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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义乌市中心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环保
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义乌市中心医院
编制日期:
2026 年 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25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52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59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89
六、结论 ................................................................................................................................................................ 92
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附图 3 院区总平面布置图及分区防渗图
附图 4 医疗暂存间平面布置图
附图 5 义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环境管控分区图
附图 6 义乌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件
附件 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附件 2 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
附件 4 《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检测报告》(废气、废水)
附件 5 《浙江萧山医院验收检测报告》
附件 6 环保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附件 7 浙江微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摩擦热处理技术应用评估报告
附件 8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出具的说明
附件 9 微盾医疗废物灭菌器检验报告
附件 10 浙卫办监督发函[2021]13 号
附件 11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医疗机构试点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摩擦
热处理技术应用的通知》
附件 12 义乌市中心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噪声检测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名称
义乌市中心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单位
联系人
杨立志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地点
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路
699 号(义乌市中心医院内医疗废物暂存间)
地理坐标
东经:
120 度 4 分 43.248 秒;北纬:29 度 17 分 28.551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N7724 危险废物治理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
理业
-102、医疗废物处置、病
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
-其
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
/备
案)部门
(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文号
(选填)
/
总投资
(万元)
1000.00
环保投资
(万元)
1000
环保投资占
比(
%)
100%
施工工期
1 个月
是否
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
m2)
不新增用地,利用原有建筑
面积
140m2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根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不开展大气、地表水、地下水、
风险、生态、海洋、土壤、声专项评价。
2
表
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价
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 1、二
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
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
护目标 2 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主要设备工作温度不超
过
200℃,低于二噁英产生温
度,本项目也不涉及其他有毒
有害污染物,因此无需开展大
气专项评价。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
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
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为间接排放,因此
无需开展地表水专项评价。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
量超过临界量 3 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
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
因此无需开展环境风险专项评
价。
生态
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
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
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
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因此无需开展
生态专项评价。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
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
目。
注:
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
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
集中的区域。
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 B、附
录
C。
规划情况
/
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
情况
/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
其他符合
1、义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性分析
3
性分析
(
1)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
根 据 《 义 乌 市 生 态 环 境 分 区 管 控 动 态 更 新 方 案 》 ( 义 政 发
〔
2025〕6 号)。本项目位于于义乌市中心医院(西南邻南门街,东
南邻塘溪路,东北邻龚青路、西北邻江东中路)院区内,所在生态环
境 分 区 属 于 金 华 市 义 乌 市 中 心 城 区 城 镇 生 活 重 点 管 控 单 元
(
ZH33078220015),具体符合性分析见表 1-2。
表
1-2 金华市义乌市中心城区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
分析
内容
管控要求
符合性分析
空间布
局约束
禁 止 新 建 、 扩 建 三 类 工 业 项
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改建不
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鼓励
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搬迁关闭。
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
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
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环境健
康风险较大的二类工业项目。
除工业功能区(小微园区、工
业集聚点)外,原则上禁止新
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现有二
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
增 加 管 控 单 元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
规定。推进城镇绿廊建设,建
立城镇生态空间与区域生态空
间的有机联系。
本项目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业,主要为义乌市中心医院配套
的医疗废物处理设施,非工业类
项目。
污染物
排放管
控
严 格 实 施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制
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
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污
水收集管网范围内,禁止新建
除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外的入河
排污口,现有的入河排污口应
限期拆除,但相关法律法规和
标准规定必须单独设置排污口
的除外。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
设与提标改造,加快完善城乡
本项目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业,主要为义乌市中心医院配套
的医疗废物处理设施,非工业类
项目,无需进行总量替代。项目
排放的污水经院区综合污水处理
站处理后汇入城市污水管网。
4
污水管网,加强对现有雨污合
流管网的分流改造,深化城镇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强噪声和臭气异味防治,强化餐饮油
烟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
依法严禁秸秆、垃圾等露天焚
烧。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
治与修复。推动能源、工业、
建筑、交通、居民生活等重点
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环境风
险防控
合理布局工业、商业、居住、
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
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
大的建设项目布局。
本项目不属于噪声、恶臭、油烟
污染物大的项目。本项目产生的
有机废气和恶臭经除“水喷淋降
温
+除湿冷却+二级活性炭吸附+
绝对过滤器”后可达标排放。符
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资源开
发效率
要求
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推
进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限制高
耗水服务业用水。
本项目耗水量较小,符合资源开
发效率要求。
表
1-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内容
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
义乌市自然生态红线区(生态保护红线区)主要是城
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森林公园保护区为主的功能小
区,共
6 个,分别为德胜岩、望道、华溪森林公园、
岩口、东塘
-八都-巧溪、柏峰-枫坑水库等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主要分布在大陈镇、上溪镇、赤岸镇、苏溪
镇、城西街道、后宅街道和廿三里街道。本项目位于
义乌市中心医院(西邻南门街,南邻塘溪路,东邻龚
青路、北邻江东中路)院区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
围内。
资源
利用
上线
能源利用
上线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
消耗,不使用煤炭等能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
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不会突破能源利用上线。
水资源利
用上线
本项目用水均来自自来水,用水量较少,不会突破水
资源利用上线。
土地资源
利用上线
本项目位于现有院区内,不涉及新增用地。不会突破
土地利用资源上线。
5
环境
质量
底线
大气环境
质量底线
根据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编制的《义乌市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相关规划、 生态环境现状综合报告(
2025 年版)》。2024 年义乌市环境空气常规
污染物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的二级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较好,为环境空气质
量达标区。本项目处理设施尾气通过喷淋和除蒸汽冷却系统后,经配套的二级活性炭和绝对过滤器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废气可达标排放,不触及环境
空气质量底线。
水环境
质量底线
根据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编制的《义乌市自然
环境、社会环境简况、相关规划、生态环境现状综合
报告(
2025 年版)》,2024 年义乌市地表水总体可
达
Ⅲ类水体要求,水质较好,项目废水经现有项目污
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废水不直接排入周边水体,不
会引起周边水体环境恶化;本项目营运期污染物经处
理后均能达标排放,不触及水环境质量底线。
土壤环境
风险防控
底线
项目采取必要的防腐防渗措施后,土壤环境污染风险
可控,不会突破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不属于空间布局约束中禁止新建、扩建的项
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见表
1-2。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不在义乌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能够满足
区域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满足
《义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义政发〔
2025〕6 号)
相关要求。
2、“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
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
[2022]142 号)要求:
“生态保护红线是国土空间规划中的重要管控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内
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项目建
设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管理要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
划 定 成 果 作 为 报 批 建 设 项 目 用 地 用 海 依 据 的 函 》 ( 自 然 资 办 函
[2022]2080 号),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组
卷报批的依据。其中“三区”具体指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
6
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三线”分别对应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
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路
699 号(义乌市中心医院内医疗
废物暂存间)原用地范围内,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且不涉及永久基
本农田与生态保护红线,对照上述各类文件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杭
州市“三区三线”要求。
3、《<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浙江
省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
根据《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浙
江省实施细则》规定:
第十五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
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高污染项目清单参照生态
环境部《环境保护综合目录》中的高污染产品目录执行。
第十六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
布局规划的项目。
第十七条、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
产能项目,项目,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核准、备案。禁止向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
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供应土地。
第十八条、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
产能行业的项目。部门、机构禁止办理相关的土地(海域)供应、能
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业务。
第十九条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第二十条、禁止在水库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堆放物料,
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物质。
符合性分析:根据《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为医院医废就地处理项目,
不接收其他单位医疗废物,不属于工业类项目,不属于实施细则禁止
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
7
行,
2022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则》的要求。
4、“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本项目“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见表 1-4。
表
1-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性五不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条例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四性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
性
根据本评价对大气、水、噪声、固废等分析,通过实施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后,本项目各类型污染物均能达标,具
有环境可行性。
符合
环境影响分析预测
评估的可靠性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
行)》进行分析预测,环境影响分析预
测较为可靠。
符合
环境保护措施的有
效性
项目针对营运期各污染物配备了有效的环境保护设施;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各
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
符合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的科学性
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
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评结论是
科学的。
符合
五不批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
定规划。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路
699 号
(义乌市中心医院内医疗废物暂存
间),项目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为义乌市中心医院配套的环保工程,符合区域规划要求;项目布局合
理,与周边敏感点有道路、绿化带等相隔,满足该区管控要求;项目严格实施污符合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因此,本项
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定规划。
符合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
标管理要求。
根据对项目环境质量状况分析,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声环境都达到国家质量标准。项目营运过程中各类污染源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符合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
通过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和控制措施,本项目排放污染物不会超过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在义乌市中心医院现有用地范围内实施,且项目施工期仅涉及设备安装、调试,对生态方面的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各
符合
8
生态破坏。
类污染物均能够妥善处置,不会改变现
有的生态环境现状。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
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已针对现有项目“三废”治理提出处理要求,确保
达标排放。
符合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
内容存在重大缺
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
明确、不合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真实可靠,内容不存在缺陷、遗漏,环
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实施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四性五不批”的相关要求。
5、《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
对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
1-5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
条款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
本项目实施情况
是否符合
第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
建设单位已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应急处理措施,本次项目实施后,应根据本项目工艺及污染物排放特点进行就修订。法 定 代 表 人 为 第 一 责 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环境污染事故。
符合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 急 方 案 ; 设 置 监 控 部 门 或 者 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
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本项目对内部从事医废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为从事 医 废 收 集 、 运 送 、 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
符合
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
9
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查。
第十一
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本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符合
第十二
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3 年。
第十三
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同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
本项目要求院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并制定好事故应急措施应对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
符合
第十六
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院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及时收集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 装 物 或 者 密 闭 的 容 器内。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 准 》 (
HJ421-2008 ) 中
的有关规定,在产生医疗废物的基本单位,设置医疗 废 物 收 集 容 器 与 塑 料袋,并在基本收集点设置指导或警示信息。
符合
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天。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
本项目医废处置间均设置处理前医废贮存区和处理后医废贮存区,院区产生的医疗废物贮存于处理前医废贮存区,经医废处置设备处理后的医疗废物贮存于处理后医废贮存区。贮存场所尽量做到日产日清。医废处置间每天应在废物处置之后消毒清洁,清洗废水排入院区内的医
符合
10
定期消毒和清洁。
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
第十八
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
医院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院区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转运路线选择专用的污物通道,不接近食堂等高危区域的路线,并尽量选择人少的时间转运,转运过程中正确装卸,避免遗洒。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内指定 的 地 点 及 时 消 毒 和 清洁。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要求。
6、《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符合
性分析
对照《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GB39707-2020),本
项目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
1-6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符合性分析
内容
GB39707-2020 中相关要求
本项目实施情况
是否
符合
选址
要求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选址应符合生态
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及相关法定规划要
求,并应综合考虑设施服务区域、交通
运输、地质环境等基本要素,确保设施
处于长期相对稳定的环境。鼓励医疗废
物处理处置设施选址临近生活垃圾集中
处置设施,依托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
处置医疗废物焚烧残渣和经消毒处理的
医疗废物。
本项目利用医院内现有
医疗废物暂存间,改造
后作为医废处置间,不
新增用地。项目所在地
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永久基本农田及其他需
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本
项目医废处置间距离周
边敏感目标尚有一定的
距离,环评要求建设单
位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
施,在医废处置装置保
持密闭微负压稳定运行
的条件下,项目废气对
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控
的。
符合
处理处置设施选址不应位于国务院和国
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
保护的区域内。
处理处置设施厂址应与敏感目标之间设
置一定的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应根据厂
11
址条件、处理处置技术工艺、污染物排
放特征及其扩散因素等综合确定,并应
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要
求。
污染
控制
技术
要求
收集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单位收集的医
疗废物包装应符合
HJ421 的要
求。
本项目处置的医疗废物
均为医院内部产生的医
废,不处置外部医废。
医疗废物外包装严格按
照
HJ421 的要求执行。
符合
处理处置单位应采用周转箱
/桶收
集、转移医疗废物,并应执行危
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
运输
医 疗 废 物 运 输 使 用 车 辆 应 符 合
GB 19217 的要求。
本项目处理前医废不涉
及车辆运输,处理后医
废运输过程可不按医疗
废物管理。
符合
运输过程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行驶过程中应锁闭车厢门,避免
医疗废物丢失、遗撒。
接收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应设置计
量系统。
本项目设置有专门的计
量系统。本项目处置的
医疗废物均为医院内部
产生的医废。
符合
处理处置单位应划定卸料区,卸
料区地面防渗应满足国家和地方
有关重点污染源防渗要求,并应
设置废水导流和收集设施。
贮存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应设置感
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废物的贮
存设施;若收集化学性、药物性
废物还应设置专用贮存设施。贮
存设施内应设置不同类别医疗废
物的贮存区。
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要求
对医疗废物暂存间做分
区,对涉及的感染性、
损伤性、病理性废物做
好分类、分区贮存,化
学性、药物性废物置专
用贮存设施。
符合
贮存设施地面防渗应满足国家和
地方有关重点污染源防渗要求。
墙面应做防渗处理,感染性、损
伤性、病理性废物贮存设施的地
面 、 墙 面 材 料 应 易 于 清 洗 和 消
毒。
要求建设单位对院区医
疗废物暂存间内地面、
墙面按国家和地方有关
重点污染源防渗要求要
求做好防渗处理。
符合
贮存设施应设置废水收集设施,
收 集 的 废 水 应 导 入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要求建设单位在医废处
置间内设置配套废水收
集设施,并接管导入院
区内废水处理设施。
符合
12
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废物贮
存 设 施 应 设 置 微 负 压 及 通 风 装
置、制冷系统和设备,排风口应
设置废气净化装置。
本 项 目 感 染 性 、 损 伤
性、病理性废物即刻进
行处置,日产日清,因
此未设置制冷系统和设
备。本项目设有风机可
使贮存区内形成负压,
收集的废气经废气净化
装置处理后排放。
符合
医疗废物不能及时处理处置时,
应 置 于 贮 存 设 施 内 贮 存 。 感 染
性、损伤性、病理性废物应盛装
于医疗废物周转箱
/桶内一并置于
贮存设施内暂时贮存。
本 项 目 感 染 性 、 损 伤
性、病理性废物由专用
桶、箱收集后,每天转
运至医废处置间,日产
日清。
符合
处 理 处 置 单 位 对 感 染 性 、 损 伤
性、病理性废物的贮存应符合以
下要求:
a)贮存温度≥5℃,贮存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
b)贮存温度<5℃,贮存时间不得超过
72 小时;
c)偏远地区贮存温度<5℃,并采取消毒措施时,可适当延长贮
存时间,但不得超过
168 小时。
本 项 目 感 染 性 、 损 伤
性、病理性废物日产日
清,确保医疗废物可当
日处置完毕,贮存时间
不超过
24 小时。
符合
化学性、药物性废物贮存应符合
GB18597 的要求。
化学性、药物性废物贮
存在其他类型医废暂存
区,其他类型医废暂存
区执行《危险废物贮存
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23)要求
建设,贮存场所做到防
风、防晒、防雨、防
漏、防渗和防腐,不露
天堆放危险废物暂存。
符合
清洗
消毒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单位应设置医
疗废物运输车辆、转运工具、周
转箱
/桶的清洗消毒场所,并应配
置废水收集设施。
本项目设置周转桶的清
洗消毒场所,洗桶废水
经收集后依托现有项目
污水处理站处理。
/
13
运输车辆、转运工具、周转箱
/桶
每次使用后应及时(
24 小时内)
清洗消毒,周转箱
/桶清洗消毒宜
选用自动化程度高的设施设备。
本项目的周转桶每次使
用后及时清洗消毒,不
使用运输车辆。
/
消毒
处理
医疗废物消毒处理工艺参数可参
见附录
B
附录
B 注:工艺参数调整及采用
其他新工艺和技术时,应通过第
三方机构的测试评价认定。
项目采用的摩擦热非焚
烧处理技术已经第三方
环 境 保 护 技 术 验 证 评
价。
符合
消毒处理设施应配备尾气净化装
置。排气筒高度参照
GB16297 执
行,一般不应低于
15m,并应按
GB/T16157 设置永久性采样孔。
项目处理设施尾气通过
冷却系统后,经配套的
二级活性炭和绝对过滤
器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
符合
应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
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等规定判
定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废物和消毒
处理产生的其他固体废物的危险
废物属性,属于危险废物的,其
贮存和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有关
要求。
根据《医疗废物摩擦热
非焚烧处理技术验证评
价 报 告 》 (
CNETV-
2021-01),采用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理设备处理
后的医疗废物满足《医
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
制 标 准 》 (
GB39707-
2020)中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入炉要求。
符合
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废物应破碎毁
形,并与未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废
物分开存放。
本项目经处理后的医废
已被磨碎毁形,并与未
经消毒处理的医废分开
存放。
符合
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废物进入生活
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应满足
GB18485 规定的入炉要求;进入生 活 垃 圾 填 埋 场 处 置 应 满 足
GB16889 规定的入场要求;进入水泥窑协同处置应满足
GB30485
规定的入窑要求。
根据《医疗废物消毒处
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
范》(
HJ1284-2023)要
求,本项目经消毒处理
后的医疗废物拟进生活
垃圾焚烧厂处理。项目
投运前,医院与环卫部
门和生活垃圾焚烧单位
专门签署处理后的医废
转运和焚烧处置协议。
符合
14
排放
控制
要求
1、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医疗废物消毒处理设施及新建焚烧设施污染控制执
行本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现有医疗废
物焚烧设施,除烟气污染物以外的其他
大气污染物以及水污染物和噪声污染物
控制等,执行本标准
6.5、6.6、6.7 和
6.8 相关要求。 2 、 现 有 焚 烧 设 施 烟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执行 GB18484-2001表
3 规定的限值要求,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应执行本标准表
4 规定的限值要
求。
3、消毒处理设施废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4、除 6.2 规定的条件外,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本项目医疗废物消毒处
理设施执行(
GB39707-
2020)规定的限值要
求。本项目废气污染物
经“水喷淋降温
+除湿
冷却
+二级活性炭吸附+
绝对过滤器”处理后可
以满足(
GB39707-
2020)表 3 的规定。
符合
除医疗废物消毒处理设施、焚烧设施外
的其他生产设施及厂界的大气污染物
( 不 包 括 臭 气 浓 度 ) 排 放 应 符 合
GB16297、GB14554、GB37822 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涉及其他生产
设施,厂界的大气污染
物的排放符合
GB16297、GB14554、
GB37822 的相关规定。
符合
焚烧设施产生的焚烧残渣、焚烧飞灰、
废水处理污泥及其他固体废物,应根据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国家规定的危
险废物鉴别标准等进行属性判定。属于
危险废物的,其贮存和利用处置应符合
国家和地方危险废物有关规定。
本项目不涉及焚烧设
施。
/
处理处置设施产生的废水排放应符合
GB18466 规定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要求;疫情期间废
水排放应符合
GB18466 规定的传染病、
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要求或疫情
期间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处理处置设施产
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可达
标纳管,满足
GB18466
规定的综合医疗机构和
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
排放要求。
符合
厂界噪声应符合
GB 12348 的控制要
求。
本项目将通过合理布
局,加强设备日常检修
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
运转,避免由于设备故
障引起的较大噪声,使
符合
15
厂界噪声符合
GB 12348
的控制要求。
运行
环境
管理
要求
一般
规定
医 疗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设 施 运 行 期
间,应建立运行情况记录制度,
如实记载运行情况。运行记录至
少应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
数量、贮存和处理处置信息,设
施运行及工艺参数信息,环境监
测数据,残渣、残余物和经消毒
处理的医疗废物的去向及其数量
等。
本项目实施后,院方将
按要求建立运行情况记
录制度。
符合
处理处置单位应建立处理处置设
施全部档案,包括设计、施工、
验收、运行、监测及应急等,档
案应按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
进行整理与归档。
本项目实施后,院方将
建立处理处置设施全部
档案。
符合
医疗废物在进入消毒处理设施或
焚 烧 设 施 前 不 应 进 行 开 包 或 破
碎。
本项目医疗废物直接送
入设备消毒容器,无需
预检分类,不涉及开包
或破碎前处理。
符合
处理处置单位应编制环境应急预
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本项目实施后,院方将
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符合
处理处置单位应依据国家和地方
有关要求,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
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开
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及时采
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建立档案。
院方将依据国家和地方
有关要求,建立土壤和
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
理制度,并定期开展隐
患排查,发现隐患应及
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并建立档案。
符合
处理处置设施运行期间应对医疗
废物接收区域、转运通道及其他
接触医疗废物的场所进行定期清
洗消毒。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的卫
生学效果检测与评价应符合国家
疾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
规定。
本项目每天对医废暂存
间各区域进行清洗消
毒;医疗废物处理处置
的卫生学效果检测与评
价应符合国家疾病防治
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
规定。
符合
16
消毒
处理
设施
消毒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应保
证消毒处理系统处于封闭或微负
压状态。
本项目采用的工艺在密
闭微负压下运行。
符合
消毒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应实
时监控消毒处理系统运行参数。
项目处理装置设有配套
的控制柜。
符合
清洗消毒后的周转箱
/桶应与待清
洗消毒的周转箱
/桶分区存放。
本项目清洗消毒后的周
转箱
/桶应与待清洗消毒
的周转箱
/桶分区存放。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
GB39707-2020)中的相关要求。
7、《医疗废物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HJ1284-
2023)符合性分析
对照《医疗废物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
HJ1284-
2023),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
1-7 《医疗废物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要求符合性分析
内容
GB39707-2020 中相关要求
本项目实施情况
是否符
合
总体要求
医疗废物消毒处理设施的选址及医疗废物的运输、贮存、处理过程的污染控制应符合
GB 39707 的要求。
已对照《医疗废物处理处 置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39707-2020)进行
符合性分析,详见表
1-
6,本项目符合(GB39707-2020)中的相关要求。
符合
医疗废物消毒处理设施运行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范围接收可处理的医疗废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对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就地无害化处理,无需申领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证。
符合
医疗废物的交接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及其他相关规定准确填写并核定转移联单交接信息。
院区将会按照危险废物转移及其他相关规定准确填写并核定对进入医废暂存间的医疗废物的
交接信息。
符合
运行单位应结合处理设施的工艺特点设置岗位,并根据设备操作及运行要求建立运行管理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
4 人,
为院区内部工作人员调配,人员上岗前需进行
符合
17
系统培训,工作人员定期记录设备运营情况,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按
要求执行
运行单位应为设施运行人员配备足够的 防 护 用 品 , 并 满 足 穿 脱 的 空 间 要求。
院方已为进入医废暂存间的工作人员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操作区域满足穿脱的空间要求。
符合
运行单位应对设施进行日常检査和维护。检査的对象应包括医疗废物接收和暂存设施、运输车辆及周转箱
/桶、
清洗消毒设施、消毒处理设施、二次污染处理设施、化验室检测设施及应急设施等。
院方将对设施进行日常检査和维护。检査的对象应包括医疗废物接收和暂存设施、运输车辆
及周转箱
/桶、清洗消毒
设施、消毒处理设施、二次污染处理设施、化验室检测设施及应急设
施等。
符合
运行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本项目实施后,院方将按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
案。
符合
厂区及运行工作区域内物品应摆放整齐、环境清洁。
本项目实施后,医废暂
存间的物品将摆放整
齐、环境清洁。
符合
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微波消毒、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设施设计建设运行应分别符合
HJ 228、HJ229 及 HJ276 规
定。采用其他工艺类型的消毒设施,采用前宜进行技术验证评价。
项目采用的摩擦热非焚烧处理技术已经第三方环 境 保 护 技 术 验 证 评价,并通过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中心)和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技术管理技术中心评估。医疗废物摩擦热处理技术工艺运行过程包括初步加热、加速升温、水分蒸发、高温消毒和喷淋冷却等阶段,各阶段需满足特定温度要求。基于消毒效果实现和资源环境效益,设定消毒处理峰值温度为
150°C。
同 时 , 在 高 温 消 毒 阶段,即温度
≥135℃阶段
至少需持续
2min,以保
证有效的消毒效果。
符合
医疗废物运输、贮存、处理过程除应满足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外,还应执行
本项目的实施满足上述
要求。
符合
18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 职 业 健 康 、 交 通 运输、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要求。
运行制度
医疗废物消毒处理设施运行单位应建立 运 行 制 度 , 应 包 括 : 人 员 岗 位 责任、交接班、人员培训、运输管理、医疗废物接收与贮存、设施运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化验室管理、日常检查、运行维护、运行记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档案管理制度等。
本项目实施后,院方将按要求制定相应运行制
度。
符合
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至少应明确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岗位考核和岗位责任制等。
本项目实施后,院方将制定并明确人员岗位责
任制度。
符合
交接班制度,应根据生产班次的要求明确工作时间、交接班时间、交接班事项、交接责任,并形成相关记录。
本项目实施后,院方将制定交接班制度,并记
录交班时间。
符合
人员培训制度,应根据生产岗位要求明确岗位培训的周期、内容及培训方式并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岗位职贵、运行操作、设备维护保养、环境污染防治等。医疗废物运输、蒸汽锅炉等特殊岗位人员培训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本项目实施后,院方将按要求制定人员培训制度,培训合格后方能上
岗。
符合
运输管理制度应明确运输班次、运输路线、运输时间、运输包装、废物装
卸、污染防治、运输责任、运输记
录、运输工具清洗消毒及事故应急处
理等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院方将按要求制定并执行运输
管理制度。
符合
医疗废物接收制度应明确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及重量核对等要求
;医疗废物
贮存制度应明确贮存库的运行管理及出入库管理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院方将按要求制定并执行医疗废物接收制度,及记录
相关信息。
符合
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应明确设备启动及停运、进料控制、消毒处理、消毒剂或能源供给、参数控制、二次污染控制 、 清 洗 消 毒 、 检 修 维 护 、 故 障 处理、在线检测设备维护与校核、紧急停车等操作要求。
本项目医废处理设施运行操作流程清晰规范,
满足相关要求。
符合
化 验 室 管 理 制 度 应 明 确 仪 器 设 备 操作、消毒剂管理、仪器设备校准、化验指标、化验试剂、化验方法、化验频次、化验废物管理、数据分析及记录等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日常检査制度至少应包括检査方式、检 査 项 目 、 重 点 检 査 部 位 、 检 查 频次、检查方法、问题反馈及检查记录
本项目实施后,院方将按要求制定并执行日常
检査制度
符合
19
等要求。
运行维护制度至少应明确维护维修基本工作程序、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备 品备 件及材 料规格
,维护维修记录
等。
院方将按要求制定并执
行运行维护制度
符合
运行记录制度至少应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类别、重量、贮存、处理处置信息,设施运行及工艺参数信息,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废物、废气及废水处理吸附过滤材料、废水处理污泥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信息。
院方将按要求制定并执
行运行记录制度
符合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
院方将按要求制定并执
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符合
岗位设置
消毒处理单位应根据设施运行需求合理设置岗位。
本项目实施后,院方将按要求设置相关岗位,并实行岗位培训制度和
岗位考核制度。
符合
管理人员、生产操作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后上岗。岗位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
理论培训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技术原理、工艺流程、清洁消毒等内容。
实践操作培训主要包括启动准备、设备操作、运行监控、故障处理、应急处理、记录填写、日常维护等内容。
企业应根据不同岗位定期组织开展岗位培训。
应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岗位人员胜任岗位职责。
医 疗废 物转 运及 贮存 相关 要求
运输
应使用专用车辆及周转箱
/桶装
运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应符合
GB 19217 的要求,周转箱/桶应符合
HJ421 的要求。
本项目处理前医废不涉及车辆运输,处理后医废运输过程可不按医疗废物管理。
符合
周转箱
/桶应根据运输车空间合
理码放,并采取防倾倒措施。
运输过程应锁闭转运车车门,避免医疗废物丢失、遗撒。
应做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记录,包括运输班次、装载的医疗废物信息、运输人员信息等。
接收
应复核所接收的医疗废物相关信息。
院方将对进入医废暂存间的医疗废物的接受进
行详细记录。
符合
应做好医疗废物交接手续和转移联单办结手续。
应如实登记医疗废物的入库、出库情况。
贮存
应如实登记医疗废物的入库、出库情况。
本项目医疗废物的贮存满足上述要求的规定。
符合
20
医疗废物应随周转箱分区存放,处理前不应开箱及散堆。
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及贮存设施标识等应符合
HJ421 的要求。
医疗废物贮存温度、贮存时间应符合
GB 39707 的要求。
贮存设施内制冷及通风设施应正常运行。
应定期对贮存库进行清洗和消毒,并做好记录。
清洗消毒管理
医疗废物运输车辆、转运工具、周 转 箱
/ 桶 每 次 使 用 后 应 及 时
(
24 小时内)清洗消毒,使用
的消毒产品应符合
WS 628 要
求。
本项目周转桶每次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符合
已清洗消毒和未清洗消毒的转运工具、周转箱
/桶应分开存放。
本项目将对已清洗消毒
和未清洗消毒的周转箱
/
桶分开存放。
符合
清洗消毒应尽量减少人工操作,操作人员应做好防护,规范穿脱防护用品,确保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清洁消毒或更换。
本项目操作人员将做好防护,规范穿脱防护用品,期清洁消毒或更换
个人防护用品。
符合
清洗消毒过程应根据消毒方式,合理控制消毒剂的浓度及消毒时间,确保消毒效果。
本项目使用紫外线消毒,不使用消毒剂。
符合
应每日检査医疗废物转运车、转运工具、周转箱
/桶的清洗消毒
情况
,定期对消毒效果进行监测,
确保消毒效果,做好记录。
院方将每日检查周转箱
/
桶的清洗消毒情况
,定期
对消毒效果进行监测、
记录。
符合
应使用清洁消毒后的运输车辆将清洁消毒后的周转箱
/桶运至医
疗机构。
本项目处置的医疗废物均为本院区内部产生的医 废 , 不 涉 及 车 辆 运输。
符合
设施运行技术要求
一般规定
医疗废物消毒处理过程应保持系统封闭或负压状态,并使排出的气体通过废气净化装置净化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采用的工艺在密闭微负压下运行,项目处理设施尾气通过喷淋和除蒸汽冷却系统后,经配套的二级活性炭和绝对过滤器处理后引至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
符合
应严格控制消毒处理过程的工艺参数,按要求进行处理效果检测,并根据工艺特征选择相应的指示菌种进行消毒效果检测。
本项目严格控制消毒处理过程的工艺参数,按
要求进行处理效果检
测,并根据工艺特征选择相应的指示菌种进行
消毒效果检测。
符合
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废物及处理过程产生的其他固体废物应按照国
本项目对处置后的医废送入生活垃圾焚烧厂处
符合
21
家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处理处置
,
并做好记录。
置,产生的其他危废委
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
置。
应根据工艺特征做好消毒处理设
施运行过程的劳动防护。
本项目消毒处理设施为密闭设施,无需人工近
距离操作。
符合
其他消毒设施运行管理
消毒处理过程应满足如下工艺参数要求:调整及采用其他新工艺和技术时,应通过第三方机构的
测试评价认定:
a)应采用经验
证评价后的工艺参数。
项目采用的摩擦热非焚烧处理技术已经第三方环 境 保 护 技 术 验 证 评价,并通过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中心)和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技术管理技术中心评估。医疗废物摩擦热处理技术工艺运行过程包括初步加热、加速升温、水分蒸发、高温消毒和喷淋冷却等阶段,各阶段需满足特定温度要求。基于消毒效果实现和资源环境效益,设定消毒处理峰值温度为
150°C。
同 时 , 在 高 温 消 毒 阶段,即温度
≥135℃阶段
至少需持续
2min,以保
证有效的消毒效果。对于检测效果不达标的加大检测频次,并停产检修,直至符合消毒效果后方可复产。
符合
破碎医疗废物应在密闭或负压条件下进行,收集的废气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采用的工艺在密闭微负压下运行,项目处理设施尾气通过喷淋和除蒸汽冷却系统后,经配套的二级活性炭和绝对过滤器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排放,类比同类型项目(使用设备与废气处理工艺均与本项目一致),废气可达标排放。
符合
破碎工艺选择宜根据处理工艺和后续处理要求确定,应做到破碎毁形。
本项目医废处理设备处
理后的医废已破碎毁
形。
符合
应定期对破碎设备表面进行消毒,破碎设备检修之前应对破碎
本项目设备定期清理消毒。
符合
22
设备内部进行消毒。
二 次污 染控 制要求
废气净化装置应能有效去除废气中的微生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等污染物。
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 废 物 和 危 险 废 物 治理 》 (
HJ 1033-2019 )
中推荐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项目废气采用“喷淋
+冷却系统+二级
活性炭
+绝对过滤器处
理”处置技术可行。
符合
应定期检查废气净化设施的运行状态,及时调整运行工况。检查内容包括进出气阀开闭状态、压力仪表的显示及波动状态,废气流量、流速、温度、压力等。
本项目将会定期检查废
气净化设施的运行状态,及时调整运行工
况。
符合
用活性炭吸附技术,应对烟气温度和含尘量进行严格控制,定期检查活性炭有无饱和,并及时更换活性炭。
本项目废气处理工艺中使用活性炭吸附技术并
及时更换活性炭。
符合
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废物可进入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焚烧或填埋场处置。
本项目处理后的医废送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
处理。
符合
废气处理装置失效的填料、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可交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
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填料、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符合
应根据消毒处理设备运行工况记录以及生物检测结果对设施运营单位的消毒效果进行定期检测,并对结果整理存档。
本项目将对设施运营单位的消毒效果进行定期检测,并对结果整理存
档。
符合
进行处理效果生物检测时,应确保在消毒处理设备的正常工况条件下进行,同时应确保生物指示物测试包(或测试容器)放置于处理效果最难保证的空间位置,以真实反映处理效果。
检测单位将按要求进行
检测。
符合
应对高温蒸汽消毒、化学消毒、微波消毒、高温干热消毒等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及废水排放进行检测,定期检查废水、废气处理效果,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院方将定期检查废水、废气处理效果,保证污
染物达标排放。
符合
污染物监
测
/
检测要求
高温蒸汽消毒应采用嗜热性脂肪杆菌芽孢(
BacilusATCC 7953)作为生物指
示物,单独微波消毒工艺选择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
ATCC9372)作为生
物指示物,微波与高温蒸汽组合消毒处 理 工 艺 选 择 嗜 热 性 脂 肪 杆 菌 芽 孢(
ATCC 7953)和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
根据《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出具的说明》,浙江微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摩擦热处理技术属于《医疗废物处理处置
污染控制标准》
符合
23
孢(
ATCC9372)作为生物指示物,化
学消毒和干热消毒应采用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
B.subtiisATCC 9372)作
为生物指示物,其他消毒技术可基于消毒方式的不同选择适当的生物指示物,确保其杀灭对数值
>4.00,达到消
毒效果要求。应进行相应的消毒效果生物检测,对于检测效果不达标的应提出加大检测频次的要求,并停产检修,直至符合消毒效果后方可复产。消毒效果检测要点及检测指标见表
1。
(
GB39707-2020)规定
的“其他消毒技术”,
其消毒技术达到
HJ276-
2021 或 HJ228-2021 或
HJ229-2021 的消毒标准
(芽孢作为生物指示剂
杀灭对数值
≥4.0 的标
准)。本环评要求第一
年,
1、不低于每季度
一次请权威第三方具有
CMA 资质,做芽孢检
测
;2、对于检测效果不
达标的加大检测频次,并停产检修,直至符合消毒效果后方可复产。
8、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
1)建设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
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
根 据 《 义 乌 市 生 态 环 境 分 区 管 控 动 态 更 新 方 案 》 ( 义 政 发
〔
2025〕6 号)。本项目位于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路 699 号,所在生态
环 境 分 区 属 于 金 华 市 义 乌 市 中 心 城 区 城 镇 生 活 重 点 管 控 单 元
(
ZH33078220015),符合《 义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
案》的管控要求。
(
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由污染防治对策及达标分析可知,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
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相应处理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非
工业项目,无需对
CODCr、氨氮、VOCs 进行总量控制。
(
3)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医疗卫生用地,本项目为
N7724 危险废物治理
—医院配套,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
励类”
——“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6、危险
废弃物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和高效利用技术设备
24
开发制造、利用处置中心建设和(或)运营”;且本项目不属于《
<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浙江省实施细
则》中规定的禁止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
策。
25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
设
内
容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由来
义乌市中心医院(原市人民医院)创建于
1941 年 2 月,位于浙江省义乌市
江东路
699 号,是义乌市规模最大的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为一
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2017 年 11 月成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全托
管医院,是义乌市高级职称人数最多,覆盖专业最广,学科设置最全面的医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晋升为三甲综合医院。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推行集中无害化处置,鼓励有关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根据国家卫健委、生态环境部、发改委
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
发
[2020]3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
发
[2018]128 号),补齐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缺口,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引进先
进技术就地化处置,支持环保产业领域的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的发
展。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管理的
通知》(浙卫办监督发函
[2021]13 号)等文件,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引进先进技术
就地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4 年
7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在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新技术新方法应用试点的
通知》(浙卫发函
[2024]184 号)(见附件 12)“各地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医疗
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应用,选择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规范开展医疗废物处
置新技术新方法应用试点。
因此,义乌市中心医院拟引进浙江微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摩
擦热非焚烧处理零碳技术,可就地化、无害化、信息化、减量化处理医疗废物,
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对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理的全过程智能化闭环管理。项目
拟投资
1000 万元,不新征土地,在义乌市中心医院内安装微盾非焚烧摩擦热医
疗废物处置技术(毁形和消毒一体化智能设备)
WD50 两套,就地无害化处置医
疗废物,单套设备医疗废物单批最大处理能力为
65kg,本项目医疗废物设计处
理量为
900 t/a,处置后的医废满足《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版)》中的豁免
条件,可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
2.1.2 项目先进性
26
微盾环保非焚烧摩擦热技术设备由浙江微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创
新,公司现拥有该技术设备相关拥有
52 项国内外知识产权。该技术已获评国家
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应用推广获奖技术、
2021 年国家重点生态
环境保护实用技术、“一带一路”输出获奖技术,同时也入选了全国“无废城
市”和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并满足《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
2021 版)》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豁免条件,即经该技术处理的产物,
其运输、贮存、处置过程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或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使用建设该摩擦热处理技术项目对本单
位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就地化处理,无需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卫生
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浙江省卫健委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文,从医疗废物源头减量、资源
化、无害化,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新技术新方法应用,优先选用“摩擦热处理技
术”。公司自主研发的
“非焚烧摩擦热”核心技术,成功实现了医疗废物处置的范
式革新,入选
2025 年度《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并荣获生
态环境部颁发的环保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该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充分响应
12 月 19 日国常会会议提出的“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按照“就地化、无害化、数
智化、减量化
”原则,构建了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利用和全链条无害化管
理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有力响应国家
“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全国“无废
城市
”建设及医疗废物科学处理的部署,推动医疗废物处理技术与管理模式的转
型升级。
微盾摩擦热非焚烧处理技术经第三方环境保护技术验证评价、生态环境部固
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为浙江微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医疗废物
摩擦热处理技术应用评估报告》(见附件
7):该技术消毒效果满足并优于《医
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76-2021)、《医疗废物微波消毒
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29-2021)等医疗废物消毒处理技术规范对消毒
效果的要求,即指示菌种的杀灭对数值
≥5.0,是唯一能达到干热和湿热混合灭菌
的新型非焚烧医废处置技术。满足并优于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
埋场或水泥窑协同处置相关入厂(场)要求,符合并优于《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
染控制标准》(
GB39707-2020)文件对采用其他新工艺和技术时应通过第三方
机构测试评价认定的规定。
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保科技成果鉴定(中
环学证字
[2021] 145 号)(见附件 6),成果鉴定该技术处理方式简单,处理时
间短、成本低、减容率高,可满足就地化分布式、集中式等多场景医疗废物处理
需求。经第三方国家级权威机构多次测试,在杀菌效果以及环境污染指标方面均
优于国内外相关标准,达到国际同类技术先进水平。
2.1.3 微盾摩擦热处理技术介绍
微盾摩擦热处理技术的核心是对构成活细胞的蛋白质进行热分解。在密闭微
负压的消毒容器中,装有特制合金刀片的叶轮通过撞击、摩擦,使医疗废物被充
分粉碎研磨,同时摩擦过程的机械能转化为热能,保证废物
360°无死角均匀摩
擦受热,在热量作用下使废物中致病微生物发生蛋白质变性和凝固,从而使致病
微生物死亡,实现医疗废物的消毒处理。
消毒处理过程中,温度升至
135℃以前是蒸汽湿热消毒作用过程,随着温度
不断升高、水分蒸发完全,转变成以摩擦热的干热消毒作用过程,在温度到达
150℃,喷入水后又产生蒸汽,继续起到湿热消毒作用。因此,摩擦热技术可认
为是一种湿热
-干热-湿热综合作用的消毒技术,所以微盾摩擦热处理技术是一种
能达到干热和湿热混合灭菌的新型非焚烧医疗废物灭菌处理技术。
2.1.4 项目环评类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253 号)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本项目为义乌市中心医院医废处理配套的环保工程,不属于医疗废物集中
收集、贮存、处置,因此本项目分类归属于“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02、医疗废物处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其他“,应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表,具体见表
2.1-1。
表
2.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节选)
项目类别
环评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本栏目环境敏感区
含义
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02
医疗废物处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
理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单纯收集、贮存的
除外)
其他
/
28
2.2 工程内容及规模
2.2.1 项目工程组成
项目主要工程组成详见表
2.2-1。
表
2.2-1 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项目
内容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体工程
医废暂存处置
间
拟对义乌市中心医院的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改造,将医疗废物暂存间(面积为
140m2),划分为处置前医废暂存区、医废处置区、处置后
医废暂存区、其他医废暂存区、其他危废暂存区。新增
2 台微盾 WD50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每套设备单批处理能力为
65kg,设备单次处理全
过程周期约
30 min),处理医疗废物量 900t/a。
辅助工程
办公
依托医院现有办公楼。
食堂
依托医院现有食堂。
公用工程
给水
依托现有。均由市政给水管供给。
排水
依托现有雨污管道。
供电
依托现有。
环保工程
废气处
理
本项目医废处置过程产生的灭菌废气将全密闭收集,经两套设备自带的喷淋装置和除湿冷却后,再分别经由一套活性炭和绝对过滤器组成
的过滤装置处理后(每台设备各一套过滤装置)再并入一根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DA007)排放。
废水处
理
依托现有。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凝废水、地面拖洗水、周转桶清洗水。本 项目废水 近期经义 乌市 中心医院 现有污水 处理 系统(设 计规模1000t/d)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远期待三期平急两用工程项目建成后本项目废气将依托三期平急两用工程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
3000t/d)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经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心运营部处理达标后外排。
噪声防
治
合理布局医疗废物处置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固废贮
存
依托现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均位于院区北侧。需处置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经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理设备处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中的处理后医废暂存区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其他危废暂存于其他危废暂存区。
依托工程
/
1、项目新产生的废绝对过滤器、废活性炭、废刀片、废填料、废劳保用品等危废暂存于其他危废暂存区;
2、项目产生的废水依托院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3、项目用水、排水、供电依托院区内已建设施。
储运工程
/
1、项目新产生的废绝对过滤器、废活性炭、废刀片、废填料、废劳保用品等危废暂存于其他危废暂存区,随后委托专业机构清运处置;
2、项目处理前的医废堆放于医废暂存间的处理前医废堆放区,及时处理;处理后的医废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中的处理后医废暂存区内,当天清运;
2.2.2 医疗废物处理方案
本项目主要对义乌市中心医院产生的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进行
处理,不涉及其他类型医疗废物,其他类型医废存放于其他医废暂存区内。本项
29
目设备仅服务于本院区,不接受外单位医疗废物。根据医院近三年医疗废物转移
联单数据,医院现有项目(已建)实际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产生量
约
614t/a(1.682t/d),在建项目(感染楼和三期平急两用工程)产生量约
271.1t/a(0.743t/d),合计产生量约 885.1t/a(2.425t/d),考虑突发情况下医疗
废物产生量的波动,本项目设计医疗废物年处理量为
900t/a(2.466t/d),医废处
理方案详见下表
2.2-2。
表
2.2-2 项目医疗废物处理方案一览表
序号
医疗废物名
称
废物代码
现有医废产生量
(
t/a)
在建项目产生量(
t/a)
合计
(
t/a)
设计处理量
(
t/a)
1 感染性废物 HW01 841-001-01
588.5
259.9
848.4
860
2 损伤性废物 HW01 841-002-01
23.5
10.4
33.9
36
3 病理性废物 HW01 841-003-01
2.0
0.9
2.9
4
4
合计
614.0
271.1
885.1
900
备注:本项目处理医疗废物由义乌市中心医院产生,不接受外单位医疗废物。处置前的医疗废物含水率约为
35%;经处理后的医疗废物最终含水率约为 20%。
2.2.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项目主要对院区产的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废物实施就地处置,具体种类
见表
2.2-4。项目营运过程仅需要适量加水进行冷却降温,不涉及天然气、煤炭等
能源消耗,具体消耗量见表
2.2-3。
表
2.2-3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表
序号
原辅材料
消耗量(
t/a)
备注
1
水
808.76
喷淋、冷却、洗桶用
2
无磷清洗剂
0.04
洗桶
表
2.2-4 本项目可处置的义乌市中心医院医疗废物分类汇总表
类型
定义
本项目处置类别
备注
①
感染
性废
物
携带病原
微生物具
有引发感
染性疾病
传播危险
的医疗废
物。
1.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
等污染的除锐器以外的废物。
含此类废物
/
2.使用后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
疗器械,如注射器、输液器、
透析器等。
含此类废物
/
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
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
种保存液及其容器;其他实验
室及科室废弃的血液、血清、
分泌物等标本和容器。
含此类废物
/
30
4.隔离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
染病患者产生的废弃物。
含此类废物
/
②
损伤
性废
物
能够刺伤
或者割伤
人体的废
弃的医用
锐器。
1.废弃的金属类锐器,如针
头、缝合针、针灸针、探针、
穿刺针、解剖刀、手术刀、手
术锯、备皮刀、钢钉和导丝
等。
含此类废物
/
2.废弃的玻璃类锐器,如盖玻
片、载玻片、玻璃安瓿等。
含此类废物
/
3.废弃的其他材质类锐器。
含此类废物
/
③
病理
性废
物
诊疗过程
中产生的
人体废弃
物和医学
实验动物
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医学服务过程中
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
官。
含此类废物(人
体器官除外)
根据《医疗废
物分类目录》
2021 年版,患
者截肢的肢体
以及引产的死
亡胎儿,纳入
殡葬管理
2.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
织、病理蜡块。
含此类废物
/
3.废弃的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
和尸体。
含此类废物
/
4.16 周胎龄以下或重量不足
500 克的胚胎组织等。
含此类废物
/
5.确诊、疑似传染病或携带传
染病病原体的产妇的胎盘。
含此类废物
/
④
药物
性废
物
过期、淘
汰、变质
或者被污
染的废弃
的药物。
1.废弃的一般性药物。
不含此类废物
/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
毒性药物。
不含此类废物
/
3.废弃的疫苗及血液制品。
不含此类废物
/
⑤
化学
性废
物
具有毒
性、腐蚀
性、易燃
性、反应
性的废弃
的化学物
品。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
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如甲醛、
二甲苯等;非特定行业来源的
危险废物,如含汞血压计、含
汞体温计,废弃的牙科汞合金
材料及其残余物等。
不含此类废物
/
2.2.4 主要生产设备
1、项目主要设备情况
31
项目主要设备及数量见表
2.2-5。
表
2.2-5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
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台
/套)
位置
备注
1
微盾
WD50 医疗废物
毁形消毒一体处理装
置
2
医废暂存
处置间
每台单批最大处理能力为
65kg
2
废气处理设备
2
医废暂存
处置间外
经水喷淋和除湿冷却系统后,引至
由“二级活性炭
+绝对过滤器”组成
的过滤装置
2、设备产能匹配性分析
本项目共设
2 台微盾 WD50 医疗废物毁形消毒一体处理装置就地无害化处
理技术设备,为序批式处理设备,单台设备单批处理能力为
65kg,设备单次处
理全过程周期约
30 min,两台设备合计处理能力为 260kg/h,按年处理时间 365
天,每日工作
10h(20 批次)计,可得医废最大处理量为 949t/a。本项目设计处
理医废量
900t/a,约占最大处理量(949t/a)的 94.84%左右。在正常情况下,本
项目的设备配备可满足院区医疗废物处理需求。
2.2.5 水平衡
本项目水平衡见图
2.2-1。
新鲜水
50.87
808.76
摩擦高温灭菌
315
蒸汽冷凝
264.13
处理前医废
含水量
冷凝废水
264.13
喷淋降温
蒸汽冷凝
蒸汽冷凝
地面清洗
地面清洗水
周转桶清洗
桶清洗废水
院区污水站
纳管
处理后医废
含水量
146.25
95.38
675.00
10
13.87
963.00
770.38
14.6
11
损耗
1
损耗
0.73
10
13.87
675.00
939.13
废气喷淋
蒸发
12.78
12.78
963.00
图
2.2-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 t/a
本项目设计处理的医疗废物量为
900t,医疗废物含水率约 35%,总含水量约
32
315t,其中约 264.13t 的水分随高温摩擦工艺成为蒸汽冷凝排出,该工艺处理后
医疗废物含水量约
50.87t,进入喷淋降温工艺时医疗废物会吸收一部分水,该工
艺产生的蒸汽冷凝水约
675 t,处理后的医废含水率约 20%,含水量约 146.25t。
2.2.6 劳动定员和生产方式
本项目配备工作人员
4 人,由医院内部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年工作时间
为
365 天,每天工作 10 小时。
2.2.7 平面布置图
本项目位于义乌市中心医院内,在现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实施,不新增建筑
面积。本项目拟建设单位拟将医疗废物暂存间改造成处置前医废暂存区(面积
30m2)、医废处置区(面积 50m2)、处置后医废暂存区(面积 10m2)、其他医
废暂存区(面积
10m2)、其他危废暂存区(面积 40m2)。
现有医疗废物暂存间按要求设有屋顶、防雨措施及相关标识,已做好防渗、
防泄漏、防雨淋措施。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23)、《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中
的要求执行,同时满足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
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国家和地方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
律法规要求。
具体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3。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
2.3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2.3.1 生产工艺
义乌市中心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密封包装分区贮存于医疗废物
暂存区。包装好的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直接送入设备消毒容器,无
需预检分类。医疗废物摩擦热处理工艺路线由进料、破碎研磨、高温消毒、喷淋
冷却、蒸汽冷凝、尾气净化、产物出料等环节组成。
医疗废物摩擦热处理技术工艺运行过程包括初步加热、加速升温、水分蒸
发、高温消毒和喷淋冷却等阶段,各阶段需满足特定温度要求。基于消毒效果实
现和资源环境效益,设定消毒处理峰值温度为
150°C。同时,在高温消毒阶段,
即温度
≥135℃阶段至少需持续 2min,以保证有效的消毒效果。
本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图所示。
33
图
2.3-1 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如下:
进料:由穿着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的工作人员将废物装入消毒
容器,该过程工作人员将密封装有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的专用袋放
入消毒容器。关闭盖子后,按下启动按钮,循环以自动模式开始,全程微负压,
基本无异味。抽真空废气在温度未达到高温消毒温度时,将空气暂存在冷凝器、
过滤器及其管路中,等待温度达到要求后,将空气反哺入灭菌器中进行灭菌。
破碎研磨、均匀粉碎:发动机开始确定刀片的旋转。由于刀片对废物的反
复不断的撞击,废物被磨碎。叶片和废物之间的摩擦决定了灭菌容器内温度的升
高(摩擦热非焚烧处理)。旋转的方向和速度通过主控制板上的逆变器来控制发
34
动机的耗电。最小和最大的耗电水平以自动方式确定旋转和速度的变化,目的是
均匀粉碎废物并降低功耗。
随叶轮转速的提升,温度提升逐步加快,达到
100℃时温度停止升高并保持
稳定,直到废物的液体成分完全蒸发为止。摩擦热非焚烧高温灭菌器采用全密闭
结构,由于过滤器组的风机而产生的吸力使容器保持轻微的低压,产生的废气不
断从灭菌容器中被抽出,经过冷却系统和由活性炭和绝对过滤器组成的过滤装置
处理,通过排气筒排放。
细磨:蒸发阶段结束后,残留物几乎全干。叶片继续旋转,通过摩擦力将
温度升高到
150℃。在此阶段,材料会被细磨。在预定的时间间隔内,保持一段
时间,以确保高水平的消毒;
喷淋冷却:在密闭容器内喷洒自来水,将残留物冷却至
95℃的温度。
出料:卸料口打开,残留物以自动模式下到料箱中,料箱内套有规定的袋
子。灭菌后的残渣排放区是处于负压隔离的装置中,排放过程产生的蒸汽经由独
立的管路通过负压风机收集后,进入喷淋装置和除湿冷却后由活性炭和绝对过滤
器组成的过滤装置处理,经过同一排气筒(
DA007)完成排气。
综上所述,医疗废物摩擦热处理设备处理医疗废物全过程自动控制,在线监
测处置时间及温度。由于医疗废物组成和单批次进料质量的差异,设备不同运行
阶段持续时间不同,但其中高温阶段,即温度
≥135℃阶段至少需持续 2min,以
保证有效的消毒效果,保障设备稳定达标运行。总体平均循环持续时间约
30min,单次循环各阶段的大概时间及温度见图 2.3-2。
图
2.3-2 单批次各阶段的时间及温度分布
2.3.2 主要污染因子
35
本项目污染物产生情况见表
2.3-1。污染源强分析详见第四章。
表
2.3-1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及产生工序
污染源
类型
产污工序
污染物名称
污染因子
废气
摩擦热非焚烧灭菌
灭菌废气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
烃、颗粒物、
排渣
排渣废气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
烃、颗粒物
废水
摩擦热非焚烧灭菌
冷凝废水
CODCr、SS、石油类、粪大肠菌群
等
医废暂存处置间地面拖洗
地面清洗水
CODCr、NH3-N、粪大肠菌群等
周转桶清洗
周转桶清洗废水
CODCr、NH3-N、LAS、粪大肠杆
菌群等
噪声
主要为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噪声约
80~90dB(A)。
固废
摩擦热非焚烧灭菌
医疗废物(处理
后)
废塑料、金属、灰渣等
废气处理
废绝对过滤器
玻璃纤维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废活性炭、有机物
废填料
废树脂
废气处理
设备检修
废劳保用品
废手套等
设备损耗
废刀片
废金属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2.4 现有项目概况 义乌市中心医院(原市人民医院)创建于
1941 年 2 月,位于浙江省义乌市
江东路
699 号,是义乌市规模最大的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为一
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2017 年 11 月成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全托
管医院,是义乌市高级职称人数最多,覆盖专业最广,学科设置最全面的医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晋升为三甲综合医院。
目前中心医院占地面积约
154127.9m2,建筑面积约 18.1 万m2,现有床位数1327
张(核定床位
2107 张,其中感染楼项目 280 张、平急两用工程 500 张目前在建
中)。开设了
40 个临床科室、11 个医技科室,配置有后 64 排 CT、磁共振、直
线加速器、全飞秒、
ECMO、高压氧舱等一大批先进设备。
1、一期项目概况
义乌市中心医院一期项目总投资
16500 万元,于 1998 年 8 月委托杭州大学环
境科学研究所完成编制《义乌市中心医院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1998 年 10
月
12 日金华市环境环保局对此项目做出批文(金环开〔1998〕174 号),2002 年
委托义乌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完成编制《义乌市中心医院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36
评价报告》并取得《关于
<义乌市中心医院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
批复》(义环开〔
2002〕04 号),一期设病床数 910 个,医护人员约 2200 人,日
接诊能力达
2500 人次,主要建设门诊楼、急救中心、住院部、感染病楼以及行政
综合楼及相关辅助用房,一期项目于
2003 年 12 月 28 日投入使用,于 2004 年 10
月
9 日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即《义乌市中心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
测》(义环监〔
2004〕综字第 019 字),并于 2004 年 12 月 27 日获得《义乌市中
心医院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意见》(金环监验(
2004)33 号)。
2、二期项目概况
义乌市中心医院二期扩建项目总投资为
28497 万元,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
州环境保护研究所于
2010 年 8 月完成编制《义乌市中心医院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书》(报批稿),于
2010 年 9 月 8 日取得项目批文《关于义乌市中心医院
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义环中心〔
2010〕102 号),二期项目
新增病床
400 张,新增员工 200 人,项目占地 8100m2、总建筑面积 56500m2,
建设一幢急诊大楼、一幢肿瘤治疗中心、一幢感染病楼配套用房和两幢实习公寓
和医务人员值班公寓,新增床位数
400 张,全部设置在急诊室内。2017 年二期项目投
入使用,并于
2018 年 9 月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含《义乌市中心医院二期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检测报告(丰合检测〔
2018〕综字第 01-030
号)。
3、发热门诊概况
义乌市中心医院投资
2300 万元,于中心医院 2 号楼(医技楼)北侧停车场处
新建发热门诊,
2022 年 1 月 6 日完成《义乌市中心医院新建发热门诊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4),购置 CT、DR、B 超、生物
安全柜、检验检查类等设备,设置床位
17 张,年接待人数约 73000 人次,发热
门诊项目于
2023 年 5 月投入使用。
4、感染楼项目概况
2023 年中心医院总投资 16000 万元,在现有院区内预留发展用地上新建感
染大楼,集感染病门诊、住院功能为一体,新增床位数
280 张,总建筑面积约
21625 平方米。地下室设置机房、停车区和医护用房,一层为呼吸道病区出入门
厅及非呼吸道病区出入门厅和肠道传染病(痢疾)门诊,二层为手术区及肠道传
37
染病(肝炎)门诊,三至八层为肠道传染病病区,九层为肺结核病区,十层为呼
吸道
ICU。委托编制的《义乌市中心医院感染楼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同年
11 月 23 日取得批文(金环建义〔2023〕86 号),该项目现阶段处于建设期。
5、三期项目概况
2024 年由义乌市财政和中心医院共同出资,总投资 89061 万元,义乌市中心
医院作为项目法人,由义乌市社会事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建,在义乌市中
心医院院区内扩建义乌市中心医院三期平急两用工程。三期平急两用工程设计新
增床位
500 张,新建总建筑面积 134830m2,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 90552m2,地
下建筑面积
4427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门诊用房 20275m2、医技用房
49249m2、住院部 19978m2、高压氧舱 831m2、液氧站 142m2、污水处理站地面
32m2(地下 876.8m2)、门卫室 45m2;项目同时实施医技楼改造,道路、管线、
绿化景观、设备安装等配套工程。委托编制的《义乌市中心医院三期平急两用工
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取得批文(金环建义[2025]8 号),该项
目现阶段处于建设期。
2.4.1 现有项目执行情况
1、现有项目环评审批及验收、实际建设情况
现有项目环评审批及验收、实际建设情况见表
2.4-1
表
2.4-1 医院现有项目环评审批及验收、实际建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情况
批复建设内容
验收情况
医院现有实际建
设情况
1
义乌市中心医院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报告表
1998 年 10月
12 日金
环开〔
199
8〕174 号
建设在义乌市区江南小区,规模为
9
10 张床位,污水处理工程单独设
计,供热制冷必须选用燃油锅炉、
烟囱高度
40 米以上,焚烧炉排气筒
高度不低于
25 米
已验收:2004 年 1
0 月9 日义
环监〔
20
04〕综字
第
019
字;金环
监验(
20
04)33 号
1.院区建筑布局
合理,雨污分流
已落实,生产、
生活区相互隔
离;
2.医院现有核定床
位数
2107 张,其
中一期
910 张、
二期
400 张、发
热门诊
17 张、感
染楼(在建)
280
张、平急两用工
程
500 张;
3.医院现有行政
科研楼、医技
楼、感染病楼及配套用房(医务人员隔离区及办
公区)、急诊病
房楼 、肿 瘤治 疗中 心 、公 寓楼 、
2
义乌市中心医院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
告
义环开〔
2
002〕04 号
2 台 6t/h 燃煤锅炉
3
义乌市中心医院二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0 年 9
月
8 日义
环中心
〔
2010〕1
02 号
原 则 同意 你院 二期 扩建 工程在 院 内
东 侧 预留 用地 建设 。项 目总投 资
24
289 万元,规划占地 8100m2,新建 13
层急诊大楼
1 幢、3 层肿瘤治疗中心 1
幢、
3 层感染病楼配套用房 1 幢(医
务人员隔离区及办公区)、
5 层公寓
2 幢,合计总建筑面积 56500m2,新
增病床
400 张。
已验收:
2018 年 9
月义乌
市中心医
院二期扩建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科 学 合理 布局 急诊 大楼 、肿瘤 治 疗中 心 、公 寓等 建筑 ,院 区实行 雨 污
38
分流,生产、生活区相互隔离。
丰合检测
〔
2018〕
综字第
0
1-030 号
一 二期连廊、门
卫、发热门诊
楼、感染楼(在
建);
4.现有污水处理
站处理
1 座,处
理规模
1000t/d;
已对调节池、生
化 池 等主 要恶 臭源 进 行加 盖等 除臭 治 理, 恶臭 废
气 经
UV 光解处
理达标后通过
25
m 高排气筒高空
排放;
5.感染楼、发热
门诊废水经过化
粪 池
+消毒池预
处 理 后进 入污 水处 理 站处 理。 已规 范 设置 标准 化排 污 口, 安装 在线 监 测系 统。 废水 排 放达 到《 医疗 机 构水 污染 物
排放标准》(
GB
18466-2005)预
处理标准;
6.食堂、宿舍生
活废水经隔油、
沉 淀 处理 后纳 入市 政 管网 ,废 水
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8978-199
6)三级标准;
7.口腔科所需假
牙均为外购,采
用 树 脂作 为填
料 , 无含 汞废 水
产 生;
8.地下车库汽车
尾气经机械排风
后地面绿化带
2
米排放。
9.厨房已安装符
合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设备(证
书编号:
CCAEPI-EP-2017-
043) , 油烟经
收 集 净化 处理 后由 排 气筒 引至 楼
顶高空排放。
10.医院现使用的
锅炉位于医技楼
一楼热交换站
内,
2 台 4t/h(Y
HZRQ-240NN、
加 强 医疗 废水 排放 管理 。感染 病 房废 水 须经 专用 消毒 设施 处理后 纳 入
原有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
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18466-2005)预处理标
准;食堂、宿舍生活废水须经隔
油、沉淀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口腔科医疗废水须单独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置。
二期扩建项目采用电能、太阳能供
热,不新增燃煤。须加强原有
2 台 6
t/h 燃煤锅炉烟气脱硫、除尘治理,
确 保 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1)二
类区
Ⅱ时段标准。
加 强 污水 处理 设施 恶臭 气的排 放 管理 , 执行 《医 疗机 构水 污染物 排 放标准》(
GB18466-2005)中污水处
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标准 ; 急 诊大 楼地 下车 库汽车 尾 气经 收 集后 经专 用竖 井至 楼顶排 放 ;食 堂 油烟 气须 经符 合环 保要求 的 油烟 净 化设 施处 理后 ,经 专用烟 道 至
屋 顶高空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
排放标准》(
GB18483-2001)中相
应标准。
加 强 院区 建筑 物四 周、 道路两 侧 环境 绿 化。 合理 布局 高噪 声设备 , 确保 周 界噪 声排 放符 合《 工业企 业 厂
界 环 境噪 声排 放标 准》
GB12348-200
8)1 类标准。
加 强 医疗 固废 、污 水污 泥、生 活 垃圾 的 分类 管理 。按 规定 设置专 门 的医 疗 固废 暂存 库, 医疗 固废、 经 脱水 消 毒的 污水 污泥 须委 托有危 险 废物 处 置资 质的 单位 妥善 处理。 生 活
垃 圾 集中 收集 、卫 生填 埋。
加 强 施工 期的 环境 管理 。施工 道 路和 场 地做 到勤 洒水 、勤 清扫, 粉 状物 料 运输 及堆 放要 有遮 盖,夜 间 连续 施 工须 报我 局同 意建 立健全 环 保管 理 制度 ,落 实专 职管 理人员 负 责废 水 、废 气、 噪声 、固 废等污 染 防
治措施的正常稳定运行。
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
核定控制值为:
CODCr≤20.5t/a,SO2
≤18.1t/a。
4
义乌
市
中心医院新建发热门诊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
备案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00
04
投资
2300 万元,于中心医院 2 号楼
(医技楼)北侧停车场处新建发热
门诊,购置
CT、DR、B 超、生物安
全柜、检验检查类等设备,设置床位17 张,建成后预计年接待人数约 730
00 人次。
该项目环
评为环境影响
登记
表,不做验收
要求
污 水 站恶 臭采 取光 催化 氧化措 施 后
通 过 排气 筒排 放至 大气
生 活 污水 采取 医院 现有 污水处 理 站
39
登记表
处 理 措施 后通 过市 政污 水管网 排 放至 中 心运 营部 ;医 疗废 水采取 消 毒预 处 理再 经医 院现 有污 水处理 站 处理 措 施后 通过 市政 污水 管网排 放 至
中 心 运营 部
YHZRQ-240NNW
W)、1 台 2t/h
(
YHZRQ-120W
W) 天 然 气 真 空热水机组,装有低氮燃烧器,烟
囱高度
5m
11.院区已加强建
筑物四周、道路
两 侧 环境 绿化 ,合 理 布局 高噪 声设 备 ,厂 界噪 声已 达 到《 工业 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1
类或
4 类标准;
12.院区感染楼北
侧建有垃圾房
( 三 期平 急两 用工 程 将依 托该 垃
圾房) , 已完成
扩建,内设病理
废 液 间、 固体 垃圾 间 、可 回收 垃圾 间 和生 活垃 圾间 , 其中 病理 废液 间 和固 体垃 圾间 合 计占 地面 积
约
140m2,室内
地面经过硬化处
理 , 危废 标识 标签 、 管理 条例 齐
全;
13.污水站污泥、
医疗固废已委托
金 华 市莱 逸园 环保 科 技开 发有 限
公司处置并签有
协议;
14.一般固废收集
后外售;
15.未被污染输液
瓶(袋)委托浙
江 嘉 天禾 环保 科
技 有 限公 司处
置;
16.生活垃圾委托
环卫部门及时清
运;
17.院区已落
实专职管理人员
负责 废 水、 废
气 、 噪声 、固 废等 污 染防治措施
的正常稳定运
行;
18.二期项目验收
监测期间,该项
目排入外环境年
生 活 垃圾 由环 卫部 门定 期清运 ; 一般 废 包装 材料 收集 后外 售;医 疗 废
物、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
义乌市中心医院感染楼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
金环建义
〔
2023〕8
6 号
在义乌市江东路
699 号、南门街 519
号(义乌市中心医院院区内)预留发展用地上新建感染大楼,项目总
投资
16000 万元,建筑面积约 21625
平 方 米。 新建 感染 楼主 要集感 染 病
门 诊 、住 院功 能为一体,新 增床位
数
280 张。
在建、未验收
加 强 废水 收集 、处 理和 排放管 理 。食 堂 废水 经隔 油预 处理 后与宿 舍 生
活 污 水 一 起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排 入
市 政 网 , 废 水 排 放 执行 《污水 综 合
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
准;感染楼废水收集后经消毒池
+化
粪 池 预处 理后 再依 托院 区内原 有 废
水 处 理站 (格 栅
+厌氧池 +调节池 1+
调节池
2+好氧池+二沉池+消毒池+
污泥浓缩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
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表 2
的预处理标准。
加 强 废气 收集 、处 理、 排放管 理 。真 空 热水 机组 采用 低氮 燃烧, 天 然气 燃 烧废 气通过
8 米以上排气筒高
空 排 放, 执行 《锅 炉 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13271-2014)中表 3
燃气锅炉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
值 , 其中 氮氧 化物 排放 执行《 义 乌市 人 民政 府办 公室 关于 印发义 乌 市
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的
通知》(义政办发〔
2020〕7 号)中
的鼓励排放值
30 毫克/立方米;地
下车库汽车尾气收集后经专用竖向
风井至屋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GB16292-1996)二级
标 准 ;食 堂油 烟废 气经 油烟净 化 处理 后 引至 屋顶 排放 ,执 行《饮 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8483-2001)
中的大型标准;污水处理站废气依
托原有废气处理设施(
UV 光解)处
理后高空排放,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
参照执行 《 恶 臭 污染 物排 放标 准 》(
GB14544-93)相关标准。污水处
理站周边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 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医院场界四周臭气参照执
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
44-93)相关标准。
科 学 合理 布局 并加 强运 行管理 。 选低 噪 声设 备, 对高 噪声 设备采 取 有效 隔 音降 噪措 施; 加强 医院内 部 及
40
周 边 车辆 行驶 管理 ,完 善警示 和 导
向标志,医院内限速禁鸣,完善医院内部和周边的绿化等,其中北侧、西
侧 场 界噪 声执 行《 工业 企业厂 界 环
境 噪 声排 放标 准》(
GB12348-200
8)中的 4a 类标准,其余场界噪声
执行
1 类标准。
排放量
CODCr11.
3t/a,二氧化硫年排放量
0.595t/a,
总量符合批复要
求
加 强 各类 固废 的收 集、 储存和 处 置利 用 管理 。废 弃药 剂包 装物、 医 疗
废 物 、 污 泥 、 废 弃 的 紫 外 灯 管 等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 应 委 托有 资质的 相 关
单 位 进 行 处 置 ; 一 般 包 装 废 料 、 未被 污 染 的 一 次 性 输 液 瓶 袋 收 集 后 ,
实行资源化再利用,严禁随意堆放、抛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日
产日清。
6
义乌市中心医院三期平急两用工程环境影响报
告书
金环建义
[2025]8 号
原 则 同意 项目 在义 乌市 江东街 道 南门 街
519 号的义乌市中心医院院区
内 建 设。 新增 床位
500 张,新建总
建 筑 面积
134830 平方米,包括新的
门 诊 楼、 医技 用房 、住 院部、 液 氧
站 、 高压 氧舱 、污 水处 理站和 道
路 、 管线 、绿 化景 观、 设备安 装 等配 套 工程 ,同 时对 原先 的医技 楼 实
施 改 造。
在建、未验收
坚持清洁生产原则,积极选用技术含量高、污染物产生量少、节能降耗的工艺
技术及设备。
加强废水的收集、处理和排放管理。院区实行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行政办公区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执行《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
的三级标准。发热门诊、感染楼等涉及传染病毒的污水需经过消毒处理后进入综合污水池,其排放的生物学指标执行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
8466-2005)中表 1 标准;其余医疗废
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废水污水处理站采
用
“二级生化处理+消毒工艺”,废水排
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8466-2005)中表 2 的预处理标
准。按规范设置标准化排污口和在线监
控监测设施,并与我局联网。
加强废气的收集、处理和排放管理。锅
炉燃烧废气实行低氮燃烧,废气通过
6
6 米以上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废气排
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3271-2014)中表 3 燃气锅炉的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
物执行超低排放标准
50 毫克/立方
米);病理科、检验科等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柜收集后引至楼顶活性炭吸
附箱处理后
25 米以上排气筒高空达标
排放,汽车尾气收集后经专用竖向风井至屋顶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
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后
屋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
41
准》(
GB18483-2001)大型标准;污
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污水站中各处理单元产生废气须进行收集,废气收集
后经生物除臭塔
+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
后,经
1 根 2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
44-93)标准[其中臭气浓度执行 800
(无量纲)
];厂界执行《医疗机构水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表
3 中标准
加强噪声的防治和管理。科学合理布
局,加强医院进出车辆的管理,医院内限速禁鸣;完善警示和导向标志,确保场界东、南侧场界昼夜噪声执行《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
48-2008)中的 1 类标准,北、西侧场
界噪声执行
4 类标准。
加强固废收集、储存和处置利用。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
UV 灯管、废过滤器、废机油、废机油
桶等属危险固废,应委托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处置;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一般废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隔油池浮油、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
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订环境管理制度,做好废气、废水和固废收集和处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化学试剂贮存和使用过程的风
险意识。
排污许可证编号:
1233*开通会员可解锁*6W001V
医院已取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浙环辐
证〔
G2133〕;有效期至:2029 年 1 月 2 日;根据辐射安全许可证副本,医院现
有
35 台射线装置均已取得许可,并已取得《义乌市中心医院放射诊疗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竣工验收批件》(义卫便函〔
2023〕106 号)
(
2023.12.11),见表 2.4-2。
表
2.4-2 医院现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情况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额定容量
类别
所在场所
1.
16 排 CT
OptimaCT540
140kV;440mA
Ⅲ
十号机房
2.
DR(单板)
VS-0702496
150kV;900mA
Ⅲ
二号机房
3.
DR(双板)
TH-0802001
150kV;900mA
Ⅲ
三号机房
4.
医用碎石机
HK.ESWL-V
110kV;5mA
Ⅲ
门诊楼一楼
5.
C 臂机
BVlibra
100kV;50mA
Ⅲ
四楼手术室
6.
DSA
UNIQFD20/15
125kV;1000mA
Ⅱ
医技楼介入科
7.
口腔全景机
PlanmecaPromax
84kV;16mA
Ⅲ
口腔科
8.
数字乳腺机
SonoDS
49kV;100mA
Ⅲ
五号机房
9.
64 排 CT 机
Aquillion 系 列
TSX-101A
150kV;500mA
Ⅲ
七号机房
42
10.
16 排 CT 机
SOMATOM
Emotion16
150kV;500mA
Ⅲ
九号机房
11.
DR
新东方
1000NB
150kV;700mA
Ⅲ
体检中心
12.
胃肠造影机
FLEXAVISION
150kV;1000mA
Ⅲ
1 号机房
13.
C 臂机
BVlibra
100kV;50mA
Ⅲ
C 臂机
14.
C 臂机
BVEndura
100kV;50mA
Ⅲ
C 臂机
15.
DR
NOVA.AT
150kV;900mA
Ⅲ
DR
16.
移动
DR
uDR360i
150kV;250mA
Ⅲ
移动
DR
17.
移动
DR
uDR360i
150kV;250mA
Ⅲ
移动
DR
18.
直线加速器
ARTISTEMV
system
X 射线 15MeV;电
子束
18MeV
Ⅱ
肿瘤治疗中心
19.
模拟
CT 机
SOMATOM
DefinitionAS
140kV;666mA
Ⅲ
肿瘤治疗中心
20.
DR
Millennium
100kV;900mA
Ⅲ
发热门诊
21.
口腔
CT 机
3Dexami
120kV;5mA
Ⅲ
口腔科
22.
口腔
X 光机
KODAK2100
60kV;7mA
Ⅲ
口腔科
23.
C 臂机
BrivoOEC865
100kV;50mA
Ⅲ
手术室
24.
DR
Definium6000
150kV;1000mA
Ⅲ
急诊
DR 机房
25.
64 排 CT
OptimaCT680Quantu
m
140kV;515mA
Ⅲ
急诊
CT 机房
26.
DSA
InnovaIGS520
125kV;1000mA
Ⅱ
2 楼 DSA 机房
27.
移动
DR
MUX-200D
150kV;500mA
Ⅲ
二期病房大楼
28.
碎石机
CampactDeltaⅡ
110kV;4mA
Ⅲ
门诊碎石中心
29.
双能
X 射线骨密
度仪
DiscoveryWi
140kV;2mA
Ⅲ
医技楼骨密度机房
30.
C 臂机
CiosFusion
110KV;24mA
Ⅲ
手术室
31.
CT
Uct520
140KV;300mA
Ⅲ 新发热门诊 CT 机房
32.
车载
CT
Neuviz64IN
140KV;20mA
Ⅲ
浙
GB6367 检查车
33.
DR
DigiEye300T
150KV;630mA
Ⅲ
发热门诊
DR 机房
34.
双源
CT
SomatomForce
150KV;260mA
Ⅲ
放射
6 号机房
35.
CT
SOMATOMgo.Fit
140KV;392mA
Ⅲ
门诊五楼体检
CT 机
房
2.4.2 现有工程污染物实际达标排放情况
(
1)废水
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
1 座,处理规模 1000t/d,医院现有项目行政楼和宿
舍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医疗综合废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
43
达标后纳管排放,其中感染楼废水经化粪池
+消毒池预处理后进入医院污水处理
站处理。
根据《义乌市中心医院三期平急两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所述,该项目
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 3000t/d,原有污水站拆除座,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
工艺和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一致。待该项目建成后,一期感染楼+在建感染
楼+发热门诊的废水将一并经化粪池和次氯酸钠消毒后再排入污水处理站。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院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流程见图
2.4-1。
注:感染楼废水现阶段预处理为臭氧消毒,待“义乌市中心医院三期平急两用工程”建成后,一期感染楼+在建感染楼+发热门诊的废水将一并经化粪池和次氯酸钠消毒后再排入污水处理站。
图
2.4-1 院区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根据医院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医院标排口的
2025 年 1 月-12 月的季度自行
监测数据(报告编号:丰合检测(2025)水字第 10-125 号),见表
2.4-3 可知,
各监测指标均可以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 2 预
处理标准)。
表
2.4-3 现有项目废水排放检测结果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单位
废水总排口
样品编号
FHW2S10162
02
FHW2S10162
03
FHW2S10162
04
日均值
样品性状
无色、透明、 无色、透明、 无色、透明、
44
无异味、无浮
油
无异味、无浮
油
无异味、无浮
油
pH 值
7.8
(
23.1℃)
7.7
(
23.9℃)
7.8
(
23.5℃)
7.7-7.8
(
23.5℃)
6-9
无量纲
色度
<
2(pH7.7) <2(pH7.8) <2(pH7.8)
<
2
(
pH7.7-
7.8)
/
倍
五日生化需氧量
3.5
3.7
3.8
3.7
100
mg/L
化学需氧量
18.0
19.5
19.4
19.0
250
mg/L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557
0.543
0.494
0.531
10
mg/L
氨氮
0.041
0.041
0.049
0.044
35
mg/L
动植物油
2.17
2.14
2.16
2.16
20
mg/L
石油类
1.61
1.59
1.56
1.59
20
mg/L
总氰化物
<0.004
<0.004
<0.004
<0.004
0.5
mg/L
挥发酚类
<0.01
<0.01
<0.01
<0.01
1.0
mg/L
悬浮物
8
7
9
8
60
mg/L
粪大肠菌群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5000
MPN/L
沙门氏菌
200ml 样品
中不存在沙
门氏菌
200ml 样品
中不存在沙
门氏菌
200ml 样品
中不存在沙
门氏菌
200ml 样
品中不存在沙门氏
菌
不得检出
无量纲
志贺氏菌
200ml 样品
中不存在志
贺氏菌
200ml 样品
中不存在志
贺氏菌
200ml 样品
中不存在志
贺氏菌
200ml 样
品中不存
在志贺氏
菌
不得检出
无量纲
总余氯
5.1
4.7
4.9
4.9
/
mg/L
注:氨氮标准参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35mg/L,其余限值参
考《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CGB18466-2005)表 2 中预处理标准。
表
2.4-4 现有项目排放负荷
指标
2025 年
废水量
(
t)
实测浓
度
(
mg/L
)
排放量
(
t)
床位
工作天
数
(
d)
排放负
荷
(
g/床
位·
d
)
标准
(
g/床
位·
d
)
是否达
标
COD
231380
19.000
4.396
1327
365
9.076
250
是
BOD
3.700
0.856
1327
365
1.768
100
是
SS
8
1.851
1327
365
3.822
60
是
根据表
2.4-3、2.4-4 可知,医院现有污水总排口外排水质及排放负荷可
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表 2 中综合医疗
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的预处理标准 (氨氮标准参照《工业企
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35mg/L)。
(
2)废气
现有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实验室废气、汽车尾
气。
45
1、锅炉废气
医院现在使用的天然气真空热水机组位于医技楼一楼热交换站内,为
2 台 4t/h
(
YHZRQ-240NN、YHZRQ-240NNWW)、1 台 2t/h(YHZRQ-120WW)天然气真空
热水机组。
根据义乌市中心医院
2024 年 7 月委托监测的数据(丰合检测(2024)气字第
07-032 号),见表 2.4-5,医院现有天然气真空热水机组锅炉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
DB33/1415-2025)中燃气锅炉标准。
表
2.4-5 天然气真空热水机组废气检测结果
设备名称
YHZRQ-120WW/ YHZRQ-240NN/ YHZRQ-240NN
烟囱高度(
m)
5
测试断面位置
天然气真空热水机组废气排放口
尺寸(
m)
Φ = 1.00
样品编号
FHA240703b61 FHA240703b62 FHA240703b63
平均烟温
(℃)
60.4
59.8
60.5
烟气含氧量(
%)
4.3
4.4
4.5
基准含氧量(
%)
3.5
烟气流速(
m/s)
2.2
2.3
2.4
烟气流量(
m3/h)
6094
6423
6775
标干流量(
m3/h)
4520
4793
5034
颗粒物浓度(
mg/m3)
3. 1
3. 1
2.9
颗粒物折算浓度(
mg/m3)
3.2
3.3
3.0
颗粒物折算浓度均值(
mg/m3)
3.2
颗粒物排放速率(
kg/h)
1.43 × 10
-2
二氧化硫浓度(
mg/m3)
<3
<3
<3
二氧化硫折算浓度(
mg/m3)
<3
<3
<3
二氧化硫折算浓度均值(
mg/m3)
<3
二氧化硫排放速率(
kg/h)
7. 17×10-3
氮氧化物浓度(
mg/m3)
13
15
15
氮氧化物折算浓度(
mg/m3)
14
16
16
氮氧化物折算浓度均值(
mg/m3)
15
氮氧化物排放速率(
kg/h)
6.69×10
-2
46
烟气黑度(级)
< 1
2、污水处理站废气
现有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好氧池等密闭加盖处理,废气一并收集后进入光催
化氧化反应器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
2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根据《义乌市中心医院
2025 年废气、噪声自行监测(季度检)》(丰合检
测(
2025)综字第 09-094 号)内容,2025 年 9 月 30 日对污水处理站排气筒的自
行监测数据(表
2.4-6、表 2.4-7)可知,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排放速率达到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44-1993)中表 2 的相应标准,院区污水站
周边污染物无组织废气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
2005)表 3 标准要求。
表
2.4-6 院区污水站废气检测结果
检测项目
采样点位
样品编号
样 品 浓 度
(
mg/m³)
排放速率(
kg/h)
氨
OA 污水处理站废
气排放口
FHA250930A01
1.64
6.88×10-3
FHA250930A02
1.74
7.24×10-3
FHA250930A03
1.70
7.02×10-3
FHA250930A04
1.74
7.16×10-3
最大值
1.74
7.24×10-3
标准限值
/
14
硫化氢
OA 污水处理站废
气排放口
FHA250930A05
0.083
3.47×10-4
FHA250930A06
0.078
3.25×10-4
FHA250930A07
0.075
3.09×10-4
FHA250930A08
0.088
3.62×10-4
最大值
0.088
3.62×10-4
标准限值
/
0.90
臭气浓度
OA 污水处理站废
气排放口
FHA250930A09
309 无量纲
/
FHA250930A10
416 无量纲
/
FHA250930A11
354 无量纲
/
FHA250930A12
416 无量纲
/
最大值
416 无量纲
/
标准限值
6000 无量纲
/
污水处理站废气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2 相应限值。
表
2.4-7 院区污水站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47
检测点位
采样频次
氨
(
mg/m3)
硫化氢
(
mg/m3)
氯气
(
mg/m3)
臭气浓度
(无量纲)
甲烷
(%)
污水处理站周界上
风向B
第一频次
0.07
0.005
<0.03
<10
1.56×10-4
第二频次
0.08
0.003
<0.03
<10
1.51×10-4
第三频次
0.09
0.006
<0.03
<10
1.53×10-4
第四频次
0.08
0.004
<0.03
<10
1.54×10-4
污水处理站周界下
风向C
第一频次
0.09
0.008
<0.03
<10
1.70×10-4
第二频次
0.09
0.011
<0.03
<10
1.66×10-4
第三频次
0.11
0.009
<0.03
<10
1.69×10-4
第四频次
0.1
0.007
<0.03
<10
1.66×10-4
污水处理站周界下
风向D
第一频次
0.1
0.007
<0.03
<10
1.77×10-4
第二频次
0.11
0.009
<0.03
<10
1.73×10-4
第三频次
0.1
0.011
<0.03
<10
1.80×10-4
第四频次
0.1
0.01
<0.03
<10
1.78×10-4
污水处理站周界下
风向E
第一频次
0.1
0.01
<0.03
<10
1.83×10-4
第二频次
0.1
0.009
<0.03
<10
1.81×10-4
第三频次
0.1
0.007
<0.03
<10
1.83×10-4
第四频次
0.11
0.012
<0.03
<10
1.86×10-4
标准限值
1.0
0.03
0.1
10
1
3、实验废气
医院现有项目设有检验科(含二类生物安全实验室、输血实验室等)和病理
科实验室。检验科实验室内采用整体消毒,均使用成品试剂盒检测,加样操作在
生物安全柜内进行,过程产生的少量含菌有机废气通过管道经中效
+高效过滤网
后屋顶排放。病理科实验室使用挥发性试剂操作均在通风柜内进行,挥发的少量
实验废气经管道收集通过低温等离子处理后屋顶排放。
(
3)噪声
根据《义乌市中心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噪声检测》
(
HJ260135),具体监测结果见表 2.4-8。
表
2.4-8 现有院区边界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检测点号
检测点位
检测日期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检测结果
dB(A)
昼间(
12:43~
13:17)
夜间(
22:00~22:52)
Leq
Leq
Lmax
1#
院区东北侧
*开通会员可解锁*
54
38
51
2#
院区东南侧
51
40
52
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1 类
55
45
60
检测点号
检测点位
检测日期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检测结果
dB(A)
昼间(
12:36~
13:26)
夜间(
22:14~22:45)
Leq
Leq
Lmax
3#
院区西南侧
*开通会员可解锁*
67
52
61
4#
院区西北侧
65
52
6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4 类
70
55
70
由监测结果可知,院区边界东南侧、东北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1 类标准,院区西北侧、西南侧厂界靠近
城市主次干道,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的
4 类标准。
(
4)固废
现有项目医疗废物产生情况根据近三年义乌市中心医院医疗废物转联单和医
院固废台账记录进行统计,其余固废产生情况引用《义乌市中心医院三期平急两用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文号:金环建义
[2025]8 号)中现有项目统计数据,
现有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
2.4-9。
表
2.4-9 现有项目固废产生情况
序号
名称
现状实际产生
量均值
t
处置去向
1
医疗废物
感染性废物
588.5
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处理
损伤性废物
23.5
病理性废物
2.0
药物性废物
6.67E-05
化学性废物
0.8
2
其他固废
废弃的紫外灯管
0. 12
3
污水站污泥(含水率
80%)
7.07
4
生活垃圾
1200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
普通包装材料
8.7
收集后外售
6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
62.904
委托浙江嘉天禾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2.4.4 现有项目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
根据实测数据,对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进行了核算。具
体见表 2.4-10。
表
2.4-10 企业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49
污染类别
污染物名称
已建项目排放量(
t/a)
在建项目排放量(感染楼)
(
t/a)
在建项目
排放量
(三期平急两用)
(
t/a)
“以新带老
”削减
量
合计排放
量
(
t/a)
废气
污水处理站废
气
NH3
0.063
/
0.0399
0.063
0.0399
H2S
0.003
/
0.0015
0.003
0.0015
臭气浓度
少量
少量
少量
少量
少量
燃气锅炉废气
烟尘
0.130
0.468
0.382
0.130
0.850
SO2
0.091
0.39
0.546
0.091
0.936
NOx
0.426
0.798
0.827
0.426
1.625
汽车尾
气
CO
2.82
0.302
6.28
/
9.402
NOx
0.033
0.035
0.075
/
0.143
HC
1.04
0.038
2.31
/
3.388
实验室废气
少量
少量
少量
/
少量
废水
废水量
231380
51130
237561.6
/
520071.60
0
COD
9.2552
2.045
9.502
/
20.802
NH3-N
0.23138
0.051
0.238
/
0.520
固废(产
生
量)
医疗废
物
感染性废物
588.5
39.1
220.7
/
848.300
损伤性废物
23.5
1.6
8.8
/
33.900
病理性废物
2
0.1
0.7
/
2.800
药物性废物
6.67E-05
4.40E-06
2.50E-05
/
9.61E-05
化学性废物
0.8
0.1
0.3
/
1.200
其他固
废
废弃药剂包
装物
/
0.2
/
/
0.200
废弃的紫外
灯管
0.12
0.1
0.05
/
0.270
污水站污泥
(含水率
80%)
7.07
8.016
7.85
/
22.936
生活垃圾
1200
510.6
1088.8
/
2799.400
普通包装材
料
8.7
0.5
10.22
/
19.420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
62.904
21
35
/
118.904
废活性炭
/
/
14.3
/
14.300
废
PP 空心
球
/
/
4.32t/3a
/
4.32t/3a
废过滤棉
/
/
0.05
/
0.050
纯水系统废过滤介
质
/
/
2
/
2.000
过期药物
药品
/
/
1
/
1.000
备注:
1、由于天然气锅炉燃烧工况的不确定性,其检测数据不具有代表性,因此天然气锅炉燃烧烟气中污染物排放量根据
25 年天然气总耗量进行核算,25 年医院全年天然气耗量 454730 立方米,参考《排污许可
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 》(HJ953-2018) 中 表 F.3 燃气工业锅炉的废气产排污系数: 颗粒物
2.86kg/万 m3-原料、SO20.02Skg/万 m3-原料(S 表示为含硫量,根据《天然气》(GB17820-2018),本次含硫量取
100mg/m3)、NOx9.36kg/万 m3-原料(低氮燃烧-国内领先)。
2、已建项目汽车尾气排放量根据 医院现有 地下停 车位计 算, 执行国 V 标准的 机动车 污 染物排放限 值 。
50
3、根据调查,现有已建项目中废弃的紫外灯管,目前委托义乌市环境集 团有限公司以有害垃 圾进 行 清运处理,要求医院后续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4、感染楼项目实施后,项目拟新建 3 台燃天然气真空热水机组,建成后代替现有锅炉房内的 3 台天然气蒸汽锅炉。
5、在建项目三期平级两用工程实施后,拟新建一座 3000t/d 污水处理站,建成后代替现有污水处理站。
2.4.5 现有项目总量控制情况
兰溪市人民医院现有污染物排放量情况详见表
2.4-11。
表
2.4-11 现有项目总量控制指标(t/a)
污染物名称
已建项目
在建项目排放量(感染楼)
在建项目排放量(三期平急
两用工程)
总量控制建议
值
实际排放量
废水
废水量
341567
231380
51130
237561.6
CODCr
20.5
9.255
2.045
9.502
NH3-N
0.342
0.231
0.051
0.238
废气
颗粒物
/
0.130
0.468
0.382
SO2
18.1
0.091
0.39
0.546
NOx
/
0.426
0.798
0.827
备注:
1、移动源排放量不计入总量控制指标。 2、由于企业在建项目环评编制时间较早,无颗粒物、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建议值。
由表可知,现有项目总量实际排放量均在总量控制建议值范围内。
2.4.6 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及年报制度执行情况
院区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
1233*开通会员可解锁*6W001V。根据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一医疗机构》(
HJ1105-2020),医院已提交
季度、年度执行报告。院区已按《排污许可证申请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
(
HJ1105-2020)自行监测要求进行日常监测。
2.4.7 现有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 1.现在使用的 2 台 4t/h、1 台 2t/h 天然气真空热水机组烟囱高度 5m,未达到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不低于 8m 的要求,要求院方
增高烟囱高度。由于现在使用的天然气热水机组于
2018 年前已实施并投入使用
(用于替代已经淘汰的
2 台燃煤锅炉),并于 2018 年 9 月经《义乌市中心医院
二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因此现有锅炉排气筒《锅炉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_1415-2025)中定义的“新建锅炉”,无需执行
“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
200m 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还应高出最高建
筑物
3m 以上”的要求。
51
2.现有项目检验科实验室产生的少量含菌有机废气通过管道经中效+高效过
滤网后屋顶排放;病理科实验室挥发的少量实验废气经管道收集通过低温等离子
处理后屋顶排放。建议院方对排放口进行优化整改,以排气筒方式至屋顶排放。
3.根据调查,现有已建项目产生的废弃紫外灯管,目前委托义乌市环境集团
有限公司以有害垃圾进行清运处理,要求医院后续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52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1、环境空气
根据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编制的《义乌市自然环境、社会环
境简况、相关规划、生态环境现状综合报告(
2025 年版)》。2024 年
义乌市环境空气常规污染物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
2012)的二级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较好,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2、地表水环境
根据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编制的《义乌市自然环境、社会环
境简况、相关规划、生态环境现状综合报告(
2025 年版)》,2024 年
义乌市地表水总体可达
Ⅲ类水体要求,水质较好。
3、声环境
根据《义乌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本项目所在地为
1 类声
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1 类标准,场界
面西北侧为江东中路(城市主干路),西南侧为南门街(城市次干路),
执行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
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厂界外周边
50 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
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企业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委托嘉兴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对院区周边敏感点
(龚大塘三区、江南三区、义乌市实验小学、龚大塘二区)进行了检测
(报告编号:
HJ260135),监测结果汇总见表 3-1。
表
3-1 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测结果
检测点号
检测点位
检测日期
区域环境噪声检测结果
Leq dB(A)
昼间(
12:45~
13:19)
夜间(
22:02~
22:54)
Leq
Leq
5#
龚大塘三区
*开通会员可解锁*
53
38
6#
江南三区
52
38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1 类
55
45
检测点号
检测点位
检测日期
区域环境噪声检测结果
Leq dB(A)
昼间(
12:33~
13:30)
夜间(
22:11~
22:42)
53
Leq
Leq
7#
义乌市实验
小学
*开通会员可解锁*
65
53
8#
龚大塘二区
64
52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4a 类
70
55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周边敏感点监测点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
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相应限值要求。
4、生态环境
本项目在义乌市中心医院现有用地范围内实施,不新增用地且用地
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故本次不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5、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因此不再进行电磁辐射监测与评价。
6、地下水、土壤环境
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持久性难降解有机污染物排放。项目用地范
围内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前医废堆放区域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渗、防
漏、防淋滤的措施,且项目产生的废水规范收集,废水收集、处理设施
均按照相应的标准采用混凝土构造及设置标准防渗层。在此基础上,本
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故本环评不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
质量现状调查。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周边的环境保护目标如下表
3-2 和附图 2。
表
3-2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
编号
名称
UTM 坐标/m
保护对
象
规模
环境功
能区
相对场址方位
距离
(
m)
X
Y
大气
环境
1
临江社区
(后成一区、龚大塘二区、龚大塘一区、
江东新村)
216186 3244270 居住区 约 8196 人
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
北
40
2
商苑社区
(江南三区、青岩刘村、朝晖小区、龚大塘三区、越阳小区、
商苑小区)
216628 3243416 居住区 约 20000 人
东南
22
3
义乌市实验小学
215664 3243344 学校
约
230 名教职
员工,
2700 名
学生
西南
35
4
南苑社区(前成小
215147 3243052 居住区 约 12000 人
西南
80
54
区、江南四区、下傅
小区)
5
江南社区(后成二
区、江南二区、江南
一区、下傅村)
215556 3243680 居住区 约 10000 人
西
30
声环
境
1
临江社区(后成一
区、龚大塘二区、龚大塘一区、江东新村
216186 3244270 居住区
约
8196 人
1 类声环
境功能
区
北
40
2
商苑社区(江南三
区、青岩刘村、朝晖小区、龚大塘三区、
越阳小区、商苑小
区)
216628 3243416 居住区 约 20000 人
东南
22
3
义乌市实验小学
215664 3243344 学校
约
230 名教职
员工,
2700 名
学生
西南
35
地下水环
境
—
—
—
—
—
—
—
—
生态环境
—
—
—
—
—
—
—
—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1、废气
根据《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GB39707-2020),医疗
废物消毒处理设施废气污染物主要考虑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二噁英的
生成需要满足一定的化学反应条件,在有氧环境中,有机物质经过不完
全燃烧或化学还原过程,可生成二噁英。在医疗废物的处置方式中,二
噁 英 的 产 生 来 源 主 要 为 焚 烧 处 置 过 程 的 不 完 全 燃 烧 ( 主 要 集 中 在
300~400℃)导致的。而消毒处理技术是对焚烧处置技术的一种积极补
充,其间歇式的运行方式和工艺特点更适合产生量较小、来料不稳定、
小规模医疗废物处理,同时,因为本项目医废处置设施工作温度不超过
200℃,故 GB39707-2020 中医疗废物消毒处理技术中废气污染物未考虑
二噁英。
本项目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执行《医疗废物处
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GB39707-2020)表 3 消毒处理设施排放废气污
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对于 GB39707-
2020 中未涉及的臭气污染因子,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恶臭因子有组
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表 2 相应排放标
55
准值。院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
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中表 A.1 特别排放限值要
求;医院边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中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恶臭因
子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表 1
相应排放标准值。具体见表
3-3~表 3-6。
表
3-3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序号
污染物
项目
排气筒
高度
限值(
mg/m3)
速率
kg/h
1
非甲烷
总烃
15 m
20
/
2
颗粒物
执行
GB 16297 中颗粒物排放
限值(
120)
执行
GB 16297 中颗粒物排
放限值(
1.75)
备注:根据
GB16297-1996“7.1 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
高出周围
200m 半径范围的建筑 5m 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
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
50%执行。”,由于本项目排气筒无法满足高出
200m 半径范围的建筑 5m 以上的要求,排放速率严格 50%执行。
表
3-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
mg/m3)
颗粒物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非甲烷总烃
4.0
表
3-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序号
控制项目
15m 排气筒对应排放限值
二级厂界标准值
1
氨
4.9kg/h
1.5mg/m3
2
硫化氢
0.33kg/h
0.06mg/m3
3
臭气浓度
2000(无量纲)
20(无量纲)
表
3-6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单位:mg/m3
污染物项目
限值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
置
NMHC
6
监控点处
1 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
点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经院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
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 2 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
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的相应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经义乌市水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中心运营部处理,污水厂尾水中
CODCr、总磷执行《城镇
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表 1 现有城镇
56
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氮执行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
局地方要求,
pH、类大肠菌群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18918-2002,含修改单)表 4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瞬时值)中的一级 A 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18918-2002,含修改单)表 1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日均值)中一级
A 标准。具体标准见表 3-8~3-9。
表
3-8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序号
控制项目
标准值
1
粪大肠菌群数(
MPN/L)
5000
2
pH
6-9
3
化学需氧量
(
COD)
浓度(
mg/L)
250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
g/床位·d)
250
4
生化需氧量
(
BOD)
浓度(
mg/L)
100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
g/床位·d)
100
5
悬浮物
(
SS)
浓度(
mg/L)
60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
g/床位·d)
60
6
动植物油(
mg/L)
20
7
LAS(mg/L)
10
8
总余氯(
mg/L)①②
-
注:①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排放标准:消毒接
触池接触时间
≥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 3~10mg/L。预处理标准:消毒接
触池接触时间
≥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 2~8mg/L。
②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做要求。
表
3-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pH 值无量纲)
污染物排放标准
pH
CODCr SS BOD5 氨氮 TP
粪大肠菌
群(个
/L)
动植物油
LAS
(
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
6~9
40
10
10
1
0.3
10000
1
0.5
备 注 :
CODCr 、 总 磷 执 行 《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主 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
DB33/2169—2018),氨氮执行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地方要求
3、噪声
项目所在地属于
1 类声环境功能区,院区西北侧、西南侧分别紧邻江
东中路和南门街,属于城市主次干道,因此院区西北侧、西南侧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4 类标准,
东南侧、东北侧执行
1 类标准,详见表 3-10。
57
表
3-1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1 类
55
45
4 类
70
55
4、固废
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
防治法》的要求,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
境保护要求。
危 险 废 物 收 集 、 贮 存 执 行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
GB18597-2023);医疗废物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
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
GB39707-2020)《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1、总量控制原则
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我国现阶段环境保护一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审核及
管理暂行办法》(环发
[2014] 197 号),《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
“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 215
号)、《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
[2013]54 号)等
相关文件,
“十四五”期间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COD、NH3-N、
SO2、NOX、烟粉尘以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
本项目总量污染物控制因子为
CODCr、NH3-N、VOCs。
2、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情况
根据工程分析,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建议值情况见表
3-11。
表
3-11 本项目总量控制值 (单位:t/a)
种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项目
(已建
+在建
项目)
本项目排放总
量
“以新带老”削
减量
技改后全院污染物排放
量
增减量
废气
颗粒物
0.85
/
/
0.85
0
SO2
0.936
/
/
0.936
0
NOx
1.625
/
/
1.625
0
VOCs
/
0.021
/
0.021
0.021
废水
废水量
630258.6
963.000
/
631221.600
963.000
COD
32.047
0.039
/
32.086
0.039
NH3-N
0.6307
0.001
/
0.632
0.001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58
(环发
[2014] 197 号),本办法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
(不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
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审核与管理。本项目属于医疗废物处
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无需审核与管理。
本项目为非工业生产性项目,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COD、NH3-N、
VOCs 可不进行总量削减替代。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59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即可进行生产,无
新增土地、建筑,不涉及土建。设备安装阶段的环境影响较小,本次环
评不对施工阶段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1、废气
(
1)废气源强分析
①产生情况
本项目医疗废物采取袋装密封进料,进料过程基本无废气产生;废
气主要来源于摩擦热非焚烧处理过程产生的灭菌废气以及处理后残渣排
放过程产生的废气。本项目废水产生量小,对污水站臭气贡献基本忽略
不计,污水站臭气不予考虑。
A、灭菌废气
摩擦热非焚烧高温灭菌器采用全密闭结构,由于过滤器组的风机而
产生的吸力使容器保持轻微的低压,产生的废气不断从灭菌容器中被抽
出。该过程产生的废气中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恶臭、挥发性有机物和
病菌等。灭菌过程由于水蒸气散发,对粉尘有降尘作用,且破碎工艺目
的主要为毁型,破碎后物料粒径较大,故该环节粉尘产生量较少,本环
评对此不进行定量分析。
类比同类型项目,《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已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通过审批(审批文号:环评批复
[2023]3 号),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使用设备与废气处理工艺均与本项
目一致,均为微盾
WD50 医疗废物毁形消毒一体处理装置,根据《余
杭区第一人民医院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检测报告》(废气)(见附件
4),各污染物平均排放速率分别为:氨 5.91×10-4 kg/h、硫化氢 2.88×10-
5 kg/h、VOCs 3.58×10-3 kg/h。设备 1 天工作约 7h,年工作 365 天,计算
可得,各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氨
1.510kg/a、硫化氢 0.073 kg/h、VOCs
9.143 kg/a。通过该项目设备的收集效率(99%)、处理效率(85%)反
推污染物产生量,计算可得各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氨
10.17 kg/a、硫化
60
氢
0.49kg/a、VOCs 61.57kg/a。
该项目医废处理量约为
473t/a,各污染物产生情况为:氨 0.01~0.03
kg/t 废物、硫化氢 0.0004~0.0012kg/t 废物、VOCs 0.1~0.15 kg/t 废物。该
项目处理医废种类、处理工艺、处理设备与本项目相同,因此类比该项
目污染物产生情况是可行的。
本次环评污染物产生量取最高值,氨
0.03kg/t 废物、硫化氢 0.0012
kg/t 废物、VOCs 0.15kg/t 废物。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理量 900t/a,则各污
染物产生量为:氨
0.027t/a、硫化氢 1.08E-03 t/a、VOCs0.135 t/a(以非
甲烷总烃计)。臭气浓度为类比《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环保设施提升改
造项目》排气筒出口废气检测数据核算出约
870。
B、排渣废气
经非焚烧摩擦热处理灭菌后的残渣排放区是处于负压隔离的装置
中,产生的排渣废气主要为水蒸气,以及极少量的氨、硫化氢和非甲烷
总烃,本环评不定量核算。该部分废气经由独立的管路通过负压风机收
集输送进入喷淋装置和除湿冷却后,由活性炭和绝对过滤器组成的过滤
装置处理输送到排气筒(
DA007)完成排气。
②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灭菌废气和排渣废气经两套设备自带的喷淋装置和除湿冷却后,再
引至由活性炭和绝对过滤器组成的过滤装置处理后再并入一根不低于
15
m 高排气筒(DA007)排放。每台医废处理装置配备一套废气处理装
置,共两套。绝对过滤器尺寸为
305mm×610mm×90mm,滤料面积为 6.
6m2,采用玻璃纤维滤纸作为滤料,过滤效率 H14(EN1822)≥99.99
5%;活性炭吸附采用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选用碘吸附值不低于 800mg
/g 的颗粒活性炭。非焚烧摩擦热高温灭菌器采用全密闭结构,废气均可
收集至尾气处理装置,经二级活性炭和绝对过滤器组成的过滤装置吸附
处理后,微生物的去除率在
99.99%以上,恶臭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净化
效率可达
85%以上;经处理后的灭菌废气与排渣废气并入排气筒(DA0
07)排放。本项目日工作 10 小时,年工作 365 天,单套设备配套风机风
量
350m3/h,收集效率按 99%计,处理效率按 85%计,则本项目废气产
排情况见表
4-1。
61
表
4-1 废气产排情况表
序号
产排
污
环节
污染物种
类
污染物产生情况
污染物排放情况
有组织
无组织
合计
t/a
kg/h mg/m3
t/a
kg/h
mg/m3
t/a
kg/h
t/a
G1
灭菌
废气
氨
0.027 0.007 10.568 4.01E-03
1.10E-
03
1.569
2.70E-
04
7.40E-05 4.28E-03
硫化氢
1.08E-03
2.96E-
04
0.423 1.60E-04
4.39E-
05
0.063
1.08E-
05
2.96E-06 1.71E-04
非甲烷总
烃
0.135 0.037 52.838 2.00E-02
5.49E-
03
7.846
1.35E-
03
3.70E-04 2.14E-02
*臭气
浓度
/
/
/
/
/
870(无量
纲)
/
/
/
*注:臭气浓度为类比同类项目排气筒出口废气检测数据核算出。
③废气排放信息
本项目废气排放信息见表
4-2。
表
4-2 废气排放口基本信息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名
称
排气筒底部中心经
纬度
/m
排气筒高度
/m
排气筒出口内
径
/m
烟气
量
m3/h
烟气温度
/℃
污染物种类
类型
X
Y
DA007
医废处置排气
筒
216
196.
709
3243
800.
042
15
0.13
700
25
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臭气
浓度、颗粒物
一般排放
口
④非正常排放情况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考虑废气治理设施失效情况,取最不利情
况,即净化效率为
50%时排放情况。本项目非正常情况下废气产生及排
放情况详细见下表。
表
4-3 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
排放口
编号
污染
源
非正常排
放原因
污染物
非正常排
放速率
/
(
kg/h)
非正常排
放浓度
/
(
mg/m3)
单次持续时间
/h
应对措施
DA007
摩擦热非焚烧
灭菌
废气处理设施失效
氨
0.004
5.231
0.5
停产检修
硫化氢
1.46E-04
0.209
非甲烷总
烃
0.018
26.155
(
2)废气处理措施及达标性分析
①废气治理措施
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
理》(
HJ 1033-2019)中推荐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项目废气污染治
62
理措施可行性分析可见表
4-4。
表
4-4 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情况表
污染工序
装置
污染因子
可行技术
是否符合要求
推荐的可行技
术
本项目采取的措施
摩擦热非焚烧灭菌
摩擦热非焚烧灭菌
氨、硫化氢、臭气
浓度
生物过滤、化学洗涤、活性
炭吸附
经水喷淋降温和除湿冷却后,然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和绝对过滤器处
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
(
DA007)。
符合
非甲烷总
烃
吸附
+燃烧/催
化氧化
/
颗粒物
袋式除尘
/
根据《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检测报告(附件
4),非甲
烷总烃采用“水喷淋降温
+除湿冷却+二级活性炭吸附+绝对过滤器”措施处理后
能够达标排放,本项目与《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采用相同的废气处理工艺,因此,该工艺是可行的。
由上表可知,项目摩擦热非焚烧灭菌过程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
浓度采取了符合规范推荐的可行技术。根据前述分析可知,项目破碎工
艺主要为毁型,破碎后物料粒径较大,粉尘产生量较少,经喷淋后可达
到有效抑尘;且项目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产生量较少,经二级活性炭吸附
后,可得到有效去除;绝对高效过滤器的主要作用是去除空气中的微
粒,包括尘埃、细菌和病毒等,主要用于捕集
0.5μm 以上的颗粒灰尘及
各种悬浮物,过滤效率高达
99.995% at,一般作为各种过滤系统的末端
过滤,绝对过滤器广泛应用于医院手术室、无菌病房和实验室等高洁净
度场所,本项目中绝对高效过滤器能够起到过滤尘埃、细菌、病毒等有
害物质的作用,进一步保证医废处置废气外排尾气的安全性。综上所
述,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的废气经水喷淋降温、除湿冷却及二级活性炭
和绝对过滤器吸附处理后,可以满足相应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采取
的污染防治措施满足相关要求。
②达标性分析
A 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达标情况分析见下表。
表
4-5 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情况一览表
产排污环
节
污染因子
污染物排放
排放标准
达标情况
速率
kg/h
浓度
mg/m3
速率
kg/h
浓度
mg/m3
灭菌废
氨
1.10E-03
1.569
4.9
/
达标
63
气、排渣
废气
硫化氢
4.39E-05
0.063
0.33
/
达标
非甲烷总烃
5.49E-03
7.846
/
20
达标
臭气浓度
/
870(无量
纲)
/
2000(无
量纲)
达标
B 无组织废气
本环评分析恶臭污染物无组织达标排放情况。氨、硫化氢排放情况
类比《浙江萧山医院验收检测》(报告编号:
ZJCD2407333,具体见附
件
5),该项目处理设备、工艺、处理医废种类、单批次处理能力与本
项目相同,单批处理量与本项目相近,具有可类比性)。臭气浓度类比
在密闭收集、有效处理排放废气的情况下,本项目废气氨、硫化氢、臭
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标
准厂界无组织标准。
表
4-6 浙江萧山医院场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检测数据
采样日期
采样点位
检测结果
氨
(
mg/L)
硫化氢
(
mg/L)
臭气浓度
(无量纲)
2024.07.30
厂界上风
向
02
第一频次
0.02
0.006
<10
第二频次
0.03
0.007
<10
第三频次
0.02
0.006
<10
厂界下风
向
03
第一频次
0.02
0.009
<10
第二频次
0.04
0.010
<10
第三频次
0.03
0.009
<10
厂界下风
向
04
第一频次
0.03
0.012
<10
第二频次
0.04
0.011
<10
第三频次
0.03
0.011
<10
厂界下风
向
05
第一频次
0.02
0.009
<10
第二频次
0.03
0.009
<10
第三频次
0.03
0.009
<10
2024.07.31
厂界上风
向
02
第一频次
0.02
0.004
<10
第二频次
0.03
0.005
<10
第三频次
0.02
0.005
<10
厂界下风
向
03
第一频次
0.03
0.010
<10
第二频次
0.04
0.009
<10
第三频次
0.02
0.009
<10
厂界下风
向
04
第一频次
0.02
0.011
<10
第二频次
0.05
0.010
<10
第三频次
0.03
0.010
<10
厂界下风
第一频次
0.02
0.008
<10
64
向
05
第二频次
0.04
0.008
<10
第三频次
0.03
0.009
<10
(
3)废气排放环境影响分析
①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本项目医废间废气经收集
后由喷淋降温和除湿冷却处理,再经二级活性炭和绝对过滤器处理后,
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DA007)。
通过类比同类型项目的医废处理废气排放口检测报告(《余杭区第
一人民医院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检测报告》(报告编号:华标检
(
2023)H 第 03118-2 号)可知,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医废间废气处理
采用“废气喷淋
+除蒸汽冷却+活性炭和绝对过滤器”处理工艺,废气经
处理后由排气筒(
30m 高)排放。医废处置间排气筒出口的相关恶臭因
子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的相应限值要
求。
本项目所采用的设备、单批次处理能力及废气治理工艺均与余杭区
第一人民医院相同,具有可类比性。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经喷淋
+除蒸
汽冷却及二级活性炭和绝对过滤器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
(
DA007),可以达到相应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综上,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满足相关要求,具有一定可行
性。通过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
气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因此,本项目废气排放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②恶臭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摩擦热非焚烧灭菌过程会产生氨、硫化氢等
恶臭气体,容易被识别并引起人的不快,因此对院区恶臭排放对周围影
响进行进一步分析。
本项目灭菌废气经水喷淋降温和除湿冷却,有一定除臭效果,再引
至由二级活性炭和绝对过滤器组成的过滤装置处理后高空有组织排放;
根据项目总平布置,医废处置排气筒布置在在医废暂存间楼顶排放,排
气筒高
15m,可进一步减少医废处置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
65
院方选择先进的设备和管阀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密闭性,灭菌废
气引风进入废气处理系统,在对有恶臭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后,正常
工况下本项目产生的恶臭污染物预计在厂界可做到达标,对周边环境的
影响可接受。
(
4)废气监测要求
污染源的监测计划包括对污染源以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进行
定 期 和 不 定 期 监 测 。 根 据 《 排 污 单 位 自 行 监 测 技 术 指 南
总 则 》
(
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
废物治理》(
HJ1250-2022),同时结合建设单位的具体情况,初步制
定本项目废气污染源监测计划,建设单位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代其
开展自行监测。营运期废气污染源监测计划见表
4-7。
表
4-7 废气自行监测计划
项目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率
执行标准
废气
有组
织
医废处置排
气筒
(
DA007)
氨、硫化
氢、臭气浓
度
1 次/半年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14554-93)
颗粒物
1 次/半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GB16297-
1996)
非甲烷总烃
1 次/半年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
污染控制标准》
(
GB 39707-2020)
院区内无组织
处理装置所在建筑物门窗或通风口
外
1m 处
非甲烷总烃
1 次/半年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
织排放控制标准》
(
GB37822-2019)
院界无组
织
院区四周边
界
颗粒物、非
甲烷总烃
1 次/半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GB16297-
1996)
氨、硫化
氢、臭气浓
度
1 次/半年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14554-93)
(
5)环境空气影响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项目摩擦热非焚烧灭菌废
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降温
+除湿冷却+二级活性炭吸附+绝对过滤
器”装置处理,并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DA007),污染物排放浓度和
排放速率可以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GB39707-
66
2020)表 3 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技术为可行技术,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及敏感点
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可维持现状。
2、废水
(
1)废水污染源强核算过程
项目废水主要有降温喷淋、灭菌蒸汽系统产生的冷凝废水、周转桶
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生活废
水。本项目废气处理使用的水因废气温度较高,会部分蒸发,仅需定期
补充,不产生废气喷淋废水。补水量按
1 万风量每小时 50kg 计,则全年
补水量约为
12.78t/a。
①冷凝废水
冷凝废水包含两部分来源,主要为医废灭菌升温过程产生蒸汽经冷
凝后的冷凝废水和降温过程喷淋时产生的蒸汽冷凝废水。
A 升温蒸汽冷凝废水
本项目处理的医疗废物为
900t/a,根据《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防
治最佳可行性技术指南(试行)》(
HJ- BAT-8)编制说明及相关研究,
处理前的医疗废物平均含水率约为
35%。类比《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环
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该项目处理设备、工艺、处理医废种类、单批
处理量与本项目相同,具有可类比性),摩擦热非焚烧灭菌处理后(未
喷淋降温前)医疗废物中含水率约为
8%;则灭菌过程产生的蒸汽约
264.13 t/a,经喷淋、除蒸汽系统后排出。
B 喷淋降温冷凝水
灭菌完成后的降温过程,设备会自动往腔体内喷洒自来水,将处理
后的医废冷却至
95℃,该过程自来水部分被处理后的医废吸收(最终含
水率约
20%),部分蒸发成蒸汽,与非焚烧摩擦热高温灭菌过程产生的
蒸汽一同经喷淋、除蒸汽系统后排出。类比同类型项目,实际喷淋降温
冷凝水产生量约为
0.75t/t-处理前医废。本项目设计年处理量为 900t,则
本项目降温过程冷凝废水产生量约为
675t/a。
综上所述,项目冷凝废水总产生量约
939.13t/a。冷凝废水水质参照
浙江微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医疗废物摩擦热非焚烧处理技术验
67
证评价报告》(
2021 年 3 月)对设备冷凝废水排放口的实测数据,冷凝
废水中的氨氮产生浓度参照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委托浙江华标检测技术
有限公司检测的《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检测报
告》(报告编号:华标检(
2023)H 第 03118-1 号),具体见表 4-9 和表
4-10。
表
4-9 设备排水口实测数据(来源于技术验证评价报告)
采样日
期
污染物项目
采样批次及检测数据
1
2
3
4
5
6
2021.1.6
粪大肠菌群(
MPN/L)
ND
ND
ND
ND
ND
ND
pH(无量纲)
7.10
8.05
7.95
7.97
7.82
8.05
化学需氧量(
mg/L)
34
31
155
118
242
31
生化需氧量(
mg/L)
7.0
6.9
55.0
44.0
92.4
4.8
悬浮物(
mg/L)
ND
ND
ND
ND
10
ND
动植物油(
mg/L)
1.33
2.94
16.8
5.95
17.5
2.67
石油类(
mg/L)
1.17
0.48
4.87
3.57
6.94
0.43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mg/L)
ND
0.06
ND
ND
ND
0.05
挥发酚(
mg/L)
0.12
0.11
0.98
0.37
0.86
0.18
总氰化物(
mg/L)
ND
ND
ND
ND
ND
ND
总镉(
mg/L)
ND
ND
ND
ND
ND
ND
总铬(
mg/L)
ND
ND
ND
ND
ND
ND
六价铬(
mg/L)
ND
ND
ND
ND
ND
ND
总铅(
mg/L)
ND
ND
ND
ND
ND
ND
总银(
mg/L)
ND
ND
ND
ND
ND
ND
2021.1.7
粪大肠菌群(
MPN/L)
ND
ND
ND
ND
ND
ND
pH(无量纲)
6.61
7.06
7.03
7.30
7.25
7.21
化学需氧量(
mg/L)
26
23
30
11
25
28
生化需氧量(
mg/L)
4.8
4.4
5.0
3.1
5.0
4.9
悬浮物(
mg/L)
ND
ND
ND
ND
ND
ND
动植物油(
mg/L)
1.39
0.89
2.95
0.99
1.33
2.13
石油类(
mg/L)
0.59
0.36
0.52
0.37
0.36
0.4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mg/L)
ND
ND
0.06
0.06
ND
ND
挥发酚(
mg/L)
0.06
0.03
0.10
0.06
0.10
0.15
总氰化物(
mg/L)
ND
ND
ND
ND
ND
ND
总镉(
mg/L)
ND
ND
ND
ND
ND
ND
总铬(
mg/L)
ND
ND
ND
ND
ND
ND
六价铬(
mg/L)
ND
ND
ND
ND
ND
ND
总铅(
mg/L)
ND
ND
ND
ND
ND
ND
总银(
mg/L)
ND
ND
ND
ND
ND
ND
表
4-10 设备排水口实测数据(华标检(2023)H 第 03118-1 号)
采样日期
污染物项目
采样批次及检测数据
1
2
5
6
2023.3.4
pH(无量纲)
7.0
7.2
7.2
7.1
68
悬浮物(
mg/L)
5
<
4
<
4
<
4
化学需氧量(
mg/L)
23
27
26
24
氨氮(
mg/L)
0.254
0.075
0.118
0.190
石油类(
mg/L)
0.41
0.41
0.86
0.83
五日生化需氧量(
mg/L)
5.8
6.4
5.8
6.5
粪大肠菌群(
MPN/L)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2023.3.5
pH(无量纲)
7.0
7.1
7.0
7.0
悬浮物(
mg/L)
<
4
<
4
<
4
6
化学需氧量(
mg/L)
28
20
23
26
氨氮(
mg/L)
0.166
0.064
0.312
0.247
石油类(
mg/L)
0.85
0.42
0.41
0.84
五日生化需氧量(
mg/L)
6.9
5.3
5.0
6.0
粪大肠菌群(
MPN/L)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本 项 目 冷 凝 废 水 产 生 水 质 取 上 表 中 最 大 值 , 分 别 取
CODCr242mg/L,NH3-N0.312mg/L,SS10mg/L,则废水污染物产生量为
CODCr0.008t/a,NH3-N9.77×10-6t/a,SS3.13×10-4t/a。该股废水收集后
纳入院区污水处理设施,与其他废水一并处理达标后纳管。
②地面拖洗水
本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地面需每日拖洗,产生拖把清洗废水,类比
同类型项目,产生量约为
10t/a。该股废水水质较为简单,类比同类型项
目,取
CODCr100mg/L,NH3-N15mg/L,粪大肠杆菌 3×108 个/L,则该股
废水污染物产生量为
CODCr0.001t/a,NH3-N1.5×10-4t/a,粪大肠杆菌
3×1012 个/L。该股废水收集后纳入院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
管。
③周转桶清洗废水
建设单位对暂存处理前医废的周转桶定期进行清洗和紫外灯消毒
(紫外灯利用暂存间内现有紫外灯消毒设施,不新增),当有少量包装
袋破损污染物沾染到周转桶内部时,需进行清洗消毒,清洗工序是将少
量清洗剂和水倒入周转桶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信息,每日清洗用水
量约为
40L(按清洗两次,每次用水 20L 计),则周转桶清洗用水量为
14.6t/a,清洗过程损耗约 5%,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 13.87t/a。该部分废
水中的污染因子主要有
CODCr、NH3-N、SS、BOD5 、LAS、粪大肠菌
群 , 类比 同 类型 项目, 污 染物 产 生浓 度按
CODCr 300mg/L 、NH3-N
120mg/L 、SS 50mg/L、BOD5 150mg/L、LAS 20mg/L 和粪大肠杆菌
3×108个/L ,则污染物产生量为 CODCr 0.001t/a、NH3-N 2.63×10-4t/a 、
69
SS 1.10×10-4t/a、BOD5 3.29×10-4 t/a 、LAS 4.38×10-5t/a 和粪大肠杆菌
6.57×1011 个/L 计。该股废水收集后纳入院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
纳管。
④生活污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本项目废水产排情况具体见表
4-11。
表
4-11 本项目废水产排情况表
类型
污染因子
产生情况
排放情况
产生浓度
(
mg/L)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
(
mg/L)
排放量(
t/a)
冷凝废水
废水量
/
939.13
/
939.13
COD
242
0.227
40
0.038
氨氮
0.312
2.93E-04
0.312
2.93E-04
SS
10
9.39E-03
10
9.39E-03
地面拖洗
水
废水量
/
10
/
10
COD
100
1.000E-03
40
4.000E-04
氨氮
15
1.50E-04
1
1.00E-05
粪大肠杆菌
3.00E+08 个
/L
3.E+12 个
10000 个/L
1.E+08 个
洗桶废水
废水量
/
13.87
/
13.87
COD
300
0.004
40
5.55E-04
氨氮
120
1.66E-03
1
1.39E-05
SS
50
6.94E-04
10
1.39E-04
BOD5
150
2.08E-03
10
1.39E-04
LAS
2.00E+01
2.77E-04
0.5
6.94E-06
粪大肠杆菌
3.00E+08 个
/L
4.16E+12 个 10000 个/L 1.39E+08 个
生产废水总计
废水量
/
963.00
/
963.00
COD
241.36
2.32E-01
40
0.039
氨氮
2.19
2.11E-03
1
9.63E-04
SS
10.47
1.01E-02
10
9.63E-03
BOD5
2.16
2.08E-03
2.16
2.08E-03
LAS
0.29
2.77E-04
0.29
2.77E-04
粪大肠杆菌
7.44E+06 个
/L
7.161E+12 个 10000 个/L 9.63E+09 个
(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前述分析可知,本项目新增废水排放量
963.00t/a(2.64t/d)。
产生的废水近期依托院区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根据
70
《义乌市中心医院三期平急两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所述,该项目新
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 3000t/d,原有污水站拆除座,本项目新增废
水将纳入新建污水处理站。新旧污水站处理工艺一致,处理工艺流程见
图
2.4-1。
①现阶段(利用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
院区现阶段综合污水处理站设计废水处理能力为
1000m3/d,院区已
建 工 程 废 水 量 约
633m3/d ,在 建 感 染 楼 项 目 新 增 废 水 量 约 140m3/d
(
51130m3/a),本项目及感染楼项目建成后建成后全院废水总产生量约
776.64m3/d,在医院现有污水站处理能力之内。
②三期平急两用工程建成后(利用新建污水处理站)
三期平急两用工程新建污水站处理规模为
3000m3/d,院区已建工程
废 水 量 约
633m3/d , 在 建 感 染 楼 项 目 新 增 废 水 量 约 140m3/d
(
51130m3/a),在建三期平急两用工程项目新增废水量约 651m3/d
(
237561.6m3/a),本项目及现阶段在建项目全部建成后全院废水总产
生量约
1427.64m3/d,在三期平急两用工程新建污水站处理能力之内。
本项目实施纳入院区综合污水处理站的总废水量为
2.64t/d,不会对
院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及新建污水站造成水量上的冲击,废水水质简单,
纳入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满足纳管要求。本项目实施后院区新增废
水排放量约为
2.64t/d,废水量较小,纳入院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后不会增
加含氯消毒剂的使用。
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
理》(
HJ1033-2019)中推荐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项目涉及的废水
污染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可见表
4-12。
表
4-12 废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情况表
污染工序
装置
污染因子
可行技术
是否符合要求
推荐的可行技术
本项目采取的措施
灭菌
喷淋、除蒸汽系统
pH、CODCr、
BOD5、NH3-
N、SS、
LAS、粪大肠
菌群等
间接排放:预处理(沉淀、过滤
等)
+消毒工艺
(二氧化氯、次氯酸钠、液氯、
紫外线、臭氧
等)
废水依托院区污水处理站(二级生化
处理
+消毒工艺)处
理后纳管排放
符合
71
综上,项目产生的废水采取的治理工艺符合规范推荐的可行技术。
(
3)依托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凝废水、地面拖洗水和周转桶清洗废水。废水
纳入院区污水站处理,其产生量较少,水质较简单,经院区污水处理后
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的相应标准
后,纳管排放。因此项目废水能做到达标纳管,进入义乌市水处理有限
责任公司中心运营部处理。
根据调查,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心运营部处目前稳定运
行,处理规模为
7 万 t/d。本项目实施后院区新增废水排放量约为
2.64t/d,废水量较小。由于本项目废水量较小,水质简单,纳入院区综
合污水处理站后,不会对院区现有污水处理站造成水量上的冲击,不会
增加消毒剂的使用,因此能满足纳管要求,总余氯的排放也能达到《医
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表 2 中综合医疗机构
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关于总余氯的相应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纳入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心运营部
处理达标后外排,不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对接纳项目污水的义
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心运营部处理能力及进水水质不会造成冲
击。因此,医院只要高度重视废水的收集工作,严格防渗、防漏,确保
污水收集后得到有效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防止污水进入周边水
体,并认真组织实施“雨污分流”的排水规划,项目废水的排放就不会
对附近地表水体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
4)废水排放信息
废水产排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见下表。
表
4-13 项目废水排放及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一览表
序号
废水类别
污染物种类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编
号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
求
排放口类型
名称
工艺
72
1
综合废水
pH、CODCr、
氨氮、
SS、
BOD5、LAS、
粪大肠菌群等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
厂
排放期间流量不连续,但不属于冲
击性排放
院区污水处理
站
二级生
化处理
+
消毒工
艺
DW
001
是
企业总排口
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详见表
4-14。
表
4-14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
排放口
编号
废水排
放量
(
t/a)
排放去
向
排放规律
间歇排放时段
收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名称
污染物种
类
污染物排放标准浓
度限值
(
mg/L)
1 DW001 963.00
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排放期间流量不连续,但不属于冲
击性排放
工作时间
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心运营
部
pH
6-9
CODCr
40
氨氮
1
BOD5
10
SS
10
LAS
0.5
粪大肠菌
群
10000(个
/L)
(
5)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
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
HJ1250-
202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 HJ 1105-
2020),同时结合建设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全院废水污染源监测计
划,建设单位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营运期废水
污染源监测计划见表
4-15。
表
4-15 营运期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
类别
监测
点
监测项目
监测频
次
执行排放标准
依据
废水
综合废水排放
口
流量
自动监
测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 标 准 》 (
GB18466-
2005)表 2 中的相应标准
《 排 污 许 可 证 申请 与 核 发 技 术 规范 医 疗 机 构 》(
HJ 1105-2020)
pH
12h
化学需氧量、
悬浮物
周
/次
粪大肠菌群数
月/次
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
LAS、动植物
油
季度
/
次
73
总余氯 a
2 次/日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工业固体废物和危
险废物治理》
(
HJ1250-2022)
雨水排放
口
化学需氧量、
悬浮物
月 b
/
a:适用于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工艺的(采用间歇式消毒处理的,每次排放前监测)废水总排放口监测。
b:雨水排放口有流动水排放时按月监测。若监测一年无异常情况,可放宽至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见下表
4-16。
表
4-16 本项目新增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序号
类别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t/a
1
综合废水
pH
6-9
/
CODCr
40
0.039
氨氮
4(2)
9.63E-04
SS
10
9.63E-03
BOD5
10
9.63E-03
LAS
0.5
4.82E-04
粪大肠杆菌
1000 个/L
9.63E+09
3、噪声
(
1)噪声源强分析
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
HJ884-2018)要求,对本
项目新增的噪声污染源源强相关参数进行汇总,见表
4-17。
表
4-17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声源名称
型号
声功率级
/dB
(
A)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
位置
/m
距室内边界距
离
/m
室内边界声级
/dB
(
A)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入损
失
/dB
(
A)
建筑物外噪声
X Y Z
声压级
/dB
(
A)
建筑物
外距离
1
医废处理间
医废处置设备
1
微盾
WD50
医疗废物毁形消毒一体处理
装置
80
合理布局、加强管理
215.49
399.89
1
东
15.98
75.64
昼间
10h
21
54.64
1m
南
5.05
75.67
54.67
西
3.26
75.72
54.72
北
2.10
75.84
54.84
2
风机
1
/
82
减振、独立隔
声间
21
5.1
3
400
.21
10
东
16.
01
77.64
昼间
10h
21
56.64
1m
南
5.5
2
77.66
56.66
西
3.1
4
77.73
56.73
北
1.6
3
77.98
56.98
74
3
水泵
1
/
82
减振、独立隔
声间
215.31
400.03
1
东
16.
01
77.64
昼间
10h
21
56.64
1m
南
5.2
7
77.67
56.67
西
3.1
9
77.73
56.73
北
1.8
9
77.89
56.89
4
医废处理间
医废处置设备
2
微盾
WD50
医疗废物毁形消毒一体处理
装置
80
合理布局、加强管理
21
6.4
1
400
.48
1
东
14.
91
75.64
昼间
10h
21
54.64
1m
南
4.9
9
75.67
54.67
西
4.3
5
75.68
54.68
北
2.1
6
75.83
54.83
5
风机
2
/
82
减振、独立隔
声间
21
6.0
7
400
.87
10
东
14.
88
77.64
昼间
10h
21
56.64
1m
南
5.5
0
77.67
56.67
西
4.2
9
77.69
56.69
北
1.6
5
77.97
56.97
6
水泵
2
/
82
减振、独立隔
声间
21
6.2
3
400
.65
1
东
14.
92
77.64
昼间
10h
21
56.64
1m
南
5.2
3
77.67
56.67
西
4.3
0
77.68
56.68
北
1.9
2
77.88
56.88
注:本次评价以院界西南侧作为原点,以东向、北向分别作为
x 轴
及
y 轴。
(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确保项目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场界噪声稳定达标,同时给操作人员
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求建设单位尽可能将设备声源源强降至最低,
并建议项目合理布局,建设单位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确保设
备正常运转,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较大噪声。
(
3)噪声达标情况及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处区域与院区内最近的声环境敏感点
-综合病房楼之间的
距离为
10 米。项目设备在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经由室内的隔声及
减振等有效措施处理后,传播至室外时其噪声声压级已大幅降低,再加
上距离所带来的自然衰减作用,其对综合病房楼的噪声影响微乎其微。
况且,病房内部配备的是双层窗,这种窗户构造能够极为有效地阻隔室
75
外噪声传入室内。综合上述多方面因素考量,本项目设备运营期间所产
生的噪声,对院区内部住院病房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不会对住院
患者的就医环境造成实质性干扰。
本评价对项目噪声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对厂界及周围敏感点影响进
行了预测分析。厂区噪声预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
HJ2.4-2021)中附录 B 典型行业噪声预测模型—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
型,进行预测。根据企业提供的厂区平面布置图和主要噪声源的分布位
置,对主要噪声源做适当的简化,按照导则要求输入噪声源设备的坐
标、声功率级及其他相关参数,计算各受声点的噪声级。通过预测可
知,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及及周围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汇总如
下。
另外,引用声环境质量检测报告中噪声现状值。通过预测可知,采
取相应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及及周围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汇总如下。
表
4-18 项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
序号
预测点
位
本项目噪声贡献值
/dB(A)
现有项目
现状值
/dB
(
A)
在建项目
贡献值
/dB
(
A)
昼间叠加现状值后
/dB
(
A)
昼间标
准值
/dB
(
A)
达标情况
1
西北侧厂界北
18.12
65
1.86
65.0
70
达标
2
西南侧厂界西
8.53
67
18.37
67.0
70
达标
3
东南侧厂界南
9.72
51
27.92
51.0
55
达标
4
东北侧厂界东
30.98
54
37.36
54.1
55
达标
表
4-19 项目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
序号
预测点位
本项目噪声贡献值
/dB(A)
昼间现
状值
/dB
(
A)
在建项目
贡献值
/dB(A)
昼间叠加现状值后
/dB(A)
昼间标
准值
/dB
(
A)
达标情况
1
龚大塘三区(商苑
社区)
31.37
53
31.57
53.1
55
达标
2
江南三区(商苑社
区)
10.10
52
19.39
52.0
55
达标
3
义乌市实
验小学
19.79
65
0.84
65.0
70
达标
76
4
龚大塘二区(临江
社区)
27.01
64
0.92
64.0
70
达标
从以上预测结果可以得出,采取降噪措施,再经过墙体隔声和距离
衰减后,项目场界噪声的影响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及在建项目贡献值的预
测值后,院界西北侧、西南侧两侧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4 类标准要求,东北侧、东南侧两侧能满
足
1 类标准要求;叠加背景值后,义乌市实验小学、龚大塘二区(临江
社区)影响预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4a 类
标准的要求,龚大塘三区(商苑社区)、江南三区(商苑社区)满足
1
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实施后四周场界声环境均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功
能要求。
(4)噪声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
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1250-
2022),同时结合建设单位的具体情况,初步制定本项目噪声污染源监
测计划,具体见表
4-20。
表
4-20 营运期噪声污染源监测计划
类别
监测点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噪声
场界四周
等效连续
A 声
级(
Leq)
1 次/季度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
(
1)固废产生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会新增少量废水,新增的废水量较少,对院区内污水
站污泥产生量的影响很小,故环评不进行单独计算。项目实施后,医院
污水站的污泥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HW01,841-001-01)。本项目
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处理后)、废绝对过滤器、废活性炭、
废劳保用品、废刀片、废填料。
①医疗废物(处理后)
本项目经微盾非焚烧摩擦热处理设备处理后的医疗废物进入收集容
器中,高温蒸汽灭菌破碎处理后的医疗废物含水率降低,同时考虑喷淋
冷却过程部分自来水的沉降,则处理后医废总产生量约为
731.25 t/a。
77
根据浙江微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医疗废物摩擦热非焚烧处
理技术验证评价报告》(
CNETV-2021-01),采用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理
设 备 处 理 后 的 医 疗 废 物 满 足 《 医 疗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
GB39707-2020)“对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废物最终处置的要求,满足进
入生活垃圾焚烧厂和填埋场的入炉和入场要求”,符合
HJ/T 228、HJ/T
229、HJ/T 276 要求进行破碎毁形和消毒处理并满足消毒效果检验指
标。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 年版)——豁免管理清单:7.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有其他豁免管理内容的,按照该目录
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上报医疗废物摩擦热处理技术有关情
况的函》(浙环便函
[2022]199 号)该技术于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验证和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评估报告一致,属于《医疗
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GB39707-2020)》规定的“其他消毒技
术”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2025 年版)》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规定
的“其他方式〞,该技术相关污染物排放及消毒效果满足并优于相关标
准规范要求。
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2021 年版)附表 2 中相关规定:感染
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以及相关技术可处理的病理性废物,按照相关处理
标准规范,采用高温蒸汽、微波、化学消毒、高温干热或者其他方式消
毒处理后,在满足相关入厂(场)的要求的前提下,运输至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或水泥窑协同处置,运输、贮存、处置过程
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
同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 年版)》中的附录“危险废
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第
7 条:《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有
其他豁免管理内容的,按照该目录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本项目处理后的医疗废物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运
输、贮存、处置过程可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本环评要求项目在投运前
须与环卫部门和生活垃圾焚烧单位专门签署委托转运和焚烧处置协议,
不允许本项目处理后的医疗废物与普通生活垃圾混合运输,应该通过专
78
车计量后送往垃圾焚烧厂。
②废绝对过滤器
根据同类型项目类比,本项目废气处理过程配套的绝对过滤器每两
月更换
1 次,每年 6 次,单套设备年产生量为 0.3t,本项目产生量为
0.6t/a。
③废活性炭
项目废气采用“水喷淋
+除湿冷却+二级活性炭吸附+绝对过滤器”
处理,活性炭使用一段时间后会因“吸附饱和”而失去功效,因此要定
期更换。本项目单套设备风机有机废气风量为
350 m3 /h,进入第一级活
性炭吸附装置的有机废气浓度约为
53mg/m3。根据本项目有机废气初始
浓度及风量,结合《浙江省分散吸附
-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
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得出一级活性炭装填量为
0.5t。
第一级活性炭的吸附效率以
60%计,则进入第二级活性炭的废气浓
度约为
21mg/m3,根据《浙江省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
物治理体系建设技术指南(试行)》要求,结合进入第二级活性炭吸附
箱的废气浓度有所下降,考虑一定的风量损失,第二级活性炭装填量取
0.5t。
根据《浙江省分散吸附
-集中再生活性炭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体系
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文件要求,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
运行
500 小时或 3 个月,本项目每天仅运行 10 小时,环评要求项目每
50 天更换一次活性炭,全年预计更换 8 次。
经第一级活性炭吸附后有机废气浓度较低,第二级活性炭去除效率
约为
60%,则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总吸附效率可达 85%,项目二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吸附
VOCs 为 0.114t/a,两套设备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量约
为
16.114t/a,属于危险废物(HW49,900-039-49),收集后委托有资质
的单位处置,同时需做好更换、转移等台账记录。同时,医院应选用碘
吸附值不低于
800mg/g 或四氯化碳化碳吸附率不低于 60%的颗粒活性
炭。
④废劳保用品
本项目设备需要定期检修,会产生废手套等废劳保用品,产生量约
79
0.1t/a。
⑤废刀片
本项目为保证医废处置设备工作效率,定期更换设备刀片,单套设
备废刀片产生量约
0.05t/a,本项目废刀片产生量共 0.1t/a。
⑥废填料
本项目废气除湿需不定期更换冷凝器中的填料,单套设备产生量约
0.05t/a,本项目废填料产生量共 0.1 t/a。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25)的规定对上述
固体废物的属性进行判定,具体见表
4-21。
表
4-21 固体废物属性判定表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是否属固
体废物
判断依
据
1
医疗废物
(处理后)
摩擦热非焚
烧灭菌
固态
废塑料、金属、灰
渣等
是
5.2 l)
2
废绝对过滤
器
废气处理
固态
玻璃纤维
是
4.1d)
3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态
废活性炭、有机物
等
是
4.1d)
4
废劳保用品
设备检验
固态
废手套等
是
4.1 g)
5
废刀片
设备损耗
固态
废金属等
是
4.1 g)
6
废填料
废气处理
固态
废填料
是
4.1d)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 年版)》、《危险废物鉴别标
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2021 年版)》,判定建设项目的固体废物
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判定结果见表
4-22。
表
4-22 项目固废产生及属性判定情况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
序
形态
属性
危废代码
环境危险特性
产废周期
预测产生量(
t/a)
利用处置
方式
1
医疗废物
(处理
后)
摩擦热非焚烧
灭菌
固态
危险废物
841-001-
01
感染
性、毒
性等
每天
731.25
*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
厂处置
841-002-
01
841-003-
01
2
废绝对过
滤器
废气处
理
固态
危险废物
900-041-
49
T/In
两个
月
0.6
委托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80
3 废活性炭
废气处
理
固态
危险废物
900-039-
49
T/In
500 h
16.114
委托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4
废劳保用
品
设备检
验
固态
危险废物
900-041-
49
T/In
每月
0.1
委托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5
废刀片
设备损
耗
固态
危险废物
900-041-
49
T/In
每月
0.1
委托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6
废填料
废气处
理
固态
危险固废
900-041-
49
T/In
不定
期
0.1
委托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注: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处理后的医疗废物属性为危
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 年版)中的豁免管理清单,处置过程
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2021 年版),处理后的医疗废
物运输、贮存、处置过程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同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2025 年版)》中的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第 7 条:《医疗废物
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有其他豁免管理内容的,按照该目录有关规定执行。因
此,本项目处理后的医疗废物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运输、贮存、处置过程
可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
(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绝对过滤器、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废刀片、废填
料均属于危险废物(
HW49),要求建设单位与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
签订委托处置合同。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医院现有的医疗废物暂存间面积约为
140m2。
现有的医疗废物暂存间经本项目进行改造后,
40m2 用于暂存本项目产生
的危废。
本项目新增纳入危废贮存库的危险废物量为
17.014 t/a。本环评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周期最多为一个月,最大暂存量
1.701t,本项目其他危废
暂存区面积为
40m2,暂存能力约 40m3(20t),可以满足存储能力要
求。
81
本环评要求院区危废暂存间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
施,实行分类、分区储存,并做到封闭式管理,院方按《危险废物转移
管理办法》(部 令
第 23 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危险废
物贮存过程中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医疗废物经本项目处理后能够减容
80%以上,
本项目处理后的医废产生量为
731.25 t/a,满足豁免条件,运输、贮存、
处置过程不按医疗废物管理,院内储存在医废暂存间中划分的处理后医
废暂存区,暂存区面积约为
10m2,贮存能力为 8t,处理后的医疗废物每
日清运,平均每日贮存量为
2t,故医废处置间的处理后医废暂存间满足
存储能力要求。处理后医废暂存间应按要求,设有屋顶、防雨措施、相
关标识,同时需满足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国家和地方关于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危废暂存间基本情况如表
4-23 所示。
表
4-23 危险废物暂存间基本情况
序号
危废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废代码
产生量(
t/a)
贮存场所名称
位置
占地面
积
贮存方式
贮存能力
贮存周期
1
废绝对过滤器
HW49
900-041-
49
0.6
危废暂存
库
院区东北
侧
40m2
袋装
20t
一个
月
2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
49
16.114
袋装
一个
月
3
废劳保用
品
HW49
900-041-
49
0.1
袋装
一个
月
4
废刀
片
HW49
900-041-
49
0.1
袋装
一个
月
5
废填
料
HW49
900-041-
49
0.1
袋装
一个
月
6
医疗废物(处理后
HW01
841-001-
01
731.25
医废暂存间中的处理后医废暂存
区
院区东北
侧
10m2
袋装
8t
一天
841-002-
01
841-003-
01
82
②其他固废
根据前述分析,处理前医废产生量为
900 t/a,平均每日临时贮存量
为
2.466t , 一 般医疗 废物平 均密 度在 135kg/m3~150kg/m3 ,约 0.55-
0.61m3。本项目在医废暂存处置间内划分的处理前医废堆放区,暂存面
积约
30m2,贮存能力为 4t,故医废处置间的暂存区域可满足处理前医废
暂存要求。
医 院 产 生 的 其 他 类 型 医 废 — 药 物 性 、 化 学 性 废 物 年 产 生 量 约
1.2t/a,药物性、化学性废物贮存一天后委托专业机构清运处置,平均每
天贮存量
0.003t,一般医疗废物平均密度在 135kg/m3~150kg/m3,约
0.022-0.024m3。院内储存在医废暂存间中的其他医废暂存区,暂存区面
积
10m2,贮存能力为 10m3(1.3t)。设置的其他医废暂存区可满足需
求。
本项目处理前医废盛装于医疗废物周转箱内,并分类、分区贮存;
若当天本项目的医废处置设备发生故障,则启用备用处置设备,确保医
疗废物可当日处置完毕。处理前医废堆放区、其他医废暂存区需执行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建设,贮存场所
做到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和防腐,不露天堆放危险废物;贮
存库内按不同种类危险废物分区,不同贮存分区之间采用过道、隔板或
隔墙等方式,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1276-2022)
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的能力能满足
企业危险废物贮存要求,建立台帐管理制度并保存台账。
③其他管理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完善固废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防止环境污染
事故。对内部从事危险固废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
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
训。为从事危废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
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同时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对危废进行登记,登
记内容应当包括危废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
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83
(
3)委托利用或者处置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小,均要求按规范包装贮存,且均委托有
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处理后的医废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本项
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能够落实妥善的处置途径。在落实以上提出的各项
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的前提下,项目运营期厂内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
可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建设单位对于每批次的医废处置设备须定期自行监测其运行的时间
和温度,以保证处理后医废的灭菌效果。此外,医院还须每季度委托第
三方对设备进行品控检测,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避免非正常工况的
发生。
5、本项目实施后全院污染源强变化情况
表
4-24 项目实施后全院污染源强变化情况汇总表 单位:t/a
内容
类型
污染物名称
现有项目实际排放量
在建项目排放量(感染楼)
(
t/a)
在建项目排放量(三期平急两用)
(
t/a)
本项目排放量
“以新带
老”削减
本项目实施后全院合计
大气污染
物
NH3
0.063
/
0.0399
0.004
0.063
0.044
H2S
0.003
/
0.0015
1.712E-
04
0.003
0.002
臭气浓度
少量
少量
少量
少量
/
少量
烟尘
0.130
0.468
0.382
/
0.130
0.850
SO2
0.091
0.39
0.546
/
0.091
0.936
NOx
0.426
0.798
0.827
/
0.426
1.625
CO
2.82
0.302
6.28
/
/
9.402
NOx
0.033
0.035
0.075
/
/
0.143
HC
1.04
0.038
2.31
/
/
3.388
非甲烷总烃
少量
少量
少量
0.021
/
0.021
水污染物
废水量
231380
51130
237561.
6
963
/
521034.6
COD
9.2552
2.045
9.502
0.039
/
20.841
NH3-N
0.23138
0.051
0.238
0.001
/
0.521
固体废物
(产生
量)
感染性废物
588.5
39.1
220.7
0
848.3
0.000
损伤性废物
23.5
1.6
8.8
0
33.9
0.000
病理性废物
2
0.1
0.7
0
2.8
0.000
药物性废物
6.67E-05
4.40E-
06
2.50E-
05
0
/
0.000
化学性废物
0.8
0.1
0.3
0
/
1.200
84
废弃药剂包
装物
/
0.2
/
0
/
0.200
废弃的紫外
灯管
0.12
0.1
0.05
0
/
0.270
污水站污泥
(含水率
80%)
7.07
8.016
7.85
0
/
22.936
生活垃圾
1200
510.6
1088.8
0
/
2799.400
普通包装材
料
8.7
0.5
10.22
0
/
19.420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
62.904
21
35
0
/
118.904
废活性炭
/
/
14.3
16.114
/
30.414
废
PP 空心
球
/
/
4.32t/3a
/
/
4.32t/3a
废过滤棉
/
/
0.05
/
/
0.050
纯水系统废
过滤介质
/
/
2
/
/
2.000
过期药物药
品
/
/
1
/
/
1.000
医疗废物(预处理
后)
/
/
/
731.25
/
731.250
废绝对过滤
器
/
/
/
0.6
/
0.600
废劳保用品
/
/
/
0.1
/
0.100
废刀片
/
/
/
0.1
/
0.100
废填料
/
/
/
0.1
/
0.100
6、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分析,本项目土壤、地下水可能影响途径为大气沉降、垂直入
渗。
①本项目废水经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水收集均应配
套考虑防渗、防漏措施,防止污水下渗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②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恶臭废气,根据项目
原料使用情况可知,项目不涉及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废气对土壤环
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导致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从而
通过大气沉降进入土壤环境。
③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处理前的医废,贮存、转移过程若管
理不当,可能进入外环境,在雨水淋滤作用下,淋滤液下渗也可能引起
土壤污染。本评价要求项目所有固废全部贮存于室内,不得露天堆放,
危险废物及处理前的医废需设置专门的贮存场所,贮存场所按《危险废
85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设;一般
工业固废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应满足相应
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情况具体可见表
4-
25。
表
4-25 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源及影响因子识别表
污染源
工艺流程
/节点 污染途径
污染物
备注
有机废气处
理设施
废气处理
大气沉降
非甲烷总烃
废气处理设施异常,导致事
故性排放
废水收集管
道破损
废水处理
垂直入渗
COD、氨氮、SS、
粪大肠菌群、
LAS 等
泄露事故
(
2)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用地范围内地面均应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止生产过程中跑、
冒、滴、漏的物料渗入土壤,进而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②处理前医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地面做好防渗、防泄漏、防雨淋
措施,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中的要求执行。
③分区防渗:对地下水、土壤存在污染风险的建设区应做好场地防
渗,即根据污染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一
般防渗区指裸露地面的生产功能单元,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的物料泄
漏容易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重点防渗区位于地下或半地下的生产功
能单元,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的物料泄漏不容易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
域。具体分区及防渗要求见表
4-26。
表
4-26 本项目污染区划分及防渗要求
序号
防渗分区
范围
防渗技术要求
1
重点防渗区
污水收集(管道、处
理池)、医废暂存
间、危废暂存间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0
×10-7 cm/s;或参照 GB18598 执行
(
3)跟踪监测要求
本项目污染产生的区域地面均需进行硬化处理,正常工况下本项目不会对
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根据生态环境部相关回复要求,在已硬化地面可不进行
破坏性采样监测。
86
7、环境风险
(
1)危险物质和风险源分布情况
对照《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
HJ169-2018),本项目涉及的含危险物质主要为处理前的医废,具有
感染性危险特性,以及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具有一定的毒
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计算项
目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场区内的最大存在量与其在附录
B 中的对应
临界量的比值
Q。根据前述工程分析中处理前的医废和危险废物产生量
及贮存周期核算本项目危险物质在场区内的最大存在量。项目重点关注
的风险物质及临界量见表
4-27。
表
4-27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储存场所
物质名称
最大存量
q
(
T)
临界量
Q
(
T)
q/Q
医废暂存
间
处理前医废
暂存区
处理前的医废
2.466
50
0.049315068
危废暂存
间
本项目
废绝对过滤器、废活性炭、废劳
保用品、废刀
片、废填料
1.701
50
0.034028
现有项目
污水处理站污泥
22.936
50
0.45872
合计
/
/
0.542063068
注:处理前的医废及危险废物临界量指标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
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附录 B 表 B.2 中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
(类别
2,类别 3)对应的临界量值。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本项目
Q<1,环境风险潜势为 I,可展开简单
分析。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及现场调查结果,本项目环境风险单元分
布情况见表
4-28。
表
4-28 环境风险单元分布情况
类别
风险单元
风险物质
贮存设施
医废暂存间
处理前医废暂存区
处理前的医废
危废暂存间
废绝对过滤器、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废刀片、废填料、污水
87
处理站污泥
(
2)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分析见表
4-29。
表
4-2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义乌市中心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浙江)省
(义乌市)市
()
区
戴村镇
江东路
699 号
地理坐标
经度
120°4′53.248″
纬度
29°17′28.551″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
布
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处理前医废及医废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绝对过滤器、废劳保用品、废刀片等危险废物。其中处理前医废置于处理前医废暂存间进行分类贮存,并实行日产日清。废活性炭、废绝对过滤器、废劳保用品、废刀片等危废贮存危废暂存间,进行定期处理。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
果
(
1)本项目废气处理装置失效或者处理效率降低,导致事故性排放,
造成环境空气污染。
(
2)医废及项目产生的其它危废贮存和转移过程若管理不当,可能进
入外环境,在雨水淋滤作用下,淋滤液下渗也可能引起土壤污染。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
1)要求建设单位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进行广泛系统的培
训,使操作人员熟悉自己的岗位,树立严谨规范的操作作风,并且在任何紧急状况下都能随时对工艺装置进行控制,并及时、独立、正确地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
2)要求院区内设置规范的医废及危废贮存场所,并按照《危险废物
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
评价指南》中的规定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各类危险废物收集后妥善贮存于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同时,建设单位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做好记录台账,防止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发生遗失事故。
(
3)要求建设单位重视安全措施建设,地下室及地面医废处置间、危
废暂存库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墙壁张贴相应警告标志,平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4)废气、废水等末端治理措施必须确保正常运行,如发现人为原因
不开启废气治理设施,责任人应受行政和经济处罚,并承担事故排放责任。若末端治理措施因故不能运行,则生产必须停止。为确保处理效率,在设备检修期间,末端处理系统也应同时进行检修,日常应有专人负责进行维护;建立事故排放事先申报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排放。这样便于相关部门应急防范,防止出现超标排放。
(
5)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
时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
6)针对项目实行期间有可能产生的机器设备运行发生故障等突发情
况,公司建立完善的系统运行、维护规章制度及售后技术服务体系。若遇设备突发故障,操作人员立即暂停操作,封存未处理完的医废,
2 小
时内技术人员远程调试技术支持;
12 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故
障;如不能修复,调配杭州市义乌市仓储中的移动式备用机进入院区启
88
用,在
24 小时内恢复处置。
填表说明: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本项目本项目 Q<1,
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潜势为
I,可展开简单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
导则》(
HJ169-2018)附录 A,对本项目进行环境风险分析,针对可能发生的风险采取了相
应的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后,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接受风险水平之内。
89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
号、名称)
/
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医废处置排
气筒
(
DA007)
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
浓度
通 过 设 备 自 带 的喷 淋 装 置 , 经“ 水 喷 淋 和 除 湿冷 却 系 统 ” 处理 , 再 经 二 级 活性 炭 吸 附 和 绝 对过 滤 器 ( 绝 对 过滤 器 的 主 要 功 能为 过 滤 微 生 物 )后 通 过 不 低 于15m 高排气筒排放。
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39707-2020 ) 表 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
GB16297-1996 ) 中
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恶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4554-93 ) 相 关 限值
要求
地表水环境
综合废水
(
DW001)
pH、COD、
SS、LAS、粪
大肠菌群、
BOD5
废 水 经 院 区 污 水处理站(化粪池
+
二级生化处理
+消
毒 工 艺 ) 处 理 后纳管排放
纳管前需满足《医疗机构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8466-2005)表 2 中
的预处理标准后由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18918-2002 , 含 修 改
单 ) 一 级
A 标 准 后 外 排
(化学需氧量、总磷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DB33/2169-2018)表 1 现
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氮执行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地方要求)
声环境
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
正常运转,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较大噪声
院区西北侧、西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 标 准 》 (
GB12348-
2008)中的 4 类标准,东南侧、东北侧执行
1 类标准
电磁辐射
/
固体废物
(
1)医疗废物(处理后) 运输、贮存、处置过程豁免,最终进入生活垃圾焚
烧厂焚烧处置;
(
2)废绝对过滤器、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废填料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
90
质单位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污水管道根据设计要求采用严格的防渗、防漏措施。 ②医废间及危废暂存库地面做好防渗、防泄漏、防雨淋措施,门口设置围堰或导排沟。
③分区防渗:对地下水、土壤存在污染风险的建设区应做好场地防渗,即根据污染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本项目医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污水收集(管道、处理池)均为重点防渗区。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①管理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②设置符合要求的处理前医废堆放区及危险废物暂存库。 ③加强生产过程的风险防范措施。 ④确保废气、废水等末端治理措施正常运行。 ⑤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⑥针对项目实行期间有可能产生的机器设备运行发生故障等突发情况,公司在满足日常医废处置的设备配置前提下增设一台移动式备用机,并且建立完善的系统运行、维护规章制度及售后技术服务体系。若遇设备突发故障,操作人员立即暂停操作,封存未处理完的医废,
2 小时内技术人员远程调试技术支持;
12 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如不能修复,启动移动式备用机,在 24小时内恢复处置。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①严格执行“三同时”的管理条例。在项目筹备、实施、建设阶段,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制度,并将继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②按本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污染治理设施和措施。 ③对未列入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理方案,但满足国家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以及医疗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其他医疗废物,经本项目微盾
WD50 医疗废物处置设
施采取的“摩擦热非焚烧处理”技术处理后,在满足相关入厂(场)要求的,可按对应豁免管理清单进行管理。
④本项目处理前的医疗废物、处理后的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在医院内的运输均应避开食堂、门诊、住院楼等高危区域的路线,并尽量选择人少的时间转运,转运过程中正确装卸,避免遗洒。
⑤本项目投运前,医院须与环卫部门和生活垃圾焚烧单位专门签署委托转运和焚烧处置协议,同时不允许本项目处理后的医疗废物与普通生活垃圾混合运输,应该通过专车计量后送往垃圾焚烧厂。
⑥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应及时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
⑦针对浙应急基础【2022】143 号文件: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建立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及安全管控台账资料,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⑧若项目试点期间遇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项目应自
91
动终止。
92
六、结论
义乌市中心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位于浙江省义乌市江东
路
699 号(义乌市中心医院内医疗废物暂存间)。经环评分析认为:项目选址合理,
符合《义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相关要求;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
产业政策等的要求;日常营运过程中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达标
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满足该区域环境质量要
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建设能够符合环
评审批原则的相关规定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在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
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该项目在拟选场
址实施是可行的。
93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单位:t/a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排放
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许可
排放量②
在建工程排放量
(固体废物产生
量)③
本项目排放量(固体
废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
⑤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
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⑥
变化量
⑦
废气
NH3
0.063
/
0.0399
0.004
0.063
0.044
0.004
H2S
0.003
/
0.0015
1.712E-04
0.003
0.002
1.712E-04
臭气浓度
少量
/
少量
少量
/
少量
少量
烟尘
0.130
/
0.850
/
0.130
0.850
/
SO2
0.091
18.1
0.936
/
0.091
0.936
/
NOx
0.426
/
1.625
/
0.426
1.625
/
CO
2.82
/
6.582
/
/
9.402
/
NOx
0.033
/
0.11
/
/
0.143
/
HC
1.04
/
2.348
/
/
3.388
/
非甲烷总烃
少量
少量
少量
0.021
/
0.021
0.021
废水
废水总量
231380
341567
288691.6
963
/
521034.6
963
CODCr
9.2552
20.5
11.547
0.039
/
20.841
0.039
NH3-N
0.23138
0.342
0.289
0.001
/
0.521
0.001
固
体
废
物
危险
废物
感染性废物
588.5
/
259.8
/
848.3
0
-848.3
损伤性废物
23.5
/
10.4
/
33.9
0
-33.9
病理性废物
2
/
0.8
/
2.8
0
-2.8
药物性废物
6.67E-05
/
0.0000294
/
/
9.61E-05
/
94
化学性废物
0.8
/
0.4
/
/
1.2
/
废弃药剂包装物
/
0.2
/
/
0.2
/
废弃的紫外灯管
0.12
/
0.15
/
/
0.27
/
污水站污泥(含水
率
80%)
7.07
/
15.866
/
/
22.936
/
废活性炭
/
/
14.3
16.114
/
30.414
16.114
废
PP 空心球
/
/
4.32t/3a
/
/
4.32t/3a
/
废过滤棉
/
/
0.05
/
/
0.05
/
过期药物药品
/
/
1
/
/
1
/
废绝对过滤器
/
/
/
0.6
/
0.6
0.6
废劳保用品
/
/
/
0.1
/
0.1
0.1
废刀片
/
/
/
0.1
/
0.1
0.1
废填料
/
/
/
0.1
/
0.1
0.1
一般
固废
生活垃圾
1200
/
1599.4
0
/
2799.400
/
普通包装材料
8.7
/
10.72
0
/
19.420
/
未被污染输液瓶
(袋)
62.904
/
56
0
/
118.904
/
纯水系统废过滤介
质
/
/
2
/
/
2
/
医疗废物(预处理
后)
/
/
0
731.25
/
731.25
731.25
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95
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本项目
附图
2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声环境保护范围(院界
50 m 范围内)
图例
50m 范围
大气环境保护范围(院界
500 m 范围内)
图例
500m 范围
噪声监测点位图
附图
3 院区总平面布置图及分区防渗图
本项目
附图
4 医疗暂存间平面布置图
处置前医废暂存区
医废处置区
处置后医废暂存区
其他危废暂存区
其他医废暂存区
附图
5 义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环境管控分区图
项目所在地
本项目
附图
6 义乌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项目所在地
附件
附件
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附件
2 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
附件
4 《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检测报告》(废气、废水)
《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检测报告》(废气)
《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检测报告》(废水)
附件
5《浙江萧山医院验收检测报告》
附件
6 环保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附件
7 浙江微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摩擦热处理技术应用评估报告
附件
8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出具的说明
附件
9 微盾医疗废物灭菌器检验报告
附件
10 浙卫办监督发函[2021]13 号
附件
11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医疗机构试点开展医疗废物处
置摩擦热处理技术应用的通知》
附件
12 义乌市中心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环保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噪声检测