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3.5万吨/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09
发布于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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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3.5

万吨

/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版】

建设单位: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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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表

建设单位: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鲁奕良

编制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韦彦斐

项目负责人:卢梅

报告编写人:卢梅、洪家兴

报告审核人:梁斌

建设单位: 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

公司

编制单位: 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编:

/

邮编:

310000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东吴路

558 号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谷深蓝商务中心

6 号楼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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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1 项目概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1.1 项目由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2 项目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3 验收工作概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2 验收依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42.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 . . . . . . . . . . . . . . . . . . . .52.4 其他相关文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3 项目建设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3.2 建设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83.3 调试期间企业经营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73.4 水源及水平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03.5 生产工艺及相关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3.6 项目变动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3

4 环境保护设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0

4.1 主要污染物及其处置设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04.2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14.3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8

5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 . . . . . . . . . . . . 72

5.1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25.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2

6 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6

6.1 污染物排放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66.2 环境质量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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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6.3 总量控制指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5

7 验收监测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6

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67.2 环境质量监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9

8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3

8.1 监测分析方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38.2 监测仪器设备和人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08.3 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38.4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08.5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38.6 土壤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3

9 验收监测结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7

9.1 生产工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79.2 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79.3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2

10 验收监测结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1

10.1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110.2 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110.3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310.4 总量控制结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310.5 验收总结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5

1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52 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63 整改工作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7

附表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9

附件

1:环评批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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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5

附件

3:排污许可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5

附件

4:不动产权证书及房屋租赁合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6

1.不动产权证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62.房屋租赁合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7

附件

5:应急预案备案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8

附件

6:危废经营许可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9

附件

7:危险废物委托运输协议及运输单位资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1

附件

8:自产危废处置协议及处置单位资质证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2

附件

9:烟气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材料及登记备案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6

附件

10:专家意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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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项目概况1.1 项目由来

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3 年 4 月,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东吴路

558 号,是一家专业从事危险废物资源化

综合利用的企业。

为响应《浙江省

2020 年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实施方案》和《浙江省“十

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强调全面深化工业企业

VOCs 治理,推进各

地统筹规划建设涉

VOCs“绿岛”项目,同时结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深

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强化危险废

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

华)有限公司在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吴路

558 号租用已建厂房建设废活性炭集中

再生利用中心,针对永康市及周边地区企业产生的废活性炭开展收集、贮存及资源

化利用服务,总体规划新建处理能力为

3.5 万吨/年的废活性炭集中再生利用“绿岛”

项目(项目已列入《金华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十四五”规划

2023

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增补项目表》)。项目以收集再生

VOCs 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为

主,并适当兼顾少量除涉重金属的重点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活性

炭。项目采用“一次规划、分步建设”的方式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设计废活性炭

再生利用规模为

1 万吨/年,二期项目规划新增废活性炭再生利用规模 2.5 万吨/年。

2023 年 11 月 6 日,《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3.5 万吨/年废活性

炭再生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一期项目”)获得金华市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金环建永〔

2023〕133 号),审批内容为建设规模为 2 条处理

规模为

5000 吨/年的回转式再生利用生产线。为尽快弥补金华市废活性炭再生利用

能力缺口,加快项目投运,一期项目已先行完成

1 条处理规模为 5000 吨/年的回转

式再生利用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和辅助工程的建设,并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申领取

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

3307000481),许可规模为:收集、贮存、利用 5000

/年,许可类别为:HW02 医药废物、HW06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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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 他 废 物 ; 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 取 得 排 污 许 可 证 ( 证 书 编 号 :

91330784MACECPKF5D001V)。

1.2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3.5 万吨/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

项目(一期)先行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根据赋码信息表)。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东吴路

558 号。

占地面积:

5612m2。

建设单位: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总投资及环保投资:本项目实际投资

1178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175 万元,占

14.86%。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具体建设情况如表

1.2-1 所示。

1.2-1

项目建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

执行情况

1

立项

项目代码:

2310-33*开通会员可解锁*-827314

2

环评

《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3.5 万吨/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

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3 年 10 月)

3

环评批复

《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3.5 万吨/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

(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金环建永〔

2023〕133 号),2023

11 月 6 日

4

建设规模

环评审批内容为建设规模为

2 条处理规模为 5000 吨/年的回转式再生利用

生产线,本项目先行完成

1 条处理规模为 5000 吨/年的回转式再生利用生

产线及其配套环保和辅助工程的建设

5

项目动工时间

2023 年 11 月

6

项目竣工时间

2024 年 11 月 30 日

7

危险废物经营

许可证

2024 年 8 月 16 日(编号:3307000481)

8

排污许可证

2024 年 8 月 19 日(编号:91330784MACECPKF5D001V)

9

调试时间

2024 年 12 月 1 日-2025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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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3 验收工作概况

本项目竣工后,至源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并启动验收自查工作,明确本次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和内容为: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3.5 万吨/年废

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一期)先行建设项目,即:

1 条处理规模为 5000 吨/年的回

转式再生利用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和辅助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规定和要求,受至源公司委托,由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承担本次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工作。

在查阅资料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我司编制了项目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浙江

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经过对监测数据的归纳整理,我

司编制了《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3.5 万吨/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

(一期)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报告》,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至源环

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3.5 万吨/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

境保护先行验收会,并根据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组意见对本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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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 验收依据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七十号,2018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2018 年修订,

2018 年 10 月 26 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一〇四号,2022 年 6 月

5 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4 月 29 日中华人民

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2020 年 9 月 1 日

起施行

);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 8 号,

2019.1.1 施行);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修订发布,2017 年 10

1 日起施行);

8、《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

环评函

[2020]688 号,2020 年 12 月 13 日印发);

9、《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1 号,

2016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1 号修

订,

2020 年 11 月 27 日起施行);10、《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74

号,

2017 年 11 月 30 日起施行;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1

号修订,

2020 年 11 月 27 日起施行);

11、《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第

54 号,2006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2013 年 12 月 19 日第一次修正;2017 年 9

30 日第二次修正;2022 年 9 月 29 日第三次修订,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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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2、《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88 号,2021 年 2 月

10 日第三次修正);

13、《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

[2014]26 号);

14、《浙江省生态环保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71 号,2022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2.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9 号,2018 年 5 月 16 日印发;

2、《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2017]4 号,2017 年 11 月 22 日印发。

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3.5 万吨/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

(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2、《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3.5 万吨/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

(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金环建永〔

2023〕133 号)。

2.4 其他相关文件

1、验收技术服务合同;2、其他和项目环保有关的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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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3 项目建设情况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3.1.1 地理位置

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3.5 万吨/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一期)

工程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吴路

558 号。项目场地北侧较近企业为浙江德昱零

部件有限公司,西北侧较近企业为浙江新唐厨具有限公司,东北侧较近企业为泊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侧企业较近为永康市唯美工贸有限公司、浙江江枫安防科技

有限公司、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三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场地

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为东侧的长恬村,距离厂房边界约

200m。

项目周边环境关系见图

3.1-1,项目地理位置详见图 3.1-2,项目地理位置与环

评一致。

3.1-1

项目周边关系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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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3.1-2

项目地理位置图

3.1.2 总平面布置

1、总体布置

企业建设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吴路

558 号,园区内包含 3 座生产厂

房(

1#~3#)和 1 座办公楼,1 座综合楼和 1 座食堂,一期项目建设租用现有 1#厂

房,并租用部分办公楼区域作为办公场所。

1#厂房共三层,项目生产线建设主要位

于一层,尾气处理设施位于三层楼顶,二层部分区域作为分析化验实验室,二层其

他区域与三层作为二期项目预留用地。

因本项目先行建设内容仅为

1 条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1#厂房一层实际仅建

设一条生产线,并将环评中自产危废库改为进料间、将自产危废库移至厂房东侧,

东侧增加原料库、机修间;

1#厂房三层仅建设一套生产线环保设施;其余布置与环

评及批复一致。环评与实际布置情况说明见下,主要变动见图

3.1-4~图 3.1-7。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8

3.1-3

厂区总平面布置

2、环评中 1#厂房平面布置1#厂房一层内自西向东分别为危废暂存库、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其中,危废

暂存库有两座(

1#和 2#),1#危废暂存库位于车间南侧,用于暂存本项目运营过程

中产生的危废,

2#危废暂存库位于车间北侧,主要用于贮存收集的废活性炭;生产

车间内部包括

2 条回转式再生利用生产线和部分尾气处理设施(再燃室、控温塔、

干法脱酸装置等),以及粉碎机。

1#厂房三层楼顶布置有 2 条回转式再生利用生产

线的尾气处理系统(布袋除尘、湿法脱酸装置、烟囱等);

1#厂房外南侧初期雨水

池、事故应急池、废水预处理区域。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9

3.1-4

环评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平面布置图(一层)

3.1-5

环评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平面布置图(三层)

3、实际 1#厂房平面布置1#厂房一层内自西向东分别为危废贮存库、生产车间、成品仓库。企业建设 2

座危废贮存库,综合危废贮存库位于车间北侧,主要用于贮存收集的废活性炭;自

产危废贮存库位于车间东侧,用于贮存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废。生产车间内

部包括

1 条回转式再生利用生产线和部分尾气处理设施。1#厂房三层楼顶布置有 1

条回转式再生利用生产线的尾气处理系统(布袋除尘、湿法脱酸装置、烟囱等);

1#厂房外南侧初期雨水罐、事故应急罐、废水预处理区域。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0

3.1-6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平面布置图(一层)

3.1-7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平面布置图(三层)

3.1.3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分析

1、环境主要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大气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评价区域内的内河水系水质;

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用地区域地下水环境;

声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声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距离本项目约

200m 的长恬村;

土壤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周边土壤环境质量及农田;

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保护目标为建设区域周边

5km 范围内风险敏感目标;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1

2、敏感点情况

项目拟建地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图

3.1-8 和表 3.1-1 所示。

3.1-8

项目周边敏感点分布位置图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2

3.1-1

项目厂址周围环境敏感点一览表

环境要素

具体敏感目标

坐标

/m

保护对

保护

内容

相对方

距厂界

距离

(m)

规模

(人)

保护级

镇级

行政村

/学校

自然村

X

Y

环境空

气、环境

风险

东城

街道

兰街村

兰街村

214937.9

3205425.3

居住区

人群

NE

~1260

~770

二类区

长恬村

长恬村

213915.8

3204858.3

居住区

人群

E

~200

~2150 二类区

黄塘下村

黄塘下村

215434.8

3205168.4

居住区

人群

NE

~1720

~880

二类区

邵宅村

邵宅村

214733.0

3204194.3

居住区

人群

SE

~1270

~730

二类区

邵宅铭苑小区

214921.1

3204124.5

居住区

人群

SE

~1420

二类区

曹园村

曹园村

214356.8

3203767.9

居住区

人群

SE

~1300

~1100

二类区

华夏公寓

214482.7

3203837.7

居住区

人群

SE

~1300

二类区

好运来公寓

214207.9

3203563.6

居住区

人群

SE

~1400

二类区

大坟山沿村

大坟山沿村

215114.1

3203270.7

居住区

人群

SE

~2150

~1000 二类区

夏溪村

夏溪村

213793.9

3203470.1

居住区

人群

S

~1300

~400

二类区

单身公寓

213801.0

3203295.2

居住区

人群

S

~1580

二类区

天乐公寓

213868.2

3203207.9

居住区

人群

S

~1700

二类区

栋陇村

五岗塘村

216244.2

3203924.1

居住区

人群

SE

~2670

~1000 二类区

长城村

湖田沿村

213878.6

3202473.5

居住区

人群

S

~2400

~2600 二类区

九龙村

九龙村

213246.8

3203565.5

居住区

人群

S

~1300

~3200

二类区

湖塘里壁村

212542.9

3204051.4

居住区

人群

SW

~1320

二类区

湖塘村

212427.8

3203968.6

居住区

人群

SW

~1450

二类区

西朱村

212938.8

3204318.1

居住区

人群

SW

~850

二类区

邵塘村

212526.4

3203566.6

居住区

人群

SW

~1680

二类区

溪碧山村

213145.0

3203515.5

居住区

人群

SW

~1430

二类区

苏溪村

苏溪村

212773.3

3202658.6

居住区

人群

SW

~2400

~2400 二类区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3

环境要素

具体敏感目标

坐标

/m

保护对

保护

内容

相对方

距厂界

距离

(m)

规模

(人)

保护级

镇级

行政村

/学校

自然村

X

Y

下田畈村

212990.6

3202935.3

居住区

人群

SW

~2100

二类区

大园童村

大园童村

213532.8

3207380.4

居住区

人群

N

~2400

~940

二类区

三溪村

212980.9

3206582.1

居住区

人群

N

~1700

二类区

西竹园村

西竹园村

214133.3

3206451.4

居住区

人群

N

~1500

~760

二类区

桐墩村

214577.7

3206316.4

居住区

人群

NE

~1630

~500

二类区

绍童村

绍童村

214791.5

3205632.1

居住区

人群

NE

~1200

~660

二类区

大塘王村

大塘王村

211806.5

3202817.2

居住区

人群

SW

~2700

~580

二类区

白塔村

白塔村

211555.9

3203266.3

居住区

人群

SW

~2600

~600

二类区

十里牌村

十里牌村

212568.3

3205316.0

居住区

人群

NW

~1050

~780

二类区

永义村

横山村

211269.1

3204564.1

居住区

人群

NW

~2230

~220

二类区

蓝太阳幼儿园

213251.7

3203495.9

学校

人群

S

~1400

~800

二类区

永康市城北小学

212903.2

3202824.5

学校

人群

SW

~2170

~1950 二类区

永康市第五中学

213645.8

3202398.2

学校

人群

S

~2300

~2270 二类区

永康市星星幼儿园

213062.0

3203007.4

学校

人群

SW

~1950

~700

二类区

城北初中

212677.2

3202661.2

学校

人群

SW

~2350

~1400 二类区

童星幼儿园

215387.8

3203179.4

学校

人群

SE

~2380

~600

二类区

爱贝儿幼儿园

214251.2

3203259.1

学校

人群

SE

~1700

~900

二类区

永康市世纪贝贝幼儿园

213827.9 3203469.61

学校

人群

S

~1400

~600

二类区

艺灵幼儿园

215121.9

3202906.9

学校

人群

SE

~2400

~500

二类区

欢乐幼儿园(原邵宅幼儿园)

214597.8

3204019.5

学校

人群

SE

~1270

~800

二类区

长恬小学

214616.6

3205350.1

学校

人群

NE

~1010

~1800 二类区

长恬幼儿园

214927.4

3205359.1

学校

人群

E

~1220

~600

二类区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4

环境要素

具体敏感目标

坐标

/m

保护对

保护

内容

相对方

距厂界

距离

(m)

规模

(人)

保护级

镇级

行政村

/学校

自然村

X

Y

十里牌新苗幼儿园(原十里牌幼儿园)

212664.1

3205130.0

学校

人群

N

~900

~700

二类区

浙江工业大学(永康五金学院)

212683.1

3204741.2

学校

人群

SW

~900

~1000 二类区

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

212628.9

3204613.1

学校

人群

SW

~1000

~900

二类区

双铃幼儿园

212628.6

3204385.2

学校

人群

SW

~1040

~400

二类区

锦苑幼儿园

212335.1

3204249.3

学校

人群

SW

~1400

~400

二类区

象珠

寺口吕村

寺口吕村

214641.6

3207222.3

居住区

人群

NE

~2470

~840

二类区

英村

215379.7

3206893.5

居住区

人群

NE

~2590

~560

二类区

雅郎村

雅郎村

216062.0

3207178.9

居住区

人群

NE

~3240

~680

二类区

西城

街道

樟塘村

樟塘村

211514.8

3206732.5

居住区

人群

NW

~2730

~540

二类区

雅田村

下田园村

211402.2

3206424.1

居住区

人群

NW

~2610

~520

二类区

东山村

211874.3

3206389.4

居住区

人群

NW

~2400

二类区

灵阳村

211817.9

3205455.4

居住区

人群

NW

~1800

二类区

郎家村

211354.6

3205525.4

居住区

人群

NW

~2300

二类区

芝英

雅庄村

雅庄村

216036.3

3205431.2

居住区

人群

NE

~2300

~2300 二类区

规划居住生活区

1

214527.1

3204509.2

居住区

人群

SE

~890

/

二类区

规划居住生活区

2

214550.3

3204460.2

居住区

人群

SE

~940

/

二类区

规划居住生活区

3

213857.4

3204431.2

居住区

人群

SE

~470

/

二类区

规划居住生活区

4

214001.6

3203943.5

居住区

人群

SE

~980

/

二类区

规划居住生活区

5

213650.1

3203074.3

居住区

人群

S

~1800

/

二类区

规划综合服务区

212168.3

3204965.7

/

/

W

~1400

/

/

环境风险

东城

行政村

陈路塘村

217236.9

3204966.7

居住区

人群

E

~3500

~600

二类区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5

环境要素

具体敏感目标

坐标

/m

保护对

保护

内容

相对方

距厂界

距离

(m)

规模

(人)

保护级

镇级

行政村

/学校

自然村

X

Y

街道

栋陇村

216357.6

3204569.5

居住区

人群

E

~2600

~1000 二类区

杜山头村

217370.7

3203660.3

居住区

人群

SE

~3800

~1345

0

二类区

炉头村

217150.7

3202981.4

居住区

人群

SE

~3900

~720

二类区

堰头村

217191.3

3202127.1

居住区

人群

SE

~4440

~1000 二类区

九洲村

217031.3

3201727.0

居住区

人群

SE

~4600

~1100 二类区

郑村

217086.4

3200896.1

居住区

人群

SE

~5200

~700

二类区

荆顶村

216647.6

3200854.5

居住区

人群

SE

~5000

~1110 二类区

雅应村

216838.6

3200258.9

居住区

人群

SE

~5600

~800

二类区

荆山夏村

215660.0

3201286.3

居住区

人群

SE

~4100

~1800 二类区

金山社区

214702.3

3200746.7

居住区

人群

SE

~4300

~3500 二类区

长城村

213681.1

3201758.7

居住区

人群

S

~3150

~980

二类区

黄城里村

213498.1

3201454.0

居住区

人群

S

~3440

~1400 二类区

平安社区

212194.3

3200948.1

居住区

人群

SW

~4200

~7200 二类区

五金城社区

211470.6

3200125.1

居住区

人群

SW

~5200

~1200

0

二类区

园丁社区

210293.4

3201678.7

居住区

人群

SW

~4620

~7500 二类区

小花园村

212664.4

3200645.4

居住区

人群

SW

~4300

~450

二类区

城塘村

212998.6

3200564.5

居住区

人群

SW

~4380

~1100 二类区

北苑社区

209978.8

3201096.9

居住区

人群

SW

~5230

~4000 二类区

卫星社区

210597.4

3200916.0

居住区

人群

SW

~4960

~8000 二类区

山川坛社区

210415.9

3200693.2

居住区

人群

SW

~5250

~5980 二类区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6

环境要素

具体敏感目标

坐标

/m

保护对

保护

内容

相对方

距厂界

距离

(m)

规模

(人)

保护级

镇级

行政村

/学校

自然村

X

Y

许码头社区

210959.8

3200017.2

居住区

人群

SW

~5530

~1100

0

二类区

永义村

210925.6

3204648.8

居住区

人群

W

~2500

~230

二类区

象珠

行政村

派溪吕村

214923.2

3208107.7

居住区

人群

N

~3380

~3110 二类区

清渭街村

215209.1

3209301.6

居住区

人群

N

~4610

~2000 二类区

杏里村

214771.8

3209812.3

居住区

人群

N

~4970

~1000 二类区

三井头村

216771.8

3208862.5

居住区

人群

NE

~4850

~360

二类区

永盛村

216809.7

3201645.6

居住区

人群

NE

~5070

~500

二类区

柏石村

217728.0

3208720.6

居住区

人群

NE

~5500

~650

二类区

黄岗村

218724.0

3209668.0

居住区

人群

NE

~6870

~1400 二类区

官川村

216166.4

3208456.4

居住区

人群

NE

~4230

~290

二类区

方山脚村

217642.1

3209357.1

居住区

人群

NE

~5800

~363

二类区

南湖村

216290.2

3207942.9

居住区

人群

NE

~4000

~340

二类区

芝英

行政村

莲湖村

217032.7

3207122.4

居住区

人群

NE

~3970

~300

二类区

柏川村

218286.1

3207310.7

居住区

人群

NE

~5140

~330

二类区

八口塘村

217354.0

3206425.2

居住区

人群

NE

~3900

~970

二类区

柳川村

218580.9

3206396.0

居住区

人群

NE

~5050

~340

二类区

街头村

218350.5

3204869.8

居住区

人群

E

~4610

~766

二类区

石马横沿村

218057.1

3204453.9

居住区

人群

E

~4300

~600

二类区

黄店村

218615.1

3204213.6

居住区

人群

SE

~4920

~800

二类区

宅里村

218107.0

3203837.4

居住区

人群

SE

~4510

~1210 二类区

桥里村

217634.1

3203126.5

居住区

人群

SE

~4300

~308

二类区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7

环境要素

具体敏感目标

坐标

/m

保护对

保护

内容

相对方

距厂界

距离

(m)

规模

(人)

保护级

镇级

行政村

/学校

自然村

X

Y

黄龙村

218424.3

3202338.3

居住区

人群

SE

~5340

~800

二类区

王上店村

217991.7

3200973.4

居住区

人群

SE

~5800

~700

二类区

鲤鱼塘村

218711.5

3207655.8

居住区

人群

NE

~5600

~800

二类区

石柱

行政村

江瑶村

218389.8

3200180.7

居住区

人群

NE

~6570

~1800 二类区

西城

街道

行政村

溪边村

212589.1

3208751.1

居住区

人群

N

~3920

~1300 二类区

藻塘村

211980.3

3207845.0

居住区

人群

NE

~3330

~780

二类区

塔秀村

211831.5

3209346.1

居住区

人群

NE

~4810

~800

二类区

童宅村

209538.6

3208977.6

居住区

人群

NE

~5670

~1200 二类区

山下村

209813.8

3207856.5

居住区

人群

NE

~4820

~700

二类区

水碓头村

210715.1

3206062.8

居住区

人群

NE

~3030

~850

二类区

郎下村

201645.1

3205416.7

居住区

人群

W

~4590

~570

二类区

四方社区

210180.4

3202833.9

居住区

人群

SW

~4950

~4000 二类区

岭张村

209430.3

3202668.9

居住区

人群

SW

~4700

~490

二类区

西门社区

209741.1

3201773.7

居住区

人群

SW

~4950

~3300 二类区

飞凤社区

209459.7

3201284.5

居住区

人群

SW

~5450

~4500 二类区

西山社区

208722.9

3200682.9

居住区

人群

SW

~6430

~1601 二类区

紫微社区

209433.1

3200521.0

居住区

人群

SW

~6060

~2000 二类区

新阳村

209576.8

3205307.9

居住区

人群

W

~4040

~280

二类区

雅田村

210849.1

3205409.5

居住区

人群

W

~2750

~520

二类区

地表水

酥溪

/

河流

E

~800

/

Ⅲ类区

九龙塘水库

*

/

水库

SW

~1600

/

Ⅲ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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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环境要素

具体敏感目标

坐标

/m

保护对

保护

内容

相对方

距厂界

距离

(m)

规模

(人)

保护级

镇级

行政村

/学校

自然村

X

Y

地下水

项目所在地附近地下水

/

/

/

/

/

Ⅲ类区

声环境

长恬村

/

居民

E

~200

/

2 类

土壤

企业厂区占地范围外

1km 居民用地及农用地

工业用地:

GB36600-2018 二类用地筛选值

居民用地

:GB36600-2018 一类用地筛选值

农用地:

GB15618-2018 风险筛选值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质量

/

*:九龙塘水库的功能为灌溉、防洪。

3.2 建设内容

3.2.1 基本建设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内容对比,详见表

3.2-1。

3.2-1

本项目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

主项(单元)名称

环评及批复内容

实际建设情况

批建符合性

建设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东吴

558 号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东吴路

558 号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主体工程

废活性炭再生活

化单元

新建

2 条处理规模为 5000 吨/年的回

转式再生利用生产线

新建

1 条处理规模为 5000 吨/年的回转式

再生利用生产线

在环评及批复范围内

储运工程

收集和运输

建立产废单位和再生利用单位之间

组成的废活性炭收集和运输网络

建立产废单位和再生利用单位之间组成

的废活性炭收集和运输网络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废物贮存设置

新建

1 座面积为 133m2的危废贮存库 新建 1 座面积为 41.8m2 的自产危废贮存 危废贮存库总面积在环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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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项目

主项(单元)名称

环评及批复内容

实际建设情况

批建符合性

1 座面积为 480m2 的危废贮存库

库和

1 座面积为 491.7m2 的危废贮存库

批复范围内,贮存库可满足

企业生产需求

成品仓库设置

新建

1 座面积为 310m2 的成品仓库

新建

1 座面积为 297m2 的成品仓库

在环评及批复范围内

公用工程

燃气供应

采用市政管网供给天然气

采用市政管网供给天然气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供热系统

设置蒸汽发生系统产生蒸汽

设置蒸汽发生系统产生蒸汽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供电系统

由所在地电网供应

由所在地电网供应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检验分析

新建检验分析室,用于对进场废物和

产品进行化验分析以及对排放污染

物进行化验测试

新建检验分析室,用于对进场废物和产

品进行化验分析以及对排放污染物进行

化验测试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供水

采用市政管网给水系统供自来水,冷

却循环系统设置冷却塔

采用市政管网给水系统供自来水,冷却

循环系统设置冷却塔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排水

雨污分流,项目生产、生活废水纳管

排放,后期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污水零直排

雨污分流,项目生产、生活废水纳管排

放,后期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

零直排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设施

1#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烟气:SNCR+

控温塔降温

+活性炭/消石灰喷射+布

袋除尘器

+湿法脱酸

2#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烟气:SNCR+

控温塔降温

+活性炭/消石灰喷射+布

袋除尘器

+湿法脱酸

危废贮存库及进料区:布袋除尘

+活

1#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烟气:SNCR+控

温塔降温

+活性炭/消石灰喷射+布袋除尘

+湿法脱酸,经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废

气排放口(

DA001)排放,排气筒高度由24m 变为 27.5m;

危废贮存库及进料区废气、实验室废气:

布袋除尘

+活性炭吸附,经危废贮存库及

废气处理设施建设符合环评

及批复要求。主要变动为:

再生活化系统烟气排气筒高

度由

24m 变为 27.5m;环评

中蒸汽发生系统废气通过一

24m 排气筒直接排放,实

际将该废气汇入

DA002 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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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项目

主项(单元)名称

环评及批复内容

实际建设情况

批建符合性

性炭吸附

生产车间:布袋除尘

进料区废气排放口(

DA002)排放;

蒸汽发生系统废气收集后与经过处理的

危废贮存库及进料区废气、实验室废气

通过

DA002 排放;

生产车间:布袋除尘后经生产车间废气

排放口(

DA003 排放)

接排放,高度为

26m。

废水处理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在厂内预处理

达标后纳管排放至永康市城市污水

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在厂内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至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

水产生点主要为办公区和宿舍,依托园

区管网收集、处理,因此未单独建设化

粪池

生产废水处理方式与环评及

批复一致;生活污水能得到

妥善处理

事故应急

新建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为

75m3

新建事故应急罐,有效容积为

75m3

满足环评及批复的风险防范

要求

雨水收集

新建初期雨水池(

25m3)进行初期雨

水收集

新建初期雨水罐(

25m3)进行初期雨水

收集

满足环评及批复的初期雨水

收集要求

固废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除除臭设施

产生的废活性炭在厂内再生活化后

利用外,其他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

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除除臭设施产生

的废活性炭在厂内再生活化后利用外,

其他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

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噪声污染防治

采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布置、消声、

隔声等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布置、消声、隔

声等措施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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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3.2.2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

本 项 目 已 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 申 领 取 得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 编 号 :

3307000481),许可规模为:收集、贮存、利用 5000 吨/年,许可类别为:HW02 医

药废物、

HW06 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49 其他废物,具体见下表。

3.2-2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类别及规模

处理废物

类别

行业来源

废物代码

危险废物名称

规模

经营方式

HW02

医药废物

化学药品

原药制造

271-004-02

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废吸附剂

5000

/年

收集、贮存、

利用

化学药品

制剂制造

272-003-02

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

脱色过滤介质及吸附剂

生物药品

制品制造

276-003-02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

因工程药物(不包括利用生物技术合

成他汀类降脂药物、降糖类药物)过

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

276-004-02

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生物化学药品、基

因工程药物过程产生的废吸附剂

HW06

废有机溶

剂与含有

机溶剂废

非特定行

900-405-06

900-401-06、900-402-06、900-404-06

中所列废有机溶剂再生处理过程中

产生的废活性炭及其他过滤吸附介

HW49

其他废物

非特定行

900-039-49

烟气、

VOCs 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

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

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脱色(不包

括有机合成食品添加剂脱色)、除杂、

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不包括

900-405-06、772-005-18、261-053-29、265-002-29、384-003-29、387-001-29

类危险废物)

900-041-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

废弃的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

注:已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 年版)更新上表中危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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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3.2.3 主要设备建设情况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工艺设备(配

PLC 控制系统)和

环保设施,具体清单见表

3.2-3。根据现场调查,企业现场未配置粉碎机,其他主体

生产设备的规格和型号与环评一致,部分设备数量根据实际生产线建设情况减半,

设备数量与环评

1 条生产线所需设备一致。

3.2-3

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处置工艺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材质

功率

kw)

单位

环评数量(

2

条生产线)

实际数量(

1

条生产线)

一、物料再生系统

1 电动提升机

材质:

Q235

架体固定式,主体高度

6 米,双臂单轨

电动葫芦:载重

2T,链式、带限位开

关,无线遥控器

3

2

1

2 成品缓存仓

材质:

304/Q235

物料接触面

304,厚度:3mm

进料口设过滤网,过滤网加强磁铁进料

口设盖板

设吸尘罩,材质

304

/

2

1

3 带式上料机

上料方式:全密闭皮带式

长度:按需定制

/

2

1

4

上料除尘系

含布袋除尘器,集气罩、风机、管道

/

2

1

5

烘干炉喂料

螺旋输送,含缓存仓

无轴输送,叶片厚度

16mm

材质:

304/Q235

电机变频控制斜齿轮减速机

KAB77-YB2.2-4P-58.34-M4-180°-CW

2.2

2

1

6

烘干炉

WH-800

材质:

T316L

含炉头炉尾,托轮集承,轮带,链轮,

减速机,电机

设备尺寸:最大外径

1190mm,长度约

10.5 米

7.5

2

1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23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材质

功率

kw)

单位

环评数量(

2

条生产线)

实际数量(

1

条生产线)

7

高温再生活

化炉

WZ-800

材质:

310S 不锈钢

含炉头炉尾,托轮集承,轮带,链轮,

减速机,电机

含炉内活化装置最大外径

1190mm,长

度约

9.6 米

7.5

2

1

8

再生活化炉

喂料机

螺旋输送

无轴输送,叶片厚度

16mm

材质:

304/Q235

电机变频控制斜齿轮减速机

KAB77-YB2.2-4P-58.34-M4-180°-CW

2.2

2

1

9

排风机

风机规格:

4-79 5D

18.5kw-IP65-EXDA21-135℃

材质:叶轮机壳

316L,

其余碳钢

耐高温风机

11

2

1

10 水冷转炉

规格:

1220-6

材质:

Q235

5.5

2

1

11

提升机

6m 高,皮带式输送 防爆电机

含护栏爬梯

3

2

1

12 成品料仓

尺寸:

1.5× 1.5

材质:

Q235

/

2

1

13 筛分系统

含筛分机及平台

/

2

1

14 袋式除尘器过滤面积:80 平方米常温 材质:Q235 7.5

2

1

15 旋风收集器 尺寸:∅ 800mm×4.2m 材质:Q235

/

2

1

16 管链输送机

材质:碳钢

长度:

13 米

配两个出料口,出料阀门

5.5

2

1

二、尾气处理系统

1

再燃室

规格材质:双耐火聚热穹顶

重质耐火高铝砖,三氧化二铝含量:

65%

全碳钢外壳,厚度

6mm

/

2

1

2

天然气燃烧

型号:

RS120

机械式比例调节,常吹扫式

耗气量:

30-130Nm3 /h

2.2

4

2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24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材质

功率

kw)

单位

环评数量(

2

条生产线)

实际数量(

1

条生产线)

3

天然气燃烧

型号:

RS70

机械式比例调节,常吹扫式

耗气量:

30-130Nm3 /h

2.2

2

1

4

SNCR 脱硝

系统

含雾化器(喷射泵及附件)、液体配制

罐(

304)、体积 1.5m³;液体储罐(PE)

体积:

4m³含热水输送,引热水管加热

装置,带测温装置。含脱销计量模块,

尿素储存及转运系统

水泵品牌:南方泵业

转运泵

/供给泵型号:CDMF 系列

6

2

1

5

控温塔

材质:

Q235+耐材

规格:

16-5,雾化器:上海驰原、储罐

材质:

PE,体积:4m³

水泵品牌:

南方泵业,型号:离心

CDMF

系列

3

2

1

6 混合喷射塔

材质:

Q235+耐材

规格:

820-5

/

2

1

7

耐高温布袋

除尘器

过滤面积:

380 ㎡

材质:

Q235

壳体厚度:

4mm

过滤速度:

0.8/min 滤袋材质:PTFE 或

者氟美斯覆膜,生产商上海凌桥或上海

博格;龙骨口径

:∅ 133,材质:316L

含外壳保温,

5cm 硅酸铝岩棉加外层彩

钢板。

4.5

2

1

8

主引风机

流量:

28000m3 /h; 压力:8000Pa;

防爆变频

380V

型式:离心式;

9-26 01D

叶轮材质:

SUS304

机壳材质:

SUS304

110

2

1

9 二级引风机

流量:

35000m3 /h; 压力:4000Pa;

防爆变频

380V

型式:离心式;

4-68 10D

机壳,叶轮材质:钢衬塑

55

2

1

10

一级湿式脱

酸塔

材质:玻璃钢

外涂胶衣

二级喷淋,耐温

160℃

尺寸:

2000×6000mm

/

2

1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25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材质

功率

kw)

单位

环评数量(

2

条生产线)

实际数量(

1

条生产线)

11 湿式脱酸塔

材质:玻璃钢

外涂胶衣

两级级喷淋

含填料,喷嘴

尺寸:Φ

2500×6000mm

/

2

1

12

除雾塔

外涂胶衣

尺寸:Φ

2500×6000mm

/

2

1

13

碱液循环水

316L 不锈钢+玻璃鳞片

尺寸:

2.5x1.0x1.2 米,壁厚 4mm,外

层骨架材质:碳钢

/

2

1

14

控制柜

PLC)

PLC:西门子,

变频器:

ABB/丹弗斯

接触器:西门子

/施耐德

接线端子:菲尼克斯

其他控制元器件:按需配置

/

2

1

三、公用设施设备清单

1

水冷却塔

冷却量:

40 吨每小时

型号:

BY-P-100T

1.5

1

1

2

冷却水箱

按承载冷却塔设计

材质:

304 不锈钢

/

1

1

3 碱液冷却塔

处理量:适配,约

80 吨/小时型号:

BY-P-200T

/

1

1

4

蒸汽发生系

产能:

300kg/h

蒸汽压力:

0.7mpa

热源:天然气

含软化水装置、安全阀、排污阀、水泵,

水箱

/

2

1

5

粉碎机

FS5~10m³

/

1

暂未购置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26

主要生产设备现场照片如下:

进料口

提升机

烘干炉

高温再生活化炉

带式上料机

再燃室

水冷转炉

筛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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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脱硝装置

耐高温布袋除尘器

湿式脱酸塔

控制柜(

PLC)

蒸汽发生系统

冷却塔

3.3 调试期间企业经营情况

3.3.1 废活性炭接收与利用情况

根据企业提供材料,企业从

2024 年 12 月起开始收料,2024 年 12 月~2025 年 8

月至源公司接收废活性炭的总量为

232.569 吨,其中接收 HW49 900-039-49 类废活

性炭

99.44795 吨,接收 HW49 900-041-49 类废活性炭 133.12105 吨,未接收其他类

别危废。企业累计利用废活性炭的总量为

156.627 吨,厂内贮存量为 75.942 吨。

3.3-1

废活性炭接收与利用情况

危废代码

接收量(

t)

利用量(

t)

贮存量(

t)

HW49 900-039-49

99.44795

38.60145

60.8465

HW49 900-041-49

133.12105

118.02555

15.09550

总计

232.569

156.627

7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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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3.3.2 自产危废产生与处置情况

根据企业提供材料,

2024 年 12 月~2025 年 8 月至源公司自产危废的总量为

3.0493 吨,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2025 年至源与东阳纳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

订固废处置合同,见附件

8。

3.3-2

自产危废产生与处置情况

固体废物名称

固废类别

废物代码

危险特性

本项目理论

产生量

(t/a)

调试期间实

际产生量(

t)

1

损耗的废活性

炭(不合格品)

HW49

772-006-49

T/In

56.25

1

2

除臭设施产生

的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T

28

1.121

3

旋风除尘灰

HW18

772-003-18

T

10

*

4

布袋除尘灰

HW18

772-003-18

T

25

0.4327

5

实验室废物

HW49

900-047-49

T/C/I/R

10

/

6

废机油

HW08

900-249-08

T,I

0.2

/

7

废包装材料

HW49

900-041-49

T/In

2.5

0.4956

8

废劳保用品

HW49

900-041-49

T/In

1

/

9

废布袋

HW49

900-041-49

T/In

0.1

/

10

污泥

HW18

772-003-18

T

7.5

*

11

废耐火材料

HW49

900-041-49

T/In

40

/

注:①

*旋风除尘器暂未清灰,污水处理站暂未产生污泥。

②因调试期间实际利用的废活性较少,固废产生量较少。

3.3.3 入厂危废检测情况

本报告选取了调试期间入厂危险废物量较大的

2 家进行原料检测,根据企业提

供材料,检测结果见表

3.3-3,符合入厂要求。

3.3-3

入厂危废检测情况

序号

项目

含量限值(

%)

多乐

威能

符合性分析

1

F

0.2

0.093

0.069

2

Cl

2

0.038

1.9

符合

3

S

1

0.013

0.054

符合

4

Hg

0.001

0.0000034

0.000258

符合

5

Cd

0.01

0.00014

0.0007

符合

6

As

0.05

0.000252

0.00409

符合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29

序号

项目

含量限值(

%)

多乐

威能

符合性分析

1

F

0.2

0.093

0.069

7

Pb

0.05

0.00152

0.00578

符合

8

Cr

0.15

0.00261

0.00679

符合

3.3.4 产品质量检测情况

根据企业提供材料,

2024 年 12 月~2025 年 8 月至源公司产品活性炭的产量为

90.867 吨。企业委托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验收期间的产品进行检测,结果

见表

3.3-4,由此可知,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3.3-4

产品质量检测情况

指标

标准

检测结果

一级品

二级品

碘吸附值(

mg/g)

≥800

≥500

876

pH 值

6~11

9.7

灰分(

%)

≤10

≤20

14.17

铁含量(

%)

≤1.5

1.44

氯化物(

%)

≤0.6

0.010

着火点(

℃)

≥300

500

强度(

%)

≥90

95

汞(

mg/kg)

≤0.24

0.214

砷(

mg/kg)

≤20

2.64

镉(

mg/kg)

≤10

<0.1

铬(

mg/kg)

≤90

24.0

铅(

mg/kg)

≤10

<1.4

VOCs(mg/kg)

≤700

未检出

3.3.5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根据企业提供材料,

2024 年 12 月~2025 年 8 月至源公司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

下表。

3.3-5

本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序号

项目

一期项目理论消耗

量(

t/a)

本项目理论消耗量

t/a)

调试期间实际消耗

量(

t)

1

片碱

50

25

0.8175

2

尿素

11

5.5

0.225

3

消石灰

30

15

0.575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30

序号

项目

一期项目理论消耗

量(

t/a)

本项目理论消耗量

t/a)

调试期间实际消耗

量(

t)

4

粉末活性炭

7

3.5

0.1

5

10000

5000

623

3.4 水源及水平衡

根据环评,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外包装擦拭废水、车间地面清洗水、喷

淋废水、循环冷却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分析化验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

本项目耗水量见表

3.4-1,水平衡见图 3.4-1。

3.4-1

项目废水产生情况

序号

污染源名称

环评废水量

m3/d

(一期项目

2 条生产线)

本项目废水量

m3/d

(本项目

1 条生产线)

1

生产

废水

废活性炭外包装擦拭废水

0.40

0.20

2

车间地面清洗水

1.00

0.50

3

喷淋废水

6.00

3.00

4

循环冷却废水

0.03

0.015

5

软水制备废水

1.80

0.90

6

分析化验废水

1.00

1.00

7

生活污水

0.85

0.85

8

初期雨水

1.13

1.13

合计

12.21

7.595

注:因企业实际建设

1 条生产线,生产废水按照一期项目环评的 50%折算,其他废水沿用

一期项目环评核算结果。

3.4-1

本项目水平衡图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31

3.5 生产工艺及相关要求

3.5.1 生产工艺及产物环节分析

1、生产工艺简述

本项目采用回转窑间接加热的方式对废活性炭进行再生活化,主要工艺流程如

下:

1)进料

进厂后经检验、分拣等预处理后废活性炭由叉车转运至投料平台,采用割包机

将物料投入进料斗内,再由螺杆给料机输送进入烘干炉进料口。进料区设置收集装

置进行废气收集,废气收集后与危废贮存库废气一同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

放。

2)烘干

废活性炭通过进料装置进入烘干炉,去除水分和部分低沸点有机物,然后进入

再生活化炉进行再生活化。

3)再生活化

再生活化炉前端为炭化段,把吸附的挥发性物质和残留在活性炭孔隙中的高沸

点有机物炭化,高沸点有机物在吸附状态下被分解、炭化,并以固定炭的形态残留

下来。后端为活化段,本项目选择在缺氧环境下,采用水蒸气进行活化,活性炭在

高温作用下经水蒸气活化后孔径逐步打开,使其吸附性能得到恢复。活化过程所需

的水蒸气由蒸汽发生系统通过燃烧天然气进行供应,因此蒸汽发生系统在燃烧天然

气过程将会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该股废气通过附壁烟囱汇入

DA002 排气筒直接排

放(汇入点位于

DA002 监测口上方,不影响危废贮存库及进料区废气的监测,不涉

及稀释排放)。

4)冷却

再生后的活性炭经过密闭输料管道进入水冷转炉冷却出料,冷却后的物料送至

筛分机进行筛分。水冷转炉使用冷却水在炉体的夹套内流动带走活性炭的热量,将

活性炭温度降温,冷却后的温度降为

65℃以下。

5)筛分和出料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32

活化后的活性炭经水冷转炉冷却后,由提升机送至筛分机进料口,筛分出料后

进行包装。整个筛分和出料包装过程在密闭和微负压状态下操作,产品在筛分、出

料过程中产生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6)尾气净化系统

烘干、再生活化产生的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先经旋风除尘器除尘后进入再燃室

内燃烧,为保证再燃室燃烧温度达到

850℃以上,再燃室配备天然气燃烧机,通过

天然气燃烧进行补燃供热。再燃室内配备

SNCR 脱硝装置,确保氮氧化物的达标排

放。燃烧后的热量首先进入再生活化炉的夹套对其进行间接加热,后进入烘干炉的

夹套对烘干炉进行间接加热。经烘干炉回收热能后的烟气(约

500℃)进控温塔降

温,温度降至

200℃以下,后进入混合喷射塔及布袋除尘器,最后进入脱酸塔脱酸,

尾气达标后高空排放。

2、产污环节分析

1)废气: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脱附再生段 G1-1 余热利用

烟气、

G1-2 烘干废气、G1-3 再生活化废气和 G1-4 天然气燃烧废气,G1-2 烘干废气

G1-3 再生活化废气进入再燃室进行燃烧,燃烧后产生的高温烟气经 SNCR 脱硝

后,进入再生活化炉和烘干炉夹套对物料进行加热;加热后产生的余热利用烟气

G1-1)收集进入控温塔降温。再燃室烟气经“SNCR、控温塔降温、活性炭/消石灰

喷射、布袋除尘器、湿法脱酸

”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 27.5m 烟囱排放。蒸汽发生系统

废气收集后通过附壁烟囱汇入

DA002 排气筒直接排放(汇入点位于 DA002 监测口

上方,不影响危废贮存库及进料区废气的监测,不涉及稀释排放)。

2)废水:回转式再生活化过程中,活性炭在冷却室通过循环冷却水降温,定

期排水产生

W1-1 循环冷却废水,废气处理湿法脱酸过程将产生 W1-2 喷淋废水。

3)副产物:再生活化过程会产生 S1-1 损耗的活性炭,旋风除尘器内会产生

S1-2 旋风除尘灰,布袋除尘器内会产生 S1-3 布袋除尘灰和 S1-4 废布袋。

【涉密删除】

3.5-1

项目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示意图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33

3.5.2 危废入厂要求

本项目主要接收

VOCs 吸附用废活性炭,兼顾少量除涉重金属的重点行业之外

的其他行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

建设单位将严格控制接收废活性炭行业来源,

不接收涉重金属的重点行业产生的废活性炭,其中涉重金属的重点行业主要包括重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

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

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烯制造、铬盐制造、以工业固体废物为原料的锌无机

化合物工业),皮革鞣制加工业等

6 个行业。

本项目危险废物入厂检测分为“绿岛体系”内产废企业入厂检测流程和“绿岛

体系”外产废企业入厂检测流程。

“绿岛体系”

内产废企业指的是企业产生的废活性炭为

VOCs 吸附用废活性炭,

并且与至源公司签订“一站式”服务协议,即至源公司对产废企业的提供“活性炭

供应、废活性炭收集和再生利用”一站式服务。因属于“绿岛体系”内企业所使用

的的活性炭均为至源公司提供,且活性炭用于工业有机废气处理,故“绿岛体系”

内企业所产生的废活性炭质量可控且重金属含量较低。因此,若为“绿岛体系”内

产废企业产生的废活性炭入厂时对其中

F、Cl、S 含量进行检测,检测频次为 1 年/

次,不符合企业入厂控制限值要求的不予以接收。

若为“绿岛体系”外产废企业产生的废活性炭,首次入厂时需对其中

F、Cl、S

和重金属(

Hg、Cd、As、Pb、Cr)含量进行检测,检测频次为 1 次/批次,后续对

产废企业进行定期抽样检测,不符合企业入厂控制限值要求的不予以接收。本项目

废活性炭入厂限值详见表

3.5-1。

3.5-1

本项目废活性炭入厂限值

序号

项目

含量限值(

%)

1

F

0.2

2

Cl

2

3

S

1

4

Hg

0.001

5

Cd

0.01

6

As

0.05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34

序号

项目

含量限值(

%)

7

Pb

0.05

8

Cr

0.15

3.5.3 产品方案及质量标准

1、产品方案

根据环评,企业一期项目设计年处理

10000t/a 的废活性炭,本项目已建成年处

5000t/a 的废活性炭生产线,产品方案折半计算,具体情况见表 3.5-2。

3.5-2

产品方案一览表

项目

废活性炭处理量(

t/a)

再生炭类别

(以产品形式出售)

数量(

t/a)

环评一期项目

2 条生产线)

10000

颗粒活性炭

6750

粉状活性炭

637.5

合计

7387.5

本项目

1 条生产线)

5000

颗粒活性炭

3375

粉状活性炭

318.75

合计

3693.75

2、质量标准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34330-2017)的要求,利用固体废物生产

的产物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按照相应的产品管理:

1)符合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被替代原料生产的产品质量标准;

2)符合相关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包括该产物生产

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限值和该产物中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值;当没有国家

污染控制标准或技术规范时,该产物中所含有害成分含量不高于利用被替代原料生

产的产品中的有害成分含量,并且在该产物生产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

浓度不高于利用所替代原料生产产品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当没有

被替代原料时,不考虑该条件;

3)有稳定、合理的市场需求。

本项目为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再生后的颗粒活性炭产品首先应按照其用途

分别执行《煤质颗粒活性炭》(

GB/T 7701.1-2008~GB/T 7701.3-2008)系列标准中

的相关技术指标要求(详见表

3.5-3)且本项目再生后的颗粒活性炭应同时满足《再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35

生活性炭》

T/CSF 004-2022)表 2 中颗粒再生活性炭技术指标要求(详见表 3.5-4)。

需要说明的是,因

GB/T 7701-2008 系列标准中无工业有机废气净化用活性炭技术指

标要求,故工业有机废气净化用活性炭技术指标仅执行《再生活性炭》(

T/CSF

004-2022)的要求。本项目再生后的粉状活性炭产品应满足《再生活性炭》(T/CSF004-2022)表 1 中粉状再生活性炭技术指标要求(详见表 3.5-5)。

结合

GB/T 7701-2008 和 T/CSF 004-2022,本项目再生活性炭产品执行的产品标

准详见表

3.5-6。再生后颗粒活性炭满足相应产品质量标准返回原用途使用,再生后

的粉状活性炭用于废气处理、脱色、提纯等工业生产过程,再生后的活性炭不得应

用于食品、饮用水等有关用途。

另外,用于工业有机废气净化的再生活性炭有害成分含量限值应满足《废活性

炭热处理再生技术规范》(

T/ZGZS 0308-2023)的要求,根据 T/ZGZS 0308-2023

7.4 有害成分指标中的要求,“再生活性炭回用于原用途时,可依据供需双方需

求,对有害成分进行检测,确保其使用过程中的废气排放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通

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排污许可的相关要求。未回用于原用途的再生活性炭用于工

业有机废气净化时,其有害成分含量限值应符合表

2 要求”。未回用于原用途的再

生活性炭用于工业有机废气净化时,其有害成分含量限值具体如表

3.5-7 所示。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36

3.5-3

《煤质颗粒活性炭》(

GB/T 7701.1-2008~GB/T 7701.3-2008)

相关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

指标

GB/T 7701.1-2008 煤质颗粒活性炭 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1 脱硫用煤质颗粒活性炭技术指标

水分(

%)

≤5.0

强度(

%)

≥90

装填密度(

g/L)

400~550

pH 值

8~10

水容量(

%)

≥62

饱和硫容量(

mg/g)

≥800

粒度(

%)

˃5.60mm

≤5

2.50mm~5.60mm

≥79

1.00mm~2.50mm

≤15

<1.00mm

≤1

GB/T 7701.1-2008 煤质颗粒活性炭 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2 溶剂回收用煤质颗粒活性炭技术指标

水分(

%)

≤5.0

强度(

%)

≥90

装填密度(

g/L)

≥350

pH 值

8~10

着火点(

℃)

≥350

四氯化碳脱附率(

%)

≥80

四氯化碳吸附率(

%)

优级品,

≥70;一级品,60~69;合格品,54~59

粒度(

%)

φ4.0mm

˃6.30mm

≤5

3.15mm~6.30mm

≥90

<3.15mm

≤5

φ3.0mm

˃5.60mm

≤5

2.50mm~5.60mm

≥79

1.00mm~2.50mm

≤15

<1.00mm

≤1

GB/T 7701.1-2008 煤质颗粒活性炭 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3 空气净化用煤质颗粒活性炭技术指标

水分(

%)

≤5.0

强度(

%)

≥90

装填密度(

g/L)

450~600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37

项目

指标

pH 值

8~10

四氯化碳吸附率(

%)

≥50

粒度(

%)

˃6.30mm

≤5

3.15mm~6.30mm

≥90

<3.15mm

≤5

GB/T 7701.2-2008 煤质颗粒活性炭 净化水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1 净化水用煤质颗粒活性炭技术指标

漂浮率(

%)

柱状煤质颗粒活性炭

≤2

不规则状煤质颗粒活性炭

≤10

水分(

%)

≤5.0

强度(

%)

≥85

装填密度(

g/L)

≥380

pH 值

6~10

碘吸附值(

mg/g)

≥800

亚甲蓝吸附值(

mg/g)

≥120

苯酚吸附值(

mg/g)

≥140

水溶物(

%)

≤0.4

粒度(

%)

φ1.5mm

˃2.50mm

≤2

1.25mm~2.50mm

≥83

1.00mm~1.25mm

≤14

<1.00mm

≤1

8×30

˃2.50mm

≤5

0.6mm~2.50mm

≥90

<0.6mm

≤5

12×40

˃1.6mm

≤5

0.45mm~1.6mm

≥90

<0.45mm

≤5

GB/T 7701.3-2008 煤质颗粒活性炭 载体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1 载体用煤质颗粒活性炭技术指标

水分(

%)

≤5.0

强度(

%)

≥90

装填密度(

g/L)

360~600

pH 值

8~10

水容量(

%)

优级品,

≥75;一级品,70~74;合格品,66~69

四氯化碳吸附率(

%)

优级品,

≥65;一级品,60~64;合格品,54~59

粒度(

%)

˃6.30mm

≤5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38

项目

指标

3.15mm~6.30mm

≥80

2.50mm~3.15mm

<20

<2.50mm

≤5

3.5-4

《再生活性炭》(

T/CSF 004-2022)表 2 中颗粒再生活性炭技术指标要求

指标

等级

一级品

二级品

碘吸附值(

mg/g)

≥800

≥500

亚甲基蓝吸附值(

mg/g)

≥150

≥90

pH 值

6-11

灰分(

%)

≤10

≤20

铁含量(

%)

≤1.5

氯化物(

%)

≤0.6

挥发分(

%)

≤9

着火点(

℃)

≥300

强度(

%)

≥90

漂浮率(

%)

≤2

表观密度(

g/mL)

≥0.4

3.5-5

《再生活性炭》(

T/CSF 004-2022)表 1 中粉状再生活性炭技术指标要求

指标

等级

一级品

二级品

碘吸附值(

mg/g)

≥800

≥500

亚甲基蓝吸附值(

mg/g)

≥150

≥90

pH 值

6-11

灰分(

%)

≤10

≤20

铁含量(

%)

≤1.5

氯化物(

%)

≤0.6

挥发分(

%)

≤9

着火点(

℃)

≥300

粒度分布(<

0.18mm)(%)

≥95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39

3.5-6

本项目再生活性炭产品执行的产品标准

性能指标

粉状再生活性

炭技术指标

颗粒再生活性炭技术指标

脱硫用再生活

性炭技术指标

溶剂回收用再

生活性炭技术

指标

空气净化用再

生活性炭技术

指标

净化水用再生活性

炭技术指标

载体用再生活

性炭技术指标

工业有机废气净化

用再生活性炭技术

指标

四氯化碳吸

附率(

%)

/

/

优级品,

≥70;

一级品,

60~69;

合格品,

54~59

≥50

/

优级品,

≥65;

一级品,

60~64;合格

品,

54~59

/

四氯化碳脱

附率(

%)

/

/

≥80

/

/

/

/

挥发分(

%)

≤9

≤9

≤9

≤9

≤9

≤9

≤9

着火点(

℃)

≥300

≥300

≥350

≥300

≥300

≥300

≥300

灰分(

%)

一级品:

≤10;

二级品:

≤20

一级品:

≤10;

二级品:

≤20

一级品:

≤10;

二级品:

≤20

一级品:

≤10;

二级品:

≤20

一级品:

≤10;二级

品:

≤20

一级品:

≤10;

二级品:

≤20

一级品:

≤10;二级

品:

≤20

表观密度

g/mL)

/

≥0.4

≥0.4

≥0.4

≥0.4

≥0.4

≥0.4

漂浮率(

%)

/

≤2

≤2

≤2

柱状颗粒活性炭

≤2;不规则状颗粒

活性炭

≤10

≤2

≤2

水分含量

%)

/

≤5.0

≤5.0

≤5.0

≤5.0

≤5.0

/

强度(

%)

/

≥90

≥90

≥90

≥90

≥90

≥90

装填密度

g/L)

/

400~550

≥350

450~600

≥380

360~600

/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40

性能指标

粉状再生活性

炭技术指标

颗粒再生活性炭技术指标

脱硫用再生活

性炭技术指标

溶剂回收用再

生活性炭技术

指标

空气净化用再

生活性炭技术

指标

净化水用再生活性

炭技术指标

载体用再生活

性炭技术指标

工业有机废气净化

用再生活性炭技术

指标

pH

6~11

8~10

8~10

8~10

6~10

8~10

6~11

碘吸附值

mg/g)

一级品:

≥800;二级

品:

≥500

一级品:

≥800;

二级品:

≥500

一级品:

≥800;

二级品:

≥500

一级品:

≥800;

二级品:

≥500

≥800

一级品:

≥800;

二级品:

≥500

一级品:

≥800;二级

品:

≥500

亚甲基蓝吸

附值(

mg/g)

一级品:

≥150;二级

品:

≥90

一级品:

≥150;

二级品:

≥90

一级品:

≥150;

二级品:

≥90

一级品:

≥150;

二级品:

≥90

一级品:

≥150;二

级品:

≥90

一级品:

≥150;

二级品:

≥90

一级品:

≥150;二级

品:

≥90

苯酚吸附值

mg/g)

/

/

/

/

≥140

/

/

水溶物(

%)

/

/

/

/

≤0.4

/

/

水容量(

%)

/

≥62

/

/

/

优级品,

≥75;

一级品,

70~74;合格

品,

66~69

/

饱和硫容量

mg/g)

/

≥800

/

/

/

/

/

铁(

%)

≤1.5

≤1.5

≤1.5

≤1.5

≤1.5

≤1.5

≤1.5

氯化物(

%)

≤0.6

≤0.6

≤0.6

≤0.6

≤0.6

≤0.6

≤0.6

粒度分布

%)

0.18mm,

≥95

˃5.60mm,≤5;2.50mm~5.60m

m,≥79;

1.00mm~2.50m

φ4.0mm:

˃6.30mm,≤5;

3.15mm~6.30m

m,≥90;

˃6.30mm,≤5;

3.15mm~6.30m

m,≥90;

<3.15mm,≤5

φ1.5mm:

˃2.50mm,≤2;

1.25mm~2.50mm,

≥83;

˃6.30mm,≤5;

3.15mm~6.30

mm,≥80;

2.50mm~3.15

/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41

性能指标

粉状再生活性

炭技术指标

颗粒再生活性炭技术指标

脱硫用再生活

性炭技术指标

溶剂回收用再

生活性炭技术

指标

空气净化用再

生活性炭技术

指标

净化水用再生活性

炭技术指标

载体用再生活

性炭技术指标

工业有机废气净化

用再生活性炭技术

指标

m,≤15;

<1.00mm,≤1

<3.15mm,≤5

φ3.0mm:

˃5.60mm,≤5;

2.50mm~5.60m

m,≥79;

1.00mm~2.50m

m,≤15;

<1.00mm,≤1

1.00mm~1.25mm,

≤14;<1.00mm ,

≤1

8×30:˃2.50mm,

≤5;

0.6mm~2.50mm,

≥90;<0.6mm ,≤5③

12×40:˃1.6mm,

≤5;

0.45mm~1.6mm,

≥90;<0.45mm,≤5

mm,<20;

<2.50mm,≤5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42

3.5-7

用于工业有机废气净化的再生活性炭有害成分含量限值

序号

有害成分

含量限值(

mg/kg)

1

0.24

2

50

3

200

4

100

5

20

6

10

7

90

8

150

9

10

10

2

11

150

12

VOCs

700

注:废活性炭产生及再生过程的生产工艺和原辅材料经综合分析后,可排除的有害成分可不进

行检测

根据本项目执行的产品标准及企业实际生产需求,产品出厂检测指标及检测频

次详见表

3.5-8,抽样方案、抽样方法、样品要求和判定规则参照 GB/T 7701.1-2008

中的出厂检验要求执行,产品标准依据产品用途按照表

3.5-6 执行。

3.5-8

本项目产品出厂检测指标和频次

序号

指标

/单位

频次

1

碘吸附值(

mg/g)

1 次/5t

2

四氯化碳吸附率(

%)

3

着火点(

℃)

4

灰分(

%)

5

水分含量(

%)

6

耐磨强度(

%)

7

pH

8

铁(

%)

9

氯化物(

%)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43

3.6 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核查,本项目建设性质、主体内容、生产规模及生产工艺总体符合环

评及批复要求,具体分析如下:

3.6.1 项目性质变化情况

根据项目环评,本项目服务范围主要为永康市,兼顾周边;服务对象为永康市

域及周边产生废活性炭的工业企业,主要利用

VOCs 吸附用废活性炭,兼顾少量其

他行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

本项目建设性质、功能未发生变化。

3.6.2 项目规模变化情况

企业总体规划新建处理能力为

3.5 万吨/年的废活性炭集中再生利用“绿岛”项

目(项目已列入《金华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十四五”规划

2023 年度

危险废物利用增补项目表》)。

2023 年 11 月 6 日,《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3.5 万吨/年废活性

炭再生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获得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金环建

永〔

2023〕133 号),审批内容为建设规模为 2 条处理规模为 5000 吨/年的回转式

再生利用生产线。

为尽快弥补金华市废活性炭再生利用能力缺口,加快项目投运,目前企业已先

行完成

1 条处理规模为 5000 吨/年的回转式再生利用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和辅助工

程的建设。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3.5 万吨/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

(一期)先行建设规模在环评及批复范围内。

3.6.3 项目地点变化情况

项目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东吴路

558 号,建设地点不变。

3.6.4 项目生产工艺变化情况

本项目废活性炭处理能力为

5000t/a,采用回转窑间接加热的方式对废活性炭进

行再生活化,生产工艺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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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3.6.5 环境保护措施变化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总体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主要变动概括如下:

企业生活污水产生点主要为办公区和宿舍,依托园区管网收集、处理,因此未

单独建设化粪池。

企业实际只建设一条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再生活化系统烟气处理设施与环评

及批复一致,

排气筒高度由

24m 变为 27.5m;环评中蒸汽发生系统废气通过一根 24m

排气筒直接排放,实际将该股废气汇入

DA002 排气筒直接排放(汇入点位于 DA002

监测口上方,不影响危废贮存库及进料区废气的监测,不涉及稀释排放),

DA002

排气筒高度为

26m;实验室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DA002

排放。

废气处理设施环评设计及实际建设情况对比见表

3.6-1。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气筒

建设情况与现有排污许可一致。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45

3.6-1

废气治理措施对比表

环评设计

实际建设

废气

产生

工序

废气

收集

方式

污染治

理措施

排气筒参数

排气

筒编

排气

筒名

废气

产生

工序

废气

收集

方式

污染治理

措施

排气筒参数

气量

Nm3/h

m

内径

m)

温度

(℃)

气量

Nm3/

h)

高度

m)

内径

m)

温度

(℃)

1

1#回转式

再生

活化

系统

有组

再燃室

SNCR

脱硝

控温塔→活性

/消石

灰喷射→布袋除尘器→湿法

脱酸

5500

24

0.7

60

DA0

01

回转

式再

生活

化系

统废

气排

气筒

回转

式再

生活

化系

有组

再燃室→

SNCR 脱

→控温

→活性

/消石灰

喷射

→布

袋除尘器→湿法脱

5500

27.5

0.7

60

2

2#回转式

再生

活化

系统

有组

再燃室

SNCR

脱硝

控温塔→活性

/消石

灰喷射→布袋

5500

24

0.7

60

未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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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环评设计

实际建设

废气

产生

工序

废气

收集

方式

污染治

理措施

排气筒参数

排气

筒编

排气

筒名

废气

产生

工序

废气

收集

方式

污染治理

措施

排气筒参数

气量

Nm3/h

m

内径

m)

温度

(℃)

气量

Nm3/

h)

高度

m)

内径

m)

温度

(℃)

除尘器→湿法

脱酸

3

蒸汽

发生

系统

有组

直接排

517

24

0.2

350

DA0

02

危废

贮存

库及

进料

区废

气排

气筒

蒸汽

发生

系统

有组

直接排放

517

26

0.8

常温

4

危废

暂存

库及

进料

有组

织,

车间

负压

布袋除

+活性

炭吸附

20164

26

1

常温

危废

贮存

库及

进料

有组

织,

车间

负压

布袋除尘

+

活性炭吸

20164

实验

有组

800

5

生产

车间

有组

布袋除

5000

26

0.5

常温

DA0

03

生产

车间

废气

排气

生产

车间

有组

布袋除尘

5000

26

0.5

常温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47

3.6.6 风险防范措施变化情况

环评中设计新建一座有效容积为

75m3 的事故应急池、一座有效容积为 25m3 的

初期雨水池,因企业为租用厂房,实际建设一座有效容积为

75m3 的事故应急罐、

一座有效容积为

25m3 的初期雨水罐,有效容积不变,风险防范能力满足环评及批

复要求。

其中,事故应急罐配套相应的废水泵和不间断电源:废水泵接到液位信号后自

动启泵,将事故废水转输至事故应急罐;当出现电路故障时,不间断电源可实现无

缝供电,保证废水泵连续运行,以确保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能进入事故应急设施,

防止污染物质进入环境。收集至事故应急罐内的事故废水分批次送入生产废水预处

理装置进行预处理达标后纳管,以确保不会有超标废水外排纳管进入污水处理厂,

进而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造成不良影响。

不间断电源(

UPS)

3.6.7 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

企业先行建设

1 条处理规模为 5000 吨/年的回转式再生利用生产线及其配套环

保和辅助工程,污染物排放较环评偏小,且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总量,污染物排放

在环评审批范围内。

3.6.8 重大变动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印发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

环评函〔

2020〕688 号),报告对本项目的变动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具体分析见

3.6-2。由此可知,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不构成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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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3.6-2

本项目非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序号

类别

重大变动内容

实际情况分析

是否重

大变动

1

性质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无变

化。

2

规模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

30%及以上

的。

企业先行建设

1 条处理规模

5000 吨/年的回转式再生利

用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和辅

助工程,生产、处置能力在环

评及批复范围内;成品仓库面

积由

310m2 变更为 297m2,建

设规模在环评审批规模内;危

废贮存库由“

1 座面积为

133m2的危废贮存库和 1 座面积为

480m2 的危废贮存库”变

更为“

1 座面积为 41.8m2 的自

产危废贮存库和

1 座面积为

491.7m2 的危废贮存库”,建

设规模在环评审批规模内,能

够满足企业危废暂存需求。

3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

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项目生产、处置能力在环评及

批复范围内,不涉及增加废水

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

4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

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

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

区,相应污染为氧化硫、氮氧化物、可

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

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

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

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

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

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本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质量达

标区,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

能力未增大,污染物排放量不

增加。

5

地点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

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

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

本项目实际建设地点与环评

一致;总平面布置与环评基本

一致,不涉及导致防护距离变

化和新增敏感点情形。

6

生产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

项目不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49

序号

类别

重大变动内容

实际情况分析

是否重

大变动

工艺

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

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

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

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10%及以

上的。

工艺,不涉及主要原辅材料、

燃料变化,不涉及上述四类情

形。

7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10%及

以上的。

本项目物料运输、装卸、贮存

方式无变化。

8

环境

保护

措施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 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

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

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本项目废活性炭再生活化系

统废气污染防治工艺与环评

及批复一致,危废贮存库、进

料区及蒸汽发生系统废气防

治措施详见章节

4.1.2,生活

废水依托园区处理,其余生产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及

批复一致,不涉及第

6 条中所

列情形。

9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

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

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不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不改

变废水排放方式和排放口位

置;不涉及加重环境影响。

10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

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

排气筒高度降低

10%及以上的。

本项目废气主要排放口为回

转式再生活化系统废气排气

筒(

DA001),环评设计高度

24m,实际建设高度 27.5m。

11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

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

措施无变化。

12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

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

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

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

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本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

式等未发生变化。

13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

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本项目不涉及事故废水暂存

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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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4 环境保护设施4.1 主要污染物及其处置设施

4.1.1 废水4.1.1.1 污染源调查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外包装擦拭废水、车间地面清洗水、喷淋

废水、循环冷却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分析化验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

根据章节

3.4 分析,本项目实际产生废水总量为 7.595m3/d。

4.1.1.2 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排入市政雨

水管网。本项目喷淋废水和分析化验废水单独收集进入絮凝沉淀池,通过投加混凝

剂,去除盐分等污染物,预处理后与废活性炭外包装擦拭废水、车间地面清洗水、

循环冷却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初期雨水等在调节池中进行调节处理后达到纳管排

放标准,送至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企业生活污水产生点主要为办公区和宿

舍,依托园区管网收集、处理,因此未单独建设化粪池。

4.1.1-1

废水治理工艺流程图

4.1.2 废气4.1.2.1 污染源调查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

1、废活性炭再生活化过程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有酸性组分(SO2、NOx、

HCl、HF 等)、CO、颗粒物、NH3、VOCs(以二甲苯、乙酸丁酯、非甲烷总烃表

征)、二噁英类。

2、危废暂存库及进料区废气,主要污染物有 NH3、H2S、NMHC 和颗粒物。3、生产车间筛分及出料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51

4、蒸汽发生系统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

4.1.2.2 废气治理措施

1、废活性炭再生活化污染控制措施

1)废活性炭再生活化过程经过热解脱附和活化过程,热解脱附过程温度在

200~600℃之间,有效将吸附于活性炭中的 VOCs 等污染物脱附出来,活化过程温

度在

800℃左右,以疏通活性炭孔隙,恢复活性炭吸附能力;设置再燃室对再生活

化过程产生的废气进行燃烧,燃烧温度大于

850℃,可以将 VOCs 等污染物进行充

分燃烧;再燃室高温烟气对再生活化炉和烘干炉进行间接加热后,降温到

500℃左

右后进入控温塔,在控温塔

1s 内将烟气冷却到 200℃以下,避开 200~500℃二噁英

再合成区间,大大降低二噁英的再合成。

2)加强再生活化炉及烟气处理装置设施的运行管理,使各处理单元设施效率

达到设计要求,保证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最小化。

2、烟气污染治理措施

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脱附再生段余热利用烟气、烘干废气、

再生活化废气,烘干废气和再生活化废气进入再燃室进行燃烧,燃烧后产生的高温

烟气经

SNCR 脱硝后,进入再生活化炉和烘干炉夹套对物料进行加热;加热后产生

的余热利用烟气收集进入控温塔降温。再燃室烟气经

“SNCR、控温塔降温、活性炭

/消石灰喷射、布袋除尘器、湿法脱酸”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 27.5m 烟囱排放(DA001)。

1)烟尘

根据国内外生活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焚烧设施项目烟尘处理的经验,布袋除

尘器具有烟尘净化效率高、维修方便、净化效率不受颗粒物比电阻和原浓度的影响

等优点,同时对有机污染物均有良好的处理效果,除尘效率

>99%。

袋式除尘器可除去粒状污染物。袋式除尘器通常包含多组密闭集尘单元,其中

包含多个由笼骨支撑的滤袋。烟气由袋式除尘器下半部进入,然后由下向上流动,

当含尘烟气流经滤袋时,粒状污染物被滤布过滤,并附在滤布上。

本项目所用布袋除尘器,由于在进布袋前加入反应药剂消石灰和活性炭,废气

中的有害气体被反应吸附,然后通过袋式除尘器过滤而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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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2)酸性气体——“干法+湿法脱酸”处理系统工艺

本项目酸性气体去除工艺采用

“干法+湿法”组合除酸工艺。设计工艺中最终实现

达标排放主要是通过

“湿法”控制,“干法”只是对酸性气体进行预去除。

“干法”利用消石灰作为吸收剂,吸收烟气中的一部分 HCl、SO2 等酸性气体,

未反应的石灰粉及吸收酸性气体后生成的盐颗粒被除尘器拦截下来。附着在滤袋表

面的未反应的消石灰粉末可以起到脱酸及保护除尘器的双重目的。经干法脱除部分

酸性气体和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的烟气从水洗脱酸塔烟气入口进入,被加入

NaOH 溶

液的循环液洗涤,

SO2、HCl、HF 等酸性气体被吸收并发生中和反应,生成 NaCl、

NaF、Na2SO3、Na2SO4 等盐类。

3)二噁英等有机物

本项目在工艺中拟采取以下措施控制二噁英的产生:

①再燃室温度在

850℃以上,在高温下对二噁英进行分解;

②设有控温塔,在控温塔中

1s 内将烟气温度由 500℃降至 200℃,缩短烟气在

200℃~500℃温度区的停留时间,减少二噁英类的重新生成;

③控制进入除尘器入口的烟气温度低于

200℃。

④活性炭

/消石灰喷射:在布袋除尘器入口烟道上布置活性炭/消石灰喷射装置,

把炭石灰喷入到烟气中,用于吸附二噁英。

⑤布袋除尘器去除工艺:布袋除尘器对二噁英类有较好的去除效果。当烟气通

过活性炭

/消石灰喷射装置和布袋除尘器的滤袋时,由于其滤袋上黏附的粉层以及比

表面积非常大的活性炭粉末,反应生成的二噁英将被吸附,并逐渐聚集于该粉尘层

上,二噁英即从烟气去除。

4)一氧化碳 CO

在再燃室内喷入适量的二次空气与烟气混合,使

CO 和其它还原性气体(如 NH3

等)在高温下进一步氧化,最终生成

N2、O2、CO2、H2O、NOx。

5)氮氧化物 NOx

本项目建成后,采用

SNCR 脱硝工艺脱除 NOx。SNCR 系统采用尿素作为还原

剂,将其喷入再燃室中部高温区进行脱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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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6)氨

本项目

SNCR 系统采用尿素溶液作为还原剂,SNCR 喷枪布置在再燃室高温区。

根据《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 563-2010)》:脱

硝系统氨逃逸浓度应控制在

8mg/m3 以下。

8)VOCs

本项目主要处理

VOCs 吸附用废活性炭,因此再生活化过程产生的废气中会有

部分

VOCs,VOCs 在再燃室 850℃以上温度下充分燃烧,基本可以去除。

2、危废贮存库及进料区废气、实验室废气、蒸汽发生系统废气防治措施

1)危废贮存库废气

危废贮存库废气主要来源于废活性炭在厂内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和有机

废气。为有效控制危废贮存库恶臭、有机废气的产生和排放,

2 座危废贮存库内均

设废气收集装置,收集后统一通过布袋除尘

+活性炭吸附处理,然后经 26m 排气筒

DA002)排放。

2)进料区废气

进料区废气主要为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进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和有机废气。进料

区废气可分为两种:一是进料车间整体的粉尘和有机废气,通过进料车间四周设置

的废气收集装置收集后统一通过布袋除尘

+活性炭吸附处理,然后经 26m 排气筒

DA002)排放;二是进料口产生的粉尘,首先由进料口处装置自带的布袋处理,

降低废气中的粉尘浓度,而后统一通过布袋除尘

+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经 26m 排

气筒(

DA002)排放。

3)实验室废气

实验室内操作均在通风橱内进行,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管道并入废气处理装

置统一通过布袋除尘

+活性炭吸附处理,然后经 26m 排气筒(DA002)排放。

4)蒸汽发生系统废气

环评中蒸汽发生系统废气通过一根

24m 排气筒直接排放,实际将该股废气汇入

DA002 排气筒直接排放(汇入点位于 DA002 监测口上方,不影响危废贮存库及进

料区废气的监测,不涉及稀释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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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3、生产车间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车间中筛分系统的振动筛中设置引风装置,将筛分、出料的粉尘收

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内处理,经

26m 高排气筒排放(DA003)。

4、厂内运输废气防治措施

1)加强对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管理,运输车辆采用专用密闭式的车辆,防止

飞扬散落,跑冒滴漏,减少沿途运输道路异味的聚集。

2)入仓库储存物料要求密闭,破损包装物需用缠绕膜缠绕密封,无法密封的

物料走应急通道,送相应处置单元处置。

5、全厂废气处理及排气筒设置情况

全厂废气处理工艺见图

4.1.2-1,全厂废气处理及排气筒设置情况汇总见表

4.1.2-1。

4.1.2-1

废气治理工艺流程图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55

4.1.2-1

全厂废气处理及排气筒设置情况汇总

排气筒

编号

排气筒名

废气产生

工序

废气收

集方式

污染治理措施

排气筒参数

气量

Nm3/h)

高度

m)

内径

m)

温度

℃)

DA001

回转式再

生活化系

统废气排

气筒

1#回转式再生活化

系统

有组织

再燃室→

SNCR 脱

硝→控温塔→活性

/消石灰喷射→布

袋除尘器→湿法脱

5500

27.5

0.7

60

DA002

危废贮存

库及进料

区废气排

气筒

危废贮存

库及进料

有组织,

车间负

布袋除尘

+活性炭

吸附

20164

26

0.8

常温

实验室

有组织

800

蒸汽发生

系统

有组织

直接排放

517

DA003

生产车间

废气排气

生产车间 有组织

布袋除尘

5000

26

0.5

常温

4.1.3 噪声4.1.3.1 污染源调查

厂区噪声源主要是烘干炉、再生活化炉、再燃室、风机、控温塔、脱酸塔、冷

却塔等高噪声设备,见表

4.1.3-1。

4.1.3-1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

序号

噪声源

声功率级

dB(A)

数量

治理措施

运行时段

室内噪声源

1

烘干炉

75

1

建筑隔声

连续

2

再生活化

75

1

建筑隔声

连续

3

再燃室

80

1

建筑隔声

连续

4

引风机

95

若干

消声器,建筑隔声

连续

5

排风机

90

若干

消声器,建筑隔声

连续

6

控温塔

80

1

建筑隔声

连续

7

提升机

85

若干

建筑隔声

连续

室外噪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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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序号

噪声源

声功率级

dB(A)

数量

治理措施

运行时段

1

冷却塔

80

1

水池底部加装消声瓦

连续

2

脱酸塔

75

1

水池底部加装消声瓦

连续

3

水泵

75

若干

采取隔震、减震设计

连续

4.1.3.2 噪声治理措施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为使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达标,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厂房隔声是在经济性和隔声效果上最为合适的方式。因此在厂房设计上

应充分考虑隔声降噪。

2、对机泵、空压机等类的噪声设备可装隔声罩,在罩壁内应粘衬簿橡胶层,以

增加阻尼效果。

3、对于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以及因工艺需要排气放空的管线,采取适当

消音措施,减少气流脉动噪声。较大型机泵类设备还应加装防振垫片,减少振动引

起的噪声。

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

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5、在工程设计、设备选型、管线设计、隔声消声设计时要严格按照《工业企业

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87-85)的要求进行,严把工程质量关。

6、在厂区周围种植一定数量的乔木和灌木林,既美化环境又减轻声污染。

4.1.4 固废4.1.4.1 污染源调查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再生活化过程损耗的活性炭、除臭设施产生的废活

性炭、旋风除尘灰、布袋除尘灰、实验室废物、废机油、废包装材料、废劳保用品、

废布袋、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具体见表

4.1.4-1。

本项目除臭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可在本厂内自行再生活化后再利用;产生的其

他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企业经营期间自产固废委托东阳纳海环境

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相关委托处置合同及处置单位资质见附件

7;生活垃圾委托环

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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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4.1.4-1

固废产生量及其处置去向

固体废物名

固废类别

废物代码

危险特性

一期项目

(t/a)

本项目

(t/a)

处置去向

1

损耗的废活

性炭(不合

格品)

HW49

772-006-49

T/In

112.5

56.25

委托有资

质单位进

行处置

2

除臭设施产

生的废活性

HW49

900-039-49

T

28

28

本厂内再

生活化后

使用

3

旋风除尘灰

HW18

772-003-18

T

20

10

委托有资

质单位进

行处置

4

布袋除尘灰

HW18

772-003-18

T

50

25

5

实验室废物

HW49

900-047-49

T/C/I/R

10

10

6

废机油

HW08

900-249-08

T,I

0.2

0.2

7

废包装材料

HW49

900-041-49

T/In

5

2.5

8

废劳保用品

HW49

900-041-49

T/In

1

1

9

废布袋

HW49

900-041-49

T/In

0.2

0.1

10

污泥

HW18

772-003-18

T

15

7.5

11

废耐火材料

HW49

900-041-49

T/In

80

40

12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

/

6

6

环卫部门

清运

注:上表中损耗的废活性炭(不合格品)、旋风除尘灰等产生量以一期项目环评核算量的

一半计算。

4.1.4.2 固废治理措施

企业对进厂危废进行分类、分区存放,现有两座危废贮存库(

1#和 2#):1#危

废贮存库位于车间北侧,面积为

491.7m2,高 7m,主要用于贮存收集的废活性炭;

2#危废贮存库位于车间东侧,面积为 41.8m2,高 7m,用于贮存本项目运营过程中

产生的危废。

危废贮存库为本项目重点防渗区域,已设置集排水设施;地面及集排水沟渠采

用水泥硬化,并涂环氧树脂防渗,防渗系数

k≤10-10cm/s。危废贮存库地面防腐防渗

措施从上到下为:①

200mm 厚 C30(内配双层双向φ12@200 钢筋网),初凝时表面撒

2-3 厚金刚砂骨料,随打随抹光,表面施工混凝士密封固化剂;②300mm 厚路基骨

料;③

1100mm 砂垫层;④2mm 光面 HDPE 膜(上翻 600mm);⑤400g/m2 无纺土工

布;⑥素土夯实。地坪下的回填土分层夯实,压实密实度达到

0.95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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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企业已安装危废贮存库负压表、易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监控、温感烟感设备,

规范导流设施布置,并在贮存仓库和自产危废贮存库设置分类分区及标识标牌,企

业在贮存场所门口设置了截留沟、收集井,安装视频监控,符合

GB18597 及 HJ1276

要求。

2、贮存能力分析

企业已建项目拟接收的废活性炭(原料)规模为

5000t/a,年工作时间为 300 天,

最大贮存量为

16.67t/d。1#危废贮存库采用三层货架方式贮存,最大贮存能力达 400t,

故危废贮存库中废活性炭(原料)贮存区可满足废活性炭(原料)贮存

24 天需求。

本项目除臭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在厂内自行再生活化后再利用,因此除臭设施

产生的废活性炭贮存于废活性炭(原料)贮存区;环评出于保守考虑,布袋除尘灰

的最大贮存量核算偏大,实际本项目布袋除尘灰最大贮存量约为

1t;另外,废耐火

材料只在集中更换时产生,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因此不在厂内贮存。

综上,企业自身运营产生的危险废物最大贮存量为

2.67t/d,2#危废贮存库最大贮存

能力约为

15t,故危废贮存库中贮存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区域可满足贮存 5 天需

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汇总见表

4.1.4-1。

4.1.4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贮存场所

占地面积

危险废物名称

最大贮存量

t/d)

贮存周期

(天)

最大贮存

能力(

t)

1#危废贮存库

491.7m2

废活性炭(原料)

16.67

24

400

2#危废贮存库

41.8m2

损耗的废活性炭

0.4

2.67

5

15

旋风除尘灰

1

布袋除尘灰

1

实验室废物

0.03

废机油

0.1

废包装材料

0.005

废劳保用品

0.01

废布袋

0.1

污泥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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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4.1.5 土壤及地下水4.1.5.1 污染源调查

至源环保原料库、危废贮存区危险废物泄漏或者废水事故等都可能导致土壤污

染;当事故严重时,污染物质随着土壤不断下渗,导致地下水污染。

4.1.1.2 土壤地下水污染治理措施

1、防治原则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

“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

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

1)主动控制,即从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

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

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2)被动控制,即末端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

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

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委托处理或综合利用。

3)实施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监控系统,包括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

的检测仪器和设备、科学、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控制。

4)应急响应措施,包括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

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2、污染物控制对策

1)源头控制措施

从源头上减少污水产生,有助于地下水、土壤环境的防护。加强生产管理,防

止和降低废油液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2)分区防控措施

本项目重点防渗区为危废贮存库、事故应急罐、初期雨水罐和废水预处理区。

本项目分区防渗措施见表

4.1.5-1 和图 4.1.5-1。

危废贮存库为本项目重点防渗区域,地面及集排水沟渠采用水泥硬化,并涂环

氧树脂防渗,防渗系数

k≤10-10cm/s。危废贮存库地面防腐防渗措施从上到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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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200mm 厚 C30(内配双层双向φ12@200 钢筋网),初凝时表面撒 2-3 厚金刚砂骨料,

随打随抹光,表面施工混凝士密封固化剂;②

300mm 厚路基骨料;③1100mm 砂垫

层;④

2mm 光面 HDPE 膜(上翻 600mm);⑤400g/m2 无纺土工布;⑥素土夯实。地

坪下的回填土分层夯实,压实密实度达到

0.95 以上。

4.1.5-1

本项目厂区防渗措施一览表

污染防控区域

防渗措施

防渗系数

重点防渗

危废贮存库

设置集排水设施;地面及集排水沟渠采用水

泥硬化,并涂环氧树脂防渗、铺设

HDPE 膜。

k≤10-10cm/s

事故应急罐、初期雨水

罐、废水预处理区

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形式,抗渗等级≥

P8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

k≤10-7cm/s

一般防渗

生产车间

采用水泥硬化,并涂环氧树脂防渗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

k≤10-7cm/s

简单防渗

成品仓库、绿化、管理

等其他区域

一般地面硬化

4.1.5-1

厂区分区防渗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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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3、污染监控与应急响应措施

建立场地区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土壤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

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本项目需做好日

常土壤和地下水防护工作,按规范做好废水收集、储存、输送、处理系统构筑物及

管路的防渗、防沉降处理,同时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以防范对土壤和地下水

环境质量的可能影响。

另外,应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一旦发现污染物存在泄漏,

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采取应急措施,切断污染源:①对土壤污染的源强进行截断,

对污染的土壤进行修复处置;根据土壤数据检测分析情况,采取土壤置换措施或洗

消措施,保证土壤满足工业用地情况要求。②对地下水污染的下游群众进行预警和

通知,截断污染源强,对污染的地下水进行修复处置;根据地下水数据监测分析情

况,通过水动力控制修复技术、有机粘土修复技术、生物修复技术或者渗透性反应

屏修复技术、抽出处理修复技术等方式进行修复。③按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重点污染

防治区域防渗要求,对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位置实施严格的防渗措施,并按要求开展

自行监测,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符合要求。

4.2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4.2.1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4.2.1.1 运输过程防范措施

针对危险废物本身的危险特性,运输危险货物首先要进行危险货物包装,以减

少外界环境如雨雪、阳光、潮湿空气和杂质等的影响;减少运输过程中受到的碰撞、

震动、摩擦和挤压,以保持相对稳定状态;减少泄漏、翻车等直接事故。

运输过程风险防范应从包装着手,有关包装的具体要求可以参照《危险货物分

类和品名编号》

(GB 6944-2025)、《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2009)、《危险货

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2463-2009)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包装应严格按

照有关危险品特性及相关强度等级进行,并采用堆码试验、跌落试验、气密试验和

气压试验等检验标准进行定期检验,运输包装件严格按规定印制提醒符号,标明危

险品类别、名称及尺寸、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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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本项目危险废物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危险废物运输应由具有从事危险废物运

输经营许可性的运输单位完成,运输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

范》(

HJ 2025-201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 1 部分:通则》(JT/T 617.1-2018)

等有关规定进行。具体运输要求如下:

1)危废运输单位应提高自身素质,从硬件和软件方面构建符合国家要求的运

输能力,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单位应取得《道路危险货物非营业

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有关人员必须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和

有关专业培训考核后,方可上岗作业。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定期组织学习、考核。

2)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GB 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

标志》的规定,悬挂明显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危险废物运输车辆严禁混装其它废

物,保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

“专车专用”。车辆需按规定定期检修、维修,压力容器

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水路运输须符合《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的相关要求。

3)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征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

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4)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装载危险废物

的运输工具需严格按规定的路线进行运输,车辆运行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

离,严禁违章超车,确保行车安全。对在夏季高温、台风、暴雨、大雨期间的危险

废物,应按当地公安部门规定进行运输。关注天气条件中对交通的影响。

5)危险废物运输必须遵从《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填写危险废

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报告。运输车辆随车携带包括危险化学品名称、数量、危害性、运输始发

地、目的地、运输路线、驾驶员姓名、押运员姓名及运输、经营、单位名称等内容

的资料,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防护用品和应急措施。

运输剧毒废物的车辆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携带目的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剧毒

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并按目的地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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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随车人员随时清点所装载的货物,严防丢弃,危险货物如有丢失、被盗,应立

即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尽快查处。

危险废物运输途中发生车辆故障或遇到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停车住宿时,

应当立即向车辆停车地

110 报警服务台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6)装载危险货物的车辆不得穿越并在石化基地敏感目标集中区停车。

7)建设单位在对需处置的危险废物摸底调查后,应制定分类危险废物运输作

业指导书,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危险废物装卸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作业指导书,

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重压、倒置;使用的工属具不得损伤货物,不得运

输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污染物。货物必须堆放整齐、捆扎牢固、防止失落。操

作过程中,有关人员不得撤离岗位。

8)根据所装废物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遮阳、控温、防爆、防火、防震、防水、

防冻、防粉尘飞扬、防撒漏等措施。车辆应配备应对突发事故(如泄漏、车辆倾覆)

的应急工具和器材,如容器、铁锹、编织袋、活性炭等。

9)危险废物装卸现场的道路、灯光、标志、消防设施等必须符合安全装卸的

条件。建设单位应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装卸地点应标有明显的货名牌,储罐注

入、排放口的高度、容量和路面坡度应能适合运输车辆装卸的要求。

4.2.1.2 贮存过程防范措施

贮存过程事故风险主要是因设备泄漏或遭雷击而造成的火灾爆炸、水质污染等

事故,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面。

企业已根据

GB18597 及 HJ1276 要求安装危废贮存库负压表、易燃气体和有毒

有害气体监控、温感烟感设备,规范导流设施布置,并在贮存仓库和自产危废贮存

库设置分类分区及标识标牌,企业在贮存场所门口设置了截留沟、收集井等泄漏物

质收集系统,安装视频监控。贮存库之间的间距严格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

55037-2022)等标准规范执行。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熟悉贮存物品的特

性、事故处理办法和防护知识,持证上岗,同时必须配备有关的个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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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场所的消防设施、用电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等必须

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检查验收登记,贮存期间定期养护,控制好贮存场所的

温度和湿度;装卸、搬运时应轻装轻卸,注意自我防护。

要严格遵守有关贮存的安全规定,具体包括《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

危废贮存库及危化品贮存场所由于考虑车辆进出,无法设置围堰,故在贮存场

所周边设置一圈沟渠,用于收集和输送事故废水。

4.2.1.3 末端处置过程风险防范措施

废气、废水等末端治理措施必须确保正常运行,如发现人为原因不开启废气治

理设施,责任人应受行政和经济处罚,并承担事故排放责任。若末端治理措施因故

不能运行,则生产必须停止。

为确保处理效率,在车间设备检修期间,末端处理系统也应同时进行检修,日

常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维护。

应定期检查废气处理装置中的有效性,保证处理效率,确保废气处理能够达标

排放。

各车间、生产工段应制定严格的废水排放制度,确保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泄

露物料禁止冲入废水处理系统或直排;污水站应设立车间废水接收检验池,对超标

排放进行经济处罚。加强雨水的排放监测,初期雨水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罐容积

25m3,避免有害物随雨水进入内河水体。

企业设置了

75m3 事故应急罐,建立事故排放事先申报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排

放,便于相关部门应急防范,防止出现超标排放。

4.2.1.4 生产过程风险防范

生产过程事故风险防范是安全生产的核心,企业严格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尽可

能降低事故概率。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认真学习贯彻原化学工业部颁发过一系列安全

生产禁令,包括

“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操作工的六严格”、“进入容进入容器、设

备的八个必须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八条规定”等一系

列规定和技术规程,并将国家要求和安全技术规程悬挂在岗位醒目位置,规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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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操作,降低事故概率。组织专门人员每天每班多次进行周期性巡回检查,有跑冒滴

漏或其他异常现象的及时检修,必要时按照

“生产服从安全”原则停车检修,严禁不

正常运转。

火灾风险以及事故性泄漏常与装置设备故障相关联,回转式再生活化生产线、

贮存库等易发生事故,安全管理中要密切注意事故易发部位,做好运行监督检查与

维修保养,防患于未然。

厂内生产装置是防火防爆的重点,要提高装置密封性能,尽可能减少无组织泄

漏。

必须组织专门人员每天每班多次进行周期性巡回检查,有跑冒滴漏或其他异常

现象的应及时检修,必要时按照

“生产服从安全”原则停车检修,严禁带病或不正常

运转。

严格按照设计操作规程,再生活化炉和再燃室点火启动时应先行开启烟气污染

治理设施,方可进料运行;停炉时应在停止进料后直至物料全部出料方可停止污染

防治设施的运行。

采用专用危险废物管理系统软件,对所有接收入厂废物的来源、运输单位、接

收单位、废物的数量、危险成分、形态、入库日期、配伍方案、处置方法及出库日

期进行全程信息收集,建立数据库。对再生活化过程的配伍方案实行人机界面操作,

指导配伍工作的完成。

4.2.1.5 设备维护及泄漏防范

环境风险的防范重点是设备维护和泄漏防范,设备故障及设备泄漏既是火灾爆

炸等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同时也是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

设备的质量控制过程就是要做好设备的管理,采取

“五个相结合”的措施,即设

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

管理与车间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为加强密封管理,减少跑、

冒、滴、漏现象,做好清洁生产工作。

4.2.1.6 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实际建设一座有效容积为

75m3 的事故应急罐、一座有效容积为 25m3 的初

期雨水罐,事故应急罐和初期雨水罐的有效容积与环评一致,风险防范能力满足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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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评及批复要求。其中,事故应急罐配套相应的事故废水泵和应急电源,以确保事故

状态下事故废水能进入事故应急设施。收集至事故应急罐内的事故废水分批次送入

生产废水预处理装置进行预处理达标后,外排纳管,以确保不会有超标废水外排纳

管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而对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造成不良影响。

企业应实施环境事故值班制度,在监测室设置应急值班室,公布电话,全年每

24 小时有人值守,并且公司与当地环保监测站联动。配备应急监测设备及人员,

随时接受公司调度,发生事故后及时采取应急监测方案,出动监测人员及分析人员,

配合公司和地方环保进行环境事故污染源的调查监测。

事故应急监测时,要按事故类型,对相关地点进行紧急高频次监测,初始加密

12 次/天)监测,随着污染物浓度的下降逐渐降低频次。根据事故情况选择监测

项目,随时监控污染状况,为应急指挥提供依据。

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备案,备案号:

330784-2024-019-M,并配备了相关

设备及物资,具体见表

4.2.1-1。

4.2.1-1 应急物资(设施)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储存位置

1

化学防护服

5

应急仓库

2

过滤式防毒面具

5

应急仓库

3

橡胶手套

10

车间、办公楼、门卫

4

防尘口罩

20

应急仓库

5

灭火器

10

应急仓库

6

消防栓

10

应急仓库

7

消防水带

20

应急仓库

8

消防水枪

10

应急仓库

9

急救包

3

应急仓库

10

专用扳手,密封带等

3

应急仓库

11

煤渣,砂土等吸收材料

/

若干

应急仓库

12

手电筒

4

应急仓库

13

警戒带

/

若干

应急仓库

14

反光背心

10

应急仓库

15

安全绳

/

5

应急仓库

16

风向标

1

车间、应急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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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储存位置

17

对讲机

4

18

扩音器

1

19

消防铲

5

4.2.2 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企业共设有

1 个废水总排口,1 个车间废水排放口,1 个雨水排放口,3 个废气

排放口,排污口均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化设置,进行规范化排污和监测。本

项目涉及的废气排放口有再生活化系统烟气排放口、危废贮存库及进料区废气排放

口、生产车间废气排放口,均设置了废气排污口标识和废气监测平台,并配备了通

往监测平台的安全通道;检测孔的设置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

HJ/T397)的

要求。其中,再生活化系统烟气排放口已按规范要求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对烟

气进行在线监控,并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在线监控系统监测因子包含烟

尘、

SO2、NOx、HCl、CO、烟气流量、烟气温度、含氧量等,在线监测装置验收材

料见附件

9。

再生活化系统烟气排放口

生产车间废气排放口

危废贮存库及进料区废气排放口

烟气在线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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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4.3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4.3.1 环保投资

本项目实际投资

1178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175 万元,占比 14.86%,具体见

4.3-1。

4.3-1 环保投资一览表

实际总投资

(万元)

环保投资(万元)

废水

废气

固废

绿化

噪声、其他

合计

1178

40

100

20

/

15

175

4.3.2 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及调试中,基本落实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三同时”的有关要

求,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项目环评及批复意

见在工程实施中的落实情况见表

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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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4.3-2

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对照表

序号

环评及批复中要求

项目落实情况

符合性分析

1

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排水系统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

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废水经预处理设施预

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排入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

厂,经污水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已落实。本项目已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

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喷淋废水和分析化验

废水单独收集进入絮凝沉淀池,通过投加混凝剂,

去除盐分等污染物,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在调节池

中进行调节处理后达到纳管排放标准,送至永康市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符合环评及批

复要求。

2

认真落实各项废气处置措施,加强车间通风,切实做好废气污

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有组织废气排放参照

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20)中的表

3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二甲苯和非甲

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

级标准;危废暂存库及进料区有组织排放恶臭气体执行《恶臭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限值,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的排放

限值;生产车间废气有组织废气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氨、

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限值,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限值。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

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表 A.1 特别

排放限值。其它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环评报告书》要求做好

控制。

已落实。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产生的废气经

“再燃室

SNCR 脱硝→控温塔→活性炭/消石灰喷射→布袋

除尘器→湿法脱酸

”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 27.5m 烟囱

DA001)排放;危废暂存库及进料区废气、实验室

废气经“布袋除尘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26m 高排

气筒(

DA002)排放,蒸汽发生系统废气经收集后通

DA002 排气筒的检测口上方汇入并直接排放;生

产车间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工艺进行处

理,处理后经

26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

符合环评及批

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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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序号

环评及批复中要求

项目落实情况

符合性分析

3

认真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营运期间产生的噪

声对环境的影响。合理布局车间,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书

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已落实。本项目已通过合理设计厂区平面布局、选

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降噪隔音措施、加强设备维护、

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符合环评及批

复要求。

4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提高综合

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

置,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贮存场所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

志设置技术规范》(

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

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中的

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技术要求。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参照《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环境保护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已落实。本项目危废贮存场所地面已做好防腐防渗

措施,贮存库已安装危废贮存库负压表,完善可燃

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监控及温感、烟感装置配置,

已规范导流设施布置、设置集排水设施,并在贮存

仓库和自产危废贮存库设置分类分区及标识标牌,

企业在贮存场所门口设置了截留沟,符合

GB18597

HJ1276 要求。本项目除臭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可

在本厂内自行再生活化后再利用,产生的其他危险

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

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符合环评及批

复要求。

5

加强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安全防范,按照有关部门规定要求

做好安全防范相关工作,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度,设置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做好各类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

的运行管理和日常检修维护,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

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

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并纳入本项目

安全预评价,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认真落实

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因环境污染事故引发的环境

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及时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并进行备案。

已落实。企业已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与日常监管,

建立了公司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了环境管理

内容与要求、环境管理运行程序、环境目标管理方

案,并要求部门及员工按章执行,执行情况良好。

环保设施有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的运行、维护管理,

有环保设施的运行记录和维护记录,环境保护档案

齐全。企业已建立自行环境监测制度,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企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

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备案,备案号:

330784-2024-019-M,并配备了相关设备及物资。环

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已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和相关部

符合环评及批

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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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序号

环评及批复中要求

项目落实情况

符合性分析

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定期开展应

急演习;事故应急罐、初期雨水罐容积能满足环评

要求,可确保事故污水和受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

企业运行过程中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若发生将

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

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因污染

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6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

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

的应当重新报批;自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

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不涉及。企业不涉及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

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

发生重大变动。

符合环评及批

复要求。

7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你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总

量控制指标为:

CODCr0.147 吨/年、氨氮 0.010 吨/年、二氧化

6.409 吨/年、氮氧化物 12.428 吨/年、VOCs1.788 吨/年。

已落实。企业已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将严格落

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及排污权交易制度。

符合环评及批

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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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5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

5.1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

环境影响报告书综合结论原文摘录如下:

“本项目属于危险废物利用项目,拟建于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吴路

558 号,

选址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及所在区域的相关规划要求,设计方案基本符合相关标准及

设计规范。

项目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采用的工艺和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

量控制指标要求;从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

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通过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项目的环境

风险可以接受;公众参与满足相关要求。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在拟选场址建设是可行的。”

5.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环评批复《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3.5 万吨/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

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金环建永〔

2023〕133 号)的审批决

定原文摘录如下:

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

公司

3.5 万吨/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收悉,我局对

该项目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意见。根据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和温州市生

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技术评估报告,经研究,我局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对

策措施和建议,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作为该项目设计和今后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原则同意本项目在永康市东吴路

558 号实施,建设内容为新建 2 条处理规

模为

5000 吨/年的回转式再生利用生产线;配套原料收运及暂存系统包括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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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的分类、收集和运输、分析试验、储存等;公辅设施包括地磅、变配电、给排水等

综合服务设施等。

三、你公司应高度重视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排水系统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

理”的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4 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

值》(

DB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废水经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

后纳入市政管网排入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认真落实各项废气处置措施,加强车间通风,切实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

作。本项目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有组织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

标准》(

GB18484-2020)中的表 3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二

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危 废 暂 存 库 及 进 料 区 有 组 织 排 放 恶 臭 气 体 执 行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4554-93)限值,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生产车间废气有组织废气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

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限值,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限值。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执

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表 A.1 特别排放限值。

其它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环评报告书》要求做好控制。

(三)认真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对环境

的影响。合理布局车间,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书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工作,确

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提高综合利用率,

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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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贮存场所必须按照《危险废物

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

置)场》(

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中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运输应

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技术要求。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参照《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

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加强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安全防范,按照有关部门规定要求做好安全防

范相关工作,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设置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

做好各类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检修维护,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稳定

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

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并纳入本项目安全预评价,经相关职能部门审

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因环境污染事故引

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及时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

案。

五、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

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自批准之日起

超过

5 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六、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你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为:

CODCr0.147 吨/年、氨氮 0.010 吨/年、二氧化硫 6.409 吨/年、氮氧化物 12.428

/年、VOCs1.788 吨/年。

以上意见请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管理中落实。项目需按照排污许可管理

有关规定,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

理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有

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申领、变更,并按证排污。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

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工程必须请有资质的公司设计,并认真落实环评

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

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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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如不服本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金华市人民政府申请

复议。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3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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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6 验收执行标准6.1 污染物排放标准

6.1.1 废水执行标准

本项目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4 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分别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

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 33/87-2013)中的规定 35mg/L 和 8mg/L,纳管排放

至永康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6.1.1-1

污水纳管排放标准限值

序号

污染物名称

排放标准(单位:

mg/L)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

限值》(

DB 33/87-2013)

1

pH(无量纲)

6~9

/

2

SS

400

/

3

BOD5

300

/

4

COD

500

/

5

NH3-N

/

35

6

总氮

/

/

7

石油类

20

/

8

动植物油

100

/

9

挥发酚

2.0

/

10

阴离子表面活性

20

/

11

总磷

/

8

12

粪大肠菌群数

/

/

6.1.2 废气执行标准

1、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废气

本项目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有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 9078-1996)二级新扩改标准,并根据《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

合治理方案

>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的有关要求,重点区域内的工业炉窑原

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

30、200、300 毫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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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方米控制。另外,参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2020)中“表 3

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有组织排

放废气中的颗粒物、

SO2、NOx 从严执行,其他特征因子参照执行 GB18484-2020 表

3 限值要求。根据《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对于逃逸氨有关规定,要求逃逸浓度控制在 8mg/m3 以下;二甲苯和非甲

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乙

酸丁酯排放参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限值要求。

6.1.2-1

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

mg/m3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标准限值

设计保证值

1

颗粒物

1 小时均值

30

20

24 小时均值

20

2

SO2

1 小时均值

100

80

24 小时均值

80

3

NOx

1 小时均值

300

150

24 小时均值

250

4

CO

1 小时均值

100

80

24 小时均值

80

5

HF

1 小时均值

4.0

2.0

24 小时均值

2.0

6

HCl

1 小时均值

60

50

24 小时均值

50

7

二噁英类

ng TEQ/m3

测定均值

0.5

0.5

8

NH3

8

8

9

二甲苯

70

70

10

NMHC

120

120

11

乙酸丁酯

200

200

2、蒸汽发生系统废气

蒸汽发生系统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需满足《关于印发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

合治理方案

>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的有关要求,标准限值见表 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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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6.1.2-2

蒸汽发生系统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要求(

mg/m3)

1

颗粒物

30

2

SO2

200

3

NOx

300

3、危废贮存库及进料区废气

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限值要求,详见表

6.1.2-3。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限值要求,详见表

6.1.2-4。

6.1.2-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排放浓度限值

(mg/m3)

排气筒高度及排放速率

排气筒高度

(m)

排放速度

(kg/h)

NH3

-

15

4.9

20

8.7

25

14

30

20

H2S

-

15

0.33

20

0.58

25

0.9

30

1.3

臭气浓度

2000(无量纲)

15

-

6000(无量纲)

25

15000(无量纲)

35

6.1.2-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排气筒高度及排放速率

排放浓度限值

(mg/m3)

排气筒

(m)

排放速率

(kg/h)

颗粒物

15

3.5

120

20

5.9

30

23

40

39

NMHC

15

10

120

20

17

30

53

4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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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4、生产车间废气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限值要求,详见表

6.1.2-5。

6.1.2-5

生产车间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排气筒高度及排放速率

排放浓度限值

(mg/m3)

排气筒

(m)

排放速率

(kg/h)

颗粒物

15

3.5

120

20

5.9

30

23

40

39

5、厂区内 VOCs 无组织废气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

准》(

GB 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

值的要求,具体见表

6.1.2-6。

6.1.2-6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项目

特别排放限值

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NMHC

6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6、厂界无组织废气

厂界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相应要求;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

GB 16297-1996)限值要求,具体见表 6.1.2-7。

6.1.2-7

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项目

排放浓度限值

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NH3

1.5

一次最大监测值

在周界外设置监控点

H2S

0.06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NMHC

4

颗粒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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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6.1.3 噪声执行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详见表

6.1.3-1。

6.1.3-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

dB(A)

时段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3 类功能区

65

55

注:夜间频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

10dB(A),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

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

15dB(A)。

6.1.4 固体废物执行标准

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20)(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过程的污染控制,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

6.2 环境质量标准

6.2.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及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

见,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

SO2、NO2、PM10、PM2.5、TSP、氟化

物等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根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说明,取小时值

2.0mg/m3;硫化氢、氯化氢参照

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 2.2-2018)中的附录 D 限值要求;二

噁英类参照日本标准,具体见表

6.2.1-1。

6.2.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μg/m3)

标准来源

SO2

年平均

6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

二级

24 小时平均

150

1 小时平均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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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污染物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μg/m3)

标准来源

NO2

年平均

40

24 小时平均

80

1 小时平均

200

PM10

年平均

70

24 小时平均

150

TSP

年平均

200

24 小时平均

300

PM2.5

年平均

35

24 小时平均

75

氟化物(

F)

24 小时平均

7

1 小时平均

20

H2S

1 小时平均

10

HCl

日平均

15

1 小时平均

50

非甲烷总烃

1 小时平均

200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说明

二噁英

年平均

0.6(pg TEQ/m3)

日本标准

*

注:根据环发【

2008】82 号文中指出,在我国尚未制定二噁英环境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参照日

本年均浓度标准(

0.6pgTEQ/m3)评价。

6.2.2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

准(试行)》

(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评价范围内居住用地土壤

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详见表 6.2.2-1。评价范围内农用地土壤环境

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15618-2018)

中相关风险筛选值,其中土壤二噁英参照

GB 36600-2018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执行,

见表

6.2.2-2。

6.2.2-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

单位:

mg/kg

序号

污染物项目

CAS 编号

筛选值

管制值

第一类用地

第二类用地

第一类用地

第二类用地

重金属

1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①

60①

120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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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序号

污染物项目

CAS 编号

筛选值

管制值

第一类用地

第二类用地

第一类用地

第二类用地

2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

65

47

172

3

铬(六价)

1*开通会员可解锁*

3.0

5.7

30

78

4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00

18000

8000

36000

5

*开通会员可解锁*

400

800

800

2500

6

*开通会员可解锁*

8

38

33

82

7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

900

600

2000

挥发性有机物

8

四氯化碳

56-23-5

0.9

2.8

9

36

9

氯仿

67-66-3

0.3

0.9

5

10

10

氯甲烷

74-87-3

12

37

21

120

11

1,1-二氯乙烷

75-34-3

3

9

20

100

12

1,2-二氯乙烷

107-06-2

0.52

5

6

21

13

1,1-二氯乙烯

75-35-4

12

66

40

200

14

-1,2-二氯

乙烯

156-59-2

66

596

200

2000

15

-1,2-二氯

乙烯

156-60-5

10

54

31

163

16

二氯甲烷

75-09-2

94

616

300

2000

17

1,2-二氯丙烷

78-87-5

1

5

5

47

18

1,1,1,2-四氯

乙烷

630-20-6

2.6

10

26

100

19

1,1,2,2-四氯

乙烷

79-34-5

1.6

6.8

14

50

20

四氯乙烯

127-18-4

11

53

34

183

21

1,1,1-三氯乙

71-55-6

701

840

840

840

22

1,1,2-三氯乙

79-00-5

0.6

2.8

5

15

23

三氯乙烯

79-01-6

0.7

2.8

7

20

24

1,2,3-三氯丙

96-18-4

0.05

0.5

0.5

5

25

氯乙烯

75-01-4

0.12

0.43

1.2

4.3

26

71-43-2

1

4

10

40

27

氯苯

108-90-7

68

270

200

1000

28

1,2-二氯苯

95-50-1

560

560

560

560

29

1,4-二氯苯

106-46-7

5.6

20

56

200

30

乙苯

100-41-4

7.2

28

72

280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83

序号

污染物项目

CAS 编号

筛选值

管制值

第一类用地

第二类用地

第一类用地

第二类用地

31

苯乙烯

100-42-5

1290

1290

1290

1290

32

甲苯

108-88-3

1200

1200

1200

1200

33

间二甲苯

+对

二甲苯

108-38-3,

106-42-3

163

570

500

570

34

邻二甲苯

95-47-6

222

640

640

640

半挥发性有机物

35

硝基苯

98-95-3

34

76

190

760

36

苯胺

62-53-3

92

260

211

663

37

2-氯酚

95-57-8

250

2256

500

4500

38

苯并

[a]蒽

56-55-3

5.5

15

55

151

39

苯并

[a]芘

50-32-8

0.55

1.5

5.5

15

40

苯并

[b]荧蒽

205-99-2

5.5

15

55

151

41

苯并

[k]荧蒽

207-08-9

55

151

550

1500

42

218-01-9

490

1293

4900

12900

43

二苯并

[a,h]

53-70-3

0.55

1.5

5.5

15

44

茚并

[1,2,3-cd]芘

193-39-5

5.5

15

55

151

45

91-20-3

25

70

255

700

二噁英类

46

二噁英(总毒

性当量)

-

1×10-5

4×10-5

1×10-4

4×10-4

石油烃类

47

石油烃

C10-C40)

-

826

4500

5000

9000

注:①具体地块土壤中污染物检测含量超过筛选值,但等于或者低于土壤环境背景值水平的,

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

6.2.2-2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单位:

mg/kg

序号

污染物项目

①②

风险筛选值

pH≤5.5

5.5< pH≤6.5

6.5<pH≤7.5

pH>7.5

1

水田

0.3

0.4

0.6

0.8

其他

0.3

0.3

0.3

0.6

2

水田

0.5

0.5

0.6

1.0

其他

1.3

1.8

2.4

3.4

3

水田

30

30

25

20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84

序号

污染物项目

①②

风险筛选值

pH≤5.5

5.5< pH≤6.5

6.5<pH≤7.5

pH>7.5

其他

40

40

30

25

4

水田

80

100

140

240

其他

70

90

120

170

5

水田

250

250

300

350

其他

150

150

200

250

6

果园

150

150

200

200

其他

50

50

100

100

7

60

70

100

190

8

200

200

250

300

注:①重金属和类金属砷均按元素总量计。②对于水旱轮作地,采用其中较严格的风险筛选值。

6.2.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区域地下水尚未划分功能区,参照使用功能进行评价,地下水参照执行《地下

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待区域地下水功能区划分后,应

执行划分的功能区标准,具体见表

6.2.3-1。

6.2.3-1

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

GB/T14848-2017)

单位:

mg/L

序号

项目

单位

Ⅲ类标准限值

序号

项目

单位

Ⅲ类标准限值

1

pH 值

无量纲

6.5~8.5

13

氯化物

mg/L

≤250

2

浊度

NTU

3

14

硫酸盐

mg/L

≤250

3

挥发酚

mg/L

0.002

15

mg/L

200

4

溶解性固体

总量

mg/L

1000

16

mg/L

0.3

5

总硬度

mg/L

450

17

mg/L

0.1

6

高锰酸盐指

mg/L

3.0

18

mg/L

≤1.00

7

亚硝酸盐氮

mg/L

≤1.00

19

mg/L

≤1.00

8

硝酸盐氮

mg/L

≤20

20

mg/L

0.001

9

氨氮

mg/L

0.50

21

mg/L

0.01

10

氟化物

mg/L

1.0

22

mg/L

0.01

11

氰化物

mg/L

0.05

23

mg/L

0.005

12

六价铬

mg/L

0.05

24

mg/L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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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6.2.4 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为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的

3 类标准,即昼间 65 dB、夜间 55 dB。项目周边声环境敏感点执行 2 类声环境

功能区要求,即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昼间 60 dB、

夜间

50 dB。

6.3 总量控制指标

本报告根据一期项目环评折算已建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结果如表

6.3-1

所示。

6.3-1

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许可值(单位:

t/a)

种类

污染物名称

一期项目环评核定排放量

已建项目核定排放量

(本次先行验收范围)

废气

烟尘

6.466

5.652

SO2

6.409

3.205

NOx

12.428

6.214

VOCs

1.788

1.038

废水

CODCr

0.147

0.091

氨氮

0.010

0.007

注:①上表中本项目根据

5000t/a 生产线核算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废气排放量,并折半核算生产

车间废气、蒸汽发生系统废气排放量。

②保守起见,上表中本项目的危废暂存库及进料区废气、无组织废气沿用一期项目环评环

评中核算结果。

③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中,生产废水按照一期项目环评排放量的

50%折算,其他废水沿用一

期项目环评核算结果,具体见章节

3.4。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86

7 验收监测内容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通过对各类污染物排放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的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

设施调试运行效果,根据企业排污许可,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7.1.1 废水

本次验收废水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等见表

7.1.1-1、图

7.1.1-1。

7.1.1-1

废水监测点位、因子及频次一览表

污染物

监测点位名称

监测点位编号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喷淋废水

集水池出口

1#

总汞、总砷、总镉、总铬、

六价铬、总铅、总镍

监测

2 天,每天 4

沉淀池出口

2#

其他废水

废水总排口(或

调节池出口)

3#

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总磷、总氮、五日

生化需氧量

监测

2 天,每天 4

7.1.1-1

废水监测点位图

7.1.2 废气7.1.2.1 有组织排放

本次验收有组织废气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等见表

7.1.2-1,项目有组

织废气监测点位如图

7.1.2-1、图 7.1.2-2 所示。

7.1.2-1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因子及频次一览表

污染源

监测点位名称

监测点位编号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回转式再

生活化系

统烟气

进口(控温塔后)

SNCR 开启】

1#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

氧化硫、氯化氢、一氧

化碳、氟化氢

监测

2 天,

每天

3 次。

同步监测管

径、流速、

废气温度、

含氧量、烟

进口(控温塔后)

SNCR 关闭】

氮氧化物

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

2#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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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污染源

监测点位名称

监测点位编号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气含湿量等

参数

废气排气筒(

DA001)

SNCR 开启】

氧化硫、氯化氢、一氧

化碳、氟化氢、二噁英

类、非甲烷总烃、二甲

苯、乙酸丁酯、逃逸氨

危废贮存

库及进料

区废气

危废贮存库及进料区

废气处理设施入口

3#

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硫化氢、氨、臭气浓度

危废贮存库及进料区

废气处理设施出口

DA002 排气筒一楼

监测平台)

4#

蒸汽发生

系统废气

蒸汽发生系统废气收

集管道

(汇入危废贮存库及

进料区废气之前)

5#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

氧化硫

生产车间

废气

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设

施入口

6#

颗粒物

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设

施出口

DA003 排气筒楼顶

监测平台)

7#

【涉密删除】

7.1.2-1

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烟气监测点位图

7.1.2-2

其他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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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7.1.2.2 无组织排放

本次验收监测了厂界、厂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其中厂界无组织废气在

1#厂

房上风向设置

1 个监测点、下风向设置 3 个监测点,厂内无组织在 1#厂房车间门口

设置

1 个监测点,具体监测内容见表 7.1.2-2、表 7.1.2-3,监测点位如图 7.1.2-3 所示。

7.1.2-2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因子及频次一览表

污染源

监测点位

点位编号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备注

无组织

排放

1#厂房

厂界周围

上风向一个

点;下风向三

个点

颗粒物、非甲烷

总烃

监测

2 天,每

3 次

同步记录风向、

风速、气温、气

压及天气情况

氨、硫化氢、臭

气浓度

监测

2 天,每

4 次

7.1.2-3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因子及频次一览表

污染源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无组织排放

1#厂房门口

非甲烷总烃(

1h 平均浓度、任意

一次浓度值)

监测

2 天,每天

3 次

7.1.2-3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图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89

7.1.3 厂界噪声监测

在厂界四周设

4 个监测点,各监测点昼夜各 1 次,连续监测 2 天,具体监测内

容见表

7.1.3-1。噪声监测点位如图 7.1.3-1 所示。

7.1.3-1

噪声监测点位、因子和频次一览表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1

厂界南侧

昼夜间等效声级

昼夜各

1 次,连续 2 天

2

厂界西侧

3

厂界北侧

4

厂界东侧

7.1.3-1

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7.1.4 固体废物监测

通过现场调查企业的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和处置情况。

7.2 环境质量监测

7.2.1 环境空气

本次验收环境空气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等见表

7.2.1-1,

监测点位如图

7.2.1-1 所示。

7.2.1-1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因子及频次一览表

序号

监测点位

点位编号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1

环境空气

G1(浙江永

康市职业

技术学校)

小时

SO2、NO2、H2S、臭气浓度、HCl、

氟化物、非甲烷总烃

监测

2 天

日均

TSP、PM10、PM2.5、SO2、NO2、

HCl、氟化物、二噁英

监测

2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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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7.2.1-1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示意图

7.2.2 土壤

本次验收土壤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等见表

7.2.2-1,监测

点位如图

7.2.2-1 所示。

7.2.2-1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因子及频次一览表

序号

监测点位

点位编号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1

土壤环境

1#(生产车间旁)、

2#(危废贮存库

旁)、

3#(环境敏

感目标)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

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表 1 监测 45 个因子

特征污染物:

pH、二噁英、氟化物。

1 个表层样

7.2.2-1

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示意图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91

7.2.3 地下水

本次验收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等见表

7.2.3-1,监

测点位如图

7.2.3-1 所示。

7.2.3-1

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因子及频次一览表

序号

点位名称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1

项目场地、

项目场地周

浑浊度、

pH、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

氨氮、挥发性酚类、氰化物、耗氧量、铁、锰、镍、锌、

铜、镉、铅、汞、砷、六价铬、氟化物、总硬度、硫酸盐。

八大离子:

K+、Na+、Ca2+、Mg2+、Cl-、SO42-、CO32-、HCO3-。

监测

2 天,

每天

2 次

7.2.3-1

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示意图

7.2.4 声环境

本次验收环境监测对项目周边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开展了监测,监测点位、监测

因子、监测频次及监测周期等见表

7.2.4-1,监测点位如图 7.2.4-1 所示。

7.2.4-1

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因子及频次一览表

序号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1

声环境敏感

昼夜间等效声级

昼夜各

1 次,连续 2 天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92

7.2.4-1

声环境监测点位示意图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93

8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8.1 监测分析方法

按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采用列出的

监测分析方法;对标准中未列出监测分析方法的污染物,优先选用国家现行标准分

析方法,其次为行业现行标准分析方法;对于国内目前尚未制定标准分析方法的污

染物,可参考使用国际(外)现行的标准分析方法,详见表

8.1-1。

8.1-1

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类别

监测项目

监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

检出限

排气温度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及修改单

/

水分含量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及修改单

/

排气流速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及修改单

/

排气流量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及修改单

/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及修改单

20mg/m3

低浓度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2017

1.0mg/m3

非甲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

色谱法

HJ 38-2017

0.07mg/m3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0.25mg/m3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

3mg/m3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57-2017

3mg/m3

氯化氢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27-1999

0.9mg/m3

氟化氢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氟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688-2019

0.08mg/m3

一氧化碳

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973-2018

3mg/m3

二噁英类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

/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94

类别

监测项目

监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

检出限

相色谱

-高分辨质谱法 HJ 77.2-2008

硫化氢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

版增补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5.4.10.3

0.007mg/m3

烟气含氧量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7-2007

/

臭气浓度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HJ 1262-2022

/

总悬浮颗粒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1263-2022

0.168mg/m3

臭气浓度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HJ 1262-2022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0.01mg/m3

硫化氢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

版增补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5.4.10.3

0.005mg/m3

非甲烷总烃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

-气

相色谱法

HJ 604-2017

0.07mg/m3

噪声

监测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噪声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

土壤

监测

pH 值

土壤

pH 值的测定 电位法 HJ 962-2018

/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1997

0.01mg/kg

六价铬

土壤和沉积物 六价铬的测定 碱溶液提取

-火焰原子吸

收分光光度法

HJ 1082-2019

0.5mg/kg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

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1mg/kg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

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10mg/kg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铅、镍、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

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19

3mg/kg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

1 部

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

GB/T 22105.1-2008

0.002mg/kg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

2 部

: 土壤中总砷的测定 GB/T 22105.2-2008

0.01mg/kg

四氯化碳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3mg/kg

氯仿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1mg/kg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95

类别

监测项目

监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

检出限

氯甲烷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0mg/kg

1,1-二氯乙烷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2mg/kg

1,2-二氯乙烷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3mg/kg

1,1-二氯乙烯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0mg/kg

-1,2-二氯乙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3mg/kg

-1,2-二氯乙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4mg/kg

二氯甲烷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5mg/kg

1,2-二氯丙烷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1mg/kg

1,1,1,2-四氯乙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2mg/kg

1,1,2,2-四氯乙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2mg/kg

四氯乙烯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4mg/kg

1,1,1-三氯乙烷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3mg/kg

1,1,2-三氯乙烷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2mg/kg

三氯乙烯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2mg/kg

1,2,3-三氯丙烷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2mg/kg

氯乙烯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0mg/kg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9mg/kg

氯苯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2mg/kg

1,2-二氯苯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5mg/kg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96

类别

监测项目

监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

检出限

1,4-二氯苯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5mg/kg

乙苯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2mg/kg

苯乙烯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1mg/kg

甲苯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3mg/kg

,对二甲苯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2mg/kg

邻二甲苯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

/气相色

-质谱法 HJ 605-2011

0.0012mg/kg

硝基苯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

-质谱

HJ 834-2017

0.09mg/kg

苯胺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5.3-2007 附录 K

1.0mg/kg

2-氯苯酚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

-质谱

HJ 834-2017

0.06mg/kg

苯并[

a]蒽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

-质谱

HJ 834-2017

0.1mg/kg

苯并[

a]芘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

-质谱

HJ 834-2017

0.1mg/kg

苯并[

b]荧蒽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

-质谱

HJ 834-2017

0.2mg/kg

苯并[

k]荧蒽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

-质谱

HJ 834-2017

0.1mg/kg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

-质谱

HJ 834-2017

0.1mg/kg

二苯并[

a,h]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

-质谱

HJ 834-2017

0.1mg/kg

茚并[

1,2,3-cd]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

-质谱

HJ 834-2017

0.1mg/kg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

-质谱

HJ 834-2017

0.09mg/kg

二噁英

土壤和沉积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

色谱

-高分辨质谱法(HJ 77.4-2008)

/

氟化物

土壤质量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22104-2008)

12.5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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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类别

监测项目

监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

检出限

环境

空气

监测

二氧化硫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

-副玫瑰苯胺分光

光度法

HJ 482-2009 及修改单

小时

:0.007mg/m3

日均

:0.004mg/m3

二氧化氮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

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479-2009 及修改单

小时值:

0.005mg/m3

日均值:

0.003mg/m3

硫化氢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

版增补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5.4.10.3

小时值:

0.005mg/m3

日均值:

0.003mg/m3

臭气浓度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HJ

1262—2022

/

氯化氢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549-2016

小时值:

0.02mg/m3

日均值:

0.005mg/m3

氟化物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

/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HJ 955-2018

日均值:

0.00006mg/m3

小时值:

0.0005mg/m3

非甲烷总烃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

-气

相色谱法

HJ 604-2017

0.07mg/m3

总悬浮颗粒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1263-2022

0.007mg/m3

PM10

环境空气

PM10 和 PM2.5 的测定 重量法 HJ 618-2011

及修改单

0.010mg/m3

PM2.5

环境空气

PM10 和 PM2.5 的测定 重量法 HJ 618-2011

及修改单

0.010mg/m3

二噁英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

相色谱

-高分辨质谱法 HJ 77.2-2008

/

地下

pH 值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 HJ 1147-2020

/

浊度

水质 浊度的测定 浊度计法

HJ 1075-2019

0.3NTU

挥发酚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503-2009

0.0003mg/L

溶解性固体总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

9 部分:溶解性固体总量的

测定 重量法

DZ/T 0064.9-2021

3mg/L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98

类别

监测项目

监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

检出限

总硬度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

15 部分:总硬度的测定 乙

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DZ/T 0064.15-2021

3.0mg/L

高锰酸盐指数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GB/T 11892-1989

0.5mg/L

亚硝酸盐氮

水质 亚硝酸盐氮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GB/T 7493-1987

0.003mg/L

硝酸盐氮

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198-2024

0.008mg/L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0.025mg/L

氟化物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7484-1987

0.05mg/L

氰化物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第

52 部分:氰化物的测定 吡啶-吡

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DZ/T 0064.52-2021

0.002mg/L

六价铬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

17 部分:总铬和六价铬量的

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DZ/T 0064.17- 2021

0.004mg/L

氯化物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

50 部分:氯化物的测定 银量滴定

DZ/T 0064.50- 2021

3.0mg/L

硫酸盐

水质 硫酸盐的测定 铬酸钡分光光度法

(试行)

HJ/T 342-2007

8mg/L

碳酸根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

49 部分:碳酸根、重碳酸根和氢

氧根离子的测定 滴定法

DZ/T 0064.49-2021

5mg/L

重碳酸根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

49 部分:碳酸根、重碳酸根和氢

氧根离子的测定 滴定法

DZ/T 0064.49-2021

5mg/L

水质

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2015

0.05mg/L

水质

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2015

0.12mg/L

水质

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2015

0.02mg/L

水质

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2015

0.003mg/L

水质

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2015

0.02mg/L

水质

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2015

0.004mg/L

水质

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2015

0.006mg/L

水质

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0.004mg/L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99

类别

监测项目

监测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

检出限

HJ 776-2015

总汞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 694-2014

0.00004mg/L

总砷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 694-2014

0.0003mg/L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2014

0.00009mg/L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2014

0.00005mg/L

水质

65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00-2014

0.00006mg/L

废水

pH 值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 HJ 1147-2020

/

化学需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4mg/L

五日生化需氧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0.5mg/L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4mg/L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0.025mg/L

总氮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6-2012

0.05mg/L

总磷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

0.01mg/L

六价铬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67-1987

0.004mg/L

总汞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 694-2014

0.00004mg/L

总砷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 694-2014

0.0003mg/L

总镉

水质

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2015

0.005mg/L

总铅

水质

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2015

0.07mg/L

总铬

水质

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2015

0.03mg/L

总镍

水质

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2015

0.02mg/L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00

8.2 监测仪器设备和人员

监测采样与测试分析人员均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保证人员数量及专业技术

背景、工作经历、监测能力与本次验收监测活动相匹配。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

并在有效使用期内。本次验收监测所使用的仪器名称、型号、编号及仪器检定情况

见表

8.2-1。

8.2-1

主要监测设备信息一览表

类别

监测项目

仪器名称及型号

仪器编号

有效期

颗粒物

低浓度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非甲烷总烃

氯化氢

氟化氢

硫化氢

一氧化碳

臭气浓度

排气温度

排气流速

排气流量

水分含量

烟气含氧量

二噁英

全自动流量

/压力校准器 MH4031 型

ZJQS-1195

2025.10.27

大气压力计

ZJQS-711

2025.09.06

低浓度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

ZR-3260D 型

ZJQS-640

2026.05.10

多路烟气采样器

ZR-3714 型

ZJQS-980

2026.03.13

低浓度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

ZR-3260D

ZJQS-974

2026.03.13

多路烟气采样器

MH3002 型

ZJQS-616

2025.10.08

废气二噁英采样器

ZR-3720

ZJQS-339

2026.05.15

低浓度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

ZR-3260D

ZJQS-813

2026.06.16

烟气烟尘颗粒物浓度测试仪

MH3300

ZJQS-1063

2026.05.15

多路烟气采样器

MH3002 型

ZJQS-837

2026.08.11

臭气采气桶

CTQC-006-II

ZJQS-991

/

臭气采气桶

CTQC-006-II

ZJQS-994

/

烟气烟尘颗粒物浓度测试仪

MH3300

ZJQS-1124

2026.07.14

多路烟气采样器

MH3002

ZJQS-1050

2026.06.08

恶臭采气桶

ZJL-B10S

ZJQS-746

/

烟气烟尘颗粒物浓度测试仪

MH3300

ZJQS-1062

2026.05.15

烟气烟尘颗粒物浓度测试仪

MH3300

ZJQS-1123

2026.07.10

颗粒物

BSA124S 分析精密天平

ZJQS-856

2025.11.25

非甲烷总烃

GC9790 气相色谱仪

ZJQS-138

2026.01.07

低浓度颗粒物

恒温恒湿称重系统

ZJQS-864

2025.11.25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01

类别

监测项目

仪器名称及型号

仪器编号

有效期

氟化氢

MH6210E 型离子色谱仪

ZJQS-1278

2027.07.06

硫化氢

T6 新世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ZJQS-859

2025.11.25

氯化氢

双光束紫外分光光度计

ZJQS-28

2026.01.03

二甲苯、乙酸丁

GCMS-QP2010 Ultra 气相色谱质谱仪

ZJQS-167

2025.11.26

T6 新世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ZJQS-392

2025.12.25

二噁英

高分辨率磁质谱

TRACE 1310DFS

ZJQS-451

2026.01.11

环境

空气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氟化物

硫化氢

氯化氢

PM10

PM2.5

总悬浮颗粒物

臭气浓度

非甲烷总烃

二噁英

全自动流量

/压力校准器 MH4031 型

ZJQS-1195

2025.10.27

大气压力计

DYM3

ZJQS-711

2025.09.06

风向风速仪

P6-8232

ZJQS-719

2026.03.06

恒温恒流大气

/颗粒物采样器 MH1205

ZJQS-894

2025.11.11

恒温恒流大气

/颗粒物采样器 MH1205

ZJQS-893

2025.11.11

环境空气有机物采样器

ZR-3950 型

ZJQS-384

2026.04.09

恶臭采气桶

ZJL-B10S

ZJQS-741

/

恒温恒流大气

/颗粒物采样器 MH1205

ZJQS-884

2025.11.10

恒温恒流大气

/颗粒物采样器 MH1205

ZJQS-543

2026.06.15

恒温恒流大气

/颗粒物采样器 MH1205

ZJQS-1038

2026.06.03

恒温恒流大气

/颗粒物采样器 MH1205

ZJQS-894

2025.11.10

恒温恒流大气

/颗粒物采样器 MH1205

ZJQS-893

2025.11.11

恒温恒流大气

/颗粒物采样器 MH1205

ZJQS-545

2026.06.19

二噁英

高分辨率磁质谱

TRACE 1310DFS

ZJQS-451

2026.01.11

氟化物

PH 计 PHSJ-3F

ZJQS-1167

2026.09.02

硫化氢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ZJQS-859

2025.11.25

总悬浮颗粒物、

PM2.5、PM10

恒温恒湿称重系统

ZJQS-864

2025.11.25

二氧化硫、二氧

化氮

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ZJQS-28

2026.01.03

非甲烷总烃

气相色谱仪

9790 Ⅱ 9790210832

ZJQS-869

2025.11.27

氯化氢

离子色谱仪

ZJQS-1275

2026.07.06

总悬浮颗粒物

硫化氢

臭气浓度

非甲烷总烃

全自动流量

/压力校准器 MH4031 型

ZJQS-1195

2025.10.27

大气压力计

DYM3

ZJQS-711

2025.09.06

风向风速仪

P6-8232

ZJQS-719

2026.03.06

恒温恒流大气

/颗粒物采样器 MH1205

ZJQS-546

2026.06.15

恒温恒流大气

/颗粒物采样器 MH1205

ZJQS-898

2025.11.11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02

类别

监测项目

仪器名称及型号

仪器编号

有效期

恒温恒流大气

/颗粒物采样器 MH1205

ZJQS-885

2025.11.11

恒温恒流大气

/颗粒物采样器 MH1205

ZJQS-904

2025.11.11

恶臭采气桶

ZJL-B10S

ZJQS-740

/

总悬浮颗粒物

恒温恒湿称重系统

ZJQS-864

2025.11.25

硫化氢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ZJQS-859

2025.11.25

可见分光光度计

T6

ZJQS-392

2025.12.25

非甲烷总烃

气相色谱仪

9790 Ⅱ 9790210832

ZJQS-869

2025.11.27

废水

/

大气压力计

DYM3

ZJQS-657

pH 值

PHBJ-260 便携式 pH 计

ZJQS-345

2026.08.04

五日生化需氧量

LRH-250A 生化培养箱

ZJQS-860

2025.11.26

JPB-607A 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

ZJQS-761

2025.12.25

悬浮物

AUW120D 电子天平

ZJQS-729

2025.12.25

总氮、总磷、六

价铬

TU-1901 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ZJQS-28

2026.01.03

氨氮

T6 新世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ZJQS-859

2025.11.25

总汞

AF-3320G 原子荧光光谱仪

ZJQS-912

2025.11.26

总砷

AF-3200 原子荧光光谱仪

ZJQS-482

2025.12.25

总镉、总铅、总

铬、总镍

iCAP6300 Duo 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

光谱仪

ZJQS-914

2025.11.26

土壤

pH 值

FE28pH 计

ZJQS-560

2026.01.01

氟化物

PHSJ-3FpH 计

ZJQS-1167

2025.09.04

铜、镍、铅

240FSAA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

ZJQS-48

2026.01.18

砷、汞

AFS-9130 原子荧光光度计

ZJQS-53

2026.01.14

六价铬

240FSAA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

ZJQS-910

2025.11.26

240ZAA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

ZJQS-911

2025.11.26

挥发性有机物

GC-MS-QP2020NX 气质联用仪

ZJQS-648

2026.09.24

二噁英

高分辨率磁质谱

TRACE 1310DFS

ZJQS-451

2026.01.11

半挥发性有机物

GCMS-QP2020 NX 气相色谱-质谱仪

ZJQS-287

2026.01.18

噪声

大气压力计

DYM3

ZJQS-711

2025.09.06

风向风速仪

P6-8232

ZJQS-719

2026.03.06

AHAI6256-2 噪声振动分析仪

ZJQS-1148

2026.08.20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03

类别

监测项目

仪器名称及型号

仪器编号

有效期

AHAI6256-1A 噪声振动分析仪

ZJQS-1134

2026.08.20

声校准器

AWA6022A

ZJQS-1154

2026.08.24

地下

pH 值

PHBJ-260 便携式 PH 计

ZJQS-347

2026.07.14

浊度

WGZ-1B 浊度计

ZJQS-1194

2025.11.04

挥发酚、六价铬

TU-1901 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ZJQS-28

2026.01.03

亚硝酸盐氮、氨

氮、氰化物、硫

酸盐

T6 新世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ZJQS-859

2025.11.25

氟化物

PHSJ-3FpH 计

ZJQS-1167

2025.09.04

溶解性固体总量

BSA124S 分析精密天平

ZJQS-856

2025.11.25

硝酸盐氮

376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GMA)

ZJQS-632

2025.12.04

钾、钙、镁、钠

iCAP 7400 Radial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

发射光谱仪(

ICP)

ZJQS-135

2026.01.08

AF-3200 原子荧光光谱仪

ZJQS-482

2025.12.25

AF-3320G 原子荧光光谱仪

ZJQS-912

2025.11.26

铜、铁、锰、锌

iCAP6300 Duo 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

光谱仪

ZJQS-914

2025.11.26

铅、镉、镍

iCAP Q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ICP-MS)

ZJQS-917

2025.11.27

8.3 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水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质控手段均按

HJ/T92、HJ/T91 和《浙江省环境质量技术保证规定第三版(试行)》等的要求进行。

废水采集前确定采样负责人,制定采样计划,并组织实施。每批水样根据《浙

江省环境质量技术保证规定第三版(试行)》的要求选择部分项目加采现场空白样,

与样品一起送实验室分析。采样时填写

“水质采样记录表”,现场记录,及时核对采

样计划、记录与水样,确保无错误或遗漏。

废水采集完成后立即转入保温箱,内置冰袋,确保

4℃避光冷藏,当天运输至

实验室及时分析。水样交实验室时接收者与送样者双方在送样单上签名。每次分析

结束后,除必要保存外,样品瓶及时清洗。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04

按照《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

HJ 168)计算并确定方法检

出限,并满足方法要求。每批样品采集不少于

10%的平行样,每批样品至少做一份

样品的平行双样;对可以得到标准

/质控样品的监测因子,每批样品或每 20 个样品

测定一次,测定结果的准确度合格率必须达到

100%;对无标准/质控样品的监测因

子,且可进行加标回收测试的,每批样品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样品做加标回收,或

采取其他质控措施,实验室分析过程相关情况见下表。

8.3-1

废水水质监测质控结果统计表

平行样结果评价(检出)

分析项目

样品编号

试样值

平行样测值

平行样相

对偏差

%

允许相对偏

%

结果评价

化学需氧量

25080453S109

10

10

0

10

合格

五日生化需氧

25080453S109

1.0

1.0

0

15

合格

氨氮

25080453S109

0.358

0.346

1.7

10

合格

总氮

25080453S109

1.18

1.25

2.9

5

合格

总汞

25080453S101

25.7

28.1

4

20

合格

总砷

25080453S101

0.4

0.5

11

20

合格

化学需氧量

25080453S209

12

12

10

0

合格

五日生化需氧

25080453S209

1.0

1.0

0

15

合格

氨氮

25080453S209

0.274

0.282

1.4

10

合格

总氮

25080453S209

1.33

1.41

2.9

5

合格

总汞

25080453S202

26.2

28.8

5

20

合格

总砷

25080453S202

1.0

1.0

0

20

合格

质控样结果评价

分析项目

质控样编号

样品浓度

定值

结果评价

总砷

2411-B24090050-02

6.21±0.52

6.01

合格

总砷

2411-B24090050-02

6.21±0.52

6.11

合格

总汞

2505-B24110183-01

0.872±0.085

0.834

合格

总汞

2505-B24110183-01

0.872±0.085

0.842

合格

总镉

2503-200941-03

0.149±0.009

0.148

合格

总铬

2503-200941-03

0.517±0.027

0.512

合格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05

总镍

2503-200941-03

0.217±0.010

0.214

合格

总铅

2503-200941-03

0.349±0.014

0.339

合格

总镉

2503-200941-03

0.149±0.009

0.151

合格

总铬

2503-200941-03

0.517±0.027

0.516

合格

总镍

2503-200941-03

0.217±0.010

0.215

合格

总铅

2503-200941-03

0.349±0.014

0.347

合格

六价铬

2503-B24110299-03

0.211±0.015

0.209

合格

六价铬

2503-B24110299-03

0.211±0.015

0.213

合格

五日生化需氧

2506-B25030474-02

112±9

114

合格

五日生化需氧

2506-B25030474-02

112±9

118

合格

总氮

2308-203288-01

1.31±0.11

1.38

合格

总氮

2308-203288-01

1.31±0.11

1.24

合格

化学需氧量

2404-2001180-01

12.6±1.6

12.4

合格

化学需氧量

2404-2001180-01

12.6±1.6

12.2

合格

氨氮

2504-2005204-01

0.692±0.037

0.694

合格

氨氮

2507-B25050265-02

0.791±0.050

0.808

合格

总磷

2504-2039137-01

0.133±0.012

0.134

合格

总磷

2504-2039137-01

0.133±0.012

0.126

合格

实验室加标质控结果评价

加标物

加标量(

μg) 回收量(μg) 加标回收率(%) 控制范围(%)

评价

总镉

25

24.475

97.9

70-120

合格

总铬

25

24.495

98.0

70-120

合格

总镍

25

24.245

97.0

70-120

合格

总铅

25

24.815

99.3

70-120

合格

总镉

25

25.245

101

70-120

合格

总铬

25

25.025

100

70-120

合格

总镍

25

24.915

99.7

70-120

合格

总铅

25

25.015

100

70-120

合格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06

8.3-2 地下水监测质控结果统计表

平行样结果评价(检出)

样品编号

分析指标

单位

样品

结果

平行样(

-P)

结果

相对偏

%

控制范

%

评价

25080455S001

溶解性总固体

mg/L

181

184

0.82

10

合格

25080455S003

溶解性总固体

mg/L

313

310

0.48

10

合格

25080455S002

总硬度

mg/L

139

142

1.1

10

合格

25080455S004

总硬度

mg/L

241

245

0.8

10

合格

25080455S001

高锰酸盐指数

mg/L

2.7

2.5

3.8

10

合格

25080455S003

高锰酸盐指数

mg/L

1.2

1.1

4.3

10

合格

25080455S001

硝酸盐氮

mg/L

0.164

0.161

0.9

15

合格

25080455S003

硝酸盐氮

mg/L

0.082

0.079

1.9

15

合格

25080455S004

氨氮

mg/L

0.083

0.088

2.9

10

合格

25080455S002

氟化物

mg/L

0.43

0.42

1.2

10

合格

25080455S004

氟化物

mg/L

0.52

0.50

2.0

10

合格

25080455S001

氯化物

mg/L

37.0

39.5

3.3

10

合格

25080455S003

氯化物

mg/L

72.6

69.1

2.5

10

合格

25080455S001

碳酸氢根

mg/L

132

134

0.8

10

合格

25080455S004

碳酸氢根

mg/L

218

223

1.1

10

合格

25080455S002

mg/L

51.9

51.1

0.8

25

合格

25080455S004

mg/L

79.1

79.0

0.1

25

合格

25080455S002

mg/L

1.58

1.60

0.6

25

合格

25080455S004

mg/L

1.21

1.20

0.4

25

合格

25080455S002

mg/L

2.13

2.12

0.2

25

合格

25080455S004

mg/L

3.08

3.07

0.2

25

合格

25080455S002

mg/L

13.9

13.9

0

25

合格

25080455S004

mg/L

19.2

19.2

0

25

合格

25080455S002

mg/L

0.024

0.024

0

25

合格

25080455S004

mg/L

0.040

0.040

0

25

合格

25080455S002

mg/L

0.113

0.112

0.4

25

合格

25080455S004

mg/L

0.094

0.093

0.5

25

合格

25080455S002

μg/L

0.94

0.91

2

20

合格

25080455S004

μg/L

0.95

0.96

1

20

合格

25080455S002

μg/L

3.3

3.2

2

20

合格

25080455S004

μg/L

1.6

1.6

0

20

合格

25080455S004

μg/L

2.50

2.58

1.6

20

合格

25080455S004

μg/L

0.56

0.56

0

20

合格

25080456S002

溶解性总固体

mg/L

969

977

0.41

10

合格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07

25080456S004

溶解性总固体

mg/L

932

930

0.12

10

合格

25080456S002

总硬度

mg/L

739

747

0.5

10

合格

25080456S004

总硬度

mg/L

724

730

0.4

10

合格

25080456S002

高锰酸盐指数

mg/L

3.6

3.6

0

10

合格

25080456S004

高锰酸盐指数

mg/L

4.1

4.2

1.2

10

合格

25080456S001

亚硝酸盐氮

mg/L

0.11

0.010

4.8

10

合格

25080456S003

亚硝酸盐氮

mg/L

0.007

0.008

6.7

10

合格

25080456S002

氨氮

mg/L

0.760

0.730

2.0

10

合格

25080456S004

氨氮

mg/L

0.592

0.602

0.8

10

合格

25080456S002

氟化物

mg/L

0.57

0.56

0.9

10

合格

25080456S004

氟化物

mg/L

0.49

0.49

0

10

合格

25080456S001

氯化物

mg/L

62.4

60.0

2.0

10

合格

25080456S003

氯化物

mg/L

50.1

48.0

2.1

10

合格

25080456S002

碳酸氢根

mg/L

574

579

0.4

10

合格

25080456S004

碳酸氢根

mg/L

564

571

0.6

10

合格

25080456S001

硫酸盐

mg/L

262

266

0.8

10

合格

25080456S003

硫酸盐

mg/L

263

247

3.1

10

合格

25080456S001

mg/L

7.54

7.55

0.1

25

合格

25080456S003

mg/L

6.97

6.95

0.1

25

合格

25080456S001

mg/L

244

241

0.6

25

合格

25080456S003

mg/L

212

209

0.7

25

合格

25080456S001

mg/L

34.2

34.4

0.3

25

合格

25080456S003

mg/L

41.9

41.1

1.0

25

合格

25080456S001

mg/L

36.7

36.6

0.1

25

合格

25080456S003

mg/L

40.4

40.6

0.2

25

合格

25080456S001

mg/L

0.08

0.07

6.7

25

合格

25080456S003

mg/L

0.03

0.03

0

25

合格

25080456S001

mg/L

2.21

2.19

0.5

25

合格

25080456S003

mg/L

1.25

1.24

0.4

25

合格

25080456S001

mg/L

0.009

0.009

0

25

合格

25080456S003

mg/L

0.015

0.015

0

25

合格

25080456S001

μg/L

0.8

0.8

0

20

合格

25080456S003

μg/L

1.7

1.8

3

20

合格

25080456S001

μg/L

9.96

10.0

0.2

20

合格

25080456S001

μg/L

0.11

0.12

4.3

20

合格

25080456S001

μg/L

0.44

0.44

0

20

合格

质控样结果评价

标准样品编号

分析指标

样品浓度

测定值

单位

评价

2507-B25050330-04

挥发酚

22.5±1.8

22.0

μg/L

合格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08

2507-B25050330-10

挥发酚

22.5±1.8

21.6

μg/L

合格

2507-B24110517-01

总硬度

3.27±0.21

3.22

Mmol/L

合格

2507-B24110517-01

总硬度

3.27±0.21

3.19

Mmol/L

合格

2505-B25010355-09

高锰酸盐指数

5.88±0.41

5.75

mg/L

合格

2505-B25010355-09

高锰酸盐指数

5.88±0.41

5.76

mg/L

合格

2412-B24090117-01

亚硝酸盐氮

1.63±0.15

1.58

mg/L

合格

2412-B24090117-01

亚硝酸盐氮

1.63±0.15

1.57

mg/L

合格

2507-B25040459-02

硝酸盐氮

2.15±0.16

2.22

mg/L

合格

2507-B25040459-02

硝酸盐氮

2.15±0.16

2.22

mg/L

合格

2504-2005204-01

氨氮

0.692±0.037

0.694

mg/L

合格

2504-2005204-01

氨氮

0.692±0.037

0.694

mg/L

合格

2507-B24120548-01

氟化物

1.76±0.12

1.76

mg/L

合格

2507-B24120548-01

氟化物

1.76±0.12

1.82

mg/L

合格

2502-B24110097-04

氰化物

0.155±0.013

0.158

mg/L

合格

2502-B24110097-04

氰化物

0.155±0.013

0.145

mg/L

合格

2503-B24110299-03

六价铬

0.211±0.015

0.207

mg/L

合格

2503-B24110299-03

六价铬

0.211±0.015

0.209

mg/L

合格

2504-B24110207-04

氯化物

74.0±4.6

76.5

mg/L

合格

2504-B24110207-04

氯化物

74.0±4.6

72.3

mg/L

合格

2412-B24080181-09

硫酸盐

71.5±4.5

69.8

mg/L

合格

2412-B24080181-09

硫酸盐

71.5±4.5

70.2

mg/L

合格

ZK2503-200941-03

0.633±0.035

0.626

mg/L

合格

ZK2503-200941-03

0.633±0.035

0.624

mg/L

合格

ZK2503-202317-03

1.81±0.08

1.76

mg/L

合格

ZK2503-202317-03

1.81±0.08

1.77

mg/L

合格

ZK2503-202317-03

1.30±0.06

1.32

mg/L

合格

ZK2503-202317-03

1.30±0.06

1.32

mg/L

合格

ZK2503-200941-03

0.444±0.017

0.452

mg/L

合格

ZK2503-200941-03

0.444±0.017

0.452

mg/L

合格

ZK2505-B24110183-01

0.872±0.085

0.919

μg/L

合格

ZK2505-B24110183-01

0.872±0.085

0.823

μg/L

合格

ZK2411-B24090050-02

6.21±0.52

6.09

μg/L

合格

ZK2411-B24090050-02

6.21±0.52

6.11

μg/L

合格

实验室加标质控结果评价

加标物

加标量(

μg)

回收量(

μg)

加标回收率(

%) 控制范围(%) 评价

250

254.12

102

90-110

合格

250

247.4

99.0

90-110

合格

250

260.8

104

90-110

合格

250

240.5

96.2

90-110

合格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09

250

251.25

100

90-110

合格

250

245.1

98.0

90-110

合格

250

261.05

104

90-110

合格

250

245.55

98.2

90-110

合格

25

23.445

93.8

70-120

合格

25

23.49

94.0

70-120

合格

25(加标前 1.2)

23.895

90.8

70-120

合格

25(加标前 5.85)

29.945

96.4

70-120

合格

25(加标前/)

22.63

90.5

70-120

合格

25(加标前/)

24.58

98.3

70-120

合格

25(加标前 2.0)

25.865

95.5

70-120

合格

25(加标前 4.7)

28.89

96.8

70-120

合格

0.50

0.538

108

80-120

合格

0.50

0.507

101

80-120

合格

0.50

0.512

102

80-120

合格

0.50(加标前

0.062)

0.474

82.4

70-130

合格

0.50(加标前/)

0.519

104

70-130

合格

0.50(加标前

0.0225)

0.490

93.5

70-130

合格

50(加标前/)

48.5

97.0

70-120

合格

50(加标前/)

47.49

95.0

70-120

合格

50(加标前 109.5)

144.8

70.6

70-120

合格

50(加标前 0.6)

50.5

99.8

70-120

合格

25(加标前/)

21.165

84.7

70-120

合格

25(加标前 1.0)

23.1

88.4

70-120

合格

25(加标前 49.5)

69.1

78.4

70-120

合格

25(加标前 0.35)

23.46

92.4

70-120

合格

0.50

0.523

105

80-120

合格

0.50

0.523

105

80-120

合格

0.50

0.522

104

80-120

合格

0.50(0.498)

0.957

91.8

70-130

合格

0.50(加标前

0.0045)

0.507

100

70-130

合格

0.50(加标前

0.014)

0.468

90.8

70-130

合格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10

8.4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现场监测期间,采样负责人对被测污染源工况进行核查并记录,确保生产设备

和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工况条件符合监测要求。样品在采集完成后立即转入保温箱,

避光保存,保证样品在保存、运输和制备过程中性状问题,当天运输至实验室及时

分析。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确

保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即

30%-70%)。烟气采样器在进入现

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烟气监测系统(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

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测试时保证采用流量

的准确。本次验收监测的质量控制情况详见下表。

8.4-1 有组织废气监测质控结果统计表

质控样结果评价

分析项目

质控样编号

样品浓度(

mg/L)

定值(

mg/L)

结果评

2505-B25030014-02

0.929

0.928±0.079

合格

2505-B25030014-02

0.923

0.928±0.079

合格

2505-B25030014-02

0.892

0.928±0.079

合格

2505-B25030014-02

0.927

0.928±0.079

合格

氯化氢

2504-B25020438-01

4.74

4.84±0.31

合格

氯化氢

2504-B25020438-01

4.74

4.84±0.31

合格

实验室加标质控结果评价

加标物

加标量(

μg)

回收量(

μg) 加标回收率(%) 控制范围(%) 评价

氟化氢

50.0

43.8

87.6

80-120

合格

氟化氢

50.0

46.1

92.2

80-120

合格

硫化氢

2.00

1.88

94.0

80-120

合格

硫化氢

2.00

1.71

85.5

80-120

合格

乙酸丁酯

50.0

38.1

76.2

70-130

合格

/间二甲苯

100

78.2

78.2

70-130

合格

邻二甲苯

50.0

38.8

77.6

70-130

合格

乙酸丁酯

50.0

47.4

94.9

70-130

合格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11

/间二甲苯

100

92.1

92.1

70-130

合格

邻二甲苯

50.0

51.8

104

70-130

合格

二噁英

1000.00(pg)

497.79(pg)

100

70-130

合格

二噁英

1000.00(pg)

495.70(pg)

99

70-130

合格

二噁英

1000.00(pg)

490.74(pg)

98

70-130

合格

二噁英

1000.00(pg)

495.13(pg)

99

70-130

合格

二噁英

1000.00(pg)

491.13(pg)

98

70-130

合格

二噁英

1000.00(pg)

482.64(pg)

97

70-130

合格

平行样结果评价(检出)

分析项目

样品编号

试样值

mg/m3)

平行样测

值(

mg/m3)

平行样相

对偏差

%

允许相

对偏差

%

结果评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0026

0.64

0.64

0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0034

0.60

0.59

1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0042

0.74

0.76

1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1026

0.64

0.68

3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1034

0.52

0.53

1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1042

0.68

0.68

0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70595Q008

0.78

0.79

1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70595Q012

1.17

1.21

2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70595Q108

1.76

1.77

1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70595Q112

0.84

0.85

1

20

合格

8.4-2 无组织废气/环境空气监测质控结果统计表

质控样结果评价

分析项目

质控样编号

样品浓度(

mg/L)

定值(

mg/L)

结果评价

氟化物

2409-201764-01

0.712

0.713±0.046

合格

2505-B25030014-02

0.929

0.928±0.079

合格

2505-B25030014-02

0.923

0.928±0.079

合格

二氧化硫

2411-206063-01

0.407

0.416±0.040

合格

二氧化氮

2409-B23110221-02

0.335

0.326±0.021

合格

二氧化氮

2409-B23110221-02

0.330

0.326±0.021

合格

实验室加标质控结果评价

加标物

加标量(

μg)

回收量(

μg) 加标回收率(%) 控制范围(%)

评价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12

二噁英

1000.00(pg) 976.78(pg)

98

70-130

合格

二噁英

1000.00(pg) 965.95(pg)

97

70-130

合格

硫化氢

2.00

1.85

92.5

80-120

合格

硫化氢

2.00

1.68

84.0

80-120

合格

硫化氢

2.00

2.04

102

80-120

合格

硫化氢

2.00

1.85

92.5

80-120

合格

氯化氢

10.0

9.99

99.9

80-120

合格

平行样结果评价(检出)

分析项目

样品编号

试样值

mg/m3)

平行样测

值(

mg/m3)

平行样相

对偏差

%

允许相对

偏差

%

结果评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1154

0.34

0.33

1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1162

0.30

0.29

2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0162

0.32

0.34

3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0154

0.82

0.88

4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0158

0.21

0.23

5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1065

0.20

0.23

7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1073

0.14

0.11

12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1081

0.48

0.52

4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1089

0.15

0.18

9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1093

0.40

0.42

2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1101

0.62

0.66

3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1109

0.23

0.25

4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1117

0.21

0.19

5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0065

0.23

0.23

0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0073

0.21

0.16

14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0081

0.15

0.16

3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0089

0.23

0.25

4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0101

0.17

0.17

0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0109

0.32

0.33

2

20

合格

非甲烷总烃

25060578Q0117

0.21

0.16

14

20

合格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13

8.5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噪声检测根据方案点位及《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3008)中

的方法进行。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器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

差不大于

0.5dB,若大于 0.5dB 测试数据无效。

8.5-1 噪声测量前、后校准结果

现场测量仪器校准结果表

仪器名称

仪器型号及

编号

校准器型号

及标准值

校准值

dB(A)

允许偏差

结果评价

测量前

测量后

噪声分析

AWA5688

ZJQS-555

AWA6022A

ZJQS-265

93.8

93.8

0.5

合格

93.8

93.8

8.6 土壤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本项目土壤采样、样品制备、样品分析等均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6-2004)要求进行。本次土壤采集柱状样,运用专用土壤取样设备,采用

高液压动力驱动,将带内衬套管压入土壤中取样。采样人员均佩戴手套,不同采样

点取样时更换手套。采集土样冷藏避光,密封保存,当天运输至实验室分析。本次

实验室样品分析时使用标准物质、采用空白试验、平行双样等,并对质控数据分析,

质控数据分析表见下表。

8.6-1 土壤监测质控结果统计表

平行样结果评价(检出)

分析项目

样品编号

试样值

mg/kg)

平行样测值

mg/kg)

平行样相对

偏差

%

允许相对偏

%

结果评价

pH 值

25060578G0138

8.37

8.35

0.02

±0.3pH

合格

氟化物

25060578G0138

565

533

3

10

合格

25060578G0140

0.059

0.060

1

12

合格

25060578G0140

10.2

9.95

1

7

合格

25060578G0140

19

18

3

20

合格

25060578G0140

14

15

3

20

合格

25060578G0140

0.08

0.07

7

35

合格

25060578G0140

28

26

4

20

合格

二噁英

25060578G0140

0.96

0.85

6

30

合格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14

质控样结果评价

分析项目

质控样编号

样品浓度(

mg/kg)

定值(

mg/kg)

结果评价

pH 值

GPH-9

8.03

8.04±0.07 无量纲

合格

氟化物

GSS-77

360

362±20

合格

2504-160391-01

0.134

0.134±0.007

合格

2504-160391-01

0.138

0.134±0.007

合格

2504-160391-01

6.64

6.6±0.3

合格

2504-160391-01

6.69

6.6±0.3

合格

2504-030717-01

38

38±2

合格

2504-030717-01

147

147±10

合格

2504-030717-01

0.15

0.16±0.03

合格

2504-030717-01

234

245±14

合格

实验室加标质控结果评价

加标物

加标量(

μg)回收量(μg) 加标回收率(%)控制范围(%) 结果评价

六价铬

20

17.8

89

70

130

合格

氯甲烷

15

3.7

91.3

70

130

合格

氯乙烯

15

12.4

82.7

70

130

合格

1,1-二氯乙烯

15

16.9

113

70

130

合格

二氯甲烷

15

12.0

80.0

70

130

合格

反式

-1,2-二氯乙烯

15

13.5

90.0

70

130

合格

1,1-二氯乙烷

15

15.0

100

70

130

合格

顺式

-1,2-二氯乙烯

15

14.7

98.0

70

130

合格

氯仿

15

13.7

91.3

70

130

合格

1,2-二氯乙烷

15

14.4

96.0

70

130

合格

1,1,1-三氯乙烷

15

12.7

84.7

70

130

合格

四氯化碳

15

14.0

93.3

70

130

合格

15

14.6

97.3

70

130

合格

1,2-二氯丙烷

15

14.4

96.0

70

130

合格

三氯乙烯

15

14.8

98.7

70

130

合格

1,1,2-三氯乙烷

15

14.2

94.7

70

130

合格

甲苯

15

17.2

115

70

130

合格

四氯乙烯

15

17.2

115

70

130

合格

1,1,1,2-四氯乙烷

15

15.2

101

70

130

合格

氯苯

15

16.3

109

70

130

合格

乙苯

15

16.7

111

70

130

合格

间对二甲苯

30

32.3

108

70

130

合格

苯乙烯

15

14.6

97.3

70

130

合格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15

1,1,2,2,-四氯乙烷

15

15.3

102

70

130

合格

邻二甲苯

15

16.5

110

70

130

合格

1,2,3-三氯丙烷

15

17.0

113

70

130

合格

1,4-二氯苯

15

14.6

97.3

70

130

合格

1,2-二氯苯

15

13.9

92.7

70

130

合格

氯甲烷

15

15.0

100

80

120

合格

氯乙烯

15

12.5

83.3

80

120

合格

1,1-二氯乙烯

15

13.1

87.3

80

120

合格

二氯甲烷

15

14.8

98.7

80

120

合格

反式

-1,2-二氯乙烯

15

12.3

82.0

80

120

合格

1,1-二氯乙烷

15

14.7

98.0

80

120

合格

顺式

-1,2-二氯乙烯

15

14.1

94.0

80

120

合格

氯仿

15

13.2

88.0

80

120

合格

1,2-二氯乙烷

15

14.4

96.0

80

120

合格

1,1,1-三氯乙烷

15

12.7

84.7

80

120

合格

四氯化碳

15

12.4

82.7

80

120

合格

15

13.9

92.7

80

120

合格

1,2-二氯丙烷

15

14.0

93.3

80

120

合格

三氯乙烯

15

14.3

95.3

80

120

合格

1,1,2-三氯乙烷

15

14.1

94.0

80

120

合格

甲苯

15

16.0

107

80

120

合格

四氯乙烯

15

17.2

115

80

120

合格

1,1,1,2-四氯乙烷

15

14.4

96.0

80

120

合格

氯苯

15

15.4

103

80

120

合格

乙苯

15

15.6

104

80

120

合格

间对二甲苯

30

30.4

101

80

120

合格

苯乙烯

15

14.2

94.7

80

120

合格

1,1,2,2,-四氯乙烷

15

13.0

86.7

80

120

合格

邻二甲苯

15

15.9

106

80

120

合格

1,2,3-三氯丙烷

15

14.2

94.7

80

120

合格

1,4-二氯苯

15

14.2

94.7

80

120

合格

1,2-二氯苯

15

14.1

94.0

80

120

合格

苯胺

20

12.2

61.0

60

140

合格

2-氯酚

20

12.2

61.0

35

87

合格

硝基苯

20

8.83

44.2

38

90

合格

20

12.0

60.0

39

95

合格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16

20

14.6

73.0

73

121

合格

苯并[

a]蒽

20

14.7

73.5

54

122

合格

苯并[

b]荧蒽

20

17.0

85.0

59

131

合格

苯并[

k]荧蒽

20

17.4

87.0

74

114

合格

苯并[

a]芘

20

16.0

80.0

45

105

合格

茚并[

1,2,3-cd]芘

20

15.5

77.5

52

132

合格

二苯并[

a,h]蒽

20

14.7

73.5

64

128

合格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17

9 验收监测结果9.1 生产工况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验收采样期间企业平均生产负荷为

94.57%。

9.2 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9.2.1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9.2.1.1 废水

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8 月 28 日对废水处理设施进

行了监测,第一类污染物监测结果见表

9.2.1-1,常规污染物监测结果见表 9.2.1-2。

由此可知,企业验收期间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第一类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第一

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氨氮、总磷分别满足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

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7-2013)中的规定。

9.2.1-1 第一类污染物监测结果与评价(单位:pH 无量纲,其余均为 mg/L)

测点名称

喷淋废水混凝沉淀池出口

采样日期

2025 年 8 月 27 日

标准

达标情况

采样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样品性状

无色透明

无色透明

无色透明

无色透明

六价铬

<0.004

<0.004

<0.004

<0.004

0.5

达标

总汞

0.00677

0.0052

0.0048

0.00535

0.05

达标

总砷

0.0012

0.0008

<0.0003

0.0009

0.5

达标

总镉

<0.005

<0.005

<0.005

<0.005

0.1

达标

总铅

<0.07

<0.07

<0.07

<0.07

1.0

达标

总铬

<0.03

<0.03

<0.03

<0.03

1.5

达标

总镍

<0.02

<0.02

<0.02

<0.02

1.0

达标

测点名称

喷淋废水混凝沉淀池出口

采样日期

2025 年 8 月 28 日

标准

达标情况

采样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样品性状

无色透明

无色透明

无色透明

无色透明

六价铬

<0.004

<0.004

<0.004

<0.004

0.5

达标

总汞

0.0121

0.00728

0.00734

0.00706

0.05

达标

总砷

0.0017

0.007

0.001

0.0012

0.5

达标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18

总镉

<0.005

<0.005

<0.005

<0.005

0.1

达标

总铅

<0.07

<0.07

<0.07

<0.07

1.0

达标

总铬

<0.03

<0.03

<0.03

<0.03

1.5

达标

总镍

<0.02

<0.02

<0.02

<0.02

1.0

达标

9.2.1-2 常规污染物监测结果与评价(单位:pH 无量纲,其余均为 mg/L)

测点名称

废水总排口(或调节池出口)

采样日期

2025 年 8 月 27 日

标准

达标

情况

采样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样品性状

无色透明

无色透明

无色透明

无色透明

pH 值

7.8(30.6℃)

7.7(31.4℃) 7.7(31.3℃) 7.7(31.1℃) 6~11

达标

化学需氧量

10

12

10

9

500

达标

五日生化需

氧量

1

1.1

1

1.1

300

达标

悬浮物

5

5

4

4

400

达标

氨氮

0.352

0.288

0.294

0.292

35

达标

总氮

1.22

1.3

1.18

1.37

/

/

总磷

<0.01

<0.01

<0.01

<0.01

8

达标

测点名称

废水总排口(或调节池出口)

采样日期

2025 年 8 月 28 日

标准

达标

情况

采样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样品性状

无色透明

无色透明

无色透明

无色透明

pH 值

7.1(35.2℃)

7.2(34.1℃) 7.1(33.3℃) 7.1(33.1℃) 6~11

达标

化学需氧量

10

11

11

12

500

达标

五日生化需

氧量

1

1.2

1.3

1.4

300

达标

悬浮物

<4

4

<4

<4

400

达标

氨氮

0.278

0.268

0.288

0.272

35

达标

总氮

1.37

1.27

1.28

1.42

/

/

总磷

<0.01

<0.01

<0.01

<0.01

8

达标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19

9.2.1.2 废气

1、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废气(DA001)

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7 月 3 日以及 7 月 28 日~7 月

29 日对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废气排放口(DA001)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表9.2.1-3。由此可知,本次验收期间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二氧

化硫、一氧化碳、颗粒物、氟化氢、氯化氢、二噁英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

标准》(

GB18484-2020)中表 3 的限值要求,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乙酸丁酯排放满足《工作

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车间空

气中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限值要求,逃逸氨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

择性非催化还原法》(

HJ563-2010)“要求逃逸浓度控制在 8mg/m3 以下”的规定。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20

9.2.1-3

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测点名称

再生活化系统烟气排放口(

DA001)

排放

标准

设计保

证值

达标情

采样日期

2025.7.2

2025.7.3

采样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烟气含氧量(

%)

13.3

12.6

14

14.1

15.3

14.5

/

/

/

标干排气流量(

m3/h)

2.59×103

2.90×103

3.10×103

3.06×103

3.07×103

2.86×103

/

/

/

氮氧化物

实测浓度(

mg/m3)

51

38

49

48

34

34

300

15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82.13

56.10

86.80

86.26

73.96

64.86

排放速率(

kg/h)

0.13

0.11

0.15

0.15

0.1

0.097

/

/

/

二氧化硫

实测浓度(

mg/m3)

<3

<3

<3

<3

<3

<3

100

8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2.42

2.21

2.66

2.70

3.26

2.86

排放速率(

kg/h)

<8×10-3

<9×10-3

<9×10-3

<9×10-3

<9×10-3

<9×10-3

/

/

/

一氧化碳

实测浓度(

mg/m3)

<3

<3

<3

3

3

3

100

8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8×10-3

<9×10-3

<9×10-3

9×10-3

9×10-3

9×10-3

/

/

/

测点名称

再生活化系统烟气排放口(

DA001)

排放

标准

设计保

证值

达标情

采样日期

2025.7.2

2025.7.3

采样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排气温度(

℃)

47

47

47

44

43

43

/

/

/

水分含量(

%)

10.6

10.4

10.7

10.3

10.2

10.4

/

/

/

排气流速(

m/s)

2.5

2.8

3

2.9

2.9

2.7

/

/

/

烟气含氧量(

%)

13.1

12.5

14.3

14

15.6

14.4

/

/

/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21

标干排气流量(

m3/h)

2.59×103

2.90×103

3.10×103

3.06×103

3.07×103

2.86×103

/

/

/

颗粒物

实测浓度(

mg/m3)

3.3

1.2

<1.0

<1.0

<1.0

<1.0

30

2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5.18

1.75

0.93

0.89

1.15

0.94

排放速率(

kg/h)

8.5×10-3

3.5×10-3

<3.1×10-3

<3.1×10-3

<3.1×10-3

<2.9×10-3

/

/

/

氟化氢

实测浓度(

mg/m3)

<0.08

<0.08

<0.08

<0.08

<0.08

<0.08

4.0

2.0

达标

折算浓度(

mg/m3)

0.063

0.058

0.074

0.071

0.092

0.075

排放速率(

kg/h)

<2×10-4

<2×10-4

<2×10-4

<2×10-4

<2×10-4

<2×10-4

/

/

/

氯化氢

实测浓度(

mg/m3)

1.0

1.1

1.1

1.2

1.4

1.2

60

5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2.6×10-3

3.2×10-3

3.4×10-3

3.7×10-3

4.3×10-3

3.4×10-3

/

/

/

测点名称

再生活化系统烟气排放口(

DA001)

排放

标准

设计保

证值

达标情

采样日期

2025.7.28

2025.7.29

采样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烟气参数

排气温度(

℃)

43

52

48

44

46

45

/

/

/

水分含量(

%)

10.9

10.7

10.9

10.9

10.7

10.7

/

/

/

排气流速(

m/s)

3.1

3.1

3.1

3.1

2.9

3.1

/

/

/

烟气含氧量(

%)

14

12.3

12.2

14.1

14

15.1

/

/

/

标干排气流量

m3/h)

3.26×103

3.18×103

3.21×103

3.25×103

3.02×103

3.24×103

/

/

/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22

NMHC

实测浓度(

mg/m3)

1.62

0.94

1.20

1.55

1.38

1.09

120

12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5.28×10-3

3.0×10-3

3.85×10-3

5.04×10-3

4.17×10-5

3.53×10-3

44

/

二甲苯

实测浓度(

mg/m3)

ND

ND

ND

0.01

ND

ND

70

7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

/

/

3.2×10-5

/

/

4.85

/

乙酸丁酯

实测浓度(

mg/m3)

0.011

0.075

0.07

0.014

0.009

0.007

200

200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3.6×10-5

2.4×10-4

2.2×10-4

4.6×10-5

3×10-5

2×10-5

/

/

测点名称

再生活化系统烟气排放口(

DA001)

排放

标准

设计保

证值

达标情

采样日期

2025.7.28

2025.7.29

采样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烟气参数

排气温度(

℃)

38

48

47

45

47

46

/

/

/

水分含量(

%)

10.8

10.9

10.8

10.8

10.8

10.7

/

/

/

排气流速(

m/s)

2.8

3.1

2.8

3

2.9

3

/

/

/

烟气含氧量(

%)

14

12.2

13.2

14.2

14.2

14.1

/

/

/

标干排气流量

m3/h)

2.99×103

3.21×103

2.91×103

3.14×103

3.01×103

3.12×103

/

/

/

实测浓度(

mg/m3)

5.81

7.60

1.10

0.75

0.68

7.72

8

8

达标

排放速率(

kg/h)

0.0174

0.0244

3.20×10-3

2.4×10-3

2.0×10-3

0.0241

/

/

测点名称

再生活化系统烟气排放口(

DA001)

排放

标准

设计保

证值

达标情

采样日期

2025.7.2

2025.7.3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23

采样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烟气参数

排气温度(

℃)

46

46

47

45

42

44

/

/

/

水分含量(

%)

10.6

10.6

10.6

10.3

10.4

10.2

/

/

/

排气流速(

m/s)

3.0

2.9

2.8

3.2

2.9

3.1

/

/

/

标干排气流量

m3/h)

3.12×103

3.01×103

2.89×103

3.35×103

3.06×103

3.25×103

/

/

/

烟气含氧量(

%)

13.0

12.6

13.8

14.6

14.1

13.8

/

/

/

二噁英

实测浓度(

ng

TEQ/m3)

0.023

0.024

0.025

0.022

0.012

0.011

0.5

0.5

达标

注:上表按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折算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的,按照检出限的一半进行计算。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24

2、危废贮存库及进料区废气(DA002

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7 月 3 日对危废贮存库及进料

区废气(

DA002)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如表 9.2.1-4。由此可知,本次验收监测期间

危 废 贮 存 库 及 进 料 区 废 气 中 的 恶 臭 气 体 排 放 满 足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4554-93)限值要求,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限值要求。

9.2.1-4

危废贮存库及进料区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点位名称

危废贮存库及进料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

DA002)

标准

限值

达标

情况

采样日期

2025.7.2

2025.7.3

采样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排气温度

℃)

38

38

36

38

41

38

/

/

水分含量

%)

3.3

3.3

3.4

3.2

3.1

3.2

/

/

排气流速

m/s)

9.2

9.5

9.4

9.6

9.5

9.6

/

/

标干排气流

量(

m3/h)

1.40×104 1.44×104 1.43×104 1.46×104 1.43×104 1.45×104

/

/

氨排放浓度

mg/m3)

0.67

0.83

0.6

2.53

2.84

2.53

/

/

氨排放速率

kg/h)

9.4×10-3

0.012

8.6×10-3

0.037

0.041

0.037

14

达标

硫化氢排放

浓度(

mg/m3)

0.033

0.021

0.027

0.027

0.026

0.015

/

/

硫化氢排放

速率(

kg/h)

4.6×10-4

3.0×10-4

3.9×10-4

3.9×10-4

3.7×10-4

2.2×10-4

0.9

达标

臭气浓度(无

量纲)

35

35

<30

35

<30

<30

6000 达标

点位名称

危废贮存库及进料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

DA002)

标准

限值

达标

情况

采样日期

2025.7.2

2025.7.3

采样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排气温度

℃)

38

38

38

39

39

41

/

/

水分含量

%)

3.2

3.3

3.3

3.2

3.2

3.2

/

/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25

排气流速

m/s)

9.6

9.7

9.6

9.6

9.6

9.5

/

/

标干排气流

量(

m3/h)

1.46×104 1.47×104 1.46×104 1.46×104 1.45×104 1.43×104

/

/

低浓度颗粒

物排放浓度

mg/m3)

<1.0

<1.0

<1.0

<1.0

<1.0

<1.0

120

达标

低浓度颗粒

物排放速率

kg/h)

<0.015

<0.015

<0.015

<0.015

<0.014

<0.014

16.16 达标

非甲烷总烃

排放浓度

mg/m3)

0.72

0.66

0.71

0.53

0.52

0.57

120

达标

非甲烷总烃

排放速率

kg/h)

0.011

9.7×10-3

0.01

7.7×10-3

7.5×10-3

8.2×10-3

40.4

达标

3、蒸汽发生系统废气

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7 月 4 日对蒸汽发生系统废气

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如表

9.2.1-5。由此可知,本次验收监测期间蒸汽发生系统废气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满足《关于印发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

通知》(环大气

[2019]56 号)的限值要求。

9.2.1-5

蒸汽发生系统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点位名称

蒸汽发生系统废气收集管道(汇入危

废贮存库及进料区废气之前)

标准限值

达标情况

采样日期

2025.7.3

2025.7.4

排气温度(

℃)

232

238

/

/

水分含量(

%)

3.1

4.4

/

/

排气流速(

m/s)

5.6

5.1

/

/

烟气含氧量(

%)

3.4

3.1

/

/

标干排气流量(

m3/h)

328

290

/

/

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

mg/m3)

<1.0

1.4

/

/

低浓度颗粒物折算浓度(

mg/m3)

0.352

0.970

30

达标

点位名称

蒸汽发生系统废气收集管道(汇入危

废贮存库及进料区废气之前)

标准限值

达标情况

采样日期

2025.7.3

2025.7.4

烟气含氧量(

%)

3.6

3.1

/

/

标干排气流量(

m3/h)

328

290

/

/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26

点位名称

蒸汽发生系统废气收集管道(汇入危

废贮存库及进料区废气之前)

标准限值

达标情况

采样日期

2025.7.3

2025.7.4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mg/m3)

92

96

/

/

氮氧化物折算浓度(

mg/m3)

65.563

66.503

300

达标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

mg/m3)

<3

<3

/

/

二氧化硫折算浓度(

mg/m3)

1.069

1.039

200

达标

注:①上表按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折算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

的,按照检出限的一半进行计算。②由于工艺运行过程中仅需少量水蒸气即可达到活化效果,天然气使用量较少,蒸汽发生系统废气为间歇产生、间歇排放,且排放时间小于

1h,无法满足

连续采样,因此仅在污染物排放期间收集

1 个样品。

4、生产车间废气(DA003

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7 月 4 日对生产车间废气进行

监测,监测结果如表

9.2.1-6。由此可知,本次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车间废气的颗粒物

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限值要求。

9.2.1-6

生产车间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点位名称

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出口(

DA003)

标准限值

达标

情况

采样日期

2025.7.3

采样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排气温度(

℃)

42

42

42

/

/

水分含量(

%)

2.9

2.8

2.9

/

/

排气流速(

m/s)

6.8

6.7

6.6

/

/

标干排气流量(

m3/h)

3.98×103

3.92×103

3.85×103

/

/

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

mg/m3)

1.1

<1.0

1.1

120

达标

低浓度颗粒物排放速率(

kg/h)

4.4×10-3

<3.9×10-3

4.2×10-3

16.16

达标

点位名称

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出口(

DA003)

标准限值

达标

情况

采样日期

2025.7.4

采样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排气温度(

℃)

40

42

42

/

/

水分含量(

%)

2.9

2.9

2.8

/

/

排气流速(

m/s)

6.7

6.7

6.6

/

/

标干排气流量(

m3/h)

3.95×103

3.92×103

3.86×103

/

/

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

mg/m3)

<1.0

<1.0

<1.0

120

达标

低浓度颗粒物排放速率(

kg/h)

<4.0×10-3

<3.9×10-3

<3.9×10-3

16.16

达标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27

5、无组织废气

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7 月 4 日对厂内 VOCs 无组织

废气和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如表

9.2.1-7~表 9.2.1-8。由此可知,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

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

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14554-93)相应要求,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限值要求。

9.2.1-7

厂内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单位:

mg/m3)

采样日期

2025.7.2

标准

达标情

检测项

采样频

检测结果

任意一次浓度值

小时均值

非甲烷

总烃

第一次

0.33 1.16 0.29 0.32

0.52

①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

6mg/m3;②监控点处任意

一次浓度值

20mg/m3

达标

第二次

0.16 0.23 0.26 0.16

0.20

达标

第三次

0.15 0.15 0.23 0.18

0.18

达标

采样日期

2025.7.3

标准

达标情

检测项

采样频

检测结果

任意一次浓度值

小时均值

非甲烷

总烃

第一次

0.32 0.29 0.25 0.24

0.28

①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

6mg/m3;②监控点处任意

一次浓度值

20mg/m3

达标

第二次

0.26 0.25 0.28 0.24

0.26

达标

第三次

0.21 0.15 0.23 0.2

0.2

达标

9.2.1-8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单位:臭气浓度无量纲,其余均为

mg/m3)

采样日期

2025.7.2

标准

达标情况

检测

项目

采样频

检测结果

1#厂房厂界

上风向

1#厂房厂界

下风向

1

1#厂房厂界

下风向

2

1#厂房厂界

下风向

3

总悬

浮颗

粒物

第一次

<0.168

<0.168

<0.168

<0.168

1

达标

第二次

<0.168

<0.168

<0.168

<0.168

第三次

<0.168

<0.168

<0.168

<0.168

最大值

<0.168

<0.168

<0.168

<0.168

第一次

0.07

0.1

0.17

0.36

1.5

达标

第二次

0.07

0.08

0.13

0.13

第三次

0.05

0.07

0.1

0.24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28

第四次

0.05

0.06

0.09

0.11

最大值

0.07

0.1

0.17

0.36

硫化

第一次

<0.005

<0.005

<0.005

<0.005

0.06

达标

第二次

<0.005

<0.005

<0.005

<0.005

第三次

<0.005

<0.005

<0.005

<0.005

第四次

<0.005

<0.005

<0.005

<0.005

最大值

<0.005

<0.005

<0.005

<0.005

臭气

浓度

第一次

<10

<10

<10

<10

20

达标

第二次

<10

<10

<10

<10

第三次

<10

<10

<10

<10

第四次

<10

<10

<10

<10

最大值

<10

<10

<10

<10

非甲

烷总

第一次

0.15

0.19

0.2

0.24

4

达标

第二次

0.18

0.15

0.21

0.15

第三次

0.21

0.14

0.18

0.18

最大值

0.21

0.19

0.21

0.24

采样日期

2025.7.3

标准

达标情况

检测

项目

采样频

检测结果

1#厂房厂界

上风向

1#厂房厂界

下风向

1

1#厂房厂界

下风向

2

1#厂房厂界

下风向

3

总悬

浮颗

粒物

第一次

<0.168

<0.168

<0.168

<0.168

1

达标

第二次

<0.168

<0.168

<0.168

<0.168

第三次

<0.168

<0.168

<0.168

<0.168

最大值

<0.168

<0.168

<0.168

<0.168

第一次

0.06

0.09

0.1

0.07

1.5

达标

第二次

0.07

0.42

0.13

0.06

第三次

0.06

0.45

0.07

0.06

第四次

0.07

0.51

0.13

0.05

最大值

0.07

0.51

0.13

0.07

硫化

第一次

<0.005

<0.005

<0.005

<0.005

0.06

达标

第二次

<0.005

<0.005

<0.005

<0.005

第三次

<0.005

<0.005

<0.005

<0.005

第四次

<0.005

<0.005

<0.005

<0.005

最大值

<0.005

<0.005

<0.005

<0.005

臭气

浓度

第一次

<10

<10

<10

<10

20

达标

第二次

<10

<10

<10

<10

第三次

<10

<10

<10

<10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29

第四次

<10

<10

<10

<10

最大值

<10

<10

<10

<10

非甲

烷总

第一次

0.22

0.16

0.27

0.24

4

达标

第二次

0.23

0.28

0.34

0.36

第三次

0.35

0.3

0.38

0.32

最大值

0.35

0.3

0.38

0.36

9.2.1.3 厂界噪声

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7 月 3 日对至源公司的厂界噪

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如表

9.2.1-9 所示。由此可知,本次验收期间厂界噪声达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9.2.1-9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单位:

dB(A))

监测时间

2025.7.2

测点位置

昼间(

16:24~17:20)

夜间(

22:22~23:19)

Leq

Leq

Lmax(偶发)

1 号厂房厂界东

60

54

63

1 号厂房厂界南

62

54

64

1 号厂房厂界西

58

49

50

1 号厂房厂界北

59

52

66

标准

65

55

70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监测时间

2025.7.3

测点位置

昼间(

16:24~17:20)

夜间(

22:22~23:19)

Leq

Leq

Lmax(偶发)

1 号厂房厂界东

61

54

64

1 号厂房厂界南

64

54

61

1 号厂房厂界西

58

51

67

1 号厂房厂界北

58

53

63

标准

65

55

70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注: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

15dB(A)。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30

9.2.2 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9.2.2.1 废水治理设施

根据喷淋废水处理设施(即喷淋废水沉淀池)进、出口监测结果,第一类污染

物的处理效率监测结果详见表

9.2.2-1。

9.2.2-1

废水处理设施效率

处理设施名称

污染物

验收监测期间平均排放浓度(

mg/L)

去除效率(

%)

进口

出口

喷淋废水处理设施

六价铬

<0.004

<0.004

/

总汞

0.0284

0.00699

75.44

总砷

0.0009

0.00197

/

总镉

<0.005

<0.005

/

总铅

<0.07

<0.07

/

总铬

<0.03

<0.03

/

总镍

<0.02

<0.02

/

注:由于六价铬、总砷、总镉、总铅、总铬以及总镍的进出口浓度监测值均较小,本报告

不计算上述污染因子的去除率。

9.2.2.2 废气治理设施

根据废气治理设施进、出口监测结果,主要污染因子的处理效率监测结果详见

9.2.2-2。

9.2.2-2

废气处理设施效率

处理设施名称

污染物

验收监测期间平均排放速率(

kg/h)

去除效率(

%)

进口

出口

再生活化系统废气处理

设施

氮氧化物

0.21

0.12

45.02

二氧化硫

0.06

<9×10-3

92.99

氯化氢

0.23

0.0034

98.48

颗粒物

2.22

0.0030

99.86

危废贮存库及进料区废

气处理设施

颗粒物

<0.28

<0.0.15

/

生产车间筛分出料废气

处理设施

颗粒物

9.29

0.0027

99.95

注:由于危废贮存库及进料区废气处理设施颗粒物的进出口浓度均低于检出限,本报告不

计算其去除率;仅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低于检出限的,按照检出限的一半计算。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31

9.2.3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9.2.3.1 废水

根据验收期间实际废水日均排放量及生产负荷核算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验收

期间废水平均排放量为

4.51t/d,废水总排口 CODCr、氨氮平均监测浓度见表 9.2.3-1。

由此可知,验收工况下,已建项目

CODCr 纳管总量为 0.014t/a,氨氮纳管总量为

0.00039t/a;折算达产工况下,已建项目 CODCr 纳管总量为 0.015t/a,氨氮纳管总量

0.00042t/a。因此,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小于本项目核定废水污染物排放控

制量(

CODCr 纳管控制量为 0.091t/a,氨氮纳管控制量为 0.007t/a)、小于一期项目

环评废水污染物排放控制量(

CODCr 纳管控制量为 0.147t/a,氨氮纳管控制量为

0.01t/a),满足环评及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9.2.3-1

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表

项目

污染物名称

CODCr

氨氮

验收期间排放情况

排放浓度

mg/L

10.63

0.29

排放量

t/d

4.51

本项目验收工况排放总量

t/a

0.014

0.00039

折算本项目达产工况排放总量

t/a

0.015

0.00042

本项目核定废水污染物排放控制量(本次验收范围)

t/a

0.091

0.007

一期项目环评废水污染物排放控制量

t/a

0.147

0.01

9.2.3.2 废气

根据验收检测期间有组织废气排放口的监测数据平均值及生产负荷核算本项目

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具体见表

9.2.3-2。由此可知,验收工况下,本项目烟尘排放

量为

1.8358t/a,SO2 排放量为 0.0350t/a,NOx 排放量为 1.0932t/a,VOCs 排放量为

0.2128t/a;折算达产工况下,本项目烟尘排放量为 1.9395t/a,SO2 排放量为 0.0370t/a,NOx 排放量为 1.1550t/a,VOCs 排放量为 0.2248t/a。因此,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

总量小于本项目核定废气污染物排放控制量(烟尘控制量为

5.6520t/a,SO2 控制量

3.2045t/a,NOx 控制量为 6.2140t/a,VOCs 控制量为 1.0380t/a)、小于一期项目

环评废气污染物排放控制量(烟尘控制量为

6.4660t/a,SO2 控制量为 6.4090t/a,NOx

控制量为

12.4280t/a,VOCs 控制量为 1.7880t/a),满足环评及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32

9.2.3-2

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表

排放口

污染物名称

烟尘

SO2

NOx

VOCs

DA001(回转窑再生

系统废气)

排放速率

kg/h

0.0030

0.0044

0.1228

0.0043

排放量

t/a

0.0217

0.0318

0.8844

0.0308

DA002(危废暂存库

和进料废气)

排放速率

kg/h

0.0073

/

/

0.0090

排放量

t/a

0.0642

/

/

0.0790

DA002(蒸汽发生系

统废气)

排放速率

kg/h

0.0003

0.0005

0.0290

/

排放量

t/a

0.0021

0.0032

0.2088

/

DA003(生产车间废

气)

排放速率

kg/h

0.0027

/

/

/

排放量

t/a

0.0240

/

/

/

无组织废气

排放速率

kg/h

/

/

/

/

排放量

t/a

1.7280

/

/

0.1030

本项目实际排放总量

t/a

1.8358

0.0350

1.0932

0.2128

折算本项目达产工况排放总量

t/a

1.9395

0.0370

1.1550

0.2248

本项目核定废气污染物排放控制量

t/a

5.6520

3.2045

6.2140

1.0380

一期项目环评废气污染物排放控制量

t/a

6.4660

6.4090

12.4280

1.7880

注:①根据环评,回转窑再生系统废气、

蒸汽发生系统废气、生产车间废气年排放时间按照

7200h

计算,危废暂存库和进料区废气年排放时间按照

8760h 计算。

②保守估计,上表中验收期间无组织废气排放量按照环评达产工况计算。③本项目项目核定废气排放量核算方式见章节

6.3。

9.3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9.3.1 环境空气

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7 月 4 日对主导下风向敏感点

浙江永康市职业技术学校的环境空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表

9.3.1-1。由此可知,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环境空气

SO2、NO2、PM10、PM2.5、TSP、氟化物满足《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详解》要求;硫化氢、氯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

2.2-2018)中的附录 D 限值要求;二噁英类满足日本标准。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33

9.3.1-1

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采样时间

检测结果(小时值)(单位:

mg/m3)

二氧化

二氧化

氟化物

硫化氢

氯化氢

臭气浓

非甲烷总烃

7 月 3 日 02 时

0.008

0.038

<0.0005

<0.005

<0.02

<10

0.45

7 月 3 日 08 时

0.009

0.042

<0.0005

<0.005

<0.02

<10

0.7

7 月 3 日 14 时

0.012

0.048

<0.0005

<0.005

<0.02

<10

0.19

7 月 3 日 20 时

0.01

0.061

<0.0005

<0.005

<0.02

<10

0.34

7 月 4 日 02 时

0.01

0.025

0.0005

<0.005

<0.02

<10

0.44

7 月 4 日 08 时

0.009

0.024

0.0005

<0.005

<0.02

<10

0.34

7 月 4 日 14 时

0.012

0.036

0.0005

<0.005

<0.02

<10

0.36

7 月 4 日 20 时

0.007

0.076

0.0005

<0.005

<0.02

<10

0.31

标准限值

0.5

0.2

0.02

0.01

0.05

/

2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

达标

采样时间

检测结果(日均值)(单位:

mg/m3)

PM2.5

PM10

二氧化

二氧化

氟化物

氯化氢

总悬浮颗粒

7 月 3 日

0.036

0.052

0.006

0.024

0.00007

<0.005

0.128

7 月 4 日

0.037

0.054

0.007

0.027

0.00007

<0.005

0.149

标准限值

0.075

0.15

0.15

0.08

0.007

0.015

0.3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采样时间

检测结果(日均值)(单位:

pg TEQ/m3)

二噁英

7 月 3 日

0.032

7 月 4 日

0.044

标准限值

1.2

达标情况

达标

9.3.2 地下水

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8 月 27 日对项目场地及周边

地下水环境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表

9.3.2-1,八大离子平衡见表 9.3.2-2。由此可

知,项目场地地下水中浊度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

准,其他监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项目

场地附近地下水中浊度、总硬度、锰为《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Ⅴ类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34

水质,耗氧量、硫酸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

其他监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

依据《金华市城市规划区地下水水质状况分析》的地下水水质状况调查可知,

金华地区锰普遍浓度较高,因此,项目场地附近地下水锰浓度较高可能是地区历史

背景值较高导致的。浊度、总硬度、耗氧量、硫酸盐较高可能是受到周边施工和沙

石场堆场的影响。

9.3.2-1

地下水环境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点

1#项目场地

监测时间

2025.8.26

2025.8.27

监测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监测指

单位

监测结

水质类

监测结

水质类

监测结

水质类

监测结

水质类

pH

7.5

Ⅰ类

7.5

Ⅰ类

7.4

Ⅰ类

7.5

Ⅰ类

浊度

NTU

7.3

Ⅳ类

7.1

Ⅳ类

7.7

Ⅳ类

7.5

Ⅳ类

挥发性

酚类

mg/L <0.0003

Ⅰ类

<0.0003

Ⅰ类

<0.0003

Ⅰ类

<0.0003

Ⅰ类

溶解性

总固体

mg/L

182

Ⅰ类

199

Ⅰ类

312

Ⅱ类

319

Ⅱ类

总硬度

mg/L

126

Ⅰ类

140

Ⅰ类

242

Ⅱ类

243

Ⅱ类

耗氧量

mg/L

2.6

Ⅲ类

1.5

Ⅱ类

1.2

Ⅱ类

0.8

Ⅰ类

亚硝酸

盐氮

mg/L

<0.003

Ⅰ类

<0.003

Ⅰ类

<0.003

Ⅰ类

<0.003

Ⅰ类

硝酸盐

mg/L

0.162

Ⅰ类

0.143

Ⅰ类

0.08

Ⅰ类

0.074

Ⅰ类

氨氮

mg/L

0.041

Ⅱ类

<0.025

Ⅱ类

0.044

Ⅱ类

0.086

Ⅱ类

氟化物

mg/L

0.44

Ⅰ类

0.42

Ⅰ类

0.54

Ⅰ类

0.51

Ⅰ类

氰化物

mg/L

<0.002

Ⅱ类

<0.002

Ⅱ类

<0.002

Ⅱ类

<0.002

Ⅱ类

(六价)

mg/L

<0.004

Ⅰ类

<0.004

Ⅰ类

<0.004

Ⅰ类

<0.004

Ⅰ类

氯化物

mg/L

38.2

Ⅰ类

42.7

Ⅰ类

70.8

Ⅱ类

70.2

Ⅱ类

硫酸盐

mg/L

<8

Ⅰ类

<8

Ⅰ类

<8

Ⅰ类

<8

Ⅰ类

mg/L

12.9

Ⅰ类

13.9

Ⅰ类

19.7

Ⅰ类

19.2

Ⅰ类

mg/L

<0.02

Ⅰ类

<0.02

Ⅰ类

<0.02

Ⅰ类

<0.02

Ⅰ类

mg/L

0.024

Ⅰ类

0.024

Ⅰ类

0.034

Ⅰ类

0.04

Ⅰ类

mg/L

<0.006

Ⅰ类

<0.006

Ⅰ类

<0.006

Ⅰ类

<0.006

Ⅰ类

mg/L

0.117

Ⅱ类

0.112

Ⅱ类

0.088

Ⅱ类

0.094

Ⅱ类

mg/L 0.00083

Ⅲ类

0.00092

Ⅲ类

0.00083

Ⅲ类

0.00096

Ⅲ类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35

mg/L

0.0012

Ⅲ类

0.0032

Ⅲ类

0.0017

Ⅲ类

0.0016

Ⅲ类

mg/L 0.00037

Ⅰ类

0.00045

Ⅰ类

0.00061

Ⅰ类

0.00056

Ⅰ类

mg/L

<0.0000

5

Ⅰ类

<0.0000

5

Ⅰ类

<0.0000

5

Ⅰ类

<0.0000

5

Ⅰ类

mg/L 0.00139

Ⅰ类

0.00124

Ⅰ类

0.00268

Ⅲ类

0.00254

Ⅲ类

监测点

2#项目场地周边

监测时间

2025.8.26

2025.8.27

监测频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监测指

单位

监测结

水质类

监测结

水质类

监测结

水质类

监测结

水质类

pH

7.5

Ⅰ类

7.5

Ⅰ类

7.4

Ⅰ类

7.5

Ⅰ类

浊度

NTU

123

Ⅴ类

122

Ⅴ类

124

Ⅴ类

126

Ⅴ类

挥发性

酚类

mg/L <0.0003

Ⅰ类

<0.0003

Ⅰ类

<0.0003

Ⅰ类

<0.0003

Ⅰ类

溶解性

总固体

mg/L

985

Ⅲ类

973

Ⅲ类

936

Ⅲ类

931

Ⅲ类

总硬度

mg/L

740

Ⅴ类

743

Ⅴ类

729

Ⅴ类

727

Ⅴ类

耗氧量

mg/L

4.8

Ⅳ类

3.6

Ⅳ类

4

Ⅳ类

4.2

Ⅳ类

亚硝酸

盐氮

mg/L

0.01

Ⅰ类

0.013

Ⅱ类

0.008

Ⅰ类

0.011

Ⅱ类

硝酸盐

mg/L

<0.008

Ⅰ类

0.013

Ⅰ类

<0.008

Ⅰ类

<0.008

Ⅰ类

氨氮

mg/L

1.17

Ⅳ类

0.745

Ⅳ类

0.716

Ⅳ类

0.597

Ⅳ类

氟化物

mg/L

0.6

Ⅰ类

0.56

Ⅰ类

0.51

Ⅰ类

0.49

Ⅰ类

氰化物

mg/L

<0.002

Ⅱ类

<0.002

Ⅱ类

<0.002

Ⅱ类

<0.002

Ⅱ类

(六价)

mg/L

<0.004

Ⅰ类

<0.004

Ⅰ类

<0.004

Ⅰ类

<0.004

Ⅰ类

氯化物

mg/L

61.2

Ⅱ类

54

Ⅱ类

49

Ⅰ类

50.4

Ⅱ类

硫酸盐

mg/L

264

Ⅳ类

272

Ⅳ类

255

Ⅳ类

235

Ⅲ类

mg/L

36.6

Ⅰ类

39.4

Ⅰ类

40.5

Ⅰ类

40.8

Ⅰ类

mg/L

0.08

Ⅰ类

<0.02

Ⅰ类

0.03

Ⅰ类

0.02

Ⅰ类

mg/L

2.2

Ⅴ类

2.19

Ⅴ类

1.24

Ⅳ类

0.99

Ⅳ类

mg/L

<0.006

Ⅰ类

<0.006

Ⅰ类

<0.006

Ⅰ类

<0.006

Ⅰ类

mg/L

0.009

Ⅰ类

0.012

Ⅰ类

0.015

Ⅰ类

0.007

Ⅰ类

mg/L

<0.0000

4

Ⅰ类

<0.0000

4

Ⅰ类

<0.0000

4

Ⅰ类

<0.0000

4

Ⅰ类

mg/L

0.0008

Ⅰ类

0.0013

Ⅲ类

0.0018

Ⅲ类

0.0017

Ⅲ类

mg/L 0.00044

Ⅰ类

0.00043

Ⅰ类

0.00056

Ⅰ类

0.00028

Ⅰ类

mg/L 0.00012

Ⅱ类

0.00018

Ⅱ类

0.00014

Ⅱ类

0.00009

Ⅰ类

mg/L 0.00998

Ⅲ类

0.0101

Ⅲ类

0.0102

Ⅲ类

0.00997

Ⅲ类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36

9.3.2-1

地下水离子平衡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点位

项目场地

项目场地周边

离子

相对分子质量

(mg/mmol)

电价

平均浓度

(mg/L)

价电离子摩

尔浓度

(mmol/L)

平均浓度

(mg/L)

价电离子摩

尔浓度

(mmol/L)

氯离子

35.45

-1

55.475

1.565

53.65

1.513

硫酸根

96.06

-2

4

0.083

256.5

5.340

碳酸根

60.01

-2

2.5

0.083

2.5

0.083

重碳酸

61.018

-1

173

2.835

575.5

9.432

39.1

1

1.5475

0.186

7.2875

0.186

22.99

1

16.425

0.714

39.325

1.711

40.08

2

64.9

3.239

221.75

11.065

24.31

2

2.4875

0.205

39.025

3.211

统计

阳离子

4.344

阳离子

16.173

阴离子

4.567

阴离子

16.369

摩尔浓度偏

(%)

2.50

摩尔浓度偏

(%)

0.60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37

9.3.3 土壤

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对项目所在地及周围敏感点的土壤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见表 9.3.3-1。

由此可知,本项目生产车间旁、危废贮存库旁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

行)》

(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项目周边居住用地(长恬村)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9.3.3-1

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及评价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标准限值

标准限值

监测结果(单位:二噁英

ng TEQ/kg,其他 mg/kg)

达标

情况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1#(生产车间旁) 2#(危废贮存库旁) 3#(环境敏感目标)

采样深度(

m)

/

/

0~0.2

0~0.2

0~0.2

/

样品性状

/

/

黄棕色

黄棕色

黄棕色

/

用地类型

/

/

第二类用地

第二类用地

第一类用地

/

重金属

1

20

60

12.4

11.6

10.1

达标

2

20

65

0.21

0.02

0.08

达标

3

铬(六价)

3

5.7

<0.5

<0.5

<0.5

达标

4

2000

18000

52

10

14

达标

5

400

800

45

26

27

达标

6

8

38

0.124

0.099

0.060

达标

7

150

900

184

16

18

达标

挥发性有机物

8

四氯化碳

0.9

2.8

<0.0013

<0.0013

<0.0013

达标

./tmp/078e158e-9191-46ee-83e6-4b7c1c8f135a-html.html

138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标准限值

标准限值

监测结果(单位:二噁英

ng TEQ/kg,其他 mg/kg)

达标

情况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1#(生产车间旁) 2#(危废贮存库旁) 3#(环境敏感目标)

9

氯仿

0.3

0.9

<0.0011

<0.0011

<0.0011

达标

10

氯甲烷

12

37

<0.0010

<0.0010

<0.0010

达标

11

1,1-二氯乙烷

3

9

<0.0012

<0.0012

<0.0012

达标

12

1,2-二氯乙烷

0.52

5

<0.0013

<0.0013

<0.0013

达标

13

1,1-二氯乙烯

12

66

<0.0010

<0.0010

<0.0010

达标

14

-1,2-二氯乙烯

66

596

<0.0013

<0.0013

<0.0013

达标

15

-1,2-二氯乙烯

10

54

<0.0014

<0.0014

<0.0014

达标

16

二氯甲烷

94

616

<0.0015

<0.0015

<0.0015

达标

17

1,2-二氯丙烷

1

5

<0.0011

<0.0011

<0.0011

达标

18

1,1,1,2-四氯乙烷

2.6

10

<0.0012

<0.0012

<0.0012

达标

19

1,1,2,2-四氯乙烷

1.6

6.8

<0.0012

<0.0012

<0.0012

达标

20

四氯乙烯

11

53

<0.0014

<0.0014

<0.0014

达标

21

1,1,1-三氯乙烷

701

840

<0.0013

<0.0013

<0.0013

达标

22

1,1,2-三氯乙烷

0.6

2.8

<0.0012

<0.0012

<0.0012

达标

23

三氯乙烯

0.7

2.8

<0.0012

<0.0012

<0.0012

达标

24

1,2,3-三氯丙烷

0.05

0.5

<0.0012

<0.0012

<0.0012

达标

25

氯乙烯

0.12

0.43

<0.0010

<0.0010

<0.0010

达标

26

1

4

<0.0019

<0.0019

<0.0019

达标

27

氯苯

68

270

<0.0012

<0.0012

<0.0012

达标

28

1,2-二氯苯

560

560

<0.0015

<0.0015

<0.0015

达标

29

1,4-二氯苯

5.6

20

<0.0015

<0.0015

<0.0015

达标

30

乙苯

7.2

28

<0.0012

<0.0012

<0.0012

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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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标准限值

标准限值

监测结果(单位:二噁英

ng TEQ/kg,其他 mg/kg)

达标

情况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1#(生产车间旁) 2#(危废贮存库旁) 3#(环境敏感目标)

31

苯乙烯

1290

1290

<0.0011

<0.0011

<0.0011

达标

32

甲苯

1200

1200

<0.0013

<0.0013

<0.0013

达标

33

间、对二甲苯

163

570

<0.0012

<0.0012

<0.0012

达标

34

邻二甲苯

222

640

<0.0012

<0.0012

<0.0012

达标

半挥发性有机物

35

硝基苯

34

76

<0.09

<0.09

<0.09

达标

36

苯胺

92

260

<1.0

<1.0

<1.0

达标

37

2-氯酚

250

2256

<0.06

<0.06

<0.06

达标

38

苯并

[a]蒽

5.5

15

<0.1

<0.1

<0.1

达标

39

苯并

[a]芘

0.55

1.5

<0.1

<0.1

<0.1

达标

40

苯并

[b]荧蒽

5.5

15

<0.2

<0.2

<0.2

达标

41

苯并

[k]荧蒽

55

151

<0.1

<0.1

<0.1

达标

42

490

1293

<0.1

<0.1

<0.1

达标

43

二苯并

[a,h]蒽

0.55

1.5

<0.1

<0.1

<0.1

达标

44

茚并

[1,2,3-cd]芘

5.5

15

<0.1

<0.1

<0.1

达标

45

25

70

<0.09

<0.09

<0.09

达标

其他

46

二噁英

10

40

10

3.3

0.90

达标

47

pH

/

/

8.36

8.57

5.30

/

48

氟化物

/

/

549

442

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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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9.3.4 声环境

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7 月 3 日对项目敏感点长恬村

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表

9.3.4-1。由此可知,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长恬村噪声

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

9.3.4-1

声环境监测结果及评价(单位:

dB(A))

测点位置

监测时间

昼间(

16:24~17:20)

夜间(

22:22~23:19)

Leq

Leq

Lmax(突发)

长恬村

2025.7.2

55

49

61

2025.7.3

55

48

59

标准

60

50

65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注: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

15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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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10 验收监测结论10.1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中认真落实了国家建设项目管

理的有关规定和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批复意见,履行了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三同时”的有关要求。

10.2 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10.2.1 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废水:喷淋废水处理设施对总汞的去除效率为

75.44%。

废气:再生活化系统废气处理设施对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颗粒物的

去除效率分别为

45.02%、92.99%、98.48%、99.86%。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对颗

粒物的去除效率为

99.95%。

10.2.2 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废水

企业验收期间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

标准,第一类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氨氮、总磷分别满足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

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7-2013)中的规定。

2、废气

1)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废气

企业验收期间回转式再生活化系统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

颗粒物、氟化氢、氯化氢、二噁英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4-2020)

中表

3 的限值要求,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乙酸丁酯排放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

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中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容

许浓度限值要求,逃逸氨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

HJ563-2010)中“要求逃逸浓度控制在 8mg/m3 以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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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2)蒸汽发生系统废气

企业验收期间蒸汽发生系统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满足《关于印发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要求的限值要求。

3)危废贮存库及进料区废气

企业验收监测期间危废贮存库及进料区废气中的恶臭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限值要求,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浓度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限值要求。

4)生产车间废气

企业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车间废气的颗粒物排放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限值要求。

5)无组织废气

企业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

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恶臭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4554-93)相应要求,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企 业 验 收 期 间 厂 界 噪 声 满 足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在综合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划定自产危废贮存库,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企业贮存场所地面已做好防腐防渗

措施,贮存库已安装危废贮存库负压表,完善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监控及温感、

烟感装置配置,已规范导流设施布置、设置集排水设施,并在贮存仓库和自产危废

贮存 库设置 分类 分区及 标识标 牌, 企业在 贮存场 所门 口设置 了截留 沟, 符合

GB18597 及 HJ1276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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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10.3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次验收对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地下水环境质量和土壤环境质量进行了监

测,根据监测结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有限,具体结果如下:

环境空气:

SO2、NO2、PM10、PM2.5、TSP、氟化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要求;硫化氢、氯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 2.2-2018)中

的附录

D 限值要求;二噁英类满足日本标准。

地下水:项目场地地下水中浊度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Ⅳ

类水质标准,其他监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

准 ; 项 目 场 地 附 近 地 下 水 中 浊 度 、 总 硬 度 、 锰 为 《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

(GB/T

14848-2017)Ⅴ类水质,耗氧量、硫酸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

类水质标准,其他监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Ⅲ类水质标

准。

土壤:项目生产车间旁、危废贮存库旁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

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标准,项目周边居住用地(长恬村)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

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声环境:长恬村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

要求。

10.4 总量控制结论

废水:验收工况下,已建项目

CODCr 纳管总量为 0.014t/a,氨氮纳管总量为

0.00039t/a;折算达产工况下,已建项目 CODCr 纳管总量为 0.015t/a,氨氮纳管总量

0.00042t/a,满足环评及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废气:验收工况下,本项目烟尘排放量为

1.8358t/a,SO2 排放量为 0.0350t/a,

NOx 排放量为 1.0932t/a,VOCs 排放量为 0.2128t/a;折算达产工况下,本项目烟尘

排放量为

1.9395t/a,SO2 排放量为 0.0370t/a,NOx 排放量为 1.1550t/a,VOCs 排放

量为

0.2248t/a,满足环评及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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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10.5 验收总结论

根据对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3.5 万吨/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

(一期)先行建设项目的监测与调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实施过程中较好的执行

了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及地下水防渗等

相应配套的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基本按照环评的要求建成。建设单位已建立各类较完

善的环保管理制度,项目废气、废水、噪声排放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固体废

物处置合理。废水和废气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评及批复总量控制要求。因

此,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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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

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

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

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建设单位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列举如下:

1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 设计简况

本项目将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符合

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项目主体建设内容与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运行,落实了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1.2 施工简况

本项目回转窑再生活化系统由山东多乐可水务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提供工艺包、

设备安装和深化设计;贮存库、危废仓库等废气处理系统由浙江安可环保有限公司

负责提供工艺包、设备安装和深化设计;废水处理系统由浙江科工环保技术有限公

司负责提供工艺包、设备安装和深化设计。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的环境保护对策措

施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

1.3 验收过程简况

本项目竣工后,至源公司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并启动验收自查工作,明确本次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和内容为: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3.5 万吨/年废

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一期)先行建设项目,即:

1 条处理规模为 5000 吨/年的回

转式再生利用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和辅助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规定和要求,至源公司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担本次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浙江求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竣

工验收监测工作。在查阅资料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我司编制了《至源环保科技(浙

江金华)有限公司

3.5 万吨/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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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收监测报告》,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3.5 万吨/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会,在落实验

收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基础上,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4 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

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期间均未收到过公众反馈意见或投诉。

2 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2.1 制度措施落实情况2.1.1 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公司以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安全环保科,配置安环专员,成立了环保管

理领导小组,定期进行岗位培训,不断加强对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企业贯彻执

行了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并建立了公司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了环境

管理内容与要求、环境管理运行程序、环境目标管理方案,并要求部门及员工按章

执行。环保设施有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的运行、维护管理,有环保设施的运行记录和

维护记录,环境保护档案齐全。

建设单位编制有《废物分析管理制度》、《安保管理制度》、《内部监督管理

措施和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环境管理台账管理制度》、《产品分析

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环境监测制度》等多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2.1.2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永康分局备案,备案号:

330784-2024-019-M,企业已按照应

急预案要求配备了相关设备及物资,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基本落实

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

2.1.3 环境监测计划

建设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等制定了环境监测

计划,并按照监测方案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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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2.2 配套措施落实情况2.2.1 区域削减及淘汰落后产能

本项目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根

据《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

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

[2021]10 号)》,本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

替代比按

1:1.5 执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CODCr 和氨氮替代比按 1:1

执行。

本项目不涉及淘汰落后产能的措施。

2.2.2 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

根据项目环评,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厂界外贡献浓度无超标点,不需要设置防

护距离。

2.3 其他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林地补偿、珍惜动植物保护、区域环境整治、相关外围工程建设

内容等。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并严格落实了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

施与要求,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并达标排放。

3 整改工作情况

本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竣

工后、验收监测期间、提出验收意见后等各环节采取了必要的整改措施,发现的问

题均已整改并闭环,确保各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2025 年 9 月 26 日,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根据《至源环保科技

(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3.5 万吨/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3 年 11 月)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意见等要

求,召开了“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3.5 万吨/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

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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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验收组听取了本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

踏勘了项目建设和(试)运行现场,核实了有关资料,并形成了验收意见。针对验

收意见,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验收意见中“后

续要求”的相关内容,汇总如下:

专家意见:

至源环保科技

(浙江金华)有限公司后续要加强日常员工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

做好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工作;完善企业环保档案和各类环保台帐。

企业整改情况:

企业将按照《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中的要求,持续开展员工进行日常培训工作,

不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由安环部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内容

包括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其他环保管理要求,现场管理、固废管理、

环境安全管理等环保管理知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措施等。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并组建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应急指挥中心,

下设应急抢险组、工艺控制组、后勤保障组、安全警戒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

组、环保处置组、应急监测组等。为了确保快速、有序和有效的应急反应能力,企

业定期开展应急培训与应急演练,明确在救援现场所担负的责任和义务,熟悉储存

的危险物质的特性、可能产生的各种紧急事故以及应急行动,保证在发生意外风险

事故时,能让制度和措施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好的方式得以执行,有序地开展治理和

救援,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公

司内部和周围的安全。

企业已制定环境自行监测计划,并承诺在后续运营过程中按照相关管理规范开

展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的定期监测。企业已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环境管理

台账管理制度》、《装卸区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已设立危废经营情况记录簿、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生产设施运行记录簿等环保档案和各类环保台帐,在运营过程

中,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环保档案和各类环保台帐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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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附表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3.5 万吨/年废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一期)

项目代码

2310-33*开通会员可解锁*-827314

建设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东吴路

558 号

行业类别

N7724 危险废物治理

建设性质

☑新建

□ 改扩建 □技术改造

设计生产能力

1 万吨/年

实际生产能力

5000 吨/年

环评单位

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机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审批文号

金环建永

2023〕133 号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书

开工日期

2023 年 11 月

竣工日期

2024 年 11 月 30

排污许可证申领

时间

2024 年 8 月 19 日

环保设施设计单

山东多乐可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回转窑再生活化系统)、

浙江安可环保有限公司(贮存库、危废仓库等废气处理

系统)、浙江科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废水处理系统)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排污许可证编号

91330784MACECPKF5

D001V

验收单位

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浙江求实环境

监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时工况

94.57%

投资总概算(万

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所占比例(

%)

/

实际总投资

1178

实际环保投资(万

元)

175

所占比例(

%)

14.86

废水治理(万元)

40

废气治理(万

元)

100

噪声治理(万

元)

15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20

绿化及生态(万

元)

/

其他(万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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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新增废水处理设

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300 天/年

运营单位

至源环保科技(浙江金华)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

织机构代码)

91330784MAC

ECPKF5D

验收时间

2025.9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标 与

总 量

控 制

( 工

业 建

设 项

目 详

填 )

污染物

原有排

放量

(1)

本期工程实

际排放浓度

(2)

本期工程

允许排放

浓度

(3)

本期工

程产生

(4)

本期工程

自身削减

(5)

本期工程

实际排放

(6)

本期工程

核定排放

总量

(7)

本期工程

“以新

带老

”削减量(8)

全厂实际

排放总量

(9)

全厂核定排

放总量

(10)

区域平衡

替代削减

(11)

排放

增减

(12)

废水

/

/

/

/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

10.63

500

/

/

0.0140

0.0910

/

0.0140

0.0910

/

/

氨氮

/

0.29

35

/

/

0.00039

0.0070

/

0.00039

0.0070

/

/

废气

/

/

/

/

/

/

/

/

/

/

/

/

烟尘

/

/

/

/

/

1.8358

5.6520

/

1.8358

5.6520

/

/

二氧化硫

/

/

/

/

/

0.0350

3.2045

/

0.0350

3.2045

/

/

氮氧化物

/

/

/

/

/

1.0932

6.2140

/

1.0932

6.2140

/

/

VOCs

/

/

/

/

/

0.2128

1.0380

/

0.2128

1.0380

/

/

注:

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

/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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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附件

1:环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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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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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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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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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

附件

3: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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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附件

4:不动产权证书及房屋租赁合同

1.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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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2.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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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附件

5:应急预案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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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附件

6:危废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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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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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附件

7:危险废物委托运输协议及运输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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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附件

8:自产危废处置协议及处置单位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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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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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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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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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附件

9:烟气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材料及登记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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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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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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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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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附件

10: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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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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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