | 327459.3 | 278340.5 |
| 绿化浇 m2 L/(m2·日) 7 30758 2 285 灌 | 17532.1 | |
| 道路冲 洗(早晚 L/(m2·次) m2 8 49213.5 0.5 285 各一次) | 14025.8 | |
| 车库冲 L/(m2·日) m2 9 6000 2 285 洗 | 3420.0 | |
| 小计 10 | 34977.9 | |
| 未预见 11 10% 水量 | 36243.7 | 30807.1 |
| 合计 | 398680.9 | 309147.6 |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表 4.2-9 | 项目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 ||||||||||||||
|---|---|---|---|---|---|---|---|---|---|---|---|---|---|---|---|
| 污染物产生 | 治理措施 | 污染物排放 | |||||||||||||
| 工序/生产 线 | 污染物 | 核算 方法 | 废水产生 量(m3 /a) | 产生质 量浓度 (mg/L) | 产生量 (t/a) | 处理 能力 (m3 /d ) | 工艺 | 是否 为可 行技 术 | 综合处 理效率 (%) | 核算方法 | 废水排放 量(m3 /a) | 排放质 量浓度 (mg/L) | 排放量 (t/a) | 排放 时间 /(h/a) | |
| CODCr | 350 | 69.984 | / | 500 | 99.977 | 6840 | |||||||||
| 生活污水 | SS | 类比 法 | 199953.2 | 250 | 49.988 | / | 化粪池 | 是 | / | 物料衡算 法 | 199953.2 | 400 | 79.981 | 6840 | |
| 运 | 氨氮 | 35 | 6.998 | / | 35 | 6.998 | 6840 | ||||||||
| 营 | CODCr | 600 | 42.079 | 16.7 | 500 | 35.066 | 6840 | ||||||||
| 期 环 | 食堂含油 | SS | 类比 | 70131.4 | 250 | 17.533 | / | 油脂分 离器 | 是 | / | 物料衡算 | 70131.4 | 400 | 28.053 | 6840 |
| 废水 | 氨氮 | 法 | 50 | 3.507 | 30 | 法 | 35 | 2.455 | 6840 | ||||||
| 境 | 动植物油 | 120 | 8.416 | 16.7 | 100 | 7.013 | 6840 | ||||||||
| 影 | 实验室清 洗废水 | CODCr | 类比 法 | 8255.9 | 150 | 1.238 | / | 中和、沉 淀 | 是 | / | 物料衡算 法 | 8255.9 | 500 | 4.128 | 6840 |
| 响 | 氨氮 | 30 | 0.248 | / | 35 | 0.289 | 6840 | ||||||||
| 和 | 未预见水 | CODCr SS | 类比 | 30807.1 | 350 250 | 10.782 7.702 | / | 化粪池 | 是 | / / | 物料衡算 | 30807.1 | 500 400 | 15.404 12.323 | 6840 6840 |
| 保 | 量 | 氨氮 | 法 | 35 | 1.078 | / | 法 | 35 | 1.078 | 6840 | |||||
| 护 措 | 表 4.2-10 | 废水排放口基本信息表 | |||||||||||||
| 施 | 排放口编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口地理坐标(天地图拾取)/ ° | 排放方式 | 排放去向 | 排放规律 | 排放标准 | ||||||||
| 号 | 经度 | 纬度 | |||||||||||||
| DW001 | 综合污水排 放口 | 120.932033 | 29.471219 | 纳管排放 | 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 限公司 |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 量稳定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新扩 | 改)三级标准 |
项目污水由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外排废水 CODcr、氨氮、SS、动植物油浓度等指标取纳管和排环境标准限值。因此项目水污染物 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 4.2-11。
| 废水量 | COD | NH3-N | SS | 动植物油 | ||||||
|---|---|---|---|---|---|---|---|---|---|---|
| 类别 | t/d | t/a | mg/L | t/a | mg/L | t/a | mg/L | t/a | mg/L | t/a |
| 产生 量 | 1084.73 | 309147.6 | 401 | 124.083 | 38 | 11.831 | 243 | 75.223 | 27 | 8.416 |
| 纳管 量 | 1084.73 | 309147.6 | 500 | 154.574 | 35 | 10.820 | 400 | 120.357 | 100 | 7.013 |
| 排环 境量 | 1084.73 | 309147.6 | 80 | 12.366 | 2 | 0.618 | 10 | 3.091 | 1 | 0.309 |
表 4.2-11 项目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表
运 营 期 环 项目产生的食堂废水经油脂分离器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实验室清洗废 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全部纳入污水管网。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知, 项目污水可接入污水管网,送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是首创股份、嵊州水务集团和新昌水务集团共同投资 建设,于 2008 年投入运行,位于仙岩镇严坑村,一期厂区占地 16 公顷,同时建设 16.5 千米截流干管及万年亭泵站一座,总投资 4.2 亿元,一期工程设计污水处理量为 15 万 吨/日,于 2014 年开始实施提标改造项目。
措 施 二期扩建工程位于现污水处理厂西南侧,项目用地面积为 6.5 公顷,建筑面积为 4417.87 平方米,建筑容积率 0.07,建筑密度 0.40%,绿地率 31.6%。二期扩建规模为 7.5 万吨/日,工程完成后达到 22.5 万吨/日处理能力。二期工程投资 26500 万元,服务 范围与一期工程的范围基本相同。该项目于 2015 年 1 月通过嵊州市环境保护局(现绍 兴市生态环境局嵊州分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嵊环审〔2015〕1 号,现已完成,交付 使用。
目前,设计出水中 CODcr、NH3-N、TN、TP 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 1 标准,其余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曹娥江,排水浓度 pH6~9、COD40mg/L、 SS10mg/L、NH3-N2(4)mg/L、总氮 12(15)mg/L、总磷 0.3mg/L。
(1) 一期废水处理工艺
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一期工程采用厌氧水解+改良氧化沟处理工艺,流程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15 | 2024/12/15 | 7.36 | 13.54 | 0.01 | 0.0288 | 6.588 | 1670.71 | 18.3 |
|---|---|---|---|---|---|---|---|---|
| 标准值 | 6~9 | 40 | 2(4) | 0.3 | 12(15) | / | / | |
| 是否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 | / | |
| 注:括号内数值为每年 | 月 11 | 日至次年 月 1 3 | 日执行。 31 |
根据上表可知,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处理系统 pH、CODcr、氨氮、 总磷、总氮出水指标均能够达标排放。
(1)依托可行性分析
该项目实验室废水收集后进入实验室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 管网;食堂废水经油脂分离器处理后、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至市政管网,处 理后可以达到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纳管排放口要求。因此,本项目实施后产生 的废水经收集后纳入管网,送至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预计不会给污水处理厂 运行带来大的冲击。
本项目为学校建设项目,无生产设备,主要噪声源为水泵、配电设施、空压机等 设备噪声、地下停车场车辆出入噪声和教学生活。噪声污染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 见下表。
| 声源源强 | 空间相对位置/m | |||||||
|---|---|---|---|---|---|---|---|---|
| 序 号 | 建筑物 名称 | 声源名 称 | (声压级/距声 源距离)/ (dB(A)/m) | 声源控制措施 | X | Y | Z | 运行 时段 |
| 1 | 地下车 库 | 风机 1 | 80/1 | 选用低噪声设备, 安装减震垫,风机 外安装隔声罩。 | 197.7 | 356.0 | 17.5 | 昼间 持续 |
| 2 | 食堂 | 风机 2 | 80/1 | 选用低噪声设备, 安装减震垫,风机 外安装隔声罩。 | 359.0 | 172.4 | 14.5 | 昼间 持续 |
| 3 | 风机 3 | 80/1 | 选用低噪声设备, 安装减震垫,风机 外安装隔声罩。 | 178.6 | 268.7 | 16.5 | 昼间 持续 | |
| 4 | 2# | 风机 4 | 80/1 | 选用低噪声设备, 安装减震垫,风机 外安装隔声罩。 | 248.2 | 226.5 | 16.5 | 昼间 持续 |
| 5 | 3# | 风机 5 | 80/1 | 选用低噪声设备, 安装减震垫,风机 外安装隔声罩。 | 145.8 | 208.4 | 18.5 | 昼间 持续 |
| 6 | 风机 6 | 80/1 | 选用低噪声设备, 安装减震垫,风机 | 197.0 | 189.2 | 18.5 | 昼间 持续 | |
表 4.2-13 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 外安装隔声罩。 选用低噪声设备, 昼间 风机 安装减震垫,风机 7 80/1 239.7 188.3 18.5 持续 外安装隔声罩。 选用低噪声设备, 昼间 风机 安装减震垫,风机 8 80/1 267.1 135.6 18.5 持续 外安装隔声罩。 选用低噪声设备, 昼间 风机 安装减震垫,风机 9 80/1 328.5 142.7 18.5 持续 外安装隔声罩。 轴正方向,厂界正北向 X 轴正方向。 | 备注:1、空间相对位置原点选取该厂区西南角边界点,厂界正东向为 Y | |||||
|---|---|---|---|---|---|---|
| 7 | ||||||
| 8 | ||||||
| 9 | ||||||
| 为 | ||||||
| 建筑 | 声源源强 | 空间相对位置/m | 建筑物 | 建筑物外噪声 | |||||||||
|---|---|---|---|---|---|---|---|---|---|---|---|---|---|
| 序号 | 物名 称 | 声源名称 | (声压级/距 声源距离)/ (dB(A)/m) | 声源控制 措施 | X | Y | Z | 距室内 边界距 离/m | 室内边 界声级 /dB(A) | 运行时 段 | 插入损 失 / dB(A) | 声压级 /dB(A) | 建筑物 外距离 /m |
| 1 | 真空泵 1 | 80/1 | 建筑隔声 | 192.0 | 204.0 | 5.0 | 2 | 68.6 | 昼间 | 21 | 47.6 | 1 | |
| 2 | 1#楼 | 真空泵 2 | 80/1 | 建筑隔声 | 217.0 | 192.3 | 5.0 | 2 | 68.6 | 昼间 | 21 | 47.6 | 1 |
| 3 | 空压机 | 80/1 | 建筑隔声 | 299.7 | 133.5 | 5.0 | 3 | 67.0 | 昼间 | 21 | 46.0 | 1 | |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的环保设备,做好实验设备的减震、防震措施,根据设备运行特 征,在实验设备安装时加装防震垫片;
②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 的噪声增大。
(1)单个室外的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基本公式
运 如已知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从 63Hz 到 8KHz 标称频带中心频率的 8 个倍频 带),预测点位置的倍频带声压级 Lp(r)可按下式计算:
营
\text{keV}_{\text{left}} \qquad \qquad A = A_{\text{dry}} + A_{\text{atm}} + A_{\text{gr}} + A_{\text{bar}} + A_{\text{mtsc}} + A_{\text{mtsc}}
影 式中:
响
期
和 保 护 措
施
如已知靠近声源处某点的倍频带声压级时,相同方向预测点位置的倍频带声压 级 Lp(r)可按下式计算:
L_P(r) = L_P(r_0) - A
预测点的 A 声级 LA(r ),可利用 8 个倍频带的声压级按下式计算:
L_A(r) = 10\lg\left\{\sum_{i=1}^{8} 10^{\left[0.1L_{P_i}(r) - \Delta L_i\right]}\right\}
式中:
在不能取得声源倍频带声功率级或倍频带声压级,只能获得 A 声功率级或某点 的 A 声级时,可按以下公式分别作近似计算:
\tilde{L}_A(r) = \tilde{L}_{A\le} - \tilde{D}_c - \tilde{A}_c
\emptyset \qquad \qquad L_A(r) = L_A(r_0) - A_r
A 可选择对 A 声级影响最大的倍频带计算,一般可选中心频率为 500Hz 的倍频 带作估算。
(2)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 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 Lp1 和 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 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下式近似求出:
\bar{L}_{p2} = \bar{L}_{P1} - (TL + 6)
式中:
也可按下式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L_{p_1} = L_w + 10\lg(\frac{\mathcal{Q}}{4\pi r^2} + \frac{4}{R})
式中:
然后按下式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 i 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L_{p_{1i}}(T) = 10 \lg(\sum_{j=1}^{N} 10^{0.1 L_{p_{1j}}})
式中:
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按下式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式中:
然后按下式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 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L_{\mathcal{W}} = L_{p_2}(T) + 10 \lg s_{\ast}
然后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 A 声级。
(3)噪声贡献值计算
设第 i 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i,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 为 ti;第 j 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j,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 时间为 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
L_{\text{eq}g} = 10 \lg \left[ \frac{1}{T} (\sum_{i=1}^{N} t_i 10^{0.1 L_{\text{\%}}} + \sum_{j=1}^{M} t_j 10^{0.1 L_{\text{\%}j}}) \right]
式中:
(4)预测值计算
式中:
本项目噪声预测见表 4.2-15。
| 表 | 4.2-15 | 项目噪声预测结果 | ||
|---|---|---|---|---|
| 预测点位 | 贡献值 dB(A) | 标准值 dB(A) | 达标情况 | |
| 东侧厂界 | 昼间 | 25.6 | 60 | 达标 |
| 南侧厂界 | 昼间 | 36.2 | 60 | 达标 |
| 西侧厂界 | 昼间 | 33.2 | 60 | 达标 |
| 北侧厂界 | 昼间 | 43.0 | 60 | 达标 |
经距离衰减和屏障衰减后,厂界昼间外排噪声均能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 2 类标准。
本项目为学校建设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师生生活及教 学活动中产生的生活办公垃圾、实验室固废、餐厨垃圾、废油脂等。
(1)生活垃圾:本项目共有 3860 人,按照生活垃圾产生量 1.5kg/人·d 计,则 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 1650.15t/a。
(2)餐厨垃圾:本项目餐厨垃圾按照 0.1kg/d·人次计,根据设计资料,食堂提 供一日三餐,食堂餐饮人次为 11580 次/d,则餐厨垃圾产生量约为 330.03t/a,餐厨垃 圾交由资质单位处理,日产日清。
(3)废油脂:本项目油脂分离器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油脂,需定期清理。油脂分 离器中废油脂主要来自食堂废水中的浮油,按照前述水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按照 隔油池处理效率 70%计算,隔油池中废油的产生量约为 5.89t/a,油脂分离器每月清 理一次,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4)实验室固废: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各废弃物产生量 约为:实验过程产生的实验废液和第一、第二遍清洗废水全部收集倒入废液桶,实 验室废液产生量约 3t/a、实验废弃物培养基产生量约 2t/a、实验室空试剂瓶产生量约 2t/a、一般包装材料产生量约 0.5t/a。
本项目建成运行后设计动物实验及医疗模拟教学。实验及教学工程中会产生实 验动物尸体、废一次性实验用品(手套、口罩、鞋套、医用帽、注射器等)和实验 动物饲养所产生的饲料残渣及粪尿等。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各废弃物产生量约为: 动物尸体 2t/a,废一次性实验用品 1t/a、饲养残渣、粪尿 1t/a,动物尸体、废一次性
实验用品、饲养残渣、粪尿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
(5)本项目废活性炭主要为废气治理设施产生,活性炭年使用量为 4.5t/a,活 性炭仅作为保障措施。
(6)废过滤材料:本项目纯水机过滤材料更换周期为 1 年,则废过滤材料年产 生量约为 0.01t/a。
本项目固废产排情况见下表。
| 序号 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预测产生量(t/a) 办公生活垃圾 办公生活 固态 纸张、塑料、金属 1 1650.15 |
|---|
| 餐厨垃圾 食堂 固态 果皮、食物 2 330.03 |
| 废油脂 油脂分离 固态 油脂 3 5.89 |
| 实验室废液 实验室 液态 酸碱废液、有机废液 4 3 |
| 实验废弃培养基 实验室 固态 废培养基 5 2 |
| 实验室试剂空瓶 实验室 固态 废试剂瓶 6 2 |
| 动物尸体 实验室 固态 实验小鼠 7 2 |
| 一次性实验用品 实验室 固态 手套、口罩、鞋套等 8 1 |
| 饲养废弃物 实验室 固态 饲料残渣、粪尿等 9 1 |
| 纸张、塑料、编织袋 一般废包装材料 实验室 固态 10 0.5 等 |
| 废活性炭 废气处置 固态 活性炭 11 4.5 |
| 废过滤材料 纯水制备 固态 过滤材料 12 0.01 |
表 4.2-16 项目固废产生情况汇总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的规定,固废属性判断情况 如下表所示。
表 4.2-17 项目固废属性判定表
| 序号 | 名称 | 产生工序 | 形态 | 是否属固体废物 | 判定依据 | ||
| 1 | 办公生活垃圾 | 办公生活 | 固态 | 是 | 4.1 b | ||
| 2 | 餐厨垃圾 | 食堂 | 固态 | 是 | 4.1 i | ||
| 3 | 废油脂 | 隔油池 | 固态 | 是 | 4.3 e | ||
| 4 | 实验室废液 | 实验室 | 液态 | 是 | 4.2 l | ||
| 5 | 实验废弃培养基 | 实验室 | 固态 | 是 | 4.1 h | ||
| 6 | 实验室试剂空瓶 | 实验室 | 固态 | 是 | 4.1 h | ||
| 7 | 动物尸体 | 实验室 | 固态 | 是 | 4.2 l | ||
| 8 | 一次性实验用品 | 实验室 | 固态 | 是 | 4.1 c | ||
| 9 | 饲养废弃物 | 实验室 | 固态 | 是 | 4.2 l | ||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10 | 一般废包装材料 | 实验室 | 固态 | 是 | 4.1 h |
|---|---|---|---|---|---|
| 11 | 废活性炭 | 废气处置 | 固态 | 是 | 4.3 l |
| 12 | 废过滤材料 | 纯水制备 | 固态 | 是 | 4.3 e |
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7-201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和《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 年第 4 号)等,对本项 目产生的固废进行危险废物属性判定,判定结果如下表 4.2-18。
表 4.2-18 本项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属性判定
| 序号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工序 主要成分 是否属危废 固废代码 办公生活垃圾 办公生活 纸张、塑料、金属 否 1 / 餐厨垃圾 食堂 果皮、食物 否 2 900-002-S61 废油脂 油脂分离器 油脂 否 3 900-002-S61 实验室废液 实验室 酸碱废液 是 4 900-047-49 实验废弃培养基 实验室 废培养基 是 5 900-047-49 实验室试剂空瓶 实验室 废试剂瓶 是 6 900-047-49 动物尸体 实验室 实验小鼠 是 7 841-003-01 一次性实验用品 实验室 手套、口罩、鞋套等 是 8 841-001-01 饲养废弃物 实验室 饲料残渣、粪尿等 是 9 841-001-01 一般废包装材料 实验室 纸张、塑料、编织袋等 否 10 900-001-S92 废活性炭 废气处置 活性炭 是 11 900-039-49 废过滤材料 纯水制备 废过滤材料 否 12 900-009-S59 | ||||||||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由市容环卫机构的密闭餐厨垃圾 专用车清运处理;实验室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由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下表:
| 序 | 固废名称 | 产生工 | 属性 | 废物类别及 | 产生量 | 采用的利用 | 是否符合 |
| 号 | 序 | 代码 | (t/a) | 处置方式 | 环保要求 | ||
| 1 | 办公生活垃 | 办公生 | 一般固废 | / | 1650.15 | 委托环卫部门 | 是 |
| 圾 | 活 | 无害化处置 | |||||
| 2 | 餐厨垃圾 | 食堂 | 一般固废 | 900-002-S61 | 330.03 | 委托环卫机构 | 是 |
| 无害化处置 | |||||||
| 3 | 废油脂 | 隔油池 | 一般固废 | 900-002-S61 | 5.89 | 综合利用 | 是 |
| 委托有资质单 | |||||||
| 4 | 实验室废液 | 实验室 | 危险废物 | 900-047-49 | 3 | 位安全处置 | 是 |
| 实验废弃培 | 委托有资质单 | ||||||
| 5 | 养基 | 实验室 | 危险废物 | 900-047-49 | 2 | 位安全处置 | 是 |
| 实验室试剂 | 委托有资质单 | ||||||
| 6 | 空瓶 | 实验室 | 危险废物 | 900-047-49 | 2 | 位安全处置 | 是 |
| 委托有资质单 | |||||||
| 7 | 动物尸体 | 实验室 | 危险废物 | 841-003-01 | 2 | 位安全处置 | 是 |
| 一次性实验 | 委托有资质单 | ||||||
| 8 | 用品 | 实验室 | 危险废物 | 841-001-01 | 1 | 位安全处置 | 是 |
表 4.2-19 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 9 | 饲养废弃物 | 实验室 | 危险废物 | 841-001-01 | 1 | 委托有资质单 位安全处置 | 是 |
|---|---|---|---|---|---|---|---|
| 10 | 一般废包装 材料 | 实验室 | 一般固废 | 900-001-S92 | 0.5 | 综合利用 | 是 |
| 11 | 废活性炭 | 废气处 置 | 危险废物 | 900-039-49 | 4.5 | 委托有资质单 位安全处置 | 是 |
| 12 | 废过滤材料 | 纯水制 备 | 一般固废 | 900-009-S59 | 0.01 | 综合利用 | 是 |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危险废物需储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学校拟设置一个危废暂存间,位于3#楼一层, 占地面积约为28m 2 ,可容纳本项目危险废物量。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做到防风、防雨、防晒,确保雨 水无法进入,渗漏液也无法外溢进入环境;地面与裙脚有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 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 -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 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 -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地面 四周设置有废水导排渠道和收集设施;门口设置危废警示标志等。危险废物应当使 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且必 须完好无损。学校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记录上须注 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征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库位、 废物出库日期及接受单位名称,同时在危险废物转运时必须报请当地生态环境主管 部门批准,并填写危险废物转运单。
固废按堆高1m,评价密度以1t/m 3 ,有效贮存率按照50%计算,则各仓库总贮存 能力及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如下:
| 序 号 | 贮存场 所名称 | 固废名称 | 固废代码 | 位置 | 占地面 积 | 贮存方式 | 贮存 能力 | 贮存 周期 | |
|---|---|---|---|---|---|---|---|---|---|
| 1 | 生活垃圾 | / | 分类袋装 | 天 1 | |||||
| 2 | 垃圾站 | 餐厨垃圾 | 900-002-S61 | 学校 北侧 | 72m2 | 桶装 | 36t | 天 1 | |
| 3 | 废油脂 | 900-002-S61 | 桶装 | 年 1 | |||||
| 4 | 实验室废 液 | 900-047-49 | 工程 中心 一层 | 28m2 | 桶装 | 14t | 半年 | ||
| 5 | 危废暂 | 实验废弃 培养基 | 900-047-49 | 桶装 | 半年 | ||||
| 6 | 存间 | 实验室试 剂空瓶 | 900-047-49 | 桶装 | 半年 | ||||
| 7 | 动物尸体 | 841-003-01 | 桶装 | 天 1 |
表 4.2-20 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评价表
| 8 | 一次性实 验用品 | 841-001-01 | 桶装 | 半年 | ||
|---|---|---|---|---|---|---|
| 9 | 饲养废弃 物 | 841-001-01 | 桶装 | 天 1 | ||
| 10 | 废活性炭 | 900-039-49 | 桶装 | 半年 |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所在地块目前为空地,无重点保护的植物生长、无珍贵 的野生动物活动,生态系统敏感较低。本项目为学校建设,结合绿化工程,对生态 影响较小。
(1)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①污染源和污染物类型
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是危废暂存间、化学药品室, 主要污染物为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危险化学药品等。
②影响途径分析
本项目学校内地面硬化处理,对土壤产生污染的途径主要是垂直入渗。
a、学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经中 和、沉淀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因此正常情况下不会因漫流对土壤造成影响。如果学 校废水管道防渗防漏措施不完善,则会导致废水经长期下渗进入土壤。
b、本项目固废若保存不当产生泄漏,可能进入外环境,在雨水淋滤作用下,下 渗可能引起土壤污染。本次评价要求固废全部贮存于室内,不得露天堆放,实验室 固废等危险废物需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2)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学校对实验室及危废仓库做好防渗措施。学校应做好日常地下水、土壤防护工 作,环保设施及相关防渗系统应定时进行检修维护,一旦发现污染物泄漏应立即采 取应急响应,截断污染源并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土壤、地下水保护措施。根据分区防 渗原则,学校实验室、危废仓库等通过分区防渗和严格管理,地面防渗措施满足《环 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规定的防渗要求。
实验室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按照下表防渗标准要求分区设置防渗区,建立防渗
设施的检漏系统,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 到最低限度。
本项目防渗区域划分及防渗要求见表 4.2-21。
| 序号 | 主要场所 | 污染防渗区 | 防渗技术要求 |
| 1 | 不涉及 | 重点防渗区 | 等 效 粘 土 防 渗 层 , 渗 透 系 数 Mb≥6m -7cm/s ≤10 |
| 2 | 危废暂存间、实验室 | 一般防渗区 | 等 效 粘 土 防 渗 层 , 渗 透 系 数 Mb≥1.5m -7cm/s ≤10 |
| 3 | 其他 | 简单防渗区 | 一般地面硬化 |
表 4.2-21 污染防渗区化汇总表
1)风险物质识别
本项目的风险物质主要来自实验室试剂柜中的危险化学品、危废暂存间中的实 验室废物。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识别本项目主要危险化学品为盐酸、硫 酸、氨水等化学品,具体见表 4.2-22。
2)风险等级评价
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附录 A 和《建设项目 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C.1.1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本项目风险物质情况如下:
| 储存位置 | 风险物质名称 | 号 CAS | 最大储存量(t) | 临界量 (t) | |
|---|---|---|---|---|---|
| 盐酸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4.72E-06 | 7.5 | 6.29E-07 | |
| 硫酸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3.64E-06 | 10 | 3.64E-07 | |
| 氨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58E-06 | 10 | 1.58E-07 | |
| 正己烷 | 110-54-3 | 1.32E-06 | 10 | 1.32E-07 | |
| 乙酸乙酯 | 141-78-6 | 3.60E-06 | 10 | 3.60E-07 | |
| 实验室 | 硝酸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3.00E-06 | 7.5 | 4.00E-07 |
| 乙腈 | 75-05-8 | 1.58E-06 | 10 | 1.58E-07 | |
| 乙酸 | 64-19-7 | 4.20E-06 | 10 | 4.20E-07 | |
| 异丙醇 | 67-63-0 | 1.60E-06 | 10 | 1.60E-07 | |
| 丙酮 | 67-64-1 | 3.15E-06 | 10 | 3.15E-07 | |
| 乙醛 | 75-07-0 | 1.40E-06 | 10 | 1.40E-07 |
表 4.2-22 项目涉及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二氯甲烷 | 75-09-2 | 5.32E-06 | 10 | 5.32E-07 | |
|---|---|---|---|---|---|
| DMF | 68-12-2 | 1.00E-06 | 5 | 2.00E-07 | |
| 危废暂存间 | 实验室危险废物 | / | 14(最大暂存能 力) | 50 | 0.28 |
| 合计 | 0.28 |
由上表可得,Q=0.28<1。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只需开展简单分析。
2)环境影响途径及后果
本项目风险物质可能涉及的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见下表:
表 4.2-23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汇总表
| 危险单元 | 主要风险物质 | 风险分析 | 影响途径及后果 |
|---|---|---|---|
| 盐酸、硫酸、氨水等 | 挥发、泄漏 | 人员伤亡 | |
| 化学实验室 | 乙醇等 | 火灾爆炸 | 人员伤亡、大气环境污染、地 表水环境污染、地下水环境污 染、土壤环境污染 |
| 危废暂存间 | 实验室危险废物 | 泄漏 | 地表水环境污染、地下水环境 污染、土壤环境污染 |
3)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
①安全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建立化学实验室各类危险化学品试剂定期汇总 登记制度,并将登记汇总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和数量存档、备查并报当地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定期检查化学品的储存情况,危险化学品需按种类和安全特性分类暂 存,且相互之间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严禁混放。危险化学品只能暂存于化学品安 全储存柜,并设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储存柜设置应避免阳光直晒及热源,保持通 风良好。危险化学品试剂建议放置于防漏托盘上,若发生泄漏,可将泄漏液体有效 收集在托盘内,避免泄漏液体引发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使用前,相关 人员应熟悉和了解所使用的化学品性质,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方法后方 可参与实验操作。
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废物处置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8]42 号),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实验 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GB/T31190~2014)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有关要求做好分类收集工作。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满足防雨、防 盗、防腐、防渗要求,并定期对危险废物储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泄漏及时处理。 实验室危险废物应及时清运,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必须做好危险 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帐管理和转移联单等制度。
③建立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应按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 用包装物或者密封的容器内,并定期对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备设施进行清洗和消 毒。
本项目总投资 9383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725 万,约占总投资的 0.77%,具体 详细见表 4.3-1。
| 项目 | 污染源 | 内容、数量及规模 | 投资额(万 元) |
|---|---|---|---|
| 施工废水、生 活污水 | ①修建排水沟、沉砂池,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 含油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禁止排入周边水体; ②施工期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厕所,污水经收集后外运 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 50 | |
| 扬尘控制、 弃渣运输 | ①渣土运输、防止工地起尘、道路扬尘、洒水、车辆 冲洗等措施; ②弃渣设置毡布或塑料薄膜覆盖。 | 50 | |
| 环保 | 噪声 | 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②选用低噪设备; ③设置临时隔声围挡。 | 30 |
| 固废 | ①弃渣在渣土中转场临时堆放,及时清运; ②临时堆放必须覆布遮盖,同时四周设置围挡; 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35 | |
| 施工期 营运期 环保 合计 | 生态环境保 护措施 | ①场地施工完毕后,对施工迹地进行土地整治;②施 工完成后,场地内部绿化措施. | 60 |
| 废气 | ①地下车库设置通排风系统,汽车尾气经尾气井排放; ②食堂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废气经处理后由油烟 井引至屋顶排放; ③实验室设置排风扇,加强室内通风;涉及酸性气体、 挥发性气体的实验,在通风橱内进行,经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至屋顶排放。 | 150 | |
| 噪声 | ①优化学校整体布局及建筑物内部布局,临街尽量布 置非教学和住宿用房; ②做好设备的隔声就、减振; ③教学楼、宿舍楼安装隔声窗。 | 250 | |
| 废水 | ①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 ②食堂设置自动油脂分离器 个; 1 ③实验室设置中和、沉淀池。 | 80 | |
| 固废 | ①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房 处; 1 ②危废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 处; 1 ③一般固废设置一般固废仓库 处; 3 ④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餐厨垃圾交由资质单 位处理,日产日清; ⑤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定期清理。 | 20 | |
| 725 |
表 4.3-1 环保总投资一览表
本项目应设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对厂区内的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管理 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环保设备正常运转,对各种环保设施进行定期 维护,并建立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排污特点以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819-2017)等相关规范和要求制定环境监测计划,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 单位如果无监测能力,可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实施监测工作。本项目营运期环境监 测计划如下表:
| 类型 |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
|---|---|---|---|---|---|
| 废气排气筒(DA001) | 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 次/年 1 油烟 次/年 1 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氨、甲醇 次/年 1 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氨、甲醇 次/年 1 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氨、甲醇 次/年 1 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氨、甲醇 次/年 1 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氨、甲醇 次/年 1 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氨、甲醇 次/年 1 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氨、甲醇 次/年 1 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氨、甲醇 次/年 1 厂区内 非甲烷总烃 次/年 1 pH、CODcr、氨氮、总氮 次/年 1 | ||||
| 废气排气筒(DA002) | |||||
| 废气排气筒(DA003) | |||||
| 废气排气筒(DA004) | |||||
| 废气排气筒(DA005) | |||||
| 废气 | 废气排气筒(DA006) | ||||
| 废气排气筒(DA007) | |||||
| 废气排气筒(DA008) | |||||
| 废气排气筒(DA009) | |||||
| 厂界四周 | |||||
| 废水 | 废水排放口(DW001) | ||||
| 噪声 | 厂界四周 | 等效 声级 A | 次/季度 1 | ||
表 4.4-1 本项目营运期监测计划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 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 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
| 地下车库汽 车 尾气 | CO、非甲 烷总烃、 NOx | 加强进出车辆管理,缩短 怠速行驶时间,减少尾气 排放;地下车库采取机械 通风,换气次数在 次/h 5 以上,收集的废气通过 1 根不低于 的排气筒 15m (DA001)高空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GB16297-1996)二 级标准 | ||
| 大气环境 | 食堂油烟废 气 | 油烟 | 食堂配备风量为 20000m3 /h、净化效率不 低于 95%的油烟净化装 置,尾气通过 根不低于 1 的排气筒(DA002) 15m 高空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 准》(GB18483—2001) | |
| 实验室废气 | HCl、硫酸 雾、氨、甲 醇、二氯甲 烷、非甲烷 总烃 | 加强实验室通风,有挥发 性废气产生的实验置于 通风橱中进行,尾气经活 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 根不低于 的排气筒 15m (DA003~DA009)高空 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GB16297-1996)二 级标准、《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表 2 限值、《制定地方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 术方法》 (GB/T3840-91) | ||
| 地表水环境 | 食堂含油废 水 | CODCr、 SS、 NH3-N、动 植物油 | 食堂含油废水经油脂分 离器预处理后纳管 | 《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污水排 | |
| 生活污水 实验室清洗 废水 | CODCr、 SS、NH3-N pH、 CODCr、 NH3-N | 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预处理达标后纳管 经中和、沉淀预处理达标 后纳管 | 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 准》 (GB/T31962-2015) | ||
| 声环境 | 人群活动、公 用设施设备 运行、汽车行 驶 | 噪声 | ①加强学校内部交通管 理,设立禁鸣标志,限制 学校内车辆行驶速度,加 强停车位管理,规范车辆 进出学校的时间。 ②将水泵房等设置在地 下室内,采用实墙构筑, 内部铺设吸声材料;油烟 净化装置及引风机设置 在室内,风口安消声器, 引风机设隔声罩等;变压 器设置在配电间内,机房 | 《社会生活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2 类 |
| 采取隔声、防震等措施。 ③合理布局噪声源,尽量 将广播喇叭等高噪声设 备布置在校园的中央,远 离周围敏感点。 | |
|---|---|
| 电磁辐射 | 无 |
| 固体废物 | ①管理要求:垃圾站做到日产日清,定期消毒;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暂存间 中,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相关要求管理。 ②处置措施: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 厨垃圾由环卫机构的密闭餐厨垃圾专用车清运处理;实验室废物和医疗废物委 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学校场地除绿化外需全部硬化,实验室、危废暂存间地面已按照相关规范 要求进行防腐、防渗处理。 |
| 生态保护措施 | 无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①安全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建立化学实验室各类危险化学品试剂定期汇总 登记制度,并将登记汇总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和数量存档、备查并报当地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检查化学品的储存情况,危险化学品需按种类和安全特 性分类暂存,且相互之间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严禁混放。危险化学品只能暂 存于化学品安全储存柜,并设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储存柜设置应避免阳光直 晒及热源,保持通风良好。危险化学品试剂建议放置于防漏托盘上,若发生泄 漏,可将泄漏液体有效收集在托盘内,避免泄漏液体引发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危险化学品使用前,相关人员应熟悉和了解所使用的化学品性质,掌握相应的 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方法后方可参与实验操作。 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废物处置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8〕 号),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按 42 照《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GB/T31190~2014)和《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要求做好分类收集工作。危险废物 暂存场所应满足防雨、防盗、防腐、防渗要求,并定期对危险废物储存情况进 行检查,发现泄漏及时处理。实验室危险废物应及时清运,委托具有资质的单 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必须做好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建立台帐管理和转移联单 等制度。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①排污许可管理: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 本项目属于"五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的"110、学校、福利院、养老院 (建筑面积 平方米及以上的)"中未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未涉及通 5000 用工序简化管理、未涉及通用工序登记管理的,故本项目无需申请排污许可证 及填报排污登记表。 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 环评〔2017〕4 号)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生态环境部公告 年第 号),建设单位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 2018 9 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 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 |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新昌县生命健康产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拟于新昌县南明 街道纬一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南区块实施。项目建设符合总体规划、产业政策以及 新昌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项目选址较合理。项目采用先进的生 产设备,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 质量现状。
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
| 废气 | CO | 0 | 0 | 0 | 0.295 | 0 | 0.295 | +0.295 |
| VOCs | 0 | 0 | 0 | 0.963 | 0 | 0.963 | +0.963 | |
| NOx | 0 | 0 | 0 | 0.034 | 0 | 0.034 | +0.034 | |
| 油烟 | 0 | 0 | 0 | 0.05 | 0 | 0.05 | +0.05 | |
| 废水 | 废水量 | 0 | 0 | 0 | 309147.6 | 0 | 309147.6 | +309147.6 |
| COD | 0 | 0 | 0 | 12.366 | 0 | 12.366 | +12.366 | |
| 氨氮 | 0 | 0 | 0 | 0.618 | 0 | 0.618 | +0.618 | |
| 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 | 办公生活垃圾 | 0 | 0 | 0 | 1650.15 | 0 | 1650.15 | +1650.15 |
| 餐厨垃圾 | 0 | 0 | 0 | 330.03 | 0 | 330.03 | +330.03 | |
| 废油脂 | 0 | 0 | 0 | 5.89 | 0 | 5.89 | +5.89 | |
| 一般废包装材料 | 0 | 0 | 0 | 0.5 | 0 | 0.5 | +0.5 | |
| 废过滤材料 | 0 | 0 | 0 | 0.01 | 0 | 0.01 | +0.01 | |
| 危险废物 | 实验室废液 | 0 | 0 | 0 | 3 | 0 | 3 | +3 |
| 实验废弃培养基 | 0 | 0 | 0 | 2 | 0 | 2 | +2 | |
| 实验室试剂空瓶 | 0 | 0 | 0 | 2 | 0 | 2 | +2 | |
| 动物尸体 | 0 | 0 | 0 | 2 | 0 | 2 | +2 | |
| 一次性实验用品 | 0 | 0 | 0 | 1 | 0 | 1 | +1 | |
| 饲养废弃物 | 0 | 0 | 0 | 1 | 0 | 1 | +1 | |
| 废活性炭 | 0 | 0 | 0 | 4.5 | 0 | 4.5 | +4.5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