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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杭州京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 3645 万 支医疗器械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杭州京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6 年 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 |
|---|---|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 | |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45 | |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5 | |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7 | |
| 六、结论103 |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 3 杭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
附图 4 项目所在地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5 钱塘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 6 杭州市钱塘区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
附件:
附件 1 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
附件 2 营业执照
附件 3 土地证
附件 4 房权证
附件 5 排污许可
附件 6 现有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
附件 7 现有项目危废委托处置合同
附件 8 相关 MSDS 报告
附件 9 环评文件确认书
附件 10 公示材料情况说明
附件 11 删除不宜公开信息的说明
| 建设项目 名称 | 杭州京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 万支医疗器械技改项目 3645 | ||||||||
| 项目代码 | 2509-33*开通会员可解锁*-161522 | ||||||||
| 建设单位 联系人 | 胡卫芳 | 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 | 号大街 号 16 9 | |||||||
| 地理坐标 | 120°20'10.780",30°17'20.604" | ||||||||
| 国民经济行 业类别 | 医疗、外科及兽医 器械制造(3584)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 35;70 医疗 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358 |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 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部 门(选填) | 钱塘区行政审批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2509-33*开通会员可解锁*-161522 | ||||||
| 总投资(万 元) | 272 | 环保投资(万元) | 45 | ||||||
| 环保投资 占比(%) | 16.5 | 施工工期 | 个月 4 | ||||||
| 是否 开工建设 | 否 | 是 | 用地面积(m2) | 无新增用地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 行)中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该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 1-1。 | |||||||||
| 表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1-1 | |||||||||
| 专项评价 的类别 | 设置原则 | 本项目情况 | 是否设置 专项评价 | ||||||
|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 大气 |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 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 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 目标2的建设项目 | 本项目聚碳酸酯树 脂(PC)排放废气 涉及二氯甲烷,为 有毒有害污染物, 但项目厂界外500 米范围内无环境空 气保护目标。 | 否 | |||||
|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 地表水 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 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 本项目废水纳管排 放 | 否 | |||||||
| 环境风险 |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 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 | 本项目危险物质存 储量小于临界量 | 否 | ||||||
| 生态 |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 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 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 污染类建设项目 | 本项目不涉及 | 否 | ||||||
| 海洋 |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 设项目 | 本项目不涉及 | 否 | ||||||
| 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 的污染物)。 | |||||||||
|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 的区域。 C。 | |||||||||
| 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附录 B、附录 规划名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7-2035)》 | |||||||||
| 规划情况 | 编制单位: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7 | 年 8 | 月。 | ||||||
| 文件名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 |||||||||
| 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 月 1 | |||||||||
| 审查情况:规划环评应由生态环境部审批,因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杭州 | |||||||||
| 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 | 钱塘新区机构整合事宜而审查会未能如期召开,后经生态环境部复函(环 | ||||||||
| 情况 | 评函[2019]102 号)回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环境管理工作可按照国 | ||||||||
| 家和地方环境管理要求,参照《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评报 | |||||||||
| 告书》现有成果开展。 | |||||||||
| 1、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7-2035)》符合性分析 | |||||||||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7-2035)》 由杭州市城市 | |||||||||
| 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因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杭州钱塘新区机构整合事 | |||||||||
| 宜而未报批。 | |||||||||
| 1、功能组织与规划结构 | |||||||||
| 杭州钱塘区(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务院 年 月批准的 1993 4 | |||||||||
|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 国家级开发区,规划控制面积 平方公里。开发区实施"两块牌子, 104.7 | ||||||||
| 响评价符 | 一套班子"的领导和管理体制;同时开发区还建有浙江省最大的高教园区 | ||||||||
| 合性分析 | "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开发区已成为杭州市对外开放的创业基地、人才 | ||||||||
| 基地,以及享受国家特定政策,实现科技创新和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基地, | |||||||||
| 已初步建成一座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软硬投资环境良好的现代化新城。 | |||||||||
| 2、区域结构与发展规划 | |||||||||
| 开发区的管辖面积为 平方公里,人口约 万。其中,建成区 104.7 31 | |||||||||
| 为 平方公里,有 所大专院校,17 家世界 强企业(26 个项目) 34 15 500 | |||||||||
和两个城区街道(下沙街道所辖面积 95.3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 10 万;白 杨街道所辖面积 9.4 平方公里,人口 21 万)。
3、支柱产业
杭州钱塘区(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全力打造 IT 产业和新药产 业等新兴支柱产业。目前已初步形成移动通信、集成电路、信息家电、光 电子、多层电路板和消费类电子 6 大基础企业,集聚起一批生物医药、天 然药材研制、中西药结合创新的医药企业。
4、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北至 2 号路、学正街,西至 1 号路,东、南面至钱塘江边; 规划总用地面积 27 平方公里,包括原国家核定的 10 平方公里、进出 口加工区和外围规划控制面积。
5、规划期限
近期 2017 年-2020 年,远期 2021~2035 年。近期规划期限与杭州市 城市总体规划(2016 年修订)相一致。规划基准年 2017 年。
6、具体目标
发展目标:把握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杭州) 跨境电子 商务综合试验区等重大战略机遇,实施"创新驱动、 转型升级、产城融合" 三大战略,进一步加大创新投入、优化创新环境,以高新技术产业与智能 制造业为基础(信息技术、医药与医疗器械、高端装备制造),建设成为 高端智造基地、创业创新港湾、美丽智慧城。
具体目标:近期:以"创新"为动力,以"国际化"为方向,对现有制造 业转型升级,引导规划区内污染工业关停、并转,实现工厂"智造",提升 企业核心竞争力;远期:紧紧围绕"智造"对城市功能整合和深化,集聚"智 造"产业链高价值环节,引领区域转型发展;建设品质生态国际新城区, 以完善的国际化生产性服务和生活性服务为基础,集聚知识型高端产业、 技术、服务和人才;创建优良的生态、优美的环境和独具特色的景观;构 建复合高品质居住、工作、游憩的综合新城;最终形成以高新科技产业为 骨干,集商务、教育、居住、商贸研发功能为一体的高科技、多功能、园 林化的活力新城。
7、产业发展规划
结合"中国制造 2025"发展,抢抓杭州建设"城东智造大走廊"机遇,加 快产业创新、集聚发展、聚焦高端装备制造、医药与医疗器械、信息技术、 高端服务业"双轮驱动"、"两业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规划区通过对区域 工业布局进行优化,在现有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化学品制造、食品饮料、 医药制造、电子信息、金属制品、通用设备制造、专业设备制造、仪器仪 表、家具制造、汽车制造的基础上淘汰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化学品制造业、 金属制品,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医药与医疗器械、 新能源新材料和高端服务业。
近期目标:对规划区内现有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工业项目(化工、橡 胶)进行产业转型或搬迁,部分区域实施"退二进三"政策;工业用地原则 上以一类工业为主,适当保留现有二类工业,并对闲置土地进行挖潜;远 期:积极推动区域工业企业转型,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鼓励发展高科技含 量、高技术附加值且低污染或无污染的产业,建设成为一个以高新技术产 业为主导,集工业、研发、教育、居住、配套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开发区。
规划实施后将形成"一轴三带多组团"产业空间格局;即:"一轴"即创 新产业轴;"三带"即 1 号大街创新产业带、6 号大街创新产业带、江滨商 业带;"多组团"包括众创社区组团、跨境产业合作组团、计量测控产业组 团、研发制造产业组团、智能制造产业组团、东部湾现代服务产业组团。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 16 号大街 9 号,在企业现有厂区内实施,不新增用地。根据企业不动产权证,项目建 设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主要从事医疗器械制造,属于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中的"C3584 医疗、外科及兽医器械制造"行业类别,符合规划区"重点 发展医药与医疗器械"的产业发展定位。因此,项目符合杭州钱塘区(原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相关要求。
(1)规划范围
北至 2 号路、学正街,西至 1 号路,东、南面至钱塘江边;规划总用
地面积 27 平方公里,包括原国家核定的 10 平方公里、进出口加工区和外 围规划控制面积。
(2)发展目标
把握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 区等重大战略机遇,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产城融合"三大战略, 进一步加大创新投入、优化创新环境,以高新技术产业与智能制造业为基 础(信息技术、医药与医疗器械、高端装备制造),建设成为高端智造基 地、创业创新港湾、美丽智慧城。
(3)具体目标
近期:以"创新"为动力,以"国际化"为方向,对现有制造业转型 升级,引导规划区内污染工业关停、并转,实现工厂"智造",提升企业 核心竞争力;远期:紧紧围绕"智造"对城市功能整合和深化,集聚"智 造"产业链高价值环节,引领区域转型发展;建设品质生态国际新城区, 以完善的国际化生产性服务和生活性服务为基础,集聚知识型高端产业、 技术、服务和人才;创建优良的生态、优美的环境和独具特色的景观;构 建复合高品质居住、工作、游憩的综合新城;最终形成以高新科技产业为 骨干,集商务、教育、居住、商贸研发功能为一体的高科技、多功能、园 林化的活力新城。
(4)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一带、双心四片"的空间结构。一轴两带----金沙大 道综合发展轴;绕城高速发展带、拥江发展带双心四片----国际生活中心; 大创中心、国际生活中心;江湾居住片、大创业产业区、西南产业区、东 南产业区。
(5)摘录规划环评结论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化学 品制造、食品饮料、医药制造、电子信息、金属制品、通用设备制造、专 业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家具制造、汽车制造等多个行业共同发展的局面, 经过本轮规划实施后,近期将对污染相对重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化学品制 造业进行转型或搬迁,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医药与
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和高端服务业。规划方案进一步优化了开发区的 定位和布局,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环境保护的理念。本次规划实施后, 规划定位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上位规划的定 位要求基本一致,规划目标与当前环保要求相符,发展定位符合大环境背 景要求,但局部布局需进一步优化。在规划层面上土地资源、水资源和能 源能够得到保障,环保基础设施已配套建设;大气环境容量存在短板,规 划实施后污染物总量可以实现减排,规划实施有助于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报告认为,规划方案在目标定位、产业结构和规模等方面较为合理, 在进一步优化规划实施和局部用地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环境管 理体系、严格落实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后,从资源环境保护 而言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6)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 国民经济分类 | 禁止清单 | ||||
| 类别名称 | 行业 清单 | 工艺清单 | 产品清单 | ||
| 石油钻 3512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 ||||
| 采专用设备 | 目录》、《外商投资产 | ||||
| 制造 | 居民区200米范围 | 业指导目录》、《浙江 | |||
| 深海石 3513 | 内新进、技改含产 | 省制造业产业发展导 | |||
| 油钻探设备 | 生挥发性有机物 | 向目录》、《杭州市产 | |||
| 制造 | 工段和排放恶臭 | 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 | |||
| C | 专用 35 | 电 子 和 356 | 气体项目;禁止新 | 间布局指引》、《杭州 | |
| 制 | 设备制 | 电工机械专 | 进或技改排放挥 | 市招商引资产业空间 | |
| 造 | 造业 | 用设备制造 | 发性有机物5吨以 | 布局导引手册(2015 | |
| 业 | 上项目;电镀、发 | 年本)》、《部分工业 | |||
| 蓝、酸处理、有钝 | 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 | ||||
| 医 疗 仪 358 | 化工艺的热镀锌、 | 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 | |||
| 器设备及器 | 热处理、铸造工 | 录》、《浙江省淘汰和 | |||
| 械制造 | 艺。 | 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 | |||
| 能力目录》中所有限 | |||||
| 制、禁止类产品 | |||||
表 1-2 开发区主导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禁止类,节选)
开发区主导产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限制类)不涉及到医疗器械制造。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医疗器械制造,属于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中的"C3584 医疗、外科及兽医器械制造"行业类别,项目周边 500m 范 围内无居民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 5 吨以下,项目不在开发区主导产 业环境准入禁止工艺清单和禁止产品清单之列,项目不属于开发区禁止准
| 入类和限制类,项目符合规划区的产业发展定位。项目实施已由钱塘区行 | |
|---|---|
| 政审批局出具了备案通知书,因此项目实施符合规划环评的要求。 | |
|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1 | |
| (1)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 |
| 对照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本项目 | |
| 不属于其中规定的淘汰、限制类产业,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项目实施 | |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
| (2)浙江省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 |
| 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浙江省 | |
| 实施细则》(浙长江办[2022]6 号),本项目生产工艺和装备均不属于禁 | |
| 止发展的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产业政策。 | |
| (3)杭州市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 |
| 对照《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4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 | |
| 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属于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杭州市产业政 | |
| 策。 | |
| 其他符合 | (4)钱塘区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
| 性分析 | 对照《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钱塘区产业发展导向 |
| 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22 年)>的通知)》(钱政办发[2022]6 号), | |
|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因此,本项目建设 | |
| 符合钱塘区产业政策。 | |
|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浙江省及地方各级产业政策。 | |
| 1.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 |
|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 | |
| 环评[2016]150 号),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 | |
| 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现分析如 | |
| 下: (1)生态保护红线 | |
|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 号大街 号,用地性质 | |
| 16 9 号),本项 | |
| 为工业用地。根据《浙江省生态保护红线》(浙政发[2018]30 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同时对照《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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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通知》(杭环发[2024]49 号), 本项目所在地属钱塘区下沙南部、下沙园区北部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ZH33011420003)。对照三区三线图(见下图),本项目位于城镇开发 边界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图 1-1 项目在三区三线中的位置示意图
(2)环境质量底线
1)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24 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杭州市 SO2、NO2、PM10、 PM2.5、CO 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O 3 略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因 此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杭州市人民政府已着手制定 了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杭州市将逐步转变为达标区。根据 引用的特征污染物监测数据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 TSP 浓度满足《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29 号)二级标准要求;NMHC 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中的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建设运行产生废气排放量较少,各类废气经治 理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新增 VOCS按 1:2 进行区域替代削减,不会突破 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2)水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24 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杭州市全市水环境质 量状况总体稳定,市控以上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以及水质达到或优于 Ⅲ类标准比例均为 100%。钱塘江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 100%,干、支流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比例为 100%。运河、苕溪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 100%,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 100%。西湖平均透明度为 1.30 米,湖区内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千岛湖平均透明度 为 3.73 米,湖区内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标准。
本项目周边水体为 11 号渠,根据杭州智慧河道云平台(杭州市生态 环境局官方发布)公布的 11 号渠一河一策,11 号渠水环境功能区划为Ⅳ 类功能区,地表水体的水质控制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Ⅳ类 标准。根据引用的杭州市智慧河道云平台中公布的 2023 年 1~2 月对 11 号渠的监测数据可知,项目附近下沙 11 号渠监测断面水质能达到《地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废水在厂内 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至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会对周围水 环境造成影响。
3)声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24 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杭州市 2024 年声环境 质量状况良好,全市环境噪声的主要来源是交通和社会生活噪声。根据环 境影响分析,在采取了本环评要求的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噪声环境影响 不大。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需消耗一定量的水、电等资源,不涉及煤炭等能源 使用,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项目资源消耗量不大,且不新增用地,满 足区域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 16 号大街 9 号,根据《杭 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通 知》(杭环发[2024]49 号),本项目所在地属钱塘区下沙南部、下沙园区 北部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11420003)。项目与管控单元生态环 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 1-3。
| 表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1-3 | |||||||
| 钱塘区下沙南部、下沙园区北部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11420003) | |||||||
| 管控要求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 | |||||
| 性分 | |||||||
| 析 | |||||
|---|---|---|---|---|---|
| 空间布 局引导 | 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 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合 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 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工 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 地等隔离带。 | 本项目位于杭州经济 技术开发区,属工业 功能区,本项目与周 边居民区距离较远, 且均有绿地或河道等 隔离带。 | 符合 | ||
| 污染物 排放管 控 |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 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 染物排放总量。所有企业实现雨污 分流。 | 新增 | 本项目严格实行污染 物总量控制制度。通 过完善废气收集处理 措施"以新带老", VOCS进行区域 削减替代。企业实行 雨污分流。 | 符合 | |
| 环境风 险防控 | 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 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 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 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 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 体系建设。 | 本项目建成将落实环 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 建设和正常运行,建 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 排查整治监管机制, 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 设。 | 符合 | ||
| 资源开 发效率 要求 | / | / | / | ||
| 重点管 控对象 * | 下沙南部工业集聚区、下沙园区北 部工业集聚区。 | 号大街 16 |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 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 号,属于 9 下沙南部工业集聚 | 符合 | |
| 要求。 | 则》符合性分析 |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 1.3《<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经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 区。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 | 年版)>浙江 | |
| 省实施细则》,本项目符合相关实施细则要求,具体见表 | 1-4。 | ||||
| 表 与浙江省实施细则的符合性分析 1-4 | |||||
| 序 | 负面清单 | 项目情况 | |||
| 号 1 | 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 理条例》的规定。 | 本项目属于医疗仪器 设备及器械制造业, 不 属 于 港 口 目。 | 码 头 项 |
2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 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
头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港口码
| 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 | ||
|---|---|---|
| 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港 | ||
| 口码头项目。 | ||
| 经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港口码 | ||
| 头项目,军事和渔业港口码头项目,按照国家有 | ||
| 关规定执行。城市休闲旅游配套码头、陆岛交通 | ||
| 码头等涉及民生的港口码头项目,结合国土空间 | ||
| 规划和督导通专项规划等另行研究执行。 | ||
| 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 | ||
| 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 | ||
| 单(试行)》的项目。 | 本项目拟建地不涉及 | |
| 3 | 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 | 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 |
| 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 | 河段。 | |
| 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 | ||
| 禁止在 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内建设项目。 I | ||
| 自然保护地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 | ||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 | 本项目拟建地不涉及 | |
| 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 |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 | |
| 4 | 江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 | 区、二级保护区、准 |
|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 | 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 | |
| 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 | 范围。 | |
|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 ||
| 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 | 本项目拟建地不涉及 | |
| 5 | 目。 |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相关管 | 的岸线和河段。 | |
| 理机构界定。 | ||
| 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 ||
| (一)禁止挖沙、采矿; | ||
| (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 | ||
| 项目; | ||
| (三)禁止开(围)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 | ||
| (四)禁止截断湿地水源;(五)禁止倾倒有毒 | ||
| 有害物质、废弃物、垃圾; | 本项目拟建地不涉及 | |
| 6 | (六)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 | 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 |
| 类洄游通道,禁止滥采滥捕野生动植物; | 和河段。 | |
| (七)禁止引入外来物种; | ||
| (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 | ||
| 放生; | ||
| (九)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 | ||
| 国家湿地公园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 | ||
| 定。 | ||
| 本项目拟建地不涉及 | ||
| 7 |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 | 利用、占用长江流域 |
| 河湖岸线。 | ||
| 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 | 本项目拟建地不涉及 | |
| 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 | 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 | |
| 8 | 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 | 利用总体规划》划定 |
| 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 | 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 | |
| 区。 | ||
| 9 | 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 | 本项目拟建地不涉及 |
| 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 |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 | |
|---|---|---|
| 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 功能区划》划定的河 | |
| 段及湖泊保护区、保 | ||
| 留区。 | ||
| 本 项 目 废 水 纳 管 排 | ||
|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 | 放,不涉及长江支流 | |
| 10 | 大排污口。 | 及湖泊新设、改设或 |
| 扩大排污口。 | ||
| 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 | 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园 | |
| 11 | 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 区和化工项目,不涉 |
| 及河湖岸线。 | ||
| 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 |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尾 矿 | |
| 12 | 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 | 库、冶炼渣库和磷石 |
| 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 | 膏库,不涉及河湖岸 线。 | |
|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 | 本项目不属于钢铁、 | |
| 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 | 石化、化工、焦化、 | |
| 13 | 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 | 建材、有色、制浆造 |
| 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 | 纸等高污染项目。 | |
| 14 |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 | 本项目不属于石化、 |
| 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 煤化工项目。 | |
|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 | 本项目为医疗仪器设 | |
| 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备及器械制造业,不 | |
| 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 | 属于明令禁止的落后 | |
| 15 | 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 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 | 产能项目,不属于严 重过剩产能行业,也 |
| 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 | 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 | |
| 应土地。 | 项目。 | |
|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 | ||
| 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 | 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 | |
| 16 | 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 | 剩产能行业的项目。 |
| 信支持等业务 | ||
| 17 |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 |
| 高排放项目。 | ||
| 本项目不涉及水库和 | ||
| 18 | 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 料,倾倒土、石、矿渣、垃等物质。 | 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 |
| 范围内堆放物料,倾 倒土、石、矿渣、垃 | ||
| 圾等物质。 | ||
| 综上,本项目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内,符合《<长江经济带 | ||
| 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要求。 | ||
| 1.4 | 本项目与《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 | |
| 本项目与《关于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 | ||
| 知》(浙环发[2021]10 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 ||
| 是否 内容 治理任务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本项目为医疗仪器设 备及器械制造业,不属 于石化、化工、工业涂 装、包装印刷、合成革、 1.优化产业结构。引导石化、化工、工业涂装、 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 包装印刷、合成革、化纤、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 行业,项目印字包装使 合理布局,限制高 排放化工类建设项目, VOCs 用的油墨、清洗剂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 含量限值不符合国 VOCs 含量符合相关 VOCs 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 的 含量限值要 符合 VOCs 贯彻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家鼓励 求,有效减少 VOCs 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依法依 产生,且生产设备均不 (一) 规淘汰涉 排放工艺和装备,加大引导退出 VOCs 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 限制类工艺和装备力度,从源头减少涉 污 推动 VOCs 导目录》《国家鼓励的 产业 染物产生。 有毒有害原料(产品) 结构 替代品目录》中淘汰和 调整, 限制类涉 排放 VOCs 助力 工艺和装备。 绿色 2.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为核心的 发展 本项目位于钱塘区下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修)订纺织印染(数 沙南部、下沙园区北部 码喷印)等行业绿色准入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建 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 设项目新增 排放量区域削减替代规定,削 VOCs 元(ZH33011420003),, 减措施原则上应优先来源于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项目建设符合《杭州市 的排污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项目位于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 符合 同一设区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 态更新方案》要求。项 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 排放量实行 VOCs 目位于环境空气质量 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 不达标区,新增 VOCs 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 排放量实行 VOCs 按照 进行区域削 1:2 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 2 减替代。 减。 3.全面提升生产工艺绿色化水平。石化、化工等 行业应采用原辅材料利用率高、废弃物产生量少 的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密闭化、 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等生产技术,鼓励工艺 装置采取重力流布置,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 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 术、密闭式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 工、工业涂装、包装印 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 刷等行业。本项目挥发 电喷涂、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 性有机废气收集后经 符合 喷涂、超临界二氧化碳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 (二)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大力 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减少 后通过 高排气筒 15m 推进 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无溶 排放。 剂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 绿色 生产, 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 等印刷工艺。鼓励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在既有基 强化 源头 础上整改困难的企业推倒重建,从车间布局、工 控制 艺装备等方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 |
|---|
| 立台账,记录原辅材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 以及 含量。 VOCs | |||
| 5.大力推进低 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 VOCs 全面排查使用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 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企业,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 特点和本方案指导目录(见附件 1),制定低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实施计划,明确分 VOCs 行业源头替代时间表,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 代"的原则,实施一批替代溶剂型原辅材料的项 目。加快低 含量原辅材料研发、生产和应 VOCs 用,在更多技术成熟领域逐渐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到 年,溶剂型工业涂料、 2025 油墨、胶粘剂等使用量下降比例达到国家要求。 | 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油 墨、水基清洗剂属于低 含量原料。 VOCs | 符合 | |
| (三) 严格 生产 环节 控制, 减少 过程 泄漏 | 6.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加 强含 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 VOCs 理,做好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 VOCs 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 组织排放环节的管理。生产应优先采用密闭设 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 方式,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 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 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 VOCs 风速应不低于 米/秒。对 物料储罐和污 0.3 VOCs 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开展排查,督促企业按 要求开展专项治理。 | 本项目严格控制无组 织排放。装配车间、包 装车间、印字车间均设 置独立密闭车间;灭菌 柜环氧乙烷废气经灭 菌柜顶部排气系统收 集后采用三级水吸收 处理,尾气通过 1 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解 析间为密闭车间,采用 车间整体密闭换气方 式排放废气。注塑挤塑 废气采用在工段上方 设置吸风口收集废气, 移印机、丝印机油墨印 字废气采用集气罩收 集废气,装配粘接废气 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 各局部集气工段距集 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无组织排放位 VOCs 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米/秒。本项目对 0.3 对 进行有效收 VOCs 集,减少无组织排放。 | 符合 |
| 7.全面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石油炼 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企业严格按照行业排放 标准要求开展 工作;其他企业载有气态、 LDAR 液态 物料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 VOCs 于 个的,应开展 工作。 2000 LDAR | 本项目不涉及。 | 符合 | |
| 8.规范企业非正常工况排放管理。引导石化、化 工等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制定开停工 (车)、检修、设备清洗等非正常工况的环境管 理制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在 O3 污染高发时段(4 月下旬—6 月上旬和 月下旬 8 月,下同)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 —9 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等,减少非正常工况 VOCs 排放;确实不能调整的,应加强清洗、退料、吹 扫、放空、晾干等环节的 无组织排放控制, VOCs 产生的 应收集处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和 VOCs 污染排放控制要求。 | 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 工行业,本项目非正常 工况将严格按照环境 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减 少非正常工况 VOCs 排放,确保满足安全生 产和污染无排放控制 要求。 | 符合 | |
| (四) 升级 改造 | 9.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企业新建治理设施 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结合排放 VOCs 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 | 本项目注塑有机废气、 印字有机废气、印刷机 清洁废气收集后分别 | 符合 |
| 治理 设施, 实施 高效 治理 | 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 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 | 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去 除效率可达 75%。本 项目灭菌柜环氧乙烷 废气经灭菌柜顶部排 气系统收集后采用三 级水吸收处理,废气在 密封罐内与水发生水 解反应,去除效率达 95%。 | ||
| 10.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按照治理设施较生 产设备"先启后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投运率。 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治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 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 VOCs | 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治理设施。 |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将 落实治理设施运行管 理,在治理设施达到正 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 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 备停止、残留 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 停运治理设施。 | 符合 VOCs | |
| 11.规范应急旁路排放管理。推动取消石化、化 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等行业非必 要的含 VOCs 留的,企业应将保留的应急旁路报当地生态环境 部门。 | 排放的旁路。因安全等因素确须保 | 本项目不涉及应急旁 路。 | 符合 | |
| 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 | ||||
| 理方案》的相关要求。 | ||||
| 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 | ||||
| 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 ||||
| 第 682 | 号)"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 | 1-6。 | ||
| 表 1-6 | "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 | |||
| 类别 | 内容 | 符合性分析 | 是否符合 要求 | |
| 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 符合。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总量 控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等,从环保 角度看,本项目实施是可行的。 | 符合 | ||
| "四 性" | 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 的可靠性 | 符合。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 行)》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分 析结果可靠。 | 符合 | |
| 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 符合。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目前 已比较成熟,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 告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各类 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 达标排放,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 性。 | 符合 | ||
|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 学性 | 符合。本评价结论客观、过程公开、 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 后对各种污染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 环境结论是科学的。 | 符合 | ||
| "五 不 |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 址、布局、规模等不符 | 符合。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和相关法定规划。 | 不属于不 予批准的 | |
| 符合。根据对项目环境质量状况分 析,项目区域空气质量不达标,但区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 域已逐步推进相关治理措施。地表水 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 达到国家质量标准。根据环境影响分 不属于不 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 析,若能依照本环评要求的措施合理 予批准的 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 处置各项污染物,本项目污染物均可 情形 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 达标排放,不会导致所在区域环境质 理要求。 量降级,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管理要求。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 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 符合。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 不属于不 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 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 予批准的 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 放标准。 情形 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 破坏。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 符合。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已针对项 不属于不 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 目原有环境污染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予批准的 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 原有项目不涉及生态破坏。 情形 效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 符合。本评价基础资料数据、废水处 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理方案、废气处理方案等均由建设单 不属于不 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 位提供,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 予批准的 实,内容存重大缺陷、 础资料数据真实,内容不存在重大缺 情形 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 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 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合理。 根据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号)"四性五不批"的相关要求。 682 本项目与《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 1.6 本项目对照《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浙美丽办 [2022]26号)附件4工业企业废气治理技术要点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见 下表1-7。 《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 | 批" | 合环保护法律法规和相 | 情形 | |
|---|---|---|---|---|
| 关法定规划。 | ||||
| 表 1-7 | ||||
| 对于采用低效 VOCs | 属于低效 VOCs 技术。 | 符合 | ||
| 任务 治理设施的企业,应对 低效治 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 照《浙江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活性炭吸附处理,不 理设施 技术指南》排查废气处理技术是否符合指南 治理 改造升 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指南和相关标准 级相关 规范要求实施升级改造。 要求 | 典型的除臭情形主要包括:废水站废气处理 | 本项目使用 ABS,有 | 符合 |
| (高浓度有机废水调节池除外),橡胶制品 企业生产废气处理(溶剂浸胶除外),废塑 料造粒、加工成型废气处理,使用 及 ABS 其他有异味塑料原料的加工成型废气处理, 使用 涂料、含不饱和键且异味明显 UV 成分(如低浓度的苯乙烯)的涂料等 VOCs 涂装废气处理,低浓度沥青烟气的除臭单 元,生物发酵、农副食品加工、垃圾中转站 恶臭异味处理等。 采用吸附技术的企业,应按照《吸附法工业 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浙江省分散吸附—集中再 | 异味产生,注塑挤塑 工段采取集气罩收集 废气,并经过活性炭 吸附装置处理后排 放。车间内通过加强 车间通风,改善车间 环境空气,恶臭不会 对环境产生大的影 响。 本项目活性炭吸附技 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 |
| 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 术指南(试行)》进行设计、建设与运行管 理。 颗粒状吸附剂的气体流速不超过 米 0.6 /秒,纤维状 吸附剂的气体流速不超过 0.15 米/秒,废气在吸附层中的停留时间一般不 低于 秒。有机聚合物加工或其他生产 0.75 工序的进口 浓度很低时可适当降低 VOCs 相关参数要求。 采用活性炭作为吸附剂的企业,宜选用 颗粒状活性炭。颗粒状活性炭的碘值不宜低 于 800mg/g。活性炭分散吸附技术一般适用 于 产生量不大的企业,活性炭的动态 VOCs 吸附容量宜按 10—15%计算。 吸附装置应做好除颗粒物、降温、除湿 等预处理工作,吸附前的颗粒物或油烟浓度 不宜超过 1mg/m3,废气温度不应超过 40℃, 采用活性炭吸附的相对湿度不宜超过 80%。 对于含有较多漆雾的喷涂废气,不宜采用单 一水喷淋预处理,应采用多级干式过滤措 施,末道过滤材料的过滤等级不应低于 F9, 并根据压差监测或其他监测方式,及时更换 过滤材料。 | 设计、建设与运行管 理。 本项目活性炭采用颗 粒状活性炭。颗粒状 活性炭的碘值不宜低 于 800mg/g,颗粒状 吸附剂的气体流速不 超过 米/秒。 0.6 废气经过滤器去除尘 杂后经过合理的布 风,使其均匀地通过 固定吸附床内的活性 炭层的过流断面。同 时吸附装置做好降 温、除湿等预处理工 作,吸附前的颗粒物 浓度不超过 1mg/m3, 废气温度不超过 40 ℃,采用活性炭吸附 的相对湿度不超过 80%。 | 符合 符合 |
| 采用单一或组合燃烧技术的企业,催化燃烧 装置应按照《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 工程技术规范》(HJ 2027—2013)进行设 | 本项目不涉及单一或 组合燃烧技术。 | 符合 |
| 计、建设与运行管理,蓄热燃烧装置应按照 | |||
| 《蓄热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 | |||
| 规范》(HJ 1093—2020)进行设计、建设 | |||
| 与运行管理。相关温度、开关参数应自动记 | |||
| 录存储,保存时间不少于 年。 5 | |||
| 新建、改建和扩建涉 项目不使用低温 VOCs | |||
| 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低效治理设施(恶 | 项目不涉及低效治理 | 符合 | |
| 臭异味治理除外)。 | 设施。 | ||
| 低 含量的涂料,是指粉末涂料和 VOCs | |||
| 施工状态下 含量符合《低挥发性有机 VOCs | |||
| 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 |||
| 38597—2020)的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 | |||
| 辐射固化涂料,GB/T38597—2020 中未做规 | |||
| 定的,VOCs 含量符合《车辆涂料中有害物 | |||
| 质限量》(GB —2020)、《工业防 24409 | |||
| 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0981— | |||
| 2020)等相关规定的非溶剂型涂料。其中, | 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油 墨、UV 固化胶和水基 清 洗 剂 均 属 于 低 含量原料 VOCs 。 | ||
| 水性涂料的 含量需要扣除水分。 VOCs | |||
| 低 含量的油墨,是指出厂状态下 VOCs | |||
| 含量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 VOCs | |||
| 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 | 符合 | ||
| 的水性油墨、胶印油墨、能量固化油墨、雕 | |||
| 源头替 | 刻凹印油墨。 | ||
| 代相关 | 低 含量的胶粘剂,是指出厂状态 VOCs | ||
| 要求 | 下 含量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 VOCs | ||
| 物限量》(GB 33372—2020)的水基型胶粘 | |||
| 剂、本体型胶粘剂,不适用脲醛、酚醛、三 | |||
| 聚氰胺甲醛胶粘剂。 | |||
| 低 含量的清洗剂,是指施工状态 VOCs | |||
| 下 含量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 VOCs | |||
| 物含量限值》(GB )的水基 38508 —2020 | |||
| 清洗剂、半水基清洗剂。 | |||
| 使用上述低 原辅材料,排放浓度 VOCs | 本项目注塑、印标、 | ||
| 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 | 印刷机清洁等工序产 | ||
| 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 末端治理设 VOCs | 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 | ||
| 施。对于现有项目,实施低 原辅材料 VOCs | 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 | 符合 | |
| 替代后,如简化或拆除 末端治理设 VOCs | 理后通过 高排气 15m | ||
| 施,替代后的 排放量不得大于替代前 VOCs | 筒排放;灭菌柜环氧 | ||
| 的 排放量。 VOCs | 乙烷废气经灭菌柜顶 | ||
| 使用的原辅材料 含量(质量比) VOCs | 部排气系统收集后采 | ||
| 低于 10%的工序,无组织排放浓度达标的, | 用三级水吸收处理, | ||
| 可不要求采取 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 VOCs | 环氧乙烷在密封罐内 | ||
| 对于现有项目,实施 含量低于 VOCs 10% | 与水发生水解反应, | ||
| 的原辅材料替代后,可不采取 无组织 VOCs | 尾气通过 高排气 15m | ||
| 排放收集措施,简化或拆除 收集治理 VOCs | 筒高空排放,废气吸 | ||
| 设施的,替代后的 排放量不得大于替 VOCs | 收处理产生的废水经 | ||
| 代前的 排放量。 VOCs | 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 | ||
| 设施处理后纳管。 | |||
| 建议使用低 原辅材料的生产设施与 VOCs | 本项目不涉及使用溶 | ||
| 使用溶剂型原辅材料的生产设施相互分开。 | 剂型原辅材料。 | 符合 | |
| 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 | |||
| 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废气的方式,并保持微 | |||
| 负压运行。密闭空间或全密闭集气罩常开开 | |||
| 口面(进出通道、窗户、补风口等)的控制 | |||
| 风速参照《印刷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 | / | ||
| 南》(HJ 1089—2020)附录 执行,即与 D | |||
| 车间外大气连通的开口面控制风速不小于 | / | ||
| 米/秒;其他开口面控制风速不小于 1.2 0.4 | |||
| 米/秒。当密闭空间或全密闭集气罩内需要 | |||
| 补送新风时,净抽风量应满足控制风速要 | |||
| 无 | 求,否则应在外层设置双层整体密闭收集空 | ||
| VOCs 组织排 | 间,收集后进行处理。 | ||
| 放控制 | 本项目采用局部集气 | ||
| 相关要 | 开放环境中采用局部集气罩方式收集废气 的企业,距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开口面最远 处的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 VOCs 于 米/秒。 0.3 | 罩方式收集废气,距 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 | |
| 求 | |||
| 开口面最远处的 | 符合 | ||
| 无组织排放位 VOCs | |||
| 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 |||
| 米/秒。 0.3 | |||
| 根据行业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 | |||
| 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 | 本项目加强废气收集 处理工作,能做好 无组织排放控 | ||
| 做好工艺过程和公用工程的 无组织 VOCs | |||
| 排放控制。完善非正常工况 管控,不 VOCs | 符合 | ||
| 得进行敞开式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火 | VOCs 制。 | ||
| 炬燃烧装置原则上只用于应急处置,应安装 | |||
| 温度、废气流量、助燃气体流量等监控装置, |
| 并逐步安装热值检测仪。 | ||||
| 完善无组织排放控制的数字化监管。针对采 | ||||
| 用密闭空间、全密闭集气罩收集废气的企 | ||||
| 业,建议现场安装视频监控,有条件的在开 | 本项目无要求。 | 符合 | ||
| 口面安装开关监控、微负压传感器等装置, | ||||
| 确保实现微负压收集。 | ||||
| 安装废气治理设施用电监管模块,采集末端 | ||||
| 治理设施的用电设备运行电流、开关等信 | ||||
| 数字化 | 号,用以判断监控末端治理设施是否正常开 | 要求企业加强数字化 | 符合 | |
| 监管相 | 启、是否规范运行。可结合工作需要 采集 | 监管。 | ||
| 关要求 | 仪器仪表的必要运行参数。 | |||
| 活性炭分散吸附设施应配套安装运行状态 | ||||
| 监控装置,通过计算累计运行时间,对照排 | 要求企业活性炭吸附 | |||
| 污许可证或其他许可、设计文件确定的更换 | 设施配套安装运行状 | |||
| 周期,提前预警活性炭失效情况。活性炭分 | 态监控装置,排放口 | 符合 | ||
| 散吸附设施排放口应设置规范化标识,便于 | 设置规范化标识。 | |||
| 监督管理人员及时掌握活性炭使用情况。 | ||||
| 本项目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塑料行 | ||||
| 1.7 | ||||
| 业排查重点与防治措施符合性分析 | ||||
| 本项目涉及注塑工序和印刷工序,故参照《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 | ||||
| 管控技术指南(试行)》中塑料行业及印刷行业要求进行分析。 | ||||
| 表 1-8 | 《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 | |||
| 符合 | ||||
| 序 | 排查重 | 防治措施 | 本项目 | 性分 |
| 号 | 点 | 析 | ||
| 塑料行业 | ||||
| 生产工 | 采用水冷替代技术,减少使用或完全 | 本项目注塑冷却采用水 | ||
| 1 | 艺环保 | 替代风冷设备; | 冷技术。 | 符合 |
| 先进性 | ||||
| 本项目注塑、挤塑(吹 | ||||
| 生产设 | 塑)采取局部气体收集 | |||
| 2 | 施密闭 | 造粒、成型等工序废气,可采取整体 | 措施,设备上方设置集 | 符合 |
| 性 | 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 | 气罩,收集的废气通过 | ||
|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 ||||
| 废气收 | 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的,废气产生 | 高排气筒排放。 15m 本项目注塑、挤塑(吹 | 符合 |
| 集方式 | 点位控制风速不低于 0.3m/s; | 塑)设备上方设置集气 罩,收集的废气通过活 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高排气筒排放。废 15m 气产生点位控制风速不 低于 0.3m/s。 | ||
| 4 | 危废库 异味管 控 | ①涉异味的危废采用密闭容器包装并 及时清理,确保异味气体不外逸; ②对库房内异味较重的危废库采取有 效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 | 本项目涉异味的危废均 采用密闭容器包装,如 废油墨废物、废擦拭抹 布、废活性炭采用密闭 袋进行包装,其他危废 采用桶装,并及时通知 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 符合 |
| 5 | 废气处 理工艺 适配性 | ①采用吸附法处理含尘、高湿废气、 高温废气,事先采用高效除尘、除雾 装置、冷却装置等进行预处理; ②高压静电法适用增塑剂及其他助剂 产生的高沸点油烟废气处理;臭氧氧 化法适用于 CDS、POM、EVC 等塑 料制造废气除臭;光氧化技术适用于 CDS、POM、EVC 等塑料制造废气除 臭,且仅可作为除臭组合单元之一; | 本项目不涉及 | 符合 |
| 6 | 环境管 理措施 | 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采用污染预防技 术,并采用适合的末端治理技术。按 照 的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含 HJ 944 原辅材料的名称、采购量、使 VOCs 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VOCs 含量,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设 计参数、投运时间、启停时间、温度、 风量,过滤材料更换时间和更换量, 吸附剂脱附周期、更换时间和更换量, 催化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等信息。台 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 本项目实施将严格按要 求实施。 | 符合 |
| 印刷行业 | ||||
| 1 | 高污染 原辅料 替代、生 | ①采用植物油基胶印油墨、无/低醇润 湿液、辐射固化油墨、水性凹/凸印油 墨、水性光油、UV 光油等环保型原 | 本项目采用水性油墨。 | 符合 |
| 产工艺 环保先 进性 | 辅料替代技术; ② 采用自动橡皮布清洗、无水胶印、 无溶剂复合、共挤出等环保性能较高 的印刷工艺; | |||
| 2 | 物料调 配与运 输方式 | ①油墨、稀释剂、胶粘剂、清洗等 物料密闭储存; VOCs ②油墨、稀释剂等 物料的调配 VOCs 过程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 作,并设置专门的密闭调配间,调配 废气排至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 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 ③含 物料转运和输送采用集中 VOCs 供料系统,实现密闭管道输送;若采 用密闭容器的输送方式,在涂装作业 后将剩余的涂料等原辅材料送回调配 间或储存间; | 本项目使用水性油墨, 无需调配;油墨、清洗 剂等 物料密闭储 VOCs 存。含 物料采用 VOCs 密闭容器输送。 | 符合 |
| 3 | 生产、公 用设施 密闭性 | ①设置密闭印刷隔间,除进出料口外, 其余须密闭; ②废油墨、废稀释剂、废清洗剂、废 活性炭等含 废料(渣、液)以 VOCs 及 物料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密 VOCs 封储存于危废储存间; ③其中液态危废采用储罐、防渗的密 闭地槽或外观整洁良好的密闭包装桶 等,固态危废采用内衬塑料薄膜袋的 编织袋密闭包装,半固态危废综合考 虑其性状进行合理包装; | 本项目设置密闭印刷隔 间,除进出料口外,其 余须密闭;产生的危险 废物密封储存于危废仓 库。液态危废采用密闭 包装桶,固态危废采用 内衬塑料薄膜袋的编织 袋密闭包装。 | 符合 |
| 4 | 废气收 集方式 | ①在不影响生产操作的同时,尽量减 小密闭换风区域,提高废气收集处理 效率,降低能耗; ②因特殊原因无法实现全密闭的,采 取有效的局部集气方式,控制点位收 集风速不低于 0.3m/s; | 本项目印刷工序采取有 效的局部集气方式,控 制点位收集风速不低于 0.3m/s。 | 符合 |
| 5 | 危废库 异味管 控 | ①涉异味的危废采用密闭容器包装并 及时清理,确保异味气体不外逸; ②对库房内异味较重的危废库采取有 效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 | 本项目涉异味的危废均 采用密闭容器包装,如 废油墨废物、废擦拭抹 布、废活性炭采用密闭 | 符合 |
| 袋进行包装,其他危废 采用桶装,并及时通知 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高浓度 废气优先采用冷凝、吸 VOCs 附回收等技术对废气中的 回收 VOCs 利用,并辅以催化燃烧、热力燃烧等 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 废气处 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及 减 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 VOCs 理工艺 符合 6 排。中、低浓度 废气有回收价 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 VOCs 适配性 值时宜采用吸附技术回收处理,无回 排气筒排放。 收价值时优先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 术处理; 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采用污染预防技 术,并采用适合的末端治理技术。按 照 的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含 HJ944 原辅材料的名称、采购量、使 VOCs 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VOCs 环境管 本项目实施将严格按要 含量,污染治理设施的工艺流程、设 符合 7 理措施 求实施。 计参数、投运时间、启停时间、温度、 风量,过滤材料更换时间和更换量, 吸附剂脱附周期、更换时间和更换量, 催化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等信息。台 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 |||
|---|---|---|---|
杭州京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专业生产一次性使用麻醉和呼吸类 耗材,是国内最早生产气管插管的企业。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 16 号大街 9 号。企业成立至今已审批通过了 2 个项目,项目均已投产且生产内容已经通 过环保竣工验收:2002 年,杭州京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异地改造项目通过原杭州经 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杭经开环[2002]15 号),并于 2003 年 12 月通过原杭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验收(杭经开环保设竣验[2003]0324 号);2015 年 9 月,杭州京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通过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审批 (杭经开环评批[2015]356 号),并于 2016 年 5 月通过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 护局验收(杭经开环验[2016]187)。
建 设 内 为拓展市场,企业拟投资 272 万元,在现有厂区内购置注塑机、机械手等设备, 进行一次性使用气管插管、一次性使用三通旋塞、外科用吸引头等医疗器械生产,项 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3645 万支医疗器械的生产规模。目前企业已取得钱塘区行政审批 局出具的本项目《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 2509-33*开通会员可解锁*-161522)。
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 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新建、迁建和技改等建设项目必须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 本项目属于"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 35—70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358"中的"其 他"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评类别/项目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登记表 | 本栏目环境 敏感区含义 | |
|---|---|---|---|---|---|
| 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 35 | |||||
| 70、医疗仪器设备及 器械制造 358 | 有电镀工艺的; 年用溶剂型涂 料(含稀释剂) 吨及以上的 10 |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 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吨以下的除外) 10 | / | / | |
| 受杭州京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 | |||||
表 2.1-1 项目环评类别判定表
受杭州京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 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写工作,环评技术人员通过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和分析,根据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了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
项目名称:杭州京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 3645 万支医疗器械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杭州京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 16 号大街 9 号
投资总额:272 万元
企业拟投资 272 万元,购置注塑机、机械手等生产设备,在现有厂区内优化产品 结构,项目建成后形成全厂年产 3645 万支医疗器械的生产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及 规模见表 2.2-1。
| 名称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备注 | ||
|---|---|---|---|---|
| 主体 工程 | 生产厂房 | 幢厂房总建筑面积约 5551m2。A 幢一层布置餐厅、办公 3 室,二层布置资料室、办公室、会议室,三层布置存放间、 实验室;B 幢一层布置注塑、挤塑、装配、包装、外包等生 产车间、环氧乙烷灭菌间等。部分注塑、挤塑、装配、包装 车间为十万级洁净车间。二层布置仓库、待检室、装配间等; 幢布置设备维修车间、拌料粉碎车间、仓库、解析车间、 C 周转车间等。本次改建项目主要在 幢生产车间内新增设 B 备,及对部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 依托现有 厂房。厂 房内对设 备进行提 升改造 | |
| 办公 | 办公室及会议室主要分布于 幢一层、二层、三层 A | |||
| 辅助 | 餐厅 | 餐厅位于 幢一层。厂区内不设食堂,委外配餐。 A | ||
| 工程 | 门卫 | 位于厂区东侧,面积 24m2。 | 依托现有 | |
| 更衣室 | 位于 幢一层西侧,面积约 60m2,用于员工进生产车间前 B 更换无菌服。 | |||
| 供配电 | 由市政电网系统提供。 | 依托现有 | ||
| 给水 | 由市政给水系统提供。 纯水制备用水:依托现有,现有企业设有 套 纯水制 1 0.5t/h 备系统提供纯水,采用的是活性炭和石英砂+RO 工艺,制 纯水率 75%。 | 依托现有 | ||
| 公用 工程 | 排水 |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 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初道清洗废水、末道清洗废水、纯 水制备废水、洗衣废水直接纳管;环氧乙烷灭菌废气吸收废 水经厂区新增的污水处理设备预处理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 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厂区废水经总排口统一纳入市政污水管 网,经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 | 新建污水 处理设施 | |
| 十万级洁净 车间 | 幢一层设置十万级洁净车间,进行注塑、挤塑、装配、包 B 装等工序。 | 依托现有 | ||
表 2.2-1 项目工程组成汇总表
| 设置净化空调机组控制产品所接触大气的洁净度及温湿度, | |||
| 通过过滤空气中的尘埃和微生物,确保洁净室内的空气达到 | |||
| 规定的洁净度标准。 | |||
| 洁净区内注塑、挤塑、印字、粘接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 | |||
|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洁 15m | |||
| 净区外注塑、挤塑、印字、粘接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 | 依托现有 | ||
| 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15m | |||
| 废气治理 | 灭菌柜环氧乙烷废气经灭菌柜顶部排气系统收集后采用三 | ||
| 级水吸收处理,环氧乙烷在密封罐内与水发生水解反应,尾 | 改建 | ||
| 气通过 高排气筒(DA003)排放。 15m | |||
| 实验室内设有通风柜,涉及化学试剂使用的操作均在通风柜 | |||
| 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由通风柜收集(收集效率约 90%)后 | 依托现有 | ||
| 通过 高排气筒排放。 15m | |||
| 环保 | 初道清洗废水、末道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洗衣废水直 | 依托现有 | |
| 工程 | 接纳管。 | ||
| 环氧乙烷废气处理废水经厂区新增的污水处理设备"收集池 | |||
| 废水治理 | 调节罐+中间池+厌氧池+A/O 池+二沉池+深度处理反 +pH | 新建 | |
| 应池+终沉池"处理工艺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 | |||
| 处理规模为 3t/d。 | |||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杭州 | 依托现有 | ||
| 市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 | |||
| 废一般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少部分)、不合格品(少部 | |||
| 分)、废纯水制备滤芯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废油墨废物、 | |||
| 固废治理 | 废包装桶、废机油、废试剂瓶、废液废试剂、废擦拭抹布、 | 依托现有 | |
| 废活性炭、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生活垃圾由 | |||
|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 储运 | 危废仓库 | 位于 幢一层西侧,面积约 4.8m2。 C | 依托现有 |
| 工程 | 一般固废暂 | 位于 幢一层西侧和 幢西侧,总面积约 64m2。 C B | 依托现有 |
| 存间 |
本次改建项目,企业优化了产品结构,项目实施后全厂产品方案情况见下表 2.2-3:
| 表 2.2-2 | 本项目全厂产品方案 | ||||
|---|---|---|---|---|---|
| 序 号 | 产品方案 | 企业现有已审批 产品方案 | 本次改建项目 实施后全厂产 品方案 | 增减量 | 备注 |
| 1 | 第一、二、三类 医用高分子 6866 材料及制品 | 万支 2170.37 | 0 | -2170.37 万支 | |
| 2 | 第一类 病房 6856 护理设备及器具 | 万个 475.21 | 0 | -475.21 万个 | |
| 3 | 第一类、第二类、 第三类医疗器械 | 0 | 万只 3645 | 万 +3645 只 | 一次性使用气管插 管、一次性使用气管 切开插管、一次性使 用三通旋塞、外科用 吸引头、手动吸引 器、可调负压吸引 |
| 管、氧气面罩、医用 雾化器等 | |||||||
|---|---|---|---|---|---|---|---|
| 4 | 保健器械、仪器 | 台 1000 | 台 1000 | 0 | |||
| 2.2.4 | 主要生产设备 | ||||||
|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主要设备清单见表 | 2.2-3。 | ||||||
| 表 2.2-3 | 改建后企业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 ||||||
| 序 | 数量(台/套) | ||||||
| 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厂区内 现有 | 改建后 | 增减量 | 备注 | |
| 1 | 挤塑机 | 自制、GT45 | 6 | 7 | +1 | ||
| 2 | 注塑机 | HD50B-B、HD50、 等 MA1200V | 14 | 15 | +1 | ||
| 3 | 机械手 | 0 | 13 | +13 | |||
| 4 | 台式压力机 | ASR-1.5T | 1 | 1 | 0 | ||
| 5 | 连续封口机 | 2 | 5 | +3 | |||
| 6 | 风冷热泵机组 | 1 | 1 | 0 | |||
| 7 | 吸塑包装机 | XB40B、 DPXB40B、XB40B | 3 | 3 | 0 | ||
| 8 | 环氧乙烷灭菌柜 | HDX-6、HDX-10 | 2 | 2 | 0 | ||
| 9 | 圆口机 | HFP-15B、HFP-15、 等 GP-200 | 6 | 9 | +3 | ||
| 10 | 培养箱 | 2 | 2 | 0 | 实验室用 | ||
| 11 | 蒸汽灭菌锅 | XFH-50CA(JGL20 23-013) | 1 | 2 | +1 | 实验室用 | |
| 12 | 粉碎机 | FC230、FL400*300 Ⅱ、PC180 等 | 2 | 6 | +4 | ||
| 13 | 拌料机 | VKG-25、SB50-200 | 3 | 3 | 0 | 搭配粉碎机 使用 | |
| 14 | 制水设备 | FWRM060 | 1 | 1 | 0 | 自来水过滤 为纯化水 | |
| 15 | 超声塑料焊接机 | SD-1000 | 2 | 2 | 0 | 装配用 | |
| 16 | 移印机 | TIC166SCD、 YM-600B、 TDY-380 | 4 | 4 | 0 | 在产品上印 文字和图案 | |
| 17 | 光固机 | GGJ200-1 | 1 | 1 | 0 | ||
| 18 | 点胶机 | 3 | 3 | 0 | 装配粘接用 | ||
| 19 | 丝印机 | 0 | 2 | +2 | 印字 | ||
| 20 | 洗衣机 | 3 | 3 | 0 | 初道清洗 | ||
| 21 | 超声波清洗机 | 1 | 1 | 0 | 末道清洗 | ||
| 22 | 烘箱 | 7 | 7 | 0 | 电加热 |
本项目实施后,企业主要原辅材料用量见表 2.2-4。
| 序 | 表 | 2.2-4 年用量(除标注外 | 企业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t/a) | 包装方式/ | ||||
|---|---|---|---|---|---|---|---|---|
| 号 | 原料名称 | 环评审批 | 改建后 | 增减量 | 最大存储量 | 规格 | 备注 | |
| 1 | PVC | 72.445 | 432.4 | +359.955 | 30t | 25kg/袋 | ||
| 2 | PP | 23.250 | 23.3 | +0.050 | 6t | 25kg/袋 | ||
| 3 | ABS | 4.625 | 22.1 | +17.475 | 15t | 25kg/袋 | 挤塑、注 | |
| 4 | PE | 8.050 | 82.3 | +74.250 | 15t | 25kg/袋 | 塑用 | |
| 5 | PC | 13.325 | 55.5 | +42.175 | 20t | 25kg/袋 | ||
| 6 | 零配件 | 7.400 | 150 | +142.6 | / | / | 装配用 | |
| 7 | 水性油墨 | 20kg | 150kg | +130kg | 10kg | 1kg/瓶 | 印字 | |
| 8 | 水基清洗 剂 | / | 25L | +25L | 5L | 5L/桶 | 清洗 丝印机 | |
| 9 | 固化胶 UV | / | 4kg | +4kg | 1kg | 1kg/桶 | 粘接用 | |
| 10 | 环己酮 | / | 500L | +500L | 30L | 5L/桶 | 粘接用 | |
| 11 | 四氢呋喃 | / | 240L | +240L | 20L | 5L/桶 | 粘接用 | |
| 12 | 乙酸乙酯 | / | 200L | +200L | 10L | 5L/桶 | 印字擦拭 | |
| 13 | 无水乙醇 | / | 500L | +500L | 30L | 5L/桶 | 消毒 | |
| 14 | 环氧乙烷 | 4 | 4.5 | +0.5 | 320kg | 80kg/瓶 | 灭菌用 | |
| 15 | 盐酸 | 0.4* | 0.5L | +0.1L | 5L | 500mL/瓶 | ||
| 16 | 硫酸 | 2* | 2.5L | +0.5L | 5L | 500mL/瓶 | ||
| 17 | 高锰酸钾 | 40* | 50g | +10g | 1000g | 1000g/瓶 | ||
| 18 | 硝酸 | 0.12* | 0.15L | +0.03L | 1L | 500mL/瓶 | 实验室无 | |
| 19 | 硝酸铅 | 8* | 10g | +2g | 500g | 500g/瓶 | 菌检验 | |
| 20 | 硝酸银 | 6.4* | 8g | +1.6g | 100g | 500g/瓶 | ||
| 21 | 硝酸钾 | 20* | 25g | +5g | 500g | 500g/瓶 | ||
| 22 | 机油 | 0.4* | 0.5 | +0.1 | 0.2 | 200kg/桶/ | 设备润滑 | |
| 23 | 洗洁精 | 0.001 | 0.002 | +0.001 | 1kg | 1kg/桶 | 初道清洗 | |
表 2.2-5 本项目原辅材料理化性质
| 名称 | 理化性质 |
|---|---|
| PVC | 聚氯乙烯,是氯乙烯单体在过氧化物、偶氮化合物等引发剂,或在光、热作用下经 自由基聚合而成的聚合物。其外观为白色粉末,无毒无臭,密度为 1.35~1.45g/cm3, 吸水率和透气性都很小(纯 PVC),不溶于水、汽油、酒精、氯乙烯,溶于酮类、 酯类和氯烃类溶剂。聚氯乙烯具有良好的耐化学腐蚀性,电绝缘性较好,但耐冲击 性不好,对氧、热都不稳定,很容易发生降解。软化温度 85℃。熔点 212℃,使用 温度一般在-15~55℃之间。PVC 热分解温度在 200℃以上。 |
| PP | 聚丙烯,无色、无臭、无毒、半透明固体物质,是丙烯通过加聚反应而成的聚合物。 系白色蜡状材料,外观透明而轻。密度为 0.89~0.91g/cm3,易燃,熔点 165℃,在 155℃左右软化,使用温度范围为-30~140℃。聚丙烯的热分解温度约为 350~380℃。 |
| ABS | 为丙烯腈、丁二烯和苯乙烯的三元共聚物。热变形温度为 93℃,耐热级可达 ABS 115℃,脆化温度为-27℃,若提高丁二烯含量,则脆化温度还可降为-70℃,ABS 制 品使用温度范围-40~100℃。ABS 易燃、无自熄性。染色性及电镀性能好。电绝缘性 能好。ABS 熔融温度在 217~237℃,热分解温度在 250℃以上。 |
| PE | 聚乙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也包括乙烯与少量α-烯烃的共聚物。 系白色蜡状半透明材料,化学稳定性好,常温下不溶于一般溶剂,吸水性小,电绝 缘性优良。高密度聚乙烯熔点范围为 且范围宽。PE 热分解温度在 | 132-135℃,低密度聚乙烯熔点较低(112℃) 300℃以上。 | |||||
|---|---|---|---|---|---|---|---|
| PC | 聚碳酸酯,指通过碳酸酯基将有机官能团连接在一起的热塑性塑料。熔点范围为 220-230℃,热变形温度 135℃,可用温度-40~135℃。具有较高的冲击强度、透明 性、刚性、耐火焰性、优良的电绝缘性以及耐热性。容易产生应力开裂,耐溶剂性 差、不耐碱、高温易水解,与其他树脂相容性差,摩擦因数大,无自润滑性。PC 热 分解温度超过 310℃以上。 | ||||||
| 水性油 墨 | 丙烯酸树脂 40~60%,丙烯酸乳液 10%以下。 | 30%,颜料 10%-30%,水 | 10%,助剂(乙二醇) | ||||
| 水基 清 洗剂 | 去离子水 75~85%,氢氧化钾水溶液 丁醚 0~5%,防腐剂(BIT/MIT)<0.5%。 | 3~8%,烷基糖苷表面活性剂 | 5~12%,二丙二醇 | ||||
| 固 UV 化胶 | 脂肪族聚氨酯丙烯酸酯树脂 20~30%,光引发剂(2-羟基-2-甲基-1-苯基-1-丙酮)3%,其他(流平剂)7%。 | 40~45%,异冰片丙烯酸酯单体 | 30~35%,丙烯酰胺 | ||||
| 环己酮 | 环己酮分子式为 混溶于油类。相对密度(水=1)0.95,熔点-45℃,沸点 燃液体 3 时大鼠吸入)。 | C6H10O,为无色液体,有似丙酮的气味。溶于水、乙醇、乙醚,可 类。急性毒性:LD50:1535mg/kg(大鼠经口);LC50:32080mg/m3(4 | 115.6℃,闪点 43℃,为易 小 | ||||
| 四氢呋 喃 | 又名氧杂环戊烷、1,4-环氧丁烷,分子式 C4H8O,属于醚类。常温下为无色易挥发液 体,有类似乙醚的气味。密度 0.89g/cm3,溶于水、乙醇、乙醚、丙酮、苯等多数有 机溶剂,被称为"万能溶剂"。室温下与水能部分混溶。具有低毒、低沸点、流动性 好的特点。沸点 66℃,熔点-108.5℃,毒理学大鼠经口 LD50:1650mg/kg,吸入 LC50: 21000ppm/3h,小鼠吸入 LCLo:24000mg/m3 /2h。本品对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 ||||||
| 乙酸乙 酯 | 又称醋酸乙酯,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 C4H8O2,是一种具有官能团-COOR 的 酯类(碳与氧之间是双键),能发生醇解、氨解、酯交换、还原等一般酯的共同反 应,主要用作溶剂、食用香料、清洗去油剂。无色液体,密度 0.902g/cm3,沸点 76.5℃~77.5℃,熔点-84℃,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丙酮、乙醚、氯仿、苯等多数有 机溶剂。 | ||||||
| 无水乙 醇 | 指纯度高于 99.5%、几乎不含水分的乙醇,化学式为 C2H6O,结构简式为 C2H5OH。 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透明液体,具有特殊刺激性气味,易挥发、易燃烧,可与水及 多数有机溶剂混溶。沸点 78.3℃,熔点-115℃。 | ||||||
| 环氧乙 烷 | 又称为氧化乙烯、噁烷,英文简称为 EO,是一种具有毒性、易燃、易爆的有机化学 品,分子式为 C2H4O,它是最简单的环氧化物之一。在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气体,具 有甜味气味。在低于 10.7℃时是无色易流动的液体,有乙醚的气味,其蒸气对眼和 鼻粘膜有刺激性,与水、乙醇、酒精、乙醚相互混溶,环氧乙烷是一种高毒性物质, 空气中允许量为 100PPM,吸入环氧乙烷能引起麻醉中毒。沸点 10.7℃,熔点-111℃, 饱和蒸汽压为 146kPa(20℃)。在医疗和食品行业中作为消毒剂和灭菌剂。 | ||||||
|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水性油墨、UV | 固化胶、清洗剂成分见表 | 2.2-6。 | |||||
| 表 水性油墨、UV 2.2-6 | 固化胶、清洗剂成分表 | ||||||
| 名称 | 主要成分 | 号 CAS | 含量 | ||||
| 丙烯酸树脂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40~60% | |||||
| 水性油墨 | 丙烯酸乳液 颜料(蓝色)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30% | ||||
| 147-14-8 | 10%-30% | ||||||
| 水 助剂(乙二醇)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7-21-1 | 10% 10%以下 | |||||
| 脂肪族聚氨酯丙烯酸酯树脂 | |||
|---|---|---|---|
| (聚丙烯酸酯)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40~45% | |
| 异冰片丙烯酸酯单体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30~35% | |
| 固化胶 UV | 丙烯酰胺 | 79-06-1 | 20~30% |
| 光引发剂(2-羟基-2-甲基-1- | |||
| 苯基-1-丙酮)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3% | |
| 其他(流平剂) | / | 7% | |
| 去离子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75~80% | |
| 氢氧化钾水溶液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3~8% | |
| 水基清洗剂 | 烷基糖苷表面活性剂 | 6*开通会员可解锁* | 5~12% |
| 二丙二醇丁醚 | 2*开通会员可解锁* | 0~5% | |
| 防腐剂(BIT/MIT) | 5*开通会员可解锁* | <0.5% |
本项目使用水性油墨,根据企业提供的水性油墨 MSDS 报告,水性油墨中 VOC 含量约为 10%,VOCS 含量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 含量的限值》 (GB38507-2020)中表 1 水性油墨-网印油墨≤30%的限值要求,属于低 VOCs 含量 油墨。
表 2.2-7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 含量的限值》( GB38507-2020 )
| 油墨品种 | 挥发性有机化合 物(VOCS)限值 | 本项目 | 符合性 | |
|---|---|---|---|---|
| 水性油墨 | 网印油墨 | ≤30 | 10% | 符合 |
根 据 企 业 提 供 的 UV 固 化 胶 的 VOC 含 量 监 测 报 告 ( 报 告 编 号 : GZCPCH25008704-01-CN),本项目 UV 固化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为 10g/kg, VOCs 含量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的本体型胶粘 剂的 VOC 含量限值要求(丙烯酸酯类≤200g/kg),属于低 VOCs 含量胶粘剂。
表 2.2-8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GB33372-2020 )
| 限值 | 本项目 | ||
|---|---|---|---|
| 项目 | 丙烯酸酯类 | 固化胶 UV | 符合性 |
| 含量/(g/kg) VOC | ≤200 | 10 | 符合 |
本项目初道清洗使用洗洁精为家用常规洗洁精,该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 为 0,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中有机溶剂清洗 剂的 VOC 含量限值要求(≤900g/L)。根据企业提供的水基清洗剂 MSDS 报告,本 项目水基清洗剂 VOC 含量约为 27g/L,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GB38508-2020)中水基清洗剂的 VOC 含量限值要求(≤50g/L)。
| 表 2.2-9 | 《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 38508-2020) | |||
|---|---|---|---|---|---|
| 本项目 | |||||
| 项目 | 限值 | 水基清洗剂 | 清洗剂(洗洁 精) | 符合性 | |
| 含 VOC | 水基清洗剂 | ≤50 | 27 | / | 符合 |
| 量/(g/L) | 有机溶剂清洗剂 | ≤900 | / | 0 | 符合 |
企业劳动定员 165 人,本次改建不新增员工。年工作 264 天,注塑、挤塑、吹塑 两班制,每班 12h。厂区内不设厨房,食堂送餐制,不设宿舍。工作时间与工作制度 较现有无变化。
本项目厂区总用地面积 6667m 2 ,共布置 3 幢厂房,总建筑面积约 5551m 2 。A 幢 一层布置餐厅、办公室,二层布置资料室、办公室、会议室,三层布置存放间、实验 室;B 幢一层布置注塑、挤塑、装配、包装等生产车间、环氧乙烷灭菌间等,二层布 置仓库、待检室、装配间等;C 幢布置设备维修车间、拌料粉碎车间、仓库、解析车 间、周转车间等。
厂区平面布置图和厂房各楼层平面布置图如下。
图 2.3-1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使用注塑机、挤塑机设备将外购的塑料粒子按照规格注塑或挤塑成型,洁 净车间外注塑的部分半成品经过修剪、初道清洗、烘干(电加热)后进入净化车间, 然后进行超声波末道清洗并烘干,然后与洁净车间内注塑、挤塑(吹塑)的零件和外 购零配件(部分需要经过初道清洗、烘干、末道清洗、烘干)装配成产品,产品经过 包装、封口后,不需要灭菌的产品直接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需灭菌的产品包装后装 箱使用环氧乙烷灭菌柜进行灭菌处理,产品经解析后检验合格入库。
本项目外购的 PVC、PP、ABS、PE、PC 塑料粒子均为新料,PVC 熔点为 212 ℃,分解温度在 200℃以上;PP 熔点为 165℃,分解温度约为 350~380℃;ABS 熔 点为 217~237℃,分解温度在 250℃以上;PE 熔点为 132~135℃,分解温度在 300℃ 以上;PC 熔点为 220~230℃,分解温度在 310℃以上。本项目注塑、挤塑工序加工温 度控制在 180℃~210℃,根据不同的原料控制不同的成型温度,但均低于塑料原料 的热分解温度。
本项目初道清洗部分使用自来水清洗,部分使用纯化水清洗。将需要清洗的零部 件装入洗衣袋内,放入洗衣机进行清洗。每次清洗过程添加 1ml 洗洁精。
本项目产品用于医疗行业,对于洁净度要求较高,末道清洗需要在超声波清洗机 内用纯化水进行清洗,不添加任何清洗剂。清洗剂内里容积 80L,定期更换,每天更 换 10~20 次。纯水制备过程会产生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废纯水制备滤芯。
包括粘接、印字、冲孔、圆口等。
粘接:使用点胶机设备进行粘接,用到的原辅料为环己酮、四氢呋喃、UV 固化 胶。1)洁净区产品粘接:使用溶剂环己酮将产品的各种零件粘接起来。2)面罩组产 品粘接:使用溶剂四氢呋喃将气囊和罩体粘合在一起。
粘接原理:环己酮作为溶剂,其对塑料具有溶解或溶胀作用,可用于粘接应用。 环己酮是 PVC 的良溶剂,会扩散到 PVC 材料的表面使其软化形成一层薄膜,通过压 合即可使 PVC 材料紧密粘合;其能溶解 ABS 中的 SAN 相,通过溶剂粘接实现连接。 四氢呋喃能有效溶解 PVC 表面,形成牢固的分子级结合,用于 PVC 片材、管材等的 粘接;其能溶解 ABS 的 SAN 相和橡胶相,实现良好的粘接效果。
印字:1)洁净区导管管胚印字:将管胚圆口端放置固定位置,开动移印机印字; 2)印字间包装盒印字:将包装盒放在固定位置,使用丝印机印刷。印字过程发生错 误需使用乙酸乙酯进行擦拭,错误率 0.3%左右,日用乙酸乙酯 2h 左右。
冲孔:将管胚放入冲孔模架上完成冲孔。
圆口:将管胚插入模具,踩动圆口机脚踏开关完成加热、冷却成型。
将需要灭菌的产品袋装入纸盒,然后将纸盒装入纸箱,封箱后送灭菌间的环氧乙 烷灭菌柜中进行灭菌。不需要灭菌的产品直接包装成成品入库。
( 6 )灭菌
本项目使用环氧乙烷灭菌柜灭菌,利用环氧乙烷气体灭菌。环氧乙烷气体灭菌与 传统的高压蒸汽灭菌相比,具有穿透力强,杀菌广谱,灭菌彻底,对物品无腐蚀无损 害等特点,又能在较低的温度,压力和湿度条件下灭菌。
灭菌参数:灭菌温度 30~60℃,环氧乙烷浓度 250~1200mg/L,预真空压力 -0.015~-0.08MPa,湿度 30%RH~80%RH,灭菌时间 4~12h,约 1320h/a。
本次改建项目对环氧乙烷灭菌柜增设废气吸收处理系统,根据环氧乙烷极易溶于 水的原理,在灭菌完毕后对灭菌柜进行换气,经加入无菌空气置换灭菌柜内余下的环 氧乙烷残气,经过几次反复,将残气排尽,置换出的气体通过管道送入密闭罐进行三 级水吸收处理,环氧乙烷溶于水中产生环氧乙烷废气吸收废水。
( 7 )解析
灭菌结束后,产品送入解析间进行残余环氧乙烷气体(微量)解析。开空调、除 湿机控制温度、湿度,用风机排风,不少于 5 次/h。一次灭菌解析时间 7 天,二次灭 菌解析时间 12 天,解析时间结束后产品经检测合格入成品库。
( 8 )废料回用
修剪和检验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检验出的不合格产品,经粉碎、搅拌后重新回用 于注塑、挤塑工序。
( 9 )实验室检验
实验室检验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样品接收,检查外观否符合检测要求,对产 品信息进行初步登记;2)确定检测方法和人员分配;3)准备检测需要的试剂、器材; 4、样品检测并记录数据;5、数据处理和结果判定;6、出具报告和审批;7、样品处 理。
建设项目污染工序及污染因子汇总情况见表 2.3-1。
| 表 | 2.3-1 | 项目产污环节及污染因子一览表 | ||
|---|---|---|---|---|
| 污染类型 | 污染环节 | 污染物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主要污染因子 |
| 废水 | 初道清洗 | W1 | 初道清洗废水 | COD、SS、NH3-N 等 |
| 末道清洗 | W2 | 末道清洗废水 | COD、SS、NH3-N 等 |
| W3 | 纯水制备浓水 | COD、盐类等 | |||
| 纯水制备 | W4 | 反冲洗废水 | COD、SS 等 | ||
| 灭菌柜废气处理 | W5 | 灭菌柜废气处理废 水 | COD、乙二醇等 | ||
| 洗衣间洗衣 | W6 | 洗衣废水 | COD、SS、NH3-N 等 | ||
| 周转筐、洁净车 间地面清洗 | W7 | 其他清洗废水 | COD、SS、NH3-N 等 | ||
| 员工生活 | W8 | 生活污水 | COD、NH3-N 等 | ||
| 投料 | G1 | 投料粉尘 | 粉尘 | ||
| 破碎、搅拌 | G2 | 破碎搅拌粉尘 | 粉尘 | ||
| 注塑、挤塑 | G3 | 注塑、挤塑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 烃、苯乙烯、丙烯腈、1,3- 丁二烯、甲苯、乙苯、氯 苯、二氯甲烷、氯乙烯、 等)、臭气浓度 HCl | ||
| 热焊接 | G4 | 热焊接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 烃)、颗粒物 | ||
| 废气 | 印字、清洁 | G5 | 印字废气及丝印机 清洁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 烃)、乙酸乙酯、丙烯酸 | |
| 点胶、固化 | G6 | 点胶、固化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 烃) | ||
| 粘接 | G7 | 粘接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 烃)、环己酮、四氢呋喃 | ||
| 灭菌、解析 | G8 | 环氧乙烷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环氧乙 烷) | ||
| 实验分析 | G9 | 实验室废气 | 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 等 | ||
| 消毒 | G10 | 消毒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 烃) | ||
| 噪声 | 设备运行 | N | 设备噪声 | Leq(A) | |
| 原料使用、产品 包装 | S1 | 废一般包装材料 | 塑料袋、纸箱 | ||
| 修剪、检验 | S2 | 塑料边角料、不合 格品 | 塑料 | ||
| 制纯水 | S3 | 废纯水制备滤芯 | 滤芯 | ||
| 装配 | S4 | 废油墨废物 | 油墨 | ||
| 固废 | 原料使用 | S5 | 废包装桶 | 油墨、环已酮、四氢呋喃 等 | |
| 设备使用 | S6 | 废机油 | 废矿物质油 | ||
| 实验 | S7 | 废试剂瓶 | 沾有化学试剂的包装瓶 | ||
| 实验 | S8 | 废液、废试剂 | 盐酸、硫酸等 | ||
| 印字修改 | S9 | 废擦拭抹布 | 残留乙酸乙酯 | ||
| 废气处理 | S10 | 废活性炭 | 活性炭 |
| 员工生活 S11 | 生活垃圾 | 塑料、纸张 | |
|---|---|---|---|
| 污水处理设备 污泥 污泥 S12 |
企业现有项目审批及验收情况见表 2.4-1。
| 表 企业现有项目环保审批情况 2.4-1 |
|---|
| 序 已审批环评报告 号 | 建设内容及产品方案 (年产) | 审批文号、时间 | 验收情况 |
| 《杭州京泠医疗 器械有限公司异 1 地改造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 | 年产第一、二、三类 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 及制品460万件,年产 第一类6856病房护理 设备及器具200万套 | 杭经开环[2002]15 号 | 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原杭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验 收(杭经开环保设竣验 [2003]0324号) |
| 《杭州京泠医疗 器械有限公司扩 2 建项目》 | 年产第一、二、三类 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 及制品2170.37万支, 第一类6856病房护理 设备及器具475.21万 个,保健器械、仪器 1000台 | 杭经开环评批 [2015]356号 | 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原杭州经济技 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验收(杭经 开环验[2016]187) |
有 环 现有项目产品方案详见表 2.4-2。
| 境 | |||||
|---|---|---|---|---|---|
| 污 | 序 号 | 产品名称 | 环评已审批规模 | 企业现有实际规模 | 备注 |
| 染 问 题 | 1 | 第一、二、三类 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 品 | 万支 2170.37 | 万支 2170.37 | |
| 2 | 第一类 病房护理 6856 设备及器具 | 万个 475.21 | 万个 475.21 | 已完成验收 | |
| 3 | 保健器械、仪器 | 台 1000 | 台 1000 | ||
现有项目主要设备见表 2.4-3。
| 表 2.4-3 | 现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 |
|---|---|---|
| 序 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环评已审 批数量 | 企业现有 实际数量 |
| 1 | 挤塑机 | 自制、GT45 | 6 | 6 |
| 2 | 注塑机 | HD50B-B、HD50、MA1200V 等 | 15 | 14 |
| 3 | 台式压力机 | ASR-1.5T | 2 | 1 |
| 4 | 连续封口机 | 2 | 2 | |
| 5 | 风冷热泵机组 | 1 | 1 | |
| 6 | 吸塑包装机 | XB40B、DPXB40B、XB40B | 2 | 3 |
| 7 | 环氧乙烷灭菌柜 | HDX-6、HDX-10 | 2 | 2 |
| 8 | 圆口机 | HFP-15B、HFP-15、GP-200 等 | 6 | 6 |
| 9 | 培养箱 | 2 | 2 | |
| 10 | 蒸汽灭菌锅 | XFH-50CA(JGL2023-013) | 1 | 1 |
| 11 | 冷却塔 | 1 | 0 | |
| 12 | 粉碎机 | FC230、FL400*300Ⅱ、PC180 等 | 2 | 2 |
现有项目原辅材料用量情况见表 2.4-4。
| 序号 | 原料名称 | 环评审批年用量 | 年实际年用量 2025 | 备注 |
| 1 | PVC | 72.445 | 70.000 | 外购 |
| 2 | PP | 23.250 | 4.000 | 外购 |
| 3 | ABS | 4.625 | 2.000 | 外购 |
| 4 | PE | 8.050 | 8.000 | 外购 |
| 5 | PC | 13.325 | 13.000 | 外购 |
| 6 | 零配件 | 7.4 | 7.4 | 外购 |
| 7 | 油墨 | 20kg | 20kg | 外购 |
| 8 | 环氧乙烷 | / | 4 | |
| 9 | 盐酸 | / | 0.4* | |
| 10 | 硫酸 | / | 2* | |
| 11 | 高锰酸钾 | / | 40* | |
| 12 | 硝酸 | / | 0.12* | |
| 13 | 硝酸铅 | / | 8* | |
| 14 | 硝酸银 | / | 6.4* | |
| 15 | 硝酸钾 | / | 20* | |
| 16 | 机油 | / | 0.4* | |
| 17 | 洗洁精 | / | 0.001 |
表 2.4-4 现有项目原辅材料用量情况一览表
*注:原环评审批较早,实验室原辅料未做统计,此处按实际达产消耗统计。
本项目现有产品工艺流程除了无清洗工序外,其余与改建后的工艺流程一致,详 见详见图 2.3-1。
根据环评核算和验收文件核算,企业现有项目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汇总情况具体见 下表 2.4-5。
| 表 2.4-5 | 现有项目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汇总情况表 | |||||
|---|---|---|---|---|---|---|
|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环评审批排放量 及排放浓度 | 现有实际排放 量及排放浓度 | 现有项目实际治理措 施 | |
| 废水量 | 2040.7t/a | 2040.7t/a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 |||
| 水污 染物 | 生活污水 | COD | 60mg/L,0.12t/a | 50mg/L, 0.10t/a | 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 水管网,经杭州市七 | |
| NH3-N | 8mg/L,0.016t/a | 5mg/L, 0.010t/a | 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标后排入钱塘江 | |||
| 大气 | 注塑、挤 | 有组织:2.02kg/a | 有组织: 2.02kg/a | 集气+活性炭+15m高 排气筒高空排放 | ||
| 污染 | 塑 | 非甲烷总烃 | 无组织:2.10kg/a | 无组织: 2.10kg/a | ||
| 物 | 合计 0.004t/a | 合计 0.004t/a | ||||
| 灭菌 | 环氧乙烷 | 少量 | 少量 | 直接排放 | ||
| 塑料边角 料、塑料次 品 | 1.0t/a 1.0t/a | 粉碎后回用 | ||||
| 废包装材料 | 10t/a | 10.2t/a | 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 |||
| 废设备 | 0 | 2t/a | 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 |||
| 固体废弃物 | 废次品 | 1.0t/a | 12t/a | |||
| 噪声 | 废试剂 / | 0.078t/a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 收处置 | |||
| 生活垃圾 | 21.8t/a | 21.0t/a | 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 运 | |||
| 设备运行 | 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源强 在65~75dB之间,车间平均噪声约 为70dB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 备加装减震垫、加强 设备维修和更新、加 强管理 | ||||
现有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和设施配套情况见下表。
| 编号 | 污染治理 设施名称 | 防治工艺 | 污染物名称 | 涉及产品/设 备/工序名称 | 排放口位置和 排放高度 |
| TA001 | 有机废气 处理设施 | 活性炭吸附 | 非甲烷总烃 | 注塑、挤塑废 气 | DA001/ 15m |
| TA002 | 有机废气 处理设施 | 活性炭吸附 | 非甲烷总烃 | 注塑、挤塑废 气 | DA002/ 15m |
| 2、废水处理措施和设施配套情况 | |||||
| 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 | 16 | 号大街市政污水管网,经杭州市七 |
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厂区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指标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 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杭州市七格污水处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目前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能力可达 150 万 t/d,尚有余量,项目废水 占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规模的 0.14%,且水质简单,可满足要求。
项目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塑料不合格品粉碎后回用,一般固废(废一般包装材料、 废纯水制备滤芯)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油墨废物、废包装桶、废机油、 废试剂瓶、废液、废试剂、废擦拭抹布)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生活垃圾委 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厂区 C 幢一层西侧设有危废仓库,面积约 4.8m 2 ,最大贮存能 力约 7t,现有项目危险废物最大存在量低于 1t。企业按照委托协议按时处置危险废 物,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的能力可以危险废物贮存要求。
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废气末端治理设施日常正常稳定运行,避 免超标排放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产生过程中严 格按照消防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电气装置,给排水系统和通风系统等; 厂房内布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火防爆的规范、规定,按要求设置消防通道;厂区及 生产车间内配备干粉灭火器、消防沙箱和防毒面具等消防应急设备,并定期检查设备 有效性。
本环评根据浙江格临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企业 2025 年 8 月的自行检测来说明企 业现有项目污染物达标情况,具体如下:
本项目厂区废水自行检测结果如下表:
| 表 2.4-7 | 厂区废水检测结果 | |||||||
|---|---|---|---|---|---|---|---|---|
| 采样 点位 | 采样 日期 | 样品性状 | 总磷 mg/L | 悬浮物 mg/L | 化学需 氧量 mg/L | 氨氮 mg/L | 值 pH 无量纲 | 动植物 油mg/L |
| 生活污 | 2025.08.29 | 黄色浑浊 | 2.83 | 33 | 130 | 26.3 | 8.1 (31.1 | 0.90 |
| 水纳管 | ℃) | ||||||
| 口 |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标准 | - | ≤400 | ≤500 | - | 6-9 | ≤100 | |
|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 值》(DB33/887-2013)中其它企业间接 排放限值 | ≤8 | - | - | ≤35 | - | - |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本项目厂区废气自行检测结果如下表:
| 表 厂区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2.4-8 | ||||||||
|---|---|---|---|---|---|---|---|---|
| 采样点位 | Q1 | Q2 | ||||||
| 工艺设备名称 | 注塑、挤塑 | 注塑、挤塑 | ||||||
| 采样日期 | 2025.08.29 | 2025.08.29 | 标准限值 | 达标情况 | ||||
| 测试断面 | 注塑间废气排气筒 | 洁净区废气排气筒 | ||||||
| 出口 | 出口 | |||||||
| 排气筒高度(m) | 15 | 15 | / | / | ||||
| 废气处理方式 | 活性炭吸附 | 活性炭吸附 | / | / | ||||
| 烟气温度(℃) | 33 | 31 | / | / | ||||
| 烟气含湿量(%) | 3.4 | 3.5 | / | / | ||||
| 烟气流速(m/s) | 5.3 | 10.5 | / | / | ||||
| 实测烟气量(m3 /h) | 4.57×10 3 | 2.66×10 3 | ||||||
| 标干烟气量(m3 /h) | 3.93×10 3 | 2.30×10 3 | / | / | ||||
|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 | ||||||||
| (mg/m3) | 1.25 | 1.78 | 120 | 达标 | ||||
| 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 | -3 | -3 | ||||||
| (kg/h) | 4.91×10 | 4.09×10 | / | / | ||||
| 采样点位 | 采样位置 | 采样日期 | 采样时间 | 检测结果(以碳计,mg/m3) 非甲烷总烃 |
| 12:00 | 0.86 | |||
| 12:20 | 0.59 | |||
| 1# | 厂界上风向 | 12:40 | 0.62 | |
| 13:00 | 0.60 | |||
| 12:06 | 0.56 | |||
| 厂界下风向 | 12:26 | 0.62 | ||
| 2# | 1 | 12:46 | 0.60 | |
| 13:06 | 0.64 | |||
| 2025.08.29 | 12:09 | 0.60 | ||
| 厂界下风向 | 12:29 | 0.63 | ||
| 3# | 2 | 12:49 | 0.61 | |
| 13:09 | 0.62 | |||
| 12:12 | 0.59 | |||
| 厂界下风向 | 12:32 | 0.58 | ||
| 4# | 3 | 12:52 | 0.66 | |
| 13:12 | 0.60 | |||
| 标准限值 | 4.0 |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本项目厂区噪声自行检测结果如下表:
| 昼间 | 夜间 | ||||||||||
| 监测 点位 | 对应位 置 | 检测日 期 | 监测 时间 | Leq dB(A) | 标准 限值 | 达标 情况 | 检测 日期 | 监测 时间 | Leq dB(A) | 标准 限值 | 达标 情况 |
| 1# | 厂界东 | 13:32 | 63 | 65 | 达标 | 22:02 | 54 | 55 | 达标 | ||
| 2# | 厂界南 | 2025.0 | 13:20 | 58 | 65 | 达标 | 2025.1 | 22:47 | 49 | 55 | 达标 |
| 3# | 厂界西 | 8.29 | 13:59 | 63 | 65 | 达标 | 1.21 | 22:36 | 51 | 55 | 达标 |
| 4# | 厂界北 | 13:45 | 62 | 65 | 达标 | 22:15 | 51 | 55 | 达标 |
企业于 2025 年 11 月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延续,取得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 9*开通会员可解锁*20758W001Y),有效期至 2030 年 03 月 17 日止,详见附件 5。即企业 现有项目排污许可手续已落实,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要求。
| 类别 | 总量控制指标名称 | 总量控制指标值 (t/a) | 现有项目实际排放量 (t/a) | 是否超过环评 审批/计算量 |
| 废水 | CODCr | 0.12 | 0.12 | 否 |
| NH3-N | 0.016 | 0.016 | 否 | |
| 废气 | VOCS | 0.004 | 0.004 | 否 |
由上表分析可知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限值。
企业现有项目已按照审批的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并按照各类整治提升要求落实 了废水、废气处理设备的配备,且稳定运行,一般工业固废外售于物资回收单位综合 利用,危险固废置于危废仓库存放,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企业在购买设 备时已考虑选用低噪音、低震动的设备,生产期间做到门窗紧闭,使噪声得到最大程 度的隔绝和吸收,以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现有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如下:
| 表 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 2.4-12 | ||
|---|---|---|
| 序号 | 主要环境问题 | 整改措施 |
| 现有项目环评编制时间较早,原辅料、 | 通过本次改建项目环评重新核算 | |
| 1 | 污染物排放统计及总量未统计完全 | 全厂区总量 |
| 针对环氧乙烷废气采取收集处理 | ||
| 2 | 现有项目灭菌柜环氧乙烷废气直接排放 | 措施。 |
3.1 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二类区,基本污染物执 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
根据《2024 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评价,2024 年杭州市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 299 天,优良率为 81.7%。细颗粒物(PM2.5)达标天数为 347 天,达标率为 94.8%。其中杭州市基 本污染物年均质量浓度现状如下表。
| 污染物 | 评价指标 | 现状浓度 (μg/m3) | 标准值 (μg/m3) | 占标率 (%) | 达标 情况 |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6 | 60 | 10 | 达标 | |
| SO2 | 小时平均质量浓度第 百分位数 24 98 | / | / | / | / |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28 | 40 | 70 | 达标 | |
| NO2 | 小时平均质量浓度第 百分位数 24 98 | / | / | / | / |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47 | 70 | 67.1 | 达标 | |
| PM10 | 小时平均质量浓度第 百分位数 24 95 | / | / | / | / |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30 | 35 | 85.7 | 达标 | |
| PM2.5 | 小时平均质量浓度第 百分位数 24 95 | / | / | / | / |
| CO | 小时平均质量浓皮第 百分位数 24 95 | 900 | 4000 | 22.5 | 达标 |
| O3 | 平均顶量浓度第 百分位数 8h 90 | 164 | 160 | 102.5 | 超标 |
| 3.1-1 2024 |
|---|
由上表可知,2024 年杭州市基本污染物 SO2、NO2、PM10、PM2.5年平均质量 浓度、CO 的第 95 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O3的第 90 百分位数 8h 平均质量浓度略超过国 家二级标准,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减排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 规划》《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 要》和《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实施纲要(2020-2035 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杭
州实际,制定《杭州市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规划基准年为 2020 年, 规划时限为 2021-2025 年,规划范围为杭州市全域,总面积为 16850 平方千米。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强协同治气、"数智治气",以保障亚 运为重要契机,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 以 PM2.5和 O3协同控制为主线,深化产业结构、运输结构、能源结构调整优化, 强化 VOCs、NOx 等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治理、精细化管理和区域协同治理,推进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新成效,为亚运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和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 提供优良的环境空气质量基础,呈现"西湖繁星闪烁,西溪白鹭纷飞,钱塘碧波 荡漾,千岛烟波浩渺,江南净土丰饶"的美好画卷,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 感、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治气。深入分析不同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污染来源、工作基础 及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等因素,围绕污染源抓好风险防控,精准化开展目标管理。
坚持科学治气。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着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大产 业结构、运输结构、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力度。加强大气监测监控新技术、新装备 的应用。
坚持依法治气。严格依法依规监管、治理、处罚;坚持依法监管与服务并举, 加强宣传引导和技术指导,提高企业自觉守法意识。
坚持协同治气。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大气污染物治理和温室气体协同减 排。加强区域协同防控,深化长三角、环杭州都市圈、杭黄区域治气协作,全方 位推进空气质量改善工作。
坚持"数智治气"。强化数字赋能和科技支撑,深化"智慧环保"建设,推 进"数智治气",提升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逐步形成与治理任务、 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规划目标
1、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十四五"时期,杭州市持续深化"五气共治",实现全市大气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目标,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到 2025 年,O 3 上升趋势得 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气,力争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
2、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到 2025 年,完成省下达的 NOx、VOCs 减排目标。
此外,根据《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杭 州市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杭州市正积极致 力于从能源结构与产业布局调整、加快重污染企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企业整治提 升、绿色低碳交通推进、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农村废气污染控制、 餐饮及其他生活源废气污染防治等多个方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大气环境质 量持续改善。
综合以上分析,随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持续有效推进,预计区域整体 环境空气质量将会有所改善。
为了解项目所在地特征污染因子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引用《杭州大诚塑胶 制品有限公司新工厂技术改造(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监测数据(检测单 位:浙江鸿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HJ20240611-BG001),监测点位在杭 州大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工厂技术改造(迁建)项目东北角(距本项目厂界约 1.9km),监测时间:2024 年 8 月 2 日到 2024 年 8 月 8 日,监测结果详见下表。
| 监测点名 | 检测点坐标 | 监测因子 | 监测时段 | 相对厂址 | 相对厂界 | |||||
| 称 | 经度 | 纬度 | 方向 | 距离/m | ||||||
| 大诚项目 东北角 | 120°21'14. 096" | 30°17'14.4 11" | NMHC、 TSP | 2024.8.2~2 024.8.8 | 东侧 | 1900 | ||||
| 表 | 3.1-3 | 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表 | ||||||||
| 监测点 | 监测点坐标 | 平均时 间 | 评价标 | 监测浓度 | 最大浓 | 超标 | 达标 | |||
| 位 | 经度 | 纬度 | 污染物 | 准/(μ g/m3) | 范围/(μ g/m3) | 度站表 率/% | 率/% | 情况 | ||
| 杭州大 | TSP | 24h | 300 | 34~42 | 14 | 0 | 达标 | |||
| 诚塑胶 制品有 限公司 | 120°21' 14.096" | 30°17'1 4.411" | NMHC | 一次值 | 2000 | 220~1070 | 53.5 | 0 | 达标 | |
表 3.1-2 检测点位基本信息表
| 新工厂 东北角 | |||||||
|---|---|---|---|---|---|---|---|
|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 | TSP | 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
| (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 2018 | 年第 29 | 号)二级标准要求; | ||||
| NMHC | 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浓度限值要求。 |
根据《2024 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杭州市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总 体稳定,市控以上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以及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比例均 为 100%。钱塘江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 100%,干、支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比例为 100%。运河、苕溪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 100%,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的比例为 100%。西湖平均透明度为 1.30 米,湖区内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Ⅲ类及 以上水质标准。千岛湖平均透明度为 3.73 米,湖区内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Ⅱ类及 以上水质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水环境质量达标区。
本项目厂界外周边 50m 范围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且根据企业自行监测结果, 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因此本环评不对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改建项目,不新增用地,可不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 查。
本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因此无需对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实施,车间内地面已硬化处理,涉水区域已做好防渗措 施,废水全部纳管,不考虑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故本评价不开展土壤、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护 目 标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 16 号大街 9 号,经现场踏勘,本 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
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
2、声环境
经现场踏勘,本项目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
经现场踏勘,本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 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保护目标如下表 3.2-1 所示。
| 环境 | 名称 | 位置(经纬度) | 与厂界最近 | |||||
| 要素 | 经度 | 纬度 | 规模 | 方位 | 的距离 m | 保护目标 | ||
| 1 | 号渠 11 | / | / | 河宽约 20m | 东侧 | 827 | 《地表水环境质量 | |
| 地表 水 | 2 | 号渠 20 | / | / | 河宽约 20m | 南侧 | 915 | 标准》 (GB3838-2002) Ⅳ类 |
表 3.2-1 本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本项目 500 米范围内环境概况图见下图 3.2-1。
(1)大气环境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属环境空气二类区,环境空气 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清单中的二级标准。 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限值要求。相关标准值见 表 3.3-1。
| 污染物名称 | 取值时间 |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 备注 | |||
| 年平均 | 60ug/m3 | |||||
| SO2 | 日平均 | 150ug/m3 | ||||
| 小时平均 1 | 500ug/m3 | |||||
| 年平均 | 40ug/m3 | |||||
| NO2 | 日平均 | 80ug/m3 | ||||
| 小时平均 1 | 200ug/m3 | |||||
| NOX | 年平均 | 50ug/m3 | ||||
| 日平均 | 100ug/m3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 ||||
| 小时平均 1 | 250ug/m3 | |||||
| 年平均 | 70ug/m3 | |||||
| PM10 | 日平均 | 150ug/m3 | ||||
| 年平均 | 35ug/m3 | |||||
| PM2.5 | 日平均 | 75ug/m3 | ||||
| 小时平均 1 | 10ug/m3 | |||||
| CO | 小时平均 24 | 4000ug/m3 | ||||
| 非甲烷总烃 | 小时平均 1 | 2000u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详解》 | |||
表 3.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2)水环境
本项目所在地附近地表水体为 11 号渠,根据杭州智慧河道云平台(杭州市 生态环境局官方发布)公布的 11 号渠一河一策,11 号渠水环境功能区划为Ⅳ类 功能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具体见表 3.3-2。
| 表 | 3.3-2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单位:mg/L) | |||
|---|---|---|---|---|---|
| 指标 | pH | CODcr | NH3-N | 总磷 | 溶解氧 |
| Ⅳ类标准 | 6~9 | ≤30 | ≤1.5 | ≤0.3 | ≥3 |
(3)声环境
根据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图(见附图 5),本项目位于 3 类声环境 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具体见表 3.3-3。
表 3.3-3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
|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昼间(dB(A)) | 夜间(dB(A)) |
| 类区 3 | 65 | 55 |
(1)废水
本项目塑料粒子生产塑料制品过程不排放废水(挤塑完成后清洗过程属于医 疗 器 械 产 品 的 清 洗 ) , 故 无 需 执 行 《 合 成 树 脂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中表 2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初道清洗废水、末道清洗 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洗衣废水中污染物含量低,符合纳管标准要 求,直接纳管排放;环氧乙烷废气处理废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 标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厂区废水经总排口统一纳入市政污 水管网,经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钱塘江。厂区废水纳管执行《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指标参照执行《工业 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 限值要求,总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B 级标 准。废水最终由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钱塘江。具体标准值见表 3.3-4。
| 项目 | 污染物 | pH | CODcr | BOD5 | 氨氮 | SS | 总磷 (以 P 计) | 总氮 | 色度 |
|---|---|---|---|---|---|---|---|---|---|
| 废水纳管标准 | GB8978-1996 三级标准 | 6~9 | 500 | 300 | 35① | 400 | 8① | 70② | 100 |
| 污水厂尾水 排放标准 | GB18918-2002 一级 标准 A | 6~9 | 50 | 10 | 5(8)② | 10 | 0.5 | 15 | 30 |
| (GB/T31962-2015)B | 注:①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②总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级标准;③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 ≤12℃时的控制指标。本环评使用括号外数值。 |
表 3.3-4 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 mg/L (除 pH 外)
(2)废气
1)注塑、挤塑、印字、粘接废气(DA001、DA002)
本项目注塑有机废气、投料粉尘、破碎粉尘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中表 5、表 9 中排放限值要求, 见表 3.3-5。PVC 注塑挤塑过程氯乙烯、氯化氢(HCl)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限值要求,见表 3.3-6。印字废气排放执行《印 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非甲烷总烃限值 70mg/m 3 ,由 于企业将印字废气与注塑、挤塑废气通过一根排气筒排放,废气从严执行《合成 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中的非甲烷总 烃限值要求,见表 3.3-5。
2)环氧乙烷灭菌废气(DA003)
本项目灭菌柜环氧乙烷灭菌废气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 2 非甲烷总烃限值要求,见表 3.3-6。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限值 | 适用的合成树脂 | 污染物排放监控 | 边界浓度限值 | |||
|---|---|---|---|---|---|---|---|
| (mg/m3) | 类型 | 位置 | (mg/m3) | ||||
| 非甲烷总烃 颗粒物 苯乙烯 1,3-丁二烯(1) 丙烯腈 甲苯 | 60 | 4.0 | |||||
| 20 | 所有合成树脂 | 1.0 | |||||
| 20 1 | / | ||||||
| / | |||||||
| 0.5 | 树脂 ABS | 车间或生产设施 | / | ||||
| 8 | 排气筒 | 0.8 | |||||
| 乙苯 | 50 | / | |||||
| 酚类 氯苯类 | 15 20 | / | |||||
| 聚碳酸脂树脂 | / | ||||||
| 二氯甲烷 | 50 | (PC) | / | ||||
| 表 3.3-6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最高允许排放浓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 污染物 排气筒高 度 mg/m3 二级 度 m | 监控点 | 浓度 mg/m3 | |||||
| 氯乙烯 | 36 | 15 0.77 | 0.60 | ||||
| 氯化氢 100 | 15 0.26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0.20 | ||||
| 非甲烷总烃 | 120 | 15 10 | 4.0 | ||||
表 3.3-5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3)无组织废气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中的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表 3.3-7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
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 污染物项目 | 特别排放限值 (mg/m3) | 限值含义 | 无组织排放标准 | |
|---|---|---|---|---|
| 非甲烷总烃 | 6 | 监控点处 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1 | 在厂房外设置监 | |
| (NMHC) | 20 |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 控点 |
项目注塑及灭菌、解析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气体的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 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
| 表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3.3-8 |
|---|
| 污染物名称 | 厂界标准值 |
|---|---|
| 臭气浓度 | 20(无量纲) |
| 苯乙烯 | 5.0 |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标准 限值,具体见表 3.3-9。
表 3.3-9 《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25 )
| 昼间 | 夜间 |
|---|---|
| 70 | 55 |
项 目 厂 界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执 行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具体见表 3.3-10。
表 3.3-1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 昼间 | 夜间 |
|---|---|---|
| 类 3 | 65 | 55 |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厂区内暂存参照执行《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其贮存过程应满 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危险废物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现场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
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是 COD、NH3-N 和 VOCs。
总 量 控 制 指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 [2014]197 号),用于建设项目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不得低于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水 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市县,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指标的 2 倍进行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 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二 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均需进行 2 倍削减替代(燃 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除外)。地方有 更严格倍量替代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4 年》,杭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为达标区。因此,本项 目新增 COD、NH3-N 按 1:1的削减比例进行替代;新增 VOCs 需按 1:2 进行削 减替代。
项目实施后,全厂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 3.4-1。
| 废气 | 废水 | ||||
| VOCs | COD | NH3-N | |||
| 0.004 | 0.10 | 0.01 | |||
| 0.786 | 0.28 | 0.03 | |||
| 0.782 | 0.18 | 0.02 | |||
| 1:2 | 1:1 | 1:1 | |||
| 1.564 | 0.18 | 0.02 | |||
| 否 | 是 | 是 | |||
表 3.4-1 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值和平衡方案汇总表 单位: t/a
根 据 上 表 可 知 , 本 次 改 建 项 目 实 施 后 企 业 总 量 控 制 建 议 值 分 别 为 VOCs0.786t/a、COD0.28t/a、NH3-N0.03t/a。
本项目实施后新增的 COD、氨氮、VOCs 总量需通过区域替代解决。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 16 号大街 9 号,在现有厂区内实施。 施工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车间地面刷漆、新增设备安装、调试等以及环保设施 的建设,施工量较小,基本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影响。车间装修产生的油漆桶、 油漆废料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施工期影响是短期暂时性的,随着施 工结束影响即可消失。因此,本环评对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不作具体分析。
施
企业通过本次改建项目,优化产品结构,提升设备自动化水平,并对厂区污 染防治措施进行整体提升,在厂区内建设污水处理站对环氧乙烷灭菌废气处理废 水进行处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本环评污染源强按改建后整个厂区进行重新核算。
(1)初道清洗废水(W1)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本项目在初道清洗过程中会产生清洗废水。洗衣机清洗水槽容积 60L,定期更 换,每天更换 10~20 次,本环评按日均更换 15 次计,则改建后本项目初道清洗水 用量约为 240t/a(纯化水 120t/a,自来水 120t/a,均在洁净车间外使用),损耗水 量约为 2%,则损耗水量为 4.8t/a,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 235.2t/a。初道清洗废水的 水质约为 COD:100mg/L,SS:100mg/L,NH3-N:5mg/L。
保 (2)末道清洗废水(W2)
护 措 施 本项目末道清洗需要在超声波清洗机内用纯化水进行清洗,不添加任何清洗 剂。清洗剂内里容积 80L,定期更换,每天更换 10~20 次,本环评按日均更换 15 次计,则项目末道清洗水用量约为 300t/a,损耗水量约为 2%,则损耗水量为 6t/a, 清洗废水产生量为 294t/a。清洗废水的水质约为 COD:50mg/L,SS:10mg/L,NH3-N: 5mg/L。
(3)纯水制备废水
①纯水制备浓水(W3)
本项目厂区内需使用纯化水,用于部分初道清洗、末道清洗、洁净服清洗、 周转筐清洗、洁净车间地面清洗等,用纯水量约 1067t/a,纯水制备系统制水率为
75%,则制备过程中需新鲜水量为 1423t/a,浓水产生量为 356/a。根据同类型水质 调查资料,纯水制备系统浓水中污染因子主要为 COD 和盐类,COD 浓度约为 30mg/L。其中 20%的浓水(71t/a)回用于滤芯反冲洗,80%的浓水(285t/a)直接 纳管排放。
②反冲洗废水(W4)
制水设备在产生一定量的纯水后,滤芯会达到饱和,制水机每制水 30min 会 自动进行反冲洗,该过程中会产生反冲洗废水。部分 RO 浓水(71t/a)回用于反冲 洗,损耗按 2%计,则反冲洗废水的产生量约为 70t/a。本项目纯水制备设备采用的 是活性炭和石英砂过滤+RO 工艺,反冲洗废水比较清澈,类比同类型企业,反冲 洗废水的水质约为 COD:50mg/L,SS:200mg/L。
(4)环氧乙烷废气处理废水(W5)
本项目灭菌柜环氧乙烷废气经灭菌柜顶部排气系统收集后采用三级水吸收处 理,尾气通过 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环氧乙烷极易与水反应生成乙二醇 (C2H4O+H2O→C2H6O2),灭菌结束后废气经灭菌柜顶部排气系统收集,再通过 管道与水一起送入密闭水罐,通过三级水吸收处理,环氧乙烷全部溶于水中产生 环氧乙烷废气处理废水。废气吸收密封罐三级水吸收用水量约 800m 3 /a(自来水), 则环氧乙烷废气处理废水量约为 800m 3 /a,COD 浓度约为 9500mg/L。
(5)洗衣废水(W6)
本项目在 B 幢一层设有 2 间洗衣间,面积 14m 2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1 间 洗衣间内用自来水清洗非洁净区的工作服和工作鞋,1 间洗衣间内用纯化水清洗洁 净区的洁净服和工作鞋。自来水用水量为 300m 3 /a(1.14m 3 /d),废水产生量按其 用水量的 80%计,废水产生量为 240m 3 /a(0.91m 3 /d);纯化水用水量为 200m 3 /a (0.76m 3 /d),废水产生量按其用水量的 80%计,废水产生量为 160m 3 /a(0.61m 3 /d)。 项目洗衣使用的清洗剂不含磷和有毒有害物质,员工在生产车间进行工艺操作, 工作服及无菌服污渍较少,该废水水质简单,废水的水质为 COD:300mg/L, NH3-N20mg/L、SS:200mg/L。
(6)其他清洗废水(W7)
本项目使用纯化水清洗周转筐、清洗洁净车间地面,用水量约 150m 3 /a,废水 产生量按其用水量的 80%计,废水产生量为 120m 3 /a(0.45m 3 /d),该废水水质简
单,废水的水质为 COD:100mg/L,NH3-N5mg/L、SS:100mg/L,废水直接纳管 排放。
(7)生活污水(W8)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本环评仅对生活污水进行重新核 算。企业劳动定员 165 人,生活用水量按 100L/人•d 计,生产时间为 264 天,则生 活用水量为 4356t/a。排污系数按 0.8 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3484.8m 3 /a。生活污 水水质一般为:COD350mg/L、NH3-N35mg/L。则生活污水中污染物产生量为: COD0.038t/a、NH3-N0.004t/a。
(8)循环水系统
本项目设循环冷却水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注塑机、挤塑机、包 装机需进行间接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产品挤塑后清 洗使用纯化水进行清洗(挤塑完成后清洗过程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清洗),清洗 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定期更换,更换下来的纯化水补充至设备冷却循环 系统循环使用。
根据企业提供的信息,设备冷却水循环量约 20t/d,损耗水量约为 4%,需补充 水量约为 211t/a(0.8t/d),其中 168t/a 由挤塑清洗纯化水补充,故设备冷却水补 充新鲜水量为 43t/a。挤塑清洗用的纯化水循环量约 84t/d,损耗水量约为 0.2%,需 补充水量 45t/a(0.17t/d),循环水定期更换补充至设备冷却系统的水量约为 168t/a, 故挤塑清洗水(纯化水)总用水量 297t/a。
企业改建项目实施后,废水产生、排放情况见表 4.2-1 和表 4.2-2。
| 废水产生环节 | 废水产污系数或产污核实依据 | 废水产生量 | 废水回 | 废水排放量 估算 | ||
| (废水源) | 核算 t/a | 用情况 | t/d | t/a | ||
| 初道清洗废水 (W1) | 清洗水(纯化水、自来水)用量 为 240t/a,损耗水量约为 2% | 235.2 | 不回用 | 0.9 | 235.2 | |
| 末道清洗废水 (W2) | 清洗水用量为 200t/a(纯化水), 损耗水量约为 2% | 294 | 不回用 | 1.1 | 294 | |
| 纯水制备浓水 (W3) | 本项目共需纯水量 1067t/a,纯水 制备系统出水率为 75%,20%浓 水回用于反冲洗,80%浓水排放 | 356 | 部分回 用 | 1.1 | 285 | |
| 反冲洗废水 (W4) | 纯水制备浓水用于反冲洗, 71t/a 反冲洗废水损耗以 2%计 | 70 | 不回用 | 0.3 | 70 |
表 4.2-1 项目废水产生、排放情况表
| 环氧乙烷废气 处理废水 (W5) | 三级水吸收水量 吸收环氧乙烷废气。 | 800t/(a 自来水), | 800 | 不回用 | 3.0 | 800 | |||||
| 洗衣废水 (W6) | 洗衣用水 500t/a(其中自来水 300t/a,纯化水 200t/a),废水产 生量为用水量的 80% | 400 | 不回用 | 1.5 | 400 | ||||||
| 其他清洗废水 (W7) | 清洗水用水量 量为用水量的 | 150m3 /a,废水产生 80% | 120 | 不回用 | 0.5 | 120 | |||||
| 生活污水 (W8) | 本项目劳动定员 人,生活用 165 水定额 100L/人,年生产天数 天,排污系数按 计 0.8 | 264 | 3484.8 | 不回用 | 13.2 | 3484.8 | |||||
| 合计 21.6 5689 | |||||||||||
| 表 | 4.2-2 | 项目废水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一览表 | |||||||||
| 产生情况 | 纳管情况 | 排放情况 | |||||||||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量 (t/a) | 浓度 (mg/L) | 纳管量 (t/a) | 浓度 (mg/L) | 排放量 (t/a) | 浓度 (mg/L) | |||||
| 废水量 | 235.2 | / | 235.2 | / | 235.2 | / | |||||
| 初道清洗 | COD | 0.024 | 100 | 0.024 | / | 0.012 | 50 | ||||
| 废水 (W1) | NH3-N | 0.001 | 5 | 0.001 | / | 0.001 | 5 | ||||
| SS | 0.024 | 100 | 0.024 | / | 0.002 | 10 | |||||
| 废水量 | 294 | / | 294 | / | 294 | / | |||||
| 末道清洗 | COD | 0.015 | 50 | 0.015 | / | 0.015 | 50 | ||||
| 废水 (W2) | NH3-N | 0.001 | 5 | 0.001 | / | 0.001 | 5 | ||||
| SS | 0.003 | 10 | 0.003 | / | 0.003 | 10 | |||||
| 纯水制备 | 废水量 | 285 | / | 285 / | 285 | / | |||||
| 浓水 (W3) | COD | 0.014 | 50 | 0.014 | / | 0.014 | 50 | ||||
| 废水量 | 70 | / | 70 | / | 70 | / | |||||
| 反冲洗废 水(W4) | COD | 0.004 | 50 | 0.004 | / | 0.004 | 50 | ||||
| SS | 0.014 | 200 | 0.014 | / | 0.001 | 10 | |||||
| 环氧乙烷 废气处理 | 废水量 | 800 | / | 800 | / | 800 | / | ||||
| 废水 (W5) | COD | 7.6 | 9500 | 0.24 | 300 | 0.04 | 50 | ||||
| 废水量 | 400 | / | 400 | / | 400 | / | |||||
| 洗衣废水 | COD | 0.120 | 300 | 0.120 | / | 0.020 | 50 | ||||
| (W6) | NH3-N | 0.008 | 20 | 0.008 | / | 0.002 | 5 | ||||
| SS | 0.080 | 200 | 0.080 | / | 0.004 | 10 | |||||
| 废水量 | 120 | / | 120 | / | 120 | / | |
| 其他清洗 废水 (W7) | COD | 0.012 | 100 | 0.012 | / | 0.001 | 50 |
| NH3-N | 0.001 | 5 | 0.001 | / | 0.001 | 5 | |
| SS | 0.012 | 100 | 0.012 | / | 0.001 | 10 | |
| 废水量 | 3484.8 | / | 3484.8 | / | 3484.8 | / | |
| 生活污水 (W8) | COD | 1.220 | 350 | 1.220 | / | 0.174 | 50 |
| NH3-N | 0.122 | 35 | 0.122 | / | 0.017 | 5 | |
| 废水量 | 5689 | / | 5689 | / | 5689 | / | |
| COD | 9.009 | / | 1.649 | 290 | 0.28* | 50 | |
| 合计 | NH3-N | 0.133 | / | 0.133 | 23 | 0.03* | 5 |
| SS | 0.133 | / | 0.188 | 33 | 0.06* | 10 |
*注:污染物排放量以总水量和排放浓度进行最终核算。
本项目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见表 4.2-3。
| 污染物产生 | 治理措施 | 污染物排放 | 年 | ||||||||||
| 工序/ 生产线 | 产污 环节 | 污染 物 | 核算 方法 | 废水 产生 量 m3 /a | 产生 浓度 mg/L | 产生 量 t/a | 工艺 | 效率 | 核 算 方 法 | 废水 排放 量 m3 /a | 排放 浓度 mg/L | 排放量 t/a | 排 放 时 间 h |
| 初道 初道清 清洗 | COD | 100 | 0.024 | / | / | 类 | 50 | 0.012 | |||||
| 洗 | NH3-N | 类比 | 235.2 | 5 | 0.001 | 比 | 235.2 | 5 | 0.001 | 316 8 | |||
| 废水 | SS | 100 | 0.024 | 法 | 10 | 0.002 | |||||||
| 末道 | COD | 50 | 0.015 | / | 类 | 294 | 50 | 0.015 | |||||
| 末道清 洗 | 清洗 | NH3-N | 类比 | 294 | 5 | 0.001 | / | 比 | 5 | 0.001 | 316 8 | ||
| 废水 | SS | 10 | 0.003 | 法 | 10 | 0.003 | |||||||
| 纯水制 | 浓水 | COD | 类比 | 285 | 50 | 0.014 | / | / | 类 比 法 | 285 | 50 | 0.014 | 316 8 |
| 备 | 反冲 | COD | 类比 | 70 | 50 | 0.004 | / | 类 | 50 | 0.004 | 316 | ||
| 洗水 | SS | 200 | 0.014 | / | 比 法 | 70 | 10 | 0.001 | 8 | ||||
| 灭 菌 柜 残 气 处 理系统 | 环氧 乙烷 废气 处理 废水 | COD | 类比 | 800 | 9500 | 7.6 | 一体 化污 水处 理设 施 | 95 | 类 比 法 | 800 | 50 | 0.04 | 316 8 |
| COD | 300 | 0.120 | 类 | 50 | 0.020 | ||||||||
| 洗衣间 | 洗衣 废水 | NH3-N | 类比 | 400 | 20 | 0.008 | / | / | 比 | 400 | 5 | 0.002 | 316 8 |
| SS | 200 | 0.080 | 法 | 10 | 0.004 | ||||||||
| 其他清 | 周转 筐、洁 | COD | 类比 | 120 | 100 | 0.012 | / | / | 类 比 | 120 | 50 | 0.001 | 316 |
| 洗废水 | 净车 | NH3-N | 50 | 0.001 | 法 | 5 | 0.001 | 8 | |||||
| SS | 5 | 0.012 | 10 | 0.001 | ||||||||||||||
| 职工生 活 | 生 | 活 | COD | 类比 | 3484. | 350 | 1.220 | 化粪 池厌 | 类 | 3484. | 50 | 0.174 | 633 | |||||
| 污水 | NH3-N | 法 | 8 | 35 | 0.122 | 氧处 理 | 85 | 比 法 | 8 | 5 | 0.017 | 6 | ||||||
| COD | / | 5689 | / | / | / | / | / | 50 | 0.28 | / | ||||||||
| 综合废水 | NH3-N | / | / | / | / | / | / | 5689 | 5 | 0.03 | / | |||||||
| SS | / | / | / | / | / | / | 10 | 0.06 | / | |||||||||
| 表 | 4.2-4 |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治理设施信息表 | ||||||||||||||||
| 污染治理设施 | 排放口 | |||||||||||||||||
| 序 号 | 废水类 别 | 污染物 种类 | 排放去 向 | 排放规律 | 污染 治理 设施 编号 | 污染 治理 设施 名称 | 污染 治理 设施 工艺 | 排放 口编 号 | 设置是 否符合 要求 | 排放口类型 | ||||||||
| 1 | 清洁水 (清洗 废水、 纯水制 备、洗 衣废 水) | COD、 NH3-N、 SS | 纳入市 政污水 管网 | 间断排放 | / | / | / | 企业总排 | ||||||||||
| 2 | 环氧乙 烷废气 处理废 水 | COD | 纳入市 政污水 管网 | 间断排放 | 一体 化污 水处 #001 理设 施 | AO 工艺 | DW0 01 | 是 否 | 雨水排放 清净下水排放 温排水排放 车间或车间处 理设施排放口 | |||||||||
| 3 | 生活污 水 | COD、 NH3-N | 纳入市 政污水 管网 | 间断排放 | #002 | 化粪 池 | 厌氧 处理 | |||||||||||
| 表 4.2-5 |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 |||||||||||||||||
| 排放口地理坐标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废水排 间歇 | ||||||||||||||||||
| 序 号 | 排放口 编号 | 经度 | 纬度 | 放量/ (万 t/a) | 排放 去向 | 排放 规律 | 排放 时段 | 名称 | 污染物 种类 | 放标准/ | 污染物排 (mg/L) | |||||||
| 间断 | CODCr | 50 | ||||||||||||||||
| 1 | DW001 | 120°20′11.0 79″ | 30°17′18. 827″ | 0.57 | 纳入 市政 污水 管网 | 工作 时间 内 | 排 放, 排放 期间 流量 不稳 定且 无规 律, | 杭州市 七格污 水处理 厂 | NH3-N | 5 | ||||||||
| 但不 属于 冲击 型排 放 | |||||||||||
|---|---|---|---|---|---|---|---|---|---|---|---|
| 表 4.2-6 |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改建、扩建项目) | ||||||||||
| 序 号 | 排放口 | 污染物 种类 | 排放浓度 | 新增日排放 | 全厂日排放 | 新增年排 | 全厂年排 | ||||
| 1 | 编号 厂 区 DW001 | COD | (mg/L) 50 | 量(kg/d) 0.64 | 量(kg/d) 1.06 | 放量(t/a) 0.17 | 放量(t/a) 0.28 | ||||
| 2 | NH3-N | 5 | 0.08 | 0.11 | 0.02 | 0.03 | |||||
| 3 | SS | 10 | 0.15 | 0.23 | 0.04 | 0.06 | |||||
| COD 0.28 | |||||||||||
| 总计 | NH3-N 0.03 | ||||||||||
| SS 0.06 | |||||||||||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改建,不新增土地,受厂区场地限制,新增一体化污水 处理设施仅单独处理环氧乙烷废气吸收废水,其余较清洁的生产废水直接纳管。
本项目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循环水系统采用叠加脉冲 式低压电场除垢工艺,在脉冲低压电场作用下,水中 Ca 2+、Mg 2+等离子受到电场 影响,排列方式也会发生变化,不易形成晶核,防止水垢在管壁积累。成垢离子 会形成疏松的文石,经自动阀排出后过滤去除。经处理器处理后的水,溶解氧得 到活化,在电极作用下产生大量的活性氧物质,具有氧化性,可杀灭水中微生物 及各种藻类);初道清洗废水、末道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洗 衣废水、其他清洗废水中污染物含量低,直接纳管排放;环氧乙烷废气处理废水 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厂区废水经总排口统一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杭州市七格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钱塘江。
1)环氧乙烷废气处理废水
本项目属于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行业,暂无相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合 核发技术规范》作为项目"三废"处理工艺可行性分析的依据。企业拟建一体化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环氧乙烷废气处理废水,该套废水装置处理规模为 3t/d,处理工 艺为"化学水解+生化处理",废水经过"收集池+pH 调节罐+中间池+厌氧池+A/O
池+二沉池+深度处理反应池+终沉池"(设计出水水质为:COD≤300mg/L,NH3-N ≤20mg/L,悬浮物≤100mg/L),处理工艺流程图如下: 图 4.2-1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污水处理站采用"化学水解+生化处理"工艺处理环氧乙烷灭菌柜废水。 1、废水收集:将环氧乙烷废气处理废水排入专用的耐腐蚀收集池; 2、pH 调节:将废水泵入 pH 调节罐(水解反应釜),通过加酸(通常为硫酸
或盐酸)将 pH 值精确调节至强酸性条件(如 pH 2-4)。对反应釜进行加热(电加 热),加热至 60-80°C 并持续搅拌,以加速水解反应速率。保持设定的温度和 pH 值,反应足够的时间(通常为数小时),确保 EO 残留浓度降至安全水平(如低于 1-10mg/L)。
可行性分析:在常温下 EO 水解非常缓慢,通过加热加速水解反应速率。
3、厌氧池:在厌氧条件下,厌氧微生物将废水中 COD 分解为甲烷、二氧化 碳等气体,同时将一些难降解的有机物转化为易降解的有机物,提高废水的可生 化性。对于高浓度有机废水,厌氧处理可以大幅降低有机物含量,减轻后续好氧 处理的负荷。
可行性分析:厌氧池能够有效处理高浓度的 COD。通过厌氧发酵过程,将复 杂的有机物分解为简单的小分子有机物,为后续好氧处理创造有利条件。同时, 厌氧处理还能产生沼气等能源物质,实现资源的回收利用。因此,厌氧池在处理 此类废水时是可行的。
4、A/O 池(厌氧/好氧池):在 A 池(厌氧池)中,污水中的硝酸盐氮在反 硝化细菌的作用下被还原成氮气,从而去除氨氮。同时,聚磷菌在厌氧条件下释 放磷。然后,污水进入 O 池(好氧池),好氧池中存在大量的好氧微生物,能够 将废水中的有机物进一步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氨氮被转化为硝酸盐氮,实现对 有机物和氨氮的去除,而聚磷菌则在好氧条件下过量摄取磷,实现磷的去除。
可行性分析:经过厌氧池处理后,废水的可生化性提高,有利于好氧微生物 对剩余有机物的去除。好氧池对于 COD 的进一步去除是非常有效的。虽然好氧处 理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污泥,但通过沉淀池的回流污泥系统,可以将部分污泥 回流至厌氧池或好氧池,维持系统中微生物的数量和活性。因此,好氧池在该工 艺流程中对于实现废水的达标排放起着关键作用,是可行的。
5、二沉池:主要作用是泥水分离,使经过生物处理的混合液澄清,同时对混 合液中的污泥进行浓缩。通过污泥回流系统,将沉淀下来的污泥部分回流至厌氧 池或好氧池,以维持处理系统中微生物的浓度和活性,保证处理效果的稳定性。
可行性分析:对于经过厌氧-好氧处理后的废水,沉淀池中污泥的沉淀性能较 好,能够有效地实现泥水分离。回流污泥系统可以根据处理系统的需要,灵活调 整污泥回流比,确保厌氧池和好氧池中微生物的数量和活性处于最佳状态。此外, 剩余污泥可以定期排出系统进行处理,避免污泥的过度积累。因此,二沉池(回 流污泥)在该工艺流程中是可行的,对于保证出水水质和维持系统稳定运行具有 重要意义。
6、深度处理反应池、终沉池:进一步处理废水,以去除残留的污染物,如悬
浮颗粒物、溶解性有机物等,从而确保出水水质达标。
综上所述,本项目"收集池+pH 调节罐+中间池+厌氧池+A/O 池+二沉池+深度 处理反应池+终沉池"的一体化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对于处理含有环氧乙烷、乙二醇 等污染物的废水是可行的。该工艺流程通过"化学水解+生化处理"将乙二醇降解 为二氧化碳和水,达到去除污染物、净化水质的目的。
根据表 4.2-4 可知:本项目生产废水中的 COD 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 满足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因此,本项目废水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 环氧乙烷废气处理废水产生量为 800t/a(3t/d),一体化处理设备的规模为 3t/d, 处理能力能够满足废水量。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NH3-N、动植物油,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化粪池是一种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的原理,去除污水中悬 浮性有机物的处理设施,属于初级的过渡性生活处理构筑物。生活污水中含有大 量粪便、纸屑、病原虫。悬浮物固体浓度为 100~350mg/L,有机物浓度 COD 在 100~400mg/L 之间,其中悬浮性的有机物浓度 BOD5为 50~200mg/L。污水进入化 粪池经过 12~24h 的沉淀,可去除 50%~60%的悬浮物。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 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满足纳管要求。
1)污水处理厂概况
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选址在钱塘江下游强潮河口段,服务范围由主城区的第 三污水处理系统(纳污范围为文一路、德胜路、京杭州运河以北地区以及文一路 以南部分文教区,纳污面积 74km 2 ,部分送杭州四堡污水处理厂)、余杭临平污水 系统、下沙城的下沙污水系统组成,采取分期建设实施。七格污水处理厂总体规 模 150 万 m 3 /d,其中一期工程规模 40 万 m 3 /d(包括余杭 10 万 m 3 /d),二期 20 万 m 3 /d,三期规模 60 万 m 3 /d 和四期工程 30 万 m 3 /d。
2)纳管可行性
①水质接管可行性
项目所在地已铺设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可纳管排放。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等,经预处理后废水中各污染物均能达到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 因此水质接管可行。
②项目废水水量接管可行性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 16 号大街 9 号,属于杭州七格污水 处理厂的纳管范围,目前,该厂日均处理量约 78 万吨,尚有 72 万吨余量。本次 技改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排放量 21.6t/d,占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能力(72 万 t/d) 的 0.003%,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3)处理工艺可行性
一期污水处理采用"A/A/O+深床滤池"处理工艺;二期污水处理采用"倒置 式 A/A/O+反硝化深床滤池"处理工艺;三期污水处理采用"A/A/O+深床滤池"处 理工艺;四期污水处理采用"改良 A/A/O+反硝化深床滤池"处理工艺。尾水排放 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I8918-2002)一级 A 排放标准。为 了解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现状运行状况,本环评收集了该污水处理厂四期 2025 年 1 月 15 日、2025 年 1 月 7 日和 2025 年 7 月 22 日的执法监测数据(数据来源:浙 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信息公开平台),监测数据详见表 4.2-7。
| 监测时间 | 2025/ 1/15 | 2025/ 5/7 | 2025/ 7/22 | 一级 标 A 准 | 达标情况 | |
| pH(无量纲) | 总排口 | 6.8 | 6.6 | 6.5 | 6~9 | 达标 |
| 化学需氧量(mg/L) | 总排口 | 13 | 13 | 12 | 50 | 达标 |
| 氨氮(mg/L) | 总排口 | <0.025 | <0.025 | <0.025 | 5 | 达标 |
| 总磷(mg/L) | 总排口 | 0.08 | 0.04 | 0.04 | 0.5 | 达标 |
| 总氮(mg/L) | 总排口 | 8.33 | 7.40 | 4.99 | 15 | 达标 |
| BOD5 | 总排口 | 1.2 | 1.2 | 0.70 | 10 | 达标 |
| SS | 总排口 | <4 | <4 | <4 | 10 | 达标 |
|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尾水中各污染因子均能满足 | ||||||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 A | 标准,污水厂 | ||||
| 出水水质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 ||||||
表 4.2-7 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监测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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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初道清洗废水、末道清洗 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洗衣废水直接纳管排放;环氧乙烷废气处理 废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纳管,厂区废水经总排口统一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 后排入钱塘江。项目废水纳管后不会对周围水体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废水产生 量较小,水质满足七格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大的影响, 进入污水厂后,对污水厂无冲击影响,不会对其运行造成影响。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本项目废水自行 监测计划见下表4.2-8。
|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执行标准 |
| 1 | 废水总排口 (DW001) | pH、COD、NH3-N、SS、 总磷 | 次/年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三 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 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表 1 中其他企业的排放限值) |
表 4.2-8 废水监测计划
1、废气污染源强
(1)投料粉尘
本项目所用 PVC、PP、ABS、PE、PC 均为固体颗粒物料,在投料至注塑机、 挤塑机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由于塑料粒子颗粒较大,因此粉尘产生量极小。 本项目不进行定量分析,投料时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 换气。
(2)破碎搅拌粉尘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按产品批次分批经粉碎机破碎后,与 塑料原料搅拌混合重新回用于生产,类比现有项目实际生产情况,本项目可以作为 循环料(厂区内有回用控制规定,满足要求的才可回用。不同材质的料不能混用) 的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产生量约为 141.6t/a。破碎时粉碎机处于封闭状态,且边角料 和不合格品仅破碎成大颗粒状物质,产生的粉尘量极少,静置一段时间后取料,基 本无粉尘外排。本项目不进行定量分析,破碎、搅拌时的粉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3)注塑、挤塑废气
PVC、PP、ABS、PE、PC 等塑料粒子进行注塑、挤塑时会产生有机废气。PVC 为聚氯乙烯,其热分解温度在 200℃以上;PP 为聚丙烯,其热分解温度约为 350~ 380℃;ABS 为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其热分解温度在 250℃以上;PE 为聚乙烯树脂,其热分解温度在 300℃以上;PC 为聚碳酸酯,其分解温度在 310℃ 以上。本项目注塑、挤塑工序根据不同的原料控制不同的成型温度,加工温度控制 在 180℃~210℃,加工过程塑料颗粒不会发生分解,注塑废气、挤塑废气主要考 虑少量游离单体的挥发,包括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乙烯、 氯苯类、氯乙烯、氯化氢等,甲苯、乙苯是 ABS 聚合生产过程使用的溶剂,在注 塑、挤塑阶段产生量极少。注塑、挤塑废气中氯苯类挥发量极少,本次环评不做定 量分析,主要对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氯乙烯、氯化氢进行 分析。
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 丁二烯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因此本次环评丁二烯以非甲烷总烃
计。
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参考《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 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试算工作的通知》(浙环办函(2020)64 号)中 A.3-5 塑 料行业的排放系数,"塑料皮、板、管材制造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系数为 0.539kg/t,本项目主要生产塑料气管插管、三通旋塞、吸引头、吸引器管和氧气面 罩等,可视为塑料皮、板和塑料管材。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塑料粒子总用量为 615.6t/a,破碎后回用量为 141.6t/a,则注塑废气中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 0.408t/a。
参考我国《塑料加工过手册》及美国国家环保局编写的《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 制手册》等相关资料,根据美国 EPA 对 PVC 塑料造粒及挤出工序的研究,本次环 评 HCl 产污系数取 0.027kg/t、氯乙烯产污系数取 0.015kg/t。本项目 PVC 用量约 432.4t/a,则 HC1 产生量为 0.012t/a、氯乙烯产生量为 0.006t/a。
参考《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塑料残留单体含量的研究》(《炼油与化工》, 第 27 卷,李丽)中的研究结论,ABS 塑料中苯乙烯残留单体含量平均值为 25.55mg/kg,丙烯腈残留单体含量平均值为 10.63mg/kg,本项目 ABS 塑料粒子用 量为 22.1t/a,ABS 粒子注塑时间为 6336h,则苯乙烯产生量约为 0.00056t/a (0.089g/h),丙烯腈产生量约为 0.00023t/a(0.036g/h)。苯乙烯和丙烯腈产生量 较少,本环评对其排放速率和浓度不再做定量计算。
项目在每台注塑机、挤塑机挤出工段均设置集气罩进行废气收集,集气罩尺寸 具体见表 4.2-9,各集气罩吸风口烟气平均流速 0.4m/s。挤塑机、注塑机共计 22 台, 根据平面布局,B 幢厂房一层洁净区内注塑车间布置 5 台注塑机,挤塑车间布置 4 台挤塑机;洁净区外注塑车间布置 10 台注塑机,挤塑车间布置 3 台挤塑机。
洁净区内注塑、挤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同洁净区内其他工段收集的废气(印 字废气、粘接废气)一并汇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达标后通过 15m 高 排气筒排放。洁净区内废气收集总风量为 3000m 3 /h。
洁净区外注塑、挤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同洁净区外其他工段收集的废气(印 字废气、丝印机清洁废气、粘接废气)汇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达标 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洁净区外废气收集总风量为 8000m 3 /h。
| 表 本项目集气罩设置情况一览表 4.2-9 | ||||
|---|---|---|---|---|
| 区域 | 总风量 | 设备/工段 | 集气罩尺寸 | |
| 注塑车间 台注塑机 5 | 密闭车间内 个吸风口 6 440mm*340mm | |||
| 挤塑车间 台挤塑机 4 | 密闭车间内 个 4 400mm*200mm | |||
| 洁净区内 | 3000m3 /h | 印字车间 台移印机 4 | 密闭车间内 个 1 1000mm*200mm | |
| 粘接(环已酮) | 个 2 180mm*140mm | |||
| 粘接工段 | 个 4 1000mm*200mm | |||
| 台注塑机 10 | 个 6 400mm*400mm+ | |||
| 个 4 800mm*800mm | ||||
| 洁净区外 | 8000m3 /h | 台挤塑机 3 | 个 3 600mm*600mm | |
| 台丝印机 2 | 个 2 800mm*600mm | |||
| 粘接(四氢呋喃) | 吸风口直径 3 200mm |
废气收集率按 85%计,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效率按 75%计。洁净区内工作时 间为 3168h/a,洁净区外工作时间为 6336h/a,则注塑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 4.2-10。
| 表 4.2-10 | 项目注塑、挤塑有机废气产生、排放汇总表 | |||||||
|---|---|---|---|---|---|---|---|---|
| 污染物 | 产生量 | 削减量 | 排放量 | 排放速率 | 排放浓度 | 排放时间 | ||
| t/a | t/a | t/a | kg/h | mg/m3 | h | |||
| 非甲 烷总 | 有组织 (DA001) | 0.1419 | 0.1064 | 0.0355 | 0.0112 | 3.7319 | ||
| 烃 | 无组织 | 0.0250 | 0 | 0.0250 | 0.0079 | / | ||
| 洁净区 注塑、挤 | 氯化 | 有组织 (DA001) | 0.0042 | 0.0031 | 0.0010 | 0.0003 | 0.0011 | 3168 |
| 塑废气 | 氢 | 无组织 | 0.0007 | 0 | 0.0007 | 0.0002 | / | |
| 氯乙 | 有组织 (DA001) | 0.0021 | 0.0016 | 0.0005 | 0.0002 | 0.0549 | ||
| 烯 | 无组织 | 0.0004 | 0 | 0.0004 | 0.0001 | / | ||
| 非甲 烷总 | 有组织 (DA002) | 0.2049 | 0.1537 | 0.0512 | 0.0081 | 1.0107 | ||
| 烃 | 无组织 | 0.0362 | 0 | 0.0362 | 0.0057 | / | ||
| 洁净区 外注塑、 | 氯化 | 有组织 (DA002) | 0.0060 | 0.0045 | 0.0015 | 0.0002 | 0.0297 | 6336 |
| 挤塑废 气 | 氢 | 无组织 | 0.0011 | 0 | 0.0011 | 0.0002 | / | |
| 氯乙 | 有组织 (DA002) | 0.0030 | 0.0023 | 0.0008 | 0.0001 | 0.0149 | ||
| 烯 | 无组织 | 0.0005 | 0 | 0.0005 | 0.0001 | / |
(4)热焊接废气
本项目装配工序使用超声塑料焊接机(超声焊接,无需焊料)对注塑出来的各 零件进行焊接装配,热焊接工序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和颗粒物,有机废气主要成
分为非甲烷总烃。项目热焊接工作温度为 200℃-250℃,均低于各塑料件的分解温 度。本项目需热焊接的塑料零件较少,热焊接废气产生量较少,在生产车间内无组 织排放,本次评价不进行定量计算,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
(5)印字废气及丝印机清洁废气
项目使用水性油墨对产品进行印字,印字过程会产生印刷废气。根据油墨厂家 提供的水性油墨 MSDS 报告(见附件 8),本环评水性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 量按 10%计。本项目改建后全厂水性油墨总用量为 150kg/a,则印字废气(以非甲 烷总烃计)产生量约为 0.015t/a。印字过程如发生错误使用乙酸乙酯进行擦拭,错 误率 0.3%左右,每月使用乙酸乙酯约 2h。乙酸乙酯用量 200L/a(约 0.180t/a), 按全挥发计。移印机、丝印机工作时间为 2h/d,年工作时间为 528h/a。
洁净区内移印机不需要清洗。洁净区外,印标结束后,丝印机需使用水性清洗 剂擦拭清洁,水性清洗剂使用量为 25L/a(约 20kg/a),清洗剂按全挥发计,则丝 印机擦拭清洁过程 VOCs 产生量为 0.02t/a。项目丝印机清洁在印标车间内进行,清 洁频次为每 3 天擦拭一次,单次清洁时间约为 60 分钟,则年清洁时间约为 88h。
企业洁净区内包装车间内现有 4 台移印机,油墨印字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罩尺 寸见表 4.2-9,集气罩吸风口烟气平均流速 0.4m/s)收集后,同洁净区内收集的其 他废气(注塑、挤塑废气、粘接废气)一并汇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 达标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洁净区内废气收集总风量为 3000m 3 /h。
废气处理洁净区外的印字车间内新增 2 台丝印机,印字废气和丝印机清洁废气 经集气罩(集气罩尺寸见表 4.2-9,集气罩吸风口烟气平均流速 0.4m/s)收集后, 同洁净区外其他废气(注塑、挤塑废气、粘接废气)一并汇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 (TA002)处理达标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洁净区外废气收集总风量为 8000m 3 /h。
废气收集效率按 85%计,处理效率按 75%计。则项目印字废气和丝印机清洁 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 4.2-11。
| 污染物 | 产生量 t/a | 削减量 t/a | 排放量 t/a | 排放速 率 kg/h | 排放浓 度 mg/m3 | 排放时 间及规 律 | ||
|---|---|---|---|---|---|---|---|---|
| 洁 印 净 字 | 非 甲 | 有组织 (DA001) | 0.1105 | 0.0829 | 0.0276 | 0.0523 | 17.4400 | 528h/a (2h/d) |
表 4.2-11 项目印字废气和丝印机清洁废气产生、排放汇总表
| 区 内 | 废 气 | 烷 总 烃 | 无组织 | 0.0195 | 0 | 0.0195 | 0.0369 | / | |
| 印 字 | 非 甲 | 有组织 (DA002) | 0.0553 | 0.0414 | 0.0138 | 0.0262 | 3.2700 | ||
| 废 气 | 烷 总 烃 | 无组织 | 0.0098 | 0 | 0.0098 | 0.0185 | / | 528h/a (2h/d) | |
| 洁 | 丝 印 | 非 | 有组织 (DA002) | 0.0170 | 0.0128 | 0.0043 | 0.0483 | 6.0369 | |
| 净 区 外 | 机 清 洁 废 气 | 甲 烷 总 烃 | 无组织 | 0.0030 | 0 | 0.0030 | 0.0341 | / | 88h/a 天一清 3 洁,每次 1h |
| VOC | 合计 | 有组织 (DA002) | 0.1828 | 0.1371 | 0.0457 | / | / | / | |
| 无组织 | 0.0323 | 0 | 0.0323 | / | / | / |
(6)点胶、固化废气
企业使用 UV 胶水对产品进行粘接,在光固化机下胶水固化,在点胶和固化过 程中会产生胶水有机废气。本项目 UV 固化胶用量约为 4kg/a,用量较少,有机废 气产生量较少,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7)粘接废气
本项目洁净区内装配粘接使用环己酮 500L/a(约 0.475t/a),洁净区外 B 幢二 层呼吸面罩装配粘接使用四氢呋喃 240L/a(约 0.213t/a),按全挥发计,即洁净区 内粘接废气产生量为 0.475t/a,洁净区外粘接废气产生量为 0.213t/a。洁净区内粘接 工段工作时间为 12h/d,年工作时间为 3168h。洁净区外粘接粘工作时间为 9h/d, 年工作时间为 2400h。
洁净区内粘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同洁净区内收集的其他废气(注塑、挤塑 废气、印字废气)一并汇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达标后通过 15m 高排 气筒排放。洁净区内废气收集总风量为 3000m 3 /h。
洁净区外粘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同洁净区外其他废气(注塑、挤塑废气、 印字废气、丝印机清洁废气)一并汇集至至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达标后 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废气收集效率按 85%计,处理效率按 75%计。则项目粘接废气产生及排放情 况见表 4.2-12。
| 表 4.2-12 | 项目粘接废气产生、排放汇总表 | |||||||
|---|---|---|---|---|---|---|---|---|
| 污染物 | 产生量 t/a | 削减量 t/a | 排放量 t/a | 排放速 率 kg/h | 排放浓 度 mg/m3 | 排放时 间 h | ||
| 洁净 | 非 甲 | 有组织 (DA001) | 0.4038 | 0.3028 | 0.1009 | 0.0319 | 10.6250 | |
| 区内 | 烷 总 烃 | 无组织 | 0.0713 | 0 | 0.0713 | 0.0225 | / | 3168 |
| 洁净 | 非 甲 | 有组织 (DA002) | 0.1811 | 0.1358 | 0.0453 | 0.0189 | 2.3574 | |
| 区外 | 烷 总 烃 | 无组织 | 0.0320 | 0 | 0.0320 | 0.0133 | / | 2400 |
(7)灭菌、解析废气
本项目环氧乙烷废气主要产生于灭菌、解析过程,本次改建项目新增环氧乙烷 用量 0.5t,即环氧乙烷总用量为 4.5t/a。废气产生量按环氧乙烷使用量的 100%计, 即灭菌、解析废气产生量为 4.5t/a。在灭菌过程中产生的环氧乙烷废气经灭菌柜顶 部排气系统收集(灭菌完成后,抽出环氧乙烷气体,并充入洁净空气,经过几次反 复,将残气排净,收集率按 98%计,排气风量 6000m 3 /h),由于环氧乙烷有爆炸 特性且极易溶于水(和水反应生成乙二醇),故本项目环氧乙烷废气采用三级水吸 收处理工艺处理,废气去除效率按 95%计,经处理后的尾气通过 15m 高排气筒高 空排放。环氧乙烷在密闭罐内与水发生水解反应,水洗废水排至厂区新建污水处理 站处理。整个废气吸收系统密闭,且环氧乙烷水解产生的乙二醇沸点较高 (197.3℃),因此吸收液中的乙二醇基本不会挥发出来。
灭菌后的产品及产品包装上附着少量残余的环氧乙烷(约 2%,约 0.09t/a), 经解析间解析后去除。解析间内开空调、除湿机控制温度、湿度,用风机排风,不 少于 5 次/h,最高风量可达 15000m 3 /h。一次灭菌解析时间 7 天,二次灭菌解析时 间 12 天。残余环氧乙烷逐步挥发至环境中,属于无组织排放。
项目灭菌、解析废气的产排情况如下表 4.2-13。
表 4.2-13 项目灭菌、解析废气产排情况表
| 排放浓 排放速 排放时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污染物 度 率 间 t/a t/a t/a kg/h h mg/m3 有组织 环氧乙烷 4.41 4.1895 0.2205 0.0696 11.6004 3168 (DA003) | ||||
|---|---|---|---|---|
| 无组织 0.09 0 0.09 0.0142 / 6336 |
|---|
(9)实验室废气
本项目实验室对原料及产品进行全过程质量把控,实验检测过程使用盐酸(含 量 95%~98%)、硫酸(含量 95%~98%)、高锰酸钾、硝酸(含量 68% - 70%)等 试剂,由于各化学试剂用于溶液配制,酸性物质在使用过程会少量挥发,但是量极 少,忽略不计。实验室内涉及化学试剂使用的操作均在通风柜内进行,产生的废气 由通风柜收集(收集效率约 90%)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影 响较小。
(10)消毒废气
本项目生产车间使用无水乙醇对设备进行擦拭消毒,消毒过程中会产生挥发废 气,无水乙醇使用量为 500L/a,约 0.4t/a,按全挥发计,则挥发消毒废气约为 0.4t/a, 本环评以非甲烷总烃计。因产生的废气量较少,且消毒的操作较为分散,无法进行 废气的集中收集处理,消毒废气在生产车间内经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11)臭气浓度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有异味产生,主要来源于 ABS、PVC、PV 塑料注塑、挤塑 时产生的丙烯腈、苯乙烯、氯化氢、苯酚气体、臭气和采用环氧乙烷灭菌时产生的 臭气。
本环评参考北京环境监测中心在吸取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恶臭 6 级分级 法,各等级与浓度的关系见下表。
| 恶臭强度级 | 特征 | ||||||||
| 0 | 未闻到有任何气味,无任何反应 | ||||||||
| 1 | 勉强能闻到有气味,但不易辩认气味性质(感觉阈值)认为无所谓 | ||||||||
| 2 | 能闻到气味,且能辨认气味的性质(识别阈值),但感到很正常 很容易闻到气味,有所不快,但不反感 3 | ||||||||
| 4 | 有很强的气味,而且很反感,想离开 | ||||||||
| 5 | 有极强的气味,无法忍受,立即逃跑 | ||||||||
表 4.2-14 六级臭气强度评价法
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 表 A.2 中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臭气浓度、恶臭特征污染物可采用:喷淋、吸 附、低温等离子、UV 光氧化/光催化、生物法两种及以上组合技术进行处理。本项
目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灭菌柜环氧乙烷废气收集后 采用三级水吸收处理,均可有效处理臭气浓度、恶臭特征污染物。
本环评要求项目废气应收尽收,合理设置集气罩高度及风速,尽量减少无组织 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在此前提下,项目恶臭气体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 响较小。
综上,本项目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见表4.2-15,大气污染物排 放口基本情况见表4.2-16。
| 运 | 表 全厂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4.2-15 | |||||||||||||||
|---|---|---|---|---|---|---|---|---|---|---|---|---|---|---|---|---|
| 营 | 工序/生产线 | 污染源 | 污染物 | 污染物产生 | 治理措施 | 污染物排放 | ||||||||||
| 期 环 | 装置 | 核算 方法 | 废气产生 量 m3 /h | 产生浓 度 | 产生量 t/a | 工艺 | 净化 效率% | 核算 方法 | 废气排放 量 m3 /h | 排放浓 度 mg/m3 | 排放量 | 排放时 间(h) | ||||
| 境 | mg/m3 | kg/h | t/a | |||||||||||||
| 影 响 和 | 投料 | 注塑 机、挤 塑机 | 无组织 | 颗粒物 | / | 少量 | / | / | 车 间 通 风 | / | / | / | / | / | 少量 | 6336 |
| 保 | 破碎 | 破碎机 | 无组织 | 颗粒物 | / | 少量 | / | / | 车 间 通 风 | / | / | / | / | / | 少量 | 1056 |
| 护 措 | 洁净区注塑、 挤塑、印字、 粘接 | 有组织 | 非甲烷 总烃 | 127.1699 | 0.6561 | 活性炭 | 收集 85%, | 31.7925 | 0.0954 | 0.1640 | 注塑、 | |||||
| 施 | 注塑 机、挤 | (DA001) | 氯化氢 | 产污系 | 3000 | 0.4390 | 0.0042 | 吸附 | 处理 75% | 排污系 | 3000 | 0.0011 | 0.0003 | 0.0010 | 挤塑、 粘接 | |
| 塑机、 移印机 | 无组织 | 非甲烷 总烃 | 数法 | / | / | 0.1158 | / / | 数法 | / | / | 0.0673 | 0.1158 | 3168, 印字 | |||
| 氯化氢 | / | / | 0.0007 | / | / | / | / | 0.0002 | 0.0007 | 528, | ||||||
| 洁净区外注 塑、挤塑、丝 印、清洁、粘 接 | 注塑 机、挤 塑机、 丝印机 | 有组织 | 非甲烷 总烃 产污系 | 8000 | 102.014 3 | 0.4582 | 活性炭 | 收集 85%, | 排污系 | 8000 | 9.4051 | 0.0752 | 0.1146 | 注塑挤 塑 | ||
| (DA002) | 氯化氢 | 数法 | 0.1189 | 0.0060 | 吸附 处理 75% | 0.0015 | 0.0002 | 0.0297 | 6336, 印字 | |||||||
| 无组织 | 非甲烷 总烃 | / | / | 0.0809 | / | / | 数法 | / | / | 0.0531 | 0.0809 | 528,清 洁 88, | ||||
| 氯化氢 | / | / | 0.0011 | / | / | / | / | 0.0002 | 0.0011 | 粘接 2400 | ||||||
| 装配热焊接 | 超 声 塑 料 焊 接 机 | 无组织 | 非甲烷 总烃、颗 粒物 | / | 少量 | / | / | 车 间 通 风 | / | / | / | / | / | 少量 | 3168 | |
| 点胶、固化废 气 | 点胶 机、固 化机 | 无组织 | 非甲烷 总烃 | / | 少量 | / | / | 车 间 通 风 | / | / | / | / | / | 少量 | 528 | |
| 密 封 水 收集 罐,三级 有组织 环氧乙 98%, 水 吸 收 6000 232.0076 4.41 / 6000 11.6004 0.0696 0.2205 3168 (DA003) 烷 物料守 处理 处 理 系 灭菌 灭菌柜 恒法 95% 统 环氧乙 车 间 通 无组织 / / 0.09 / / / / 0.0142 0.09 6336 烷 风 氯化氢、 通 风 柜 实验 实验室 无组织 硫酸雾 少量 少量 / / / / / / / / 3168 内操作 等 非 甲 烷 物料守 车 间 通 消毒 车间 无组织 少量 少量 / / / / / / / 3168 总烃 恒法 风 颗粒物 少量 合计 VOCs 0.786 氯化氢 0.002 注:源强核算过程:排放量=产生量×(1-净化效率);产生量根据原料用量、相关排污系数以及废气收集效率计算取得,详见前述分析。 |
|---|
| 表 | 4.2-16 | 排放口基本情况 | |||||||
|---|---|---|---|---|---|---|---|---|---|
| 排气筒高度 | 内径 | 温度 | 风量 | 地理坐标 | |||||
| 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m) | (m) | (℃) | m3 /h | 时间 h/a | 经度 | 纬度 | |
| DA001 | 非甲烷总烃、 氯化氢 | 15m | 0.3 | 25 | 3000 | 3168 | 120°20′10.596″ | 30°17′20.595″ | |
| DA002 | 非甲烷总烃 | 15m | 0.5 | 25 | 8000 | 6336 | 120°20′10.799″ | 30°17′21.435″ | |
| DA003 | 环氧乙烷 | 15m | 0.4 | 25 | 6000 | 3168 | 120°20′10.914″ | 30°17′21.321″ | |
本项目注塑、挤塑废气、移印机印字废气、丝印机印字及清洁废气、粘接废气 收集后均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 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表 A.2 中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非甲烷 总烃可采用:喷淋;吸附;吸附浓缩+热力燃烧/催化燃烧。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 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技术可行。
项目 2 套废气处理系统风机风量分别为 3000m 3 /h 和 8000m 3 /h,活性炭填充量 分别为 0.5t 和 1t,活性炭更换周期为 3 个月更换一次,年更换约 4 次。活性炭填充 量和更换时间能满足《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 VOCs 治理活性炭吸附设施升级 改造工作的通知》(杭环函[2023]53 号)中的相关要求。
灭菌柜环氧乙烷废气收集后采用三级水吸收处理,环氧乙烷在密封罐内与水发 生水解反应,采用多级串联吸收,提高吸收效率。
综上,本项目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可行。
| 排放 | 排放浓 | 标准 | |||||
|---|---|---|---|---|---|---|---|
| 排气筒 | 污染 | 速率 | 度 | 速率 | 浓度 | 达标 | 执行标准 |
| 物 | kg/h | mg/m3 | kg/h | mg/m3 | 情况 | ||
| 非甲 | 31.7925 | / | 60 | 达标 | |||
| 烷总 | 0.0954 | ||||||
| DA001 | 烃 | ||||||
| 氯化 | 0.0003 | 0.0011 | 达标 | 《合成树脂工业污 | |||
| 氢 | 0.26 | 100 | 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含 年修改单) 2024 中表 5、《恶臭污染 物排放标准》 | ||||
| 氯乙 | 0.0002 | 0.0549 | 0.77 | 36 | 达标 | ||
| 烯 | |||||||
| DA002 | 非甲 | 0.0752 | 60 | 达标 | |||
| 烷总 | 9.4051 / | ||||||
| 烃 | |||||||
| 氯化 | 0.0002 | 0.0297 | / | 达标 | (GB14554-93) | ||
| 氢 | 0.0001 | 100 | |||||
| 氯乙 | 0.0149 | 0.77 | 达标 | ||||
| 烯 | 36 | ||||||
| 0.0696 | 《大气污染物综合 | ||||||
| 环氧 | 11.6004 | 10 | 达标 | 排放标准》 | |||
| DA003 | 乙烷 | 120 | (GB16297-1996) | ||||
| 中表 2 | |||||||
综上,项目废气均可达标排放。
本项目加强对废气收集系统、治理设施的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有效运行, 并及时更换活性炭,保证废气处理的效率,则项目废气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对周边 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维持现状。本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可以 接受。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 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 1207—2021)等要求,项目废气自行监测计划 内容见表 4.2-18。
| 表 4.2-18 |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监测方案 | |||||||
|---|---|---|---|---|---|---|---|---|
| 污染物 |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 | 排放标准 | ||||
| 类型 | 次 | |||
|---|---|---|---|---|
| 非甲烷总烃 | 次/半 1 年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含 年修改 2024 | ||
| 颗粒物 | 次/年 1 | 单) | ||
| DA001 | 氯乙烯 | 次/年 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
| 臭气浓度 | 次/年 1 |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4554-93) | ||
| 有组织 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次/半 1 年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含 年修改 2024 | |
| 颗粒物 | 次/年 1 | 单) | ||
| DA002 | 氯乙烯 | 次/年 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
| 臭气浓度 | 次/年 1 |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4554-93) | ||
| DA003 | 非甲烷总烃 | 次/半 1 年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
| 厂界 | 非甲烷总烃 | 次/年 1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含 修改单) 2024 中表 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 9 物浓度限值 | |
| 无组织 废气 | 臭气浓度 | 次/年 1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二级新改扩标 准 | |
| 厂区内 | 非甲烷总烃 | 次/年 1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 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厂区内 无组织排放限值 VOCs |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本次改建项目主要新增注塑机、 挤塑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设备。各类设备的噪声源强见表 4.2-19 和表 4.2-20。
| 空间相对位置/m | 声源源强 | ||||||
| 序号 | 声源名称 | X | Y | Z | (声压级/ 距声源距 离)(dB(A) /m) | 声源控制措施 | 运行时 段 |
|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 设备 | 35 | 50 | 2 | 70/1 | 采用低噪声设 备,合理空间 布局,采取消 声措施,加强 设备维护和管 理等 | 12h |
| 注:以 | 幢厂房西南角、地面高度 A | 0m | 处为(0,0,0)点,东西向为 | 轴,南北向为 X | 轴, Y |
表 4.2-19 企业新增设备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 垂直高度为 轴。 Z | ||||||
|---|---|---|---|---|---|---|
| 表 | 4.2-20 | 企业新增设备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 ||||
| 空间相对位置/m | 距室 | 建筑物 |
| 声源源强 | 空间相对位置/m | 距室 | 建筑物 | 建筑物外噪声 | |||||||||||
|---|---|---|---|---|---|---|---|---|---|---|---|---|---|---|---|
| 序 号 | 建筑 物名 称 | 声源 名称 | 数量 (台 /套) | (声压级/距 声源距离)/ (dB(A)/m) | 声源 控制 措施 | X | Y | Z | 内边 界距 离/m | 室内边 界声级 /dB(A) | 运行 时段 | 插入损 失 /dB(A) | 声压 级 /dB(A) | 建筑物 外距离 | |
| 1 | 挤塑机 | 1 | 75/1 | 低噪 | 20 | 15 | 1 | 20 | 49.0 | 12h | 20 | 23.0 | 1.0 | ||
| 2 | 注塑机 | 1 | 75/1 | 声设 | 25 26 | 1 | 10 | 55.0 | 24h | 20 | 29.0 | 1.0 | |||
| 3 | 幢 B 厂房 | 封口机 | 3 | 70/1 | 备, | 35 10 | 1 | 17 | 45.4 | 12h | 20 | 19.4 | 1.0 | ||
| 4 | 圆口机 | 3 | 70/1 | 基础 | 38 8 | 1 | 15 | 46.5 | 12h | 20 | 20.5 | 1.0 | |||
| 5 | 丝印机 | 2 | 70/1 | 减 | 25 18 | 1 | 12 | 48.4 | 12h | 20 | 22.4 | 1.0 | |||
| 6 | 幢 A | 蒸汽灭菌锅 | 1 | 75/1 | 震, | 30 10 | 7 | 12 | 53.4 | 12h | 20 | 27.4 | 1.0 | ||
| 7 | 幢 C | 粉碎机 | 4 | 75/1 | 厂房 隔声 | 36 50 | 1 | 8 | 56.9 | 12h | 20 | 30.9 | 1.0 |
注:以 A 幢厂房西南角、地面高度 0m 处为(0,0,0)点,东西向为 X 轴,南北向为 Y 轴, 垂直高度为 Z 轴。
(1)预测计算模型
本项目采用《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声环境》(HJ2.4-2021)附录 B.1 工业噪声 预测计算模型进行预测。
在进行声环境影响预测时,一般采用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A 声功率级或靠 近声源某一位置的倍频带声压级,A 声级来预测计算距声源不同距离的声级。分别 计算室外和室内两种工业声源。
①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如下图所示,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 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 Lp1和 Lp2。若 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可按公式 1 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 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图 1 室内声源等效为室外声源图例
L_{p1} = L_w + 10\lg\left(\frac{\underline{Q}}{4\pi r^2} + \frac{4}{R}\right) \qquad_{\triangle\text{-}\overline{\text{-}}\overline{\text{-}}\downarrow 1}
式中:
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dB;
Lw——点声源声功率级(A 计权或倍频带),dB;
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 两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 处时,Q=8;
R——房间常数,R=Sα/(1-α),S 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 2 ,α为平均吸声系数; 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
然后按公式 2 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 i 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L_{pli}(T) = 10\lg\left(\sum_{j=1}^{N} 10^{0.1L_{pli}}\right)_{\bigtriangleup \vec{\pi}, \vec{\pi}, \mathfrak{D}}
式中:
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j—室内 j 声源 i 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
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按公式 3 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L_{p2i}(T) = L_{p1i}(T) - (TL_i + 6) \tag{2.47.3}
式中:
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 N 个声源 i 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TLi—围护结构 i 倍频带的隔声量,dB。
然后按公式 4 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 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L_{\mathbf{w}} = L_{p2}(T) + 10 \lg s \triangle \text{ iff } \mathbf{4}
②室外的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基本公式
在不能取得声源倍频带声功率级或倍频带声压级,只能获得 A 声功率级或某 点的 A 声级时,单个室外的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可按公式 5 作近似计算:
A = Adiv + Aatm + Agr + Abar + Amisc
式中:
Lw —倍频带声功率级,dB;
A —倍频带衰减,dB(一般选中心频率为 500Hz 的倍频带作估算);
Adiv —几何发散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atm —大气吸收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gr —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bar —声屏障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misc —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衰减项计算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中附录 A 中的 模式计算。
③各声源在预测点的叠加影响计算公式
i 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 Leqg )计算公式
L_{\rm eqg} = 10 \lg(\frac{1}{T} \sum_{t} t_t 10^{0.1 L_{it}}) \tag{2.57.6}
式中:
Leqg 为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 dB(A) ;
LAi 为 i 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 dB(A) ;
T 为预测计算的时间段, s ;
ti 为 i 声源在 T 时段内的运行时间, s 。
ii 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 Leq )计算公式
L_{eq} = 10\lg(10^{0.1L_{eq}} + 10^{0.1L_{eq}}) \Big|_{\triangle \text{ iff } 7}
式中:
Leqg 为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 dB(A) ;
Leqb 为预测点的背景值, dB(A) 。
(2)预测参数选取
项目产生噪声的噪声源强调查清单见表 4.2-19 和表 4.2-20。
(3)预测计算结果
根据预测模式计算,本项目生产厂房噪声预测结果见表 4.2-21。
表 4.2-21 企业全厂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 dB ( A )
| 预测点 | |||||||||
|---|---|---|---|---|---|---|---|---|---|
| 噪声源 | 东厂界 | 南厂界 | 西厂界 | 北厂界 | |||||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昼间 | 夜间 | ||
| 噪声贡献值 | 31.9 | 15.3 | 30.4 | 8.0 | 51.0 | 15.7 | 30.8 | 17.2 | |
| 噪声现状值 | 63 | 54 | 58 | 49 | 63 | 51 | 62 | 51 | |
| 噪声预测值 | 63.0 | 54.0 | 58.0 | 49.0 | 63.3 | 51.0 | 62.0 | 51.0 | |
| 标准值 | ≤65 | ≤55 | ≤65 | ≤55 | ≤65 | ≤55 | ≤65 | ≤55 |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
对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对各厂界的预测结果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噪声经距 离衰减和车间围护隔声后,其声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
为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稳定达标,本环评建议企业采取以下的降噪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
(2)对各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如各类泵、风机等采用消声、 隔声措施。
(3)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 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中的监测要求,本 项目噪声例行监测计划内容如下表 4.2-22:
| 监测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
|---|---|---|---|
| 厂界四周 | 等效连续 声级 A | 次/季度,每次 天,分昼间、夜间各监 1 1 测 次 1 |
(1)废一般包装材料
本项目外购原料使用过程中、产品包装过程中均会产生一般废包装材料,主要 为塑料袋、纸箱等,产生量约为 15t/a,经收集后委托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2)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
本项目在注塑、挤塑成型后进行修剪,产生塑料边角料,在检验过程中产生不 合格品。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塑料粒子用量为 615.6t/a,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验,塑 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产生量约为原料用量的 28%,则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的产 生量约为 172.37t/a。根据企业提供的信息,其中全部塑料粒子用量的 23%,约 141.6 t/a 回用于生产,不作固废考虑;全部塑料粒子用量的 5%,约 30.77 t/a 作固废处 理,经收集后委托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可知,任何不需要修复和 加工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再生产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 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 本项目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经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可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但需 做好收集和储存工作。
(3)废纯水制备滤芯
项目设有 1 套纯水制备系统提供纯化水,采用反渗透工艺制备,制纯水率 75%, 纯水制备系统需要定期更换滤芯,根据企业生产经验,废纯水制备滤芯产生量约为 0.01t/a,经收集后委托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4)废油墨废物
项目装配过程使用油墨进行印字,会产生沾有油墨的废物(如废印刷版)。同 时,项目印字结束时会对印刷机进行抹布清洁,会产生废抹布,废抹布沾有酒精、 油墨等危险废物,需作为危废进行处理。本项目产生的沾有油墨的固体废物统一作 为废油墨废物进行处理。参照企业现有项目,本项目废油墨废物产生量约为 0.04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废油墨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 900-041-49,收集后委托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废包装桶
本项目原辅料使用过程产生各种废包装桶,根据现有项目类比,改建后厂区内 预计产生废包装桶约 0.5t/a,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 900-041-49,收集 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环氧乙烷钢瓶由厂家回收利用。
(6)废机油
根据现有工程的运行经验类比得知,本项目废机油约为 0.4t/a。
(7)废试剂瓶
本项目实验室使用化学试剂,将产生废试剂瓶,根据现有工程的运行经验类比 得知,项目废试剂瓶产生量约为 0.1t/a。
(8)废液、废试剂
本项目实验室将产生废液,生产和实验室过程中危化品过期产生废试剂,根据 现有工程的运行经验类比得知,项目废液和废试剂产生量约为 0.1t/a。
(9)废擦拭抹布
本项目印字过程发生错误需要使用乙酸乙酯进行擦拭,会产生废擦拭抹布,根 据企业提供资料,废擦拭抹布的产生量为 0.05t/a。
(10)废活性炭
项目 2 套废气处理系统风机风量分别为 3000m 3 /h 和 8000m 3 /h,根据《杭州市 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 VOCs 治理活性炭吸附设施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杭环函 [2023]53 号)中最少活性炭装填量参考表,本项目活性炭填充量分别为 0.5t 和 1t, 活性炭更换周期为 3 个月更换一次,年更换约 4 次。则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 6t/a(含 吸附的 VOCs 量)。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废活性炭属于危 险废物,废物代码为 900-039-49(HW49)。企业更换活性炭后立即将废活性炭委 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
(11)生活垃圾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仅对生活垃圾进行重新核算。项目 劳动定员 165 人,生活垃圾按 0.6kg/人·天计,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 99kg/d、 26.14t/a。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的处理。
(12)污泥
本项目产生的环氧乙烷废气吸收废水经厂区新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 处理,进入污水处理站的废水量为 500t/a,每吨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污泥产生 量约为 2‰,则本项目污泥产生量约为 1.0t/a(含水率约 75%)。污泥收集后委托 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 4.2-23。
| 表 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4.2-23 | ||||||
|---|---|---|---|---|---|---|
| 序 号 | 副产物名称 | 产生工序 | 形态 | 主要成分 | 预测产生量 t/a | |
| 1 | 废一般包装材料 | 原料使用、产品 固态 包装 修剪、检验 固态 | 塑料袋、纸箱 | 15 | ||
| 2 | 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 | 塑料 | 172.37 | |||
| 3 | 废纯水制备滤芯 | 制纯水 | 固态 | 滤芯 | 0.01 | |
| 4 | 废油墨废物 | 装配 | 固态 | 油墨 | 0.04 | |
| 5 | 废包装桶 | 原料使用、机油 固态 包装等 废机油 设备使用 液态 | 沾有油墨、环已 酮、四氢呋喃、 机油的包装桶 | 0.5 | ||
| 6 | 废矿物质油 | 0.4 | ||||
| 7 | 废试剂瓶 | 实验 | 固态 | 沾有化学试剂 的包装瓶 | 0.1 | |
| 8 | 废液、废试剂 实验 液态 | 盐酸、硫酸等 | 0.1 | |||
| 9 | 废擦拭抹布 | 印字修改 固态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态 | 残留乙酸乙酯 | 0.05 | ||
| 10 | 活性炭 | 6 | ||||
| 11 | 生活垃圾 | 员工生活 | 固态 | 塑料、纸张 | 26.14 | |
| 12 | 污泥 | 污水处理设备 半固态 | 污泥 | 1.0 | ||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对固体废物属性进行判定。 判定结果见下表 4.2-24:
| 序 号 | 副产物名称 | 产生工序 | 形态 | 主要成分 | 是否属固体 废物 | 判定依据 | |||
|---|---|---|---|---|---|---|---|---|---|
| 1 | 废一般包装材 料 | 原料使用、 产品包装 | 固态 | 塑料袋、纸箱 | 是 | 中 类 4.2 h | |||
| 2 | 塑料边角料、 不合格品 | 修剪、检验 | 固态 | 塑料 | 4.2 是 | ||||
| 3 | 废纯水制备滤 芯 | 制纯水 固态 滤芯 装配 固态 油墨 | 是 | 中的 类 4.1 d | |||||
| 4 | 废油墨废物 | 是 | 中的 类 4.1 c | ||||||
| 5 | 废包装桶 | 原料使用 | 固态 | 油墨、环已酮、 四氢呋喃等 | 是 | 中的 类 4.1 c | |||
| 6 | 废机油 | 设备使用 | 液态 | 废矿物质油 | 是 | 中 类 4.1 h | |||
| 7 | 废试剂瓶 | 实验 | 固态 | 沾有化学试剂 的包装瓶 | 是 | 中的 类 4.1 c | |||
| 8 | 废液、废试剂 | 实验 | 液态 | 盐酸、硫酸等 | 是 | 中的 类 4.1 h | |||
| 9 | 废擦拭抹布 | 印字修改 | 固态 | 残留乙酸乙酯 | 是 | 中的 类 4.1 c | |||
| 10 | 废活性炭 | 废气处理 | 固态 | 活性炭 | 是 | 中的 类 4.1 f | |||
| 11 | 生活垃圾 | 员工生活 | 固态 | 塑料、纸张 | 是 | 中 类 4.1 d | |||
| 12 | 污泥 | 污水处理 设备 | 半固 态 | 污泥 | 是 | 中的 类 4.3 f | |||
表 4.2-24 项目副产物属性判定表(固体废物属性)
| 建设项目的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判定结果详见下表 | 4.2-25。 | ||||||
|---|---|---|---|---|---|---|---|
| 表 4.2-25 | 项目危险废物属性判定表 | ||||||
| 序 号 | 固体废物名称 | 产生工序 | 是否属 于危险 废物 | 主要有毒 有害物质 名称 | 环境 危险 特性 | 危险废物代码 | |
| 1 | 废一般包装材料 | 原料使 用、产品 包装 | 否 | / | / | / | |
| 2 | 塑料边角料、不合格 品 | 修剪、检 验 | 否 | / | / | / | |
| 3 | 废纯水制备滤芯 | 制纯水 | 否 | / | / | / | |
| 4 | 废油墨废物 | 装配 | 是 | 油墨 | T/In | HW49 900-041-49 | |
| 5 | 废包装桶 | 原料使用 | 是 | 油墨、环 已酮、四 氢呋喃等 | T/In | HW49 900-041-49 | |
| 6 | 废机油 | 设备使用 | 是 | 石油烃等 | T,I | HW08 900-217-08 | |
| 7 | 废试剂瓶 | 实验 | 是 | 沾有化学 试剂的包 装瓶 | T/In | HW49 900-041-49 | |
| 8 | 废液、废试剂 | 实验 | 是 | 盐酸、硫 酸等 | T/In | HW49 900-047-49 | |
| 9 | 废擦拭抹布 | 印字修改 | 是 | 乙酸乙酯 等 | T/In | HW49 900-041-49 | |
| 10 | 废活性炭 | 废气处理 | 是 | 吸附有机 废气的活 性炭 | T | HW49 900-039-49 | |
| 11 | 生活垃圾 | 员工生活 | 否 | / | / | / | |
| 12 | 污泥 | 污水处理 设备 | 是 | 乙二醇等 | / | HW49 772-006-49 | |
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情况和处置方式汇总情况见下表 4.2-26。
| 表 项目固体废弃物产生情况和处置方式汇总 4.2-26 |
|---|
| 序 | 固体废物名 | 产生 | 属性 | 废物代码 | 预测产生 | 利用处 | 利用或处置 | 是否符合环 |
| 号 1 | 称 废一般包装 材料 | 工序 原料 使用、 产品 包装 | 一般固 废 | SW17 900-003-S17 | 量 t/a 15 | 置方式 物资公 司回收 利用 | 量 t/a 15 | 保要求 符合 |
| 2 | 塑料边角 料、不合格 品 | 修剪、 检验 | 一般固 废 | SW17 900-003-S17 | 172.37 | 回 141.6 用于生 产, 委 30.77t 托物资 公司回 收利用 | 172.37 | 符合 |
| 3 | 废纯水制备 滤芯 | 制纯 水 | 一般固 废 | SW59 900-099-S59 | 0.01 | 物资公 司回收 利用 | 0.01 | 符合 |
| 4 | 废油墨废物 | 装配 | 危险废 物 | HW49 900-041-49 | 0.04 | 0.04 | 符合 | |
| 5 | 废包装桶 | 原料 使用 | 危险废 物 | HW49 900-041-49 | 0.5 | 0.5 | 符合 | |
| 6 | 废机油 | 设备 使用 | 危险废 物 | HW08 900-217-08 | 0.4 | 0.4 | 符合 | |
| 7 | 废试剂瓶 | 实验 | 危险废 物 | HW49 900-041-49 | 0.1 | 委托有 资质单 | 0.1 | 符合 |
| 8 | 废液、废试 剂 | 实验 | 危险废 物 | HW49 900-047-49 | 0.1 | 位处置 | 0.1 | 符合 |
| 9 | 废擦拭抹布 | 印字 修改 | 危险废 物 | HW49 900-041-49 | 0.05 | 0.05 | 符合 | |
| 10 | 废活性炭 | 废气 处理 | 危险废 物 | HW49 900-039-49 | 6 | 6 | 符合 | |
| 11 | 生活垃圾 | 员工 生活 | 一般固 废 | / | 26.14 | 由环卫 部门定 期清运 | 26.14 | 符合 |
| 12 | 污泥 | 污水 处理 设备 | 危险废 物 | HW49 772-006-49 | 1.0 | 委托有 资质单 位处置 | 1.0 | 符合 |
(1)固废处置方案
本项目废一般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其中少部分)、不合格品(其中少部分)、 废纯水制备滤芯等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固废要求贮存与运输,及时收集,妥善堆放、 专人管理。厂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分类收集暂存,禁止和生活垃圾混入,同 时进行防雨防流失处理,建设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检查维护制度,将入场的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贮存、处 置场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应按 GB15562.2 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
(2)危险固废管理措施
1)贮存场所(设施)污染防治措施
企业现有 1 间危废仓库位于 C 幢厂房一层西侧,占地面积为 4.8m 2 。根据建设 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中贮存场所(设施)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危险废物 贮存应关注"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明确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 措施,以及危险废物堆放方式、警示标识等方面内容。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 序 号 | 贮存场 所名称 | 危险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 类别 | 危险废物代 码 | 位置 | 占地面 积 | 贮存方 式 | 贮存能 力 | 贮存周 期 |
| 1 | 废油墨废物 | HW49 | 900-041-49 | 袋装 | 0.01 | 个月 4 | |||
| 2 | 废包装桶 | HW49 | 900-041-49 | 幢厂 C | 桶装 | 0.13 | 个月 4 | ||
| 3 | 废机油 | HW08 | 900-217-08 | 桶装 | 0.05 | 个月 4 | |||
| 4 | 危废仓 | 废试剂瓶 | HW49 | 900-041-49 | 桶装 | 0.01 | 个月 4 | ||
| 5 | 库 | 房一层 2m2 废液、废试剂 HW49 900-047-49 西侧 | 桶装 | 0.01 | 个月 4 | ||||
| 6 | 废擦拭抹布 | HW49 | 900-041-49 | 袋装 | 0.01 | 个月 4 | |||
| 7 | 废活性炭 | HW49 | 900-039-49 | 袋装 | 及时处理,厂 | ||||
| 8 | 污泥 | HW49 | 772-006-49 | 桶装 | 区不暂存 |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企业现有 1 间 2m 2 危废仓库位于 C 幢厂房一层西侧,最大贮存能力约 7t。根 据汇总,本项目实施后项目危险废物最大贮存量约为 0.22t,危险废物仓库能满足 贮存要求。
2)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均在厂内危废仓库暂存,危废仓库最大贮存量满足暂存要求。 危废仓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挥发性较小,产生的废气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少。废活 性炭、污泥等收集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置,厂区内不暂存。废机油、废液、 废试剂等采用桶装密封保存,废油墨废物、废擦拭抹布等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泄露, 不会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产生影响。
(3)运输过程要求及环境影响分析
1)运输过程污染防治措施
要求企业对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固废进行申报登记,制定定期外运制 度,并对危险废物的流向和最终处置进行跟踪,确保固废得到有效处置,禁止在转 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
2)环境影响分析
要求企业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危废定期委托处置。在委托处置前, 需要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废仓库内进行暂存。项目产生的危废将由危废处置单位 专用车辆运输,运输过程中正常情况不会对沿线环境产生影响。
(4)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前文分析,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后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 边企业、居民等产生不利影响。
4.2.6 本次改建项目实施后企业全厂污染源变化情况
本次改建项目实施后,企业全厂污染源强变化情况见下表 4.2-28:
|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排放 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 | "以新带老" 削减量 | 本项目建成 后全厂排放 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 | 增减量变化 |
|---|---|---|---|---|---|---|
| 综合废水 | 废水量 | 2040.7 | 0 | 5689 | +3648.3 | |
| COD | 0.10 | 0 | 0.28 | +0.18 | ||
| 水污染物 | NH3-N | 0.01 | 0 | 0.03 | +0.02 | |
| SS | 0 | 0 | 0.06 | +0.06 | ||
| 生产车间 | 非甲烷总烃 | 0.004 | 0.004 | 0.786 | +0.782 | |
| 大气污染物 | 氯化氢 | 0 | 0 | 0.002 | +0.002 | |
| 生产 | 废一般包装材料 | 10.2 | 0 | 15 | +4.8 | |
| 塑料边角料、不 合格品 | 13.0 (外售的) | 0 | 30.77 (外售的) | +17.77 | ||
| 废纯水制备滤芯 | / | 0 | 0.01 | +0.01 | ||
| 废油墨废物 | / | 0 | 0.04 | +0.04 | ||
| 废包装桶 | / | 0 | 0.5 | +0.5 | ||
| 固体废物 | 废机油 | / | 0 | 0.4 | +0.4 | |
| 废试剂瓶 | / | 0 | 0.1 | +0.1 | ||
| 废液、废试剂 | 0.078 | 0 | 0.1 | +0.022 | ||
| 废擦拭抹布 | / | 0 | 0.05 | +0.05 | ||
| 废活性炭 | / | 0 | 6 | +6 | ||
| 污泥 | / | 0 | 1.0 | +1.0 | ||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21.8 | 0 | 26.14 | +4.34 | |
| 噪声 | 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源强在 | 之间。 65~75dB |
1、污染源及污染途径
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以及土壤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及途径主要有:项目产生的 污水事故情况下排入地表水环境,再渗入补给地下水;或者直接渗入土壤,进而 污染土壤及含水层;厂区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在未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的情况 下,废水将从构筑物下渗入含水层而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危废仓库区域发生泄漏, 若处置不当,可能通过土壤下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2、防治措施
入渗污染是导致地下水以及土壤污染的普遍和主要方式,主要产生可能性来 自工程防渗透措施不规范。本项目对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车间进行严格的分区防 渗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进行建设,做好防雨防渗措施;其他生产区域及外部厂区均已进行地面硬化处理。 在此基础之上,本环评进一步提出如下防渗要求:
①提升生产装置水平及规范液体原料、危废运输管理,杜绝"跑、冒、滴、 漏"现象。
②加强检查,防水设施及设备管道要定期检查,防渗漏地面、排水沟和雨水 沟要定期检查,防止出现地面裂痕,并及时修补。
③制订相关的防水、防渗漏设施及地面的维护管理制度。
④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且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根据 以上原则,表 4.2-29 列出项目厂区分区防渗要求。
| 防渗级别 | 工作区 | 防渗要求 | ||||
|---|---|---|---|---|---|---|
| 重点防渗 区 | 危废仓库、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区域、环 氧乙烷废气处理系统区域 | 等效粘土防渗层 Mb≥6.0m, -7 cm/s,或参照 K≤10 GB18598 执行 | ||||
| 一般防渗 区 | 灭菌间及各生产车间 EO | 等效粘土防渗层 Mb≥1.5m, cm/s,或参照 -7 K≤10 GB16889 执行 | ||||
| 简单防渗 区 | 管理区、路面、室外地面等其他非生产区 域 | 一般地面硬化 | ||||
| 根据现场踏勘,目前企业厂区内分区防渗已按要求落实。由污染途径及对应 | ||||||
表 4.2-29 厂区污染防渗分区参考表
措施分析,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以及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了有效预 防,在确保各项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避 免污染土壤,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土壤、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2.7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改建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无需进行生态环境影 响分析。
4.2.8 运营期环境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1 、风险调查
本项目风险物质主要为油墨、环己酮、四氢呋喃、乙酸乙酯等原辅料以及危 险废物,生产系统危险性主要为生产车间、危废仓库。
2 、环境潜势初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计算所涉 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场界内的最大存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 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 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Q= q1/Q1+q2/Q2……+qn/Qn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单位: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单位:t。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当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 根据项目所用环境风险物质、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最大贮存量,与《建设项目 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 B 中的临界量进行计算,项目 Q 值计算结果如下:
| 序号 | 危险化学品名称 | 临界量(t) | 最大存在总量 (t) | q/Q |
| 1 | 油墨(助剂) | 10 | 0.001 | 0.0001 |
| 2 | N,N-二甲基丙烯酰胺 (UV 固化胶) | 50 | 0.0002 | 0.000004 |
| 3 | 环己酮 | 10 | 0.028 | 0.0028 |
| 4 | 四氢呋喃 | 10 | 0.0178 | 0.00178 |
| 5 | 乙酸乙酯 | 10 | 0.009 | 0.0009 |
| 6 | 无水乙醇 | 500 | 0.024 | 0.000048 |
| 7 | 盐酸(含量 95%~98%) | 7.5 | 0.006 | 0.0008 |
| 8 | 硫酸(含量 95%~98%) | 10 | 0.009 | 0.0009 |
| 9 | 高锰酸钾 | 100 | 0.001 | 0.00001 |
| 10 | 硝酸(含量 70%) 68% - | 7.5 | 0.001 | 0.00013 |
| 11 | 硝酸铅 | 0.25 | 0.0005 | 0.002 |
| 12 | 硝酸银 | 0.25 | 0.0001 | 0.0004 |
| 13 | 硝酸钾 | / | 0.0005 | / |
| 14 | 环氧乙烷 | 7.5 | 0.32 | 0.0427 |
| 15 | 机油 | 2500 | 0.2 | 0.00008 |
| 16 | 危险废物 | 50 | 1.32 | 0.0264 |
| 合计 | 0.0790 |
表 4.2-30 本项目 Q 值确定表
本项目 Q=0.0790<1,则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 I。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表 1 评价工作 等级划分"。
表 4-31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 环境风险潜势 | Ⅳ、Ⅳ+ | Ⅲ | Ⅱ | Ⅰ | |||
| 评价工作等级 | 一 | 二 | 三 | 简单分析 a | |||
| 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 a | |||||||
| 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型说的明。 | |||||||
综上分析,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1)物质危险性识别
物质危险性识别,包括主要原辅材料、燃料、中间产品、副产品、最终产品、 污染物、火灾和爆炸伴生/次生物等。本项目危险物质主要为油墨、环己酮、四 氢呋喃、乙酸乙酯等原辅料以及危险废物,本项目物质危险性识别见下表4.2-32。
| 序号 | 危险单元 | 主要风险 物质 | 环境风险类型 | 环境影响途径 | 可能受影响的 环境敏感目标 | ||
| 1 | 生产车间 | 油墨、环己 酮、四氢呋 喃、乙酸乙 酯 | 泄漏、火灾、爆炸 | 大气、土壤、水 | |||
| 2 | 灭菌间 | 环氧乙烷 | 泄漏、火灾、爆炸 | 大气、土壤、水 | |||
| 3 | 实验室 | 盐酸、硫 酸、高锰酸 钾、硝酸、 硝酸铅、硝 酸银硝酸 钾 | 泄漏、火灾、爆炸 | 大气、土壤、水 | 见表 3.2-1 | ||
| 4 | 危废仓库 | 危险废物 | 泄漏、火灾、爆炸 | 大气、土壤、水 | |||
表 4.2-32 项目物质危险性识别表
(2)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包括主要生产装置、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 设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等。本项目生产系统危险性主要为原料仓库、生产车间、 灭菌间、危废仓库。本项目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见下表。
| 表 4.2-33 | 项目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表 | ||||
|---|---|---|---|---|---|
| 序号 | 生产系统 | 主要危险、 有害物质 | 环境风险类型 | 环境影响途径 | 可能受影响的 环境敏感目标 |
| 1 | 生产车间、仓 库、实验室 | 各类化学原 辅料 | 泄漏、火灾、 爆炸 | 大气、土壤、水 | 见表 3.2-1 |
| 2 | 危险废物 | 泄漏、火灾、 爆炸 | 大气、土壤、水 | ||||
| 塑料 | 火灾、爆炸 | 大气、土壤、水 | |||||
| 危险废物 | 火灾、爆炸 | 大气、土壤、水 | |||||
| 危废仓库 生产车间 3 环保设施 4 4、环境风险简单分析 表 4-34 建设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地理坐标 经度:120 度 分 20 原料仓库:油墨、胶水等;生产厂房暂存间:油墨、胶水、环己酮、四氢 主要危险 呋喃、乙酸乙酯、机油等;实验室暂存:盐酸、硫酸、高锰酸钾、硝酸、 物质及分 硝酸铅、硝酸银硝酸钾;危废仓库:危险废物;灭菌车间:环氧乙烷;废 布 1、大气污染事故风险 ①本项目使用的油墨、胶水、环己酮、四氢呋喃、乙酸乙酯、机油等在运 输和贮存过程中,原料仓库内的危险品原料和危废暂存间仓库内危险废物 等若发生泄露,浓度达到一定的限值,遇到高温、明火等,有发生火灾或 爆炸的事故危险。发生该类事故对外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辐射热以及燃 烧废气的排放,从安全方面来看主要表现人员的伤亡。同类项目类比,根 据本项目规模,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可能性很小。极少可能发生火灾时, 影响范围主要在厂区内,对厂界外影响较小。本项目 点村庄,因此发生火灾爆炸时对周边居民区影响较小。燃烧后的产物为二 氧化碳和水,即便伴生有少量一氧化碳、烟尘和携带少量未燃尽的物料, 环境影响 厂区内部配干粉或 途径及危 保角度,对本项目燃烧爆炸类事故,风险防范的重点为事故状态下伴有泄 害后果 漏物料的消防水可能对外部水环境的污染。 ②废气处理设施出现故障:若废气处理装置发生故障,导致各类有机废气 净化率降低,处理效率降低的废气排放会增加对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事故风险 ①原料仓库内油墨、胶水、环己酮、四氢呋喃、乙酸乙酯、机油等若发生 原料桶破裂等导致泄露,又未设置截流设施,污染物渗透到地下水中,影 响水中 COD、石油类等指标。 ②危废仓库里危险废物等若发生泄露,又未设置截流设施,污染物渗透到 地下水中,影响水中 ③污水处理装置内废水等若发生泄露,又未设置截流设施,污染物渗透到 | |||||||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分析内容表 | |||||||
| 杭州京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 万支医疗器械技改项目 3645 | |||||||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 号大街 号 16 9 | |||||||
| 秒,纬度:30 度 分 秒 10.780 17 20.604 | |||||||
| 水处理系统:乙二醇废水 | |||||||
| COD、石油类等指标。 | 500 CO2灭火器,也不会对环境产生很大的影响。因而从环 | 米范围内无敏感 | |||||
| 地下水中,影响水中 COD、石油类等指标。 | |
| (1)运输过程防范措施 | |
| ①运输过程风险防范应从包装着手,有关包装的具体要求可以参照《危险 | |
| 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 |
| (GB190-2009)、《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 | |
| 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包装应严格按照有关危险品特性及相关强度等级 | |
| 进行。 | |
| ②运输装卸过程也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 | |
| 材。 | |
| (2)储存过程安全防范措施 | |
| ①仓库应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包装桶密封; | |
| ②在仓库内应配合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 |
| ③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 |
| ④电气设备、线路、仪表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要求,并要 | |
| 求达到整体防爆性的要求;电气控制设备及导线尽可能远离易燃易爆物质。 | |
| (3)生产过程风险防范 | |
| ①明火控制。应当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杜绝一切明火源,如加热 | |
| 用火,维修用火,焊接作业,车辆排气管火星等。 | |
| 风险防范 | ②火灾爆炸风险以及事故性泄漏常与装置设备故障相关联,安全管理中要 |
| 措施要求 | 密切注意事故易发部位,做好运行监督检查与维修保养,防患于未然。 |
| ③公司应组织员工认真学习贯彻,并将国家要求和安全技术规范转化为各 | |
| 自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在岗位醒目位置,规范岗位操作,降低事故 | |
| 概率。 | |
| ④必须组织专门人员每天每班多次进行周期性巡回检查,有跑冒滴漏或其 | |
| 他异常现象的应及时检修,必要时按照"生产服从安全"原则停车检修,严 | |
| 禁带病或不正常运转。 | |
| ⑤加强对工人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危险岗位的操作 | |
| 工,必须按规定经过安全操作的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才能单独上岗。 | |
| 严格按照规范操作,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条件。 | |
| ⑥按照相应要求设置事故应急池以及事故应急阀门。 | |
| ⑦建议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4)事故应急池 | |
| 鉴于塑料及环氧乙烷的可燃性和火灾后消防废水的危害性,企业设置应急 | |
| 事故池用于收集消防废水。 | |
| ①计算依据 项目参照《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 | |
| 附录 A,事故缓冲设施总有效容积按下式确定: | |
| ②计算公式: | |
| 总=(V1+V2-V3)max+V4+V5 V |
| 注:(V1+V2-V3)max 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 算 V1+V2-V3,取其中最大值。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罐组或装置的物料量,m3。储存相 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单套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 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事故缓冲设施按一个罐组或单套装置计,末端事 故缓冲设施按一个罐组加一套装置计。本项目环氧乙烷废气处理系统废气 水循环吸收密封罐单个最大存储量为 0.1t。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 | |
| 消 消 V2=∑Q t | |
| 消——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 Q m3 /h; | |
| 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 t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要求计算,发生火灾 | |
| 时,本项目室外消防废水产生量为 30L/s,消防时间按 考虑,则消防废 1h 水产生量约为 108m3。 | |
| 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本 项目为 0。 | |
| 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 生产 废水可以进入沉淀池,不需要进入事故应急池,因此 为 0。 V4 | |
|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 事故状态下的降雨总量估算:杭州市年平均降水量为 1360.7mm,年平 均降水日数按 天考虑。项目厂区可能受污染的地面面积约为 1800m2, 147 | |
| 则发生事故时,项目厂区的降雨量约为 16.7m3。 总=0.1+108+16.7=124.8m3 V | |
| 根据公式计算,项目厂区应设置事故应急池规格约 125m3,事故应急 池设有应急泵。应急池位置为厂区较低洼处,当企业发生事故时废水能自 流入应急池。 | |
| 填表说明: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项目风险潜势为Ⅰ, | |
| 可开展简单分析。企业在落实以上风险防范要求后,在极大程度上可以避免此类风险的 | |
| 发生及减少事故发生产生的影响。 | |
本项目总投资 272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45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16.5%。 各污染物的治理费用详见表 4.2-35。
| 项目 | 污染源 | 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 设施费用 (万元) |
| 废气 | 生产 | 依托现有的集气罩、废气处理设施、管道以及排气筒。对 印刷废气收集装置进行改造提升、对环氧乙烷废气进行收 集处理 | 5 |
| 废水 | 生产、职 工生活 | 新建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管网 | 20 |
| 固废 | 生产、职 工生活 | 依托现有的 个危废仓库。固废收集和委托清运。 1 | 2 |
表 4.2-35 工程环保设施与投资概算一览表
| 噪声 | 生产 | 消声器,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 |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 | 2 | |||
| 地下水、 土壤 | 污水 | 重点防渗分区和一般防渗分区的防渗建设 | 1 | ||||
| 环境风险 | 事故废水 | 事故应急池、安全标志、灭火器、个人防护用品 | 15 | ||||
| 合 | 计 | / | 45 | ||||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 投料粉尘 | 粉尘 | 加强通风,车间内 无组织排放 | |||||
| 破碎粉尘 | 粉尘 | 加强通风,车间内 无组织排放 | |||||
| (DA001) 洁净区注塑、挤塑废 气、移印机印字废 气、粘接废气 | 非甲烷总 烃、苯乙烯、 丙烯腈、氯 苯、臭气浓 度 | 设备上方设置集气 罩(收集率 85%), 收集的废气经活性 炭吸附处理(处理 效率 75%)后通过 高排气筒排放 15m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31572-2015,, 含 年修改单)中表 5、 202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2 | ||||
| 大气环境 | 废气 | (DA002) 洁净区外注塑、挤塑 废气、丝印机印字废 气及清洁废气、粘接 | 非甲烷总 烃、苯乙烯、 丙烯腈、氯 苯、四氢呋 喃、臭气浓 度 | 设备上方设置集气 罩(收集率 85%), 收集的废气经活性 炭吸附处理(处理 效率 75%)后通过 高排气筒排放 15m | |||
| 热焊接废气 | 非甲烷总 烃、颗粒物 | 加强通风,车间内 无组织排放 | |||||
| 点胶、固化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加强通风,车间内 无组织排放 | |||||
| 灭菌 | 环氧乙烷废 气 | 灭菌柜环氧乙烷废 气收集后采用三级 水吸收处理,尾气 通过 高排气筒 15m 高空排放。 | |||||
| 实验室 | 实验室废气 | 加强通风,实验室 内无组织排放 | |||||
| 消毒废气 (DA002) | 非甲烷总烃 | 加强通风,车间内 无组织排放 | |||||
| 地表水环境 | 废 水 总 排 口 (D W 00 1) | 初道清洗废水 (W1) 末道清洗废水 (W2) 纯水制备浓水 (W3) 反冲洗废水 (W4) | COD、 NH3-N、SS COD、 NH3-N、SS COD、SS COD、SS | 直接纳管排入市政 污水管网 | 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GB8978-1996)中 的三级标准 | ||
| 环氧乙烷废气 处理废水 (W5) | COD | 排入厂区自建污水 处理设施预处理后 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 |||||
| 洗衣废水 | COD、 | ||||||||
| (W6) | NH3-N、SS | 直接纳管排入市政 | |||||||
| 其他清洗废水 | COD、 | 污水管网 | |||||||
| (W7) 生活污水 | NH3-N、SS COD、 | 经化粪池处理达标 | |||||||
| (W8) | NH3-N | 后纳入市政污水管 网 | |||||||
| 声环境 | 厂界四周噪声(N) | 噪声 | 加强设备的维护, 确保设备处于良好 的运转状态,杜绝 因设备不正常运转 时产生的高噪声现 象;对高噪声设备 加设减震垫等减震 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标准》(GB12348-2008) 中 类标准 3 | |||||
| 项目产生的废一般包装材料、废纯水制备滤芯收集后委托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 |||||||||
| 固体废物 | 清运。 | 塑料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大部分回用于生产,少部分委托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废油墨 废物、废包装桶、废机油、废试剂瓶、废液、废试剂、废擦拭抹布、废活性炭、污 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 | |||||||
| 电磁辐射 | 无 | ||||||||
| 土壤及地下 水污染防治 措施 | ①控制项目"三废"的排放。控制污染物排放的数量和浓度,使之符合排放标准和 总量要求。 ②做好对设备的维护、检修,切实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同时加强关 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报警措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③危废仓库做好防渗措施,做好环境保护日常管理与运营。 ④厂区内划分成三个防渗区域,分别为重点、一般和简单防渗区,做好各区域 地面的防腐防渗。 | ||||||||
| 生态保护措 施 | 无 | ||||||||
| 环境风险防 范措施 | (1)危险废物贮存环境风险防范 危废设置专门的暂存场所,针对危废类别选用合适的包装容器,危废暂存前需 检查包装容器的完整性,严禁将危废暂存于破损的包装容器内,以免物料泄漏污染 周围环境,同时对危废仓库区域进行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泄漏事故并进行处理。 贮存场所外要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要设置危险废 物标签。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 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存贮设施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 防渗的材料建造,地面必须硬化、耐腐蚀,且表面无裂缝,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 墙或其它防护栅栏,并防风、防雨、防晒、防漏,做好危险废物的入库、存放、出 库记录,不得随意堆置,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等。 (2)末端处理过程环境风险防范 确保废气末端治理设施日常正常稳定运行,避免超标排放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发 生,必须要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如发现人为原因不开启废气末端治理 措施,责任人应受行政和经济处罚,并承担事故排放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末 端治理措施因故不能运行或者检修,则生产必须停止。为确保处理效果,在车间设 备检修期间,末端处理系统也应同时进行检修,日常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维护。 (3)火灾风险防范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电气装置, 给排水系统和通风系统等。厂房内设置布置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火防爆的规范、 | ||||||||
| "其他",实行登记管理。 表 本项目污染源排污许可类别判别表 5.1-1 三十、专用设备制造业 35 序 登记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号 管理 医疗仪器 涉及通用 设备及器 工序重点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其他 84 械制造 管理的 358 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 设和调试情况,编制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4、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设置专人开展台账记录、整理、维护等管理工作, 包括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等。台账 记录频次和内容须执行好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要求,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理要求 5、建设单位应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设置和维护监测设施,按照监测方案开展自 | 行监测,做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记录和保存监测数据,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 其他环境管 | 进和安全可靠的设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车间内设置必要的安全卫生设施。禁止 员工在辅料仓库、危废仓库吸烟点火,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培训,更多的 立足自防自救。生产车间及辅料仓库、危废仓库内应配备干粉灭火器、消防沙箱和 防毒面具等消防应急设备,并定期检查设备有效性。 1、如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 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如项目自批准之日起 年 5 方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核。 2、排污许可要求。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 本项目属于"三十、专用设备制造业 35"中的"84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358"中的 | ||||||||||
|---|---|---|---|---|---|---|---|---|---|---|---|---|---|
杭州京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 3645 万支医疗器械技改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 钱塘区白杨街道 16 号大街 9 号,用地性质属工业用地,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管控要求,符合环境准入要求;项目建设能够满足"生态保护红 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约束要求;排放污染物能 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造 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风险防范措 施符合相应的要求,该项目处置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上述评价结果是仅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工艺、布局所作出的,如建设方产品 方案、工艺、设备、原辅材料消耗等生产情况有大的变动或平面布局有重大调整,建 设方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申报审批。
|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
| 废气 | VOCs | 0.004 | 0.004 | 0 | 0.786 | 0.004 | 0.786 | +0.782 |
| 废水量 | 2040.7 | 2040.7 | 0 | 5689 | 2040.7 | 5689 | +3648.3 | |
| COD | 0.10 | 0.10 | 0 | 0.28 | 0.10 | 0.28 | +0.18 | |
| 废水 | NH3-N | 0.01 | 0.01 | 0 | 0.03 | 0.01 | 0.03 | +0.02 |
| SS | 0.02 | 0 | 0 | 0.06 | 0 | 0.06 | +0.06 | |
| 废一般包装材料 | 10.2 | 0 | 0 | 15 | 10.2 | 15 | 4.8 | |
| 一般固废 | 塑料边角料、不合 格品 | 13.0 | 0 | 0 | 30.77 | 13.0 | 30.77 | 17.77 |
| 废纯水制备滤芯 | 0 | 0 | 0 | 0.01 | 0 | 0.01 | 0.01 | |
| 生活垃圾 | 21.8 | 0 | 0 | 26.14 | 21.8 | 26.14 | 4.34 | |
| 废油墨废物 | 0 | 0 | 0 | 0.04 | 0 | 0.04 | 0.04 | |
| 危险废物 | 废包装桶 | 0 | 0 | 0 | 0.5 | 0 | 0.5 | 0.5 |
| 废机油 | 0 | 0 | 0 | 0.4 | 0 | 0.4 | 0.4 | |
| 废试剂瓶 | 0 | 0 | 0 | 0.1 | 0 | 0.1 | 0.1 | |
| 废液、废试剂 | 0.078 | 0 | 0 | 0.1 | 0.078 | 0.1 | 0.022 | |
| 废擦拭抹布 | 0 | 0 | 0 | 0.05 | 0 | 0.05 | 0.05 | |
| 废活性炭 | 0 | 0 | 0 | 6 | 0 | 6 | 6 | |
| 污泥 | 0 | 0 | 0 | 1 | 0 | 1 | 1 |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单位:t/a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