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储出【2025】84号地块绿色低碳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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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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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杭政储出【

202584 号地块绿色低碳再生资

源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杭州中局环境建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3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4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1

六、结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4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名称

杭政储出【

2025】84 号地块绿色低碳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项目代码

2503-33*开通会员可解锁*-768397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

王**

建设地

136****0824

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

地理坐标

(东经:

120 度 34 分 49.794 秒,北纬:30 度 21 分 38.441 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N7723

固体废物治理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四十七、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

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

综合利用 其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部门

(选填)

钱塘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

文号

(选填)

2503-33*开通会员可解锁*-768397

总投资

(万元)

11831

环保投资(万元)

200

环保投资

占比(

%)

1.78

施工工期

12 个月

是否开工

建设

否是:

用地面积(

m2)

13300(19.95 亩)

专项

评价

设置

情况

1-1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专项评价

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

是否设置专项

评价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1、二噁英、苯并

[a]芘、氰化物、氯气

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

气保护目标 2 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排放废气含有苯并

[a]芘,厂界外 500m 范

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入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3 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涉及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

生态

取水口下游

500 范围内有重要水

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

不涉及

2

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注:

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的污染物(不包括

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附录C。

规划情况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和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于

2017 年 2 月共同编制完成《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大江东新区)分区规

划》

规划

环境

影响

评价

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大江东新区)

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浙环函〔

2018〕533 号;

2021 年 5 月,《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大江东新区)分区规划环境

影响报告书

“六张清单”调整报告》对 6 张清单中与“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不

相符的内容作适当调整和完善,并通过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审核。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1 与《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大江东新区)分区规划》规划符合性分析

1)规划范围

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大江东新区)分区规划范围:东、西、北均

以钱塘江界线为界,南至红十五线、十二棣横河及绍兴市接壤的北侧河道,

西南至杭州江东工业园区与杭州空港经济开发区的边界线。规划总面积

427 平方千米,其中陆域面积 348 平方千米,钱塘江水域面积 79 平方千米。

地域范围覆盖河庄、义蓬、新湾、临江、前进

5 个街道的行政管辖区域及

党湾镇部分用地。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

2015~2030 年。其中:近期 2015~2020 年;远期 2021~2030

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

3)目标定位

①战略目标

建设国家级新区,打造

“智慧大江东、魅力生态城”。

近期重点建设以智慧和人才为导向的产业平台,侧重吸引人口集聚,

3

逐步强化制造业功能,并结合智慧产业及生态特色带动区内公共服务配套

完善。

远期逐步成为产城融合、生态和谐、创新高效、服务完善的国际一流

的智慧新区和魅力彰显的生态新区。

②功能定位

三区一城,即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长三角产城人融合先行区、浙

江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杭州滨江智慧生态新城

”。

③特色定位

创新智造航母、陆空海一体门户、生态休闲江湾、宜居宜业家园。

4)空间布局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形成

“一城三园,一心三带”的总体结构。

①一城三园

一城:即生态智慧新城。即钱江通道以西的创新引领、宜居宜业、生

态优化的高品质新城。强调串河成网、连田成绿的生态基地。

三园:即江东、前进、临江以产业功能为主导的三大功能园区。以产

城融合为理念,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综合性功能园区。

②一心三带

一心:即大江东综合公共服务主中心,市级副中心之一。集商务办公、

金融商贸、展览展示、公共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市级副中心,是新区功能

和形象核心。

三带:即产业创新服务带、城市生活服务带和江海湿地生态景观带。

产业创新服务带位于江东大道以北,依托江东一路,是连续城市创新

功能的连续轴带;城市生活服务带位于江东大道以南,依托河景路和轨道

交通,是连接城市品质生活服务的连续轴带;江海湿地生态景观带位于滨

江二路以北,依托沿江湿地生态基地,打造大江东最具生态景观特色的国

家级综合型湿地。

5)工业用地布局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

4056.63 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36.9%。

其中工业研发类用地

261 万平方米,一类工业用地 172.18 万平方米,

4

一二类工业用地

3273.58 万平方米,二三类工业兼容用地 349.87 万平方米。

规划依据产业特色、园区规模、配套要求等,形成

“四片多园”的工业

用地格局。

①江东产业片

江东先进装备制造园:位于靖江路以东,江东一路以北,重点聚焦特

色化、规模化的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领域;

江东战略性新兴产业园:位于江东一路以北,头蓬快速路以西,为现

状企业提供创新平台,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

产业。

②前进产业片

前进先进装备智造园:位于钱江通道以东,江东三路以北,梅林大道

以西,重点发展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装备;

前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园:位于梅林大道以西,重点发展航空航天、机

器人及自动化等装备制造产业。

③临江产业片

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位于钱江通道以东,江东一路以南,充分落实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的创建目标,积极发展新能源运输装备、高新技术制

造产业,重点发展高铁、动车、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适时发

展工业机器人、智能机床、智能仪器等智能装备制造业;

临江新材料产业园:位于江东片区东南角,引导现有化纤、化工、纺

织等产业向新材料方向升级。

④临空产业片

临空会展商贸园:位于头蓬快速路与红十五线交叉口西北,受机场噪

声及净空影响,宜发展空港会展商贸、航空培训等,结合地区生态农业的

培育,适时发展切花及农作物展销等功能;

临空制造园:位于义蓬街道,重点发展航空维修、航空制造、航空食

品加工、临空加工制造等临空型产业,以及绿色能源、航空材料、电子信

息等高新技术产业;

民营经济创新园:位于河庄街道,以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为基础,引导

5

发展以柔性生产为特色的临空制造产业。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根据《杭州大江东

产业集聚区(大江东新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六张清单”调整报

告 》 可 知 , 该 区 域 的 生 态 空 间 单 位 属 于 钱 塘 区 一 般 管 控 单 元

ZH33011430001)。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杭

环发〔

2024〕49 号),该区域已调整为钱塘区大江东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

元(

ZH33011420004)。

项目主要从事利用回收沥青混合料进行再生沥青混凝土生产,属于

N7723 固体废物治理,根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工业项目分类表,输油、

输气管线项目,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储油储气项目,水的生产和供

应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等基础设施类工业项目,以及矿产资源开发

项目不纳入本工业项目分类表,故本项目属于非工业项目。

根据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土地用途为环卫用地,符合土地规划。本项

目符合《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大江东新区)分区规划》要求。

1.2 与《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大江东新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张清单

调整报告》符合性分析

2021 年 5 月 28 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在杭州组织召开《杭

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大江东新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张清单”

调整报告》技术咨询会,会后课题组根据咨询会意见认真修改,形成备案

稿。

1-2 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区块

与“三线一单”管控分区叠加分析示意图及

说明

本次调整修改后的准入条件

分类 行业清单

工艺清

产品清

区块

十三

禁止

准入

类产

禁止新建

二、三工

业类项目

/

/

限制

准入

类产

/

/

/

6

1、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符合性分析

符合性分析:环境准入条件清单见上表。对照规划环评准入清单,项

目主要从事利用回收沥青混合料进行再生沥青混凝土的生产,属于

N7723

固体废物治理,属于非工业项目,不在禁止准入类产业以及限制准入类产

业内,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准入清单要求。

2、生态空间清单符合性分析

1-3 生态空间清单

编号

区块名称

区块示意图

管控要求

现状用地类型

6

萧山区一般

管控单元

ZH33010

930001)

1.原则上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2.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3.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一二产业融合的加工类项目、利用当地资源的加工项目、工程项目配套的临时性项目等确实难以集聚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外;4.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现有其他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5.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6.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7.加强对农田土壤、灌溉水的监测及评价,对环境风险源进行评估;8.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9.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

主要为农林用

地、绿

地等

5

ZH3301092

0013

1.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2.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3.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

地、农林

7

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4.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5.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符合性分析:根据立项文件(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

表),本项目主要从事利用回收沥青混合料进行再生沥青混凝土的生产,

N7723 固体废物治理,属于非工业项目,严格按照污染物总量控制制

度执行,不涉及农业面源污染等,符合生态空间清单管控要求。

3)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从事利用回收沥青混合料进行再生沥青混凝土生产,根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 N7723 固体废物

治理,不属于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的禁止和限制准入产业,符合环境准入条

件。本项目生产废水隔油

+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纳管排放;废气经本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均能达到同行业先进水

平。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各污染物经过本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后均能

达标排放,不会超出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在此基础上,符合规划环评审查

意见。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要求。

8

其他符合性分

1.3 其他符合性分析

1.3.1 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

环评〔

2016150 号)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对照杭州市

“三区三线”批

复成果叠图,本项目位于城镇集中建设区,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

护红线,符合

“三区三线”的要求。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①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

2024 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

达标区。根据杭州市达标规划,随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持续有效推

进,预计区域整体环境空气质量将会有所改善。本项目产生废气有颗粒物、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沥青烟、苯并

[a]芘和 VOCs,本项目将通过源头控

制、末端治理等方式严格控制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沥青烟、苯

[a]芘和 VOCs 废气的排放,不会突破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②水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

2024 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总

体稳定,市控以上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以及水质达到或优于

Ⅲ类标准

比例均为

100%。

钱塘江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

100%,干、支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

准比例为

100%。

运河、苕溪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

100%,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

比例为

100%。

西湖平均透明度为

1.30 米,湖区内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水

质标准。

千岛湖平均透明度为

3.73 米,湖区内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Ⅱ类及以上

水质标准。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

管,废水水质满足纳管标准要求,纳管至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

9

放。

③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项目非土壤重点监管单位,

本项目建设对周边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

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

“节能、

降耗、减污

”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本项目消耗的电能、水、天然气

较少,不会突破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上限,不触及资源利用上

限。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对照《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大江东新区)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

“六张清单”调整报告》中的产业发展区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本项目不属

于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发展区环境

准入条件清单要求;对照国家、省、杭州市有关产业政策文件,本项目建

设符合相关要求。

1.3.2 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原规划环评中该区域为钱

塘区一般管控单元(

ZH33011430001),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动态更新方案》(杭环发〔

2024〕49 号),该区域已调整为钱塘区大江东

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ZH33011420004),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该单元

管控准入见表

1.3-1。

1.3-1 钱塘区大江东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表

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空间布局引导

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合理规划布局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区块,与工业区块、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

符合。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且本项目与居住区之间有防护绿地、生活绿地等隔离带。

污染物排放管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

符合。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将通过有效污染治理措施,确保项目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根据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进行污染物总量控制。

10

环境风险防控

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符合。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后按要求建立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

综 上 , 本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钱 塘 区 大 江 东 产 业 集 聚 重 点 管 控 单 元

ZH33011420004)准入要求,符合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

案管控要求。

1.3.3 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根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经处理后均能

达标排放,各种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后,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环境

功能可维持现状。

项目建成后排放的

COD、NH3-N、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

VOCs 进行总量控制后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1.3.4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①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

项目目录(

2012)年本》中的限制、禁止用地。

②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本项目设备和工艺

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

③项目不属于《钱塘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

(钱

政办发〔

2022〕6 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④项目不属于《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

2024 年本)》中的限制类

和淘汰类项目。

⑤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 年版)》中的禁止准入类项

目。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11

1.3.5“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四性五不批”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具体见下表:

1.3-2 “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汇总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符合性分析

符合性

四性

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总量控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等,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实施是可行的。

符合

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分析结果可靠。

符合

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符合。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有较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处理,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有合理的处置去向。

符合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

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科学的。

符合

五不批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本项目选址符合国家、地方规划、产业政策,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 可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并 能 做 到 达 标 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为不达标区;水环境质量现状均较好,项目非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可达到排放标准;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噪声厂界可达标;固废有可行出路。项目拟采取的措施满 足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改 善 目 标 管 理 要求。

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

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不属于不予批

12

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准的情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

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

综上所述,本项目能够满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

682 号)“四性五不批”的相关要求。

1.3.6《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符合性分析

《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中一般行业排查

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1.3-3 项目与《浙江省工业企业恶臭异味管控技术指南(试行)》符

合性分析

序号

排查重

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

是否符合要求

1

原辅料

替代

采用低毒、低害、低挥发性、低异味阈值的原料进行源头替代,减少废气的产生量和废气异味污染;

本项目原料主要为沥青、石粉、矿石、色粉、回收沥青混合料等,不涉及需替代的原料。

符合

2

设备或工艺革

推广使用自动化、连续化、低消耗等环保性能较高的设备或生产工艺;

项目采用自动化、密闭化生产线。

符合

3

设施密

闭性

1

加强装卸料、输运设备的密封

或密闭,或收集废气经处理后排放;

2

加强生产装置、车间的密封或

密闭,或收集废气经处理后排放;

3

存储设备(罐区)加强密封或

密闭、加强检测,或收集废气经处理后排放;

4

暂存危废参照危险化学品进行

良好包装。其中液态危废采用储罐、防渗的密闭地槽或外观整洁良好的密闭包装桶等,固态危废采用内衬塑料薄膜袋的编织袋密闭包装,半固态危废综合考虑其性状进行合理包装;

5

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的区

域加罩或加盖,投放除臭剂,收集恶臭气体到除臭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①项目装卸料、输送设备采取密封措施,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②项目搅拌采用密闭搅拌站,生产装置废气经收集后分质分类处理;③沥青采用密闭储罐储存,废气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④项目危废根据形态采取相应包装;⑤企业生产废水经隔油

+沉淀

预处理后回收,不涉及生化处理,不涉及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气体,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纳入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

符合

4

废气处理能力

实现废气

“分质分类”、“应收尽收”,

治理设施运行与生产设备

“同启同

”,分类配套燃烧、生物处理、

项目分质分类处理,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等处理后排放,沥青烟等采用水喷淋

+离心除雾+

符合

13

氧化吸收或其他高效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治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高压静电

+活性炭吸附等措施

处理后排放,均能稳定达标排放。

5

环境管理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采用污染预防技术,并采用适合的末端治理技

术。按照

HJ944 的要求建立台账,

记录含

VOCs 原辅材料的名称、采

购量、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

去向、

VOCs 含量,污染治理设施

的工艺流程、设计参数、投运时间、启停时间、温度、风量,过滤材料更换时间和更换量,药剂添加量、

添加时间、喷淋液

pH 值,吸附剂

脱附周期、更换时间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等信息。台

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项目实施后将按要求落实。

符合

1.3.7《〈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浙江省实

施细则》符合性分析

1.3-4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浙江

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

条款

内容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第三

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的规定。

本 项 目 位 于 钱 塘区前进街道,不涉及港口码头。

符合

第四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浙江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以及项目所在地港口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港口码头项目。经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港口码头项目,军事和渔业港口码头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休闲旅游配套码头、陆岛交通码头等涉及民生的港口码头项目,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督导交通专项规划等另行研究执行。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港口码头。

符合

第五

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地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严重改变地形地貌、破坏自然生态、影响自然景观的开发利用行为。禁止在

I 级林地、一级国家级公益

林内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地由省林业局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自然 保 护 地 的 岸 线和河段。

符合

14

第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不符合《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项目。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符合

第七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相关管理机构界定。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第九

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

第十

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

第十一条

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第十二条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第十三条

禁止在长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第十四条

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扩建除外。

第十五条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

本项目属于

N7723

固体废物治理,产品 为 再 生 沥 青 混凝土,不属于炼焦行业的沥青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高污染产品。

符合

第十六条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 煤 化 工 等 产 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符合

第十七条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

项目不属于《产业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录》(

2024 年版)

中 淘 汰 类 中 的 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 后 产 品 投 资 项目,不属于《外商投 资 准 入 特 别 管理 措 施 ( 负 面 清单)》的外商投资

符合

15

项目。

第十八条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

本 项 目 不 属 于 严重 过 剩 产 能 行 业的项目。

符合

第十九条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项 目 不 属 于 不 符合 要 求 的 高 耗 能高排放项目。

符合

第二十条

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

不涉及。

符合

根据分析,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文件要求。

16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2.1 建设内容2.1.1 项目由来

随着杭州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交通路网建设的完善,近年来建筑垃圾产量及

公路养护产生的铣刨料等废料急剧增加。目前绝大多数建筑垃圾及养护废料都

被施工单位以随意倾倒、露天堆放或者简单填埋等粗放式的方式处置,不仅侵

占大量土地,建筑垃圾及养护废料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会因为雨水的淋溶、

冲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渗滤出污水,会造成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

的严重污染。并且经历长期的日晒雨淋后,垃圾中的有害物质通过垃圾渗滤液

渗入土壤中,造成土壤的污染,从而降低土壤质量。更有甚者,建筑垃圾在堆

放过程中,在温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机物质会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

这种有害气体排放到空气中就会污染大气,少量可燃建筑垃圾在焚烧过程中又

会产生有毒的致癌物质,造成对空气的二次污染。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增速换挡期,迫切需要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

济结构来打造中国经济

“升级版”。发展建筑垃圾处理产业符合转变经济发展方

式的要求。该项目的建设可以有效地解决

“建筑垃圾围城”的问题,促进城市建

设可持续发展。

建筑垃圾及公路养护废料资源化处置,既是一项

“变废为宝”的社会性事

业,也是一个具有巨大市场空间和前景的朝阳产业,是落实

“绿水青山就是金

山银山

”号召的有力举措。当前大力推进建筑垃圾及公路养护资源化处置项目,

具有广阔的市场增长前景,既可以起到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又能在市容环境

和园林绿化职能领域科学实践政府、市场、社会共治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转型,

推动实现城市法治、精治和共治。

再生沥青的基本特点正是它得到广泛认可的原因。第一,再生沥青生产过

程中天然资源和废弃物等原料使用少;第二,再生沥青制作工艺消耗能源少,

生产技术没有污染;第三,成分构成和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使用有机化合物,

不含汞和其他化学合成的添加剂;第四,再生沥青目标定位为改善生产环境,

17

提高公路道路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年限。

目前可辐射杭州钱塘区的共有

5 个沥青站,合计年产 310 万吨沥青,若中

局公司沥青站投产,从地理位置、运输距离上分析,在钱塘区、萧山区东片、

嘉兴海宁、绍兴北等区域在成本上优势较大,最远业务范围可以辐射杭州乔司、

临平、上虞、余姚、桐乡、海盐。从业务角度分析,杭州中局环境建材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在钱塘区范围内具有天然优势,能满足建投集团等建设单位在新建

道路等的使用需求,能满足城发集团下属市政公司、管养公司、交投公司在道

路养护、停车场建设中的使用需求。

2025 年 11 月,杭州中局环境建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 11831 万元,拟

在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建设杭政储出【

2025】84 号地块绿色低碳再生资源

循环利用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

133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3300 平方米,为

一幢独立建筑,主要功能包括生产车间、办公用房等,主要用于生产供应绿色

环保建材。项目建成运营后,将形成年产

90 万吨的再生沥青混凝土的生产规

模。项目于

2025 年 9 月 5 日通过钱塘区行政审批局同意备案,项目代码

2503-33*开通会员可解锁*-768397。

杭州中局环境建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企业地址

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围垦九工段(义蓬街道新益村四垦),所属行业为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

房屋拆迁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

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建筑砌块制造;轻

质建筑材料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

制品制造;砖瓦制造;建筑用石加工;固体废物治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制造;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

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砌块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

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建筑材料销售;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预应力混凝

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

18

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港口经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施工专业作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有丰富的建筑垃圾回收处理经验和经营实力。

2.1.2 建设项目环评类别判定

本项目主要从事利用回收沥青混合料进行再生沥青混凝土的生产,对照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 N7723 固体废物治

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规定,本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便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本项目属于四

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

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其他。综上,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具体见表

2.1-1。

2.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

序号

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四十七、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0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采取填埋、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改造项目除外)方式的

其他

/

2.1.3 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判定说明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排污许可管理

类别判定见下表。

2.1-2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摘录

序号

行业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四十五、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77

103

环境治理业

772

专业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含焚烧发电)的,专业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含焚烧发电)的

/

/

本项目主要为利用建筑垃圾进行再生沥青混合物制造,属于

N7723 固体

废物治理,属于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排污许可管理类别不属于重点、简化、登

记管理。

19

2.1.4 产品方案

本项目主要从事利用回收沥青混合料进行再生沥青混凝土的生产,主要产

品方案及规模详见表

2.1-3。

2.1-3 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规模

单位

备注

1

再生沥青混凝土

90

万吨

/年

/

本 项 目 再 生 沥 青 混 凝 土 产 品 质 量 执 行 《 再 生 沥 青 混 凝 土 》

GB/T25033-2010),再生沥青混凝土应符合表 2.1-4 再生沥青混凝土的马歇

尔试验技术要求,表

2.1-5 的再生沥青混凝土的车辙试验动稳定度,表 2.1-6

再生沥青混凝土的水稳定性的规定。

2.1-4 再生沥青混凝土马歇尔试验技术要求

试验指标

单位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

市道路

其他等级道路

行人道路

试验方法

夏炎热区

夏热区及夏

凉区

中轻交通

重载交通

中轻交通

重载交通

击实次数(双面)

75

50

50

试件直径

mm

101.6mm×63.5mm

空隙

VV

深约

90mm

以内

%

3~5

4~6

2~4

3~5

3~6

2~4

JTG F40-2004

中附录

B

深约

90mm

以下

%

3~6

2~4

3~6

3~6

稳定度

MS

kN

8

5

3

JTJ 052 2000

T0709-2000

流值

FL

mm

2~4

1.5~

4

2~4.

5

2~4

2~4.

5

2~5

2.1-5 再生沥青混凝土车辙试验(60)动稳定度技术要求

气候条件与技

术指标

相应于下列气候分区的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七月平均最高

气温

(℃)及气

候分区

>30

20~30

<20

夏炎热区

夏热区

夏凉

1-1

1-2

1-3

1-4

2-1

2-2

2-3

2-4

3-2

动稳定度

/(次

/mm

)

普通再生沥青混凝土

≥800

≥1000

≥600

≥800

≥600

JTJ0

52—

2000

T071

改性再生沥青

≥2400

≥2800

≥2000

≥2400

≥1800

20

9—1

993

混凝土

2.1-6 再生沥青混凝土水稳定性技术要求

气候条件与技术指标

相应于下列气候分区的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年降雨量(

mm)及气候分区

1000

500~≤1000

潮湿区

湿润区

浸水马歇尔试验残

留稳定度

/%

普通再生沥

青混凝土

80

JTJ 052 2000

T0709-2000

改型再生沥

青混凝土

85

冻融劈裂试验残留

强度比

/%

普通再生沥

青混凝土

75

JTJ 052 2000

T0729-2000

改型再生沥

青混凝土

80

1)产品合规性分析:

本项目综合利用回收沥青混合料生产再生沥青混凝土。参照《固体废物鉴

别标准 通则》(

GB34330-2017)5.2 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物同时满足下述

条件的,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按照相应的产品管理:

a)符合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被替代原料生产的产品质量标准;b)符合相关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包括该产物

生产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成分含量,并且在该产物生产过程中,排放到

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不高于利用所替代原料生产产品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

的有害物质浓度,当没有被替代原料时,不考虑该条件;

c)有稳定、合理的市场需求。

2)产品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再生沥青混凝土质量满足《再生沥青混凝土》(

GB/T25033-2010),

2.1-4 再生沥青混凝土的马歇尔试验技术要求,表 2.1-5 再生沥青混凝土的

车辙试验动稳定度,表

2.1-6 再生沥青混凝土的水稳定性的相关规定要求,因

此符合

a)项要求。

本项目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沥青烟、苯并

[a]芘和臭气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关

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

2019〕

21

315 号)、《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且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有害物质浓度

不高于利用所替代原料生产产品过程中排放到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浓度。因此,

满足

b)项要求。

本项目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适用于各等级公路和城市道路的沥青面层

及柔性基层。因此,市场需求稳定、合理,满足

c)项要求。

2.1.5 项目建设内容组成

项目建设内容组成见下表。

2.1-7 本项目建设内容组成表

项目名称

杭政储出【

2025】84 号地块绿色低碳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工程内容及生产规

项目投资

11831 万元,计划在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规划建设布置生产厂

房及其他附属生产设施,同时购置国内外先进的沥青混合料一体化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备等,新建杭政储出【

2025】84 号地块绿色低碳再生资源循

环利用项目。项目建成运营后,将形成年产

90 万吨再生沥青混凝土的生产

规模。

主体工程

建设沥青混合料生产线,包括骨料供给系统、再生料供给系统、搅拌系统、粉料供应系统等,处置回收沥青混合料约

40.5 万吨,建设年产 90 万吨的

再生沥青混凝土。

储运工程

原材料存放区

原生骨料储存于厂区密闭仓库内;回收沥青混合料和再生骨料均储存于厂区密闭仓库内;矿 粉 储存于厂区筒 仓 内 (

1 个 矿 粉 仓 80m3, 1 个 回 收 粉 仓

100m3);液态沥青储存于沥青储罐内(经电加热保温),厂区共设有

6

个沥青储罐(

50m3)。

运输

原辅材料均以槽车运输或汽车运输送至厂内。

公用工程

供水

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

排水

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车辆、地面清洗水经隔油

+沉淀处理后回

用于车辆、地面清洗水;项目生产及厂区抑尘和喷淋塔及初期雨水;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 目 雨 水 经 厂 区雨 水 管 道排 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供电

项目用电由工业功能区提供。

供气

项目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由市政燃气提供,采用管道供应。

供热

项目使用导热油(电加热)对沥青罐加热保温。

环保工程

废水处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车辆、地面清洗水及初期雨水经隔油

+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及厂

区抑尘和喷淋塔;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处

矿粉筒仓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由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骨料(含再生骨料)烘干及筛分等预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

TA001(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处

22

理后由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

冷料斗、皮带及落料点搭接处、废料仓卸料、回收粉排放处、成品仓洗锅等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

TA002(布袋除尘)

处理后由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

沥青卸料、沥青储罐呼吸废气和成品料仓卸料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

TA003(喷淋塔+离心除雾+高压静电+活性炭吸

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 DA003 排放。

对原生骨料、回收沥青混合料、再生骨料设置封闭式堆场、并 采 取 洒 水 降 尘 、 喷 雾 抑 尘 等 降 尘 措 施 。

噪声

选 用 低 噪 声 设 备 , 对 高 噪 声 设 备 增 加 隔 声 罩 或 消 声器,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制定生产计划,加 强 设 备 维 护 , 确保 设 备 处 于 良 好 的 运 转 状 态 , 杜 绝 因 设 备 不 正 常 运 转 而 产生 的 高 噪 声 现 象 , 严 格 控 制 生 产 作 业 时 间 。 车 间 出 入 口 在进 行 生产 活 动时应尽可能保持关闭。

固废

设置一个

20m2 一般固废仓库及一座约 20m2 危废暂存仓库。一般

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作为一般固废外售处置,危废委外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1.6 项目主要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情况见下表。

删除涉密

23

删除涉密

24

2.1.7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见下表。

删除涉密

删除涉密

25

主要原辅材料说明:

①沥青:煤和石油提炼物,黑色液体,半固体或固体。沸点

<470℃;相

对密度(水

=1):1.15~1.25;闪点 204.4℃;引燃温度 485℃;爆炸下限 30%

g/cm3)。不溶于水,不溶于丙酮、乙醚、稀乙醇,溶于二硫化碳、四氯化

碳等。溶于氢氧化钠。用于涂料、塑料、橡胶等工业以及铺筑路面等。沥青及

其烟气对皮肤黏膜具有刺激性,有光毒作用和致肿瘤作用。我国三种主要沥

青的毒性:煤焦沥青〉页岩沥青〉石油沥青,前二者有致癌性。本项目采用

的沥青主要为石油沥青,是石油化工厂热解石油气原料时得到的副产品。

项目使用的沥青主要为液态沥青,液态沥青用储罐暂存,直接经管道进入

沥青生产装置。

②原生骨料:主要为石灰岩,主要成分碳酸钙。石灰岩石料可以用作沥青

混凝土的主要骨料。石灰岩石料具有硬度适中、硬度分布均匀、粒型好、耐磨

性好、吸水率低等特点,这些特性使得石灰岩石料能够为沥青混凝土提供均匀

的骨料质量和良好的强度性能,从而改善沥青混凝土的压实性能。

③回收沥青混合料:重铺沥青混凝土路前,常因拆除旧路面而产生大量废

沥青混凝土石料,废沥青混凝土石料属于建筑垃圾。发达国家每年因拆除公路

路面产生大量废沥青混凝土石料,其回收利用已成为垃圾废料用作建筑材料的

主要部分之一。我国随着公路建设的发展,每年产生废混凝土石料的数量也逐

年增加。废混凝土石料可作为铺筑新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建筑材料加以回收利

用。将经粉碎后的再生骨料土作为部分骨料掺入新沥青混凝土中,制成再生沥

青混凝土。再生沥青混凝土的施工方法和普通沥青混凝土相同,因此拆除再生

沥青混凝土路面后所产生的废再生沥青混凝土块还可作为再生骨料多次重复

使用。回收沥青混合料主要来自杭州市钱塘区以及周边区县,回收沥青混合料

主要为沥青、石料以及少量物质(矿粉、添加剂等),组分类型基本一致,仅

组分比例有所差别。

④矿粉:本项目所用的矿粉为铁矿粉,主要来自矿山开采。混凝土生产中

使用掺入矿粉,有效保护环境的同时也可以改善混凝土工作性能,降低混凝土

成本。

26

⑤色粉:彩色沥青用色粉主要包括氧化铁系颜料及铁蓝颜料等,不同类型

色粉具有特定的化学组成和性能特点,以满足彩色沥青路面的着色需求。

2.1.8 项目总体布局

本项目位于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厂区大致呈一个规则的长方形,共建

一个生产厂房和一个开闭所,开闭所位于西北侧,生产厂房北侧主要为堆场,

生产厂房南侧为生产线,拌合主塔位于生产厂房东侧,沥青储罐位于厂区东北

角,出口有两个分别位于厂区西北侧和西南侧。

2.1-1 总平面布局图

2.1.9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

20 人。日累计生产时间不超过 8h,考虑雨天不利于施工,

实际生产天数按

300d 计。项目厂内设有食堂和宿舍。

27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2.2 生产工艺和产污流程

删除涉密

28

29

30

2.2.3 项目水平衡图

项目水平衡如下图所示。

2.2-2 项目水平衡图

31

2.2.4 产排污环节分析

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工序及污染物见下表。

2.1-1 营运期主要污染工序及污染物一览表

类别

序号

污染源名称

污染因子

防治措施

废气

G1

道路扬尘

颗粒物

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

G2

堆场粉尘

颗粒物

对原生骨料、回收沥青混合料、再生骨料设置封闭式堆场、采取喷雾抑尘等降尘措施。

G3

破碎、筛分粉尘

颗粒物

设备密闭,并采取喷雾抑尘等降尘措施。

G4

矿粉筒仓粉尘

颗粒物

矿粉筒仓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

G5

烘干、筛分废气

沥青烟、苯并

[a]芘、

VOCs、臭气

浓度、颗粒

物、

SO2、

NOx

骨料(含再生骨料)提升机上料、运输、筛分等预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和干燥设备内废气一同经废气处理设施

TA001(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不低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

G6

冷料斗、皮带及落料点搭接处、废料仓卸料、回收粉排放处、成品仓洗锅废气

颗粒物

冷料斗、皮带及落料点搭接处、废料仓卸料、回收粉排放处、成品仓洗锅等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TA002(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

G7

沥青卸料废气、沥青储罐呼吸废气和成品仓出料废气

沥青烟、苯并[a] 芘 、

VOCs、臭气浓度

沥青卸料废气、沥青储罐呼吸废气和成品料仓卸料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

TA003(喷淋塔+离心

除雾

+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处理后

通过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 DA003 排

放。

废水

W1

车辆、地面清洗

废水

CODcr、SS

经隔油

+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地

面清洗。

W2

初期雨水

CODcr、SS

用于洒水抑尘、喷雾降尘以及,废气处理中的喷淋用水

W3

喷淋废水

CODcr、SS、

石油类等

循环使用,定期捞渣(捞油),不外排。

W4

生活废水

pH、CODcr、

氨氮等

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固废

S1

不合格骨料

/

外售综合利用

S2

收集的粉尘

/

回用以及外售综合利用

S3

废布袋

布袋等

外售综合利用

S4

废活性炭

活性炭等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S5

废油泥

矿物油、污泥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S6

废机油及废油桶

废机油等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S7

废导热油

废导热油等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2

S8

沉淀渣

砂石等

外售综合利用

S9

危险废包装材料

沾染危险物质的废包装

材料等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S10

一般废包装材料

编织袋等

外售综合利用

S11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

N

噪声

隔音降噪

降噪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2.3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现为空地,无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33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3.1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1 大气环境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1)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根据《

2024 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 年,按照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

GB 3095-2012)评价,2024 年杭州市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 299 天,

优良率为

81.7%。细颗粒物(PM2.5)达标天数为 347 天,达标率为 94.8%。

2024 年杭州市区主要污染物为臭氧,臭氧日最大 8 小时平均浓度第 90 百

分位数为

164 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

粒物(

PM10)和细颗粒物(PM2.5)四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分别为 6 微克/立

方米、

28 微克/立方米、47 微克/立方米和 30 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

均浓度第

95 百分位数为 0.9 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达

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臭氧超过国家二级标准。

2023 年相比,臭氧日最大 8 小时平均浓度第 90 百分位数、可吸入颗粒

物、细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有所下降,降幅分别为

0.6%、7.8%、3.2%

6.7%;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一氧化碳日均浓度第 95 百分位数与去年持平。

2024 年杭州市酸雨率 42.2%,同比上升 8.2 百分点。全市降水 pH 值范围

4.02-7.80,pH 年均值为 5.50。杭州市酸雨程度处于较轻水平,总体较 2023

年略有上升,各区域处在非酸雨、轻度酸雨区。

2024 年杭州市区降尘为 2.56 吨/(平方千米×30 天),其余 3 个县(市)

降尘为

1.75-2.12 吨/(平方千米×30 天)。

大气环境常规污染物有部分因子(臭氧)超标,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

非达标区。

2)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引用《

2024 年度杭州市

34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的监测数据来评价周边区域基本污染物的环境质量现

状。

3.1-1 2024 年杭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μg/m3

标准值

μg/m3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6

60

10.00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8

40

70.00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47

70

67.14

达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30

35

85.71

达标

CO

95 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

900

4000

22.50

达标

O3

90 百分位数 8h 平均质量浓度

164

160

102.50

不达标

2、区域减排计划

为切实做好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

2019〕2

号)要求,特制定以下达标计划。

①规划期限及范围

规划范围:整体规划范围为杭州市域,规划总面积为

16596km2。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

2015 年。规划期限分为近期(2016 年—2020 年)、中期(2021

—2025 年)和远期(2026 年—2035 年)。目标点位:市国控监测站点(包

含背景站),同时考虑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富阳区、临安区及桐庐县、淳

安县、建德市的点位。

②主要目标

通过二十年努力,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区域大气环境管理

能力明显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包括

CO、NO2、SO2、O3、PM2.5、PM10

6 项主要大气污染物指标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面消

除重污染天气,使广大市民尽情享受蓝天白云、空气清新的好天气。

2025 年,实现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建设目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持续稳定下降,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市区

PM2.5 年均浓度稳定达标的同时,

力争年均浓度继续下降,桐庐、淳安、建德等

3 县(市)PM2.5 年均浓度力争

达到

30 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 O3 浓度出现下降拐点。

35

2035 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包括 O3 在内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指标

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PM2.5 年均浓度达到 25μg/m3 以下,全面

消除重污染天气。

此外,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杭州市建设全市域

大气

“清洁排放区”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杭州市正积极致力于从能源结构

与产业布局调整、加快重污染企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企业整治提升、绿色低碳交

通推进、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农村废气污染控制、餐饮及其他

生活源废气污染防治等多个方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

善。

综合以上分析,随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持续有效推进,预计区域整

体环境空气质量将会有所改善。

3)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其他污染物主要为

TSP、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为了解项目建设区

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企业委托浙江求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9 月 18 日 TSP、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监测数据(求实监测(2025)第08042501 号),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

具体监测情况如下:

监测项目:

TSP、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

监测点位:项目所在地下风向。

监测时间及频次:

2023 年 9 月 16 日~9 月 18 日,每天一次。

监测及评价结果见下表。

3-1 监测点位及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污染物

平均时间

评价标准

mg/m3

监测浓度范围

mg/m3

最大浓度占标率

%

达标情况

下风

TSP

日均值

0.3

0.043~0.106

35.3%

达标

非甲烷总烃

1h 值

2.0

0.11~1.62

81%

达标

苯并

[a]芘

日均值

2.5×10-6

9×10-7

18%

达标

由上表可知,企业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

TSP、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的

浓度能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36

3.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

2024 年度杭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

定,市控以上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以及水质达到或优于

Ⅲ类标准比例均为

100%。

钱塘江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

100%,干、支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比

例为

100%。

运河、苕溪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

100%,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

100%。

西湖平均透明度为

1.30 米,湖区内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标

准。

千岛湖平均透明度为

3.73 米,湖区内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

标准。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

废水水质满足纳管标准要求,纳管至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3.1.3 声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厂界外周边

50 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

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

根据现状调查项目厂界外周边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监测

声环境质量现状。

3.1.4 地下水、土壤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地下水、土壤环境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正常生产工况下,车间等

生产区域均进行硬化及设置防渗措施,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因此不开展地

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3.1.5 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属于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大江东

37

新区),且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不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3.1.6 电磁辐射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

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对电磁辐射现状开展监测与评价。

环境保护目标

3.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2、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

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

本项目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区,无珍稀濒危野生动植

物分布,根据本项目与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分图可知,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

红线。

3.2-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38

污染物排放控制标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堆场粉尘、破碎、筛分粉尘、粉料投料粉尘、烘干及筛分

废气、冷料斗、皮带及落料点搭接处、废料仓卸料、回收粉排放处、成品仓洗

锅废气、沥青储罐呼吸废气和成品料仓卸料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

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沥青烟、苯并

[a]芘和臭气

浓度。

1)有组织废气

①排气筒

DA001:骨料(含再生骨料)烘干及筛分等预处理过程产生的废

气(颗粒物、沥青烟、非甲烷总烃、苯并

[a]芘及臭气浓度)和天然气燃烧废气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同经废气处理设施

TA001(重力除尘+布

袋除尘)处理后由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

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排气筒 DA001 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

化物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9078-1996)中相关标准,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沥青烟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中干燥炉、窑的二级标准,检测结果需要根据

其他工业炉窑过量空气系数规定

1.7 折算后进行判定达标性;非甲烷总烃、苯

[a]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二 级 标 准 ; 臭 气 浓 度 执 行 《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4554-93)。另根据《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环大气〔

2019〕56 号)要求,建议该排气筒颗粒物、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控

制在

20mg/m3、300mg/m3、200mg/m3。

②排气筒

DA002:冷料斗、皮带及落料点搭接处、废料仓卸料、回收粉排

放处、成品仓洗锅等过程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废气处理设施

TA002(布袋

除尘)处理后由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

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

39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③排气筒

DA003:沥青储罐呼吸废气(苯并[a]芘、沥青烟、非甲烷总烃(表

VOCs)和臭气浓度)和成品料仓卸料废气(苯并[a]芘、沥青烟、非甲烷总

烃(表征

VOCs)和臭气浓度)经管道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 TA003(喷淋塔+

离心除雾

+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 DA003 排

放。

苯 并

[a]芘、非甲烷总烃和沥青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企业废气相关排放标准见下表。

3.3-1 企业有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监控

污染源

污染物

浓度

mg/m3

排放速率

kg/h

排气筒高

度(

m

标准

DA001

烘干及筛分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

颗粒物

20

/

15

《工业炉窑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

9078-1996)、

《关

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

环函〔

2019〕315

号)

二氧化硫

200

/

氮氧化物

300

/

烟气黑度(林格曼

级)

1

/

沥青烟

50

/

苯并

[a]芘

0.30×10-3

0.050×10-3

《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

6)

非甲烷总

120

10

臭气浓度

/

2000

(无量

纲)

《恶臭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4554-93)

DA002

冷料斗、皮带及落料点搭接处、废料仓卸料、回收粉排放处、成品仓

洗锅废气

颗粒物

120

3.5

15

《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DA003

储罐呼吸废气、成品仓

沥青烟

75

0.18

15

《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苯并

[a]芘

0.30×10-3

0.050×10-3

40

出料废气

GB16297-199

6)

非甲烷总

120

10

臭气浓度

/

2000

(无量

纲)

《恶臭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4554-93)

①各种工业炉窑烟囱(或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为

15m,当工业炉窑烟囱(或排气筒)

周围半径

200m 距离内有建筑物时,烟囱(或排气筒)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 3m 以上,

本项目未高出

3m 以上,应按相应区域排放标准值的 50%执行。

②另外实测的工业炉窑的烟(粉)尘、有害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换算为规定的掺风系数或过量空气系数时的数值,本项目属于其他工业炉窑,过量空气系数规定为

1.7。

③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9078-1996)相关标准。

2)无组织废气

厂界颗粒物、苯并

[a]芘、非甲烷总烃、沥青烟等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要求;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无组织标准。

3.3-2 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物

监控点

浓度

mg/m3

标准

1

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

最高点

1.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

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

非甲烷总烃

4.0

3

苯并

[a]芘

0.000008

4

沥青烟

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

5

臭气浓度

周界外浓度

最高点

20(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二级新扩

改 建 厂 界 无 组 织 标 准

3)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详见下表。

3.3-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项目

特别排放限

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非甲烷总烃

NMHC)

6

监控点处

1 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废水

本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

41

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标准后,纳管到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

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类排放标准后最终排入钱塘江。

企业有关水污染物的具体排放标准见下表。

3.3-4 企业污水纳管、排环境标准 单位:除 pH 外为 mg/L

指标

pH

CODCr

氨氮

总磷

SS

动植物油

石油类

纳管标准

6~9

500

35*

8*

400

100

20

排放标准

6~9

50

5(8)**

0.5

10

1

1

注:①

*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的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

指标。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的

噪声排放限值,具体见下表。

3.3-5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施工期

70

55

营 运 期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执 行 《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具体见下表。

3.3-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

dB(A)

标准级别

昼间

夜间

3 类

65

55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

制标准》(

GB18599-2020),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该标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

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

年版

)》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还应

满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危险废物识别

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

置)场》(

GB 15562.13-1995)修改单等相关要求。

42

总量控制指标

1、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

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根

据《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

33 号)中明确规定了“十四五”期间污染物减排目标,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氮

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

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

2014〕197

号)规定,对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

“十四五”期间为化学需

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烟粉尘、重点重金属(铬、镉、铅、

砷、汞)、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总氮和地方实施总量控制的特征污染物参照执

行。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确定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中纳入总量控制的因子为

NOX、SO2、烟粉尘、VOCs。

2、总量控制建议值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3.4-1 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表 单位(t/a

污染物名称

本项目产生量

本项目削减量

本项目排放量

废气

烟粉尘

1017.769

1010.211

7.558

SO2

0.18

0

0.18

NOx

8.415

0

8.415

VOCs

2.522

1.941

0.581

沥青烟

3.603

2.774

0.829

苯并

[a]芘

4.04×10-5

3.11×10-5

9.29×10-6

臭气浓度

少量

少量

少量

废水

废水量

4898.6

3698.6

255

CODcr

0.646

0.296

0.013

氨氮

0.024

0.018

0.001

从上表可知,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SO20.18t/a、氮氧化物 8.415t/a、

烟粉尘

7.558t/a、VOCs0.581t/a、COD0.013t/a、氨氮 0.001t/a。

3、总量控制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

环评〔

2020〕36 号):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

境质量标准的,原则上对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确保项目投

43

产后区域环境质量不恶化。

大气污染物总量替代应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

理暂行办法(环发〔

2014〕197 号)》,用于建设项目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不

低于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

标的区域,对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指标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

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指标排放量实

2 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

根据《浙江省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 号)》,

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

VOCs 排放量实

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石化等行业的建设项目

VOCs 排放量实行 2 倍量削减,直至达标后的下一年再恢复等量削减。

杭州市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因此

SO2、NOx、烟粉尘、VOCs

按照

1:2 执行。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

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

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

企业仅排放生活污水,故

CODcr、氨氮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根据项目特

点,本评价确定纳入总量调剂的指标为:烟粉尘、

SO2、NOx、VOCs。

3.4-2 总量控制平衡方案(单位:t/a

项目

VOCs

SO2

NOx

烟粉尘

COD

NH3-N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排放量

0.581

0.18

8.415

7.558

0.013

0.001

需区域替代总量调剂比例

1:2

1:2

1:2

1:2

/

/

替代削减量

1.162

0.36

16.83

15.116

/

/

总量控制建议值

0.581

0.18

8.415

7.558

0.013

0.001

根据上表可知,烟粉尘需区域替代削减量

15.116t/a、VOCs 需区域替代削

减量

1.162t/a、氮氧化物需替代削减 16.83t/a、二氧化硫需替代削减 0.36t/a,具

体污染物总量替代平衡方案由企业向当地生态环境局申请确定。

44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

4.1 施工期

本项目位于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建设施工期间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

影响,主要污染有扬尘、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物。

1)扬尘:建筑施工引起的扬尘将使周围空气中的 TSP 浓度升高。

2)废水:主要是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地基挖掘时的地下水和浇注

砼后的冲洗水,主要污染因子是

CODCr、BOD5、SS。

3)噪声:各种建筑施工机械在运转中的噪声。

4)固体废物:在施工建设中会产生建筑垃圾。

1、施工期扬尘

在整个施工期间,产生扬尘的作业主要有土地平整、打桩、开挖、回填、道

路浇筑、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和搅拌等过程,如遇干旱无雨季节,在大风

时,施工扬尘将更严重。据有关调查显示,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行

驶产生,与道路路面及车辆行驶速度有关,约占扬尘总量的

60%。在完全干燥

情况下,可按经验

公式计算:

式中:

Q—汽车行驶的扬尘,kg/km 辆;

v—汽车速度,km/h;W—汽车载重量,t;P—道路表面含粉尘量,kg/m2。

一辆载重

5t 的卡车,通过一段长度为 500m 的路面时,不同表面清洁程度,

不同行驶速度情况下产生的扬尘量如下表所示。

4.1-1 不同车速和地面清洁程度时的汽车扬尘

单位:

kg/km·

车速(

km/h

Pkg/m2

0.1

0.2

0.3

0.4

0.5

1.0

5

0.0283

0.0476

0.0646

0.0801

0.0947

0.1593

45

10

0.0566

0.0953

0.1291

0.1602

0.1894

0.3186

15

0.0850

0.1429

0.1937

0.2403

0.2841

0.4778

20

0.1133

0.1905

0.2583

0.3204

0.3788

0.6371

由上表可见,在同样路面清洁情况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

速情况下,路面清洁度越差,则扬尘量越大。根据类比调查,一般情况下,施工

场地、施工道路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在

100m。

抑制扬尘的一个简洁有效的措施是洒水。

如果在施工期内对车辆行驶的路面

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

4-5 次,可使扬尘减少 70%左右。表 4.1-2 为施工场地

洒水抑尘的试验结果。由该表数据可以看出对施工场地实施每天洒水

4~5 次进

行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并可将

TSP 污染距离缩小到 20~50m 范围。

4.1-2 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试验结果

距离

5

20

50

100

TSP 小时平均浓度

mg/Nm3

不洒水

10.14

2.89

1.15

0.85

洒水

2.01

1.40

0.57

0.50

施工扬尘的另一种重要产生方式是建筑材料的露天堆放和搅拌作业,

这类扬

尘的主要特点是受作业时风速大小的影响显著。因此,禁止在大风天气时进行此

类作业以及减少建筑材料的露天堆放是抑制这类扬尘的一种很有效的手段。

因此,在施工期应对运输的道路及时清扫和浇水,并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

地细目滞尘防护网,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便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

大气环境的影响。

另外,施工车辆、挖土机等由于燃油产生的

SO2、NOx、CO、烃类等污染

物对大气环境也会有所影响。施工期间各类施工机械流动性强,所产生的废气较

为分散,在易于扩散的气象条件下,施工机械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会很大。但

工程车辆的行驶将加重周围环境的车辆尾气污染负荷,因此,施工单位应注意车

辆保养,尽量保证车辆尾气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将会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但这

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也会结束。

因此项目施工期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

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污水和地基挖掘时的地下水和

46

浇注砼的冲洗水。

施工期约为

6个月,施工人员按30人计,生活用水量按120L/(p·d)计,

则生活用水量为

3.6m3/d。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5%计,则排放量为

3.06m3/d。该污水的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和SS等,其污染物浓度分

别为

CODcr约300mg/L、BOD5约200mg/L、SS约200mg/L。

地基挖掘时的地下水量与地质情况有关,浇注砼的冲洗水量与天气状况

有关,主要污染因子是

SS,其排放量均难以估算。该污水要进行截流后集中

处理。

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

境管理暂行规定》,严禁废水乱排、乱流污染施工场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可利用杭州兆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现有设施收集并处理,地基挖掘时的

地下水和浇注砼后的冲洗水建筑施工废水进行截流后集中处理,经沉淀澄清

后达标排放。

3、施工期噪声

不同施工阶段,使用不同的施工机械设备,因而产生不同施工阶段噪声,施

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不同施工阶段所使用的不同施工机械的非连续性作业噪声。

1)噪声源

施工期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不同的施工设备产生的机械噪

声声级列于下表。

4.1-3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声级

机械名称

测量声级(

dB

测量距离(

m

挖掘机

79

15

推土机

90

5

装卸器

85

5

压路机

73

10

铲土机

75

15

自卸卡车

70

15

冲击式打桩机

110

22

混凝土搅拌机

79

15

混凝土振捣机

80

12

升降机

72

15

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各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互相叠加。根据类比调

47

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值约

3~8dB,一般不超过 10dB。

2)施工噪声控制标准

该项目施工期不同施工阶段的机械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执行《建筑施工场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中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3)施工噪声影响分析

当单台建筑机械作业时可视为点声源,距离加倍时噪声降低

6dB,如果考虑

空气吸收,则附加衰减

0.5~1dB/百 m,各建筑机械衰减见下表。表中 r55 称为干

扰半径,是指声级衰减为

55dB 时所需距离。

4.1-4 各种建筑机械的干扰半径

阶段

噪声源

r55m

r60m

r65m

r70m

r75m

r80m

土石方

装载机

350

215

130

70

40

/

挖掘机

190

120

75

40

22

/

打桩

冲击式打桩机

1950

1450

1000

700

440

/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

200

110

66

37

21

16

混凝土振捣机

190

120

75

42

25

/

土木圆锯

170

125

85

56

30

/

装修

升降机

80

44

25

14

10

/

由上表可知,在一般情况下,施工噪声不会超标。但冲击式打桩机的影响较

大,昼间

165m,夜间则在 2km 外达 55dB,因此要求施工时采用静压式打桩机

代替冲击式打桩机,从源头削减噪声。

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等的规定,建

设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登记,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特殊要

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要

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并接受其依法监督,

并且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4、施工期固废

施工期间需要挖土,会产生弃土和弃渣,在运输各种建筑材料(如砂石、水

泥、砖、木材等)过程中以及在工程完成后,会残留不少废建筑材料。对于建筑

垃圾,其中的钢筋可以回收利用,其他的混凝土块连同弃渣等均为无机物,可送

至专用垃圾场所或用于回填低洼地带。工地废料要有分类堆放、储存场所,以便

48

进行回收或处理处置。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要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

“垃圾堆场”,不然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同时,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施工期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本项目位于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大江东新区),不属于产业园区外建设

项目新增用地的项目,不进行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2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4.2.1 废气污染源强核算

根据本项目的工艺流程分析,本项目主要的废气为道路运输扬尘、堆场粉尘

(再生沥青回收料、原生骨料、再生骨料)、破碎筛分粉尘、烘干筒废气及筛分

废气、综合粉尘(冷料工艺系统粉尘、烘干筒粉尘、拌缸洗锅粉尘)、粉料投料

粉尘、沥青储罐烟气、沥青搅拌废气、成品仓沥青烟等。

10

1、废气污染源强分析

1)道路运输扬尘

根据运输汽车的载重量,由下式计算汽车的道路扬尘量:

式中:

Qy——交通运输起尘量,kg/km•辆;

Qt——运输途中起尘量,t/a;V——车辆行驶速度,km/h;P——路面状况,以每平方米路面灰尘覆盖率表示,kg/m2,与是否洒水有关,

未洒水取

0.05kg/m2,本项目洒水取0.01kg/m2;

M——车辆总重,t/辆;L——运输距离,km;Q——运输量,t/a;m——车辆载重能力,t/次。

49

本项目原料采用

30t工程车外购运输至厂内仓库暂存,厂区大门到仓库平均

运输距离约

0.25km,空车重约15t,重车重约45t(含车重);车辆均以速度5km/h

行驶。

厂区道路每天定时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湿润,最大限度控制粉尘,运输车辆

厂区 扬尘量计算情况见表

4.2-1。

4.2-1 运输车辆厂区扬尘量

载重情况

V

M

m

P

L

Q

Qy

Qt(t/a)

空载

5

15

30

0.01

0.25

900000

0.014

0.108

满载

5

45

30

0.01

0.25

900000

0.037

0.275

合计

0.051

0.383

为减少项目粉尘排放量,要求铺装道路每天进行洒水降尘并冲洗。参考《扬

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道路扬尘洒水后

TSP控制效率取

66%,则道路扬尘排放量约0.130t/a。

2)堆场粉尘

参考《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JTS105-1-2011)中的相关公式

可知,物料堆场含水率为

3.0%时,堆场扬尘的起动风速为 3.33m/s;物料堆场含

水率

10.0%时,堆场扬尘的启动风速为 7.65m/s。本项目原生骨料含水率为 5%左

右,回收沥青混合料(再生沥青旧料)和再生骨料含水率为

3%左右,(原生骨

料、回收沥青混合料、再生骨料)堆场为半封闭堆场(上部封顶,侧面有门),

室内风速较小,无法达到堆场扬尘的起动风速,故堆场起尘量极少,本环评不再

对堆场粉尘进行定量分析,堆场粉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拟在厂房大门上方安装

喷雾降尘措施装置。此设置可有效降低粉尘逸散。

堆场粉尘主要集中在装卸过程中,其起尘量与装卸高度、物料含水率、风速

等有关,根据《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JTS 105-1-2011),装卸起

尘量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1

/[

)

(

25

.

0

)

(

2

2

0

2

U

v

w

w

e

Y

He

Q



式中:

Q2-作业起尘量,kg;

50

α

-货物类型起尘调节系数;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码头》

HJ1107-2020)中提到的货类起尘调节系数,见表 4.2-2,本项目原生骨料、回

收沥青混合料、再生骨料按照矿建材料及其他取

0.6;

β

-作业方式系数,卸料时取 1,装料时取 1;

H-作业落差,m;主要为装卸时的作业落差,本项目取 1.5m;W2-水分作用系数,与散货性质有关,取 0.4~0.45;本工程取最不利 0.45;w0-水分作用效果的临界值,即含水率高于此值时水分作用效果增加不明显,

与散货性质有关,矿石取

5%;本工程参照原生骨料、回收沥青混合料、再生骨

料皆取

5%。

w-含水率,%;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未喷淋状态下原生骨料含水率为 5%

左右,回收沥青混合料和再生骨料含水率为

3%左右;

Y-作业量,t;本工程原生骨料、回收沥青混合料和再生骨料设计年用量为

121.5 万吨(原生骨料和回收沥青混合料各 40.5 万吨,(再生骨料由回收沥青混

合料加工而成),本次保守考虑原生骨料、回收沥青混合料和在储运过程中可能

含有

0.1%砂料,因此本项目砂料作业量为 1215 吨;

v2-作业起尘量达到最大起尘量 50%时的风速,m/s;本工程取 16m/s;U-风速,多堆堆场表面风速取单堆的 89%,m/s;杭州市历年平均风速为

1.9m/s;

4.2-2 货物类型起尘调节系数

货类

系数值

煤炭

1.0

金属矿石

1.27

非金属矿石

0.4

水泥

1.04

粮食

0.1

矿建材料及其他

0.6

故堆场粉尘主要为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其主要产生量约

0.06t/a。

3)破碎筛分粉尘

回收沥青混合料中部分为块状,需进行破碎、筛分。路面的沥青混凝土被铣

刨时需喷水作业,因此回收沥青混合料均为含水物料且颗粒物较大,故回收沥青

51

混合料在筛分破碎机内进行破碎筛分,一般破碎粒径在

4.75mm 左右。筛分破碎

机密闭,在破碎过程中因回收沥青混合料中含有沥青,含水量较高,不易起尘,

且对破碎筛分区块进行隔离包封。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

手册》(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行业中砂石骨料的破碎、

筛分产污系数

-1.89kg/t-产品。则项目再生骨料约 40.5 万 t,则破碎筛分机的粉尘

产生量约

765.45t/a,破碎筛分机设备内部密闭,对破碎筛分区块进行隔离包封,

建设单位拟在破碎筛分区安装喷雾装置进行喷雾抑尘,本环评考虑综合抑尘防治

效率考虑为

99.8%,则破碎筛分粉尘约 1.531t/a。

4)粉料投料废气

①矿粉:本次项目生产所用矿粉由槽罐车运输至厂区,由输送管道与储罐的

进料管道连接,通过气体压力将其输送至筒仓内,装卸过程以及生产过程中筒仓

排气会鼓出部分原料,形成粉尘废气,原料筒仓顶部自带布袋除尘及回收装置,

粉尘经除尘处理后接入排气筒

DA001 排放。

矿粉罐及除尘器(参考)

参照依据《排污申报登记实用手册》(国家环保总局编著,中国环境科学出

版社)提供的数据计算,筒仓顶呼吸孔粉尘产污系数为

0.12kg/t,每一个筒库出

气口自带布袋除尘器,属于袋式除尘,平均除尘效率以

99.7%计,本次保守考虑

99%计。本次项目年消耗矿粉约 6.3 万 t/a,回收粉约 234.638t/a,则粉尘产生

量为

7.588t/a,排放量为 0.076t/a。筒仓废气排放影响最大的为槽罐车装卸的影响,

因此考虑槽罐车装卸时废气排放速率最大。槽罐车一次储料约

30 吨,根据粉状

52

物料消耗量,年装料

2100 车次,一次装卸时间以 0.5h 计,共计 1050 小时,排

放速率为

0.072kg/h。

4.2-3 矿粉废气源强分析

污染物

排放形式

产生量

t/a

产生速率

kg/h

产生浓度

mg/m3

排放量

t/a

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度

mg/m3

颗粒物

DA001

7.588

7.227

60.2

0.076

0.072

0.6

②色粉和木质纤维:色粉和木质纤维采用袋装。项目沥青搅拌锅上方设有加

料斗及投料平台,生产彩色再生沥青时袋装色粉由人工投至加料斗,通过螺旋送

料器计量后进入搅拌锅;木质纤维由人工投至加料斗,拆包在投料平台进行,拆

包以及投料过程粉尘产生量极少,输送过程均采用管道运输,全程密闭,粉尘产

生量很小,本项目不进行定量分析,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4)烘干、筛分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

①烘干、筛分废气

原生骨料(石料)通过烘干筒直接加热(天然气加热,

180℃左右)烘干水

分;再生骨料(回收沥青再生料)通过再生烘干筒直接加热(天然气加热,

90~110℃)烘干水分,然后输送到振动筛进行筛分,烘干筒烘干和振动筛筛分

工序中均有颗粒物产生。

类比同类项目,再生骨料内沥青含量一般占

5%左右,且沥青最终加热的温

度在

90~110℃左右,根据《新型沥青烟气抑制剂及其抑烟效果评价研究》(重

庆大学博士论文肖飞

2011 年),论文中试验得出 150℃是沥青产烟的转折点,

低于

150℃加热过程沥青烟产生量较少,排放量基本忽略不计,因此不对该部分

废气进行定量分析。

原生骨料和再生骨料在烘干、筛分等过程产生的骨料废气参考生态环境部

《关于发布

<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公告》(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中的“3021、3022、3029 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筛分废气

参照砂石料物料混合搅拌粉尘的产生系数取值

0.13 千克/吨-原料。烘干预处理

产生的(再生沥青混合骨料)骨料废气参考《逸散性粉尘控制技术》(中国环

境科学出版社),砂石料预处理粉尘的产生系数取值

0.05kg/t-原料。综上所述,

53

本次评价骨料废气粉尘排放因子按

0.18kg/t 计。

烘干筒烘干时和主楼内部包括振动筛产生的粉尘进入废气处理设施

TA001

(重力除尘

+布袋除尘),主楼内部包括振动筛整体产生负压,无粉尘外溢。废

气达标废气由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收集效率以 99%计,再生沥

青生产线年工作时间以

2400h/a 计,废气处理设施 TA001(重力除尘+布袋除尘)

对粉尘处理效率按

98%计,风机风量为 120000m3/h,除尘器的设计排放浓度为

10mg/m3,本项目以排放浓度为 10mg/m3 计。

参考:废气处理设施

TA001(重力除尘+布袋除尘)

主楼通过负压管道引至除尘器

振动筛除尘:振动筛具有非常好密闭性。同时采用耐磨耐用的软连接材质,

部分采用保温措施,加装负压管连接至主除尘器,保证生产过程中热骨料振动筛

分过程中的粉尘不外溢。

项目普通沥青骨料年使用量

40.5 万 t/a,再生沥青骨料年用量为 40.5 万 t/a,

则烘干筒废气及筛分废气产生量为

145.8t/a。

4.2-2 烘干筒废气及筛分废气源强分析

污染物

排放形

产生量

t/a

产生速率

kg/h

产生浓度

mg/m3

排放量

t/a

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度

mg/m3

颗粒物

有组织

DA001

144.342

60.143

501.2

2.880

1.200

10.0

无组织

1.458

0.608

/

1.458

0.608

/

合计

145.8

60.75

/

4.338

1.808

/

②天然气燃烧废气

54

本项目原生骨料在烘干筒内利用天然气进行直接加热,再生沥青在再生烘干

筒内利用天然气进行直接加热,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其主要成分为甲烷,含硫

量极少(根据《天然气》(

GB17820-2018)表 1 天然气质量要求可知,一类天

然气总硫(以硫计)为

20mg/m3,故本环评按总硫 S 按 20mg/m3 计)。烟气最

终污染物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根据《工业源排污核算方法和系

数手册》中的

“天然气工业炉窑”相关内容,天然气工业炉窑产排污系数见下表。

4.2-3 天然气工业炉窑的废气产排污系数表

原料名称

工艺名称

规模等级

污染物指标

单位

产污系数

天然气

天然气

工业炉窑

所有规模

工业废气量

m3/m3-原料

13.6

颗粒物

kg/m3-原料

0.000286

SO2

kg/m3-原料

0.000002S

NOx

kg/m3-原料

0.00187

项目天然气年用量为

450 万 m3,工作时间以 2400h/a 计,烘干系统天然气

燃烧废气一并经

“布袋除尘”处理,最后经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除尘效率按

98%计,风量为 120000m3/h。

4.2-4 天然气燃烧废气源强分析

排放形

污染物

产生量

t/a

产生速率

kg/h

产生浓度

mg/m3

排放量

t/a

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度

mg/m3

DA001

颗粒物

1.287

0.536

4.5

0.026

0.011

0.1

SO2

0.180

0.075

0.6

0.180

0.075

0.6

NOx

8.415

3.506

29.2

8.415

3.506

29.2

注:废气处理设施

TA001 风量 120000m3/h 主要由风机风量和天然气工业废气量两部分组

成,工业废气量约

25500m3/h,风机风量约 94500m3/h。

4.2-5 DA001 排气筒源强汇总分析

排放形

污染物

产生量

t/a

产生速率

kg/h

产生浓度

mg/m3

排放量

t/a

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度

mg/m3

DA001

颗粒物

153.217

67.905

565.9

2.982

1.283

10.7

SO2

0.180

0.075

0.6

0.180

0.075

0.6

NOx

8.415

3.506

29.2

8.415

3.506

29.2

沥青烟

少量

少量

/

少量

少量

/

苯并

[a]

少量

少量

/

少量

少量

/

VOCs

少量

少量

/

少量

少量

/

注:废气处理设施

TA001 风量(120000m3/h)=天然气工业废气量(25500m3/h)和风机

风量(

94500m3/h)。

55

6)冷料斗、皮带及落料点搭接处、废料仓卸料、回收粉排放处、成品

仓洗锅等粉尘

①冷料仓系统

冷料仓系统为三面密封结构,防尘罩支撑少,做斜撑,防止装载机上料碰

撞。每个仓的装载机上料顶部装有超声波检测开关,每个仓顶配有除尘烟道且

装有气动蝶阀。当超声波检测开关检测到装载机上料时,仓顶上部气动蝶阀打

开,放料时产生的粉尘被上部管道吸入废气处理系统

TA002 处理,其它未上料

的仓顶上部气动蝶阀未关闭状态,从而保证了管道内部负压,更有利于上料时

的灰尘收集处理。

每个给料皮带机头部处配有收集粉尘管道,含手动蝶阀;上料皮带机头部

为密封结构,并配有除尘吸附管道,通入废气处理系统

TA002 进行过滤处理。

冷料斗外封(参考)

56

原生冷料斗外封及吸尘管道(参考)

再生冷料斗外封及吸尘管道(参考)

②主楼成品仓底部通道外封

主楼成品仓底部通道外封图(参考)

主楼成品仓底部车道彩钢板密封,密封车道进出口处配有快速感应卷帘门

两套,该卷帘门有三处升降控制,门框内外有手动控制;雷达监测自动控制,

控制室配有无线遥控器控制。成品仓、废品仓(洗锅白料)放料时,卷帘门自

动下降,隔绝车道空气流通,防止粉尘逸出,更有效保证灰尘、烟气被烟道吸

入除尘器处理。成品仓放料附近装有监控器,便于控制房操作手观察放料情况。

57

主楼成品仓底部通道吸尘吸烟管道(参考)

此收集装置位于成品仓放料门下部,接近放料门的管道部位有开大量小孔

来吸收粉尘及烟气。为了达到更好的吸收效果,整个吸收管道装有一个气动蝶

阀和两个气动管道阀门,通过组合切换来实现沥青烟气和白料粉尘的吸附、处

理,当成品仓放成品料时,通向沥青烟气处理设备废气处理设施

TA003 的气动

管道阀门打开,气动蝶阀和近布袋除尘器端(废气处理设施

TA002)的气动管

道阀门关闭,放成品料时逸出的沥青烟气会被吸入废气处理设施

TA003 进行处

理;当废料仓放洗锅白料时,气动蝶阀和通向沥青处理设备的气动管道阀门关

闭,白料中粉尘被吸入废气处理设施

TA002 进行处理;溢料仓放料时,近布袋

除尘器端的气动管道阀门打开,把另外两个阀门关闭,放溢料时的粉尘就被吸

入废气处理设施

TA002 进行处理。从而达到设备环保的最佳效果。

③回收粉罐排粉

回收粉罐干排螺旋出口采用吸尘罩密封,通过抽吸管道引至废气处理设施

TA002 中处理。停机时也能环保除尘也能独立运行。

④废气处理设施

TA002

冷料仓上料时产生的粉尘,主楼底部废料仓放白料时产生的粉尘,回收粉

干排时产生的粉尘、溢废仓排料时产生的粉尘经过管道通向废气处理设施

TA002 处理。废气处理设施 TA002 是采用布袋除尘方式进行除尘。粉尘都经过

环保布袋除尘器清除下来的粉尘沉积在除尘器的下箱体内,通过螺旋输送至滚

筒皮带作为原料使用。

冷料仓上料时产生的粉尘,主楼底部废料仓放白料时产生的粉尘,回收粉

58

干排时产生的粉尘、溢废仓排料时产生的粉尘产生系数参考生态环境部《关于

发布

<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公告》(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中的“3021、3022、3029 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上料、输送、排

干等粉尘参照砂石料物料输送储存粉尘的产生系数取值

0.12 千克/吨-原料。

项目对每个料斗设置集气罩,出料口配备防尘软帘,同时在皮带机连接处

及外露段均设置密封罩,各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引风机引至废气处理设施

TA002

进行除尘处理,收集效率以

95%计,再生沥青实际年工作时间为 2400h,除尘

系统

TA001(布袋除尘器)对废气处理效率保守计算按 99%计,风机风量为

40000m3/h,除尘器的设计排放浓度≤10mg/m3,本项目排放浓度以 10mg/m3。

废气处理设施

TA002(独立环保除尘器)参考

4.2-6 TA002 废气源强分析

污染物

排放形式

产生量

t/a

产生速率

kg/h

产生浓度

mg/m3

排放量

t/a

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度

mg/m3

颗粒物

DA002

92.34

38.475

961.9

0.960

0.400

10.0

无组织

4.86

2.025

/

1.458

0.608

/

合计

97.2

40.5

/

2.418

1.008

/

7)沥青烟

本项目沥青烟主要产生于沥青卸料、沥青储罐、成品仓卸料(沥青搅拌)

等过程,沥青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为沥青烟、苯并

[a]芘和 VOCs。

沥青烟是指石油沥青及沥青制品生产中排放的液态烃类有机颗粒物质和少

59

量在常温下的气态烃类物质,它含多种化学物质的混合烟气,以烃类混合物为

主要成分,其中含多环芳烃类物质尤多,以苯并

[a]芘为代表的多环芳烃类物质

是强致癌物。大气中多环芳烃类物质的存在,是引起呼吸道癌症上升的一个重

要原因。纯苯并

[a]芘为黄色针状晶体,熔点 179℃,沸点 310℃左右,能溶于

苯,稍溶于醇,不溶于水,是石油沥青中的强致癌物,可引起皮肤癌症,在沥

青烟中,其通常附在直径在

8.0µm 以下的颗粒上。

沥青烟:根据《拌合过程中沥青烟释放量的考察研究》(中海油(青岛)

重质油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013 年),实验条件拌和温度 163℃

作用

6h,每吨沥青搅拌过程中沥青烟释放量为 76.2475g/t。

苯并

[a]芘:参考《温拌沥青混合料节能减排效果的测试与分析》(秦永春

等,公路交通科技,

2009.Vol.26)研究结果:作业温度在 140°C 时,沥青烟中

苯并

[a]芘含量约为 11.2mg/kg。VOCs:根据《沥青烟气净化研究》(李昌建等,全国恶臭污染测试与控

制研讨会,

2005)中相关内容以及参照同类型项目可知,沥青烟气和沥青组分

近似,沥青烟气中挥发分占比约

63.72%~78.09%,本环评中有机废气按沥青烟

气的

70%计。

本项目再生沥青生产线沥青进厂时的温度为

100℃左右,生产时储罐加热

150℃~160℃,搅拌釜最高温度为 170℃,装卸及储存过程产生的呼吸废气

产生量较少,本评价不再定量分析。

①沥青卸料

该部分废气产生于原料沥青运输车将原料沥青以管道方式泵入卸油池的过

程,卸油池内残留废气通过卸料口逸散,该部分废气约占再生沥青混凝土生产

过程沥青烟气量(不含再生沥青烟气量)的

10%。要求企业对卸料口局部密封

(建议企业将卸料口设置成圆形,仅可放入沥青加料管,并通过阀门控制沥青

入料),卸油池内废气经集气管道引风收集与沥青储罐呼气废气汇合,通过该

方式收集后,沥青卸料过程基本能做到完全收集,不会有沥青烟气逸散出去。

60

②沥青储罐废气

沥青从卸油池泵入沥青罐中以及对沥青罐进行加热过程,沥青罐内会产生

呼吸换气废气,约占再生沥青混凝土生产过程沥青烟气量(不含再生沥青烟气

量)的

10%。沥青储罐设计烟气处理专用管道,连接通向沥青烟气处理系统(废

气处理设施

TA003),防止沥青烟气直接排放大气中造成大气污染。

③成品仓(含沥青搅拌)出口废气

该部分废气产生于搅拌缸搅拌及成品卸料至成品仓保温的过程,考虑到烘

干后的石料温度高于沥青温度,该部分沥青烟气产生量占比较多,约占再生沥

青混凝土生产过程沥青烟气量(不含再生沥青烟气量)的

80%以及再生沥青烟

气量的

100%。项目沥青搅拌站采用全封闭结构,拌合搅拌均匀后出料,沥青

拌合搅拌过程中温度约为

150℃~160℃,项目成品沥青混料卸料装车车道延伸

封闭(配有卷帘门开放),当装运车进入卸料车道进行卸料装车时,卷帘门放

下关闭,车道内形成一个密闭空间。另外企业通过建立成品卸料作业标准规范,

要求在卸料作业前

10min 和全部结束卸料 10min 分钟开启和关闭配套风机和处

理装置等具体操作规程,保持卸料时始终处于微负压状态,通过该方式收集,

沥青卸料过程基本能做到完全收集,不会有沥青烟气逸散出去。本项目的设备

为成套设备,密闭性较好,因此沥青烟气产生量甚微。

沥青搅拌锅、成品仓均为密闭结构,废气在设备内部收集,出料的过程中

会排放废气,其中颗粒物在前述综合粉尘中计算,因此此处主要计算沥青烟、

苯并芘和

VOCs,本项目使用石油沥青用量为 2.7 万 t/a,再生骨料年用量为 40.5

万吨,类比同类项目,再生骨料中沥青含量一般为

3.5%~5%,本项目以 5%计,

则成品仓放料口中沥青含量约

4.725 万吨。

再生沥青混凝土的罐车装载量约

50~70 吨,再生沥青混凝土年产量为 90

万吨

/a,本环评以年装载次数 15000 次/a,单次装载时间约 10min,则出料废气

时间以

2500h/a 计。

综上所述,沥青烟产生量为

3.603t/a、苯并[a]芘产生量为 4.04×10-5t/a、VOCs

61

(以非甲烷总烃表征)产生量为

2.522t/a。

沥青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

TA003(喷淋塔+离心除雾+高压静电+活

性炭吸附)处理,由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 DA003 排放。沥青卸料和沥青储罐

的收集效率以

95%计,成品仓(含沥青搅拌)出口的收集效率以 90%计,废气

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以

85%计,风机风量为 30000m3/h,则沥青烟、非甲烷总

烃和苯并芘排放量分别为

0.829t/a、0.58t/a 和 9.29×10-6t/a。

4.2-7 TA003 废气源强分析

排放形式

污染物

产生量

t/a

产生速率

kg/h

产生浓度

mg/m3

排放量

t/a

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度

mg/m3

DA00

3①

沥青烟

0.391

0.054

1.8

0.059

0.008

0.3

苯并

[a]芘

4.38×

10-6

6.08×

10-7

2.03×

10-5

6.57×

10-7

9.13×

10-8

3.04×

10-6

DA00

3②

VOCs

0.274

0.038

1.3

0.041

0.006

0.2

沥青烟

2.872

1.149

38.3

0.431

0.172

5.7

苯并

[a]芘

3.22×

10-5

1.29×

10-5

4.29×

10-4

4.82×

10-6

1.93×

10-6

6.43×

10-5

VOCs

2.010

0.804

26.8

0.302

0.121

4.0

DA00

3(最大)

VOCs

3.263

1.203

40.1

0.489

0.180

6.0

沥青烟

3.65×

10-5

1.35×

10-5

4.49×

10-4

5.48×

10-6

2.02×

10-6

6.74×

10-5

苯并

[a]芘

2.284

0.842

28.1

0.343

0.126

4.2

无组织④

沥青烟

0.340

0.076

/

0.340

0.076

/

苯并

[a]芘

3.80×

10-6

8.52×

10-7

/

3.80×

10-6

8.52×

10-7

/

VOCs

0.238

0.053

/

0.238

0.053

/

合计

沥青烟

3.603

1.279

/

0.829

0.26

/

苯并

[a]芘

4.04×

10-5

1.43×

10-5

/

9.29×

10-6

2.87×

10-6

/

VOCs

2.522

0.895

/

0.580

0.18

/

注①:项目沥青储罐因加热时间无法确定,本次环评对沥青卸料、沥青储罐加热的工作时间以

24h/d 计,则沥青卸料、沥青储罐加热的工作时间以 7200h/a 计;

注②:项目成品仓(含沥青搅拌)出口卸料工作时间以

2500h/a 计;

注③:项目

DA003(最大)以沥青卸料、沥青储罐加热和成品仓(含沥青搅拌)出口卸

料同时进行计。注④:无组织的产生速率和排放速率均以最大排放速率计。

2、非正常工况

本项目的非正常工况主要是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的去除效率,即

62

DA001 排气筒所在的废气处理设施 TA001 中布袋除尘破损,处理效率降低为 0,DA002 排气筒所在的废气处理设施 TA002 中布袋除尘破损,处理效率降低为 0,DA003 排气筒所在的废气处理设施 TA003 中电捕油剂高压电解失效,活性炭吸

附饱和未及时更换,完全失效,处理效率降低为

0,一旦出现上述情况要求企业

关闭生产,及时维修,防止废气的大量排放。

4.2-8 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

排气筒编

污染物

种类

处理效率

%

排放量

t/a

排放速率

kg/h

排放浓度

mg/m3

风量m3/h

频次

排 放时间

DA001

颗粒物

0

67.906

67.906

565.9

120000 1 次/年

1h

二氧化硫

0

0.075

0.075

0.6

氮氧化物

0

3.506

3.506

29.2

沥青烟

0

少量

少量

/

苯并

[a]芘

0

少量

少量

/

VOCs

0

少量

少量

/

DA002

颗粒物

0

38.475

38.475

961.9

40000 1 次/年

1h

DA003

沥青烟

0

1.203

1.203

40.1

30000 1 次/年

1h

苯并

[a]芘

1.35×10-5 1.35×10-6

0.0004

VOCs

0.842

0.842

28.1

4、恶臭影响分析

项目涉及的恶臭主要来源于沥青,主要集中在沥青生产区域。生产过程中涉

及沥青工序均做到密闭操作,废气收集后均经过有效治理后外排,最大限度减少

废气无组织及有组织排放量,减少恶臭气体外排,本环评以臭气浓度表征。臭气

强度是指人们通过嗅觉感觉到的气味的强弱程度,它取决于臭味物质的挥发性、

吸附性和在水和酯类物质中的溶解性。臭味强度的分类,因国家、地区和研究者

的不同而有一定的差异。日本的

6 级强度测试法将人对气体的嗅觉感觉划分为

0~5 级,具体见下表中的级别及嗅觉感觉。根据文献《臭气强度与臭气浓度间的

定量关系研究》(来自《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

2014 年 8 月,第 27 卷 4 期),

臭气强度对应的臭气浓度区间见下表。

4.2-9 臭气强度及臭气浓度区间对应表

级别

嗅觉感觉

臭气浓度区间

0

无臭

10

1

能稍微感觉出极微弱的臭味,对应检测阈值的浓度范围

49

2

能勉强辨别出臭味的品质,对应确认阈值的浓度范围

49~234

63

3

可明显感觉到有臭味

234~1318

4

强烈的臭味

1318~7413

5

让人无法忍受的强烈臭味

>7413

项目原料沥青运输加工各个工段均为密闭过程,无组织排放量少。项目生

产车间内的恶臭等级在

1~2 级,车间外的恶臭等级在 0~1 级之间,因此项目臭

气浓度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4

4.2-10 废气污染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生产线

装置

污染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时间

h

核算方法

废气

产生量

m3/h

产生浓度

mg/m3

产生量

kg/h

工艺

效率

%

核算方法

废气

排放量

m3/h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量

kg/h

再生沥青骨料生产线

矿粉仓、骨料提升、烘干筒、拌缸洗锅等、

DA00

1

颗粒物

产污系数

120000

565.9

67.906

布袋除尘

98

物料衡算

120000

10.7

1.283

2400

SO2

0.6

0.075

/

0.6

0.075

NOx

29.2

3.506

/

29.2

3.506

沥青烟

/

少量

/

/

少量

苯并

[a]

/

少量

/

/

少量

VOCs

/

少量

/

/

少量

臭气浓

/

少量

/

/

少量

冷料斗、皮带及落料点搭接处、废料仓卸料、回收粉排放处、成品仓洗锅

DA00

2

颗粒物

产污系数

40000

961.9

38.475

布袋除尘

98

物料衡算

40000

10.0

0.400

2400

成品仓

(含沥青搅拌)出口卸料、

沥青卸

料、沥青

储罐

DA00

3

沥青烟

产污系数

30000

40.1

1.203

喷淋塔

+

离心除雾

+高压静电

+活性

炭吸附

85

物料衡算

30000

6.0

0.180

2500(最大)

苯并

[a]

4.49×1

0-4

1.35×10-5

6.74×1

0-5

2.02×10-6

VOCs

28.1

0.842

4.2

0.126

臭气浓

/

少量

/

/

少量

沥青卸

料、沥青

沥青烟

产污系数

30000

1.8

0.054

85

物料

30000

0.3

0.008

7200

苯并

[a]

2.03×1 6.08×10-7

3.04×1 9.13×10-8

65

生产线

装置

污染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时间

h

核算方法

废气

产生量

m3/h

产生浓度

mg/m3

产生量

kg/h

工艺

效率

%

核算方法

废气

排放量

m3/h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量

kg/h

储罐

衡算

0-5

0-6

VOCs

1.3

0.038

0.2

0.006

臭气浓

-

少量

-

少量

道路扬尘

无组织排

颗粒物

产污系数

-

-

0.160

洒水降尘

66

物料衡算

-

-

0.054

2400

堆场

颗粒物

产污系数

-

-

0.025

喷雾抑尘

-

物料衡算

-

-

0.025

2400

破碎筛分

颗粒物

产污系数

-

-

318.938

喷雾抑尘

99.8

物料衡算

-

-

0.638

2400

冷料斗、皮带及落料点搭接处、废料仓卸料、回收粉排放处、成品仓洗锅

颗粒物

产污系数

-

-

2.633

地面沉降

70

物料衡算

-

-

0.790

2400

成品仓

(含沥青搅拌)出口卸料、

沥青卸

料、沥青

储罐

沥青烟

产污系数

-

-

0.076

-

-

-

-

0.076

2500(最大)

苯并

[a]

-

-

8.52×10-7

-

-

-

-

8.52×10-7

VOCs

-

-

0.053

-

-

0.053

臭气浓

-

-

少量

-

-

-

-

少量

66

生产线

装置

污染

污染物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时间

h

核算方法

废气

产生量

m3/h

产生浓度

mg/m3

产生量

kg/h

工艺

效率

%

核算方法

废气

排放量

m3/h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量

kg/h

烘干筒及

筛分

非正常排

颗粒物

产污系数

120000

565.9

67.906

布袋除尘

0

物料衡算

120000

565.9

67.906

1

SO2

0.6

0.075

0

0.6

0.075

NOx

29.2

3.506

0

29.2

3.506

沥青烟

-

少量

0

-

少量

苯并

[a]

-

少量

0

-

少量

VOCs

-

少量

0

-

少量

臭气浓

-

少量

0

-

少量

冷料斗、皮带及落料点搭接处、废料仓卸料、回收粉排放处、成品仓洗锅

颗粒物

40000

961.9

38.5

布袋除尘

0

40000

961.875

38.475

1

沥青卸

料、沥青储罐、成品仓(含

沥青搅

拌)出口

卸料

沥青烟

30000

40.1

1.203

喷淋塔

+

离心除雾

+高压静电

+活性

炭吸附

0

30000

40.1

1.203

1

苯并

[a]

0.0004 1.35×10-5

0.0004 1.35×10-5

VOCs

28.1

0.842

28.1

0.842

臭气浓

-

少量

-

少量

从表

4.2-9 可知,DA001、DA002、DA003 排气筒各污染物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67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

3、项目废气污染源源强汇总

根据上述分析,项目废气污染源强汇总情况见下表。

4.2-11 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序号

污染物种类

产生量

t/a

削减量

t/a

排放量

t/a

1

颗粒物

1017.769

1010.211

7.558

2

沥青烟

3.603

2.774

0.829

3

苯并

[a]芘

4.04×10-5

3.11×10-5

9.29×10-5

4

VOCs

2.522

1.941

0.581

5

二氧化硫

0.18

0

0.18

6

氮氧化物

8.415

0

8.415

7

臭气浓度

少量

少量

少量

注:本项目

VOCs 以非甲烷总烃表征。

项目废气污染源强核算情况见下表

4.2-12 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排放口

编号

污染物

核算排放浓度

(mg/m3)

核算排放速率

kg/h

核算年排放量

t/a

一般排放口

1

DA001

颗粒物

10.7

1.283

2.982

2

SO2

0.6

0.075

0.180

3

NOx

29.2

3.506

8.415

4

沥青烟

/

少量

少量

5

苯并

[a]芘

/

少量

少量

6

VOCs

/

少量

少量

7

臭气浓度

/

少量

少量

8

DA002

颗粒物

10.0

0.400

0.960

9

DA003

沥青烟

6.0

0.180

0.489

10

苯并

[a]芘

6.74×10-5

2.02×10-6

5.48×10-6

11

VOCs

4.2

0.126

0.343

12

臭气浓度

/

少量

少量

一般排放口合计

颗粒物

3.942

沥青烟

0.489

苯并

[a]芘

5.48×10-6

VOCs

0.343

SO2

0.180

NOx

8.415

臭气浓度

少量

68

4.2-13 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产污环节

污染物

主要污染防治

措施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年排放量

t/a

标准名称

浓度限值

mg/m3

1

道路扬尘

颗粒物

洒水降

《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

准》

GB16297-1

996)

1

0.130

2

堆场

颗粒物

喷雾抑

1

0.060

3

破碎筛分

颗粒物

喷雾抑

1

1.531

4

烘干筒及筛分、冷料斗、皮带及落料点搭接处、废料仓卸料、回收粉排放处、成品仓洗锅等、沥青卸料、沥青储罐、成品仓(含沥青搅拌)出口

卸料

颗粒物

自然沉

1

1.895

5

沥青烟

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

0.340

6

苯并

[a]

0.000008

3.80×10-6

7

VOCs

4

0.238

8

臭气浓

《恶臭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14554-9

3)

/

少量

无组织排放总计

无组织排放总计

颗粒物

3.616

沥青烟

0.340

苯并

[a]芘

3.80×10-6

VOCs

0.238

4.2-14 废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污染物

年排放量(

t/a

1

颗粒物

7.558

2

沥青烟

0.829

3

苯并

[a]芘

9.29×10-6

4

VOCs

0.581

5

SO2

0.18

6

NOx

8.415

7

臭气浓度

少量

3、废气处理可行性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烘干及筛分废气(颗粒物、苯并

[a]芘、非甲烷总烃、

沥青烟、臭气浓度)和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收集

后经废气处理设施

TA001(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不低于 15m 高排气

69

DA001 排放;冷料斗、皮带及落料点搭接处、废料仓卸料、回收粉排放处、

成品仓洗锅废气(颗粒物)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

TA002(布袋除尘)处理后

由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沥青卸料、沥青储罐呼吸废气和成品仓

(沥青搅拌)放料口废气(沥青烟、苯并

[a]芘及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收集

后经废气处理设施

TA003(喷淋塔+离心除雾+高压静电+活性炭吸附)处理后

由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 DA003 排放。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HJ1119-2020)中表 20 中可行技术,干燥筒、振动筛、冷料斗、皮带及落料

点搭接处、废料仓卸料、回收粉排放处、成品仓洗锅等工艺产生的颗粒物采用

袋式除尘法属于可行性技术之一,沥青卸料、沥青储罐呼吸废气和成品仓(沥

青搅拌)放料口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属于可行性技术之一。

5、排放口监测要求

1)排放口基本情况

4.2-15 项目有组织排放口基本情况

排放口

编号

废气种类

排放形

治理设施

污染物

排放参数

DA001

烘 干 筒 及 筛 分 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

有组织

重力除尘

+

布袋除尘

颗粒物、

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沥青烟、苯

[a]芘、

非甲烷总烃、臭气

浓度

H=15m;T=90℃;

D=1.5m,

Q=120000m3/h

DA002

冷料斗、皮带及落料点搭接处、废料仓卸料、回收粉排放处、成品仓洗锅等废气

有组织

布袋除尘

颗粒物

H=15m;T=25℃;

D=0.8m,

Q=40000m3/h

DA003

沥青卸料、沥青储罐 废 气 、 成 品 仓(沥青搅拌)出料口废气

有组织

喷淋塔

+离

心除雾

+高

压静电

+活

性炭吸附

沥青烟、

苯并

[a]

芘、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H=15m;T=25℃;

D=0.8m,

Q=30000m3/h

2)监测要求

70

根据以上项目建设特点的分析,同时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

则》(

HJ819-2017),建议本工程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见下表。

4.2-16 项目废气监测计划

环保设施

/污染源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有组织

废气

DA001

颗粒物、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

1 次/年

《关于印发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方案

>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

沥青烟、烟气黑度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9078-1996)

苯并

[a]芘、非甲烷

总烃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DA002

颗粒物

1 次/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DA003

沥青烟、苯并

[a]

芘、非甲烷总烃

1 次/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无组织

废气

厂界四周

颗 粒 物 、 苯 并

[a]

芘、非甲烷总烃、沥青烟、臭气浓度等

1 次/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4.3.2 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源强核算

本项目废水包括车辆、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生产过程

中只有生活污水排放,没有生产废水排放。车辆、地面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

隔油

+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和地面冲洗、道路和堆场洒水降尘、厂区喷雾抑

尘以及废气处理设施

TA003 中喷淋塔补水。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

定期捞渣(捞油),不外排。

1)车辆、地面清洗废水

车辆清洗废水:本项目再生沥青混凝土生产规模为

90 万 t/a,原料、产品

合计运输量平均约为

3000t/d,单次 1 次运输量按 60t/次计算,则每天需运输 50

辆次,每次需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根据对同类型企业的调查结果,车辆冲洗

量大约为

0.2t/辆·次,因此车辆冲洗用水量约 10t/d(约 3000t/a),损耗以 30%

71

计,则车辆冲洗废水量约

2100t/a。

地面清洗废水:本项目生产区地面需定期清洗,地面清洗用水量约

10t/次,

年清洗次数约

12 次,损耗以 30%计,则地面清洗废水量约 84t/a。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车辆、地面清洗废水约

2184t/a,均排入隔油池+沉淀

池处理。根据对同类型企业的冲洗废水监测结果可知:冲洗废水水质为

CODcr120mg/L、SS1400mg/L、石油类 30mg/L;沉淀池废水水质为CODcr60mg/L、SS140mg/L、石油类 10mg/L。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回用

于车辆和地面清洗。

2)初期雨水

根据杭州市的多年气象数据显示,杭州市多年平均降雨量为

1614.76mm

左右,初期雨水量按降雨的

10%计,汇水面积约为 13300m2,则初期雨水量为

2147.6m3/a,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堆场洒水降尘、厂区喷雾抑尘以及废气处

理设施

TA003 中喷淋塔补水。

3)生活污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

20 人,不设食堂和住宿,用水量按 50L/人·天,工作天数

300 天计,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 300t/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照生活用水量的 85%

核算,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255t/a。生活污水 CODcr 产生浓度 350mg/L,氨氮

产生浓度

35mg/L 计。

4.2-17 废水源强合计

污染源名

污染物

名称

产生情况

纳管情况

排放情况

产生浓度

mg/L

产生量

t/a

纳管浓度

mg/L

纳管量

t/a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t/a

生产废水

废水量

/

4331.6

/

0

/

0

CODcr

120

0.52

/

0

/

0

SS

1400

6.064

/

0

/

0

生活污水

废水量

/

255

/

255

/

255

CODcr

350

0.089

350

0.089

50

0.013

氨氮

35

0.009

35

0.009

5

0.001

2.集中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1)污水处理厂概况

萧山临江水处理厂(杭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临江水处理厂,原名为

72

萧山东片大型污水处理厂)位于原萧山最东部的外十五工段,现浙江省杭州

市钱塘区恒捷路,采用

BOT 方式运行,厂区占地面积 468 亩,现状建设运行

规模为

50 万 m3/d,远期规划 100 万 m3/d。2015 年开启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

并通过环评审批(大江东环评〔

2015〕78 号)。2019 年提标改造工程 30 万

m3/d 先行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23 年一期提标工程及二期扩建工程整体通过

竣工环保验收,临江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见表

3.4-2。一期及扩建工程均执行

一级

A 的排放标准。

服务范围和对象: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包括大江东地区(即临江新城

160.2km2,前进工业园区 40km2,江东新城 150km2、空港新城 71km2)及六个

乡镇(具体为瓜沥镇、坎山镇、党山镇、党湾镇、益农镇、衙前镇

6 个镇),

总服务面积

610km2。各镇的污水收集范围为各镇建成区和镇属工业园区,不

包括镇域的乡、村。主要服务对象是以上服务范围内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属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原执行《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的其他工业污水二级标准。由于临江污水

处理厂服务范围内废水以印染和化工废水为主,

CODCr 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

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7-1992)中的二级标准,即 CODCr<80mg/L。

为进一步加大杭州市污染减排工作的力度,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分别于

2008

年和

2009 年进行了二次提标改造,CODCr出水标准从 180mg/L 提高到 100mg/L

以下;

2017 年完成出水标准从 100mg/L 提高到 50mg/L 以下,氨氮 5.0mg/L

以下。

2)处理工艺可行性

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原有一期工程采用生物吸附

—厌氧水解—好氧处理

—曝气生物滤池的处理工艺。一期提标工程处理工艺为在原有的工艺上增加“三相催化氧化污水深度处理”工艺,并将厌氧水解池改造为缺氧/好氧池并增

设硝化液回流系统,回流比

200%。

二期扩建工程处理工艺为采用前物化沉淀(混凝沉淀)

+A2O 生化+三相

催化氧化工艺

+絮凝沉淀过滤对污水进行处理。污水经过一期提标工程和二期

73

扩建工程处理后污水收集输送系统送至尾水排放口,排放至钱塘江。

临江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一期、二期处理工艺流程见图

4.2-1 和图

4.2-2。

4.2-1

一期提标改造后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4.2-2

二期扩建工程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3)污水处理厂达标性分析

为了解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现状运行状况,本环评收集该污水处理厂在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 2025 年 3 月 4 日至 3

10 日监测数据,详见表 4.2-18。

74

4.2-18 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标排口监测数据

监测时间

pH(无量纲)

化学需氧量

mg/L

氨氮

mg/L

总磷(

mg/L) 总氮(mg/L

2025/3/10

6.89

30.14

0.1778

0.0927

9.643

2025/3/9

6.92

32.66

0.1797

0.0911

9.625

2025/3/8

6.98

32.49

0.1701

0.1044

10.331

2025/3/7

6.92

33.11

0.1608

0.1525

9.938

2025/3/6

6.94

33.17

0.1635

0.1626

11.79

2025/3/5

6.96

38.16

0.171

0.1739

12.005

2025/3/4

6.99

37.62

0.1827

0.1263

11.45

标准限值

6~9

50

5(8)①

0.5

15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临江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尾水中各污染因子均能满足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

3、废水排放情况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及排放口基本情况详见表

4.2-19~4.2-23。

4.2-19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废水类

污染物种

排放方式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

要求

排放口类

污染治理设施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污染治理设施

工艺

生活废

pH、

CODcr、

NH3-N

间接排放

进入萧山临江污水

处理厂

间断排放

2#

化粪池

/

DW00

1

符合

企业总排

4.2-20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废水排

放量

t/a

类型

间歇排放时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物

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

放标准浓度限值

mg/L

DW001 120.578712 30.355600 255

一般排放

昼间、

夜间

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

pH

6~9

CODCr

50

NH3-N

5(8)

SS

10

注:括号内数值为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1 日执行。

4.2-21 废水达标纳管排放执行标准表

排放口

编号

污染物

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

浓度限值

mg/L

总排放口

pH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

6~9

CODcr

500

SS

400

75

氨氮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

35

4.2-22 废水污染源排放情况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

排放浓度(

mg/L)全厂日排放量(t/d) 年排放量(t/a)

1

DW001

COD

50

0.00004

0.013

2

氨氮

5

0.000004

0.001

全厂排放量合计

CODcr

0.013

氨氮

0.001

4.2.3 运营期噪声污染源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见下表

4.2-24、表 4.2-25。

为了避免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建议项目建设单位

对该项目的噪声源采取以下减振、隔音、降噪等措施:

①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利用距离衰减降低设备噪声到达厂区边界时的噪声

值,同时优化运行及操作参数,对部分机件采取减震、隔声措施;

②对于机械设备噪声,设备选型首先考虑的是低噪声的设备。同时采用加

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在设备安装及设备连接处可采用减震垫或柔性接

头等措施。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定时加注润滑油,防止因机械摩擦产生噪

音;

③要求运输车进出厂区时要减速行驶,不许突然加速,不许空档等待;做

好厂区内、外部车流的疏通,设置机动车禁鸣喇叭等标记,加强对运输车辆司

机的教育,提高驾驶员素质;进行装卸作业时要严格实行降噪措施,避免人为

原因造成的作业噪声;

④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因机械磨损而增加的噪声。

1、预测模式和参数选择

位于室内的设备,采用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将其等效

为室外声源,然后采用室外点声源公式进行计算;位于室外的噪声设备则直接

采用室外点声源公式进行计算;最后对所有声源进行叠加。

1)单一声源衰减计算

采用根据声环境评价导则(

HJ2.4-2021)中推荐的噪声户外传播声级衰减

基本计算方法:

76

a.首先计算预测点的倍频带(用 63Hz 到 8KHz 的 8 个标称倍频带中心频

率)声压级:

 

 

misc

gr

bar

atm

div

p

p

A

A

A

A

A

r

L

r

L

0

式中:-距声源

r 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参考位置

r0 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声波几何发散引起的倍频带衰减量;

-空气吸收引起的倍频带衰减量;

-声屏障引起的倍频带衰减量;

-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量;

-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量;

b.根据各倍频带声压级合成计算出预测点的 A 声级。

)

10

lg(

10

)

(

8

1

)

)

(

(

1

.

0

i

L

r

L

A

l

pi

r

L

式中:-预测点的

A 声级;

-预测点(

r)处,第 i 倍频带声压级,dB;

ΔLi-第 i 倍频带的 A 计权网络修正值,dB;

b.1 几何发散衰减

点声源的几何发散衰减

 

 

0

0

/

lg

20

r

r

r

L

r

L

p

p

式中:

Lp 分别是 r,r0 处的声级。

如果已知

r0 处的 A 声级则等效为:

 

 

0

0

/

lg

20

r

r

r

L

r

L

p

p

声源处于自由空间:

 

 

 11

/

lg

20

0

0

r

r

r

L

r

L

w

p

 

 

 11

/

lg

20

0

0

r

r

r

L

r

L

Aw

A

声源处于半自由空间

 

 

 8

/

lg

20

0

0

r

r

r

L

r

L

w

p

77

 

 

 8

/

lg

20

0

0

r

r

r

L

r

L

Aw

A

b.2 面声源的几何发散衰减

面声源可看成无数点声源连续分布组合而成,其合成声级可按能量叠加法

求出。

b.3 屏障引起的衰减

位于声源和预测点之间的实体屏障,如围墙、建筑物等起屏障作用,引起

声能量的较大衰减。利用声程差和菲涅尔数计算:

N

A

bar

20

3

/

1

lg

10

式中:

N 为菲涅尔数

b.4 空气衰减

 100

/

0

r

r

A

atm

式中:

α为每 100m 空气吸收系数。

b.5 地面衰减

 

r

r

h

A

m

gr

300

17

2

8

.

4

本工程项目的噪声预测,只考虑声屏障衰减、距离衰减、空气吸收衰减和

地面衰减,即上述四项,其他项即衰减作为预测计算的安全系数而忽略不计。

2)某预测点总等效声级模式

根据已获得的噪声源数据和声波从各声源到预测点的传播条件,计算出噪

声从各声源传播到预测点的声级衰减量,由此计算出各声源单独作用时在预测

点测试的

A 声级 LAi,确定计算预测点 T 时段内的等效 A 声级:

 





T

t

A

L

Ai

L

n

i

i

eq

1

.

0

1

10

lg

10

式中: eq

L —预测点总等效声级;

n—声源总数;T—等效时间。

78

3)某预测点环境噪声等效声级模式

eqb

eqg

L

L

eq

L

1

.

0

1

.

0

10

10

lg

10

式中: eqg

L —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

eqb

L —预测点的背景值,dB。

2、预测结果与评价

项目夜间不生产,沥青罐因保温需要以及沥青罐产生的废气进入废气处理

设施

TA003处理,故沥青罐保温和废气处理设施TA003会在夜间运行。厂界噪

声预测结果详见下表。

4.2-26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A)

名称

东厂界

南厂界

西厂界

北厂界

贡献值

昼间

57.5

57.8

53.4

62.6

夜间

53.1

54.7

42.5

49.6

厂界标准

昼间

65

65

65

65

夜间

55

55

55

55

评价结果

昼间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夜间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预测结果表明,各厂界贡献值较小,四侧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3、噪声检测要求

项目噪声排放监测计划见下表。

4.2-27 监测计划内容一览表

监测内容

监测位置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执行标准

噪声

厂界外

1m

等效连续

A

声级

1 次/季度

四周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79

4.2-24 项目主要噪声源(室外声源)

序号

声源名称

型号

空间相对位置

/m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

X

Y

Z

(声压级

/距声源距离)/(dB(A)/m)

1

沥青供应系统

/

67.3

6.2

1.2

65/1

隔声减振、低噪声设备等

昼夜

4.2-25 项目主要噪声源(室内声源)

序号

建筑

名称

声源名称

型号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

/m

距室内

界距离

/m

室内边界

声级

/dB(A)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入损

/

dB(A)

建筑物外噪声

声压级

/

dB(A)

X

Y

Z

声压级

/dB(A)

建筑物外距离

1

厂房

冷料供给系统

室内点源

80/1

隔声

减振、

低噪声设

-35.5

10.1

1.2

18.6

68.2

20+6

42.2

1

2

骨料干燥和加热系统

室内点源

75/1

16.6

-8.2

1.2

14.7

63.2

20+6

37.2

1

3

拌和主塔

室内点源

80/1

50.1

-19.3

1.2

11.3

68.3

20+6

42.3

1

4

粉料供应系统

室内点源

75/1

28.9

2.9

1.2

13

63.3

20+6

37.3

1

5

成品系统

室内点源

70/1

54.2

-15.9

1.2

15.6

58.2

20+6

32.2

1

6

木质纤维添加装置

室内点源

75/1

35.1

8.6

1.2

6.6

63.8

20+6

37.8

1

7

RAP 筛分破碎机

室内点源

85/1

-34.7

17.8

1.2

10.9

73.3

20+6

47.3

1

8

废气处理设施

TA001

室内点源

85/1

-19.3

-8.7

1.2

6.2

73.9

20+6

47.9

1

9

废气处理设施

TA002

室内点源

85/1

26.4

-17.7

1.2

7.6

73.6

20+6

47.6

1

10

废气处理设施

TA003

室内点源

85/1

51.1

-12.8

1.2

12.1

73.3

昼夜

20+6

47.3

1

80

4.2.4 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副产物主要为不合格骨料、收集粉尘、废布袋、废活性炭、废

油泥、废机油及油桶、废导热油、危险废包装材料、一般废包装材料、沉淀渣

和生活垃圾。

1、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分析

1)不合格骨料

不合格骨料主要为骨料筛分过程中产生的一些不合格沥青生产要求的骨料

(砾石),其年产生量约

50t/a,属于一般固废,不合格骨料收集后在一般固废

仓库暂存,最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

2)收集粉尘

收集粉尘为废气处理设施收集的粉尘以及地面清扫收集粉尘,收集后的粉

尘约

234.638t/a,50%回用于生产线进行生产,其余 50%外售综合利用。

3)废布袋

废布袋为企业废气处理装置(布袋除尘)中更换下来的布袋,企业每年更

换一次。经折算,废布袋产生量约为

1t/a,因废布袋中可能会沾染苯并芘、沥

青烟等有毒物质,且因不能确定布袋中苯并芘、沥青烟等有毒物质的含量,本

次环评危险废物处理,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注:若布袋中不含苯并芘、沥青烟等有毒物质或者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

准 通则》

(GB5085.7-2019)要求鉴定后布袋中苯并芘、沥青烟等有毒物质含量

小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5085.3-2007)限值,则可按照一般固废管理处置。

4)废活性炭

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设有

1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装填量约 4m3,

活性炭密度一般为

0.4~0.6g/cm3,本次环评按 0.5g/cm3 计,则活性炭填装量约

2t,本次环评按照 30 天更换一次计,年更换 10 次/a,则废活性炭产生量约 20t/a,

活性炭吸附能力按照每吨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

0.15 吨计,活性炭能吸附 3t 有机

废气能满足有机废气吸附量为

2.91t;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置。

81

综上所述,废活性炭产生量约

21.91t/a。

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26-2013)要求,结

合《关于印发浙江省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发

2021〕10 号)、《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 VOCs 治理活性炭吸附设施升级

改造工作的通知》(杭环函〔

2023〕53 号)和《浙江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

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要求。

用于

VOCs 治理的活性炭技术指标应符合 LY/T3284 规定的优级品颗粒活

性炭技术要求,碘吸附值不低于

800mg/g 或四氯化碳吸附率不低于 60%,气体

过滤流速

≤0.6 m/s,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 500 小时或一季度。

5)废油泥

项目废气处理设施

TA003 中的喷淋塔+静电除油装置用于处理废气中含有

的少量粉尘(颗粒物)以及油类物质以及隔油池处理石油类,根据废气处理设

施单位提供资料,需要对喷淋塔进行定期捞渣(捞油),一般

2 次/a,每次油

泥产生量约

2t/次;静电除油产生的废油一般 5kg/月;隔油池产生的废油一般

20kg/月,则废油泥产生量约 4.3t/a,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置。

6)废机油及油桶

企业生产过程中需要用到机油用于设备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含桶)

年产生量

0.2t/a,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7)废导热油

企业导热油炉生产过程中需要定期更换其中的矿物质导热油,企业每

5 年

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约为

2t,因此废导热油产生量 2t/5a,属于危险废物,收

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8)危险废包装材料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色粉等化学品的使用会产生废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

物,年产量为

1.0t/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9)一般废包装材料

82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原辅材料使用会产生色粉外包装吨袋等一般废包装材

料,年产量为

0.2t/a,外售综合利用。

10)沉淀渣

本项目沉淀池沉渣来源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来自车辆冲洗废水和地面

冲洗废水沉淀,一部分来自初期雨水沉降。本项目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

水和初期雨水通过收集后,进入隔油池处理后再进入沉淀水池进行沉淀处理,

沉淀水池沉淀下的泥沙定期清掏。根据废水源强核算,项目产生车辆、地面清

洗废水约

2184t/a,初期雨水量为 2147.6t/a,冲洗废水水质为 COD120mg/L、

SS1400mg/L;经沉淀池处理后,沉淀池废水水质为 COD 60mg/L、SS 140mg/L,

“污水站工艺处理 1kgCOD/SS 预计产生 0.35~0.4kg 干污泥(本项目取 0.4kg)

计,则沉淀池去除的

SS、COD 量为 5.718t/a,沉渣的产生量为 9.53t/a(按含水

率以

60%计)。企业定期清捞,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11)生活垃圾

项目劳动定员

20 人,生活垃圾按人均每天约 1kg 计算,则员工生活垃圾产

生量为

6t/a。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废物产生情况详见下表。

4.2-27 项目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序号

副产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产生量(

t/a

1

不合格骨料

骨料筛分工序

固态

砾石

50

2

收集粉尘

废气处理

固态

矿粉、砾石

234.638

3

废布袋

废气处理

固态

布袋

1

4

废活性炭

烟气处理

固态

活性炭

21.91

5

废油泥

烟气处理、废水处

固态

矿物油、污泥

4.3

6

废机油及油桶

设备维护

液态

废机油

0.200

7

废导热油

导热油炉

液态

废导热油

2t/5a

8

危险废包装材料

乳化剂、色粉等原

辅料包装

固态

沾染危险物质

的包装材料

1

9

一般废包装材料

原辅料包装

固态

编织袋等

0.2

10

沉淀渣

初期雨水、车辆、地面清洗废水沉淀

固态

泥沙

9.53

11

生活垃圾

日常生活

固态

生活垃圾

6

2、副产物属性判断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34330-20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83

2025 年版)》以及《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判定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

物和危险废物,具体如下表。

4.2-28 项目副产物属性判断结果

序号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工序

是否属于固体废弃物

判定依据

是否属于危险

废物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危险特性

1

不合格

骨料

骨料筛分

工序

4.2d

SW59

900-009-S59

/

2

收集粉

废气处理

4.3a

SW59

900-009-S59

/

3

废布袋

废气处理

4.1h

HW49

900-041-49

T/In

4

废活性

烟气处理

4.1h

HW49

900-039-49

T

5

废油泥

烟气处

理、废水

处理

4.1h

HW08

900-210-08

T,I

6

废机油及油桶

设备维护

4.1c

HW08

900-249-08

T,I

7

废导热

导热油炉

4.1d

HW08

900-249-08

T,I

8

危险废包装材

乳化剂、色粉等原辅料包装

4.1h

HW49

900-041-49

T/In

9

一般废包装材

原辅料包

4.1h

HW09

900-006-09

T

10

沉淀渣

初期雨

水、车辆、

地面清洗废水沉淀

4.3e

SW07

900-099-S0

/

11

生活垃

日常生活

4.1h

SW17

900-001-S17

/

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见下表。

4.2-29 项目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序号

副产物

名称

产生工

形态

主要成分

废物代码

属性

产生

t/a

去向

1

不合格

骨料

骨料筛分工序

固态

砾石

SW59

一般固

50

外售综合利

2

收集粉

废气处

固态

矿粉、

砾石

SW59

一般固

234.

638

回用及外售

综合利用

3

废布袋

废气处

固态

布袋

HW49

900-041-

49)

危险废

1

委托有资质

单位处置

84

4

废活性

烟气处

固态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

49)

危险废

21.9

1

委托有资质

单位处置

5

废油泥

烟气处

理、废水

处理

固态

矿物

油、污

泥等

900-210-08

危险固

4.3

委托有资质

单位处置

6

废机油及机油

设备维

液态

废机

HW08

900-249-

08)

危险废

0.2

委托有资质

单位处置

7

废导热

导热油

液态

废导热油

HW08

900-249-

08)

危险废

2t/5a

委托有资质

单位处置

8

危险废包装材

原辅料

包装

固态

沾染危险物质的包装材

HW49

900-041-

49)

危险废

1

委托有资质

单位处置

9

沉淀渣

初期雨水、车

辆、地面

清洗废水沉淀

固态

泥沙

SW07

一般固

0.2

外售综合利

10

一般废包装材

原辅料

包装

固态

编织袋等

SW17

一般固

9.53

外售综合利

11

生活垃

日常生

固态

生活垃圾

/

6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设施)

企业本次项目建设

1 个 20m2 的一般固废仓库,按照固废储存量 1t/m2 计算,

企业最多可以储存

20t,本项目一般固废最大储存量 20t/a,因此企业本次新建

的一般固废仓库能满足企业储存需要。本项目一般固废暂存所贮存区需采取防

风防雨措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相关要求。

企业本项目建设

1 个 20m2 的危废仓库,按照固废储存量 1t/m2 计算(通道

不计),企业最多可以储存

18t,本项目危废产生量 29.41t/a,最大暂存量约 10.33t/

次,因此危废仓库能满足企业储存危废需要。本环评要求企业按照相关要求进

行危废暂存库的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处建议企业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

GB18597-2023)中的要求进行建设,并做好四防(防风、防雨、防

85

晒、防渗漏)工作。

4、环境管理要求

1)一般固废

企业新建一般固废仓库需按照环评要求企业应完善做好防风、防雨、地面

硬化等措施,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完善一般固废

识别标志。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

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

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

可追溯、可查询。

2)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废主要为废机油及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油泥、危险废物

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储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危险废

物进行处置,项目危险废物短暂存放,危废仓库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相关要求。

本环评建议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力度:

①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②加强厂内危险固废暂存场所的管理,规范厂内暂存措施,标识危险废物

堆场。

③设立企业固废管理台账,规范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

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

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确保厂内所有危险废物流向清楚规范。

④制定和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时向当

地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处置等资料,办理临时申报登

记手续。

⑤严格执行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审批制度。所有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向环保部

门提出申请,经环保部门预审后报上级环保部门批准。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前到

当地环保部门领取五联单。绝不擅自交换、向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转移。

86

⑥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

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4.2.5 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1、地下水、土壤污染源及污染途径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主要的污染源为机油、导热油等原辅料以及存

放在危废仓库的危废。

项目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源主要包括如下部分:

项目导热油、机油以及暂存的危险废物对地下水、土壤产生污染的途径主

要是渗透污染。渗透污染是导致地下水、土壤污染的普遍和主要方式,主要产

生可能性来自工程防渗防漏措施不完善,经构筑物长期下渗进入含水层。

2、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为有效保护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及土壤环境,杜绝因项目建设造成地下水及

土壤污染,本项目考虑从源头控制角度,按照分区防控要求制定相应的防控措

施。具体源头控制措施如下:

①设备和管线尽量采用

“可视化”原则,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以

减少由于埋地泄漏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②堆放各种原辅材料、固体废物的堆放场地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采取

防泄漏措施。

③严格固体废物管理,不接触外界降水,使其不产生淋滤液,严防污染物

泄漏到地下水中。

2)分区防渗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HJ964-2018)要求及本项目特征,将厂区

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照不同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

处理。

87

4.2-30 项目分区建议防渗方案一览表

序号

厂区划分

具体生产单元

防渗系数要求

1

重点防渗区

危废仓库、危化品

仓库

等效黏土防渗层厚

≥6.0m,渗透系数

≤1.0×10

-7cm/s,或者参考 GB18598 执行

2

一般防渗区

一般固废仓库、生

产车间

等效黏土防渗层厚

≥1.5m,渗透系数

≤1.0×10

-7cm/s;或者参考 GB16889 执行

3

简易防渗区

公用地区以及厂区

道路

一般地面硬化

本项目要求企业按相关规范做好防腐防渗,加强了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防

治措施,正常工况下基本无污染途径,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3、跟踪监测计划

由以上分析可知,企业要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措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

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厂区内的地面防渗措施,则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环

境影响不大。建议企业做好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及检修,严格做好防控和

防渗措施,包括地面硬化、环氧树脂涂装和不锈钢托盘防渗,从多方面降低项

目建设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并针对可能造成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本

项目从源头控制与过程控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因此不对土壤或地下水进行跟

踪检测。

4.2.6 环境风险

1.环境风险调查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风险单元分布情况见下表。

4.2-31 危险物质识别

序号

危险物质名称

储存地点

储存方式

1

天然气

天然气管道

天然气管道

2

废导热油

危废仓库

桶装

3

废机油

危废仓库

桶装

4

油类物质

原辅料仓库

桶装

5

沥青

储罐、仓库

储罐

/袋装

6

其他危险废物

危废仓库

桶装

/袋装

2.评价等级判定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附录 B,本项目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 值确定情况详见下表。

88

4.2-32 项目环境风险物质 Q 值确定表

序号

物料名称

最大暂存量

t

临界量

t

q/Q

q

Q

1

天然气(甲烷)

0.01

10

0.001

2

导热油

2

2500

0.0008

3

机油

0.2

2500

0.00008

4

(储罐)沥青

300

2500

0.12

5

搅拌锅(沥青)

6

2500

0.0024

6

成品料仓(沥青)

110

2500

0.044

7

危险废物

11.328

50

0.22655

合计

/

/

0.395

注:根据企业提供信息,本项目天然气管径

250mm,长度 150m,出口压力 20kPa,天

然气密度为

0.1416kg/m3。结合同类型报告,天然气燃烧锅炉炉膛内也有天然气暂存,因

此本项目天然气最大暂存量为

0.01t。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比值

Q 值<1,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对照

HJ169-2018 中表 1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

只需要在危险物质描述、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

给出定性说明即可。

3.环境风险识别

根据对企业的生产特征分析,结合物质危险性识别,根据不同的功能系统

划分功能单元,对企业的生产过程潜在危险性及危险途径进行识别,具体见下

表。

4.2-33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结果一览表

序号

危险单元

风险源

主要风险物质

环境影响途径

可能受影响的环境

敏感目标

1

危废仓

废导热油、废机油、沥

青焦油等

危险废物

地下水、土

壤下渗

地表水体、周边地

下水、土壤

2

危化品

仓库

机油、导热

油等

机油、导热油等

地下水、土壤下

地表水体、周边地

下水、土壤

3

天然气

管道

天然气

天然气

泄漏爆炸、火灾

风险

环境空气、人

4

废气处理设施

废气处理设

施故障

沥青烟、苯并

[a]

大气扩散

环境空气

1)大气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沥青储罐、带沥青的产品仓、搅拌缸、废气处理设施等出现故障等突发情

况,未及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企业会定期对

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废气处理设施发现故障、立马停止项目生产,

89

直到废气处理设施完善后再重启项目生产,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

小。

天然气管道发生泄漏等问题,容易在厂区内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会对

厂区人员安全,以及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一般情况下不会有天然气管道泄

漏的情况,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危化品仓库中的材料泄漏影响地表水,企业危废暂存

间、危化品仓库应按照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漏措施,在加强日常检查、管理的

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和土壤影响较小。

3)地下水和土壤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危化品仓库中的材料泄漏影响地下水和土壤。企业危

险废物暂存处应按照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漏措施,在加强日常检查、管理的情

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和土壤影响较小。

4 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

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

2022〕143 号):建设单位应

当委托有相应资质(建设部门核发的综合、行业专项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对建设项目(含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落实生产安全相关要求,自行开展或组

织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专家参与设计审查,出具审查报告。本报告所述的各项

环保措施均为指导性要求,具体应按照浙应急基础〔

2022〕143 号有关要求落

实。

2)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规范搬运方式,减少外包装破损

发生泄漏。

3)必须对操作工人进行广泛系统的培训,确保所有操作人员熟悉自己的

岗位,树立严谨规范的操作作风,确保每个操作员能在任何紧急状况下都能随

时对事故装置进行紧急控制,并及时、独立、正确地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90

4)加强对安全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消防管理网络。建立健

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宣传,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

5)要依法依规进行环保措施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定期进

行安全可靠性鉴定,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保护,严格日常安全

检查,确保环保措施可以安全、稳定有效的运行。

4.2.7 电磁辐射影响分析

项目不属于辐射类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影响。

4.2.8 生态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无需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4.2.9 项目完成后污染源强汇总

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见下表。

4.2-34 项目污染源强汇总情况

序号

污染源

名称

污染物

产生量(

t/a) 削减量(t/a) 排放量(t/a

1

废气

颗粒物

1017.769

1010.211

7.558

沥青烟

3.603

2.774

0.829

苯并

[a]芘

4.04×10-5

3.11×10-5

9.29×10-6

VOCs

2.522

1.941

0.581

SO2

0.18

0

0.18

NOx

8.415

0

8.415

臭气浓度

少量

少量

少量

2

废水

废水量

4898.6

3698.6

255

CODcr

0.646

0.296

0.013

NH3-N

0.024

0.018

0.001

3

固废

不合格骨料

50

50

0

收集粉尘

234.638

234.638

0

废布袋

1

1

0

废活性炭

21.91

21.91

0

废油泥

4.3

4.3

0

废机油及油桶

0.200

0.200

0

废导热油

2t/5a

2t/5a

0

危险废包装材料

1

1

0

一般废包装材料

0.2

0.2

0

沉淀渣

9.53

9.53

0

生活垃圾

6

6

0

91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

/污染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沥青烟、苯并

[a]芘、非甲

烷总烃、臭

气浓度

矿 粉 筒 仓 粉 尘 经 自带 布 袋 除 尘 器 处 理后由不低于

15m 高排

气筒

DA001 排放;项

目烘干及筛分等过程产生的粉尘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同经废气处理设施

TA001(重

力除尘

+布袋除尘)后

由不低于

15m 高排气

DA001 排放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4554-93)。根据<关

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环

大气〔

2019〕56 号)要求,

建议企业颗粒物、氮氧化物和 二 氧 化 硫 控 制 在20mg/m3 、 300mg/m3 、

200mg/m3

DA002

颗粒物

冷料斗、皮带及落料点搭接处、废料仓卸料、回收粉排放处、成品仓洗锅等预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废气 处 理 设 施

TA002

(布袋除尘)后由不低 于

15m 高 排 气 筒

DA002 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DA002

沥青烟、苯

[a]芘、非

甲烷总烃

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

TA003(喷淋塔+

离心除雾

+高压静电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不低于

15m 高排气

DA003 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厂区内

非甲烷总烃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GB37822-2019)

厂界

颗粒物

道路扬尘、堆场(装卸)粉尘、破碎筛分粉尘经洒水降尘、喷雾抑尘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颗粒物、苯

[a]芘、沥

青烟、非甲

烷总烃

固体装载点、破碎筛分点、提升装置、分装装置区域采用相应封闭措施,车间封闭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臭气浓度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92

地表水环境

DW001 生活

污水排放口

pH、CODcr、

氨氮、动植

物油、

SS、

总磷等

经厂区化粪池等预处理后纳管排入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

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

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 染 物 间 接 排 放 限 值 》(

DB33/887-2013)

声环境

本项目主要的高噪声设备包括振动筛、输送带、搅拌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用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后,企业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电磁辐射

/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

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2、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等重点防渗区域参考 GB18598 执行相关防渗措施;生产车间等一般防渗区域参照

GB16889 采取相关防渗措施,对厂区道路等简单防渗

区域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防范

措施

1、设计中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和标准规范,完善厂内

备用电系统,为了防止因停电而造成事故性排放的发生,厂内必须配套完善备

用电系统,采用双电路供电,瞬时切换等。

2、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禁火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等,必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员工实行持证上岗。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管道等危险区

域设置永久性《严禁烟火》标志,按照《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的

规定对相关设备涂标志色等。

3、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卫生教育和技术培训,使职工较全面地接受有关安全卫生的政策、法规教育,增强法治观念,不断强化职工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职

工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处理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

4、要求企业把环保设施安全落实到生产经营全过程各方面,建立环保设施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操作、危险作业等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操作规程、

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可靠性鉴定,设置必要

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联锁保护,严格日常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吊装、动火、

登高、有限空间、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

全监护,配齐应急处置装备,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要求企业同步落实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要求。

5、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

(浙安委〔

2024〕

93

20 号)要求,企业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自行(或委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定期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

隐患排查。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1、加强各类污染防治措施管理,做好运行台账记录,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中的相关要求,

落实日常管理环境监测工作。2、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要求,办理相关排污许可手续。3、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在建设项目竣工后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4、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设置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因环境污染事故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

境安全。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

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

94

六、结论

杭州中局环境建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杭政储出【

2025】84 号地块绿色低碳再生

资源循环利用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

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控制要求,且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同时本项目符合

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采取相应环保

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因此,

在各项环保措施真正落实的基础上,就环保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95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单位:

t/a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⑥

变化量

废气

颗粒物

/

/

/

9.725

/

9.725

+9.725

沥青烟

/

/

/

0.829

/

0.829

+0.829

苯并

[a]芘

/

/

/

9.29×10-6

/

9.29×10-6

+9.29×10-6

VOCs

/

/

/

0.581

/

0.581

+0.581

SO2

/

/

/

0.18

/

0.18

+0.18

NOx

/

/

/

8.415

/

8.415

+8.415

废水

废水量

/

/

/

255

/

255

+255

CODcr

/

/

/

0.013

/

0.013

+0.013

NH3-N

/

/

/

0.001

/

0.001

+0.001

一般工业固废

不合格骨料

/

/

/

50

/

50

+50

收集的粉尘

234.638

/

234.638

+234.638

一般废包装

材料

/

/

/

0.2

/

0.2

+0.2

沉淀渣

/

/

/

9.53

/

9.53

+9.53

危险废物

废布袋

/

/

/

1

/

1

+1

废活性炭

/

/

/

21.91

/

21.91

+21.91

废油泥

/

/

/

4.3

/

4.3

+4.3

废机油及油

/

/

/

0.200

/

0.200

+0.200

废导热油

/

/

/

2t/5a

/

2t/5a

+2t/5a

危险废包装

材料

/

/

/

1

/

1

+1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

/

/

6

/

6

+6

注:⑥

=①+③+④-⑤;⑦=⑥-①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