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车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台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机和10万吨尿素液生产灌装项目环评报告表的全文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8-22
发布于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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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浙江美车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000 台汽

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机和

10 万吨尿素液生

产灌装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浙江美车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5 年 8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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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5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1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6

六、结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0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项目 500 米范围内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

3 项目厂房平面布置图

附图

4 项目周边环境照片

附图

5 海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图

附图

6 项目水功能区划图

附图

7 海宁市三区三线图

附图

8 厂区雨污管线图

附图

9 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

10 环评编制主持人现场踏勘照片

附件

1 备案通知书

附件

2 营业执照

附件

3 不动产证

附件

4 房屋租赁协议

附件

5 环评批复及验收

附件

6 法人身份证

附件

7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附件

8 排污许可登记回执

附件

9 化工园区准入分析报告

附件

10 环保承诺书

附件

11 危废处置承诺书

附件

12 总量平衡替代方案

附件

13 专家意见

附件

14 修改清单

附表 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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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浙江美车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000 台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机和 10 万吨尿

素液生产灌装项目

项目代码

2504-33*开通会员可解锁*-588502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地理坐标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3591 环境保护专用设

备制造

C2666 环境污染处理专

用药剂材料制造

C5920 通用仓储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

35,环保、

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

制造

359 中的仅分割、焊接、组装

的除外;

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 中的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

(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

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部门(选

填)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2504-33*开通会员可解锁*-588502

总投资

(万元)

18000

环保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比

%)

0.1

施工工期

/

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

m2)

建筑面积

2903m2(租用)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表

1,本项目不开展专项评价,具体判定依据见表 1-1。

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

专 项 评 价

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是 否 设 置

专项评价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2 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有毒有害污染物、二 噁 英 、 苯 并 [a]芘、氰化物、氯气等

不设置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

(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不涉及工业废

水直排

不设置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

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3 的建设项目

不涉及有毒有

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不设置

生态

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

不涉及河道取

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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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

工程建设项目

不涉及直接向

海洋排放污染物

不设置

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

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

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

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

附录

B、附录 C。

规划情况

海宁市长安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海宁市长安镇工业园区(南北区块、汽摩配区块、扩容区块一期)控制性详细规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海宁市长安镇工

业园区(南北区块、汽摩配区块、扩容区块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后)环

境影响报告书》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在海宁主持召开

了《海宁市长安镇工业园区(南北区块、汽摩配区块、扩容区块一期)控制性详

细规划(调整后)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根据会上形成的审查小组意见,在

对报告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后,形成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稿)。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1、海宁市长安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长安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区域总面积约

91.00 平

方千米。

(2)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为

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

2050年。

(3)规划定位

立足区位优势,紧抓发展机遇,深挖文化底蕴,打造“千年运河古镇、钱塘

国际新城、拥江发展高地”。联动许村镇,共同打造海宁市域西部副中心,市域

西部综合型服务副城,着力打造杭嘉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地。

4)化镇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强调核心引领、轴带提升、片区融合,构

建“南北双心、纵横双轴、东西双片”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南北双

心”,即钱塘国际综合服务核心、镇区综合服务核心。“纵横双轴”,即下沙至

长安城际发展轴、杭海城际发展轴。“东西双片”,即镇区东西两侧两大生态田

园片。

4)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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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聚焦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高新区扩容区块,打造蓝绿空间和产业高度耦合

的高品质产业社区,全速推进印染企业整合和扩容区块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高

水平建设钱塘国际新城,优化空间布局,突出公共服务、科技研发等功能提升,

加速科创中心建设,推动战略平台跨越提升。

有序推进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和未来乡村建

设、城镇有机更新等重要举措,进一步放大城乡风貌品质、农文旅融合、绿色生

态等共享优势,着力打造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加快社会民生事业投入,关

注“一老一小”需求,不移增强民生福祉。

城镇发展区

城镇发展区主要为满足城镇发展需求、完善城镇功能、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

结构而划定的区域。城镇发展区进一步划定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

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等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居住生活区以十五分钟生活圈为基本单元,以城市住宅建筑和居住配套设施

为主要功能。综合服务区提供行政办公、文化、教育、医疗等城市公共管理与公

共服务。商业商务区提供商业服务业、商务办公等为主要功能。工业发展区以集

聚连片的工业用地为主。物流仓储区以集聚连片的仓储用地为主。绿地休闲区以

公园绿地、广场用地、滨水开敞空间、 防护绿地等位主导功能,包括城市结构

性生态绿廊、重要城市公园等。战略预留区为城镇重大战略性功能控制、成规模

的留白区域。城镇发展区内用地建设应编制详细规划,采用“详细规划

+规划许

可”的方式进行管理,对城镇建设用地的总体和单项指标严格管控,实施规划用

途管制与开发许可制度。同时,加强与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

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城市重要控制线(城镇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红

线)的协同管控,通过划定“五线”及其管理办法实现对城镇核心要素的控制。

5)城镇空间综合整治与修复

推进城镇用地有机更新,规划期间,拟重点推动镇区有机更新。现状厂群与

居住矛盾突出区域,应通过城镇有机更新,按照相关规范在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

间设防护绿带,优化布局,避免出现工业区包围居住区的情况。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海宁市长安镇长河路

281号,位于工业发展区内,

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机组装和尿素液生产灌装,为二类工业

项目;企业租用海宁瑞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空余厂房进行生产,工业园区与居住

用地间设防护绿带,符合《海宁市长安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要求。

2、《海宁市长安镇工业园区(南北区块、汽摩配区块、扩容区块一期)控制性

详细规划

(调整后)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稿)》(*开通会员可解锁*):

1)规划范围

北区块四至范围为

:东至崇长港,西至现状河道,南至工人路,北至南引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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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面积为

163.11公顷。

汽摩配区块四至范围为

:城北路南侧(西到长安镇镇域边界,东至在建长安汽

车站东侧自然河道和修川路,南靠沪杭铁路)和城北路北侧(西到仰山路,东至

现状河道,北以高速防护绿化带为界),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2.61平方公里。

南区块四至范围为:北到汉帛路一陈严路,南到东西大道,东以桑亭路

-栗树

-云河港为界,西以修川路为界,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64.92公顷。长安镇(高新

区)扩容区块一期四至范围为:北到

G525国道,南到杭浦高速,东至杭浦高速连

接线,西至春澜路。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796.83公顷。

2)规划期限

规划文本未确定规划期限。本次控制性规划规划期限应与《海宁市长安镇总

体规划

(2007~2030)》相适应,规划期限参照长安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规划期

限为

2020~2030年。

3)规划区块定位

扩容区块一期定位为:长安镇(高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智慧医

疗产业基地,长安镇(高新区)重要的产业拓展区块与创新高地。南部工业区块

定位为:长安镇南部以服装纺织、五金制造、科技研发。

集群为特色主导产业的现代化生态园区。汽摩配工业区块定位为:长安镇北

部以汽摩配及专业市场集群为特色主导产业,生产和生态,工作与生活和谐统一

的新型现代工业园区。北部工业区块定位为:以皮革、服装、家纺、五金、汽摩

配等工业为主的特色制造业生态型工业片区。

4)规划布局及用地规划

扩容区块一期规划布局

:“一心双轴六片区”,一心是形成以雁塘路和花苑路

交叉口为中心的公共服务中心,两轴是雁塘路产业联动发展轴和花苑路城镇互动

发展轴,六片区是根据产业类型分别形成西北部的现代物流产业发展区、西部的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区、中部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区、东部的智慧医疗产业发

展区、北部居住配套生活区,在石横港以南、褚石路以东、竹山路以南为远期备

用发展区。

南部工业区块规划布局:“两轴四片区”,两轴是沿修川路形成联系南部和

北部以及长安镇区的城镇发展轴,沿中部长河路形成区块内部的产业发展轴,四

片区是分别形成西部和东部两个产业发展片区,北部和南部两个商住发展片区。

汽摩配区块规划布局

:“一心两轴五片区”,一心是形成城北路北侧商业用地

为中心的商业公共中心片区,两轴是沿城北路打造区块内的产业联动发展轴和沿

仰山路打造区块内的商业发展轴,五片区是分别形成中部以居住功能为主的中部

配套居住片区,东部以商贸

-生产功能为主的东部生产商贸片区、东部以居住功能

为主的东部配套居住片区,以及西部和北部两片发展备用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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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北部工业区块规划布局:

R/BR居住用地/商住综合用地、A1/B2行政办公与商

务综合用地、

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M工业用

地、

U公用设施用地。

本项目位于海宁市长安镇长河路

281号,租用海宁瑞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现

有厂房进行生产。主要从事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机生产和尿素液生产灌装,

属于二类工业项目,属于四个区块中的南区块中的东部产业发展片区,符合南区

块以服装纺织、五金制造、科技研发的产业定位,且本项目产品为车用尿素及其

配套设备,主要服务于柴油车等尾气处理上,符合减污降碳的发展要求。

(5)环境准入基本要求

海宁市长安镇工业园区

(南区块)环境准入基本要求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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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1 (清单 1)生态空间清单

区块名称

生态空间范围示意图

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南区块(蓝色框出区域)

空间布局引导1、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2、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三类工业项目,合理规划布局二类工业项目,控制二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对二类工业项目进行提升改造。3、禁止新增钢铁、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提高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4、禁止新、扩建医药、印染、化纤、合成革、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和橡胶等涉VOCs 重污染项目。

5、所有改、扩建耗煤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新增燃煤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管理要求,且排污强度、能效和碳排放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本项目从事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机生产和尿素液生产灌装,已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准入条件。2、本项目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C3591)和环境污染处

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

C2666),

属于改扩建的二类工业项目,企业位于工业园区内,符合工业项目布局要求,本项目迁扩建后,对制纯水工艺和尿素搅拌调配工艺进行改造提升。3、本项目不属于钢铁、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主要为CODCr 和 NH3-N,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满足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4、本项目不属于医药、印染、化纤、合成革、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和橡胶等涉

VOCs

重污染项目。5、本项目仅使用电进行生产,不涉及燃煤。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满足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6、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居住区方位和距离为东北侧

80m,厂房

做好隔声,厂房周围做好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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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6、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7、新建、扩建、改建二类项目必须与居住区保持一定的环境防护距离,需符合污染物总量替代要求,不得加重VOCs、重金属、持久性有毒有机污染物、恶臭、噪声等环境影响。

噪声对居民区的影响不大。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已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7、本项目不涉及 VOCs、重金属、持久性有毒有机污染物排放,废气主要为尿素搅拌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的氨气,可忽略不计,恶臭排放影响不大,厂房做好隔声,厂房周围做好绿化,噪声对居民区的影响不大。

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2、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3、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

“污水零直

排区

”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

污分流。4、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

1、本项目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本项目属于迁扩建项目,属于二类项目,生产过程中,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纳管,纯水制备废水可以直接纳管,初期雨水可直接纳管;工艺废气主要为尿素搅拌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的氨气,可忽略不计;固废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经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可达到先进水平,且满足总量控制要求。3、企业租用瑞邦汽车厂房进行生产,已经依照相关部门要求进行了雨污分流,污水亦能按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符合“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要求。

4、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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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均硬化处理。

环境风险管控1、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2、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本项目选址位于工业集聚区。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本评价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且应配合相关部门对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

运行监管。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本项目用水量较少,所有设备

用电驱动,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综上,本项目符合生态空间清单(清单

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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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其他符合性分

1-2(清单 5)规划区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对应规划

区块

分类

清单

南区块

禁止准入

产业

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禁止新增钢铁、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禁止新、扩建医药、印染、化纤、合成革、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和橡胶等涉

VOCs 重污染项目。

禁止新增耗煤项目,改扩建此类项目落实燃煤和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来源;

限制准入

产业

合理规划布局二类工业项目,控制二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对二类工业项目进行提升改造。新建、扩建、改建二类项目必须与居住区保持一定的环境防护距离,需符合污染物总量替代要求,不得加重

VOCs、重金属、

持久性有毒有机污染物、恶臭、噪声等环境影响。

其他

提高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纤等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从事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机生产和尿素液生产灌装,已通过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合准入条件。本项目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C3591)

和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

C2666),属于改扩建的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钢铁、

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不属于医药、印染、化纤、合成革、工业涂装、包装印刷、

塑料和橡胶等涉

VOCs 重污染项目。本项目仅使用电进行生产,不涉及燃煤。不属于禁止

准入产业。

本项目位于海宁市长安镇长河路

281 号,租用海宁瑞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

行生产,位于南区块内,位于工业园区内,符合工业项目布局要求,本项目迁扩建后,对

制纯水工艺和尿素搅拌调配工艺进行改造提升。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废

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纯水制备废水水质较好,可直接纳管,初期雨水水质

较好,可直接纳管,本项目环境污染较小,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尿素颗粒搅拌调配过程中产

生的极少量的恶臭,加强车间通风后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制纯水设备和

分装、装配流水线,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减震和隔声措施,噪声的影响较小。本项

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点方位和距离为东北侧

80m,不涉及 VOCs、重金属、持久性有毒有机

污染物排放,本项目尿素调配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恶臭,本项目使用的车用尿素中游离氨

含量不超过

0.01%,含量很低。游离氨进入装有纯水搅拌罐中极易溶于水,且项目投料、

加水、搅拌等过程中均为自动化且在常温状态下进行,过程均做到密闭,搅拌过程废气产

生量极少,加强车间通风后,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不会加重恶臭环境影响;企业迁

扩建后厂房做好隔声,厂房周围做好绿化,噪声对居民区的影响不大。本项目新增污染物

总量主要为

CODCr 和 NH3-N,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满足污染物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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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放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已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

生态绿地等隔离带。

本项目符合规划区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要求。

综上,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的要求

1.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表

1-3。

1-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序号

“三线一单”

本项目

是否符合

1

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要求,开展生态功能重要性评估和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估,在此基础上与禁止开发区域和其他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各类保护地进行校验,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海宁市共划定

4 个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

域,分别为盐官下河饮用水水源涵养功能重要区、长山河长水塘饮用水水源涵养功能重要区、袁花镇群山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重要区、黄湾镇牛头山高阳山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重要区,总面积为12.17 平方公里,占市域国土总面积的

1.41%。

本项目选址位于海宁市长安镇长河路

281 号,属于工业用地,

对照海宁市生态保护红线相关内容,本项目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

符合

2

环境质量底线

目标

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目标到

2020 年,PM2.5年均浓度达到 35 μg/m3

及以下,

O3 污染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

制,其他污染物稳定达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90%。到 2025 年,环

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PM2.5 年均浓度达

33 μg/m3 及以下,O3 浓度达到拐点,

其他污染物浓度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保持在

90%以上。到

2035 年,PM2.5 年均浓度达到 25 μg/m3左右,

O3 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

级标准,其他污染物浓度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实现根本好转。

根据

2024 年海宁市生态环境

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区域大气属于达标区。经综合类比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尿素搅拌调配过程中产生的极少量的氨气,可忽略不计,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等级的改变,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影响。

符合

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到

2020 年,海宁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

善,在上游来水水质稳定改善的基础上,全面消除县控以上(含)

Ⅴ类及劣Ⅴ类水

质断面;嘉兴市控以上(含)断面水质好于

Ⅲ类(含)的比例达到 60%以上,

水质满足功能区要求的断面比例达到60%以上。到 2025 年,海宁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上游来水水质稳定改善的基础上,切实保障

Ⅴ类及劣Ⅴ类水质断

面消除成效,嘉兴市控以上(含)断面水质好于

Ⅲ类(含)的比例达到 85%以

上,水质满足功能区要求的断面比例达到

85%以上,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

质和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力争实现

100%达标。到 2035 年,海宁市水

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重点河流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水质基本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

根据调查,目前企业所在地附近水体地表水水质均满足

Ⅲ类

功能区标准;经分析,本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钱塘江,本项目不向周边水体排放,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区域水环境质量等级的改变,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影响。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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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目标到

2020 年,海宁市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

到初步遏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

92%。到 2025 年,土壤环境质量稳

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

92%以上。到

2030 年,土壤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基本实现良性循环,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

本项目租用海宁瑞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不涉及土建,经落实本评价提出的防治措施后,对土壤影响风险较小,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等级的改变,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影响。

符合

3

资源利用上线

目标

能源(煤炭)资源利用上线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中发〔2018〕17 号)、《国务院

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8〕22 号)、《浙

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

“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政发

2017〕19 号)和《嘉兴市能源发展“十

三五

”规划》要求,确定海宁市能源利用

上线:到

2020 年,海宁全市累计腾出用

能空间

55.5 万吨标准煤以上;能源消费

总量达到

370 万吨标准煤,天然气和煤

炭 占 能 源 消 费 比 重 分 别 达 到

8.6%、

22.7%。

根据项目情况,运营过程中主要利用电能进行生产加工,不涉及煤炭能源的消耗,故项目实施不会突破区域能源(煤炭)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

水资源利用上线目标根据《浙江省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嘉兴市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和《嘉兴市水利局关于下达

2020 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

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等要求:到

2020

年,海宁市用水总量、工业和生活用水总 量 分 别 控 制 在

3.8422 亿 立 方 米 和

1.6775 亿立方米以内(无地下水取水),万元

GDP 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

量分别比

2015 年降低 22%和 16%以上

(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为

2015

年可比价),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

0.659 以上。

根据项目情况,本项目水资源使用量较小,生活污水产生后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废水水质较好,可直接纳管,初期雨水水质较好,可直接纳管,项目实施不会突破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

符合

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目标衔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的管控要求,包括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因素,作为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经衔接,到

2020 年,海

宁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

47.36 万亩,基

本农田保护面积

41.60 万亩。2020 年海

宁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35.70 万亩

以内,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在

28.8%以内,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30.10 万亩以

内。到

2020 年,海宁市人均城乡建设用

地控制在

220 平方米,人均城镇工矿用

地控制在

130 平方米,万元二三产业

GDP 用地量控制在 25.0 平方米以内。

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租用海宁瑞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厂房均已建成,为区域已征建设用地;故项目实施不会突破区域土地利用资源上线。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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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4

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

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

本项目属于

C2666 环境污染处

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根据《海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肖王区块

ZH33048120002)的要求,

且项目已通过经信部门立项,符合准入要求。

符合

由表

1-3 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

知》(环环评

[2016]150 号)中的“三线一单”要求。

1.2 海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准入清单

本项目位于海宁市长安镇长河路

281 号,根据《海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

案 》 , 本 项 目 属 于 浙 江 省 嘉 兴 市 海 宁 市 长 安 镇 产 业 集 聚 重 点 管 控 单 元

- 肖 王 区 块

ZH33048120002)。环境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及资

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

1-4。

1-4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

序号

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本项目

是否符合

1

空间布局约束

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

,实施分区差别化

的产业准入条件。

本项目从事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机生产和尿素液生产灌装,已通过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符

合准入条件。

符合

2

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三类工业项目,合理规划布局二类工业项目,控制二类工业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对二类工业项目进行提升改造

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和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位于规划环评南区块内,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企业位于工业园区内,符合工业项目布局要求,本项目迁扩建后,对制纯水工艺和尿素搅拌调配工艺进

行改造提升。

符合

3

禁止新增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提高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

纤等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本项目不属于钢铁、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电力、化工、印染、造

纸、化纤等行业。

符合

4

禁止新、扩建医药、印染、化纤、合成革、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和橡胶等涉

V0Cs 重污染项目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属于工业集聚区,不属于医药、印染、化纤、合成革、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

料和橡胶等涉

VOCs 重污染项目,

且项目位于肖王工业园,要求企业

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符合

5

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有污染和干扰的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

本项目位于肖王工业园区,园区及

企业周边设有绿化带。

符合

6

新建、扩建、改建二类项目必须与居住区保持一定的环境防护距离,需符合污染物总量替代要求,不得加重VOCs、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恶臭、噪声等环境影响

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

80m,

本项目工艺为加注机的组装和车用尿素的搅拌灌装,尿素搅拌调配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的氨气,可忽略不计,恶臭对环境的影响不大,不新增颗粒物及

VOCs 总量,不涉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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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及重金属,做好噪声防护措施,对

环评影响不大

7

污染物排放管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

度。

符合

8

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

本项目属于迁扩建项目,属于二类项目,进行从事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机生产和尿素液生产灌装。生产过程中,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纳管,纯水制备废水、初期雨水

可直接纳管;尿素搅拌调配过程中,

会产生极少量的氨气,现场恶臭异味较小,加强车间通风后,对环境影响不大;固废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经落实

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后,污染物排放可达到先进水平,

且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符合

9

.新建、改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强化

“两高”行业排污许

可证管理,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

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项目

符合

10

加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

“污

水零直排区

”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

分流。

企业租用瑞邦汽车厂房进行生产,已经依照相关部门要求进行了雨污分流,污水亦能按要求排入市政污

水管网,符合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要

求。

符合

11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地面均硬化

处理

符合

12

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

符合

13

环境风险防控

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

本项目选址位于工业集聚区。

符合

14

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本评价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且应配合相关部门对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

符合

15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本项目用水量较少,所有设备用电

驱动,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符合

综上分析,本项目为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机装配和尿素液生产灌装,根据《海宁

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本项目为迁扩建项目,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可直接纳管,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

网,项目实施后将加强土壤与地下水的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三废”采取相应措施后可

以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且将按要求实行总量控制制度,符合《海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

1.3 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符合性

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机组装和车用尿素液生产灌装生产,主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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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于货车中的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

SCR),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

本项目属于“十一、石化化工,

7.专用化学品中的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属于

鼓励类产业,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修订)》中限制类和淘汰类

项目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

年版

)》中禁止准入类及许可准入类中未经许可事项项目内、也不在《海宁市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规定的禁止项目内,满足《海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

的 要 求 , 同 时 根 据 海 宁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局 出 具 了 本 项 目 备 案 通 知 书 ( 项 目 代 码 :

2504-33*开通会员可解锁*-588502)。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1.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浙江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

指南(试行,

2022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通知(浙长江办〔2022〕6 号)文件要求,本

项目符合性具体可见表

1-5。

1-5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符合性分析

内容

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

《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

《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

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港口码头项目。

符合

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

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

I 级林地、

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不涉及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

观的开发行为,不涉及

I 级林地、

一级国家级公益林。

符合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源

保护条例》的项目。

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

线和河段范围内。

符合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

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符合

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一)禁止挖沙、

采矿;(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三)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五)禁止倾倒有毒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

功能的活动。

本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

和河段范围内。

符合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

本项目不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

湖岸线。

符合

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

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

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

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

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

护区和保留区内。

符合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15

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

态保护的项目。

本项目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

保护区、保留区内。

符合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

口。

本项目不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

口。

符合

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

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本项目不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

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

符合

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

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

本项目不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

公里范围内。

符合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

目录执行

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机生产和尿素液生产灌

装,不属于高污染项目。

符合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

局规划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国家石化、现代煤

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符合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

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

和严重过剩产能项目。

符合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

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

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

的项目。

符合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

目。

符合

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

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

本项目不属于水库和河湖等水利

工程管理范围内。

符合

由表

1-4 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中的内容。

1.5 化工园区准入分析

本项目属于

“专用化学品制造(C266)”中的“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C2666)”,

根据企业委托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编制的《浙江美车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000

台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机和

10 万吨尿素液生产灌装项目项目准入安全条件咨询报告》,

化工园区准入分析如下: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

<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的

通知》

(浙经信材料(2024)192 号)的相关规定如下。

1)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

园区

;危险化学品使用取证项目应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涉及重点监管危险

化工工艺或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工和医药项目原则上应进入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园

区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其中液化天然气冷能利用项目,不涉及重点

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且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物医药中药提取、林产化学产品制造项目,以

及经专家论证确需为省级及以上园区配套建设的工业气体生产项目,可不进入化工园区

”。

2)二十八条的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外的下列化工和医药项目依法依规可在化工

园区外建设:

1.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纯物理混合、分装的非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2.不涉

及生物理提知使用危险化学品和铅、汞、镉、铬、砷、铊、锑等重点防控重金属的无机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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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无机碱、无机盐项目;

3.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项目;4.医药制剂加工及放射性药物项

目。

3)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引导其他化工和医药项目在化工园区发展。非化工和医药

企业自用配套建设含化学工序的项目,其生产的主要化学品全部为本企业白身配套使用的,

及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一体化项目,按项目所属行业管理,不进入化工园区,按环保、安

全等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项目准入安全条件意见如下:

1)浙江美车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000 台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机和 10 万吨

尿素液灌装及生产的项目产品主要用于消除汽车尾气污染、净化环境,符合《海宁市制造

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规划》的产业发展要求。

2)根据可研报告,项目产品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机和尾气处理液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不涉及中间产品或副产品,不涉及溶剂回收套用,不需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涉及使用纯水、尿素颗粒等原辅料

,均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2022 年调

整版

),不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不需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3)年产 3000 台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机生产工艺主要包括电机、净化处理器、

中断控制机、

DE1 过滤器等设备装配过程,10 万吨尿素液生产工艺主要包括过滤、净化、

溶解和分装等,属于物理混合过程,不涉及化学反应,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不

构成重大危险源。

综上分析,浙江美车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000 台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机和

10 万吨尿素液生产灌装项目不需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申请危险化学品安

全使用许可证;生产工艺不涉及化学反应,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不构成重大危

险源,没有强制入化工园区的要求。

1.6 与《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的意见》

(嘉政办发

[2021]8 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的意见》

(嘉政办发

[2021]8号)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划管理的相关要点进行符合性分析,详见表

1-6。

1-6 企业一般固废规范处置符合性分析

内容

要求

符合性分析

1、产废环

产废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在嘉兴市一般工业固废信息化监控系统(以下简称信息化系统)中填报固废电子管理台账,依法如实记录固废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对运输、贮存、利用、处置企业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信息化系统中上传备案。年产

100 吨以上

固废(不包括可外售综合利用的固废)的企业要配备在线称重设备,在固废贮存场所、打包点、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

6 个月,并与省、市信息化

系统联网,同时鼓励其他产废企业安装视频监控。产废企

企业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废组装零件、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离子交换树脂膜、废

RO 膜和

生活垃圾。企业会加强内部管理,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一旦产生固废,将依法填报固废电子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固废的相关信息,并将相关内容在浙江省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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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业转移固废,出省处置的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出省利用的严格执行备案制度;省内跨市转移固废

(除可外售综合利用

的固废

)利用、处置的,要及时报告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禁

止跨市贮存固废

(除可外售综合利用的固废)。产废企业要督

促市外运输、利用、处置企业在信息化系统中注册登记流转,确保转移过程闭环监管。

废物监管信息系统中上传备案。

2、运输环

运输企业(包括有自备车辆的产废、贮存、利用、处置企业)受理嘉兴市域内固废运输业务的,要在信息化系统中进行网上备案登记,并与产废企业签订委托运输合同。要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运输企业接收固废时应与产废企业核实固废相关信息,移交时应与贮存、利用、处置企业查验核对,如有出入须说明原因,交接完成后及时向产废

企业反馈移交情况。

12 吨以上经营性运输车辆,须按要求

配备卫星定位系统等信息化设备,记录运输轨迹并即时上传;鼓励、引导其他运输车辆配备卫星定位系统等信息化设备。运输固废的非机动车辆,须得到镇(街道)管理部门认可后方可承担运输任务。运输过程要做好防扬散、防渗漏等措施。从业人员要定期接受培训,了解掌握固废专

业知识、事故应对技能及相关管理制度。

企业将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配合运输企业核实固废相关信息。

3、利用、

处置环节

利用、处置企业要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利用、处置固废,

在信息化系统中填报电子管理台账,依法如实记录固废转

移交接、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并执行电子联单制度。

利用、处置过程要实行全程监管,在固废出入口、贮存场所及利用、处置设施处应安装视频监控,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

6 个月。利用、处置企业在接收固废时,要查验

接收固废的类别和数量,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接受非法

委托,交接完成后及时向产废企业反馈移交情况。

企业将按照环评批复要求

利用、处置固废,及时反馈

移交情况。

4、贮存环

贮存企业要在信息化系统上进行网上备案登记,填报电子

台账,并执行电子联单制度。在固废出入口、分拣、打包、

拆解、贮存等场所安装视频监控,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

6 个月。要与上游产废、下游利用处置企业签订三方书

面合同,交接时要查验固废的类别和数量,不得超范围经

营,交接完成后及时向产废企业反馈移交情况。各县(市、

区)要加强固废收运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小微产废企业收

运难、处置难问题,

2021 年底前至少建成一个集中规范贮

存场所。

企业将在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上进行网上

备案登记,填报电子台账,

及时反馈固废移交情况。

1.7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符合性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C3591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和 C2666 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

制造,加注机仅进行装配组装,尿素液的仅进行单纯物理混合、分装,仅产生极少量恶臭,

基本无废气。生产废水为纯水制备废水,水质较好,可直接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

一并纳管。本项目能源仅使用电能进行生产,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约为

0.002tec/万元,低

于浙江省规定的

0.52tce/万元工业增加值。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

经对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

(环环评

[2021]45 号),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涉及相关要求。

1.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

682 号),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

性五不批”符合性情况分析详见下表。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18

由下表分析结果可知,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

682 号修)

相关要求。

1-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

四性

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环

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

环评对照国家、地方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相关要求

符合

五不批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

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且也符合海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

案要求等相关规划。

符合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

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

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 要求

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声环境现状较好,水环境质量未能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纳管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和纯水制备废水一并纳管,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可满足区域环境质量

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符合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定污

染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

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

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

符合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

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迁扩建项目,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

符合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

不合理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础资料符合实际,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

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

符合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19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2.1 工程内容及规模2.1.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浙江美车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000 台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

机和

10 万吨尿素液生产灌装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迁建)、扩建;3、建设单位:浙江美车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项目选址: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长河路 281 号;5、建设内容:本项目为迁扩建项目,由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长河路 116 号

搬迁至海宁市长安镇长河路

281 号。企业租用海宁市瑞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空余厂房,

总投资

18000 万元,搬迁原有设备,购置智能加注机、GB200 等设备,3000 台汽车尾气

处理液智能加注机和

10 万吨尿素液生产灌装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可实现

产值

5.6 亿元。

企业原有项目厂区已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停产并搬迁至新厂区(长河路 281 号),

相关生产设备和处理设施已拆除,企业新厂区已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完成本项目“浙江

美车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000 台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机和 10 万吨尿素液生产

灌装项目”立项(项目代码:

2504-33*开通会员可解锁*-588502),目前因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

加注机的组装生产无需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已建设投产,原有项目及本项目中尿素颗粒

搅拌、

10 万吨尿素原液生产灌装等项目内容尚未建设,本项目对迁扩建后全厂进行统一

评价。

具体建设项目工程概况见表

2-1。

2-1 本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项目

工程内容

主体工程

企业租用海宁市瑞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空余厂房,总投资

18000 万元,搬迁原

有设备,购置智能加注机、

GB200 等设备,形成年产 3000 台汽车尾气处理液

智能加注机和

10 万吨尿素液生产灌装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可实现

产值

5.6 亿元。

储运

工程

仓库

原料运输

环保工程

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纯水制备废水,水质较好,可直接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尿素颗粒搅拌调配过程中产的氨气,产生量极少,在车间内

无组织排放

噪声

降噪隔声措施。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20

固废

依托工程

供水

由市政供水系统提供。

供电

由市政电网供给。

供热

/

供气

/

排水

市政雨水管道和市政污水管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

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和《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

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

2504-33*开通会员可解锁*-588502),本项目属于“环境保护

专用设备制造(

C3591)、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C2666)和通用仓储(C5920)”,

具体分类情况见表

2-2。

2-2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表

环 评 类 别 项

目内容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本 栏 目 环 境 敏感区含义

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

35

70

环保、邮政、社会

公共服务及其他

专用设备制造

359

有电镀工艺的

;年用溶

剂型涂料(含稀释剂)

10 吨及以上的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0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

/

/

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

44

专用化学产品制

266;

全部(含研发中试

;不

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

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不

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

机物的除外)

/

/

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59

149

危险品仓储

594(不含加油站

的油库

;不含加气

站的气库

)

总容量

20 万立方米及

以上的油库

(含油品码

头后方配套油库

);地下

油库

;地下气库

其他

(含有毒、有害、危

险品的仓储

;含液化天

然气库

)

/

/

本项目生产的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机,属于

“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 35,环

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59 中的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

本项目仅装配组装,无需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生产的尿素液属于

“二十三、化学原料

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 中的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

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涉及尿

素的仓储和发货,尿素不属于有毒有害的化学品,不属于危险品,不属于危险品仓储业,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21

无需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本项目排污许可类别

判定如下。

2-3 排污许可分类表

序号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三十、专用设备制造业

35

84

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59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二十一、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

50

专用化学产品制

266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2661,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2662,林产化学产品

制造

2663(有热解或者

水解工艺的

),以上均不

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2663(无热

解或者水解工艺的

),文化用信

息化学品制造

2664,医学生

产用信息化学品制造

2665,

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

制造

2666,动物胶制造

2667,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9,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

者分装的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

本项目为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机装配和尿素液生产灌装,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

备制造(

C3591),属于三十、专用设备制造业 35 中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

专用设备制造

359 中的其他,排污许可类别为登记管理;属于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

料制造(

C2666),属于二十一、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 中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

中的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排污许可类别为登记管理;本项目属于通用仓储(

C5920),

不属于危险品仓储,无需办理排污许可。综上,本项目的排污许可为登记管理。

2.1.2 生产规模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见表

2-4。

2-4 本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

序号

产品名称

产量

备注

1

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机

3000 台

/

2

尿素液

10 万吨

2-5 迁扩建后企业产量情况汇总表

产品名称

搬迁前原有项目审批年产量

迁扩建后本项目年产量

变化量

备注

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

注机

300 台

3000 台

+2700

原产品名为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速成机;

工艺中调试使用车间调配的

3 万吨尿素

尿素液

0

10 万吨

+10 万

3 万吨为尿素颗粒搅拌调配,2 万吨为外购尿素原液分装,

5 万吨为仅在厂区仓库

暂存中转再发货。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产品的质量成分见表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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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6 产品质量指标

序号

检验项目

单位

技术指标

检验结果

单项评定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根据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6 日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

告(报告编号:

NO.AOO241200384),所检项目符合《柴油发动机氮氧化物还原剂尿素

水溶液

(AUS 32)》 GB 29518-2013 标准要求。

2.1.3 原辅材料及用量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原辅材料消耗表

2-7。

2-7 原辅材料及用量

序号

原辅料名称

单位

搬迁前原有项目审批量

迁扩建后全厂

用量

最大贮

存量

增减量

包装形式

备注

1

电机

300

3000

30

+2700

/

加注机组装用

2

中断控制机

300

3000

30

+2700

3

加注机

0

3000

30

+2700

4

净化处理器

300

0

0

-300

原速成机组装用

5

ED1 过滤器

300

0

0

-300

6

超滤器

300

0

0

-300

7

组装零件

若干

若干

若干

若干

塑料袋装

/

8

尿素颗粒

300

9750

100

+9450

1t 袋

车用尿素液调配,车用级,

1t/袋,尿素含量≥

99%,碳酸盐≤0.02,氯化物≤

0.0001%,氨

0.01%

9

尿素原液

*

0

70000

240

+70000

分装用的尿素为槽车运

输,贸

易用的尿素为

外购

2 万吨尿素原液

用于车间尿素液分装;

由槽车运输

,,存入车

间内

20 吨尿素原液贮

存桶中

5 万吨尿素液为仅贸

易,外购成品尿素液运

输至厂区仓库暂存中

转再发货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23

吨桶

10

塑料包装桶

万个

6

400

/

+394

/

车用尿素液分装,约

3000 个 10t 桶,用于配

套加注机存放尿素液

一并发货

其余为不同规格的小

包装桶(

25kg 塑料桶

居多)

11

自来水

1220.

1

29663.6

/

+28443

.5

/

注:

*本项目 3 万吨尿素颗粒自行搅拌调配,2 万吨尿素原液分装由本项目所在厂区进行生

产,

5 万吨尿素原液为仅贸易,通过正规渠道以一般贸易形式购买车用尿素液,并在本厂进

行销售和储存;仅储存,不做分装,仅在本项目厂区仓库暂存中转再发货。

2.1.4 主要生产设备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见表

2-8。

2-8 项目实施后全厂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原有项目审批

数量

搬迁设备数量

本项目新增设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设

设备增减

备注

1

制纯水系统

水处理器

2

2

0

2

0

1 个砂滤罐、1 个活

性炭罐

2

精明过虑器

4

-4

0

0

-4

淘汰

3

过滤混床提

纯设备

4

-4

0

0

-4

淘汰

4

反渗透过滤

0

0

1

1

+1

纯水制备工艺改造

提升

5

EDI 过滤器

0

0

1

1

+1

6

装配流水线

3

3

8

11

+8

由职工组成进行人

工组装装配

7

分装流水线

2

-2

7

7

+5

本项目淘汰原有调

试流水线,更新成自

动化程度更高的分

装流水线,用于尿素

原液分装

8

20 吨贮存桶

12

12

24

36

+24

纯水制备用

4 个,

尿素颗粒搅拌调配

12 个,

尿素原液存放用

20

9

10 吨贮存桶

20

-20

0

0

-20

全部淘汰

10

气泵

0

0

6

6

+6

用于自动化尿素搅

2.1.5 产能匹配性分析

为适应迁扩建后设备组装产能扩大(

300 台扩大至全厂合计 3000 台),本项目新增

8 条装配流水线,并新增劳动定员 27 人,并优化每条流水线的人员配置(6 人/条优化为

4 人/条),生产班制由 8h 单班制更改为 12h 单班制,年工作 300 天,优化后平均每

4 人每天完成组装 1 台,年可组装 3300 台,因组装工艺较为简单,优化后的生产效率能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24

满足产能要求。

为适应迁扩建后尿素颗粒搅拌的产能扩大(尿素溶液

923 吨/年扩大至 30923 吨/年),

淘汰原用于尿素颗粒搅拌调配用的

2 个 10 吨贮存桶,新增 12 个用于搅拌调配的 20 吨

贮存桶和

6 台气泵,每台气泵可以负责 2 个搅拌桶,气泵泵吹可大幅提高尿素搅拌效率,

单次可同时进行

240 吨尿素溶液的搅拌调配,单次尿素调配搅拌时间为 20-30 分钟,加

注机配套尿素搅拌每

2 天搅拌 1 次,搅拌完成后持续缓慢搅拌保持溶液的混合程度,可

满足产能扩大后的生产需求。

本项目实施后,尿素分装量为

2 万吨/年,每条分装流水线的设计能力为 6 吨/h,共

设置

7 条分装流水线,每天 12h,年工作 300d,则尿素的分装能力为 21600 吨/年,可满

足生产需求。

2-9 产能匹配性分析表

序号

产品

对应设备名

设计处理能

设备数量

生产时间

产能

生产负荷

能否满足

1

加注机组装

装配流水线

1 台/(条·d) 11 条

300d

3300 台

90.9

%

满足

2

尿素调配(加

注机)

20 吨贮存

桶、气泵

20t/(个·2d) 12

300d,每 2

1 次

36000

85.9

%

满足

3

尿素分装

分装流水线

6 吨/(条·h) 7 条

300d,每天

12h

21600

92.6

%

满足

2.1.6 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

现有项目劳动定员

22 人,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 27 人。全年工作日 300 天,12h 单

班制,全年工作时间

3600 小时。

2.1.7 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长河路

281 号,本项目租用海宁市瑞邦汽车部件有

限公司空余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生产车间位于北侧厂房

1 层,办公室位于东侧厂房 2

楼,办公楼西侧为尿素暂存中转区,办公楼南侧厂房一楼为仓库。具体详见厂房平面示

意图见附图

3。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2.2 工艺流程及说明

本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如下图所示。

1、汽车尾气处理液加注机装配工艺: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25

2-1 汽车尾气处理液加注机装配生产工艺流程图

生产工艺简述:

①组装:先对采购进的电机、中断控制机、加注机、组装零件进行组装;

②调试:组装完成的汽车尾气处理液加注机需调试,将调配好的尿素液加入加注机

中进行调试,确保机器线路正常、加注枪等能够正常运行,调试完毕后则为产品。调试

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处理液样品作为赠品附赠于买家,每台汽车尾气处理液加注机配

套一个

10t 的贮存桶,调配好的尿素液存入贮存桶中作为设备配套产品一并发货,调试

过程不产废水和固废。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26

2、尿素调配搅拌工艺

2-2 车用尿素调配生产工艺流程图

生产工艺简述:

①纯水制备:调试中的原料纯水由企业配套的纯水制取系统制备

,由自来水依次通过

砂滤、活性炭过滤、反渗透处理和

EDI 过滤处理后制取纯水,制水率约为 70%。制水过

程中会产生纯水制备废水、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

RO 膜和废离子交换树脂膜。

②调配搅拌:将颗粒尿素和纯水按

32.5% ∶67.5%的比例在常温下进行调配搅拌(搅

拌在

20 吨吨桶内使用气泵泵吹,密闭搅拌),尿素颗粒中的氨成分占比<0.01%,且游

离氨均包裹在尿素颗粒中,拆包投料过程中尿素不会分解,不会有氨气产生,仅在调配

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的恶臭(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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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3、尿素分装工艺

2-3 车用尿素分装生产工艺流程图

生产工艺简述:

尿素原液外购,由槽车输送至厂区装卸区后,存入车间内

20 吨尿素贮存桶中,以

架空管的形式通过管道进入分装流水线,用灌装的方式分装到小包装桶中,即完成分装

,,

分装过程中会产生极少量的恶臭。

各污染工序及主要污染因子见表

2-10。

2-10 主要污染工序

污染物

污染工序

主要污染因子

治理措施

废气

G1 恶臭

尿素调配搅拌

氨气

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加强车间通风

废水

W1 纯水制备废

制纯水

CODCr、无机盐类

直接纳管

W2 生活污水

员工生活

CODCr、氨氮

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排放

W3 初期雨水

/

CODCr、氨氮

直接纳管

固废

S1 废组装零件

组装

金属

外卖综合利用

S2 废石英砂

制纯水

石英砂、无机盐

外卖综合利用

S3 废活性炭

制纯水

活性炭、无机盐

外卖综合利用

S4 废 RO 膜

制纯水

RO 膜、无机盐

外卖综合利用

S5 废离子交换

树脂膜

制纯水

树脂、无机盐

外卖综合利用

S6 废包装材料

原辅材料使用

纸箱、塑料编织袋等

外卖综合利用

S7 废抹布

设备擦拭、地面清扫

抹布、尿素等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S8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清运

噪声

设备噪声

2.3 水平衡

本项目水平衡见图

2-4。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28

2-4 本项目水平衡图

2.4 物料平衡

本项目尿素调配主要

9750 吨尿素颗粒的调配搅拌,全厂尿素调配物料平衡见表

2-10。

2-11 尿素调配物料平衡

入方

出方

名称

用量(

t/a)

名称

数量(

t/a)

尿素颗粒

9750

尿素液

30000

纯水

20250

/

/

合计

30000

合计

30000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2.5 原有项目环保守法情况

1)原有项目环评审批及验收情况

根据调查,浙江美车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有项目位于海宁市长安镇长河路

116

号,租赁浙江风利门窗幕墙有限公司空置厂房面积

3500m2 进行生产;企业原有项目已

2025 年 3 月 31 日停产,现状已搬迁至海宁市长安镇长河路 281 号,租用海宁市瑞邦

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空余厂房

2903 平方米进行生产,目前仅进行智能加注机的人工组装

(不含纯水制备和尿素调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版,

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16 号),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机组装属于“三十二、专用设

备制造业

35,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59 中的仅分割、焊接、

组装的除外”,仅组装无需环境影响评价。

目前企业所有项目均经过环保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具体可见本报告表

2-12。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29

2-12 环保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时间

环评审批文

三同时验

收时间

三同时验收文

目前情况

排污许可

1

浙江美车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

新增

300 套汽

车尾气处理液速

成机技改项目

2021.7.2

嘉环海建

2021〕114

2021.10

2021 年

11 月自

主验收

已停产,现场已拆

登记管

理,已完成排污登

2)原有项目排污许可落实情况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要求,企业原有项目为登

记管理类,已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许可证编号(

91330109MA27WGTU58001X),

有效期限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经现场核查,目前企业原有建设项目已于 2025

3 月 31 日停产,并搬迁至新厂房,老项目现场已拆除,本项目不对原有项目排污许

可落实情况进行分析。

2.3.3 原有生产情况调查

经现场核查,企业原有建设项目已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停产,并搬迁至新厂房,老

项目现场已拆除,原环评审批及原有项目生产规模、原有项目原辅材料消耗、原有项目

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均按原环评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核定量计。

2-13 企业原有产量情况汇总表

产品名称

原环评审批量

汽车尾气处理液速成机

300 套/年

2-14 原有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统计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单位

原有项目审批量

1

电机

300

2

中断控制机

300

3

净化处理器

300

4

EDI 过滤器

300

5

组装零件

若干

6

尿素

300

7

*

1220

8

塑料包装桶

万个

6

注:

*原环评中描述为纯水,由纯水制备系统制备,此处已折算成自来水用量。

2-15 原有项目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原有项目审批数量

1

水处理器

2

2

精明过滤器

4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30

3

过滤混床提纯设备

4

4

调试流水线(分装流水线)

2

5

装配流水线

3

6

10t 贮存桶

20

7

20t 贮存桶

12

2.3.3.1 原有生产工艺流程

1、汽车尾气处理液速成机

2-5 原环评汽车尾气处理液速成机生产工艺及产污图

工艺流程说明:

①组装:先对采购进的电机、净化处理器、中断控制机、

EDI 过滤器、组装零件进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31

行组装;

②纯水制备:调试中的原料纯水由企业配套的纯水制取系统制备

,由自来水依次通过

水处理器、超纯水

EPA、精密过滤器、过滤混床提纯设备处理后制取纯水。制水过程中

会产生纯水制备废水、废滤网。

③调试:组装完成的汽车尾气处理液加注机需调试,在常温下将颗粒尿素和纯水按

1∶2 的比例倒入机器中进行调配搅拌,确保机器能够正常运行,调试完毕后则为产

品。调试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处理液样品作为赠品附赠于买家,调试过程不产废水和

固废。

2.3.3.2 原有污染源强分析

根据调查,企业老厂区已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停产并搬迁至新厂区,老厂区现场已

拆除并已有其他企业入驻。原有项目废水、废气、固废源强数据参考原环评核定量计算。

企业主要污染物及产生工序见下表

2-16。

2-16 企业污染工序一览表

类型

产生工序

污染物名称

全厂核定排放量(

t/a)

备注

废水

纯水制备废

水、生活污水

污水量

980.5

/

CODCr

0.039

/

氨氮

0.003

/

固废

组装

废组装零件

0(0.1)

/

尿素使用

废包装材料

0(1)

/

制纯水

废滤网

0(0.15)

/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0(6.6)

/

2.3.3.3 原有项目环保治理设施情况

根据调查,企业已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停产并搬迁至新厂区(长河路 281 号),现

场已拆除并有其他企业入驻。根据原环评及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报告,原有项目环

保治理设施情况如下:

废水:原有项目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水质较好,可

直接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三

级标准后和纯水制备废水一起纳管,最终经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全部排放;

固废:废组装零件产生量

0.1t/a,废包装材料产生量 1t/a,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

废过滤网产生量

0.15t/a,生活垃圾产生量 6.6t/a,由环卫部门一同定期清运。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处理器、过滤混床提纯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主要防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32

治措施:①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以免设备故障产生较大噪声;

加强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②在车间安

装隔声门窗,降低车间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③对长时间在车间工作的员工配备噪

声防护手段,如佩戴耳塞。

2.3.4 原有项目总量控制落实情况

根据环评报告、批复及验收报告,企业总量指标落实情况见表

2-16。

2-17 原有项目总量控制情况

污染物名称

核定排放量(

t/a)

实际排放量

是否符合

废水量

980.5

980.5

符合

CODcr

0.039

0.039

符合

NH3-N

0.003

0.003

符合

注:①化学需氧量、氨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

1 中相关限值 CODcr:40mg/LNH3-N:24mg/LCODcr NH3-N 的核定量按照废

水量进行重新计算。

2.3.6 企业本项目已建成部分环评审批情况

企业原有项目厂区已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停产并搬迁至新厂区(长河路 281 号),

相关生产设备和处理设施已拆除,企业新厂区已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完成本项目“浙江

美车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000 台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注机和 10 万吨尿素液生产

灌装项目”立项(项目代码:

2504-33*开通会员可解锁*-588502),并进行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

加注机的组装生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加

注机组装,属于

“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 35,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

设备制造

359 中的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仅装配组装,无需环境影响评价。

2-18 环保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时间

环评审批

文号

三同时验收

时间

三同时验

收文号

目前情

排污许可

1

浙江美车特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年产

3000 台

汽车尾气处理液智能

加注机和

10 万吨尿素

液生产灌装项目

/

已建设部

分,仅加注机组装,无

需环评

本次建设项目,目前建

设中

/

已建成部分,仅组装

未更新

2.3.7 本项目已建成部分生产情况调查

2.3.7.1 本项目已建成部分生产原辅材料及用量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33

2-19 本项目已建成部分原辅材料及用量

序号

原辅料名称

单位

2025 年 5-6 月实际用量

备注

1

电机

488

仅制作成本项目产品智能加注机半成品,后续待本项目落实后需进行尿素的

搅拌、添加和调试

2

中断控制机

488

3

加注机

488

4

组装零件

若干

2.3.7.2 本项目已建成部分设备清单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见表

2-20。

2-20 本项目已建成部分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设备清单

备注

1

装配流水线

3

人工组装

2.3.7.3 本项目已建成部分生产工艺

2-6 加注机装配生产工艺流程图

2.3.8 本项目已建成部分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1)废气

工艺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本项目已建成部分,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园区

污水管网,最终经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排海。企业不设食堂和住宿,现有员工 22 人,年工

300 天,目前 8h 单班制生产,用水量为 330t/a,产污系数按 90%计算,废水产生量为

297t/a。

3)固废

本项目已建成部分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组装零件,年产生量估算约

0.1t/a;目前生产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34

时间较短,尚未产生。

2-21 企业本项目已建成部分污染源排放情况表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实际排放量(

t/a)

废水

生活污水

废水量

297

CODcr

0.012

NH3-N

0.001

固废

组装

废组装零件

0(0.1)

2.3.9 本项目已建成部分环保治理设施及达标排放情况

本项目已建成部分仅进行加注机部件组装,无废气产生,仅排放生活污水,固废仅

产生废组装零件,噪声主要来自厂区内金属材料移动产生的噪声及职工活动噪声,主要

生产设备位于车间室内。

①噪声

为了了解厂界噪声排放的达标情况,本环评编制期间委托海宁万润检测技术有限公

司对四厂界噪声进行监测(报告编号:

2025070278),具体监测数据见表 2-22。

2-22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

dB(A)

监测日

监测点位

主要声源

实测值

标准值

(昼间)

达标情况

昼间上午

昼间下午

2025.

7.21

东厂界

机械噪声

60

62

65

达标

南厂界

机械噪声

62

62

65

达标

西厂界

机械噪声

63

62

65

达标

北厂界

机械噪声

64

64

65

达标

根据企业现状噪声监测结果,企业厂界昼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②固废

现有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组装零件,目前生产时间较短,尚未产生。

2.3.10 企业目前存在问题和以新带老整改措施

企业原有项目厂区已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停产并搬迁至新厂区(长河路 281 号),

相关生产设备和处理设施已拆除,故原址原有污染已清理,不存在遗留污染,亦无环境

问题。企业厂区已搬迁并部分建成生产,要求企业及时完善环保手续;企业迁扩建后现

有项目未进行排污许可登记,要求企业及时进行排污许可登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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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3.1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3.1.1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1、基本污染物质量现状及达标情况

根据《嘉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项目所在地大气功能区均属二类区,

执行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修改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29 号)中的二级标准。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根据《

2023 年海宁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具体监测结果详见表

3-1。

3-1 海宁市 2023 年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统计一览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

μg/m3

标准值

/

μg/m3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7

60

11.6

达标

百分位(

98%)数日平均

质量浓度

12

150

8.0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7

40

66.8

达标

百分位数(

98%)日平均

质量浓度

67

80

83.8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51

70

72.7

达标

百分位数(

95%)日平均

质量浓度

108

150

71.9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29

35

82.9

达标

百分位数(

95%)日平均

质量浓度

65

75

87.2

CO

百分位数(

95%)日平均

质量浓度

1000

4000

25

达标

O3

百分位数(

90%)8h 平均

质量浓度

160

160

99.8

达标

根据统计,海宁市

2023 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区域基本污染物指标均能满

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提供的信息,海宁市

2024 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

区。

3.1.2 水环境质量现状

1)纳污水体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和纯水制备废水一并纳管至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处

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近岸海域。根据《

2024 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钱塘江断面

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

2)周边地表水体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36

本项目附近主要地表水体为上塘河,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

案(

2015)》,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 类标准。本项目

尾水不直接排放,但为了解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环评引用海宁长安镇工

业园区扩容区块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于

2025 年 1 月 11 日~13 日期间委托对地表水

水质进行监测的监测数据,位于项目西南侧

2.3km 处庙桥港(上塘河支流),具体结果

见表

3-2。

3-2 监测断面水质监测及评价情况(单位:mg/L,除 pH 外)

时间

pH

溶解氧

高锰酸盐

指数

CODCr

BOD5

氨氮

总磷

2025.1.11

7.2

4.61

6.3

24

3.6

1.40

0.26

2025.1.12

7.3

5.04

6.1

26

3.6

1.43

0.3

2025.1.13

7.2

5.24

6.7

28

4.0

1.33

0.26

均值

7.23

4.96

6.37

26.00

3.73

1.39

0.27

Ⅳ类标准类

6-9

3

10

30

6

1.5

0.3

达标情况

/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由上表可知,项目附近的监测断面水质较好,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

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3.1.3 声环境质量现状

厂界外周边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不进行现状监测。

3.1.4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选址位于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长河路

281 号,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周围主要

为企业、道路和农田,无大面积的自然植被群落及珍稀动植物资源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故本环评不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3.1.5 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

3.1.6 地下水、土壤环境

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环境保护目标

3.2 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长河路

281 号,根据调查,本项目周围主要是企业、

道路、农居,确定本项目所在区域主要保护目标如下: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建设区域 500 米范围内的空气环境质量,保护级别为《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2、水环境:地表水保护目标为上塘河及其支流,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Ⅳ类。

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37

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声环境:本项目所在地 50m 评价范围无声环境保护目标。5、生态环境:本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周围主要保护对象,详见表

3-3。

3-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敏感点

功能

距离(

m) 方位

坐标

规模

环境要求

东经

北纬

大气环境

肖王村农

居住

80m

NE

120.448298

30.435582

30 户

GB3095-2

012 二级

仰山幼儿

教育

200m

SW

120.444354

30.432121

400

鸿翔仰山

居住

230m

NW

120.444375

30.436723

1500户

老庄村

居住

240m

W

120.443109

30.434363

390

御景苑

居住

330m

NE

120.450158

30.436450

220

钱塘外滩

居住

430m

SW

120.442562

30.430367

500

东陈景苑

居住

500m

S

120.445759

30.428017

880

仰山小学

教育

520m

NW

120.440652

30.437694

1200人

翔跃幼儿

教育

550m

NW

120.443388

30.437887

360

声环

厂界外

50m 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

GB3096-2

008 的 2 类

水环

地表水

上塘河支

灌溉

200m

S

/

/

宽约

10m

GB3838-2

002 Ⅳ类

上塘河支

灌溉

300m

E

/

/

宽约

10m

地下水

企业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

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GB/T1484

-2017

III 类

生态

环境

植被、景观、土壤、动植物等

/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38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

3.3 污染物排放标准3.3.1 废气

本项目使用的尿素颗粒为高纯度尿素颗粒(车用级),仅尿素颗粒搅拌调配过程中

产生的极少量氨气,氨气、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1

中的二级标准,详见表

3-3。

3-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项目

单位

无组织标准限值

二级(新改扩建)

臭气浓度

无量纲

20

氨气

mg/m3

1.5

3.3.2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水质较好,可直接纳管;生

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和纯水

制备废水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钱塘江,污水

处理厂排放尾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

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中表 1 限值,DB33/2169-2018 中未作规定的指标执

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具体见表 3-4。

3-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单位:pH 值外,其余 mg/L

污染因子

三级标准

备注

pH

6-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CODCr

500

BOD5

300

SS

400

NH3-N

35*

总磷

8*

*注:总磷、氨氮排放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DB33/887-2013)。

3-5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L

污染物名称

标准限值

执行标准

pH

6-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

GB18918-2002)

五日生化需氧量

10

悬浮物

(SS)

10

化学需氧量(

CODCr)

40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DB33/2169-2018)

氨氮

2(4)*

总氮

12(15)*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39

总磷

0.3

*:括号内数值为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执行。

3.3.3 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的

3 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 3-6。

3-6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

dBA

时段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3

65

55

3.3.4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执行《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

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一般固废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法》(

2020 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

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总量控制指标

3.4 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环发

[2014]197 号),

总量控制因子主要是化学需氧量

(CODCr)、氨氮(NH3-N)。

根据《海宁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总量指标管理办法(试行)》(海政发

[2017]54 号)

中要求,企业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

其削减替代比例不低于

1:2(含二级市场交易);重金属削减替代比例按“十三五”减排

要求,电镀、制革等重点行业不低于

1:1.2,其他行业不低于 1:1。

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护航经济稳进提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

(2023 年修

)》(嘉环发〔2023〕7 号),对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达标、水环境质量

达到要求的区域,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三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按

所需替代总量指标的

1:1 进行削减替代。

根据工程分析,结合国家文件和当地环境状况确定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中,纳入总

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为

CODCr、NH3-N。

3.4.1 总量控制分析

总量控制建议值见表

3-7。

3-7 全厂总量控制指标

单位:

t/a

项目

搬迁前原有项目核定排放量

搬迁前原有项目实际排放量

本项目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

迁扩建后全厂排放量

搬迁前后增减

替代比

本次调剂

全厂总量控制建议值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40

废水

废水量

980.5

980.5

9520.1

980.5

9520.1

8539.6

/

/

9520.1

CODCr

0.039

0.039

0.381

0.039

0.381

0.342

1:1

0.381

0.381

氨氮

0.003

0.003

0.027

0.003

0.027

0.024

1:1

0.027

0.027

注:①化学需氧量、氨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

1 中相关限值 CODcr:40mg/LNH3-N:24mg/L,现有项目 CODcr NH3-N 的核定

量按照废水量进行重新计算。②企业原有项目环评中明确“本项目

CODcr 排放量为 0.049t/a<0.1t/aCODcr、氨氮可不

实施总量控制制度”,未对

CODCr 和氨氮进行总量调剂,本环评对迁扩建后全厂污染物总量

进行调剂。

由 工 程 分 析 可 知 ,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全 厂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值 为 废 水 量

9520.1t/a ,

CODCr0.381t/a,氨氮 0.027t/a。3.4.2 总量控制平衡方案

项目各污染物区域替代平衡削减量可向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申请,在区域内

调剂平衡。待项目区域替代削减方案落实后,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能够得到平衡,符

合总量控制要求。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41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4.1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土建和房屋装修均已完成,因此施工期产生的污染源强主要是设

备安装时发出的噪声。

本项目设备安装较简单,安装期较短、且声源不强,噪声影响也为短时的、且为环境所

能承受,只要在设备安装时加强管理,严禁夜间作业,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会产生影响。因此

施工期要求注意设备安装期的隔声降噪措施。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2 营运期污染源强分析4.2.1 废水4.2.1.1 废水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废水为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本项目地面采用拖把进行清扫,不

产生地面冲洗废水。

①纯水制备废水

本项目尿素颗粒使用量为

9750t,尿素颗粒和纯水的调配比例为32.5% ∶67.5%,则需要的

纯水为

20250t/a,纯水的制备率按70%计,则自来水用量为28928.6t/a,则纯水制备废水的产生

率为

30%(其中包含25%的浓水,5%的反冲洗水),纯水制备废水的产生量为8678.6t/a,水质

相对较好,主要污染因子为

pH、盐类。

②生活污水

本项目已建成部分劳动定员

22人,新增劳动定员27人,合计49人,不设食堂和住宿。劳

动定员用水量按

50L/d.p计,年工作日300天,则用水量为735m3/a(2.45m3/d);生活污水排放

量按用水量的

9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61.5m3/a(2.205m3/d)。生活污水中CODcr产生

浓度约为

35mg/L,氨氮产生浓度为3.5mg/L。

③初期雨水

本项目不设原料储罐,化学品全部采用桶装

(袋装)贮存车间室内,不露天设置设施。厂区

屋项雨水未受污染,全部经专用雨水管道收集排入园区雨水管网;厂区路面

(面积约1180m2)

初期雨水可能含有污染物,故视为废水,环评要求其收集处理后纳管排放。环评要求初期雨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42

水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取暴雨前

15分钟水量,按嘉兴地区暴雨强度公式及露天地

面的面积计算。暴雨强度公式为:

i=10.641+7.179lgP

t+10.647)0.655

式中

:i 为暴雨强度(mm/min);P 为设计降雨重现期(a);t 为降雨历时(min);本环评 P 取 1

;t 取 15min。

经计算,

i=1.27mm/min。本项目厂区路面面积约 1180m2,则一次降雨产生的初期雨水量

为约为

15m3(以降雨 15min 计);按平均每月 1 次暴雨计,则初期雨水产生量为 180ta,初期雨

水水质

COD 约 200mg/L,SS 约 300mg/L,氨氮约 30mg/L,可直接达标纳管,要求企业设置 1

个不小于

15m3 的初期雨水池,将收集的前 15min 雨水通过提升泵泵入污水管线排放。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合计废水总量为

9520.1t/a,CODCr0.381t/a,氨氮 0.027t/a。

纯水制备废水的污染因子为

CODCr和无机盐类,水质较好,可直接纳管,初期雨水水质较

好,主要为

CODCr、SS、氨氮,可直接达标纳管。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和纯水

制备废水、初期雨水一起纳管。

废水污染物的产排情况见表

4.2-1。

4.2-1 废水污染物的产排情况

污染物类别

污染物名称

产生浓度(

mg/L) 产生量(t/a)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

t/a)

纯水制备废水

废水量

/

8678.6

/

8678.6

CODcr

40

0.347

40

0.347

NH3-N

2(4)*

0.025

2(4)*

0.025

初期雨水

废水量

/

180

/

180

CODcr

200

0.036

40

0.007

NH3-N

30

0.005

2(4)*

0.0005

生活污水

废水量

/

661.5

/

661.5

CODcr

35

0.023

40

0.026

NH3-N

3.5

0.002

2(4)*

0.002

合计

废水量

/

9520.1

/

9520.1

CODcr

/

0.406

40

0.381

NH3-N

/

0.032

2(4)*

0.027

*:括号内数值为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执行。

4.2.1.2 水污染源排放量情况

根据工程分析,纯水制备废水的污染因子为

CODCr和无机盐类,水质较好,可直接纳管。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和纯水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43

制备废水一起纳管。最终由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钱塘江,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指

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表1中的排放限值。本

项目废水排放量及设施情况信息可见表

4.2-2~4.2-5。

4.2-2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废水类别

污染物

种类

排水去向

排放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编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

合要求

排放口

类型

污染治理设施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生活污

COD

Cr、

NH3-

N、无

机盐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

稳定且无规

律,但不属于

冲击型排放

TW-001

厂区废水处理设施

化粪池

D-W-0

01

是否

一般排放

纯水制

备废

水、初期雨水

/

/

/

4.2-3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

排放口编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废水排

放量

/

m3/a

排放去向

排放规

间歇排放时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物

种类

污染物排放标准浓

度限值

/

mg/L)

1 D-W

-001

E120.4481

36

N30.4336

74

9520.1

进入海宁盐仓污水处理

间断排

放,排放

期间流量稳定

全天

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

CODcr

40

NH3-N

2(4)*

*:括号内数值为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执行。

4.2-4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

名称

浓度限值

(mg/L)

D-W-001

CODcr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3 中三

级标准

500

NH3-N

《工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DB33/887-2013)

35

4.2-5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迁扩建项目)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

(mg/L)

全厂日排放量

t/d

全厂年排放量

(t/a)

1

D-W-001

CODcr

40

0.00127

0.381

NH3-N

2(4)*

0.0001

0.027

全厂排放口合计

CODcr

0.381

NH3-N

0.027

*:括号内数值为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执行。

4.2.1.3 水环境影响分析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44

本项目所在区域污水管网已接通,因此要求企业废水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的处理方法,生

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3中三级标准后和纯水

制备废水、初期雨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

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钱塘江,其中化学需氧

量、氨氮、总氮、总磷等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

1中的排放限值,不对周边地表水排放。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纳管排放后对周围水体

水质基本无影响。

综上,项目废水在纳管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2.1.5 废水监测计划

本项目营运期监测计划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具体

监测计划详见表

4.2-6。

4.2-6 环境监测计划及记录信息表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间接排放)

1

污水排放口

pH、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总

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1 次/年

4.2.1.6 污染防治措施及纳管可行性分析

1)全厂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和纯水制备废水、初期雨水一

并 纳 管 , 最 终 经 海 宁 盐 仓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 达 到 《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钱塘江,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指

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表1中的排放限值。

2)水质接管可行性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租赁海宁瑞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厂房,污水管网已经接通,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和纯水制备废

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钱塘江,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

总磷等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表1中的排放

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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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3)项目废水水量接管可行性及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放情况

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位于海宁市高新产业园区新兴路号,主要负责收集处理海宁西部盐

官、周王庙、长安、许村、高新技术园区的制革、印染、化工、电镀等污染行业的工业废水

以及各乡镇的生活污水,目前总设计规模

16.0万t/d,均已投入运行且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目

前,尚余约

3.2万吨/日废水处理量,仍有一定的余量。

目前盐仓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中的一级

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

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表1中的排放限值。

本项目在其服务范围之内,区域道路配套的污水管网已先期建成。因此,本项目废水可

纳入污水管网。盐仓污水处理厂现状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指标执行《城镇

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厂

尚有一定余量接纳项目废水,因此在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本次项目废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后送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产生不良影响。

4)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和纯水制备废水一并纳入污水管网,废水最终由

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

一级

A标准后排入钱塘江,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表1中的排放限值,不对周边地表水排放。因此,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纳管排放后对周围水体水质基本无影响。

综上,项目废水在纳管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2.1.7 依托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

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位于海宁市高新产业园区新兴路

1 号,主要负责收集处理海宁西部

盐官、周王庙、长安、许村、高新技术园区的制革、印染、化工、电镀等污染行业的工业废

水以及各乡镇的生活污水,目前总设计规模

16.0 万 m3/d, 共包括三期工程。一期工程设计

规模

1.0 万 m3/d,采用 A/O 工艺;二期工程设计规模 5.0 万 m3/d,采用 A2/O 工艺;三期工程

设计规模

10.0 万 m3/d,采用水解酸化+改进型 SBR 工艺。

1)一期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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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一期工程由兵器工业北方设计研究院设计,日处理能力

1 万吨,采用 A/O+接触氧化工艺,

设计进水

CODCr1200mg/L,出水 CODCr196mg/L。一期处理工程 2000 年 4 开工建设,于 2001

6 月中旬顺利通水进入调试阶段,2002 年 11 月通过环保验收。目前已完成提标改造。

4-1 一期工程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海宁市盐仓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由

1 万 m3/d 污水二级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系统及排污口

等组成。污水处理采用

A/O 工艺,污泥采用脱水外运处置法,如图 2.6-1 所示。一期工程服

务范围重点为农发区,分为三个相对独立的污水收集系统。第一污水收集子系统利用原有四

号路

D600 污水主干管,在四一号直河河南端设 1#泵站,污水经提升后沿安澜路向西至新兴

路后向南,送到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收集子系统的主干管沿新兴路自北向南,至启潮路后

改向,在银浪路与启潮路口附近建

2#泵站,污水经提升后沿银浪路自北向南至春潮路向东与

另一污水收集系统主干管汇合,一并送至污水处理厂。第三污水收集子系统收集东提河以东

区域的污水,主干管沿春澜路自北向南,在东堤路和安澜路交叉处建

3#泵站,污水经提升后

沿东堤路向南,折至春澜路向西,送至污水处理厂。

处理达标尾水通过排污管伸出防护堤约

80m 的丁坝头部外侧排放,排放高程 2.0~2.5m 左

右。

2)二期工程概况

盐仓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海宁市重点镇联建污水处理工程西片污水处理工程)由

5 万

m3/d 污水二级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系统组成。目前已完成提标改造。

污水处理采用

A2/O 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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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4-2 二期工程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二期工程服务范围为许村、盐仓、长安、周王庙等镇。二期工程污水主管布置于东西大

道上,位于许巷和陈岸之间,全长

16km,其中 DN500 管长 5km,DN600 管长 11km。全线在

新富、肖王共设二座泵站。许村支线从许村北端的开发区开始,沿许村大道接入东西大道主

干管,全长

6.5km,其中前 3.0km 管道口径为 DN400,后 3.5km 管道口径为 DN600。全线在

许村镇北湾渔池、许村各设一座污水泵站。长安支线从长安镇开始沿长安大道南下,压力接

入东西大道主干管,全长

2.5km,管径为 DN400,本线在长安镇设一污水提升泵站。周王庙

支线北起周王庙镇,南至东西大道,全长

2.5km,管径为 DN500,并在周王庙镇设一污水提

升泵站。

3)三期工程概况

盐仓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规模为

10 万 m3/d,目前已完成提标改造。

三期工程服务范围为海宁西区,包括:许村、长安镇、周王庙及农发区。服务面积

256.92km2。三期污水工程尾水排放口设置在老盐仓坝附近,排放口为(X=3362760,

Y=40541008),江中流管的长度约 250m,排放高程为 4.6~4.8m 左右。三期工程于 2007 年经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发改投资[2007]333 号”文批复同意立项,2009 年 11 月,浙江省

环境保护厅

“浙环建[2009]131 号”文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2013 年 12 月招标进行污水处

理厂三期工程提标改造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仍为

10 万 m3/d,主要建设内容为现有膜法水解酸

化池调整为泥法水解酸化池及中沉池,

SBR 池调整为 A/O 池并新建 4 座二沉池,改造后物化

池及新建

1 座后物化池,新建连续流砂过滤系统,移址新建紫外消毒池、排江泵及高位井。

三期工程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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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准。

污水处理采用

SBR 工艺:

4-3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

为了解现状污水厂运行情况,本环评收集了浙江省排污单位执法监测信息平台公布的关

于盐仓污水处理厂

2024 年 8 月 29 日的水质监测数据,详见表 4.2-7~8。

4.2-7

水质监测结果(一二期)

单位:

mg/L,除pH值外

监测因子

pH

COD

氨氮

色度

总磷

动植物油

LAS

BOD5

总氮

排放浓度

7.33

22

0.19

2

0.154

0.06

0.06

3.1

6.75

标准限值

6~9

40

2

30

0.3

1

0.5

10

12

达标性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4.2-8 水质监测结果(三期)

单位:

mg/L,除pH值外

监测因子

pH

COD

氨氮

色度

总磷

动植物油

LAS

BOD5

总氮

排放浓度

7.26

25

0.094

2

0.198

0.06

0.05

2.6

7.19

标准限值

6~9

40

2

30

0.3

1

0.5

10

12

达标性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从监测结果看,盐仓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中各监测因子均能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且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指

标能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表1中的排放限值。

监测数据表明,盐仓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正常。

根据现场勘查,选址地目前管网已铺通,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和纯水

制备废水一并纳入污水管网,废水最终由海宁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钱塘江,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

总氮、总磷等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表1中

的排放限值

4.3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49

4.3.1 废气源强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间主要废气为尿素颗粒加水搅拌调配、尿素液分装过程中产生的氨气,车

用尿素在

132.7℃以上才会分解产生氨气,车用尿素水溶液在 50℃以上才会发生水解生成氨

气;本项目车用尿素和纯水混合搅拌时为常温常压状态,不会发生尿素分解或水解,但车用

尿素中有微量的游离氨在混合搅拌过程中会逸散至空气中形成氨气。根据原料生产厂家提供

资料,本项目使用的车用尿素中游离氨含量不超过

0.01%,含量很低。游离氨进入装有纯水

搅拌罐中极易溶于水,且项目投料、加水、搅拌等过程中均为自动化且在常温状态下进行,

过程均做到密闭,搅拌过程氨废气产生量极少,切类比同类型企业,现场恶臭异味较小,车

间内无组织排放。故本项目不对搅拌废气进行定量分析。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后,对环境

影响不大。

恶臭是一个感官性指标,难以定量,因此本环评仅对恶臭进行定性描述分析。

北京环境监测中心在吸取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恶臭

6级分法,具体见表4.3-2。该分级

法以感受器——嗅觉的感觉和人的主观感觉特征两个方面来描述各级特征,既明确了各级的

差别,也提高了分级的准确程度。

4.3-2 恶臭 6 级分级法

恶臭强度

特征

0

未闻到有任何气味,无任何反应

1

勉强能闻到有气味,但不宜辨认气味性质(感觉阈值)认为无所谓

2

能闻到气味,且能辨认气味的性质(识别阈值),但感到很正常

3

很容易闻到气味,有所不快,但不反感

4

有很强的气味,而且很反感,想离开

5

有极强的气味,无法忍受,立即逃离

本项目散发恶臭的主要是尿素颗粒加水搅拌调配过程中产生的极少量氨气,类比同类型

企业,本项目车间内的恶臭等级为

1-2 级,车间外恶臭等级为 0-1 级。

企业生产过程中加强车间通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3.2 废气监测要求

本项目监测计划包括污染源监测计划。污染源监测计划包括对本项目废气进行定期监测

以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本项目营运期监测计划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具体监测计划详见表 4.3-10。

4.3-10 废气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厂界四周

臭气浓度、氨

每年监测一次,正常生

产工况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1 中的二级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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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4.3.3 废气治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尿素颗粒调配搅拌和尿素液分装产生的极少的恶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企业加强车间

通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4.3.4 废气排放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常规因子

SO2、NO2、PM2.5、CO、PM10、O3、非甲烷总烃、TSP 均能

满足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要求,海宁市

2024 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尿素颗粒调配搅拌产生的恶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排放量极少,可忽略不计,加强车间

内通风后,对环境影响不大。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

利影响,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可维持现状。

4.4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4.1 噪声源强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制纯水系统、分装流水线、装配流水线、尿素搅拌设备(

20 吨贮存

桶)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源强见表

4.4-1、4.4-2。

4.4-1

本项目主要设备噪声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单位:

dBA

序号

声源名

型号

空间相对位置

声源源强(任选一种)

声源控制措

运行时段

X

Y

Z

声压级

/距

dB

声功率

dB

1

制纯水

系统

/

7

15

2

/

85

减震、厂房隔

连续

2

分装流

水线

/

38

17

1.5

/

80

减震、厂房隔

连续

3

装配流

水线

/

53

16

1

/

75

减震、厂房隔

连续

4

气泵

/

10

10

2

/

80

减震、厂房隔

连续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51

4.4-2 本项目主要设备噪声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声源名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

空间相对位置

距室内边界距离

/m

室内边界声级

/dB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入损失

/dB

建筑物外噪声声压级

/dB

声功率级

/dB

A)

X

Y

Z

西

西

西

建筑物外距离/m

1

生产车间

纯水制备系统

85

选用先进的

低噪设备;设备设减震垫、保护套等;房

内设隔声减

振、吸声材料等,生产期间门窗关闭;加

强对泵等设备的维修保

养;加强厂区

内绿化

7

15

2

69

15

7

16

70.3

70.4

70.7

70.4

连续

16

48.3

48.4

48.7 48.4

1

2

分装流

水线

80

38

17

1.5

38

17

38

14

65.3

65.4

65.3

65.4

16

43.3

43.4

43.3 43.4

3

装配流

水线

75

53

16

1

23

16

53

15

60.3

60.4

60.3

60.4

16

38.3

38.4

38.3 38.4

4

气泵

80

10

10

2

66

10

10

21

65.3

65.5

65.5

65.3

16

43.3

43.5

43.5 43.3

注:本次评价以生产车间的西南角作为原点,以东向、北向分别作为

x 轴及 y 轴。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52

4.4.2 污染防治措施

本环评要求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项目各噪声源进行有效治理:

①合理布置车间,尽量将高噪声源布置在车间中央。

②注意设备安装,安装中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震、隔震措施。

③生产车间的墙壁、房顶应尽量采用吸声材料及隔声结构(墙壁、地面),并在生

产期间门窗关闭。

④设备保养,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及时添加润

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⑤加强厂区绿化,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文明操作,轻拿轻

放。

4.4.3 噪声达标情况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营运期间主要噪声为各类设备和人员操作噪声,设备噪声在

75~85dB(A)之间。

本环评在采取噪声治理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了噪声预测:

1)预测模式

为了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厂界及附近敏感点的噪声影响程度,根据本项目噪声源的特

点和简化预测过程,本环评采用声导则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式中的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

源声功率级与噪声贡献值计算方法。

①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设靠近开口处

(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 Lp1 和 Lp2。若声源所在

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公式

(1)近似求出:

)

6

(

L

1

2

TL

L

p

p

1)

式中: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A)。

4.4-1

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图例

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Lp1 可按公式(2)计算得出。

R

4

4

Q

lg

10

L

2

1

r

L

W

p

2)

式中:

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

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

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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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Q=8。

R—房间常数;R=Sα/(1−α),S 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本项

α取 0.1。

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按公式

(3)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 i 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

10

lg(

10

)

(

L

1

1

.

0

1

1

N

j

L

i

p

ij

p

T

3)

式中:

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A);

Lp1i—室内 j 声源 i 倍频带的声压级,dB(A);N—室内声源总数。

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按公式

(4)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

6

(

)

(

)

(

L

1

2

i

i

p

i

p

TL

T

L

T

4)

式中:

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TLi—围护结构 i 倍频带的隔声量,dB(A)。

②单个室外的点声源预测方法

单个室外的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公式如下:

LA(r) =LAw - Dc – AA = Adiv + Aatm + Agr + Abar + Amisc

式中:

LA(r)——预测点位置的 A 声级,dB;LAw——声源处的 A 声级,dB;Dc——指向性校正,dB;A——A 声级衰减,dB;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Abar——声屏障引起的衰减,dB;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然后按公式

(5)将参考位置 r0 处的声压级和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换算成室外预测点

处声压级。

 

0

0

p

/

lg

20

)

(

L

r

L

r

r

R

p

5)

式中:

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Lp(r0)—参考位置 r0 处的声压级,dB;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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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③噪声贡献值计算方法

设第

i 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i,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ti;

j 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j,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tj,

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

Leqg)为:

6)

式中:

tj——在 T 时间内 j 声源工作时间,s;ti——在 T 时间内 i 声源工作时间,s;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N——室外声源个数;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2)预测计算与结果分析

本环评预测昼夜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厂界昼夜噪声预测评价结果见

4.4-3~4。

4.4-3 本项目预测参数

预测声源

声源面积

m2

距离预测点距离(

m)

东厂界

1#

南厂界

2#

西厂界

3#

北厂界

4#

生产车间

2356

60

40

5

5

4.4-4 本项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单位:

dB(A)

预测

位置

贡献值

本底值

预测值

标准值

是否达标

昼间

昼间

昼间

昼间

1#

厂界东

29.0

61.5

61.5

65

达标

2#

厂界南

28.7

62.0

62.0

65

达标

3#

厂界西

50.8

62.5

62.5

65

达标

4#

厂界北

50.6

64.0

64.0

65

达标

从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实施后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

影响较小。

4.4.4 噪声监测计划

本项目监测计划为污染源监测计划,需对本项目厂界噪声进行定期监测,本项目营

运期监测计划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19—2017)等要求制定。

具体监测计划详见表

4.4-5。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55

4.4-5 噪声监测计划一览表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最低监测频次(间接排放)

执行标准

1

四厂界

噪声

1 次/季度,正常工况

下,昼间一次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

4.5 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5.1 固废产生情况分析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组装零件、废包装材料、废

RO 膜、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

离子交换树脂、废抹布和生活垃圾。

1)废组装零件

项目在组装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组装零件,主要为铁、不锈钢等,根据企业提

供的资料及老项目的产生情况,废组装零件的产废系数约为

0.33kg/套产品,企业产品产

量为智能加注机

3000 套,则废组装零件的产生量约为 1t,属于一般固废,全部收集后

外卖处理。一般固废代码:

900-001-S17。

2)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尿素颗粒包装采用

1t 吨袋,使用完后会产生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约 2kg/

个,根据尿素颗粒的年用量为

9750 吨,废包装桶约 9750 个,约 19.5t/a。属于一般固废,

全部收集后外卖处理。一般固废代码:

900-003-S17。

3)废 RO 膜

本项目纯水制备过程中(反渗透处理)使用

RO 膜为过滤材料,需定期更换以保持

过滤效率,更换频率为

1 年/次,根据企业原有项目的数据,本项目废 RO 膜的产生量为

0.15t/a。废 RO 膜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处理,一般固废代码为“900-009-S59”。

4)废石英砂

本项目纯水制备过程中(砂滤)使用石英砂为过滤材料,需定期更换以保持过滤效

率,更换频率为

3 年/次,石英砂堆积密度为 1.6-1.75 吨/立方米,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

水处理器每台装填量约为

1.88 立方米,则本项目废石英砂的产生量约为 3.2t/3a。废石英

砂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处理,一般固废代码为

“900-008-S59”。

5)废活性炭

本项目纯水制备过程中(活性炭过滤)使用活性炭为过滤材料,需定期更换以保持

过滤效率,更换频率为

3 年/次,石英砂堆积密度约为 0.6 吨/立方米,根据企业提供的资

料,水处理器每台装填量约为

1.88 立方米,则本项目废石英砂的产生量约为 1.1t/3a。废

活性炭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处理,一般固废代码为

“900-008-S59”。

6)废离子交换树脂膜

本项目纯水制备用水取用自来水,

EDI 过滤器使用离子交换树脂膜作为过滤材料,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56

使用一段时间后需进行更换,每年更换

1 次,每次更换量为 0.1t,则废离子交换树脂膜

产生量约

0.1t/a。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一般固废代码为“900-008-S59”。

7)废抹布

本项目定期会对设备和地面进行擦拭,主要采用抹布沾水擦拭,废抹布的产生量约

1t/a。属于危险废物(HW49:900-041-49),在危废仓库暂存后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

安全处置。

8)员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现有劳动定员

22 人,新增劳动定员 27 人,共 49 人,按人均日产生垃圾量

1kg,年工作 300 天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 14.7t/a。

2、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34330-2017)的规定,本报告对项目生产过程

的副产物进行以下判定,详见表

4.5-1。

4.5-1 项目固废属性判定表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是否属

固体废物

判定依据

1

废组装零件

组装

固态

铁、不锈钢等

4.1-h

2

废包装物

尿素使用

固态

塑料编织袋

4.1-c

3

RO 膜

纯水制备

固态

树脂

4.1-h

4

废石英砂

纯水制备

固态

石英砂

4.1-h

5

废活性炭

纯水制备

固态

活性炭

4.1-h

6

废离子交换树脂膜

纯水制备

固态

树脂

4.1-h

7

废抹布

设备擦拭、地面

清扫

固态

抹布、尿素

4.1-h

8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固态

果皮、纸屑等

4.1-h

4.5-2 本项目危险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产生

t/a)

产生工序及装

形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产废周期

危险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废抹

HW49

900-0

41-49

10.6

设备

擦拭、

地面清扫

固体

抹布、

尿素

/

每天

T/In

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理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57

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的名称、类别、属性和数量等情况见表

4.5-3。

4.5-3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序号

固体废物名称

生产工

形态

属性

(危险废

物、一般固废或待分析

鉴别)

代码

预测产

生量

t/a)

贮存方

利用

置方

利用处

置量

t/a)

1

废组装

零件

组装

固态

一般固废

900-001-S1

7

1

袋装,一

般固废仓库暂

外卖综合利用

1

2

废包装

尿素使

固态

一般固废

900-003-S1

7

19.5

袋装,一

般固废仓库暂

外卖综合利用

19.5

3

RO

纯水制

固态

一般固废

900-009-S5

9

0.15

袋装,一

般固废仓库暂

外卖综合利用

0.15

4

废石英

纯水制

固态

一般固废

900-008-S5

9

3.2t/3a

袋装,一

般固废仓库暂

外卖综合利用

3.2t/3a

5

废活性

纯水制

固态

一般固废

900-008-S5

9

1.1t/3a

袋装,一

般固废仓库暂

外卖综合利用

1.1t/3a

6

废离子交换树

脂膜

纯水制

固态

一般固废

900-008-S5

9

0.1

袋装,一

般固废仓库暂

外卖综合利用

0.1

7

废抹布

设备擦

拭、地面

清扫

固态

危险废物

HW49

900-041-49

1

袋装、危

废仓库

暂存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1

8

生活垃

员工生

固态

一般固废

/

14.7

袋装,垃

圾桶

环卫部门清运

14.7

4.5.2 环境管理要求

1)一般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为属于一般固废,废组装零件、废包装物、废

RO 膜、废石英

砂、废树脂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5-4

一般固废存放情况一览表

固体废物名称

面积

m2

最大存放量

/t

暂存周期

废组装零件

10

15

1 年

废包装物

1 个月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58

RO 膜

1 年

废石英砂

1 年

废活性炭

1 年

废离子交换树脂

1 年

本项目实施后,新建一般固废仓库,位于车间内东侧,面积约

10m2,最大存放量为

15 吨,可满足存放要求;要求企业一般固废仓库设有屋顶、防雨措施、固废仓库的相关

标识。

对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的意

见》(嘉政办发

[2021]8 号),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在浙江省

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中填报固废电子管理台账,依法如实记录固废种类、产生量、流

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对运输、贮存、利用、处置企业的主体资格和技术

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中上传备案。对不

可外售综合利用的固废,要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相应费用应当在委托业务完成后直

接支付给运输、贮存、利用、处置企业;对可外售综合利用的固废,需在台账中注明综

合利用去向,包括利用企业、利用方式等信息,并经经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

确认,相关凭证应当上传备案。

在此基础上,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有效的处置,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对周

围环境影响较小

2)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废为废抹布(

HW49:900-041-49)。要求企业与有资质的处置单位签订处

置合同,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各类危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实

施后,新建危废仓库,本项目危险废物最大贮存量为

1 吨,可满足存放要求。要求危废

仓库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实行分区储存,为独立房间,室内设置液

体收集井,内部设置导流沟,并做到封闭式管理。危险废物平时收集后妥善贮存于危

废仓库,定期委托处置。本项目实施后危废仓库基本情况如表

4.5-5 所示。

4.5-5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

序号

贮存场所名称

贮存的危险

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位置

占地面积 贮存方式

贮存能力

贮存周期

1

危废仓库

废抹布

HW49 900-041-49

车间内北

5m3

袋装

5t

12 个月

另外企业应当完善固废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

防止环境污染事故。企业应当对内部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

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应当

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危废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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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对危废进行登记,登记

内容应当包括危废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

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5 年。

4.6 运营期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6.1 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1、污染源和污染物类型

本项目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若发生泄漏时可能造成影响

的污染源主要是危废暂存区、生产车间等区域。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原辅料和成品的尿素原液。

2、影响途径分析

根据分析,本项目土壤、地下水可能影响途径为地面漫流、垂直入渗。

①企业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纯水制备废水水质较好,因此正常情况下

不会因漫流对土壤造成影响。要求企业对各设施做好严格的防腐防渗措施。

②本项目固废种类不多,但保存不当仍会产生泄漏,可能进入外环境。固体废物在

雨水淋滤作用下,淋滤液下渗也可能引起土壤污染。本报告要求所有固废全部贮存于室

内,不得露天堆放;一般固废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

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

③桶装化学品原料泄漏,防渗防漏措施不完善,则会导致尿素原液等原料长期下渗

进入含水层。根据设计,化学品均设置在单独的区域内,并按要求采用凝土构造及设置

防渗层。

④服务期满后对土壤的影响主要为未及时清理场地遗留物质、造成地面漫流或渗

漏,继而影响周边土壤环境。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情况具体可见表

4.6-1。

4.6-1 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表

污染源

工艺流程

/节点

污染途径

全部污染物指标

备注

生产车间

尿素原液存放

搅拌调配

地面漫流、垂直入

pH、COD、氨氮、尿素

事故、间断

分装流水线区

分装

尿素搅拌调配

原液储存

尿素颗粒存放

尿素颗粒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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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装卸区

尿素原液槽车装

地面漫流、垂直入

pH、COD、氨氮、尿素

事故、间断

尿素原液中转

原液储存

地面漫流、垂直入

pH、COD、氨氮、尿素

事故、间断

仓库(含一般固废仓库、危

废仓库)

仓储

地面漫流、垂直入

pH、COD、氨氮、尿素

事故、间断

4.6.2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厂区及车间内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的物料

渗入土壤,进而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2)一般固废仓库、危废仓库地面做好防腐、防渗、防泄漏、防雨淋措施,门口

设置围堰或导排沟。

3)加强对原料贮存桶的管理,一旦发原有老化、破损现象须及时更换包装,防

止发生泄漏进入土壤及地下水。

4)分区防渗:对地下水、土壤存在污染风险的建设区应做好场地防渗,即根据

污染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划分为非污染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非污染区

是指没有物料或污染物泄漏,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区域或部位。一般污

染防治区指裸露地面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的物料泄漏容易及时发现

和处理的区域。重点污染防治区位于地下或半地下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土壤

环境的物料泄漏不容易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具体分区及防渗要求见图

4.6-1 和表

4.6-2。

4.6-1 本项目厂房一楼生产车间分区防渗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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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4.6-2 本项目厂区内分区防渗图

4.6-2 污染区划分及防渗要求

分区类别

分区举例

防渗要求

非污染区

制水区、塑料空桶存放区、装配

流水线、办公室

一般地面硬化

一般污染

防治区

尿素颗粒存放区、一般固废仓库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或参

GB18598 执行

重点污染

防治区

尿素原液存放区、尿素搅拌调配区、分装流水线区、尿素原液装卸区、尿素原液中转区、仓库、

危废仓库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10-7cm/s,或参

GB18598 执行

4.6.3 跟踪监测计划

本项目营运期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要求制定,土壤跟踪监测计划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

)》(HJ964-2018)要求制定。具体监测计划详见表 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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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4.6-3 地下水、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表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1

生产车间、仓库所

在地下游

pH、氨氮、溶解性固

体、总石油烃等

必要时可开展跟踪检测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14848-2017)中的 III 类标准

2

生产车间、仓库附

pH、(GB36600-2018)中表

1 中的 45 项因子、

总石油烃

必要时可开展跟踪检测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

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4.7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

4.8 运营期环境风险影响和保护措施4.8.1 危险物质和风险源分布情况

根据项目主要原辅料、产品以及生产过程排放的

“三废”,对照《危险化学品目录》

2022 版)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的附录 B,本项目不

涉及到含危险物质的物料,主要风险物质为危险废物(废抹布),则本项目建成后全厂

主要环境风险物质及最大存在量详见表

4.8-1。

4.8-1 环境风险物质及最大存在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包装及规

最大储存量

t)

有害成分

贮存地点

1

危废

废抹布

袋装

1

抹布、尿素

危废仓库

2

尿素中的

氨气

袋装

0.01

生产车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附录 C,计算所涉及的每

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量与其在附录

B 中的对应临界量的比值 Q,企业重点关

注的风险物质及临界量见表

4.8-2。

4.8-2 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

序号

名称

依据

临界量

Qi

t)

项目最大存在

qi(t)

Q

1

危废

废抹布

HJ169-2018 附录 B.2

50

1

0.02

2

尿素中的氨

氨气

HJ169-2018 附录 B.1

5

0.01

0.002

合计

0.022

由表

4.8-2 可知,Q 值<1。不设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

技术导则》(

HJ169-2018),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 I。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潜在的风险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发生泄漏,受到雨水冲刷,造成二次污染;或转移过程中遗

失于环境中造成水体或土壤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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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②因火灾事故等事故状态下尿素大量分解产生氨气,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4.8-3 环境风险单元情况

类别

序号

危险单元

危险物质

储运设施

1

危废仓库

废抹布

生产设施

2

生产车间

氨气

4.8.2 可能影响途径

本项目为涉及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尿素灌装,地面做好地面硬化及防腐防渗

后,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根据分析,本项目原辅材料可能影

响途径为地表水。

地表水:生产过程如发生泄漏,尿素液随雨水进入附近水体,造成水体水质恶化。

在做好防渗防漏措施的情况下,泄漏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产生明显

影响。

4.8.3 环境风险分析

1)因火灾事故等事故状态下尿素大量分解产生氨气,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需加强厂房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设备的维护保养,防范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2)因操作不当或设备老化导致的尿素液泄漏,尿素液随雨水进入附近水体,造

成水体水质恶化。要求厂区污水处理站附近建设一座

30m3事故应急池,在发生事故时,

应急池可满足应急废水收集的需要,确保事故废水不会外排到环境中。事故废水通过事

故应急池收集后,查找原因进行检修,必要时停止生产;事故应急池内废水用泵打入污

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

事故应急池的容积参照《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中国石化安环

[2006]10

号)中的公式进行计算。

V总=(V1+V2-V3)max+V4+V5

注:(

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

取其中最大值。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储存相同物料的

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本

项目尿素贮存桶最大容积为

20m3,则V1=20m3。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V2=∑Q消t消Q消——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t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根据消防水量设计,一次灭火水量按10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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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计,灭火时间按

0.5h计,V2=18m3。

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本项目仓库设置1

20吨塑料贮存桶,V3=20m3。

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按日最大生产废水产

生量计,取

1h的废水产生量,本项目生产废水水质较好,无需处理可直接纳管,V4=0m3。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a/nqa——年平均降雨量,为1338mm;n——年平均降雨日数,为158天。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本项目必须进入事故废水

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约

0.09hm2,V5=7.6m3。

经计算得

V总=(V1+V2-V3)max+V4+V5=25.6m3。

因此,本项目需设置约

30m3的事故应急池,要求企业设置2个20吨的贮存桶作为应

急桶,共

40m3,平时保持空置,容积能符合要求。一旦发生废水事故,建设单位应在第

一时间将废水引入事故应急桶暂存,查找原因进行检修,必要时停止生产。

3)本项目产生的废抹布,若处置不当,如露天堆放,则会对周边水体及土壤、

地下水产生二次污染。同时,在废抹布转移过程中,如发生包装袋破裂等原因导致危险

废物遗失于环境中,则可能造成附近水体或土壤污染。

因此,废抹布平时收集后妥善贮存于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同

时,建设单位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做好记录台账,防止

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发生遗失事故。

根据《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

2022〕

143 号)的要求,企业要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全方面,建立环保

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操作、危险作业等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

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后续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部门核

发的综合或专项设计资质,并在设计文件中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要依法依规开

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设置必要的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保护,严格日常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吊装、动火、登高、有

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配齐应

急处置装备,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4.8.4 风险事故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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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1)要求企业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进行广泛系统的培训,使所有操作

人员熟悉自己的岗位,树立严谨规范的操作作风,并且在任何紧急状况下都能随时对工

艺装置进行控制,并及时、独立、正确地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2)要求企业定期对雨、污水管道、化粪池等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及时清掏;

一旦发现有破损现象须及时更换检修,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

3)要求厂区内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中的规定做好防风、防雨、

防晒、防渗漏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平时收集后妥善贮存于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

质单位处置。同时,建设单位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做好

记录台账,防止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发生遗失事故

4)要求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一般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贮存,

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做好记录台账。

5)要求企业设置 2 个 20 吨的贮存桶作为应急桶,共 40m3,平时保持空置,一旦

发生废水事故,建设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将废水引入事故应急桶暂存,查找原因进行检修,

必要时停止生产。

6)要求企业重视安全措施建设,除了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外,还应加强车

间的通风设施建设,保证车间内良好通风。同时,车间内应杜绝明火,车间墙壁张贴相

应警告标志,平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7)要求企业建立应急预案:根据环发[2015]4 号文的要求,通过对环境污染事故

的风险评价,各有关企业应制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工作计划、消除事故隐患的

措施及突发性事故应急办法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企业为加强对重大事故的处理能

力,而预先制定的事故应急对策,目的是将突发事故或紧急事件局部化,如可能并予以

消除;尽量降低事故对周围环境、人员和财产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根据相关规范要求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成投产前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4.9 运营期电磁辐射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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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

(编号、

名称

)/污染源

污染物项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

尿素颗粒搅拌

调配废气

恶臭

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14554-93)表

1 中的二级标准

地表水

环境

生活污水、纯

水制备废水、

初期雨水

CODCr、

NH3-N、

SS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

和纯水制备废水、初期雨水一起

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海宁盐仓污

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

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

(GB8978-1996)

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

经污水厂处理后达到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一

A 标准后排入钱塘

江(其中化学需氧量、

氨氮、总氮、总磷排放

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33/2169-2018)

1 中的排放限值)

声环境

生产车间

设备噪声

①合理布置车间,尽量将高噪声

源布置在车间合理位置。

②注意设备安装,安装中对高噪

声设备须采取减震、隔震措施。

③生产车间的墙壁、房顶应尽量

采用吸声材料及隔声结构(墙壁、

地面),并在生产期间门窗关闭。

④设备保养,平时生产中加强对

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

损部位及时添加机油,确保设备

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

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

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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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象。

⑤加强厂区绿化,尤其是厂区东

南侧,建议种植松树、柏树等隔

音效果较好的植物。

⑥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合理

安排作业时间,文明操作,轻拿

轻放。

电磁辐

固体废

①本项目依托新建的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其中一般固废中废组装零件、废包装物、

RO 膜、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膜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②本项目依托新建的危废仓库,废抹布(

HW49:900-041-49)危废仓库暂存后,及时

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要求企业按危废要求转运、贮存、运输、处置,并做好相应

计划申报和台账管理。

③另外企业应当完善固废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

止环境污染事故。企业应当对内部从事危险固废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

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应当采

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危废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

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

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对危废进行登记,登记内

容应当包括危废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

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5 年。

土壤及

地下水

污染防

治措施

①厂区内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的物料渗入土壤,进而

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②厂区污水管道、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各构筑物根据设计要求采用严格的防腐防渗措

施。

③分区防渗:对地下水、土壤存在污染风险的建设区应做好场地防渗,即根据污染可能

性和影响程度划分为非污染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做好一般污染防治

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防漏、防腐工作。

生态保

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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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环境风

险防范

措施

1)要求企业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进行广泛系统的培训,使所有操作人员

熟悉自己的岗位,树立严谨规范的操作作风,并且在任何紧急状况下都能随时对工艺装

置进行控制,并及时、独立、正确地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2)要求企业定期对雨、污水管道、化粪池等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及时清掏;一

旦发现有破损现象须及时更换检修,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

3)要求厂区内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中的规定做好防风、防

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平时收集后妥善贮存于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

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建设单位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

做好记录台账,防止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发生遗失事故

4)要求厂区内设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一般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贮存,其

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做好记录台账。

5)要求企业设置 2 个 20 吨的贮存桶作为应急桶,共 40m3,平时保持空置,一旦发

生废水事故,建设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将废水引入事故应急桶暂存,查找原因进行检修,

必要时停止生产。

6)要求企业重视安全措施建设,除了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外,还应加强车间的

通风设施建设,保证车间内良好通风。同时,车间内应杜绝明火,车间墙壁张贴相应警

告标志,平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7)要求企业建立应急预案:根据环发[2015]4 号文的要求,通过对环境污染事故的风

险评价,各有关企业应制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的工作计划、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

及突发性事故应急办法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企业为加强对重大事故的处理能力,而

预先制定的事故应急对策,目的是将突发事故或紧急事件局部化,如可能并予以消除;

尽量降低事故对周围环境、人员和财产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成投产前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环

境管理

要求

①按本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污染治理设施和措施。

②及时完成本项目环保

“三同时”验收。

③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的规定,企业属于环境保

护专用设备制造(

C3591),属于三十、专用设备制造业 35 中环保、邮政、社会公共

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59 中的其他,排污许可类别为登记管理;属于环境污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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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专用药剂材料制造(

C2666),属于二十一、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 中专用化

学产品制造

266 中的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排污许可类别为登记管理;因此企业排污

许可管理级别属于登记管理。要求企业在本项目实施前,重新变更排污许可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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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六、结论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长河路

281 号,用地性质属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工业

园区控制详规、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关规划的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

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

放,并且符合总量控制原则,也基本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各项环保审批原则,各污染物经治理达

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可实现

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三统一。

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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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单位:

t/a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原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①

原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废水

污水量

980.5

980.5

0

9520.1

980.5

9520.1

+8539.6

CODCr

0.039

0.039

0

0.381

0.039

0.381

+0.342

氨氮

0.003

0.003

0

0.027

0.003

0.027

+0.024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废组装零件

0.1

0.1

0

1

0.1

1

+0.9

废包装物

1

1

0

19.5

1

19.5

+18.5

RO 膜

0

0

0

0.15

0

0.15

+0.15

废滤网

0.15

0.15

0

0

0.15

0

-0.15

废石英砂

0

0

0

3.2t/3a

0

3.2t/3a

+3.2t/3a

废活性炭

0

0

0

1.1t/3a

0

1.1t/3a

+1.1t/3a

废离子交换树

脂膜

0

0

0

0.1t/a

0

0.1t/a

+0.1t/a

废抹布

0

0

0

1t/a

0

1t/a

+1t/a

生活垃圾

6.6

6.6

0

14.7

6.6

14.7

+8.1

注:⑥

=①+③+④-⑤;⑦=⑥-①

./tmp/3cdfff50-ad3a-42e5-b1ed-4b3c8acbe6c8-html.html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